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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分享經濟亟待納入統計核算

移動互聯時代,社會生活與經濟運行模式日新月異,順勢出現的分享經濟,數年間即現蓬勃發展之勢。

這也給經濟統計和GDP核算帶來了新的挑戰,7月2日,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提出要不斷完善新經濟測算方法、統計指標體系;國家統計局昨日亦宣布,中國正式根據新的國際標準實施研發支出核算方法改革。

分享經濟是移動互聯時代興起的一種新型經濟形態,發端於歐美並逐漸走向世界,主要通過互聯網第三方平臺實現個體之間直接的閑置資源使用權交易,抑或通過租、借一種商品和技能來享受其提供的服務。當前頗為盛行的分享經濟主要有網絡預約拼車、自有車輛租賃、民宿出租、舊物交易交換等。在分享經濟模式下,閑置資源使用率得以提高,以網絡預約拼車為例,不僅能讓閑置的車輛資源得以有效利用,節約出行成本,還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交通壓力。

此類經濟形態在我國已規模日顯。國家信息中心發布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分享經濟規模約為1.95萬億元,參與分享經濟活動人數已經超過5億人;預計未來5年分享經濟年均增長速度在40%左右,到2020年市場規模占GDP比重將達10%以上。以閑置市場規模為例,據第一財經發布的《2016分享經濟發展報告》,2016年保守預計將達4000億。

之所以分享經濟在當下中國如此火爆,甚至在眾多細分領域超過海外市場,在大程度上,是因為中國市場相比於西方發達市場有更多的供需錯配、低效管理造成的資源冗余和需求痛點,以及中國經濟具有規模不經濟的特點。

反過來講,分享經濟能夠刺激新的消費需求,緩解經濟失衡的弊端,甚至可以說是在“供給側”和“需求側”兩端的革命。在供給側,通過互聯網平臺,可以讓社會大量閑置的資金、土地、技術和時間有效供給,解決當前我國資源緊張和大量閑置浪費並存的現象;在需求側,分享經濟則能有效匹配消費者的需求,以最低的成本滿足需求,消費者節省了大量的“搜尋成本”。

由於分享經濟在國內的滲透率仍不高,未來市場空間巨大,且作為新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理應以科學的方法納入國民經濟統計。不過,目前國家統計局公布的GDP主要通過企業法人和個體戶的生產來進行統計,而現行互聯網分享經濟的現狀是人人都可以成為生產者。由於GDP只測度最終產品或勞務的市場價值,這就使得分享經濟帶來閑置資源的充分利用、經濟運行效率的提升、產業結構的升級以及創新能力的提升無法得到充分衡量。而且,用戶通過參與分享而降低的消費成本及賺取的收入,也不能得到有效體現,這些交易數據被排除在消費者價格指數之外,並不能反映真實的經濟運行狀態。

當然,欲將分享經濟納入相關統計,目前尚有基礎工作需要完成。如缺乏與分享經濟相適應的行業分類,一般而言,分享經濟具有參與者廣泛分散、業態跨界融合、就業靈活等特點,現有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無法按照行業、領域、法人機構與分享經濟現象一一對應,自然也很難對分享經濟活動進行精確統計。同時,分享經濟已滲透到多個領域,傳統的數據收集和抽樣辦法也不能完全適應新業態的發展,難以形成一套標準的統計指標體系。

總之,準確把握分享經濟的發展狀況對決策層意義重大。因此,有必要探索構建一套可相對定量描述分享經濟發展,但又區別於現有統計調查方法和指標的價值衡量體系,讓分享經濟的價值在國民經濟統計體系中得以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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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建設海綿城市既迫切更需勇氣

近日,持續強降雨導致長江中下遊地區出現洪澇災害,除導致人員死亡與經濟損失外,武漢等大城市甚至出現了長時間被洪水圍困,全城交通幾近癱瘓,引發廣泛關註,李克強總理亦親臨武漢現場指揮救災。

引發洪澇災害的直接原因無疑是持續的強降雨,但洪水之所以造成如此大的損失,亦與近幾十年圍湖造田、填湖建城導致湖泊泄洪能力降低的人為因素幹系甚大。以素有“千湖之省”美譽的湖北省為例,20世紀50年代湖北有湖泊1066個,總面積達8300平方公里,而目前湖北僅存湖泊309個,總面積縮小到2656平方公里;有“八百里洞庭”之稱的洞庭湖1949年有4350平方公里,但到2002年縮小為2650平方公里,目前面積為2625平方公里。

決策層對此也早有判斷,近年來一直致力於推動退耕還林和退耕還湖。1998年“世紀大洪水”之後,國務院就作出了在長江中下遊區域退湖還田決策,時任總理朱镕基甚至提出要將洞庭湖面積恢複到建國初期的4350平方公里,即著名的“4350工程”。然而,生態恢複是一項長期工程,讓已建成城區的土地重回湖泊,其執行難度更是非常之大。

同時,長江中下遊洪澇災害和城市內澇現象近幾年持續上演,由於城市化的進程和人口的集中,造成的災害和影響與日俱增。彼時,海綿城市作為解決這一歷史難題的方案被提出。2013年12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了建立海綿城市的重要性,去年10月,國務院提出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目前已有常德、南寧、重慶等30個城市進入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範圍。

海綿城市乃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顧名思義,指城市要像海綿一樣,遇到雨水時將其吸納,蓄之控之,需要時又能夠將儲存的水釋放出來加以利用,如大自然一般對雨水進行自然積存、自然滲透和自然凈化。可以想見,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若能達到海綿城市目標要求,洪澇災害對於城市的影響,以及內澇問題,皆可迎刃而解。

然而,海綿城市由於建設複雜、投入需求大以及回報機制模糊,試點以來並未如預想中的順利。

首先是資金問題,以國外為例,海綿城市的建設費用占到整個城市建設費用的20%,由於國內城市排水系統的歷史問題,建設費用可能更高,總體資金需要數萬億以上。首批試點城市安徽池州未來3年內共安排海綿城市試點項目117個,總投資211.62億元,資金缺口不小。因此,急需借助PPP融資模式,引入社會資金,結合政府采購和財政補貼等方式破解投融資難題,同時加強產業導入,形成稅收回哺和資金的良性循環。

此外,由於海綿城市的建設難免會給城市地下原有的水、燃氣、電信管道等公共設施造成影響,而這些設施又對應相關部門。一直以來,牽扯到各部門利益的改革往往推動難度不小,因此,一些城市要破除九龍治水的管理體制,加強頂層設計以協調各方利益,切實推動海綿城市建設。

如今,減少洪澇災害損失,解決城市內澇已迫在眉睫,改變因歷史原因造成的濕地破壞非一朝一夕,建設海綿城市、就地解決洪水問題已成為不二之選。同時,在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遇到的資金不足、牽涉各方利益問題,需要以通盤的設計和改革的勇氣去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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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A股退市急需常態化

7月8日,因欺詐發行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證監會對創業板上市公司欣泰電氣啟動強制退市程序,並宣布暫停上市後不得恢複上市,退市後不得重新上市。此舉將退市這個經久不衰的話題再度推上輿論風口。

近年來,監管層一直致力於完善退市機制,如2012年曾出臺“新老劃斷”的退市制度,限期當時18家暫停上市公司在當年底恢複持續盈利能力,但最終這18家公司僅兩家退市,其余均通過各類手段恢複交易,且引發爆炒,此事一度引發廣泛質疑。2014年,證監會正式發布《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幹意見》,號稱“史上最嚴”退市制度,不過實施近2年以來,效果遠不如預期,甚至在當年年底,身兼欺詐上市和財務造假的萬福生科逃出生天,並在複牌交易半年內被爆炒6倍,影響頗為惡劣。

實際上,自1993年《公司法》確立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二十余年以來滬深兩市因不符合上市條件而退市的公司不過八十來家;而市場成熟年均退市率在8%左右,如美國從1998年到2012年即有7769家上市公司退市,這其中約一半為達不到上市要求而退市。

一般而言,一家公司上市一段時間後,因行業環境或自身經營等問題,喪失了持續盈利能力,不具備繼續上市條件,理應退出資本市場。但在A股市場,大部分瀕臨退市的公司,都以借殼、重組等途徑臨門一腳“恢複”持續盈利能力,部分常年未恢複持續盈利能力者,亦可通過財務手段規避退市政策,繼續留在A股市場。於是在A股形成了炒作“殼”資源的惡習,許多人樂此不疲,甚至出現了因專門炒作“ST”股而獲利匪淺的“牛散”。

炒“殼”雖備受詬病而屢禁不絕,其根源即在於A股退市制度一直以來的“雷聲大雨點小”,震懾力太弱令僥幸行險者獲利。今年4月退市的博元投資在最後二十余個交易日上演末日狂歡,也緣於不少參與者認為其將鹹魚翻生。

此番證監會對欣泰電氣退市落實力度之大,超出公眾預期。與監管層此前提出的收緊中概股回歸、整頓“忽悠式”重組和借殼新規一脈相承,展現了劉士余履新證監會後的監管新思路。在A股市場亂象頻出的當下,此舉體現了治亂決心,也可以說重新給予了對退市機制改革抱有期待者希望。

然而,從歷次退市制度的執行效果來看,退市制度改革最需要的是執行上的“剛性”,即一套成熟制度必須具備高效的執行效率。而且,制度涉及的對象不應偏護,如果涉及相關上市公司的退市問題,無論是央企、國企、民企,還是地方重點保護的企業,都應一視同仁,不應出現因利益牽扯而大開後門之先例,否則,期待的退市新政到頭來又逃不過“夭折”的命運。

換言之,欲令A股炒“殼”之風降溫,還股市一片凈土,以欣泰電氣退市為契機,嚴格執行退市標準,建立退市常態化機制,十分必要且迫在眉睫。退市短期雖然可能會給市場和部分投資者帶來陣痛,但長遠來看,“能者上、劣者汰”對各方都將是一個利好。

同時,退市亦不可一退了之。對於因違規等原因造成的退市,投資者埋單的悲劇不能再重演。因此,需盡快建立起退市賠償機制,如果一個公司可以輕松圈錢輕松退市,這樣的退市震懾力遠遠不夠。此番證監會將欣泰電氣主動賠付投資者的“改過”行為納入處罰考慮因素,以及對保薦機構興業證券實施沒收收入、罰款,撤銷相關人員證券從業資格和市場禁入,即是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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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改觀鄉村教育促進社會公平

少年強則中國強,教育乃立國興邦之本。教育作為促進社會階層流動、調節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一直被寄予厚望。而這其中,作為弱勢一方的鄉村教育一直是關註的重點。

決策層對此亦十分重視。今年兩會期間,政府工作報告提到今年重點工作時即稱,要發展更加公平的教育,公共教育投入要加大向中西部和邊遠、貧困地區傾斜力度,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善薄弱學校和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昨日,國務院又印發《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幹意見》(下稱《意見》),欲重點從加強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城鄉師資配置、改革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和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等方面辦好鄉村教育。

提升鄉村教育水平之所以如此重要,實因當下貧富分化頗為嚴重之際,教育對於社會各階層的流動性促進在減弱,而社會階層固化對於一個國家的負面影響毋庸置疑。以當前中國最重要的人才培養機制高等教育為例,統計顯示,擁有優質教育資源的重點高校農村生源占比僅15%左右,如統計1978~2005年近30年間北京大學學生的家庭出身發現,1978~1998年,來自農村的北大學子比例約占三成,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下滑,2000年至今,北大的農村子弟只占一成左右,下降速度遠高於農村城市化進度。隨著近年來自主招生等政策傾向於優質高中,農村學生獲取優質教育資源空間進一步被擠壓,而作為社會底層的農村寒門子弟欲實現向上流動,教育可以說是最為重要的渠道。

而且,在近幾年城鎮化進程加速、人口大量流動之下,鄉村與城鎮教育的馬太效應越發明顯。不少城市由於人口凈流入過快,教育資源一度出現緊缺,《意見》亦提到城鎮教育資源配置不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大班額問題嚴重。但鄉村的情況卻是中小學撤並造成學生就學困難,以及優質師資缺乏、農村尖子生流失和“知識改變命運”觀念不再深入人心,造成鄉村教育水平低下、學習氛圍嚴重不足等局面。

從最近幾年的政策來看,教育部門為解決此問題也可以說用力頗多。如高校招生單獨在貧困地區設名額、將教育相對富余省份的錄取名額向中西部地區調整,複旦大學甚至今年開始定向招收不超過400名農村學生。然而,這種“照顧式”的手段,雖然有利於社會公平,但並非治本之策,長遠來看,欲較為徹底地解決好鄉村教育問題,還得從提升水平上下功夫。

首先是教育和公共資源投入。針對目前城鄉學校標準化建設的差距,以及不少地區因學校撤並出現的入學難,推進鄉村基礎設施和學校標準化建設十分必要。《意見》即提到,要全面摸清情況,完善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標準,科學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

其次是提升鄉村教育的師資水平。鄉村地區由於條件較差,待遇偏低,對於年輕、優秀教師的吸引力一直不高,這也直接影響了學生水平提升。因此,如何讓優秀教師為鄉村教育服務,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大課題。

此外,關註學生安全、探索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也是提升鄉村教育水平的題中應有之義。

“有教無類”是先賢孔子教育思想的核心觀點,意在讓所有人都能公平地接受教育,讓全國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也是歷屆政府一直致力的方向。如今,鄉村教育出現了嚴重滯後局面,期待此番《意見》下發能夠推動徹底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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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延遲退休必行 彈性制度優選

昨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公開稱,今年年內會拿出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此舉將這個幾乎全民關註的熱點話題,再度推上輿論焦點。從利己角度考慮,延遲退休反對者眾,因此包括彈性退休制度等方案,均在業界討論之列。

之所以要在中國推出延遲退休,最根本也眾所周知的原因是人口老齡化。截至2015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2.2億,占比超過16%,超過聯合國定義國家進入老齡化的10%標準。而從目前中國人口結構推測,到2050年,老年人口總量將超過4億,占總人口30%以上。與此同時,我國15至59歲的勞動年齡人口自2012年已開始下降。因此,為緩解人口老齡化導致的民生保障問題,以及勞動人口下降帶來的劉易斯拐點影響,延遲退休可以說是不得不做出的選擇。

我國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性60周歲、女性50周歲,乃1978年的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當時中國人均壽命為68歲,到2015年底,據世衛組織發布的《2016世界衛生統計》,中國人均壽命已達76.1歲,接近發達國家人均壽命78歲左右的水平,而上海、北京人均壽命甚至超過80歲。人均壽命不斷延長的發展趨勢,也為延遲退休提供了客觀條件。

今年兩會期間,李克強總理答記者問時表示,因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過高,導致企業負擔過重以及職工到手收入偏低,可以階段性降低繳費比例。截至目前,多數省份決定將企業繳費比例從20%下調到19%,個人8%不變,無論是28%還是27%,均遠高於世界平均水平15%。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之所以下調空間有限,除了財政支出用於社會保障的部分外,中國養老負擔較重、歷史欠賬等皆為重要因素。也就是說,實施延遲退休,也為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下調打開了空間。

然而,延遲退休甫一提出即反對者如潮,這不難理解,畢竟對於個體而言,大多數人都不願延遲退休。其中亦有專家提出,中國是發展中國家,應該參照發展中國家普遍實行的55~60歲退休標準,而不是執行發達國家65歲左右退休的標準。實則不然,如前所述,中國的老齡化和人均壽命已逐步接近發達國家水平,而退休年齡設定,此二者乃主要參照。

不過,延遲退休雖勢在必行,但針對中國的特殊情況及可能遇到的問題,在方案制定時需通盤考慮。尹蔚民即提到,目前考慮的漸進式延遲退休制度要基於三方面原則:一是小步慢走,逐步到位,即每年推遲幾個月,經過若幹年後達到最終法定退休的年齡界限;二是區分對待,分步實施,即針對不同退休年齡群體有區別地對待;三是事先預告,做好公示,即政策制定出來以後,要向社會公示,廣泛聽取各界意見,並在此基礎上修改完善。

與此同時,在“一刀切”式的退休制度難以平複眾議時,可以探索彈性退休制度。即政府規定一個退休年齡段區間(如55歲到65歲),職工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這個年齡段選擇合適的時間點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而領取養老金的多寡由繳納的時間和資金決定。當前,美國、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即實行彈性退休制度,當然細節根據國情有所差異。

此外,對於延遲退休對青年就業問題產生的影響,在經濟轉型升級過程中,要努力增加就業崗位,如大力促進服務業發展,在服務業增長過程中容納就業困難人員;鼓勵引導自主創業,並通過創業帶動更多人就業。

總之,延遲退休作為一項複雜的社會經濟政策,其方案制定與實施需綜合考慮人口結構、勞動力供求、人均預期壽命、養老保險甚至社會就業等多方面因素。換言之,延遲退休雖然勢在必行,但需通盤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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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百度式“公地悲劇” 需法律道德合力防範

“魏則西事件”時隔僅僅兩個月,百度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這一次是借助百度推廣晝伏夜出的賭博網站,令競價排名的商業倫理再度引發熱議。

據媒體調查,近兩個月以來,夜間10點以後在百度搜索“線上娛樂”等關鍵詞,即有多家賭博網站被標註“商業推廣”顯示在首頁靠前位置,次日上午9點前則全部下線,恢複自然搜索結果。季度末或者周末,賭博網站更是大量湧現,排名靠前的幾大賭博網站,一晚推廣費用甚至達到30萬元。

此前,百度曾因傳播色情信息、百度文庫侵權被罰;今年初百度將血友病等疾病類貼吧售予民營醫療機構甚至個人,後者在貼吧里宣傳虛假信息,亦引來廣泛批評。而且,百度推廣涉及的現貨投資等非法平臺,在業內也有諸多質疑。

之所以百度的這些商業行為廣受大眾關註並引發多番指責,根源在於,搜索行業具有“贏者通吃”屬性,作為一個巨大的信息平臺、搜索引擎加服務提供商、內容提供商,百度在中國搜索市場上處於絕對支配地位。那麽,百度搜索就不僅是一般搜索結果那麽簡單,而是一塊“公地”。

既然是“公地”,那麽當商業利益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時,商業利益就會不斷侵害公共利益。百度盲目追求利潤與客戶的同時,往往遭遇涸澤而漁的開發與利用,真實與虛假共生,私利與公益並存,淪為是非地和名利場,乃至陷入“公地悲劇”,就難以避免了。當然,“公地悲劇”在整個互聯網行業都或多或少存在,只不過百度用戶群體最多、影響最大。

欲避免百度,或者說互聯網行業出現“公地悲劇”,首先要加強法制建設。百度以排名為誘餌、以競價為手段、以盈利為目的,使得其已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廣告行為,理應受到《廣告法》的約束。不過,國家工商總局今年7月9日頒布、9月1日起實施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才首次將“付費搜索”定義為廣告。

根據《辦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以及禁止發布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醫療、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廣告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廣告審查機關進行審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很明顯,不管是此次發生的賭博網站商業推廣,還是之前的醫療類競價排名,都違反了《辦法》相關規定。百度日後如若再犯,受到的可能就不只是公眾的譴責,而是法律法規的制裁。

然而,法律法規的制定,多只能針對一時之形勢。近年中國互聯網行業發展日新月異,僅僅依靠法律法規,很難防範一些新的“公地悲劇”事件發生。從引發“公地悲劇”原因(商業利益侵害公共利益)看,互聯網企業,尤其是其中的標桿企業,急需提高道德底線。

一系列事件後,民眾對百度指責雖略顯過重,但也無可厚非。因為其作為中國互聯網行業的標桿企業,享受了中國近二十年以來巨大的人口紅利,企業和創始人均獲益匪淺。但百度既沒有對行業後來者起到良好的引導作用,後起者如360、搜狗,在很多問題處理上與百度如出一轍。同時,百度與國際知名互聯網企業,無論是社會擔當還是對人類的貢獻,都相差甚遠。

因此,百度等互聯網標桿企業理應有責任擔當,應從道德上加強自律,以帶動行業良性競爭、健康發展。努力讓中國互聯網行業受人尊敬、互聯網企業令人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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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A股做空機制不應長期缺失

因被列入去年“股災”引發因素之一的股指期貨,在被嚴格限制一年之後,於近日傳出放開消息。雖然中金所昨日對此進行了辟謠,但關於放開股指期貨限制措施,甚至健全A股做空機制的討論,再度被引發。

股指期貨之所以在去年被嚴格限制,令交易額驟降九成,乃因監管層認為其做空的功能在去年6月以來的A股大跌中幹系不小。股市大跌期間限制做空亦非A股獨有,2008年金融危機時期股市暴跌,許多國家實施了做空禁令,如英國於當年9月18日宣布禁止做空金融股,為期4個月。不過後來多個實證研究均表明,簡單地禁止做空並不能達到穩定市場的效果,反而會對市場流動性產生不利影響。同在A股“股災”過去近一年之後,尚不能證明“股災”與股指期貨做空有多大影響。

相反,欲將A股打造成市場化的成熟市場,健全的做空機制必不可少。雖然各國監管層對做空機制都頗為謹慎,但理論和實證研究都表明,無論市場漲跌,合理的做空機制對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作用不少。

首先,做空機制有利於減少市場泡沫。一旦標的證券偏離價值較為嚴重時,投資者可以通過做空抑制泡沫,將證券價格打壓至適當的水平。基於對美國證券市場的研究亦顯示,當做空由於融券成本高等原因而受限時,相應股票的收益率將遠低於市場收益率,即當做空受限制時,股票往往會超過其合理價格。換言之,如果券源充足,那麽昌九生化、暴風科技,乃至當下的江蘇銀行等個股,就難以惡炒至非理性價格。

其次是有利於價格發現。如果擁有負面信息的投資者無法順利做空,導致負面信息無法充分反映到市場價格中,減緩了信息傳遞效率,資產價格就容易被高估,令市場有效性降低,阻礙了市場價格發現的功能。同時,做空機制亦有利於引導價值投資,讓惡炒概念的投資者多一分警惕。

然而,目前投資者在A股市場做空殊為不易,現有的融券、股指期貨和ETF期權三種做空途徑,要麽被嚴格限制,要麽因制度設計而成交寥寥。

以融券為例,範圍僅限於券商,而券商自有資金和持有股票數量均相對有限,根本不足以對沖市場中的非理性行為,尤其在上一輪融資推動券商股大漲時,券商不可能將自己的籌碼借給投資者來做空,融券至今也沒有解決券源的根本問題,令此項業務裹足不前,此項名義上面對廣大投資者的做空機制形同虛設。截至8月3日,滬深兩市融券余額僅32億元,相對於8625億元的融資余額,幾可忽略。

至於股指期貨和ETF期權,一來目前投資者門檻較高;二來限制和衍生品種偏少,如股指期貨持倉保證金和平倉手續費偏高,而ETF期權僅上證50ETF單一品種。這一系列因素共同導致了此兩項做空工具效果很有限,其中上證50ETF期權日成交面額僅數十億元。

因此,A股的做空閘門應更大程度地開放。一方面,完善融券制度設計,豐富券源渠道,如融券範圍不僅限於目前滬深300等標的,券商放開自身券種,供客戶融券使用,讓融券業務真正發揮效用;放開股指期貨限制,增設股指期貨和ETF期權品種,甚至逐步實施個股期權,豐富做空工具。

另一方面,可適當調低股指期貨、ETF期權個人投資50萬元的準入門檻,以美股市場為例,最低融資融券交易開戶資金僅2000美元。當然,因為A股投資者整體證券知識水平偏低,故做空業務開戶時的知識測試和經驗等要求需保留,確保具備做空資格者為“合格投資者”,此外轉融通業務亦可考慮向個人投資者開放。

總之,一個成熟市場無疑需要完善的做空機制,這不僅契合近期擠A股泡沫的監管思路,對於A股長遠的健康發展,亦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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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證券違規應加大個人懲處

劉士余主政證監會半年多以來,治理證券市場亂象之決心與舉措,廣受好評。欣泰電氣因欺詐上市和信披違規被強制退市,即體現監管層對於上市公司不誠信行為的零容忍。然而,亂象依舊在上演,一周三次被上交所喊話要求整改的慧球科技,引發廣泛關註。

近期,鑒於慧球科技多次未按規定履行信披義務,以及公司董事會聘任的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均不具備任職資格等問題,上交所先後下發監管函、公開表達不滿甚至要求股票停牌,但上市公司方面不但置之不理,還無視法規公然泄露重大信息。上交所於8月19日喊話,如果慧球科技長期不能落實整改要求,將研究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即予以“ST”處理的必要性。

慧球科技公然對抗監管,既是上市公司自身治理失控的表現,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監管層長期以來重業績指標、輕治理規範,對證券市場亂象懲治的威懾力不夠。以屢禁不止的信披違規為例,近年來每年均有數十家甚至上百家上市公司因此被查處,但處罰結果大多是對上市公司罰款與警告。而退市制度更是飽受詬病,號稱“史上最嚴”退市制度實施近兩年,效果遠不如預期,甚至連身兼欺詐上市和財務造假的萬福生科都能逃出生天,並在複牌交易半年內被爆炒6倍,影響十分惡劣。

於是,從萬福生科到海聯訊再到欣泰電氣,欺詐上市此起彼伏。這其中,處罰過輕無疑是重要原因,如對海聯訊僅限於罰款和對主要責任人警告與市場禁入。直到勒令欣泰電氣退市,以及對保薦機構興業證券罰沒超5700萬元,且令其出資5.5億設立先行賠付基金,來應對投資者大規模索賠,才平息外界對於監管層處罰證券違規偏輕的質疑之聲。

不過,監管層僅僅對欣泰電氣及其保薦機構重罰,板子打在法人身上,而對於直接責任人僅處以罰款和市場禁入,其威懾力仍引發質疑。

的確,市場禁入的威懾力一直存疑,甚至有無牙“老虎”之稱,實施多年以來,盡管某些違規人員受到了處罰,但其效果卻十分有限。如近年基金“老鼠倉”頻現,相關基金經理也被證監會處以市場禁入,但其可“假借”家人、親戚或朋友的賬戶進行證券投資,而這卻是市場禁入所無法禁止的。

此時,加大對直接責任人的處罰力度,尤其是提高刑事處罰力度,在業界的呼聲越來越高。換言之,證監會需正視法制建設的重要性,讓法律責任落實到市場主體,處罰措施威懾到責任人個體。同時,加大對於直接責任人的處罰力度,讓自然人對其所造成的違法違規事件負責,也符合依法治市的內涵。否則,僅僅對上市公司等法人主體進行重罰,不僅助長了直接責任人的僥幸心理,對於上市公司中小股東等無責任利益人,難免造成侵害。

當然,資本市場法制建設並非證監會一己之力可為。近年來,證監會在監管處罰、加強投資者保護方面態度非常積極,力度也不小。但相比較而言,司法機關的配合卻還不夠,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也未獲實質性推進,成為了對違規行為處罰威懾力不夠的重要因素。

因此,司法部門、立法機構也需積極配合。如《刑法》對於證券犯罪方面的規定已多年不曾修訂,而證券行業違法近幾年可謂日新月異,其社會危害亦今時不同往日;此外,對業內一直呼籲的A股集體訴訟制度,也許加快完善,訴訟對象不限於上市公司或保薦機構等法人主體,主要責任人亦需列入。

總之,無論是維護健康發展的證券市場秩序,還是保護投資利益,都需要監管層重視懲治亂象力度。如今,對證券違規中直接責任人的處罰力度不足,導致威懾力大打折扣,監管層及司法立法皆有未竟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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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CDS只是對沖工具 非魔鬼亦非天使

近年來,中國金融市場蓬勃發展,規模與日俱增,與之相對的是,各類風險事件初露端倪,潛在風險更是不斷積累。彼時,在防範風險之余,金融市場對於分散風險的對沖工具需求亦顯得十分迫切。

9月23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了《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試點業務規則》,以及信用風險緩釋合約等四份產品指引。此舉旨在豐富金融市場參與者風險管理手段,完善市場信用風險分散、分擔機制,乃債券市場期待已久的中國版信用違約互換(CDS)。

CDS的推出對於當下債券市場十分重要。一方面,隨著中國債市打破剛性兌付正在加速推進,市場非常需要風險分散工具,推出之後,信用債的估值將更多地反映其風險水平;另一方面,在信用違約事件或將不斷增加的時代,CDS在中國的確可以起到風險定價、對沖交易風險和提高債券市場流動性的作用。

不過,CDS既非魔鬼亦非天使,只是對沖工具,並不能真正消滅風險,只是使風險分散、轉移,以及更加具象化。或者說,債券市場推出CDS對沖工具以分散風險,對於金融市場健康發展而言,是一項有益的嘗試。

實際上,債券市場之外,曾經在去年爆發過風險的A股市場,以及當下過熱的房地產市場,同樣需要完善對沖機制以分散風險。

以A股為例,最重要的對沖工具股指期貨,因監管層認為其做空功能在去年6月以來的A股大跌中幹系不小而被嚴格限制,令交易額驟降九成。不過在“股災”過去整整一年之後,尚不能證明與股指期貨做空有多大關系,而業內對於放開股指期貨限制措施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實際上,欲將A股打造成市場化的成熟市場,健全的對沖機制必不可少。雖然各國監管層對對沖機制都頗為謹慎,但理論和實證研究都表明,無論市場漲跌,合理的對沖機制對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作用不小。

不過,關於股指期貨成為機構和大戶的專利,將散戶拒之門外的質疑,則有必要改進。也就是說,A股對沖機制大門應更大程度地開放,可適當調低股指期貨、ETF期權個人投資50萬元的準入門檻,以美股市場為例,最低融資融券交易開戶資金僅2000美元。當然,因為A股投資者整體證券知識水平偏低導致不少非理性行為,故相關業務開戶時的知識測試和經驗等要求應保留,確保是對沖機制利用的“合格投資者”。

繼去年A股瘋狂之後,今年以來大城市房地產市場接棒成為民眾關註焦點,資金大量湧入後,房地產儼然金融資本化;且房價過高備受爭議,高房價對實體經濟的擠出效應,也逐漸顯現。

月盈則虧,水滿則溢,事物興盛到極點,往往會隨之衰落。房價不會一直上漲,金融資本化的房地產行業亦不免出現泡沫破滅的一天,雖然這一天難以預測,但屆時對於銀行等的沖擊,不容小覷。

因此,有必要啟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MBS)。一方面,MBS可分散和降低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防止房地產市場出現較大風險時對金融市場沖擊過大;另一方面,MBS的啟動,有利於評估房貸的風險,對於抑制房地產市場泡沫亦有裨益。

當然,對沖機制的推出與完善,對當前國內金融體制和法律制度的健全度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如CDS的真正落地需要較為完善的金融監管、交易結算和信息披露制度,因為CDS同時也可用來套利和投機,如果缺乏完善的金融監管體制,將會增加風險敞口。

換言之,中國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無疑需要健全的對沖機制,金融體制和法律制度也亟待完善。只有相關制度與機制的完善,中國金融市場方能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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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以制度設計封堵A股惡性減持

大股東惡性減持,乃A股一直以來的“頑疾”,不但引發對於價值投資的質疑,且令A股淪為實至名歸的“圈錢”市場。今年下半年,隨著減持限令到期和股市漸趨回暖,減持潮隨之而來。

統計顯示,下半年以來A股出現逾700家公司發布重要股東減持公告,涉及金額高達350億元,其中大部分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尤其以本月半年報披露完畢後為甚。其中惡性減持的代表永大集團,因其減持手法和金額巨大引發關註:從上市後利潤連續下滑,到減持前制造概念,再以“高送轉”推升股價,最後套現近70億後留下一地雞毛。

通常而言,一家公司通過上市籌集資金,從而獲得更好的發展平臺,其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該珍惜機會、潛心經營,以業績回報股東和回饋社會。然而在A股市場,卻有不少公司謀求上市主要為了原始股東“套現”,一旦原始股份鎖定期滿後,即絞盡腦汁盡快將自己手中的股份以高價變現,諸如制造概念、濫用“高送轉”等手法先推升股價。套現之後,對於上市公司發展已不再用心,業績下滑也就成為常態,不少甚至淪為“ST”股,然後再通過“賣殼”榨取最後的利益。這一系列行為,不但背離了資本市場發展直接融資助推實體經濟的初衷,也讓A股因淪為“圈錢”市場而飽受詬病。

惡性減持在A股市場肆行,因其背後巨大的利益誘惑,也增添了欺詐上市的動機。如此前備受關註的造假上市公司萬福生科,原始股份陸續解禁後,隨即遭遇減持套現。或者說,少數公司的大股東千方百計令公司上市,原本就是為了將手中股份變現,動機不純。而更多的公司則是難抵利益誘惑,因為面值一元的股票,極低的成本,一上市就變成幾十上百,轉手一賣,就能將賬上財富變成真金白銀。

資本的逐利性、原始股東持股成本與二級市場股價的巨大差異,對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誘惑無疑是巨大的,而人性的貪婪只能依靠制度的規範去約束。因此,欲讓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再熱衷套現,須在制度設計上堵住這個充滿誘惑的缺口。

首先,現行制度對於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的約束稍顯寬松,只有鎖定期和不久前增加的提前披露。因此擡高減持股份門檻很有必要,如將公司大股東、高管們減持股份與公司的經營業績、每年分紅額、公司成長發展狀況、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等指標掛鉤。

其次,對於減持股份前後刻意制造概念等行為予以打擊。在A股市場,上市公司在股份解禁前夕,往往涉足這樣那樣的概念,以吸引投資者炒作,如跨境並購、突然進軍與主業不相幹的熱點領域,以及“高送轉”這樣的慣用伎倆。通過這些手法,甚至再配合機構加以炒作,拉升股價,然後再高位減持套現的大股東並不鮮見。而這些,無疑需要監管層以制度手段“堵住”。

此外,投資者也要對此保持警惕,倡導價值投資,逐步改變散戶熱衷博傻的投機屬性,因為每一次繁華落盡和泡沫破裂,利益受損者多是廣大個人投資者。

當然,如今A股市場的種種怪象,深層次原因都是市場化程度不夠。無論是熱衷概念炒作,還是“賣殼”等畸形生意,一旦註冊制改革等市場化舉措施行,都將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壤。

總之,A股市場化改革是堅定不移的方向,此過程中,對於市場上存在的亂象,監管層需完善制度設計予以封堵。同樣,整治各類股市亂象,也是在為市場化改革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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