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31日印發《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對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戰略部署。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土十條》的出臺實施將夯實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基礎,全面提升我國土壤汙染防治能力。
環保部介紹,由於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總體粗放,產業結構和布局仍不盡合理,汙染物排放總量較高,土壤作為大部分汙染物的最終受體,其環境質量受到顯著影響。
當前,我國土壤環境總體狀況堪憂,部分地區汙染較為嚴重,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之一。
《土十條》明確提出,土壤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關系美麗中國建設,保護好土壤環境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內容。
根據《土十條》確定的目標,到2020年,全國土壤汙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在主要指標方面,《土十條》明確,到2020年,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在具體措施方面,《土十條》提出十項35條任務,包括開展土壤汙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推進土壤汙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範人居環境風險;強化未汙染土壤保護,嚴控新增土壤汙染;加強汙染源監管,做好土壤汙染預防工作;開展汙染治理與修複,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加大科技研發力度,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構建土壤環境治理體系;加強目標考核,嚴格責任追究等。
《土十條》提出,發揮市場作用。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汙染防治。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受汙染耕地和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汙染地塊治理與修複。
同時,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為重大土壤汙染防治項目提供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企業發行股票。探索通過發行債券推進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在土壤汙染綜合防治先行區開展試點。有序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在我國一些地區,由於長期工業汙染、大量粉塵堆積,耕地表層灰化沙化嚴重,造成糧食連年減產。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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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汙染防治困難在哪?如何治理?
記者 章軻 發自北京
與大氣、水汙染相比,土壤汙染具有哪些特點?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面臨哪些困難?土壤汙染防治應采取什麽樣的思路?31日,記者采訪了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生態部(土壤環境保護中心)主任王夏暉研究員。
土壤汙染危害較大
第一財經記者:與大氣、水汙染相比,土壤汙染有哪些特點?
王夏暉:大氣汙染和水汙染一般都比較直觀,例如水體發黑發臭、大氣灰霾等,通過視覺、呼吸就能感受到。但土壤汙染往往比較隱蔽,需要通過土壤樣品分析、農產品檢測,甚至人畜健康的影響研究才能確定,被形象地稱作看不見的汙染。土壤汙染從產生到發生危害通常時間較長,具有滯後性。
土壤汙染的危害較大,主要是對農產品安全、人居環境和生態系統造成不良影響。農作物吸收和富集某些汙染物,影響農產品質量,造成減產,長期食用超標農產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住宅、商業、工業等建設用地土壤汙染可能通過呼吸、皮膚接觸等方式危害人體健康。汙染地塊未經治理修複就直接開發,會給有關人群造成長期的危害。
另外,土壤汙染可影響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的生長和繁衍,危及正常的土壤生態過程和生態服務功能,不利於土壤養分轉化和肥力保持,影響土壤的正常功能。土壤中的汙染物可能發生轉化和遷移,進入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氣環境,造成區域環境質量下降。
治理困難 支撐不足
第一財經記者: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面臨哪些困難?
王夏暉:我國土壤環境管理基礎十分薄弱。
首先是家底仍不夠清楚。目前,我國已開展過的相關調查包括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耕地地球化學調查、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汙染調查等,但只是初步掌握了我國土壤汙染總體情況。調查的精度尚難滿足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需要,亟待在相關調查的基礎上,開展更高精度的土壤汙染狀況詳查,以進一步查明土壤汙染的具體分布及其環境風險等,為有效管控受汙染土壤風險、實現安全利用提供科學依據。
同時,我國土壤環境立法工作相對滯後。目前,土壤汙染防治專項法律目前仍在起草過程中。此外,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和肥料、飼料、灌溉用水、農用汙泥、農膜、農藥包裝等相關標準已不能滿足當前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需要,土壤環境監測、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複、環境影響評價等技術規範和導則亟待開展制修訂工作。
土壤環境監管能力不足。土壤環境監測能力亟待加強,尚不能及時掌控全國和區域土壤環境狀況。市、縣級環境監測機構土壤環境監測儀器設備、專業監測人員匱乏,土壤環境監測體系總體滯後,對酞酸酯、激素類等新型土壤汙染物的監測更為缺乏,常常使區域環境綜合分析遇到瓶頸制約。此外,土壤環境監督執法、風險預警、應急體系建設也較為滯後,大氣、水、土壤全要素協同監管機制尚未建立。
另外,各方責任不夠清晰,尚未形成合力。土壤汙染問題複雜,影響因素多,亟待建立差異化的分類管理體系,以提高管理成效。我國土壤汙染防治科學研究起步相對較晚,還沒有真正發揮應有的科技支撐作用。歐美發達國家早在20世紀50年代就開始對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技術開展研究,目前在重金屬汙染土壤的物理、化學、植物和微生物治理修複技術等方面已經取得了顯著進展,部分技術已經實現商業化應用。
預防為主 風險管控
第一財經記者:土壤汙染防治應采取什麽樣的思路?
王夏暉:由於土壤汙染的自身特點,導致土壤汙染治理相比大氣和水而言,周期更長、難度更大、投入更高、效果更慢。因此,在解決土壤汙染問題時,要避免照搬大氣、水汙染治理思路和技術路徑,需要考慮土地利用類型、汙染程度、汙染物類別、技術經濟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土壤汙染防治思路。
預防為主是必須始終堅持的優先策略。根據歐美發達國家土壤汙染治理經驗,汙染預防、風險管控、治理修複的投入比例大致為1∶10∶100,優先保護好優質的土壤是避免後期治理與修複大量投入的關鍵。由於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汙染物難以降解,汙染物一旦進入土壤環境,與各類成分緊密結合後,對土壤結構、功能的破壞是長期的、持續的,即使采取治理與修複措施,通常也難以完全恢複原有結構和功能。因此,對環境質量尚好的土壤采取嚴格保護措施,預防其受到汙染,是必須堅持的優先策略。
將風險管控貫穿始終,堅守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底線。首先要界定清楚什麽是風險管控?這要按照不同土地用途分別界定。另外,為提高風險管控措施的針對性、實效性,必須通過精度相對較高的調查,確定汙染土壤的邊界範圍、汙染程度、汙染物類別等,評估對農產品安全、人體健康、生態環境等的影響,並以此為據,制定針對性風險管控措施。
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要以切斷汙染來源作為基本前提。研究制定土壤汙染防治對策,要首先對汙染源開展系統評估和解析,全面了解汙染源空間分布及排放汙染物種類、排放量、傳輸途徑、最終去向等,以采取針對性管控措施。此外,對位於部分農產品主產區、人口集中聚居區周邊的現有工礦企業,應實施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造成土壤嚴重汙染的企業,甚至要采取退出措施。
我國土壤環境形勢日益嚴峻,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土壤環境保護壓力持續加大,必須立足國情和發展階段,充分認識到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既要堅定打攻堅戰的決心,又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中國質量存在很多問題,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什麽?這是一個必答題。
在解決這些問題的過程中,政府的質量監管發揮了一定主導作用,但從目前現狀看,這些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產生中國質量問題的原因分析,目前大體上有三類:第一類原因是政府,即政府對質量問題的重視程度不夠、質量治理不得力,抑或是地方行政機構基於財政、就業、經濟等方面考慮,形成了地方保護主義行為;第二類原因是企業責任主體的缺失,突出表現為企業家質量素質缺陷和企業在生產經營環節中故意弄虛作假;第三類原因是社會層面,主要表現為社會發展水平滯後於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需求,以及社會公眾的質量文化水平亟待提高等。
基於以上原因,學界發表了多篇論文進行闡述,各地政府也紛紛改進質量監管政策,但事實卻一再證明,這些改進措施並沒有很好地解決中國質量問題。其根源在於,上述三類原因並非中國質量問題的決定性因素。
筆者基於實證分析數據,對產生中國質量問題的根本原因給出了一個答案:產生我國質量問題的根本原因在於質量配置效率不合理。
什麽是配置效率?它與生產效率存在什麽樣的區別呢?
實際上,促進某區域的經濟發展(或提高某區域的全要素生產率)的路徑一般有兩種:一種是著眼於提高該區域的生產效率,即通過內在的行為改變(包括提高員工的素質、增強科學技術研發、提高管理水平等)來提高生產效率;另一種則是著眼於完善影響行為的制度和機制,即通過資源和要素的重新配置來提高配置效率。
舉例來說,改革開放以前,我國的農業問題(特別是糧食問題)一直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大難題。當時,我們將產生農業問題的原因歸結為農民群體本身,即農民缺乏良好的組織管理系統、科學的農業生產技術以及先進的生產機器。這些原因體現了生產者內在的行為改變,屬於生產效率的範疇。在這一原因的背景下,政府為提高生產效率做了很多嘗試,但收效甚微,農業問題也甚至一度成為阻礙我國經濟發展的絆腳石。
改革開放之後,我國農業問題(至少是糧食問題)僅在五年內就得到了有效解決,解決方法就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即將土地分給農民、讓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行安排生產。這種以農戶為單位的家庭生產方式,充分調動了農民提高生產效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提高了社會生產率,使困擾我們多年的農業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通過從完善影響行為的制度和機制入手,進而改變資源和要素的配置效率,較好解決了我國農業問題,這無疑是從配置效率角度解決問題的一個絕佳範例,這也為中國質量問題的解決提供了一個極為深刻的啟示。
為什麽我們花費了如此大的精力去解決質量問題卻效果不彰?是我們在質量生產效率和質量配置效率的路徑選擇上,沒有找到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
實際上,解決我國現存的質量問題主要有兩種路徑,即質量生產效率和質量配置效率。質量生產效率方面,主要著力點在於提高公民的質量素質和質量文化水平,引進先進的質量管理體系,加大檢測設備投資,加強質量保障技術攻關等;質量配置效率方面,主要著力點在於建立優質優價的質量市場機制、充分競爭的質量信號傳遞機制、多層次的標準與認證機制等。通過分析這兩種路徑的優勢與劣勢發現,資源配置方式的最大優勢在於能通過對資源和要素的重新配置來間接提高生產效率。
筆者基於行業差異對政府質量監管的績效進行了實證檢驗,研究發現政府的監督抽查偏向於重點監管行業的企業,但其對企業產品質量的提升作用並不顯著。實證結果表明,政府對企業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並不能有效解決我國的產品質量問題。
對產品質量的控制是企業內部的質量管理,屬於企業質量生產效率的範疇,在充分競爭條件下,企業只有通過質量的提升才能獲得更高的價格與市場份額,形成更大的競爭優勢。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具有通過質量生產效率的提升來獲得利潤的內在激勵,具有最大的動力去推動質量提升。如果政府對企業內部生產效率進行過多幹預,將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阻礙企業家精神的充分發揮以及企業質量生產效率與產品質量的提升。
然而,現有的政府質量監管政策,如監督抽查、標準體制等,大多是對企業質量生產效率的直接幹預,而不是面向整個市場資源配置效率的優化,可以說,政府的質量監管政策存在著很大程度的錯位。這一現狀導致市場在質量配置效率的提升作用無法得到發揮,嚴重影響了我國質量水平的提升。具體表現為:大量的質量管制壁壘的出現,企業與消費者的質量主體地位得不到確立;市場化的質量信息主體缺乏,質量信息不對稱得不到解決;專業化質量社會組織的發展滯後,質量共同治理的局面無法形成等。
因此筆者認為,中國質量問題要得到根本性的解決,關鍵在於改變政府質量監管政策的錯位,更加重視質量配置效率的提升,建立優質優價的市場競爭秩序,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具體來說,就是要大幅減少質量管制壁壘,尤其是過多的事前審批,確立企業質量創新的主體地位,激發企業質量創新的內在動力;要發揮消費者在質量創新中的驅動者地位,特別是加強消費者的集體行動能力,包括消費者保護的集體訴訟、對違法企業的懲罰性賠償和獎勵內部人舉報制度的建立;要培育和發展檢測、標準和認證等市場化的質量技術服務機構,增加市場中質量信息的有效供給,降低買賣雙方質量信息的不對稱;要促進專業質量社會組織的培育,加快“比較試驗”制度的推行,廣泛開展對企業產品和服務質量的第三方評價;要建立以競爭性的“團體標準”為主導的標準化體制,促使標準的不斷更新並及時反映技術、產業和產品的趨勢變化,讓企業產生追求更高質量產品的動機,形成市場的質量自我規制;要建設以質量信用為基礎的社會化“質量大數據工程”,使得企業能夠識別消費者多樣化的需求,消費者能夠識別企業產品真實的質量狀況,政府實施更有效的質量政策與質量公共服務。
總之,中國質量最需要提高質量配置效率,而不是人為幹預企業在質量上的生產效率。
(作者系武漢大學質量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
一項排名顯示,中國35個大城市中,寧波與杭州的生活質量主觀滿意度是最高的,蘭州、廈門則墊底。
2日在北京舉行的第十屆中國經濟增長與周期論壇上,中國經濟實驗研究院發布了2016年中國城市生活質量報告,包含35個城市的生活質量主觀滿意度指數和客觀社會經濟數據指數。
在前一項指數排名上,寧波、杭州居首,蘭州、廈門墊底;後一項指數排名上,北京、深圳、南京、廣州排在前列,重慶、西寧、鄭州排在後位。
中國經濟實驗研究院院長張連城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經濟仍舊處於轉型與改革的攻堅階段,經濟與社會發展面臨的挑戰與風險猶存。在客觀生活質量指數與去年相比有所下降的情況下,主觀滿意度指數保持了基本穩定。
2016年生活質量主觀滿意度指數排名前10位的城市是:寧波、杭州 、昆明、南寧、重慶、成都、大連、濟南、西寧、呼和浩特。排名後10位的城市是:貴陽、 南京、 鄭州、福州 、上海、 深圳、長春、 西安、 蘭州、 廈門。
2015年,廈門的生活質量主觀滿意度指數曾經排名第二,此前連續4年排名前十,而今年卻以第35的名次排名墊底。張連城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或許是和城市管理、房價走勢、生活成本等因素有關。
調查方通過對35個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主觀感受進行隨機電話調査後,通過統計分析得出了描述城市生活質量的5個主觀滿意度分指數,即生活水平、生活成本、人力資本、社會保障、生活感受,分別反映了城市生活質量的某一特定方面。
2016年,全國35個城市生活質量主觀滿意度指數平均值為55.82, 比2015 年略有提高,處於滿意區間。今年35個城市的主觀滿意度指數全部超過了滿意和不滿意的臨界點50分。
今年城市生活質量主觀滿意度指數的5個分指數平均值分別為:生活水平(60.44)、 生活成本(39.74)、 人力資本(62.20)、 社會保障(60.66)、 生活感受(56.05), 與2015年相比,五個細分指數均有所提高。但其中的生活成本滿意度分指數仍處於不滿意區間。此外, 生活感受分指數中的生活節奏細分指數,35個城市的平均值為44.07, 仍處於不滿意區間。
城市生活質量的客觀指數即社會經濟數據指數,是根據國家權威機構發布的35個城市的社會經濟數據計算得出的,從而保證了該指數的客觀性和權威性。客觀指數也包括5個分指數,即生活水平指數、生活成本指數、人力資本指數、社會保障指數、生活感受指數。
城市生活質量客觀總指數排名前10位的城市是:北京、深圳、南京、廣州、杭州、上海、昆明、武漢、西安、貴陽。 排名後10位的城市是:合肥、 哈爾濱、 南昌、 海口、 蘭州、南寧、 福州、 重慶、 西寧、 鄭州。
2016年35個城市客觀社會經濟數據指數平均值為54.75, 比2015年的55.84有所降低。得分50分以上的城市有32個,比2015年多1個。5個客觀分指數的平均值分別是:生活成本(58.74)、生活感受(57.54)、人力資本(56.98)、社會保障(50.43)、生活水平(50.07)。與2015年相比,生活水平、人力資本、社會保障客觀分指數有所下降,生活成本、生活感受客觀分指數有所上升。
張連城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生活質量客觀指數即社會經濟數據指數顯示,東部城市高於中西部城市,但同時部分城市存在主客觀指數的反差。 5個客觀社會經濟數據分指數涵蓋了 20個社會經濟數據指標,基本上反映了我國現階段城市居民生活質量的各個方面。
記者了解到,在對35個城市生活質量主觀滿意度調査和客觀生活質量指數調查的基礎上,今年進行了三項專項調査,即影響居民生活質量因素調查、房價預期專項調查、就業前景預期調查。
張連城表示,在房價預期調査和居民最關註因素調查的基礎上,今年新增了對就業預期的調查。這對於了解新形勢下房價、 就業及其他因素對城市居民生活質量的影響具有重要意義。
影響居民生活質量最重要因素的調查結果顯示,在給定的四個選項中。全部35個城市的居民均認為空氣質量是影響生活質量的最大因素(46.33%), 其次是物價 (23.94%), 排在第三位和第四位的分別是食品安全(20.87%)和交通狀況(8.86%)。與去年的調查結果有所不同,今年城市居民對物價的關註超過了對食品安全的關註。
房價預期的專項調查息示,35個城市預期房價指數平均值為40.16, 比2015年的平均值43.86還要低, 表明居民預期未來一兩年內房價將呈現下跌趨勢。
就業前景預期調查雖示,35個城市對就業前景預期的均值為57.41,所有城市得分均超過了 50,盡管分值不高,但仍處於基本樂觀區間。
張連城認為,當前城市居民仍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包括居高不下的生活成本、過快的生活節奏、不確定的房地產價格。在未來的經濟與社會發展轉型過程中,中央以及地方各級政府要繼續致力於推進民生體系建設,穩定經濟增長,實現居民生活質量的進一步提升。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8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今年6月,74個城市中空氣質量排名相對較差的後10位城市分別是:唐山、邢臺、邯鄲、濟南、保定、鄭州、太原、廊坊、衡水、北京和天津(北京、天津並列倒數第10位)。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司長羅毅當日通報了2016年6月全國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空氣質量狀況。監測數據顯示,6月,空氣質量排名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珠海、中山、海口、廈門、深圳、江門、舟山、惠州、南寧和麗水。
監測表明,北京市優良天數比例為36.7%,同比降低6.6個百分點,主要汙染物為O3和PM2.5。PM2.5平均濃度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PM10平均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SO2平均濃度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NO2平均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O3超標率為63.3%,同比升高18.5個百分點。
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4.7%,同比降低0.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PM10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8%。
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48.3%,同比降低6.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5%;PM10濃度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0%;O3超標率為46.4%,同比升高16.3個百分點。
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3.9%,同比升高7.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PM10濃度為55微克/立方米,今年以來PM2.5和PM10濃度首次均達到國家二級年均濃度標準;O3超標率為15.1%,同比降低6.0個百分點。
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7.0%,持續保持在較高水平。PM2.5濃度為17微克/立方米,PM10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二級年均濃度標準;O3超標率為3.0%,同比升高3.0個百分點。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環境保護部了解到,今年5月,全國範圍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47件,罰款數額達4532.129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共714件;實施限產、停產案件共230件;移送行政拘留共332起;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共195件。
與4月情況相比,適用限產停產案件數量上升39%;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量上升25%;移送拘留案件數量上升18%;按日計罰案件數量持平,罰款數額增長10%;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數量基本持平。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新疆、黑龍江、遼寧等地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查處有較大突破。其中,葛洲壩新疆供熱有限公司因大氣汙染物超標排放被新疆烏魯木齊市環保局按日計罰800萬元。雞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因脫硝設施未建設,汙染物超標排放,被黑龍江雞西市環保局按日計罰300萬元。大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大連普灣新區松木島化工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連石化分公司因汙染物超標排放被遼寧省大連市環保局分別按日計罰290萬元。
霧霾中的北京城。攝影/章軻
周二,全國股轉系統公布了6月的主辦券商質量評價結果,一共95家券商參評,包括銀河證券、華融證券在內的六家券商獲得滿分。
主辦券商質量評價是新三板在自律監管外股轉公司針對券商中介機構設立的激勵體系,從今年4月起開始實行。根據評價辦法,主辦券商將被分為四檔,在制度上受到差異化對待。排名靠前的券商將在新業務或新產品的試點中享有優先權,倒數十名的主辦券商並將需要提交書面說明,並被通報到證監會。
從4月到6月累積看,中泰證券、銀河證券和東北證券排名前三,中金公司、東方財富證券在6月進步較大,從總分60多分提高到100分。
主辦券商質量評價主要是考核主辦券商掛牌業務、督導業務、交易管理和綜合管理四方面,以100分為基礎,根據負面行為占業務總量的比例進行扣分。評價體系實施以來,券商各項業務的負面行為明顯減少,記錄的負面行為總數已經從4月的728條降到6月的315條。有多達58家券商負面行為記錄在5條以內。
華南一家券商掛牌業務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負面行為主要是經驗不足、粗心造成的。現在執業人員更有經驗了,知道哪些地方容易出錯。券商內部會給執業人員進行指導和激勵。”
盡管券商總體表現改善,但是此前出錯頻率較高的業務領域現在仍然是負面行為的高發地。在推薦掛牌方面,BPM報送申請掛牌材料被駁回、反饋回複文件上傳錯誤、反饋回複文件無公司簽章等情形依然突出。
在持續督導方面,不少券商因為企業定增發行申請時沒有補充代持和持股平臺情況、自願限售條款、私募基金核查等內容而被記為負面行為。另外,掛牌公司臨時公告更正各種錯誤都會直接扣主辦券商的分數。
一家上市券商新三板業務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執業質量評價與投行水平無關,唯一的區別是券商業務尺度,口子放得大一點,什麽項目都做的話肯定有問題。”
值得關註的是,在交易管理方面,負面行為記錄居高不下,甚至有所加重,主要反映在做市商開盤未報價,和在前次做市申報撤銷或其申報數量經成交後不足1000股的,未在5分鐘內重新報價。
對於做市商消極報價,新三板個人投資者大胡告訴本報記者,這主要是因為做市商缺乏交易對手,市場買盤不足,目前不少做市股票的價格已經跌破做市商持倉成本,這種現象可能仍會持續。
今日國家環保部公布的上半年空氣質量數據排名讓濟南人“心有不甘”:在全國74個城市中,濟南空氣質量由去年全年的排名倒數第六,今年上半年排名倒數第五。
去年全年的空氣質量狀況,排在倒數第一到倒數第十位的分別是:保定、邢臺、衡水、唐山、鄭州、濟南、邯鄲、石家莊、廊坊和沈陽。今年上半年排名倒數前十位分別是保定、邢臺、鄭州、邯鄲、濟南、唐山、烏魯木齊、衡水、石家莊、西安。沈陽這次離開了倒數前十名的行列,保定依然“穩居”倒數第一位。
濟南的經濟總量不大,空氣質量狀況卻很差。這是令山東省和濟南市領導感到頭疼的問題。今年4月,中國綠公司年會在濟南召開,山東省省長郭樹清曾經自我調侃道:以前濟南是三面荷花四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現在是“滿城霧霾半城堵”。
這種狀況給濟南市也帶來了巨大壓力,防霾治霾成為政府工作的重點之一。尤其是去年10月前後,濟南市連續兩個月空氣質量全國倒數第一。濟南市委書記王文濤曾經“發狠”擺脫倒數第一的位置。強調必須痛下決心,以壯士斷腕的勇氣推動空氣質量盡快改善。
他曾說:“所謂痛下決心、壯士斷腕,我的理解就是急診送過來的病人40度 ,或者41度,你現在還研究他是炎癥引起的,還是其它原因引起的,先把燒給降了,然後再來給他檢查,檢查以後再對癥下藥。該做手術做手術,然後再來中醫調理。都燒到40℃了還上老中醫怎麽行?”
隨後濟南市展開了一場治霾攻堅戰。媒體上經常可以見到濟南市幾大班子領導視察工地,看看裸露工地覆蓋了沒有,運渣土的車輛是否合格,道路灑水沒有。街道上也隨處可見防霾水炮緊張工作。
濟南市還下決心把曾經的經濟支柱山東鋼鐵集團濟南鋼鐵公司遷走。
來自濟南市環保局的信息:與去年上半年相比,濟南市大氣4項汙染物同比均改善,其中PM10改善率山東全省第一。上半年濟南市“藍天白雲”天數達到96天,比去年同期增加21天。因此,上半年濟南市可獲得生態補償資金630萬元,列全省第5名。
不過,濟南的空氣質量仍讓人“喘不過氣來”。來自濟南市環保局的數據,上半年,濟南市大氣4項汙染物平均濃度分別為:可吸入顆粒物(PM10)152微克/立方米、細顆粒物(PM2.5)7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4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45微克/立方米。除二氧化硫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年度二級標準外,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和二氧化氮分別超過二級標準1.2倍、1.2倍和0.12倍。
要見到清新的“夏雨荷”,濟南人可能還要等一段時間。山東省確定,未來5年,全面實施煤電機組超低排放行動;推廣高效節能環保型鍋爐,逐步淘汰設區市建成區外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到2020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基本達標,比2010年改善50%左右。
環境保護部17日發布的2016年上半年全國空氣和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顯示,2016年上半年,74個城市中,從第74名到第65名,保定、邢臺、鄭州、邯鄲、濟南、唐山、烏魯木齊、衡水、石家莊、西安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10個城市(從第1名到第10名)分別是:海口、惠州、廈門、深圳、珠海、中山、舟山、江門、麗水、拉薩。
監測表明,北京市主要汙染物濃度持續下降,優良天數同比有所增加。北京市上半年優良天數比例為58.8%,同比升高10.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與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37.9%;PM10濃度為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3%,較2013年同期下降31.3%;O3濃度為2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5%,較2013年同期上升6.0%。
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總體呈改善趨勢,重點區域大氣顆粒物濃度持續下降。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78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同比提高6.5個百分點;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6.7%,同比提高4.0個百分點;重汙染天數比例為2.9%,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濃度為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3%。
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7.4%,同比升高11.0個百分點。PM2.5、PM10濃度分別為63微克/立方米、1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2%、20.3%,較2013年同期下降45.2%、40.9%;O3濃度為1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9%,較2013年同期上升16.4%。
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2.9%,同比升高3.8個百分點。PM2.5、PM10濃度分別為53微克/立方米、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4.4%,較2013年同期下降23.2%、15.5%;O3濃度為1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與2013年同期相比上升9.9%。
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4.7%,同比升高4.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PM10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二級年均濃度標準,同比分別下降14.3%、13.2%,與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31.8%、28.1%;O3濃度為1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3%,較2013年同期下降1.6%。
羅毅說,全國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2016年上半年,全國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1940個斷面中,除33個斷面因斷流未進行監測外,其余斷面均開展監測,其中,Ⅰ類水質斷面54個,占2.8%;Ⅱ類679個,占35.6%;Ⅲ類579個,占30.4%;Ⅳ類296個,占15.5%;Ⅴ類98個,占5.1%;劣Ⅴ類201個,占10.5%。與2015年全年水質相比,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68.8%,上升2.8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上升0.8個百分點。主要汙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氨氮。
十大流域中,Ⅰ類水質斷面占2.6%,Ⅱ類占39.2%,Ⅲ類占30.4%,Ⅳ類占12.1%,Ⅴ類占4.4%,劣Ⅴ類占11.3%。與2015年全年水質相比,水質優良斷面比例上升3.2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上升1.4個百分點。主要汙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氨氮和總磷。十大流域中,浙閩片河流、西北諸河、西南諸河水質為優,長江、珠江流域水質良好,黃河、松花江、淮河流域為輕度汙染,遼河流域為中度汙染,海河流域為重度汙染。
112個重點湖(庫)中,9個湖(庫)水質為Ⅰ類,占8.0%;32個為Ⅱ類,占28.6%;36個為Ⅲ類,占32.1%;19個為Ⅳ類,占17.0%;5個為Ⅴ類,占4.5%;11個為劣Ⅴ類,占9.8%。主要汙染指標是總磷、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氟化物。106個開展營養狀態監測湖(庫)中,貧營養的10個,中營養的76個,輕度富營養的15個,中度富營養的5個(呼倫湖、沙湖、星雲湖、異龍湖和杞麓湖)。重點湖泊中,滇池湖體水質平均為Ⅴ類,同比明顯改善;太湖、巢湖湖體為Ⅳ類,同比有所改善。“三湖”營養狀態均為輕度富營養。
環境保護部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顆粒物監測實驗室。攝影/章軻
環境保護部17日發布的2016年上半年全國空氣和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顯示,2016年上半年,74個城市中,從第74名到第65名,保定、邢臺、鄭州、邯鄲、濟南、唐山、烏魯木齊、衡水、石家莊、西安空氣質量相對較差。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司長羅毅介紹,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10個城市(從第1名到第10名)分別是海口、惠州、廈門、深圳、珠海、中山、舟山、江門、麗水、拉薩。
環保部門的監測表明,北京市主要汙染物濃度持續下降,優良天數同比有所增加。北京市上半年優良天數比例為58.8%,同比升高10.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與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37.9%;PM10濃度為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3%,較2013年同期下降31.3%;O3濃度為2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5%,較2013年同期上升6.0%。
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總體呈改善趨勢,重點區域大氣顆粒物濃度持續下降。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78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同比提高6.5個百分點;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6.7%,同比提高4.0個百分點;重汙染天數比例為2.9%,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濃度為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3%。
羅毅介紹,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7.4%,同比升高11.0個百分點。PM2.5、PM10濃度分別為63微克/立方米、1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2%、20.3%,較2013年同期下降45.2%、40.9%;O3濃度為1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9%,較2013年同期上升16.4%。
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2.9%,同比升高3.8個百分點。PM2.5、PM10濃度分別為53微克/立方米、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4.4%,較2013年同期下降23.2%、15.5%;O3濃度為1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與2013年同期相比上升9.9%。
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4.7%,同比升高4.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PM10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二級年均濃度標準,同比分別下降14.3%、13.2%,與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31.8%、28.1%;O3濃度為1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3%,較2013年同期下降1.6%。
羅毅說,全國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2016年上半年,全國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1940個斷面中,除33個斷面因斷流未進行監測外,其余斷面均開展監測,其中,Ⅰ類水質斷面54個,占2.8%;Ⅱ類679個,占35.6%;Ⅲ類579個,占30.4%;Ⅳ類296個,占15.5%;Ⅴ類98個,占5.1%;劣Ⅴ類201個,占10.5%。與2015年全年水質相比,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68.8%,上升2.8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上升0.8個百分點。主要汙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氨氮。
十大流域中,Ⅰ類水質斷面占2.6%,Ⅱ類占39.2%,Ⅲ類占30.4%,Ⅳ類占12.1%,Ⅴ類占4.4%,劣Ⅴ類占11.3%。與2015年全年水質相比,水質優良斷面比例上升3.2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上升1.4個百分點。主要汙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氨氮和總磷。十大流域中,浙閩片河流、西北諸河、西南諸河水質為優,長江、珠江流域水質良好,黃河、松花江、淮河流域為輕度汙染,遼河流域為中度汙染,海河流域為重度汙染。
112個重點湖(庫)中,9個湖(庫)水質為Ⅰ類,占8.0%;32個為Ⅱ類,占28.6%;36個為Ⅲ類,占32.1%;19個為Ⅳ類,占17.0%;5個為Ⅴ類,占4.5%;11個為劣Ⅴ類,占9.8%。主要汙染指標是總磷、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氟化物。106個開展營養狀態監測湖(庫)中,貧營養的10個,中營養的76個,輕度富營養的15個,中度富營養的5個(呼倫湖、沙湖、星雲湖、異龍湖和杞麓湖)。重點湖泊中,滇池湖體水質平均為Ⅴ類,同比明顯改善;太湖、巢湖湖體為Ⅳ類,同比有所改善。“三湖”營養狀態均為輕度富營養。
據農業部網站消息,近日,農業部發布《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全面推進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制度建設,掌握我國耕地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提出加強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的技術意見及政策措施,助力“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司長曾衍德介紹,我國耕地長期高強度、超負荷使用,退化、汙染、基礎地力下降等問題突出,已成為制約農業可持續發展和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提升的關鍵因素。加強耕地質量保護,首先需要通過建立耕地質量調查監測體系、開展耕地質量評價,摸清我國耕地質量底數。
《辦法》提出了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價與信息發布等制度。一是耕地質量調查制度。包括耕地質量普查、專項調查與應急調查等3類調查。二是耕地質量監測制度。以農業部耕地質量監測機構和地方耕地質量監測機構為主體,以相關科研教學單位的耕地質量監測站(點)為補充,構建覆蓋面廣、代表性強、功能完備的國家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對耕地土壤理化性狀、養分狀況等質量變化情況開展動態監測。三是耕地質量評價制度。包括耕地質量等級評價、耕地質量監測評價、特定區域耕地質量評價、耕地質量特定指標評價、新增耕地質量評價和耕地質量應急調查評價等6類。四是耕地質量信息發布制度。農業部和省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每5年發布一次全國耕地質量等級信息和省級行政區域耕地質量等級信息,定期發布年度耕地質量監測報告。
據了解,下一步,農業部將加快建設國家耕地質量監測網絡,構建耕地質量數據庫,開展全國耕地質量調查監測和評價工作。同時,深入推進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為促進耕地資源永續利用、實現新形勢下國家糧食安全和藏糧於地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據工信部官方微博消息,工信部今日公布的電信服務質量通告顯示,今年二季度對42家手機應用商店的應用軟件進行了技術檢測,共發現不良軟件32款,涉及違規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惡意“吸費”、強行捆綁推廣其他無關應用軟件等問題。
工信部微博提醒,對照如下黑名單,如安裝速卸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