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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史上最大剛兌案?恒豐銀行為股東代償40億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8118

人民網周五報導稱,恒豐銀行對8月底到期的總共40億元人民幣的三筆違規表外業務進行了剛性墊付。這是繼今年“中誠信托事件”30億兌付危機以來,涉及金額最大的一次剛性兌付事件。

據人民網報道,去年8月,恒豐銀行為其股東成都門里投資有限公司,以及該公司關聯企業北京中伍恒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兜底擔保,通過證券公司設立定向資管計劃,分別向天津銀行濟南分行、天津濱海農商行進行融資。其中,向天津銀行濟南分行融資1筆10億元,向天津濱海農商行融資2筆計27億元。

據查,兩家融資企業系關聯公司,其實際控制人均為陳冬。恒豐銀行為這3筆業務增信兜底,並簽訂了《恒豐銀行與門里集團融資協議》。協議約定,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兌付,恒豐銀行有代償責任。

據恒豐銀行2013年年報,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成都門里投資有限公司持有該行2.67億股,占總股本3.28%。

蹊蹺的是,這項兜底業務恒豐銀行並未收取手續費。據了解,類似增信業務的手續費率為1%至2%,前述3筆業務依此初步估算的手續費應在3700萬元至7400萬元之間。

日前,門里集團聲明已經沒有兌付本息的能力,近37億元融資的用途及流向目前不明,而3筆業務涉及到的實際出資人天津銀行、天津濱海農商行均表示,要付諸相關法律手段進行追償。

迫於聲譽風險,今年8月29日,恒豐銀行履約墊付了相關3筆業務的本金及利息共計約40億元,其中本金37億元,利息約3億元。這意味著,3筆業務為恒豐銀行造成了40億元風險敞口。

根據《恒豐銀行2013年年度報告》,恒豐銀行2013年度凈利潤為69.2億元,此次墊付金占去其凈利潤的57.8%。

目前,恒豐銀行已成立了專項小組來應對上述業務風險,將門里集團有效資產全部收抵,並向其派駐了財務總監,目前風險在可控中。

據悉,銀監會山東監管局正在調查此事,恒豐銀行所在地的山東省委省政府亦對此事高度重視,將會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士責任。中國銀監會已準備對此類業務計提拔備,相關文件正在征求銀行意見。

門里集團圈錢術

據了解,恒豐銀行為門里集團旗下企業辦理的三筆表外業務,沒有要求提供任何擔保措施,也沒有履行相關業務審批。

該三筆表外業務以定向資管計劃為渠道,設計了複雜的交易結構,利用銀行、證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多家金融機構為通道,由恒豐銀行以同業存款方式提供25億元資金,最後再由恒豐銀行出具承諾同意無條件購買定向資管計劃受益權,為門里集團37億元本金的融資進行兜底。

據人民網報道,就在門里集團在天津農商行拿到27億元融資的前一日,恒豐銀行在天津農商行辦理了一筆25億元的同業存款,期限一年,利率為6.2%。

實際上,恒豐銀行開展的這三筆業務是變相為門里集團發放貸款25億元,並為門里集團該等融資變相出具保函。

據了解,成都門里公司對恒豐銀行股權系從江蘇正陽置業有限公司處購得,購買日期為2013年7月2日,江蘇正陽置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方是江蘇匯金公司,控制人為朱明亮,簽訂的轉讓合同中註明成交價為5.8元/股。

內控缺位導致違規審批

如此巨大的風險資產占用是如何造成的呢?據悉,此3筆業務涉嫌系恒豐銀行原董事長姜喜運直接安排人員辦理,未經正常的業務審批程序,現任高管層並不掌握相關情況,直到有關銀行前來詢證相關業務,才獲知該批業務的存在。

人民網報道稱,恒豐銀行原董事長、黨委書記姜喜運最早時擔任恒豐銀行前身:煙臺住房儲蓄銀行副行長、行長,並在煙臺住房儲蓄銀行於2003年完成整體更名改制為恒豐銀行後一直擔任恒豐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職務,在恒豐銀行系統工作了26年之久,直到2013年12月19日因年齡原因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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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豐銀行原董事長、黨委書記姜喜運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學術委員張之驤分析,恒豐銀行該業務融資人實際是其關聯法人,業務金額合計超過銀行資本凈額的5%,時任恒豐銀行的高管層不可能不知道其運作情況。

不過,恒豐銀行在《2013年年度報告》中提到,報告期內發生的關聯交易,“監事會沒有發現違背公允性原則或損害本公司和股東利益的行為。”

張之驤認為,由於銀行授信方為股東,對其授信應遵照銀監會有關關聯交易規定。但恒豐銀行在一開始就未對股東基礎資產進行評估,缺乏審慎有效的風險緩釋措施,導致無法正常兌付,屬於嚴重的違規操作。

專家:監管部門應嚴格規範銀行內控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恒豐銀行違規授信是一起典型的關聯交易內控失效案例。

趙錫軍分析,內控不到位是股份制銀行出現違規授信的主要原因。他說,這類銀行的股東對其影響較大,除了利益輸送等刑事問題外,合規審核往往會因一些決策人原因而被忽略,應對出現的問題追究各層級的責任。

恒豐銀行於2003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過整體股份制改造,成為一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在銀監會網站股份制商業銀行一欄里,恒豐銀行與中信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等處於同一序列,排名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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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等酒企集體抗議電商平臺“雙11”低價傾銷行為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5490

11月6日,一張某電商平臺官方微博發布的2014年“雙11官方最全爆款清單”引起較大關註,茅臺、五糧液在給出4-7折促銷後,紛紛跌破700元、500元關口。對此,包括茅臺在內的多家高端酒企回應表示,產品並非由公司供貨,並對低於指導價的不正常促銷表示質疑。 (小塵4x/圖)

近日,網上流傳的一張“2014天貓雙11-官方最全爆款清單”觸動了國內白酒巨頭敏感的神經。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劍南春等知名白酒部分品種均在降價隊伍中,且折扣力度非常大。

《第一財經日報》消息,這種促銷活動目前已經遭到上述品牌廠家的“抱團”圍剿,茅臺就事件發表聲明稱,“對部分電商平臺的低價傾銷行為,我們正通過相關部門依法維權。”

白酒廠家抱團“圍剿”雙十一

從清單來看,市場指導價1519元/瓶的53度500ml飛天茅臺“雙11”價為699元;市場指導價1098元/瓶的52度500ml五糧液“雙11”價為499元;市場指導價859元/瓶的52度500ml劍南春珍藏級“雙11”價為359,此外,瀘州老窖、汾酒、紅花郎等多種白酒也有1-5折的折扣幅度。參加此次“雙十一”白酒爆款促銷的天貓酒類電商包括中酒網、1919官方旗艦店、購酒網等。

對此,郎酒發表聲明表示,與1919官方旗艦店、購酒網等電子商務網站在2014年無任何業務合作關系,其進貨渠道無從查實,如存在侵犯郎酒知識產權的情形,郎酒公司將依法維權,同時,針對消費者若購買到產品存在疑慮,可就近選擇工商、質監等執法部門維權,公司也將積極配合。

劍南春也表示沒有與酒悅久、1919官方旗艦店、購酒網、中酒網、也買網等有業務合作關系。接近劍南春的人士稱,日前該品牌已經開始通過全國經銷商回貨並針對電商名單進行清理。

而茅臺則用“低價傾銷”來定義這場酒類促銷活動,並再一次撇清與1919、中酒網、購酒網、酒仙網的關系。“上午我們法務部的領導就該事件開了緊急會議。”茅臺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

五糧液晚些時間也發聲明確認酒仙網、天貓旗艦店、京東、1號店旗艦店等幾家電商指定銷售渠道,同時稱“除以上電商平臺和旗艦店外,未授權任何企業和個人在電商平臺開設店鋪和銷售五糧液及其系列酒產品,其進貨渠道無從知曉,公司不承擔任何相關售後服務工作。”

《北京商報》消息,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酒企之所以較為不滿,一方面挑戰了酒企苦苦維系的價格體系,另一方面對酒企的品牌也是一種傷害。“茅臺、五糧液的出廠價為819元和609元,目前在市面上分別還苦苦維持在800元、600元以上,而‘雙11’的價格比出廠價還低很多,對酒企價格體系的沖擊可想而知。”一位業內人士表示。

對於各大酒廠的明確反對,白酒電商1919直供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廠家的態度可以理解,因為低價銷售導致出廠價與零售價倒掛,傳統經銷商受到影響,會給酒廠施壓,阻止電商降價。

但他進一步表示,現在行業競爭激烈,低價促銷是無可奈何之舉:如果不做,行業認為你落伍了,是不是企業出問題了或者不行了;參與了降價促銷不賺錢,作為上市公司沒有業績,也不好。

一電商企業人士表示,低於出廠價賣酒主要是聚攏人氣,增加客戶流量為以後的銷售打基礎。各家應該都會有限量銷售,否則賣的多虧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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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行為解讀:2014中國消費者分析報告

來源: http://www.guuzhang.com/portal.php?mod=view&aid=713

本帖最後由 股語者 於 2014-11-15 11:52 編輯

消費者行為解讀:2014中國消費者分析報告


摘要

過往三年,中國快速消費品市場增速持續放緩。2013年,隨著平均每戶家庭快速消費品年支出的增長進一步減緩,各品牌間的競爭日趨激烈,中國市場已然進入了品牌爭奪市場份額求發展的新時代。依賴市場增長來推動品牌業績提升的日子已經一去不複返;未來,品牌業績的提升將更多源於自身市場份額的提升。貝恩公司聯合凱度消費者指數所發表的中國購物者系列報告曾明確指出:提升滲透率是推動市場份額增長的不二法寶。在當今的市場環境下,品牌商更應專註於通過提高滲透率來提升品牌業績。

與過往兩年相同,貝恩公司聯合凱度消費者指數,持續調查了中國大陸四萬戶家庭的真實購物行為。我們為每戶樣本家庭配備了專業掃描儀,以即時收集各樣本家庭的實際購買記錄,而非消費者口頭描述的購物行為。我們的研究主要集中於中國快速消費品行業的26個重要品類,範圍涉及包裝食品、飲料、個人護理和家庭護理用品(這四大領域占中國快速消費品市場總規模的80%以上)。我們致力於解讀購物者在這26個重要品類中的購物行為。

立足於過往兩年的研究基礎,今年的報告將進一步深入探討中國快速消費品市場的發展趨勢,並持續解讀中國消費者的真實購物行為。本報告共分兩個系列,系列一將重點討論以下三方面內容:

•     中國快速消費品市場在各領域及各級別城市增速明顯放緩

•     購物者光顧實體渠道的頻率在減少,而新興的電子商務渠道則持續保持爆炸式增長

•     縱觀我們重點關註的26個品類,外資品牌整體而言市場份額在過往兩年持續下滑

中國快速消費品市場增速明顯放緩

中國快速消費品市場近三年增速明顯放緩。增長率由2011年第二季度的15.0%降至2014年第一季度的4.6%,為三年來最低。盡管中國快速消費品市場的增速已經放緩至個位數,但仍然高於大部分亞洲主要市場

快速消費品零售市場增速在所有級別的城市中均出現顯著放緩。其中,一線城市的增長率由2012年的8.6%降至2013年的3.5%,二線城市的增長率由10.7%降至7.4%,三線城市的增長率12.4%降至8.4%。相較而言,下線城市實現了較快的增長。盡管上線城市的增長率明顯低於下線城市,但上線城市仍然是快速消費品的主要市場。
縱觀快速消費品的四大領域,包裝食品、飲料、個人護理和家庭護理用品的市場增速均出現明顯放緩。物價增速放緩是導致快速消費品市場增速放緩的主要原因。快速消費品市場在過去幾年的高速發展主要得益於物價上漲和產品創新,尤其是高端化產品的推出。隨著消費升級的步伐減緩,包裝食品、飲料、個人護理和家庭護理用品的物價上漲速度均出現了大幅下滑。

令人欣慰的是,除包裝食品外,飲料、個人護理和家庭護理用品的銷量增長相對平穩。個人護理用品和家庭護理用品在2013年實現了約6%的銷量增長,增幅與2012年基本持平。同時,由於受到2013年高溫長夏天氣的影響,飲料的銷量增長率從2012年的2.7%升至2013年的3.9%,而包裝食品的銷量增長率則由2012年的5.5%降至2013年的2.6%。盡管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快速消費品戶均年支出的增速有所放緩,但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字,城鎮家庭數量仍以每年2.6%的速度穩步增長,從而帶動了銷量的持續上升。

實體渠道充滿挑戰而電子商務渠道蓬勃發展


實體渠道在2013年仍占據快速消費品市場超過97%的零售份額。隨著不同零售業態格局的演變以及消費者購物行為的改變,實體渠道的重心繼續由傳統渠道向現代渠道轉移。以超市和大賣場為主要代表的現代渠道占據快速消費品市場銷售總額的一半以上,並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長。隨著現代渠道在消費者購買次數和年度支出中的占比不斷提高,其相對於傳統渠道的重要性在所有級別的城市中日益凸顯。

我們還觀察到,消費者在過去兩年中光顧大賣場的頻率呈現小幅下降趨勢。每戶家庭每年在大賣場的購買頻率由2011年的26次降至2012和2013年的25次。同時,消費者在較小規模的現代渠道,如超市、便利店和個人護理用品店,則保持了比較穩定的購買頻率:每戶家庭年均購物23次左右。盡管消費者在大賣場的購買頻率有所下降,但消費者傾向購買更大包裝規格的產品。這主要得益於私家車在中國各城市的進一步普及,為消費者購買和運輸大體積商品提供了便利。

零售預付卡的增長放緩是導致消費者在大賣場購買頻率下降的另一個原因。零售預付卡在中國通常被作為公司福利或互相饋贈的禮品卡,一般可以在各大賣場、超市或百貨公司使用。2012年以來,中國政府的反腐敗措施限制了在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零售預付卡發放數量,從而導致零售預付卡增長放緩。

我們發現相較於其他市場的購物者,中國的購物者更願意使用智能手機和電腦購物,從而促使新興的電子商務渠道蓬勃發展。目前,中國已經成為全球銷售額最高的電商零售市場,並有望繼續保持高速增長態勢。我們所研究的106個快消品類均在電子商務渠道實現了快速增長,平均年增長率高達42%。相對而言,電子商務渠道吸引了更多收入水平較高、居住在上線城市的年輕家庭。嬰兒用品、護膚品和彩妝仍是電子商務渠道的主要快消品類,且已經實現了相對較高的滲透率和銷售額。

外資和本土品牌之間競爭日益加劇

縱觀重點關註的26個品類,我們發現在所有品類中,外資品牌均不同程度面臨著來自本土品牌的激烈競爭,導致其整體市場份額持續下滑,但每一個品類的競爭態勢存在差別。比如:外資品牌在碳酸飲料、護膚品、果汁和嬰兒配方奶粉這四大品類中丟失了超過5%的市場份額,但在護發素和餅幹這兩大品類中的份額卻有所增長。

總體來看,大約六成外資品牌在2013年丟失了市場份額。即便在外資品牌總體份額增長的品類中,不少外資品牌也出現了份額流失。同時,外資品牌在所有級別城市的市場份額均有所下滑,包括外資品牌占據較大優勢的上線城市。

市場份額的變化主要源於外資品牌滲透率在各個級別城市中的下滑。

對快速消費品企業的啟示

中國市場已經進入了品牌爭奪市場份額求發展的新時代:依賴市場增長來推動品牌業績提升的日子已經一去不複返;未來,品牌業績的提升將更多源於自身市場份額的提升。貝恩公司聯合凱度消費者指數所發表的中國購物者系列報告曾明確指出:提升滲透率是推動市場份額增長的不二法寶。在當今的市場環境下,品牌商更應專註於通過提高滲透率來提升品牌業績。在2014年秋季即將發布的中國購物者報告系列二中,我們將就品牌如何提高滲透率給出更多建議。簡單而言,品牌商應著重投資三大品牌資產,以確保自己的品牌成功進入購物者的“備選清單”,並進一步轉化為品牌滲透率。

•     品牌記憶:品牌信息需清晰獨特、易於記憶。品牌商應充分利用與消費者的各個接觸點進行廣泛宣傳,盡可能讓更多的消費者了解品牌信息,並使之長期有效地停留在消費者有限的記憶中。對品牌的宣傳需要持之以恒、線上線下營銷有效結合、並保持統一

•     產品組合:對產品或包裝應重視創新並專註於明星產品。這不僅有助於創造更多的消費需求,也能夠幫助品牌吸引更多新的消費群體。同時,應避免因單品過多而造成廣告效率低下、市場營銷和銷售團隊精力分散等不良後果

•     店內執行:在零售終端應實現合理有效的陳列及店內營銷,並確保持續足夠的投入(如店內促銷等),以吸引品牌忠誠度普遍偏低的中國消費者最終購買產品,實現品牌滲透率和市場份額的提升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已經成為全球銷售額最高的電商零售市場。品牌商應密切關註並建立有效的電子商務模式進行品牌推廣和業務拓展。對於那些在電商渠道已經初具規模的品類,品牌商對電子商務的重視更加迫在眉睫,但在發展電子商務渠道的同時應該盡量避免其蠶食實體渠道的市場份額。

盡管電子商務渠道正在經歷快速發展,實體渠道仍是快速消費品的主要戰場。品牌商需要充分利用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手段,通過有效的數字營銷和全渠道綜合解決方案將線上客流轉化到線下,從而盡可能地實現線上線下業務的最大增長潛力。(貝恩公司  凱度消費指數)

附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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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出口引發反彈 美商務部終裁中國鋼材存傾銷行為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0703

《新華社》報道,美國商務部13日宣布終裁結果,認定從中國進口的碳素及合金鋼盤條存在傾銷行為和獲得超額政府補貼。

美國商務部當天發表聲明說,最終認定中國出口到美國的碳素及合金鋼盤條的傾銷幅度為106.19%至110.25%,得到的政府補貼幅度為178.46%至193.31%。美國要求發展中國家補貼幅度不超過2%,發達國家補貼幅度不超過1%。

由於經濟增速放緩導致國內需求不振,中國鋼企開始努力向國際市場尋求出路,試圖通過出口來彌補國內市場的缺口。海關數據顯示,今年9月,中國鋼鐵出口852萬噸,同比暴增73%,創歷史新高。中國鋼鐵出口大幅增加,對國際鋼鐵市場造成了巨大沖擊。

李克強總理周五表示:

中方將啟動中國-東盟投資合作基金二期30億美元的募集,中國國家開發銀行還將設立100億美元的中國-東盟基礎設施專項貸款。

我們鼓勵國內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優勢產能以投資、租賃、貸款等多種方式轉移到有基礎設施建設需求的東盟國家,實現互利共贏。

這或意味著中國鋼材出口或將重心轉向東南亞國家。以印度為例,今年4-9月,出口至印度的鋼鐵跳增33%至419萬噸,其中來自中國的進口大增108%至134萬噸。隨著莫迪推進標誌性的“印度制造”倡議提振工業,很有可能導致大量來自中國的廉價鋼鐵湧入印度。鋼鐵商JSW預測,截至明年3月31日,印度的總鋼鐵進口量可能增加近一倍至900萬噸。國際鋼鐵協會預計2014年印度的鋼鐵需求將增長3.4%至7620萬噸,2013年增幅為1.8%,2015年有望進一步增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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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4.0:建立從觀念到行為的新秩序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4/11/4040198.html

工業4.0首先是世界觀,然後是自證合理的工具。在積極參與過程中,中國企業要明白,這是一個從觀念到行為的新秩序的建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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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年,耶拿戰役勝利之後,黑格爾從窗口看到騎在馬背上的拿破侖,立即明白為何德國戰敗:拿破侖代表的觀念已經決定了意誌和意識的新世界。工業4.0首先是世界觀,然後是自證合理的工具。在積極參與過程中,中國企業要明白,這是一個從觀念到行為的新秩序的建立過程。

從觀念到行為的新秩序

以德國為先導的工業4.0遠遠超過智能工廠和數碼技術的範疇。它預示著未來二十年的工業經濟秩序。它的博弈在理想價值觀和設計標準。工廠、物流、數控機床和CPS軟件……因此,中國企業必須有自己的參與策略,包括策略地選擇治理結構,策略地妥協和堅持,這樣才可能在新的經濟秩序中兌現自己的貢獻。

要麽創造一個新系統,要麽被舊系統奴役,這是競爭的第一原則。上世紀80年代,美國總統里根鼓吹“星球大戰”計劃,目的是再造一個軍事和政治的競爭遊戲,一個美國制定規則、蘇聯被動反應的新博弈。作為工業技術大國,德國企業20年缺席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的盛宴。物聯網終於帶來重新制定遊戲規則的大好機遇。從這個意義上講,工業4.0是德國的“星球大戰”計劃,它發揮德國的工業技術優勢,順應人口老化和人工昂貴的限制條件,創造德國能夠主導的世界工業經濟規則。

使用過ERP軟件的中國企業都了解,它委婉地要求企業從玩“跳棋”改到有章有法的“國際象棋”。ERP從內部庫存整改開始,逐步蔓延到物流、規劃、人事、財務…一旦承諾上馬,企業的管理理念和運營系統必然隨之改變。那些失敗的企業沒有倒在軟件上,而是敗於兩種管理文化的沖突。被ERP電擊過的企業,準備好被工業4.0全身麻醉吧!它不僅要改變企業的思維和行為方式,還要修改整個供應鏈系統的DNA結構。

建立優質聯盟

湯姆·克魯斯主演的《明日邊緣》(Edge  of Tomorrow)中,外星生物“米米克”(Mimics)入侵地球。米米克打不敗,因為他們能夠讓時光倒流,從自己的失敗中學習,還可以分兵出擊,並且協同作戰。背後控制整個外星生物自我再生系統的神經中樞是“歐米伽”。摧毀“歐米伽”,分布式、網絡狀、自組織的外星生物群便立即崩潰。工業4.0不是外星生物,但它的運行原理卻是同樣的:一個由物聯網、互聯網、雲計算連接起來的網絡狀、分布式智能生產系統。它可以自我預見需求,自我診斷和維修保養,自我溝通協調物流。

未來二十年,工業4.0是符合中國和德國企業的發展趨勢。以中德各自的優勢,二國企業是實現工業4.0最優質的合作夥伴。為實現優質聯盟,雙方必須關註下面的七個問題。

1.技術背後的價值觀。德國要解決勞動力稀缺和昂貴,中國要保障充分就業。以人機一體的“augmented operators”  為例,智能軟件和可視硬件可以像指導外科醫生臨床開刀一樣給操作工發動作指令。它既可以解放勞動力,也可以變成對勞動力的智能奴役;既可以減少專業技術人員,也能夠提高低級技工的工作機會。國情決定價值觀。

2.信息的歸屬和使用權。到工業4.0的階段,簡單信息沒有價值。有核心價值的是流程信息、資產信息(Asset information)和事件信息(event information)。這就像寫《九陰真經》的字符沒有價值,是戰鬥中總結出來的拳法、套路、搏擊應對的選擇最有價值,它們共同組合成最後的經文(軟硬件系統)。中國企業的經驗數據為系統DNA的一部分,具有超凡的價值。因此,系統開發商和應用企業要有等價交換的規則。

3.發展方向、路徑選擇和決策標準。目前,工業4.0只是一個藍圖。具體到廠房設備層次的感應器和執行器(Actuators)、控制程序邏輯(PLC)、流程管理人機界面(HMI)、生產執行系統(MES)和企業資源規劃(ERP),各個層次在未來20年中都可以有多項發展的選擇。關於發展的路線圖和策略目標,中國企業要有話語權。一矣成型,只能路徑依賴。

4.套裝嵌入式生產裝備的主次關系。受法本化學公司(IG Farben)、“羅意威理念”(Loewe Norm)的歷史影響,從生產來複槍的羅意威兄弟公司開始,德國企業就大力推廣可以互換的多用途機械零件,進而形成德國工業標準設計(DIN)和德國電子標準設計(VDE)。它們幫助德國企業設計和制造像變形金剛一樣的組合型工業母機。進入工業4.0,組合的原則是最大的政治,因為套裝嵌入式系統(Embedded systems)設計事關相互依賴和友好套牢。防止單方面依賴是自主靈活的關鍵。

5.接口、界面、平臺標準決定分布式生產網絡的控制權。硬件背後,工業4.0 有四大軟件子系統:智能預測分析、自組織的維修保養、數字生產流程、智能物流。每個子系統內部又包含不同的軟硬件組合。每個環節的連接接口都是戰略要地。它的設計和標準影響系統內部和之間的兼容。因此,接口將是友商競爭的聚焦點,然後是界面和平臺。

6.聯合開發,共同制造的聯盟策略。工業4.0還是一個成長中的有機體。它需要中德之間的高度合作。它不能成為一方向另一方營銷新技術設備的“特洛伊木馬”。太陽能產業的歷史教訓不能忘,不能讓歐洲企業通過標準和技術更新,刻意制造出中國企業對新設備的需求。如果在同一塊石頭上絆倒兩次,那只能怨自己太笨。

7.教育、培訓、後續創新的知識管理系統的合作。管理方法隨生產方式而改變。20世紀初的工業流水線標準化生產激發出泰勒管理方式。工業4.0必然帶來全新的管理理念和創新機會。掌握第一手信息的先進企業有義務向產業生態環境中的利益相關者開放源代碼,方便兼容創新。一個公平合理的知識與技術轉讓平臺也有利於產業生態的繁榮昌盛。

總的來說,工業4.0涉及到以下要件:理想價值觀,產業與市場的權力分配,工業標準化的話語體系,數字機床等實物符號,歸屬與結盟的儀式,人機互動的日常活動,以及對立面(與之競爭的系統)。套用馬克思的句式表達,工業4.0是未來工業社會關系的總和。

(作者為加拿大萊橋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複旦大學管理學院EMBA特聘教授)


(編輯:李燕華)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9316

談點社會心理學:不要讓機器知道你的行為 橡谷智庫

來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8e1afd0102v5nk.html

    先說點題外話。

    中午和妻子散步的時候,經過一個夜場,說被評為陽光示範點。妻子問我什麽意思,我說可能是女孩子不出臺了吧。其實女孩子賣身很多轉移到了網絡。

     這是好事嗎?

     看對什麽人。

     對於警察世界來說,是非常糟糕的事情。地下秩序變的混亂,地上世界也多了很多困擾。比如由於互聯網的長尾效應,眾多單個賣淫女或者賣淫團夥通過網絡交易,導致原有的一個地區黑道控制力削弱,地下秩序失控,無論是黑道還是治安單位都失去了收入。單個的賣淫女和嫖娼者還可能發生治安事件,從而導致治安事件上揚,對警察也不是好事。不過,互聯網世界的傳導,使得小型的團夥和個人得以低成本擴展生意,對於眾多淫棍是一個好事。但地下世界小型團夥的興起,缺乏秩序,會引發爭鬥;治安單位在無法獲得地下穩定收入後,會針對此類事件的打擊,以增加罰款收入,這對淫棍們是個危險。而賣淫女把生意引入家居,也導致社區變的混亂,對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惡劣影響。

     不過,這對一些手持終端陌生人交互社區來說,收入會增加。

     你看到的是一個由於人類本性產生的地下自由市場,在形成一定規範和秩序後,被管控扭曲後,且在互聯網發展下,出現的變化。會非常有意思,經濟學教授有興趣去研究嗎?轉給張五常看看。

    言歸正傳,我最近在啃大部頭的社會心理學書籍,用來解釋一些身邊的事件,對自己起一個指引。

    一個事是提醒大家,盡可能不要參加一些街頭群體行為。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來說,群體事件會導致卸責行為產生,尤其在一個所謂正義口號的蠱惑下,群體會百分之一百的產生壞行為,也就是作惡。

    即使是一些普通的群體活動也會產生個人獨處時不會做的事情,比如前些日子某地商場脫光購物的情形,如果是單個人,是絕不會做的。但群體行為時,個人會放棄自我約束,放棄社會規範和道德觀。

    另一個問題,是關於種族歧視。

    比如我們如果移民的話,會考慮歐美國家是否還有種族歧視。答案是:是的。

   這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種族歧視,人們基於政治正確,在幾乎所有場合都不會說或者做明顯種族歧視的事情。但社會行為心理學家經過一系列的試驗測試後,歐美社會仍舊存在潛意識的種族歧視,從而導致主流社會中其他弱勢種族的生存和發展空間悄然的發生壓制。

   我考慮這個問題,是因為如果我們移民,孩子的社交活動怎樣融入他群。由於我的孩子已經產生了主流意識,包括她在閱讀一些資料時,看到中國一些表現優異的地方,會告訴我:爸爸,你看我們中國很了不起。

   這也是一種群體行為的歸屬,無論個人怎樣相處,最終都會把自己歸屬到一個群體。

   或者是某個城市、某個民族、某個國家、某個宗教、某個學校、某個集體.........

   而歐美文化是個人主義,亞洲文化是集體主義,從而把上述演繹的更加強化。這會導致成長到一定階段的孩子,融入當地社會產生文化歸屬的差異,以及遭受當地孩童的種族歧視,孩童是不會加以掩飾的。從而產生欺負弱勢者事件,導致孩子的成長心理受損。

    無論哪個文化,都會強化刻板印象,在潛意識歸類,比如說黑人善於體育,中國人善於飲食,白人善於思考。或者黑人容易犯罪,中國人生性懦弱,白人相對安全等等。

    實際上,各種傳媒通過作者的手來傳導加深這種印象,從而定義各個群落。

    而你會不知不覺的定義你自己的行為,直到形成一個固化的人格和行為模式,無法自拔。

    在互聯網時代的大-數-據時代,這種事情會更加糟糕。

    由於機器在觀察你的行為,從而推導你喜歡什麽,因而屏蔽了其他的物質和精神需求,傳遞給你機器認為你會喜歡的文章、照片、視頻、購物行為等等。而這種機器設定的喜好,你又比較懶惰,不去四處搜尋的話,單一的精神和物質導入,會循環往複,強化塑造你的人格和物格,也就是你的價值觀和生活喜好都會被固化。

    這就類似電視時代,各頻道固定輸出商品和精神價值觀,塑造你的精神世界。

    如果你想保持你的心靈開放,就不要讓電腦知道你的行為。

    否則,這個世界會回到1984。

    easy。

    而我肯定,世界各國、各大公司都在往這方面努力,大-數-據開啟了地獄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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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41119刑事法(七) 犯罪行為 1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4/11/19/%e6%b3%95%e5%be%8b141119%e5%88%91%e4%ba%8b%e6%b3%95%e4%b8%83-%e7%8a%af%e7%bd%aa%e8%a1%8c%e7%82%ba-1/

法律141119
刑事法(七) 犯罪行為 1
蕭律師執筆

構成罪行,除了有犯罪意圖,還須有犯罪的行為,使意圖付諸實行。***
譬如盜竊,其行為需要佔用屬於他人的物品—- 這裡已包括三個元素:(1)佔用、(2)物品、(3)屬於他人的。這些行為都是需要去證明的。

〈什麼是「犯罪行為」?〉
每種罪行的犯罪行為都有所不同。 犯罪行為最基本要有一個行動或身體因素。舉例說「毆打」或「襲擊」,身體因素就是使用非法武力。
構成罪行通常不只身體行動那麼簡單, 因此,犯罪行為經常多於一個因素。如果缺乏任何犯罪行為,便不會構成刑事責任。

有些罪行需要行動去產生犯罪後果。 舉例說,謀殺。它的犯罪行為需要被告的行動(身體因素)和受害者的死亡(結果)。
其他罪行則需要特定的環境存在。 舉例說,盜竊,被告必須佔用物件,而物件必需屬於他人,後者構成環境,沒有此等環境不會有偷竊的罪行。

如前所述,單獨犯罪行為在正常情況下並不構成罪行。 大多數罪行需要加上精神因素(即犯罪意圖)。 所以,在盜竊,除了挪用屬於別人的物品(犯罪行為)外,被告必須有不誠實意圖,要永久剝奪原物主對該物品的擁有權(犯罪意圖)。但有些罪行,特別是有關駕駛車輛罪行,並不需求任何精神因素。 這些罪行是「絕對責任absolute liability」罪行,將來會再作討論。

自願行為 Voluntary Act
要被告負刑責,他的行為必須是自願的。*** 即是說,被告的行動必須是深思熟慮或是刻意的。
在Mitchell(1983)案中,D推撞E,E因失去平衡而撞跌第三者V。V跌在地上以致腿骨破裂,後來死於因骨破裂而引致肺栓塞。骨折是E引致的,但他的行為不是自願的;是D,他被控誤殺而罪成。

無意識行為 Automatism
這在將來會討論。 Def. 無意識行為發生於被告做了一個身體動作,但不知自己在做甚麼,或不能控制自己的動作。*** 法官以不同方式去解釋無意識行為,包括「非自願的動作」、「無意識非自願行動」、「一個人肢體的非自願動作」等。
無意識行為在犯罪行為中所見的是一些非自願動作,換句話說,即在動作時沒有相關的意識因素,因為被告不知自己在做甚麼。

在Hill v Baxter(1958)案中,D被控危險駕駛。他辯稱記不起曾發生甚麼事,依據無意識行為作辯護。裁判司magistrate判他無罪,控方不服上訴。王座法庭QBD(Queen’s Bench Division的縮寫,英國三個高等司法院部門的其中之一,據《1873年司法制度法》建立)認為裁判司的法律觀點是錯的。首席大法官作如下解說:
“會有某些環境令被告可以說完全不是在真正駕駛。 比如說,他突然中風或癲癎。這兩種例子正確地說可叫 “自然災害acts of God”;他是好好的坐在駕駛位置上並將雙手放在駕駛盤上,但在無意識下不能說是在駕駛。 一顆石飛來或一窩蜂群的襲擊會引起一些類似「新的幹預行為novus actus interveniens」。”
此案中的被告並未達此程度,故無意識行為的辯護並不適用。

另一案依賴無意識行為作辯護同樣失敗。
A-G’s Reference (No.2 of 1992) (1994) : 被告駕駛一輛重型貨車沿著公路上的路肩撞向一輛前面亮著危險閃燈的停車, 引致停車與更前面一輛汽車之間的兩人死亡,被控魯莽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被告承認見到危險閃燈,但在庭上辯稱他在出事前十二小時連續駕駛了六小時,並引用醫學證據以支持被形容為「無意識駕駛」的情況。 根據此證供,一位駕駛者經歷長途走在一條平直兼且單調乏味的公路上的連續刺激,會在不知不覺間進入催眠狀態,導致駕駛者的視力只會集中在他或她前面的擋風玻璃。 駕駛者仍能控制汽車,亦對其駕駛有潛意識的動力,所以不是完全無意識的。被告被判無罪,控方不服上訴。

上訴庭認為在此案中,「非神經失常non-insane」的無意識行為問題不應交給陪審團去決定。 在法庭的眼中,無意識行為只能產生於駕駛者自願控制力的完全摧毀;受損的、降低或不完全的控制是不夠的。 由於「沒有意識駕駛」相當於降低或不完美的意識,無意識行為並未得到正當的證據基礎,被告改判有罪。

當被告用無意識行為作辯護時,有三個問題要考慮。法官在將無意識行為的辯護交給陪審團裁決前,先要決定其中兩個問題。 這兩個問題由首席大法官在Burgess(1991)案中說得很清楚:
“首先是辯方所稱的無意識行為的正當證據基礎是否已經確立; 其次是證據已顯示案情是一件屬精神失常的無意識行為。”

第三個問題只產生於非精神失常的情況,就是無意識行為的產生是否被告自己引發的? 當無意識行為已有正當的證據基礎,要否定無意識行為的存在,須由控方舉證至 “無合理懷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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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41126刑事法(八) 犯罪行為 2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4/11/26/%E6%B3%95%E5%BE%8B141126%E5%88%91%E4%BA%8B%E6%B3%95%E5%85%AB-%E7%8A%AF%E7%BD%AA%E8%A1%8C%E7%82%BA-2/

法律141126

刑事法(八) 犯罪行為 2

蕭律師執筆

 

〈正當證據基礎〉

無意識行為提出來很容易,但反證困難。

由於這個原因,法庭的裁決是:除非被告能夠建立一個「非自願」的正當證據基礎,否則不可以向陪審團提出這個問題。**** 這符合法律上的假設 “一個人有正常的精神能量”。*** 控方依賴這種假設,就是被告的行為是有意識和自願的。 法官則先要決定有否足夠的無意識行為證據基礎(醫學證據是必須的),然後才將這問題交給陪審團裁決。

 

此類證據的性質在一宗香港案件Mohammad Hussain(1993)1 HKCLR 1中由上訴庭充份考慮。

Hussian被陪審團判定意圖強姦罪成,囚刑四年。控方聲稱被告三十三歲,在一個早上向一名七十四歲婦人搭訕,並違反她的意願將她拖拉800-1000公尺至到一處高架公路橋底,將婦人推倒地上,強行脫去她的外褲及內褲,也脫去自己的褲壓在她上面。投訴的婦人聲稱H想插入她但不成功,然後吻她。兩個過路人行近,向H大聲呼喝。H聲稱自己揪起褲子並站立起來,指著婦人說:「朋友」。當H想逃走時,被途人制伏並按在地上,直至警察前來。H身上有酒精味。

H不動,被帶到一部警車,然後被帶到警署。他在警署內用頭撞向牆六、七次,然後被送到醫院。檢驗醫生認為H並非受酒精影響,顯示被告被捕後的行為是假裝的。

 

在法庭作證時,H說他記得那天喝了約四罐啤酒之後就去散步,但忘記了以後發生的事情直至「來到」醫院。H提供醫學證供意圖建立「血糖過少昏迷hypoglycaemic coma」,即是說處於無意識狀態。 H並不以受酒精影響作辯護,因為已有判例,在意圖強姦案,醉酒不是辯護理由。 控方亦傳召醫生,強烈否定H犯案是無意識行為。

 

原審法官聽罷控辯雙方論點,不經陪審團,裁定辯方並沒有建立正確證據基礎,拒絕將無意識行為問題交給陪審團。H不服上訴。

上訴庭撤銷上訴。考慮過醫學證供後,上訴庭認同辯方的證供遠離「無意識行為正確證據基礎」,原審法官不將問題交給陪審團非常正確。

 

替上訴庭頒下判詞的Faud VP,在結案時承認:

「不將爭論的事實交給陪審團是一件嚴重的事。……. 但我們接納控方大律師提出的案例,除非無意識行為的舉證充份,否則法官有責任不將問題交給陪審團。…….. 檢視過普通(即非專業)證人的供證後,得出的一幅圖畫,就是一個人一般看來是受酒精影響,但卻完全充份意識到他自己在做甚麼。……..H向醫生所講的一切,及H的精神狀況當然不能抹煞遙遠的 “血糖過少昏迷”引致無意識狀態的可能,但以我們判斷,這些都不可能合理地在醫學上去推論被告的行動是非自願而達到無意識的辯護。 我們的結論,以法律觀點而言,被告那些醫學證供,以及與其他陪審團聽到的證供一併考慮,都和無意識狀態的正當證據基礎相去甚遠,無法將問題交給陪審團考慮。」

 

〈疏漏的責任 Liability for Omissions

有些罪行是由疏漏引起,而非由正面的行動。 所謂疏漏是指應做而沒有去做。但為防刑事法網太寬廣,英國法律在傳統上不大願意因疏漏而加諸刑責。*** 所以,只有兩種途徑可以令犯者負上刑責。

 

首先,有些罪行明言可因疏漏而犯下,通常這些罪行都是由有關法例定下的,例如稅務條例規定某類人仕有責任遞交報稅表、公司條例規定公司要依期遞交公司賬項、道路交通條例規定遇事者須將交通意外呈報等,因疏漏而沒去做是一種罪行。

 

另一類刑責產生於因疏漏而引致傷害。這是較例外的,因為普通法的態度是,僅僅疏忽不須負刑責。

 

Stephen在Digest of Criminal Law一書中舉了一個例:A見B行將溺斃。 A只要將B的頭提高就可拯救B。但A沒有這樣做以至B溺斃。A沒有刑責。***

在以上舉例中,A雖然沒有採取行動去阻止不幸發生,但普通法認為A沒有犯罪。大體上說,普通法有三個相關理由去否定A在上例中有刑責:

首先假設:A沒有看到B被溺斃,沒有人認為A需要為B的死負責。 A,就如其他人,事實上沒有採取步驟去解除B的困境, A只是沒有表現出任何應當做的事。 在法律層面,A沒有要負上刑責所需的起碼「自願行為」,即犯罪行為。即使A剛巧形成想殺死B的念頭(因此有犯罪意圖了),A仍是無罪,因為犯罪意圖與犯罪行為事實上不同時存在。B的死獨立於A的行為。***

 

再假設,A在現場目睹B遇溺,結果有分別嗎? A沒有拯救行動算做是「自願行為」,但也很難說B之死是A的粗疏。 導致B遇溺的現場環境俱在,故B之死由於那些現場環境,不是由於A的行為—- A的 “無行動inaction行為”雖然在道義上可能不值得原諒。

 

又再者,如果A只是人群中的一人目擊B浸溺,其他的人也視若無睹,袖手旁觀。 公道地說,是否所有目睹的人都因為「不行動inaction」而須對B之死負責,因而判決所有這些人謀殺或誤殺(視乎他們的意圖而定)? 又這些人站在B的前或後在「責任」上是否有所分別?

這指出一點,不同於 “正面行動的人”(他們都容易辨認)的責任,疏漏的責任不是那麼容易用一條線去加以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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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陌陌上市,移動社交app垂直三種行為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1205/148175.html

i黑馬註根據尼爾森網聯2014年多出具的《移動社交與用戶行為需求報告》,里面提到引領全國陌生人社交的熱潮app,從陌生發展到興趣社交,再到利用社交積累用戶進行變現,微信、QQ、微博的盈利模式也清晰的反映出移動社交平臺的app未來將趨向於細分垂直的領域發展。

\來源:黑問專欄
作者:徐東領


陌陌將於12月12日赴美上市,預示著或將成為今年最後一家赴美上市的中概股。陌陌是一款基於地理位置的移動社交產品,“通過陌陌,您可以認識身邊的人;加入附近的群組;查看附近的留言;參加附近的活動。還可以和朋友交換各自的地理位置,用有趣的表情聊天等等”。對於互聯網用戶而言,不同的移動社交APP也分別有各自的優勢。微信的最大優勢在於人氣,而新浪微博的主要優勢在於“開放式媒體平臺、有最新的資訊信息”。


根據尼爾森網聯2014年多出具的《移動社交與用戶行為需求報告》,里面提到引領全國陌生人社交的熱潮app,從陌生發展到興趣社交,再到利用社交積累用戶進行變現,微信、QQ、微博的盈利模式也清晰的反映出移動社交平臺的app未來將趨向於細分垂直的領域發展。

活躍設備”

活躍設備是指在一定的時間內,依托於開發者服務平臺啟動過至少一次的移動應用設備。隨著移動設備及平板終端設備的普及,使現在的移動互聯網進入到了一個大爆發的時代元年。根據友盟最新統計信息顯示,目前友盟在國內覆蓋了近9億活躍設備用戶。移動互聯網用戶的啟動次數也成跳躍式增長,充分的說明移動端app已經成為中國網民在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使用數量上來看,普通用戶平均每天要使用2-3個app,對於高頻度用戶每天使用的app數量達到9個以上。

“用戶行為”

友盟監測用戶啟動app次數分析和app store可以看出,2014年,社交、電商、資訊、理財、教育、旅遊等生活輔助功能較強的垂直領域增速更快,且長期穩站各大應用市場排行榜單。可以發現用戶在進行app選擇的時候也偏向於下載、使用一些對自己的生活有實用幫助的應用。

“商業模式 ”

移動社交應用的商業模式不比傳統企業,他的商業模式最常見的無非也就三種,廣告營收、增值服務、電商結合。從陌陌的到店通、微信戰略合作京東、高德地圖的發現,無論哪種的模式最終都離不開自己產品本身粘度的用戶,引導著用戶進行下一步的購買,消費。通過免費下載來獲取更多的用戶,開放社區形成粉絲效應,通過變賣用戶資源來獲得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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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41211刑事法(九) 犯罪行為 3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4/12/11/%e6%b3%95%e5%be%8b141211%e5%88%91%e4%ba%8b%e6%b3%95%e4%b9%9d-%e7%8a%af%e7%bd%aa%e8%a1%8c%e7%82%ba-3/

法律141211

刑事法(九) 犯罪行為 3

蕭律師執筆

 

〈破壞職責的疏漏〉

普通法接受某些因疏漏做成損害引起責任問題的例外情況。***

 

如果A在法例上或普通法認可上有責任去照顧B;但A因疏漏以致B受損害。

如果A依法照顧,B是可以避免傷害的;但A因疏漏而引致B受損害。

那麼A的疏漏就不是「僅僅疏漏」那麼簡單,而是破壞「早已存在的法律責任」。****

 

大部份這類的責任都涉及引致死亡和誤殺、甚至(例外地)與謀殺有關。*** 在後面要討論的Miller(1983)案中,上議院在處理法定罪行縱火時,為疏漏責任的更廣泛應用開啓了一度門。

 

〈履行合約的責任〉

一個人在合約上應允履行責任,如不履行,將會危及他人;他如不依約履行責任而引致死亡,會負上誤殺的刑責。****

 

Pittwood (1902) :  P是一位鐵路交叉點服務員。當一輛火車駛近時,他沒有動手將安全閘放下。受害者在試圖橫過路軌時被撞死。P因粗疏沒有放下安全閘而被判誤殺。他沒有履行職責是粗疏不小心。P的辯護是:他放下安全閘的合約責任是針對他的僱主,而不是針對橫過鐵路的大眾。這個論點被否定。

 

今時今日更熟悉的例子是受雇於泳池的拯溺員。 如果一個孩子掉下泳池而亟需救援,拯溺員就有責任要履行救援責任。 如果他因 “嚴重疏忽gross negligence”而沒有這樣做,致令孩子被溺斃,這可構成誤殺。

 

〈特殊關係的護理〉

一個人與另一人基於特殊關係,如父母之於子女、醫生之於病人,是責任所在要提供適當的照顧。 如因嚴重疏忽沒有履行責任而引致死亡、或刻意不去履行責任而引致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會負上誤殺或其他刑責。***

下文討論Gibbons and Proctor時會解釋此類責任。

 

〈許諾照顧他人〉

一個人若允諾自願照顧他人,如果他後來不去履行提供照顧所需的水平而導致死亡,可引致誤殺或謀殺的刑責。

Gibbons and Proctor案(1918)提供解釋:  G和妻子分居而與另一女子P及七個兒童同居,包括G的七歲女兒N。 G外出工作,將所賺得的交付給P,P供養屋內的人,但除去她特別討厭的N。她刻意將N與其他孩子分開。N因而餓死。G和P同被控謀殺。他們被控訴沒有提供食物與照顧給N、也沒有提供N所需的醫療料理,違反應履行的職責,意圖導致N的死亡與嚴重傷害。G和P謀殺罪成被判死刑。他們上訴。上訴庭支持原審庭的判刑。

 

關於G,法庭裁決:作為N的父親,他有約束性的責任提供N關懷及照料,起碼要保證有人能提供此種照料。如果建立的證據顯示G沒有如此做,並有所需的謀殺意圖,陪審團可判G謀殺。

至於P,法庭裁決:P自願承擔照顧屋內所有的人,包括N。所以陪審團如覺得證據顯示P沒有履行她的責任而又有謀殺意圖,可判P謀殺。

法庭最後結語,在陪審團面前有足夠證據,並無任何合理懷疑,G和P已破壞他們各自對N的責任而令致N的死亡,而他們每人如此做都有所需的謀殺意圖。

 

假定職責也在R v Stone and Dobinson (1977) 解釋:

Stone是一位年六十的前礦工,部份耳聾,完全失明,沒有嗅覺,與年輕二十三歲的Dobinson及Stone的弱智兒子同住, Dobinson作了Stone的管家和情婦八年。 1972年,和S差不多年齡的妹妹Fanny也來和他們同住。 F為了體重而進食很不正常。 F經常長時間停留在自己房間內,待S和D外出時才出房進食。早在1975年,F被警察發現在街上遊蕩而不知自己身在何處。 S及D嘗試接觸F的醫生,但沒有要求援助。 不久,F的身體惡化。至七月,她臥床不起。當一名鄰居幫F洗澡時,發現F沒有獲得正當的照顧有一段頗長時期。當D和S外出時,經常表示關心F的情況 。 她確曾作了一點努力尋找一位醫生卻不成功。1975年八月,F被發親死於床上,F和床的狀況是嚇怕人的。醫學檢驗顯示幾星期前F已極急切需要醫療照顧。

 

S及D被控誤殺。控方聲稱S和D已承擔照顧F的責任,但卻一直對履行責任嚴重疏忽。他們被判有罪,但不服上訴,理由是他們沒有責任照顧F。

上訴被撤銷。關於他們是否有照顧責任的問題,上訴庭裁決,依證供看來,他們有此責任。上訴庭作以下批評:

“這種情況不同於遇溺的陌生人。他們確曾努力照顧。他們嘗試找醫生,也曾嘗試尋找以前的醫生;D幫助清洗及供應食物。所有這些都放在陪審團面前……陪審團可以下結論他們已承擔責任;他們可以下結論,當F變得無望的虛弱時,S和D實應有責任宣召救援或他們自己去照顧F。”

S和D沒有適當行動加速F的死亡,使他們負上誤殺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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