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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指控富士康「錦衣衞」酷刑

2010-6-3  NM





在內地有八十萬員工的第一大台資 工廠富士康,五個月內出現連環自殺,上週更出現一日一跳,累計十死三傷。

本刊在深圳、湖南和安徽找到三個死者家屬,他們紛指富士康遮瞞死 因,阻礙調查。富士康員工也向本刊披露,工廠除了厲行軍事統治,負責廠內保安的組織「環安課」,行事神秘似「錦衣衞」,員工犯錯,動輒「酷刑」侍候。

記 者上週在深圳搭的士,一說往富士康,司機即問:「你係心理輔導員呀?你入去都要小心啲呀,嗰度係咪有鬼呀?死咁多人……」

第一跳控訴半年

富 士康出現一日一自殺後,人人談論,母公司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上週三趕到廠房,追訪的記者 群中赫然有三個穿着「冤」字衣服的人走出來,跪地呼冤:「郭總(郭台銘)為我弟弟主持公道呀!」、「不該死的死了!為馬向前主持公道呀!」他們就是自殺 「第一跳」死者馬向前的家人。

馬家在深圳的臨時居所很簡陋,家徒四壁,除了一張床就再沒其他家具,各人要把書堆當櫈坐。他們說,十九歲的馬 向前是家中么子,生性精靈,深得父母和三位姐姐鍾愛。去年十月,初中畢業的馬向前離開家鄉河南鄢陵縣柏梁鎮,到三姐馬麗群打工的深圳富士康打工,雖然底薪 只得九百人民幣,但連加班人工,一個月近二千元,算是不錯。

然而,馬向前在富士康一開始便飽受欺凌。三姐說:「他沒有培訓就被安排工作,他 是新手,什麼都不懂,才第十天就弄斷了兩個鑽頭,被組長和主管大罵。」

三姐十二月再與弟弟見面時,發現他眼角燙傷、雙手亦布滿裂痕,裡面藏 滿機油:「他工作要碰高溫鐵砂,本應有護眼罩和手套,不過弟告訴我,組長派到他的時候竟說派完了,什麼都不給他,分明是欺負他!」

馬向前在 富士康只工作了七十三天,便調過四個工序,最後一個月被調去洗廁所和車間,最後他於一月中辭職。「一月十七日最後一次看他,他還歡喜地告訴我辭工已批准 了,春節就可以回家過年。」三姐質疑:「二十三號那天(自殺當日),他還有兩個星期就可以回家,怎麼會有理由自殺!」

一月二十三日凌晨四 時,有人發現馬向前倒臥在觀瀾區廠房宿舍樓下,成為連環自殺「第一跳」,可是廠方至七時才通知三姐。「我接到電話,說我弟上班時『暈倒』,正在醫院搶救, 卻不肯講哪家醫院,只叫我到廠外等。後來有富士康的人說要帶我去醫院看他,卻用車把我帶到廠外賓館,叫我先休息;又說什麼醫院就在賓館後面,但其實那裡後 面根本沒有醫院!」三姐說。

四次驗屍四個死因

三姐在賓館等到早上九時多,就被帶到警務區。「到了那裡,警察叫我辦遺物手續, 這我才知道我弟死了!」三姐說:「他數小時前早已死了,富士康一直欺騙我們!」醫院第一次驗屍指弟弟死因是「猝死」,不過三姐和大姐在殯儀館發現他全身有 十幾處大小相若的壓痕,似為同一器具所傷,她們覺得不可能是猝死,申請再度驗屍。

第二次驗屍時,法醫將弟弟頭髮剃去,在場觀察的家屬竟發現 他後腦有長達三點五厘米的傷疤,頭頂有四個類似鑽孔的明顯傷痕,但法醫竟說「死因不明」。馬家不服,再要求解剖驗屍。第三度驗屍後,這次死因才變成「高墜 死亡」,但無解釋身上傷痕,對於如何高墜亦無解釋。馬家這次委託上海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的專家覆檢,結果得出「高墜致創傷性休克死亡」。四次驗 屍,竟有四個不同的死因,三姐憤言:「警察不肯立案調查,甚至一份驗屍報告都不肯給我們;說是高墜,卻連從幾樓跳都不解釋!」

當馬家翻看事 發前七天的宿舍閉路電視錄影,發現有百多處地方空白,最長的達五十二分鐘,空白前拍到有人拿着一呎長水喉通上宿舍。三姐覺得幼弟之死,廠方諸多隱瞞,於是 辭工,跟父母在深圳租了個蝸居暫住,一切生計由在東莞打工的大姐支持,三人半年來不斷和警方和廠方交涉,追查真相。晚上三姐在網上狂發帖,其中一月二十五 日在天涯論壇發的兩個帖,十小時內就有超過二十萬人點擊。

死後半年,馬家仍不肯安葬幼弟,把屍體擱在停屍間,逼政府秉公調查,三姐說:「弟 的遺體已開始發腫變黑,但未找到真相之前,我們不能將他火化,因為他的遺體就是唯一的證據。現在我們卻只能等着,我們也沒有辦法。」

第七 跳:有人想殺我

連環自殺裡除了初中生,也有不少大學生,第七跳的死者盧新是湖南湘潭大學微電子專業畢業生,連總裁郭台銘也印象深刻,他說: 「他本來是一個充滿前途的小伙子,還在新人才藝大賽當中獲獎,我們想重用他,他卻在勞動節前夕走向了絕路。」

記者到盧新老家湘潭縣大池村, 找到他父母,發現廿四歲的盧新,八個月前加入深圳富士康,即獲選富士康○九年度「新幹班」成員,本來前途無限。

盧媽媽說:「盧新薪水只得一 千八百多,我們當年供他讀大學及修屋時欠下債,盧新每月寄一千五百元回家,自己只留三百元用。他這八個月就是穿由家裡帶去深圳的衣服,平日又會給我們買新 的鞋子及衣服。

「盧新說過,在深圳工作一年後就會去香港玩,因要給我買香港正牌的黃道益活絡油。我平日手痛,他擔心深圳賣的是冒牌貨,總認 為要買最正統的藥油才有效。」憶起盧新的孝順,盧媽媽更哭得死去活來。

「他以自己身為湘潭人為榮,毛澤東是湖南湘潭人!他臨到深圳工作之 前,說過要去幹出成就,要像其他名人鄉里一樣。沒料到,大半年時間就出事。」五月初,工友和盧的弟弟說,盧新常「覺得後面有人跟蹤」。

盧 媽媽一介村婦,只懂送「法水」救子:「我們湘潭人有什麼不對勁,會找大師作法,喝法水保平安。」盧媽媽於五月五日下午七時,坐通宵火車往深圳探子。晚上十 二時,盧媽媽收到兒子電話,這次他語帶恐懼,「媽我真的害怕,我感覺這裡很不安全,有人想殺我,你可以盡快來深圳見我嗎?」

盧媽媽即說: 「媽已在火車上,明早就會見到我了,你現在在哪?在幹什麼?」盧新答:「我在跟單位的助理聊天,他們在陪我。」

盧媽媽以為有人陪着兒子,登 時放心。清晨七時,盧媽媽終拿着法水抵達深圳,詎料兒子早在三小時前跳樓身亡。遭逢突變,盧媽媽無法接受:「兒子天生開朗,讀書成績好,身體好。畢業後他 曾考公務員,差一分沒考上,他笑笑就算了,沒半點遺憾及壓力。因此,我不相信兒子因壓力而精神錯亂。」

盧新出事後,富士康雖承諾賠款四十萬 元,但至今仍未付錢,廠方又提議請弟弟盧亮到深圳代兄工作,不過母親一口拒絕:「已經有一個兒子死在那裡,我不能忍受第二名兒子也在那裡受罪!」

富 士康連環自殺

錦衣衞環安課

富士康種種非人生活中,最叫員工心寒是保安隊伍「環境安全管理課」,內裡分為「環境」及「安全」兩 部分,「環境」處理環保問題,「安全」就防止商業洩密、盜竊等保安工作。他們行事神秘,人數眾多,單龍華園區,環安課人數便達一千人以上,不時在園區內演 練,除了一般穿藍衣的保安之外,還設較高級的迷彩衣「特警」,這批人通常自行配備警棍及電單車,部分有軍人背景,日夜在園區內巡邏。

有員工 說,他們下班後要通過安檢門,若過門時警報響,不論男女一律要進入保安室脫衣搜身,傳聞指有自殺者死前進入保安室,之後離奇死亡。有工友說,上司曾捲入貪 污案,自己受牽連入保安室助查,結果扣留一日,不單被惡言盤問,還受毒打致遍體鱗傷。

有員工說:「班保安惡到連公安都怕他們,試過有次有班 台幹(來自台灣的幹部)在廠外面醉酒鬧事,驚動到公安,班台幹立即打電話叫富士康環安課出來,最後班公安也要放人了事。」

深入廠房

連 環自殺後,富士康在龍華的招聘處,並沒有出現冷清清的場面,反而人頭湧湧。

十九歲的李芳剛從河南趕來應徵,她帶備父母給予她的千元路費千里 迢迢坐火車趕來。「什麼跳樓事件?跟我沒有關係,我父母在鄉下種田,我夢想就是出外闖一闖,賺多點錢。我最大的優點就是能吃苦,目標薪金是一千五百 元……」不斷默記見工台詞的李芳,就算面對記者,也情不自禁地自我推銷起來。

富士康作為全國最大的工廠,其工資水平遠高出其他工廠,一千元 的底薪再加上OT,一個月賺兩千元並不是太難的事。像李芳這樣的農村青年,如果不進入富士康,幹一般的工作才一千元左右。而且廠內各種福利設施,包括泳池 和飯堂等也一應俱全,過時過節還搞各種抽獎活動。對於沒有真正捱過富士康高壓管理的青年而言,仍然抱有很大期盼。

不過,富士康的軍事化管 理,從應徵那一刻已強烈感受到。負責招聘的職員,吩咐應徵者一行行地排好隊,然後職員站在一張小小的木櫈上,拿着大聲公嘶破喉嚨地訓示:「你們從進入富士 康開始,就必須遵守紀律……」職員震耳欲聾的叫聲加上大聲公不時發出的刺耳高音,站在前排的應徵者就算皺起了眉頭,也得強裝若無其事地繼續聽下去。

下 馬威陸續有來,聽完訓示和第一輪面試後,應徵者被指示進入第二輪面試,並要填寫入職申請表格。應徵者被安排在水泥地上一行行排好隊,每人手拿一支筆和一張 申請表,職員一聲令下後,一眾應徵者隨即半蹲在地上,大家認真地填寫表格,誰也不敢發出一聲,蹲得累了,就換另一隻腳繼續蹲着。職員站在前面冷漠地看着, 每個進入富士康的員工,都要被灌輸集體化思想,抹去獨立的自我。

富士康園區,共設龍華及觀瀾兩大工廠園區,寫字樓、商鋪食肆及宿舍一應俱 全,儼如小社區。外圍有堵兩米高的圍牆,像監獄一樣把富士康員工和外界隔離。圍牆邊還建有保安崗亭,一個有半間房大的特製保安鋼盔,放在保安崗亭上,殺氣 騰騰地向外和工廠內宣示,不得超越這堵圍牆。

一人犯錯百人受罰

富士康員工每人按各自工作表現被標籤成不同顏色,綠色代表正 常,藍色代表優秀,白色代表一般,紅色代表較差,非人性化管理,令幾乎每個員工都是感到相當痛苦。

第一跳死者馬向前的三姐馬麗群,本身也在 富士康工作,她說:「我們做生產線的,有三個組織的人會監察你的表現:首先是你生產線的主管,第二是質量管控部門的人,第三是人力資源部的內部稽核。我負 責的是MP3、MP4的焊接工序,每一個焊接位焊的時間都不同,相差半秒至一秒不等,我們在心裡數,監視的人也會在你背後數你的,如果一錯,他們就會扣你 和你全組一百多人的積效分。積效分就是決定你年終的勤工獎金的,扣積效分就等於扣錢。做錯了什麼,主管還要你寫檢討書,當着全組一百多人大聲讀出來,不少 女生都讀到哭!」

加班多也被指是富士康變「赴死坑」的另一原因,三姐說:「進公司時 每個人都會要簽一份『加班同意切決書』,自願放棄勞動合同法裡每月不能加班超過三十六小時的規定,服從生產線安排。如果你不簽,他們就一個小時加班都不給 你,底薪九百,扣除社保只得八百多,根本不夠生活,所以人人都簽。我弟單十二月就加了一百一十二小時班!」

工廠一名老工人惋惜地說:「這一 代的年輕人,跟七十後和八十後的唔同,以前那批人清楚知道捱生捱死係搵錢養屋企,所以對工廠生活只會麻木,並唔會有太強烈感受。相反九十後那批人,成長在 中國高速起飛時代,身邊盡是一夜成名或過一夜富貴的故事,例如超女及那些不斷上市富貴的 企業,呢班人特別天真,以為個世界好簡單,好易發達。」他續說,這些年輕人一旦嘗試到工廠失去人性的軍事化管理,自我價值隨即被摧毀,便會陷入絕望。

「好 多人發覺自己全無用處,終身只能做上螺絲的工序,而且日復一日的工作,你只擁有這個技能,一生也只能做這件事。」該名工廠老工人說,那些自信心爆棚的九十 後,突然發現自己一無是處,就算跳槽也只能做同樣技能工作,而月人工還比不上富士康,面對工廠管理日夜喝罵,很多人感到一生人都不過如此,極度絕望。

我 要去遙遠的地方

記者相約一班九十後員工外出談心,他們都七嘴八舌地訴苦,都是感到很辛苦,很絕望。

廿歲的阿玲埋怨,說像他們 這一代的年輕工人,價值特別低。「這裡人流又多,好複雜,晚上九時後不敢出街,因為有人打劫。深圳也有騙子,試過有人被迷暈騙錢。平日工作就像機械一樣不 停做,主管態度好差,做錯就罵。」

阿玲說最使她難過的是,主管一開口就說大把人還等着這份工,你不做還有其他人做,所有人聽完都感覺沒有尊 嚴,但又不可能辭工不做,因為去其他工廠也是一樣遭遇,而且工資更低。

坐在旁邊的二十二歲阿強,默不出聲地聽着阿玲和阿偉訴苦,自己一口口 地呷着啤酒,然後突然爆出一句:「去廁所都規定要十分鐘內完成,反正每天都一樣,我唔知仲可以捱幾耐……」

訪問過後,阿強突然把一封信塞給 記者,說自己不擅表達,內心感受全部在信中。

「管理人員的勾心鬥角,高層的嚴苛,缺乏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員工關係冷漠……再見了繁華的富士 康,喧嘩的富士康,我將要去遙遠的地方尋找自己的夢。」記者問他去遙遠的地方是指哪 裡,他不肯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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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進口紙傾銷 造紙業另有盤算

2012-03-12  TCW




三月一日,國內的造紙公會表示, 由於外國進口紙低價競爭,將迫使國內不少造紙廠關門,因此他們呼籲政府,對中國大陸、日本、南韓、與芬蘭的進口紙課徵反傾銷稅。

你家隔壁的雜貨店,不准你去對面另一家較便宜的雜貨店買東西,理由是這樣會讓他無法生存。大概沒人會認為,這家雜貨店的做法是合理的。

但是這個道理一放到國際貿易時,大多數人卻都被迷惑了。我們常聽到,某些國內廠商指控外國產品低價進口,威脅他們生存,因此他們呼籲政府,對這一些進口品 課高關稅,或禁止進口,以保障他們的生計。

國內造紙業者的說法,正是如此。他們宣稱:「外國紙張低價傾銷,已使國內紙廠面臨生存危機」,因此要求政府,對外國進口紙張課徵反傾銷稅。

其實,國內造紙業者面臨的所謂「危機」,不是不能造紙,不是不能賣紙,而是不能要求政府懲罰那些國外進口的紙張,以繼續妨礙消費者去買外國貨。他們的目 標,就是要求政府維持紙張的貿易壁壘,好讓國內消費者付他們更多錢。

這就像是你家隔壁的雜貨店,東西賣得較貴,但為了不讓你去對面較便宜的那家買,就叫警察強迫對面那家店也要漲價一樣。

人類物質文明的進步,是建立在「自由交易」的基礎上,如果消費者覺得這家廠商東西不好,他有權選擇別家更便宜、更好的東西,廠商也因此有動機提供更便宜、 更優秀的東西給消費者。因為這樣,我們才能享受到越來越好的產品。

說詞一:維護國家利益結果消費者只能選擇買貴

如果只准消費者去買較貴、較差的東西,不准他們去買較更便宜,較好的東西。這樣一來消費者付出更多錢,卻只買到更差的東西;二來廠商沒有競爭壓力,他們也 沒有動機去製造更好、更便宜的產品。如果這種做法成為主流,人類文明將迅速退化到蠻荒時代去。

「只為了國內業者的生計,為什麼就要阻撓消費者去買更便宜或更好的外國紙張?」這個問題,國內紙廠在內的貿易保護主義者,都沒正面回答過。

他們只含糊的說:「政府要保障我們的生計,因此要對外國進口品課反傾銷稅。」但他們主張的真正意義卻是:「政府要保障我們的生計,因此要禁止消費者去買國 外的紙。」

他們知道,如果正面要求政府禁止消費者買外國貨,一定會惹來批評,因此他們就把自己言論包裝起來,把自己行業利益,說成是整個國家利益。

大多數人之所以被這種貿易保護主義的言論迷惑,也是因為誤信了這些業者的言論,把國內某些業者的「行業利益」,誤當成是整個「國家利益」。

對國外進口品課徵重稅,固然保障了國內造紙業的利益,但是這個利益卻是建立在消費者的犧牲上。消費者被迫要花更多錢來買紙,他們能花在其他地方的錢也變少 了,其他行業也萎縮了。因此,國內造紙業者這種利益,是損人利己的利益,不是什麼國家利益。

說詞二:低價傾銷是陰謀事實是賠本生意沒人願做

這些國內業者另一個說法,就是指控國外產品不公平競爭,也就是所謂「國外紙張低價傾銷」。「傾銷」指的是:國外造紙業者用低於成本的價格,把紙賣來國內。

如果一個廠商,用低於成本的價格把東西賣給消費者,就算是「傾銷」。但是,它這樣不就是在造福消費者嗎?這和那些慈善機構免費送禮的行徑,不是類似嗎?如 果我們認為行善是件好事,為什麼這些國外廠商用低於成本的價格,把東西「半賣半送」給消費者,就變成壞事?

這些國內業者會說:「國外紙張低價傾銷,會讓國內紙廠倒閉。」但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國內紙廠如果倒閉,不是因為它們不能造紙或不能賣紙,而是因為消費者 只願意買更便宜的外國紙張。

造成廠商倒閉的,不是它的對手,而是消費者選擇別人。就好像讓馬車業倒閉的,不是後來出現的汽車,而是消費者放棄了馬車、選擇了汽車。為了維持國內業者的 生計,就不准消費者去買國外進口品,就跟為了維持馬車業者的生計,不准消費者去買汽車一樣。

這些國內業者指控「傾銷」的另一個理由,就是「國外紙張業者先用低價傾銷,把國內業者打倒,然後再抬高價格。」

我們可以反問:如果國外紙張業者這樣做就可以成功,那國內業者為什麼不能比照辦理?國內紙張業者同樣可以在國內自己搞傾銷,把國外紙張趕出去。為什麼國外 業者可以傾銷,國內業者就不行?

「售價低於成本以打倒對手,獨霸市場後再提高價格」,這種做法,從沒有任何實例。

原因很簡單:就算某廠商一開始以低價傾銷打倒了對手,但只要日後一抬高價格,別的廠商見有利可圖,又會投入市場,這樣原有廠商又要「傾銷」來趕走新廠商, 這樣它永遠「傾銷」個沒完!如果不是錢多到無處花的廠商,誰會一直做這種賠本生意?

國內造紙業者的指控與訴求,其實是數百年前歐洲「重商主義」的翻版而已。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Adam Smith)早在他的名著《國富論》裡,就已徹底駁倒了這些重商主義謬論。他說:「消費是所有生產的唯一目的與意義,此一箴言是如此不證自明,只有想法荒 謬的人,才會想要加以證明。」亞當斯密這句話,值得所有人「三復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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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功夫案庭審第三日:蔡達標否認5項指控

http://www.21cbh.com/HTML/2012-9-20/5NNDE4XzUyNjM5NA.html

「我做的這些都是為了打破股東僵局,讓公司可以更好地發展。」蔡達標在庭上反覆強調。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庭審前一天,再次曝出蔡達標曾與今日資本私下簽訂協議,欲以1美元購得真功夫4.25%股權的消息,令這起案件更加撲朔迷離。

蔡達標否認5項控罪

公訴方指控蔡達標等人,從2009年至2010年涉嫌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涉案金額共計3068萬

8月31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首次對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創始人蔡達標等高管進行公開審理,但由於案情複雜及證據繁多,該案庭審持續兩天仍未結束。9月20日,該案進行其第三天審理。彼時,蔡達標已在看守所被羈押500多天。

庭審當天,蔡達標看起來精神不錯,頻頻向旁聽席上的家屬微笑點頭。受審的被告人除了蔡達標外,還包括李躍義(蔡達標大妹夫)、蔡亮標(蔡達標弟弟)、丁偉琴(總裁助理)以及取保候審後的真功夫前財務總監洪人剛。

廣 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指控蔡達標等人,從2009年至2010年涉嫌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涉案金額共計3068萬,具體指控為:一、虛構與廣州天河金培商務 諮詢中心的相關合同將廣州真功夫公司人民幣500萬元轉至金培中心;二、虛構與蔡亮標的東莞市思遠電腦科技有限公司簽訂與真功夫的相關合同將720萬元套 取出來;三、侵佔真功夫集團公司總裁備用金人民幣12萬元、挪用真功夫集團公司總裁備用金人民幣36萬元;四、虛構廚具開發等項目支出,以預付款的方式, 挪用廣州、深圳真功夫公司共800萬元;五、挪用真功夫公司1000萬元進私人賬戶;第六宗則是指控蔡達標抽逃其擔任法人代表的東莞市贏天創業投資有限公 司註冊資本。

公訴方認為,為了籌集購買中山聯動66.6%股權的資金,從而取得真功夫控股地位,蔡達標等人進行了上述六宗犯罪行為。其中,蔡達標、李躍義、蔡亮標被認定為主犯,洪人剛、丁偉琴被認定為從犯。

面對上述六宗指控,蔡達標本人在庭上僅承認了第四宗,其餘5項均予以否認。「司法審計報告並沒有顯示資金最終流向了蔡達標本人。」蔡達標代理律師、上海市申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陶武平認為,5項指控的證據並不充分,不能就此認定蔡達標有罪。

「當時八家真功夫門店在使用美國的IT系統後,反饋的效果很不好,而且這家美國公司也揚言要退出中國市場,蔡達標向蔡亮標公司買IT源代碼很正常。並且到最後,不管是之前的350萬還是後來的370萬,蔡達標一分錢都沒拿到。」陶武平在對第二宗指控的辯詞中說到。

庭上,除了蔡達標以外,蔡亮標、李躍義均有翻供。

庭審前再曝秘密協議

潘宇海認為當年其股權是被預謀「賤賣」,並欲通過起訴向蔡達標索賠7500萬元

事實上,無論是蔡達標一方還是公訴人一方,都多次在庭上提到真功夫的股東僵化局面。

在2009年以前,真功夫的股權結構為蔡達標、潘宇海各佔41.74%,雙種子公司佔10.52%(其中蔡潘各佔5.26%),今日資本和中山聯動各佔3%。同年8月,蔡達標通過東莞贏天創業以6000元的價格收購中山聯動66.67%股權,藉此在股權上反超潘宇海。

而 其後的2010年9月,蔡達標與潘宇海、今日資本簽訂一份轉讓股權協議,該次股權的轉讓款總額為人民幣5.0021億元。其中,蔡達標一方將付出7520 萬元購買潘宇海持有雙種子公司35.74%(對應真功夫公司3.76%的股權),今日資本一方將以4.25億元購買潘宇海持有真功夫公司21.25%股 權。對於上述協議,潘宇海一方至今未作任何回應。

然而,就在庭審前一天,蔡達標前妻、潘宇海姐姐潘敏峰對外稱,蔡達標曾私下與今日資本達成協議,欲以1美元購買真功夫4.25%股權。

據潘敏峰表示,2011年11月,真功夫公司收到今日資本要求解除2010年股權轉讓協議的通知才發現了上述協議的存在。潘宇海更認為當年其股權是被預謀「賤賣」,並欲通過起訴向蔡達標索賠7500萬元。

「蔡達標為了滿足其獨佔公司的私心及不斷膨脹的個人欲望,不惜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真功夫公司代理律師、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湘玲當天在庭上表示。而公訴方則認為,上述針對蔡達標的六項指控大部分均發生在收購中山聯動期間,因此具有動機的合理性。

有蔡家人士透露,潘家在第二天庭審後曾一度聯繫要求和解,但後來卻又在短短的十來天后拋出今日資本之說,目的在於拖延時間以及淡化蔡達標為破解公司僵局的動機。

據《刑法》規定,犯職務侵佔罪的,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而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意味著,若所有指控均成立,蔡達標將有可能面對10年以上的牢獄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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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指控摩根大通就「倫敦鯨」事件撒謊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2962

摩根大通向調查組就60億美元虧損撒謊,從而誤導投資人——負責調查摩根大通欺騙事件的共和黨參議員John McCain宣佈。

美國當地時間週四,參議員下屬調查委員會發佈了「倫敦鯨」問題的調查報告。

報告厚達300頁,採用摩根大通CEO Jamie Dimon和前CFO Doug Braunstein的證詞——後者因倫敦鯨事件於去年辭職。去年4月份,摩根大通披露倫敦首席投資辦公室一起交易出現巨虧,Dimon對此輕描淡寫,稱這不過是「茶壺中的暴雨」。該交易被稱為倫敦鯨交易。

然而,參議院的報告指出,Jamie Dimon掌握有大量複雜詳實的材料:「連續3個月的經濟損失……3月份損失程度加劇……全身而退非常困難」。

該報告還認為Doug Braunstein (現任摩根大通副總裁)的證詞:「說好聽是不準確,不好聽就是欺騙」。

調查團認為Doug Braunstein可能誤導了投資人,「摩根大通提供的書面和口頭陳述不但不完整,還充滿了大量不準確的措辭,是在誤導投資人、監管人和公眾」。

摩根大通的辯解是:「我們反覆承認了所犯的巨大錯誤。我們的高級管理層展現了極大的誠意,從來沒有誤導任何人的打算。」

報告還引述了OCC(貨幣監管署,摩根大通的監管機構)調查員的話稱,OCC覺得,摩根大通在撒謊。當OCC提問摩根大通是否通過記賬不當掩蓋巨額損失時,摩根大通欺騙說沒有。

摩根大通CRO(首席風險官)John Hogan早前向OCC說,該銀行並未在資產評估上記賬不當。然而不久之後,摩根大通又承認賬有錯。John Hogan只好辯解說在他回答OCC時,他對這豪不知情。無論如何,調查組認為摩根大通用不當賬目掩蓋了損失,調查組還批評OCC監察失責。

即將在本週五舉行的聽證會上,調查組將試圖迫使摩根大通承認倫敦鯨交易是謀求利潤,而非規避風險。包括參議院調查分委會主席Carl Levin在內的一些參議員堅決認為:倫敦鯨事件讓Volcker規則的出台顯得尤為重要。(註:Volcker規則出台後,將禁止銀行用自己的錢從事高風險交易。)

Carl Levin說:很多證據顯示,摩根大通太龐大,以至於太難管理,也太難監管。(摩根大通擁有2.4萬億美元的資產。)Levin的說辭讓有關政府是否有權強制重組金融巨頭集團的爭議愈發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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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指控蘋果避稅數十億美元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5023

在週二蘋果CEO庫克接受國會聽證之前,美國參議院報告蘋果利用稅收漏洞和不隸屬任何國家稅務居民的愛爾蘭子公司,在全球範圍內逃避了數十億美元稅款。

蘋果是繼微軟和惠普之後第三家遭到美國參院嚴厲避稅調查的科技企業,同時參院委員會認為該消費電子產品巨頭並不配合正在展開的調查。

在週二蒂姆·庫克將接受參議院公開質詢,參院常設調查委員會公佈了一份針對蘋果國際稅制結構長達40頁的調查報告

FT評論認為對蘋果的避稅調查將引發對美國稅制改革更進一步辯論,白宮和國會目前正在討論是否應該下調目前35%的企業稅稅率。

參院常設委員會主席,庫克聽證會領導人Carl Levin說:

「蘋果找到了企業界避稅的『聖盃』」

「它的海外公司持有數十億規模的美元,但這些企業不是任何國家的納稅居民。」

參院報告稱在過去4年中蘋果充分利用了對海外企業的稅收漏洞,規避了對440億美元「原本可徵稅海外收入」的相關稅款。不過調查報告承認並沒有發現有證據顯示蘋果在最小化納稅款上違反了任何法律條款。

Carl Levin說:

「這正是稅收漏洞定義,從技術上來看蘋果符合所有法律規定,但是他們違反了法律的精神。」

委員會成員稱最令人驚訝的發現是蘋果利用在愛爾蘭公司的非稅收居民身份,蘋果把大量國際利潤轉移到愛爾蘭避稅。

委員會舉例稱,在2009到2012年期間」蘋果國際銷售公司「(Apple Sales International)的740億美元銷售額幾乎沒有繳納任何稅款。2011年它為220億美元的盈利只繳納了1000萬美元稅款,折合稅率僅為0.05%。

另一個避稅的典型是」蘋果國際運營公司「( Apple Operations International),過去5年內該蘋果子公司沒有在任何一個國家繳納過任何所得稅,而同期公司收入為300億美元。蘋果國際運營公司在美國召開董事會,但是在美國沒有實體或者招募過任何員工。

Carl Levin說:

「這樣的事情我聞所未聞,我們無法想像有人能見過這樣的事情」。

此外調查人員還發現,蘋果與愛爾蘭就任何應課稅的利潤實施2%稅率的「特殊處理協議」,該稅率遠低於愛爾蘭12%的企業稅率。

蘋果則否認使用了任何稅收漏洞降低應付稅款,並表示自己是美國最大的企業稅納稅人:美國政府每徵收40美元企業稅就有1美元來自蘋果。

蘋果還對其把研發活動轉移到愛爾蘭進行了辯護。儘管愛爾蘭的研發部門「幾乎完成了」所有美國部門的任務,蘋果說這樣的安排:「完全符合美國法律並遵守相關監管規則」,儘管這正是參院委員會激烈抨擊蘋果避稅的關鍵點。

蘋果否認」蘋果國際運營公司「是一家空殼公司,稱建立該公司旨在管理「全球流動資金」,並宣稱建立該公司並沒有減少其在美國的納稅額。

雖然蘋果的避稅行為巧妙利用了現有的法律制度,但是它卻招致了兩黨高層的普遍不滿。

參議院常設委員會內最高層共和黨人麥凱恩指責蘋果精心策劃的稅收計劃「震驚」且「離譜」。

麥凱恩說:

「這家公司利用美國人的聰明才智和美國經濟的機會獲得驚人的成功,它不應該把利潤轉移到海外逃避稅收,蓄意剝奪美國人民應得的收入「

「蘋果自稱是美國最大的納稅人,但是基於其龐大的規模和組織來看,它同時是美國最大的逃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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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指控Liberty Reserve洗錢60億美元,將成史上最大國際洗錢訴訟案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5275

美國檢察官對數字貨幣轉賬公司Liberty Reserve發起訴訟,指控這家位於哥斯達黎加的匯兌公司經手洗錢規模超過60億美元,美國檢方指控Liberty Reserve全球數字犯罪洗錢「首選銀行」。

美方檢察官稱這將成為史上最大的國際洗錢訴訟案。目前 Liberty Reserve網站已經被關閉。

起訴書稱Liberty Reserve在2006年到2013年5月期間估計通過5500萬比轉賬進行了60億美元規模的洗錢。它運營著一個「遍及全球的數字犯罪金融網絡,資助了各種類型的在線犯罪活動,包括信用卡詐騙,竊取個人信息,投資欺詐,電腦侵入,兒童色情以及毒品販運」。

美國檢方已經逮捕了7名遭洗錢指控的7名嫌疑犯中的5人,其中包括Liberty Reserve公司創始人Arthur Budovsky。

對Liberty Reserve訴訟罕見的為人們揭示了網絡犯罪背後的金融網絡,以及執法部門對這種新型犯罪的調查。

要在Liberty Reserve開始賬戶使用數字彙兌功能,即開通所謂「LR交易」功能,用戶需要提供一個姓名,地址,出生日期。但是檢方稱Liberty Reserve永遠不會驗證信息。

Liberty Reserve對每筆轉賬抽取1%的佣金,並額外收取75美分「保密費」讓交易無法追蹤。

為避免交易過程留下書面財務記錄。Liberty Reserve依賴第三方「交易人」來完成客戶的LR交易。這些第三方交易人包括被僱傭的網絡黑客和某些不受監管的賭場賬戶,檢方稱這些第三方賬戶以「俄羅斯黑客」和「黑客帳戶」名字建立。

Liberty Reserve轉賬的黑錢流向全球各地。美國檢方稱已經控制了在哥斯達黎加,塞浦路斯,俄羅斯,中國,摩洛哥,西班牙,拉脫維亞,澳大利亞和美國的45個非法賬戶。

美國執法部門多年以前就在追蹤Budovsky運營的洗錢網絡。2006年他運營另一家名為E-Gold的數字彙款業務遭到了類似的指控。Budovsky在承認無執照匯款後被判處5月緩刑。

Budovsky此後放棄了自己的美國公民身份搬到哥斯達黎加,並開創了Liberty Reserve。檢查官稱Liberty Reserve迅速填補了E-Gold的空白,上週五Budovsky在西班牙被捕。

美國執法部門目前正在加強對數字金融網絡的監管。美國財政部防的洗錢單位,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3月發出指引稱數字貨幣公司屬於貨幣匯兌業務,從而強制他們遵守反洗黑錢規則並向FinCEN註冊。

《華爾街見聞》曾報導全球最知名的虛擬貨幣「Bit幣」匯兌所Mt. Gox由於本月初未能及時向FinCEN註冊,被美國土安全局查封交易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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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upon未能說服法官撤銷IPO欺詐指控

http://wallstreetcn.com/node/57558

Groupon沒能說服美國聯邦法院放棄對其涉嫌欺詐的訴訟,該團購公司涉嫌在2011年11月IPO前,向投資提供了誤導性的財務前景和內控報告。

美國芝加哥地區法官Charles Norgle說,原告有詳實的證據證明,Groupon不當使用「返款賬戶」提高收入,並且在招股說明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中隱瞞了損失規模,而該公司應該知道並且知道其報表是虛假的。

法官還駁回了IPO承銷商瑞信、高盛、摩根士丹利,要求免除相關責任的請求。

2011年11月4日,Groupon以每股20美元的價格上升流通,當時團購網估值超過100億美元。

但是在上市5個月後,Groupon出人意料的調整了2011年4季度業績,調高了其淨虧損規模,並指出其內控存在「顯著缺陷」,並表示沒有預留足夠的錢向客戶返還償還資金。

Groupon在2011年11月最低跌至每股2.60美元,週五上漲6%收於每股12.64美元。

今年2月份Groupon解僱了其首席執行官Andrew Mason,由聯合創始人 Eric Lefkofsky繼任職位。

投資者謀求對Groupon 提起集體訴訟,為首的投資者是一名名叫Michael Carter Cohn的個人投資者。

法官Charles Norgle說將在之後決定Cohn是否有資格代表投資者,因為他本人沒有直接在IPO中買入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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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誠面臨澳洲政府逃稅指控 或將支付7.8億澳元

http://wallstreetcn.com/node/58772

澳大利亞稅務局正在追究亞洲首富李嘉誠旗下公司的逃稅問題,涉及到其公司在澳大利亞的電力、能源和水資源產業的獲利情況。

最近,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對李嘉誠旗下的兩家公司下達了命令,要求其支付未付稅款和罰款共計7.76億澳元(約合7.2692億美元)。

涉及此案的公司包括長江基建集團和電力資產控股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已經從在澳大利亞的投資中獲得了數十億美元的利潤。

長江基建集團的首席公司事務代表Wendy Tong Barnes在發給路透社的郵件中表示,該公司已經收到了法律建議,並打算對澳洲政府的命令「據理力爭」(vigorously challenge)。

長江基建集團的許多在澳投資都是私有化的政府公用事業,包括南澳電網的50%股份。其他投資還包括澳大利亞最大天然氣經銷商Envestra公司的19%股份。

澳洲聯邦法院的法官Michelle Gordon於8月30日命令長江基建集團支付3.8億澳元,同時命令電力資產控股公司支付3.96億澳元,這是兩家公司在2000年至2009年間未支付的稅款以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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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俠影」PK廣匯能源案跟蹤報導: 警方為何指控「損害商業信譽罪」

http://www.infzm.com/content/98693

一位個人投資者質疑一家上市公司,為何被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

四個多月過去了,汪煒華(網名「天地俠影」)依然還在看守所裡。

2013年10月,因持續在互聯網上撰文質疑新疆上市公司廣匯能源,汪煒華在上海家中突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偵人員「帶走」。當年10月12日,汪煒華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被刑拘,一個月後,改為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批捕。

汪煒華過去是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一位網絡通信領域的研究員,長年生活在校園,四年前辭職,成為個人投資者。此後,他以「天地俠影」為網名,活躍在新浪微博、股吧、雪球等社交網站上,不時對中國資本市場裡各個角色發表激烈批評,是個網絡上小有名氣的「刺頭」。

經過超過4個月的偵查,該案2014年初已偵查終結,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由烏魯木齊警方移送烏魯木齊市檢察院,但檢方尚未就此提起公訴。

2014年3月5日下午,汪的辯護律師嚴義明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其獲悉案件近期已被檢方退回警方補充偵查。但截至發稿時,南方週末記者未能聯繫上烏魯木齊警方就此進行確認。

一天立案,四月偵查,多地取證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稱,該案起於2013年9月2日「受害單位」廣匯能源的報案,次日該局即「經過審查」立案偵查。

在這次報案中,廣匯能源證券部部長張玉對警方表示,「天地俠影」的「虛假言論」被「多家媒體不經核實地轉載」後,監管機構要求廣匯能源股票停盤、寫書面情況說明並發布澄清公告,公司信譽嚴重受損,股價大幅下跌,市值縮水兩百餘億元。公司認為,公司股價下跌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廣匯能源是過去兩年裡被汪煒華重點指責的幾個上市公司之一。這家上市公司隸屬於新疆最大的民營企業廣彙集團,在當地涉足能源、房地產、汽車服務和機械工業等產業,實際控制人孫廣信是《福布斯》中國富豪榜前列的常客,2013年以225.7億元的財富值排在第26位。

在近一年積怨基礎上,2013年8月,汪煒華向證監會舉報廣匯能源涉嫌「曲線炒賣自家股份嚴重違規」一事,成為廣匯能源向警方報案的導火索。

當年10月12日,汪煒華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被刑拘,一個月後,改為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批捕。

汪煒華被帶走後,外界議論頗多,有支持者認為事有不公為其捐款應訴,也有反對者拍手稱快,更有流言稱其隸屬「團夥」作案,但烏魯木齊警方一直保持緘默。

《起訴意見書》是司法機關首次對汪煒華案進行完整披露,汪的辯護律師查閱後發現,文中稱「偵查查明」汪煒華於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在網上「捏造並散佈詆毀廣匯能源的虛假事實,多次發表歪曲事實的報導」。

警方列舉稱汪煒華在東方財富網股吧27篇帖子、新浪博客35篇博文、新浪微博上百個帖子、雪球74篇文章,並經《投資快報》、《金證券》、《第一財經日報》、《北京青年報》、網易財經、鳳凰網、財經網、人民網-財經頻道、北青網、《現代快報》等媒體轉載,「嚴重損害廣匯能源商業信譽,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南方週末記者現在查閱到的這些媒體同期針對廣匯能源的相關報導,並未發現對汪煒華網絡文章的「轉載」,而主要是由汪煒華的質疑引發出記者獨立撰寫的新聞報導。在上述媒體的部分報導中,汪煒華曾作為記者的採訪對象之一出現。

警方指控,汪煒華發表歪曲事實的報導,直接詆毀廣匯能源,致使公司四次發佈澄清公告,嚴重損害其商業信譽。

此外,警方還「查證」稱,多位投資人對汪煒華的「虛假信息信以為真,低位拋售廣匯能源股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1468萬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認為汪的行為符合最高檢和公安部下發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二)》中「其他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根據警方移交檢方的證據資料,在汪煒華被拘後,烏魯木齊警方曾先後奔赴東莞、杭州、北京、南京等地,對因其「舉報」而受損的多位從事不同職業的個人投資者進行詢問筆錄,並提取他們的股票賬戶記錄,這即是上述1468萬元損失金額的來由。

「犯罪動機」不詳

長達九頁的《起訴意見書》裡詳細描述了汪煒華的「犯罪事實」,但是沒有一句話提及其「捏造和散佈詆毀廣匯能源的虛假事實」這一行為的動因。

實際上,從訊問筆錄來看,警方曾就此反覆詢問過汪煒華:

「微博中所有文章都是你發的嗎?」

「全都是我本人寫的,都是本人發的。」

「是誰讓你發的這些東西?」

「沒有別人指示,是我自己發的東西。」

……

在被問及「為什麼一直針對廣匯能源」時,汪煒華的回答與過去在網上的自述一致:因為但斌、王武等眾多私募、公募經理人來新疆受到廣匯能源的「高規格接待」,同時網上有一些讚美廣匯能源的文章,自己認為是過度「鼓吹」,由此開始關注並研究這家公司。通過公司年報等公開資料,他認為廣匯能源「實際贏利能力很差」。

在此之外,警方還檢查了汪煒華電腦和手機裡的資料,並奔赴北京、上海等地詢問了多位在QQ上與汪煒華聊過廣匯能源的朋友或記者,但並無「突破」。

比如,在被作為證據移交檢方的幾份筆錄中,警方曾向《證券市場週刊》編輯何凌楓詢問其向汪煒華約稿的事由,何回答,自己在網上看到汪煒華寫的一些公司分析文章,覺得有部分「寫得挺好」,出於工作原因,就向他約稿。不過,在案發前汪煒華只提供過一篇稿件,尚未刊發,汪覺得「過了時效性」就撤了回去。

警方詳細詢問了稿件報酬情況,何回答說,這篇稿件承諾的費用是千字300-500元,不過由於稿件並未刊登,實際上這筆錢雜誌社並沒有支付給汪煒華。

《經濟觀察報》記者張力在筆錄中對警方稱,「我比較看好汪煒華的股票分析能力,曾向他諮詢過一些問題,但彼此沒有任何經濟往來」。

一個細節是,警方留意到汪煒華在與一位兒時認識的同鄉好友曹峰通過QQ聊到廣匯能源公開聲稱要採取訴訟手段時,汪說過一句「可惜我不是光桿司令,不然真不怕」。但被問及這番對話,曹回答說,「我感覺他只是說自己還有父母老婆孩子的,所以不是一個人,我認為他不是說自己背後還有什麼人支持他。」

在警方調查所獲的諸多證據材料裡,除了上述稿酬承諾,並沒有其他涉及對汪煒華在質疑廣匯能源風波中「獲益」情況的描述。

在被警方問及「怎麼看汪煒華的行為」、「你認為他為什麼說這些話」之類的問題時,幾位記者、朋友給出的回答包括:「不瞭解國情」、「提高博客點擊率,達到出名的目的」、「說話比較一針見血,比較專業,能吸引大眾眼球,僅此而已」。

五點涉嫌犯罪之處

《起訴意見書》裡對汪煒華提出了五點涉嫌「犯罪事實」的指控,均是汪煒華案發前在網絡上與力挺廣匯能源的投資者公開爭論過的發言內容。

涉嫌犯罪的「事實」之一,是2012年10月汪煒華在一篇名為《廣匯能源資本巨像必將坍塌!》的文章裡提到廣匯能源哈密淖毛湖煤田的煤層厚度、埋藏深度和剝離率數據問題,警方稱汪「不顧廣匯能源已公示的且經國家權威部門審核的數據,憑其主觀臆測,簡單地使用除法編造出虛假數據,並借此斷言廣匯能源煤炭只能虧損,此言論對於股市屬重大利空,嚴重擾亂了證券交易市場,嚴重損害了廣匯能源在證券市場的信用程度和名譽。」

對於煤層厚度問題,據南方週末記者在其案發初的查證,這個煤田被多次勘探,在歷年相關報告和報導中,煤層平均厚度的數據存在多種說法,地質專業人士指出,不同勘探得出的數據存有差異這是正常情況。廣匯能源官方認定的對其最有利的一個數字,而汪採用的是對廣匯能源最不利的一個數據。

至於在埋藏深度和剝離率兩個數據上,在警方進行訊問時,汪煒華堅稱,自己使用的算法是「行業標準」。在另一份詢問筆錄中,新疆煤炭設計研究院的專業人士告訴警方,剝離率專業稱謂叫剝采比,有一套專業的計算方法,需要納入諸多指標,汪採取的簡化算法「沒有意義」。

根據南方週末記者向多位專業人士詢問,汪煒華很可能存在概念和計算錯誤。而汪煒華在文章裡,正是基於概唸錯誤的數據和「沒有意義」的計算方法,做出了廣匯能源煤炭只能虧損的判斷。

「事實」之二,是2013年7月汪煒華在一篇《廣匯能源,黔驢技窮!》的文章裡,指責股價正在大跌的廣匯能源,為一項股票回購計劃申請的停牌行為,是「赤裸裸的操縱股價」,目的是應對跌勢,「保護四十多億元的市場融資盤」。

在訊問中,汪對此解釋,一般來說公司回購股票是不用停牌的,廣匯能源這屬特例,他甚至懷疑廣匯能源利用停牌時間去籌款。

警方指控,經過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查證,廣匯能源的行為是符合相關規定的,汪是未經科學調研的情況下,武斷做出結論,並稱其文章經多家權威媒體轉載後,造成二級市場負面影響,導致公司復盤後股價大跌,單日市值蒸發了32.6億元。

不過,南方週末記者查閱了多家財經媒體對這次停牌的報導,並未找到對汪煒華文章的直接「轉載」,但確實有不少報導提出與他相同的質疑,包括引述他的觀點。

在《辯護意見書》中,汪煒華的律師回應稱,「姑且不論汪的結論是否正確,但其邏輯分析過程是合理的,儘管這種先停牌後回購的做法是經過證券交易所批准同意的,但汪對這一做法本身的合理性提出自己的觀點或質疑,並無不可」。

「事實」之三,即是汪煒華被拘的導火索。2013年8月,他在廣匯能源最新披露的中報中,發現一個名列第四大股東的自然人張建國,又有一位同名的新疆商人,其名下公司曾從廣匯能源獲得過1.5億元委託貸款。他據此推測,廣匯能源通過放貸給張的公司,再假手於張個人,曲線炒作廣匯能源股票。他認為這說明了公司在曲線買賣自家股票,涉嫌「嚴重違規」,並向證監會發郵件進行舉報。事實上,汪煒華是看不到廣匯能源的資金流動情況的,他這種「推測」只是一種邏輯分析,而不是基於某種證據。

當月底,廣匯能源發佈澄清公告,確認第四大股東的確是獲得貸款的新疆商人張建國,但列舉了貸款歸還和股票購買的時間記錄不吻合,否認存在曲線炒作自己股票的行為。隨後,公司便向烏魯木齊警方報了警。

根據訊問筆錄,汪煒華曾向警方複述了他在網上撰寫過的推理過程,警方問他有否向廣匯能源提出「這個懷疑」,汪回答說,「沒有,我為什麼要給廣匯提……向證監會舉報就夠了。」警方再問汪,為什麼在得到明確答覆後,仍堅稱廣匯能源違規,「難道這還是質疑嗎?」汪回答說,「讓法院來定吧,如果法院說我歪曲事實,我就認了;但我還要說,如果證監會今年沒有認定張建國這種行為違規,不代表以後證監會就不會認定了。」

警方在調取了相關股票賬戶記錄等證據後,做出的偵查結論,與廣匯能源的澄清公告一致。據此,警方指控汪煒華「未做任何調研」的「惡意歪曲」,「嚴重誤導投資者」、「嚴重損害廣匯能源的商業信譽」。

汪煒華的律師對此給出的辯護意見是——汪是「符合資本市場邏輯關係的正常演繹和合理質疑」,並非「惡意歪曲」。

「事實」之四,是汪煒華2012年12月一篇《越來越有意思了,東哈沒石油?!》的文章。這篇文章稱,哈薩克斯坦東部沒有油氣資源分佈。

汪煒華這句話,針對的是廣匯能源參股的一個位於哈薩克斯坦東部齋桑地區的油氣項目。在他被拘之前,這句判斷就已經惹怒了許多支持廣匯能源的投資者。汪煒華為此還特意解釋過,這句話摘自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撰寫的一篇題為《哈薩克斯坦石油與天然氣的開發現狀》的文章。

經南方週末記者核查,確實在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網站上找到了這篇文章和上述表述,但也發現這一說法的確存在爭議——在另一些石油類專業期刊上,還有其他文章提及,在上世紀80年代蘇聯曾勘探過齋桑地區,並認為可能有油氣藏,2005年後新的勘探認為此地區蘊含巨大油氣潛力。

警方同樣詢問了汪煒華為什麼沒有就其所查閱的大使館報告內容向公司詢問,汪解釋,自己只是提醒投資者不要輕易相信上市公司的一面之詞,特別是海外投資,因為在這類海外投資中導致投資者血本無歸的例子很多。

此外,汪和之前在網上發言時一樣,承認自己沒有經過實地調查,只是查閱了一些官方和廣匯能源的報告。

而警方認為,廣匯能源在哈薩克斯坦的投資行為,是根據國家能源規劃,經過中哈兩國多個部委審批的項目,並已投入數十億資金進行勘探,多次公佈項目進展。但汪煒華「置事實於不顧,未經考證,仍然轉載他人寫的文章……言論含沙射影,暗示廣匯能源在哈薩克斯坦的投資存在問題,必然誤導投資者,使廣匯能源投資價值大打折扣」。

對於此,其律師在《辯護意見書》裡強調,汪煒華所述內容來自官方文章,屬「可供公眾查閱的具有公信力的公開信息」。

「事實」之五,是汪煒華2013年5月在微博上說「廣匯就是一家地道的黑幫企業,哪怕這家公司公開上市已久,哪怕市值遭市場追捧……是中國資本流氓市場裡的一塊又黑又髒的遮羞布」,這也是他在網上一貫的語言風格,在評價其他上市公司時,他還用過「已經垮了」、「銀行黑洞」等尖銳詞語,激動起來,證監會也被他如此痛罵。

警方對此指控稱,汪煒華使用「赤裸裸的語言」直接詆毀廣匯能源。汪煒華則解釋,這是自己唯一一次稱廣匯能源為「黑幫企業」,因為當時廣匯能源的一家運輸合作夥伴公司正在公開指責廣匯能源修建路況很差的簡易公路,並使用非國家標準的運輸車輛,運費低廉被迫超載,造成多起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該公司還在微博上傳一些控訴廣匯能源員工私設路警隨意攔截罰款等的資料,於是汪得出了廣匯「運作像黑幫企業」的「結論」,並通過其在新浪微博上的個人賬號如此發言。其律師亦辯護稱此為「個人自由觀點的正常表達,且該言論微博只被轉發4條,影響甚微」。

在筆錄中可以看到,汪煒華嚴詞抗議了警方對自己的指控,稱指控是在「顛倒黑白」,堅稱自己「無辜」,所有質疑都是基於「廣匯公告及網上公開信息」。有意思的是,南方週末記者在相關訊問筆錄中看到,汪煒華至少兩次,在警方提審末尾循例問到「有什麼補充」時,還額外向警方提出了一些他還未及公開發表的對廣匯能源資金流動的質疑。

「我的案件就是『皇帝的新裝』的故事,現在你們以法律的名義指控我,就好比沒穿衣服的國王,來指控說真話的小男孩一樣……希望法律能盡快還我個人清白。」在2013年12月的一次訊問筆錄裡,汪煒華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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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中國供應商再度面臨雇傭童工指控

來源: http://big5.ftchinese.com/story/001057966

2014年08月29日 06:09 AM

三星中國供應商再度面臨雇傭童工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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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動人士找到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的一家中國承包商使用童工的證據後,幾乎不到一個月,這家韓國公司遭到在中國雇傭童工的新指控。

紐約的維權組織中國勞工觀察(China Labor Watch)稱,位於廣東、為三星和聯想(Lenovo)供貨的工廠海格國利電子(HEG Electronics)雇傭了超過10名16歲以下的兒童。2012年,該組織也曾指控三星違法,包括同一家承包商存在過量加班的行為。

“(2012年的事件後)三星承諾修正其供應鏈中雇傭童工和其他違規行為。但是根據中國勞工觀察在7月和8月進行的後續調查,海格國利的狀況非但沒有改善,反而惡化了,”該組織昨日表示。

三星表示,在中國勞工觀察上周提出這個問題後,三星已經進行了調查,沒有找到任何證據,並表示三星執行“對童工零容忍的政策”。聯想沒有立刻置評。

三星是中國最大的外國投資者之一,在過去的幾年,三星因承包商的工作條件在中國面臨越來越多的審視。

7月,三星暫停了與位於廣東的另一家供應商新洋電子(Shinyang Electronics)的合作,此前中國勞工觀察發布了這家生產商使用童工的報告。之後三星得出結論,稱未成年工人是由一家不相關的工作中介派遣來的,並恢復了與新洋電子的業務合作。

新洋電子事件是三星第一次承認其中國供應商使用了童工。之前三星均表示無法核實中國勞工觀察的主張。

譯者/許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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