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oupon沒能說服美國聯邦法院放棄對其涉嫌欺詐的訴訟,該團購公司涉嫌在2011年11月IPO前,向投資提供了誤導性的財務前景和內控報告。
美國芝加哥地區法官Charles Norgle說,原告有詳實的證據證明,Groupon不當使用「返款賬戶」提高收入,並且在招股說明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中隱瞞了損失規模,而該公司應該知道並且知道其報表是虛假的。
法官還駁回了IPO承銷商瑞信、高盛、摩根士丹利,要求免除相關責任的請求。
2011年11月4日,Groupon以每股20美元的價格上升流通,當時團購網估值超過100億美元。
但是在上市5個月後,Groupon出人意料的調整了2011年4季度業績,調高了其淨虧損規模,並指出其內控存在「顯著缺陷」,並表示沒有預留足夠的錢向客戶返還償還資金。
Groupon在2011年11月最低跌至每股2.60美元,週五上漲6%收於每股12.64美元。
今年2月份Groupon解僱了其首席執行官Andrew Mason,由聯合創始人 Eric Lefkofsky繼任職位。
投資者謀求對Groupon 提起集體訴訟,為首的投資者是一名名叫Michael Carter Cohn的個人投資者。
法官Charles Norgle說將在之後決定Cohn是否有資格代表投資者,因為他本人沒有直接在IPO中買入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