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日報》記者8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今年6月,74個城市中空氣質量排名相對較差的後10位城市分別是:唐山、邢臺、邯鄲、濟南、保定、鄭州、太原、廊坊、衡水、北京和天津(北京、天津並列倒數第10位)。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司長羅毅當日通報了2016年6月全國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空氣質量狀況。監測數據顯示,6月,空氣質量排名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珠海、中山、海口、廈門、深圳、江門、舟山、惠州、南寧和麗水。
監測表明,北京市優良天數比例為36.7%,同比降低6.6個百分點,主要汙染物為O3和PM2.5。PM2.5平均濃度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PM10平均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SO2平均濃度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NO2平均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O3超標率為63.3%,同比升高18.5個百分點。
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4.7%,同比降低0.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PM10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8%。
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48.3%,同比降低6.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5%;PM10濃度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0%;O3超標率為46.4%,同比升高16.3個百分點。
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3.9%,同比升高7.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PM10濃度為55微克/立方米,今年以來PM2.5和PM10濃度首次均達到國家二級年均濃度標準;O3超標率為15.1%,同比降低6.0個百分點。
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7.0%,持續保持在較高水平。PM2.5濃度為17微克/立方米,PM10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二級年均濃度標準;O3超標率為3.0%,同比升高3.0個百分點。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環境保護部了解到,今年5月,全國範圍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47件,罰款數額達4532.129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共714件;實施限產、停產案件共230件;移送行政拘留共332起;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共195件。
與4月情況相比,適用限產停產案件數量上升39%;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量上升25%;移送拘留案件數量上升18%;按日計罰案件數量持平,罰款數額增長10%;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數量基本持平。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新疆、黑龍江、遼寧等地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查處有較大突破。其中,葛洲壩新疆供熱有限公司因大氣汙染物超標排放被新疆烏魯木齊市環保局按日計罰800萬元。雞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因脫硝設施未建設,汙染物超標排放,被黑龍江雞西市環保局按日計罰300萬元。大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大連普灣新區松木島化工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連石化分公司因汙染物超標排放被遼寧省大連市環保局分別按日計罰290萬元。
霧霾中的北京城。攝影/章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