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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聯康(690)的知識產權


稍後把之併入此文


Webb說:
Actually, the 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pproves and registers drugs but does not grant patents. For patents, you go to the 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確實,他們是有生產批文,如下圖:





亦有知識產權,但請留言發名設計人有一位叫劉勁瑋,他應該是高寶綠色科技(274)的前主席。





另外他亦授予知識產權予前述收購的東莞太力,但地址就應該要留意,是在東莞高寶綠色科技城。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5945

高鐵自主知識產權 奇蹟誕生與終止

http://magazine.caing.com/chargeFullNews.jsp?id=100290293&time=2011-08-12&cl=115&page=all

急於求成毀掉了中國的高鐵之路。中國人製造出了能跑出世界紀錄的高鐵,卻還不能完全控制它的速度
財新《新世紀》 記者 谷永強 曹海麗

 

  2004年,中國決定引進高鐵技術之時,中國列車運行的最高時速約為160公里。日本川崎重工總裁大橋忠晴曾勸告中方技術人員不要操之過急,先用八年時間掌握時速200公里的技術,再用八年時間掌握時速350公里的技術。

2011年6月26日,北京,黃昏時分從上海方向駛來的CRH380動車。CFP


  但追求「跨越式發展」的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決心超越這個速度。在他的鐵腕之下,七年之後,通過大規模的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中國將高鐵的最高運營速度提升到了每小時380公里,並打算將這一速度在京滬高鐵上實踐。

  這曾是一個令世界為之震驚的技術奇蹟——日本人花了30年才將列車時速從210公里提升至300公里。如果沒有「7·23」動車追尾事故,中國高鐵最新刷新的一個世界紀錄,或許是成為「首個發展中國家向發達國家輸出的戰略性高新技術項目」。

  但奇蹟終止的速度比誕生更快。

  今年6月24日,日本共同社報導稱,中國南車集團有意在美國為其研製的「創造世界高鐵最高速度」「世界最先進高速列車」CRH380A申請高鐵 專利,為南車競標美國高鐵項目做準備。早在去年12月7日,南車就與通用電氣(GE)簽署協議,雙方將在美國設立各自持股50%的合資公司,共同競標美國 高速鐵路和城市軌道項目。南車董事長趙小剛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南車擬向合資公司轉讓的國產動車組技術已經通過美國知識產權局審查,不存在知識產權方面 的爭議。

  但南車的重要合作方、日本川崎重工並不認同南車的上述說法。大橋忠晴7月4日接受日本《朝日新聞》採訪時表示,當初川崎重工和中方簽署技術轉讓 協議時有明確約定,日方轉讓的技術「只能在中國國內使用」,目前川崎重工還不清楚南車在美申請專利的具體情況,所以暫時無法應對,但會對此事繼續保持關 注,「如果中方違反了當初的協議,我們將提起訴訟」。

  7月7日,鐵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傳部長、新聞發言人王勇平做客新華網,針對日本媒體說中國高鐵「是在日本新幹線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盜版新幹線」奮起反擊:

  「可以說,新幹線與京滬高鐵完全不在一個層次。無論速度還是舒適度,無論是線上部分還是線下部分技術,差距都很大。

  「例如,我們創新製造的CRH380A型車與過去從日本川崎重工引進技術、合作生產的CRH2型車相比,功率由原來的4800千瓦增加到 9600千瓦;持續時速由200公里-250公里提高到380公里;脫軌係數由0.73降低為0.13;頭車氣動阻力降低15.4%,尾車升力接近於0, 氣動噪聲降低了7%;轉向架輪對實現了『踏面接觸應力』比歐洲標準降低10%-12%的新突破;車體的氣密強度從4千帕提升至6千帕,提升了50%,保證 了列車在時速350公里隧道內交會的結構安全可靠性⋯⋯」

  王勇平試圖列舉數據證明中國高速動車組和高鐵安全可靠、性能優異,並擁有完整的自主知識產權,是「中國人民創造的人間奇蹟」。鐵道部總工程師何 華武也在7月中旬連續為高鐵安全背書,稱「無論是線路、車輛、接觸網、通信信號等任何一個環節、任何一個點上檢測到問題,系統都會按照故障導向安全原則, 採取自動導向安全的應對措施」。

  但這個技術奇蹟被京滬高鐵隨後發生的一系列設備故障打破了——京滬高鐵6月底開通後,五天內發生了四次供電設備故障。7月23日,發生在溫州的 一場奪走40條人命的追尾事故,徹底動搖了各界對於中國高鐵技術的信心。這場匪夷所思的動車追尾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雷擊導致信號系統的程序錯誤,並使 列車自動駕駛和防護系統失去作用。

  日本亞特蘭蒂斯投資公司研究總管埃德溫·摩納稱,「7·23」事故之後,「中國高鐵出口的機會為零。恐怕中國高速鐵路建設者需要花至少20年時間,才能重新向國外採購者證明高速鐵路技術的安全性。」

  8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高鐵全面降速,在建項目緩行,以重估中國高鐵的安全問題。

  對於目前在重負下喘不過氣來的鐵路系統,降速或許能減輕部分壓力,也為脆弱的中國高鐵技術回爐再造贏得時間。但是,除非痛下決心啟動鐵路改革,催生這一「奇蹟」的土壤不會消失。

未經考驗的速度

  接替因腐敗案下馬的劉志軍出任鐵道部長的盛光祖上任伊始就宣佈,原來設計時速350公里的京滬高鐵降速運行。聽到這一消息,國內一家機車製造企 業的副總工程師對財新《新世紀》說:「我們每個人真的鬆了一口氣。」這些鐵路機車專家們最瞭解中國高鐵技術的現狀——我們製造出了能跑出世界紀錄的動車 組,卻還不能完全控制它的速度。

  今年6月底,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周翊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國內從日本、德國引進的動車組,外方明確要求運行速度不能超過300公里/小時,鐵道部把從國外引進的動車組衝刺300公里以上的時速,實際上「是吃掉了安全冗餘」。

  消息傳出後遭到了鐵道部的反駁。然而,來自鐵路和機車製造系統內三家不同單位的專家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證實周翊民的講話「符合事實」。

  前述機車企業副總工程師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高鐵速度從300公里提升到350公里的過程中,我們是做了一些自主改進的工作,把引進電 機的設計余量利用起來,增大了牽引電機的功率,自然就能把車速提上來。這個比較容易,但一下子把設計余量全部用掉,沒有實踐檢驗,會不會出問題沒有人知 道。」

  他表示,安全設計余量並非不能利用,但提速應逐步進行,「先運行300公里的速度,運行幾年後積累經驗再逐步提速到320公里、350公里。因為需要更長時間去檢驗我們的技術,哪怕百分之一、萬分之一的風險,我們都不敢冒」。

  缺乏機械疲勞測試是一個大問題。「今年4月1日美國西南航的一架波音737就因金屬材料疲勞,機艙頂部突然裂開一個大洞。」前述副總工說,「動車像飛機一樣,是可能存在機械疲勞的,但當時看不出問題。」

  另一位原鐵道部官員也對財新《新世紀》記者強調:高鐵運營中的一個關鍵就是防止機械疲勞造成的安全事故,「在這方面德國已敲過警鐘」。

  1998年6月13日,德國一列高速列車途經愛舍德小鎮一座橋樑時突然出軌,第三節車廂和橋樑發生猛烈撞擊,造成100人死亡、88人重傷,調查結果顯示,列車車輪因機械疲勞而斷裂脫落是主要原因。

  2007年底,南車青島四方在做時速300公里以上速度試驗時,技術引進合作的外方技術人員拒絕參加衝刺試驗,並明確表示若因此造成事故,外方不負任何責任。

   在前述機車製造公司的副總工看來,「鐵道部一直在說高鐵安全沒有問題,外界則在質疑它有問題,以科學的態度講,應該說我們不能證明它有問題,也不能證明它 沒有問題。因為我們引進的國外先進技術、成熟車型,時速最高就是300公里。而我們短短這幾年跨越式發展到350公里以上,只是『擅自』增大了功率、提高 了速度,有一些東西我們都沒搞懂。」

   他舉例說,列車時速達到300公里以後,理論上講,速度越高,測算出的脫軌係數應該越大,才符合常識,「但我們實際測量時發現,時速在350公里再往上, 測算出來的結果卻是速度越高脫軌係數越小,CRH380A的脫軌係數由0.7多降到0.1了。這並不說明高速安全,只能說明我們原來用的數學模型在這麼高 的速度下不符合實際」。

  「在沒有弄明白這個數學模型問題之前,不能冒險,不能拿人的生命冒險,這個原因或結果盛部長是知道的。」他說,「降速不只是響應輿論的呼籲,我覺得盛部長在這個問題上做的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一個政治家的決定。」

強勢招標始末

  「跨越式發展」是劉志軍2003年上任伊始就提出的施政綱領,即「在一定歷史條件下落後者對先行者走過的某個發展階段的超常規趕超」。這個思路取代了網運分離等體制改革方案,成為鐵路核心戰略,貫穿其任期始終。

鐵道部稱CRH380A比其日本原型車更為先進。Sankei/Getty Images/CFP


  2004年中國正式通過第一個《中長期鐵路網規劃》,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國鐵路營業里程要達到10萬公里,國內主要繁忙幹線實現客貨分離;並在全國範圍內建立「四橫四縱」的客運專線網。

  劉志軍的跨越式發展,不僅要大建高鐵,而且要快建。為此,他的第二把火是「用市場換技術」,引進國外高速鐵路技術,終止國內進行了十年之久的高鐵技術自主研發,包括當時南車研發成功並已投入試驗性載客運營的「中華之星」。

  劉志軍的思路很清晰,就是要「系統性地引進已被驗證過的發達國家機車車輛關鍵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和系統合成」,快速推動國內高鐵建設,在其任內 實現跨越式發展。而完全自主創新需要時間。他希望以大規模建設這塊市場大蛋糕迫使外方轉讓核心技術,實現低成本引進和本土化生產,最終打造中國品牌。

  在劉志軍的主導下,鐵道部在2004年到2006年的三年裡,先後進行了三次重要的項目招標。

  2004年8月27日,法國阿爾斯通與中國北車集團長春軌道客車股份有限公司聯合體、日本川崎重工與中國南車集團青島四方機車車輛有限公司聯合體、加拿大龐巴迪與南車的合資公司——青島四方龐巴迪鮑爾鐵路運輸設備有限公司,中標了「時速200公里動車組招標」項目。

  2005年10月,「時速300公里動車組」的項目招標啟動。2006年初,川崎重工、阿爾斯通、龐巴迪和西門子四家外國巨頭通過與南車、北車下屬企業合作中標。

  2006年11月,鐵道部開始進行國內第一條新建高速鐵路京津城際項目招標,最終以西門子為首的德國企業聯合體以120億元人民幣價格中標。

  北京交通大學電氣工程學院電力系主任吳俊勇教授對財新《新世紀》記者介紹說:「這三次招標的區別在於,2004年引進的時速200公里動車組主 要是在既有線路上使用;2005年第二次招標引進的動車組則是在新建客運專線上使用。這前兩次招標都是車輛採購+技術引進。而2006年的第三次招標,針 對的是一條高鐵專線,競標企業要負責包括線路建設和動車在內的整個工程,是一個總承包方。」

  吳俊勇是第三次招標中鐵道部技術引進談判的技術顧問。即使在高鐵危機日漸深化的今天,這位教授仍認為當時主持技術引進的劉志軍和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的談判策略頗值得讚賞。

  「談判中鐵道部佔據了主導。」他說,「所有外商都要直接和鐵道部談,中國企業和市場被整合到一起,如果我們不讓步,對方一點辦法都沒有。我們有四個選擇,一個一個地磨,這家不行就找那家,讓四家外商來競爭。」

  他介紹說,京津城際是拿出來談的第一個高鐵項目,也是中國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條時速350公里的高速鐵路,「這條線才118公里,而我們準備在 10年內建5000公里的高鐵新線,後面的市場才是大頭,要知道過去50年裡所有的發達國家加起來才建了6500公里的高鐵。這樣還有一個好處,以後武廣 高鐵招標時,前面外商轉讓的技術就不需要談了,只談那些他們還沒轉讓的就行。」

  鐵道部要求來自外方企業分別組成聯合體,即以西門子為首的德國企業聯合體,包括ABB、施耐德等;以阿爾斯通為首的法國企業聯合體,以龐巴迪為首的加拿大企業聯合體和以日立為首的日本企業聯合體。

  每個聯合體企業之間互有分工。日本集團並非此前獲得兩次動車訂單的川崎重工牽頭,而是以日立為首,包括川崎重工、三菱等六家公司。

  這一輪談判從2006年11月開始,持續了三個月,鐵道部包下了北京車公莊附近的新大都酒店作為談判地點,並從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等科 研院校抽調專家,和鐵路系統內的談判人員一起,分成六個小組與四個國家企業聯合體進行車輪戰。每個小組都有二三十人,外方人數也基本對等。

  六個小組分別針對高鐵所涉及的動車組設計製造、牽引供電、基礎設施、運營調度、通信信號、客運服務等六個子系統。吳俊勇參與的是牽引供電系統談判組,「就是27.5千伏的接觸網和受電弓的滑動摩擦給車提供動力,以及10千伏的鐵路沿線供電」。

  談判圍繞兩個焦點進行,一是轉讓哪些技術,二是轉讓價格。「我們這些顧問主要負責談外方要轉讓哪些技術的問題,張曙光本身也是鐵道部高鐵技術引 進消化吸收辦公室的主任,價格方面還有最終拍板都是由鐵道部領導來做。」吳俊勇回憶說,「外方都有不同的推薦方案,我們也有我們提出來的單子,一發現有些 技術他們沒列出來,我們就一項一項的談,哪些可以轉讓,哪些不能轉讓。每項技術都要和對方四家分別談,爭得非常激烈,談判時經常拍桌子摔板凳。」

   前兩輪招標的經歷,讓鐵道部有了足夠的自信。2010年新華社記者為鐵道部撰寫的長篇通訊《穿越夢幻的時空——中國高速鐵路發展紀實》中記錄了「張曙光笑傲西門子」的故事:

  2004年的第一輪招標,「德國西門子公司興趣濃厚,充滿自信,開出了天價:每列原型車價格3.5億元人民幣,技術轉讓費3.9億歐元。直到招 標前一夜,西門子仍不肯讓步。作為鐵道部首席談判代表,張曙光堅定地說,如果原型車價格不降到2.5億元人民幣以下,技術轉讓費不降到1.5億歐元以下, 肯定出局。」

  結果次日開標:西門子出局,阿爾斯通、川崎、龐巴迪中標。通訊稱談判團隊因此被集體解僱。但接近西門子談判團隊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當時恰逢負責談判的人員因任期結束被調回總部。但西門子此次招標後也調整了談判策略。

  第二年時速300公里動車組招標,據上述通訊描述,「西門子再次競標時,不僅原型車每列價格降到2.5億元人民幣,還以8000萬歐元價格轉讓了關鍵技術。僅此一個項目,就節省了90億元人民幣的採購成本」。

以技術轉讓為前提

  除了價格,據稱,拒絕響應招標說明書中規定的50多項技術轉讓要求,也是西門子2004年第一輪出局的重要原因之一。

2010年1月,美國總統奧巴馬宣佈聯邦政府將撥款80億美元啟動美國的高速鐵路計劃。圖為美國的Acela高速列車。Mark Wilson/Getty Images/CFP


  日本川崎重工則從一開始就「識時務」。中方最初向擁有目前日本動車組最新700系及800系技術的日本車輛製造公司(日車)及日立製作所洽商, 但日車、日立均拒絕向中國出售車輛及技術轉移。鐵道部改向川崎重工招手,川崎經營狀況不太理想,因此不顧日車、日立及東日本旅客鐵路公司的反對,出售三組 E2系及其車輛技術給中國。

  第一輪招標的最大贏家法國阿爾斯通,當時同樣經營不善債台高築。2003年8月甚至向巴黎法院申請了破產保護,但2004年中國的6.2億歐元大單挽救了它被肢解的命運,阿爾斯通為此將其TVB高速列車的七項關鍵技術轉讓給了中國。

  「鐵道部的思路很清楚,就是要引進最先進的技術,哪怕成本偏高,但是一次到位,對長期規劃是有利的。」吳俊勇說,比如高鐵的供電方式,四家都提 供了方案,但中方技術人員認為德國的AG供電方式最先進,兩個供電變壓器的點段之間距離可以達到90公里,供電距離長,能量大。這種供電模式在118公里 的京津城際優勢不明顯,但在1300公里的京滬高鐵上優勢就很顯著,1300公里只需建26個變電站。

  「每天從早8點一直談到晚上11點,然後晚上整理一天的談判進展,有哪些問題。」吳俊勇說,「晚上一般張曙光都會跑來看看。」在他看來,張在技術上有貢獻,在推進談判上也很有組織才能,主要談判策略都是張決定。

  由於京津城際高鐵按要求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之前通車,談判時間非常緊張,談判組連2007年的春節都沒有休息。談判到最後就剩下了兩組,一是動車,二是牽引供電。

  吳俊勇解釋說,其他系統我們原有技術相對成熟,但動車組沒辦法,要跑350公里,我們過去沒有;而高鐵的牽引供電系統則全部採用新技術,原來的 既有線路都是直接用直流電機,動力比較小;京津高鐵上要跑交直交的動車組,採用的是交-直-交供電系統,而且是採用分散動力,也只能對外引進。

  最終,西門子牽頭的德國企業聯合體以120億人民幣的價格中標京津高鐵。之後,日本人拿到了武廣高鐵的合同。與前兩次動車組招標一樣,他們需要 與中國企業合作,先整車引進,再零部件引進,由中國企業組裝調試,再然後是零部件逐步國產化。西門子的合作者是北車唐山廠,日本則選擇了南車株洲廠。

升級版國產化率

  財新《新世紀》記者獲得的一份資料顯示,在2006年5月25日鐵道部組織的一次京滬高速鐵路國產化專題論證會上,鐵道部計劃司已勾勒了中國高速鐵路技術體系的未來。

  簡而言之,即線橋隧涵等基礎設施是「原始創新」,全部自己來;通信信號、牽引供電系統是「系統集成創新」,即平台創新;運營調度和客運服務系統是以中方企業為主的自主創新;機車製造則完全推倒重來,以市場換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與中國汽車產業當年引進桑塔納一樣,鐵道部的「以市場換技術」首先強調國產化率。

  根據鐵道部的部署,2004年第一次招標採購的160列時速200公里動車組,其中9列是整車進口,151列全部在國內生產,2007年底全部交付完成,國產化率達到70%。

  2005年通過競爭談判採購的120列時速300公里動車組,其中60列是在第一次技術引進的基礎上,由四方股份等國內企業通過消化吸收再創 新,將動車組時速提升至300公里,採購合同由客運專線公司與四方股份直接簽訂,全部在國內採購,2007年開始交付,2009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國產化 率從70%最終達到85%以上;另外60列由北車唐山工廠引進西門子時速300公里動車組設計製造技術,除3列整車進口外,其餘57列全部在國內生產,國 產化率第一階段達到30%,第二階段59%,第三階段達到70%以上,2009年底全部交付完成。

  「國產化」是上世紀90年代曾統治整個中國工業體系的發展戰略,即在引進國外產品設計和生產線的前提下,由中國企業按照國外的產品設計圖紙和規範製造出產品,但因為只著眼於有形產品的生產,並不重視關鍵技術能力的獲得,在中國汽車產業已被認為失敗。

  鐵道部並不願重蹈覆轍,它組建了四方、長客、唐車三大整車集成總裝平台,並按照動車組的車體、轉向架、牽引控制、牽引變壓器、牽引變流器、牽引 電機、制動系統、列車網絡控制系統、動車組系統集成技術等九大關鍵和主要配套子系統,安排各子系統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平台。

  根據財新《新世紀》記者所瞭解的不完整情況,永濟電機廠、大同電力機車公司、大連內燃機車研究所、四方車輛研究所、株洲電力機車研究所、株洲電 力機車廠、鐵科院機輛所等負責主攻交流傳動牽引系統和網絡控制系統,即動車組的「心臟」和「大腦」;鐵科院機輛所、浦鎮車輛廠主攻制動系統;青島四方主攻 車體和轉向架;中南大學做頭型設計。

  這條道路幾乎真的創造了奇蹟。2007年4月18日,第六次大提速正式拉開序幕,中國鐵路正式步入「200公里」時代,繁忙幹線區段時速達到 200公里至250公里,這是世界鐵路既有線的提速最高值。140對標識有「CRH」的動車組在這一天閃亮登場,鐵道部將這些動車組統稱為「和諧號」。

  具體而言,CRH1型車由龐巴迪-四方-鮑爾(BSP)生產,原型車是龐巴迪為瑞典AB提供的Regina;CRH2型車由南車四方聯合日本川 崎聯合體生產,原型車是日本新幹線E2-1000;CRH3型車是中國引進西門子的技術生產的時速300公里動力分散式動車組,合作廠是北車唐山,以 ICE3為藍本;CRH5型車引進自法國阿爾斯通的高速列車,與長春客車聯合生產。

  當年4月29日,鐵道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張曙光宣佈,中國已經掌握了世界先進成熟的鐵路機車車輛製造技術,運用這些技術生產的時速200公里及以上動車組和大功率機車的國產化率達到70%以上,「躋身世界先進行列」。

   張強調的是比原來的藍圖提前半年掌握了製造技術。

  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的多名技術專家亦證實,中國確實從技術引進中學到了不少先進的製造工藝,按照外方提供的圖紙能夠造出車來。

  「最突出的就是銲接,我們銲接的精度有了很大提升。以前火車的速度不高,功率也小,對銲接要求不高。」前述機車製造企業的副總工程師介紹說, 「製造工藝的技術是看得見、摸得著的,也容易學——外國人提供了圖紙嘛。而且協議規定外方必須能讓我們把車做出來,並且確保時速300公里以內是安全 的。」

   但一些看不見的、摸不著的設計原理和思路,就不在技術轉讓的範圍了。

  這位副總工向財新《新世紀》記者出示了一份與阿爾斯通簽署的大功率交流傳動電力機車採購和技術引進合同,厚達數百頁,其中所列的技術資料被解釋為「與機車的設計、組裝、檢驗、試驗、試運行、操作、維修以及部分檢修配件製造等有關的技術指標、規格、圖紙和文件」。

   「就好像人家賣彩電給你,給了你一本有電路圖和各部件尺寸的說明書,你都可以照貓畫虎做出來,但他們不可能提及設計思路。實際上你並沒有真正學會,一旦環 境有所變化,該怎麼修改,為什麼要這樣改,哪些東西必須要改,哪些可以不改,如果不搞清楚的話,你還是不能說你完全掌握了這項技術。」副總工表示。

  作為電氣專家,吳俊勇對此也深有感觸。他介紹說牽引供電系統西門子轉讓的很多技術,比如變壓器、逆變器難度不大,中國也能做,只是不太成熟,技術轉讓後成熟度獲得了提高。

  「但我們原來引進的是時速300公里的動車系統,以後你要衝刺350公里,就要調整系統和部件,局部調整後,整個系統的相互配合會不會有問題你 不知道。」他說,「你必須知道為什麼這樣設計。不吃透它的設計原理,就沒辦法從總體角度來把握怎麼做配套設計、怎麼進行系統優化,出了什麼事你還得去找外 國人。」

高鐵自主知識產權含金量

  「自主創新,關鍵在於那些看不見摸不著的緘默知識的積累和獲得。」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路風教授說。一位參與了動車引進工作的技術工程師對此深 有體會:「以轉向架技術為例,比如參數和性能設計方法,參數靈敏度分析和性能的穩定性分析等,結構可靠性的設計方法、檢驗標準和相關材料疲勞特性數據庫等 等,這些看似最基礎的東西,但卻是最關鍵的,我們都沒有通過引進獲得。」

   結果是,中國經過幾年的消化,可以按照外方圖紙生產轉向架、電機、變壓器,用外方的核心零部件組裝變流器和自動控制系統,但卻不知道頭型的設計依據、原 理,不知道加寬車體有沒有風險,得不到車體的原始設計計算書,得不到轉向架的關鍵參數和升級改進方法,也得不到電機和變壓器的電磁場、熱場、力場的計算機 多維協同仿真技術。前述工程師感嘆說:「我們能做的只是改變油漆方案,更換座椅板凳,搞搞室內裝修。」

   更難的是像自動控制系統的軟件源代碼這樣的核心技術。

  根據前述副總工程師的說法,變流器和列車自動控制系統的一些關鍵部件和軟件仍然是原裝進口,中方只能把模塊買來由合資公司組裝進去,調試都是外 方來做。「後來通過談判,調試工具給了我們,我們還可以改一些參數,但限制在很小範圍內,出問題調整程序的話還是需要外方技術人員。」他舉例說,2006 年南車和西門子合作生產DJ4大功率電力機車時進行兩節列車調試,一節列車會動,一節卻動不了,中方搞不清楚問題,最後是德國技術人員對中方人員清場後進 行檢查,發現是軟件初始參數設定有問題。「一週多後他們改完,我們再一頭霧水地重新調試,嗯,兩節車都能動了。」

  在高鐵的牽引供電系統,鐵道部也沒能通過技術引進談判拿到想要的東西。

  據吳俊勇介紹,比較核心的一個技術是西門子生產的27.5千伏的真空斷路器,能保證使用10萬次不出故障,在全球擁有75%的市場份額。但西門 子最終拒絕轉讓,稱如果轉讓,公司股價會大降,且涉及國家經濟利益,要總理默克爾簽字同意才行。高鐵供電是一段一段的,在動車經過段與段之間時要通過斷路 器來操作,保持供電連續性,因為高鐵上來往的車多,真空斷路器的質量直接決定著高鐵供電系統故障。

  「我們的老師害怕你知道。」上述副總工程師總結說,「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這四步沒有問題,但如果沒有紮實的消化和吸收,你的再創新就是瞎子摸象。對於高速鐵路這樣一個複雜的高集成系統,這樣關乎億萬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戰略產業,瞎創新是很危險的。」

  鐵道部不會不明白其中利害,但對創造一個又一個速度奇蹟的追求已經越來越無法遏制。2008年2月26日,鐵道部和科技部簽署了《中國高速列車 自主創新聯合行動計劃》。很多業內人士批評為「一份完全違反科研規律的行動計劃」,按照多位業內專家的說法,這份計劃不是沉下心來補課,將從外國師傅哪裡 囫圇吞棗拿來的技術消化吸收,弄懂那些緘默知識,並加緊對外方沒有轉讓但對於再創新至關重要的核心技術攻關,反而制訂了更「令人振奮」的跨越新目標:研發 運營時速380公里的新一代高速列車,最高運營速度將比德國、法國的高速列車快60公里,比日本新幹線快80公里。

  在新華社長篇通訊的開篇,寫下了這樣的「等式」:「5年=40年;3小時=11小時;1種=4種」,即5年走完國際上40年高速鐵路發展歷程;3小時跑完武廣間曾需要11個小時的路途;集世界最先進的4種技術,中國人創造出獨一無二的中國高鐵品牌。

  2009年9月8日,張曙光宣佈這個奇蹟已經誕生:「經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我們用六年的時間完全掌握了高鐵技術的九大 核心技術,即高速動車組的總成、車體、轉向架、牽引變流、牽引控制、牽引變壓、牽引電機、列車網絡控制和制動系統等核心技術,大功率電力機車的總成、車 體、轉向架、主變壓器、網絡控制、主變流器、驅動裝置、牽引電機、制動系統等核心技術,大功率內燃機車的柴油機、主輔發電機、交流傳動控制等核心技術,以 及大量的配套技術,都已拿到中國企業的手中,實現了全面創新的目標。」

  2010年1月,美國總統奧巴馬發表的任期第一年《國情咨文》提到了中國高速鐵路。

  奧巴馬說:「從第一條跨州鐵路的誕生,到州際高速公路系統的建成,我們的國家向來走在世界前列。我們沒有理由讓中國擁有最快的鐵路。」他宣佈,聯邦政府將撥款80億美元啟動美國的高速鐵路計劃。

  同年,境內外媒體密集報導中國正與越南、緬甸和印度等17個周邊國家洽談修建高速鐵路,中國鐵道部成立了中美、中俄、中巴、中沙、中委、中緬、 中吉烏、中波、中印等境外合作項目協調組,組織國內有關企業開拓境外鐵路工程承包和裝備出口市場。英國《每日電訊報》透露,中國將實施一項宏偉的新計劃, 讓乘客兩天內從倫敦君王十字火車站抵達北京。

  這些計劃已經沒有機會展開了。2011年7月13日,從上海虹橋開往北京的G114次列車行駛至鎮江南站時停車。這是連續第三天發生的京滬高鐵 停車故障,官方說法是雷電引發供電故障,但有內部人士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這輛長客股份生產的CRH380BL列車「部分速度感應器出現故障,列車 自動控制系統不能識別運行良好的感應器與出現故障的感應器」。

  8月9日,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601299.SH)發佈公告稱,接鐵道部通知,由北車生產的CRH380BL型高鐵列車暫停出廠,兩天之後,公司宣佈對上述車型實行召回。

  但這一切已是亡羊補牢。7月23日那個雨夜發生的慘劇,已經殺死了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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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產權變局

http://magazine.caixin.cn/1999-07-05/100079771.html

  中國第一例以MBO(經理層融資收購)方式進行的公有制企業重組案例

李甬

 

  一個我永遠說不清楚,你永遠聽不明白的問題。

   段第一次說這句話是在1993年。當時世界銀行的成員公司國際金融公司(IFC)剛剛進入中國,在財政部的推薦下,這些對中國非公經濟寄望殷殷的老外先 後9次來到北京海淀路2號,商談對四通投資或貸款的問題。最後,不可避免地,問到四通的產權結構。段打起精神跟他們講了老半天四通如何是一家民營的集體制 企業——不幸的是,他看到的仍然是一大片空洞的眼神。於是,他吐出了開篇這句話。

  合作告吹。

  對於一個把自己定位於「與巨人同行」的企業,這以後類似的波折,多得段都不願再提了。

  如果產權虛置之弊僅限於此,段永基就該謝天謝地了——這些年中關村多少有些日新月異的氣象,創始者四通卻給人淡出之感,段本人自然也挨了外界好些罵。而其中火力最為集中的兩點,其實均與四通產權問題有關。

   一是投資項目廣種薄收。四通集團現有42億元總資產、58家公司。但利潤僅以千萬計不說,也看不到什麼有後勁的潛在亮點。在中關村大街上拉個人問問: 「您知道四通是做什麼的?」多半回答:「高科技吧?」再往下呢?「好像跟電腦有點什麼關係?」——其實四通現在跟電腦已經沒什麼大關係了。

  四通成了一個誰都知道但誰都不知道在做什麼的公司。

   二是人才流失。1994年某一個月之內,計算機軟件部3名技術骨幹轉赴外企,營銷系統的骨幹們更是紛紛另起爐灶當起小老闆。這一年的7月7日傍晚,北京 突降暴雨,頤和園昆明湖偌大的湖面空空蕩蕩,四通高層與員工代表在一艘孤零零的龍舟上討論「人才危機」。有員工尖銳地指出,四通再不長進,只能留住三流人 才,淪為三流企業。

  此前則有震驚全國的四通「6·11事件」。1992年6月11日,四通幾位董事和副總裁在董事會上「倒段」未果後,在豐台科技園成立一個「新四通」——NEW STONE,被當時的輿論炒作為「中關村大裂變」。

  四通成了中關村的「黃埔軍校」。

   把所有這些都歸咎於產權虛置是好強的段永基所不願意的。正如有的文獻所指出的,在產權虛置,也就是「委託人無效」的背景下,「公有制企業」的經理層實際 上控制著企業。當這種控制權集中在少數傑出的、富有魅力的企業家個人手中時,「公有制企業」的效率看起來甚至比起經典的私人企業也毫不遜色。

   但這種缺少有效的委託人制衡的經理控制企業模式,通常會遭遇一種典型的管理上的致命傷。當沒有強勢人物或強勢人物失去之後,企業控制權在一個或大或小的 經理層範圍內「細分」以至於山頭林立,控制權及其實際利益向下屬公司分散,而風險和債務卻向公司總部集中。資本的紀律蕩然無存,企業資源的有效配置成為夢 想。

  這不幸地就是四通的故事——部分是因為四通的歷史,也就是企業控制權的爭奪史更長、更為複雜;部分是由於在主打產品打字機雄風不再 之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四通核心領導人將投資決策的原則定位於「什麼賺錢做什麼」。長期以來,四通一直為成本高昇,費用膨脹,機構臃腫的問題所困撓。年 年要減機構,機構卻越減越多。四通高級管理幹部和中級管理幹部的比例接近1:1,副總裁一度高達36個。四通員工曾經戲言:「用不了多長時間,公司開大會 就要我們坐台上,總裁們坐台下了」——不然位子不夠。需要指出的是,四通的高級管理幹部們都是有簽單權的,而且人均在每年10萬元以上。

  這樣一家公司本身的前途就已經令人憂慮。而對於置身其中的年輕人,自己在公司內部的前途顯然也不樂觀——面對如此龐大的高級管理層,晉陞空間幾近於零,真正的孔雀東南飛了。

  「民營集體所有制」,這一曾令四通人驕傲、令外界豔羨的80年代中期的創造,走到了盡頭。

  十年求解

  四通意識到並開始著手解決產權問題,並不比任何一家企業晚。

   1984年5月16日,中國科學院7名科技人員辭掉了國有單位的鐵飯碗,向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鄉借款2萬元,並掛靠四季青鄉,辦起了「四通新技術開發有 限公司」。雖註冊為「集體所有制」,但四通創業者一直視「大集體」境地為殷鑑,恪守「四自原則」:自籌資金、自由組合、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對內對外,四 通都不厭其煩地強調自己是「民辦企業」,無上級主管,以區別於「官辦集體企業」。

  對掛靠單位四季青鄉,四通也非常謹慎。2萬元借款,3個月以後四季青鄉要求還,四通就還了。為了回報其「其他方面的支持」,四通每年分給它52萬元利潤,分了很多年。也正是因為這一點,四季青鄉後來雖然也要求過股權,但法律上站不住腳,「摘帽子」在四通只是舉手之勞。

  1987年,眼見得家業越來越大,四通開始籌劃股份制改造,並爭取到國家體改委的四大股份制改造試點之一的機會。方案由吳敬璉先生主持的一個「四人小組」設計——這四個人後來也都成為了中國經濟界的重量級人物,他們是樓繼偉、周小川、高西慶、劉紀鵬。

  段永基回憶道,這個核心為「部分清晰存量」的方案得到了裡裡外外的認同,但沒想到在一個關鍵的技術環節上卡了殼:方案實施需要海外融資,外管局不同意,因為作為民營企業的四通沒有外匯指標。

  一擱就是12年。

  1989年,「四通第一發起人和運作者」萬潤南一頭紮進政治風波。隨後他率若干親信出走美國,並屢屢發表聲明,先稱將四通總部外移,後稱四通財產的50%歸他個人所有。

  北京市委對四通明確指示:政府不把四通上收為「大集體」,但要從法律角度強調四通的集體財產不可分割。是年9月4日,四通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形成一項決議並公諸天下:四通財產性質是集體所有制,屬於全體職工,不是萬潤南一個人的。

  四通成為一個敏感公司。

  1990年9月,段永基全面主事後第一次談四通現狀時說:大氣候和小環境,都不允許四通急於求成解決產權問題,只能成為歷史掛賬。

  1992年2月鄧小平南巡,舉國為之一振。四通高層尤其感奮的,是「南巡講話」發出的明確信號——股份制可以搞。執著而能量巨大的四通人迅速向國家體改委、國家科委、北京市新技術開發試驗區三面出擊,贏得「北京市股份制改革試點第一家」的歷史機遇。

  上報方案以四通集團下屬全資子公司北京四通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股改主體,先將其資產部份量化到員工頭上,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部分存量和增量一起動。但官方意見認為:四通上市本身就是敏感之舉,先動存量更是敏感之敏感,建議緩行。

  次年7月13日,四通在香港上市,一舉融資3.2億港幣,這是中國高科技企業在港上市第一股,也是民營企業在港上市第一股。有人說:撿了個大便宜。但段永基說:只是個小便宜。

  按照普遍適用的《股份公司規範意見》,四通其時的2000多名員工分掉了相當於社會公眾股10%的內部股份,也就是1500萬股。由於過分分散而沒有持有價值,絕大多數員工在市況好時紛紛拋掉。段永基和四通的幾個董事都沒有持有這種股票。

  不能分,只能買

  坐在四通大廈10層辦公室裡,段永基一天也沒有停止思考。他說,我想了10年,1997年終於想明白了。

  他想明白了一件事——解決四通產權,採用清晰存量哪怕是部分存量的辦法,都是走不通的。說得白一點,就是不能分。

  首先是政治上走不通。段說:誰給你批?沒有人敢批。現在輿論環境很寬鬆,但法律不寬鬆。1991年國務院「關於鄉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管理辦法」裡講得很明白,不能分。況且告狀的成本又低,一張郵票過去8分錢,現在5毛錢。

  其次是經濟上走不通。創業元老之一、現任四通集團董事長沈國鈞證實,創業者當年沒有任何一人投入一分錢,公司初期運營全靠借貸。後來,他們之間也從來都不曾形成過一個關於所有權的合約。

  剩下的依據就是貢獻了。但倒過去追溯誰對公司資產的形成有多大的貢獻,這是一個解不開的題。段甚至覺得無從下手——由內部人對存量進行分配,是指哪個時點的內部人?哪個時點的存量?1984年5月16日成立時的內部人嗎?那時候公司財務資本的存量是零。

  1989年之前,萬潤南也曾經動過分的心思。他在董事會上提出「良性分割」的概念,即董事會10名成員不分所有權而分割資產支配權,他佔50%,其餘董事佔50%。這一建議引起強烈不滿,董事會不歡而散。當時四通的淨資產為8500萬元左右。

  即使到現在,「萬潤南問題」仍是橫在前面的一堵牆。不管怎麼樣,他應該算是內部人,分與不分給不給他?段說,如果給,是「資助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力量」;如果不給,何以自圓?

  不能分,還能怎麼辦?

  只有買——由四通經理層和員工買下四通。想到此,段永基大有柳暗花明之感。他對公司人講,形勢好是時機,形勢不好也是時機——沒幾個人知道他在說什麼。

  段的思路在一層層推進。經理層掏錢,四通集團也要投資。而且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以清晰的增量調動模糊的存量」,四通集團的投資不能大於經理層的投資額。

  但是誰也沒想到,一個「買」字,做起來這麼複雜,做了一年多。

  MBO:金融中介在行動

  1998年初,四通董事會批准設立「重組改制領導小組」,段永基任組長。

   形勢很清楚,「買」的意向有了,怎麼買實在是大有學問。況且,沒有投資銀行這類金融中介幫助融資,光靠經理層和員工自己掏錢,即使只買部分集團資產,也 遠遠不能如願。比如,就是集團擁有的香港四通的股份共4.45億股,即使在市場值最低的每股0.5元的價位上,也要花2億多元。

  1998年2月至5月間,四通曾接觸了國內外不少投資銀行,請了國際金融公司(IFC)、中銀國際和中國證券市場研究設計中心(聯辦)投資部擔任顧問。最後,四通聘請聯辦投資部出任融資協調人。

   6月的秦皇島還大有涼意,四通集團董事會召集的中層以上幹部會議在這裡舉行。會上,他們中的多數第一次從聯辦項目小組的專家口中聽到了「經理層融資收 購」這個詞。簡單地說,「經理層融資收購」(MBO,即Management Buyout)是一種目標公司的經理層利用借債所融資本購買目標公司的股份,從而改變公司所有者結構、相應的控制權格局以及公司資產結構的金融工具。專家 提出,在轉型經濟中,「經理層融資收購」不僅可用以大幅度提高公司運營效率,更可用以實現傳統公有制企業的轉型。

  但是,要將MBO作為 一種金融工具引入中國的公有制改革,還要做許許多多的「調試」。其實,有關專家對於在中國進行這種試點早已醞釀已久,這一回四通選擇了聯辦,聯辦也選擇了 四通。聯辦負責人事後向記者透露,四通第一次向我們表達有關意向的時候,我們就決定,這事一定要做,而且一定要做成。項目小組的一位經理則承認,比起此前 投資部為玉柴國際、三九藥業、洛陽春都、無錫小天鵝等企業做過的重組融資,這是他們歷年來推進最艱苦的一個項目。「當然,我們也有興趣迎接挑戰」。他說。

  在項目操作中,金融中介對公司真實狀況及其環境的瞭解和理解,是能不能夠提出可行方案的關鍵。1998年6月以後,聯辦的四通項目小組按照四通的委託,對公司的現狀和歷史進行了系統的調查和審核,並在公司管理層的「認識磨合」過程中提出並反覆修訂了四通融資重組方案。

  項目小組的專家概括說,這個方案的主要特徵是在我國現行的政策法律框架下,引進MBO方式,同時進行了四通的產權重組、業務重組和機制重組,為四通集團重振IT業務提供了組織平台。

  「新四通」悄然問世

  接下來是「兩個月震動、三個月恐慌」——初聽公司免不了一場大變,再聽自己可能要掏錢,大部分人作此反應。

  段永基相信,陣痛期之後,事情會在拉鋸中步步推進。他想,四通再不在產權問題上趟出一條路來,就難以走下去——這一點我看得見,別人也是看得見的吧?

  1998年底,職工持股會開始發起。今年5月6日經審批正式創立。

  持股會原定認購總額6000萬元(股),董事長沈國鈞和總裁段永基各佔6%,為360萬元(股),14個新老核心共佔43%。

  按照北京市的規定,職工持股會的個人認購上限為5%。而事實上,由於實際認購總額只為5100萬元(股),段、董的實際份額超過7%,而整個核心層的實際份額已經過半。北京市有關方面批准了四通的持股方案,為四通開了一道小小的口子。

  段好像並不反感記者詢問他購買股份的錢從何而來——360萬元是個不小的數目。他說,我可以光明磊落地說,大部分錢是借的。中層和下層一般也就是三五萬元,個人負擔基本沒有問題。核心層比較困難,我們確定了一個借貸比例,想辦法幫他們借一點錢。

  一個星期之後,5月13日,一家名叫「北京四通投資有限公司」的新公司在海淀區工商局註冊。沒有掛牌儀式,也沒有新聞發佈會。極少數聽到消息的人多半在心裡暗嘲:哦,四通的第59家公司誕生了。

   但是這家公司注定要嚇他們一跳。追蹤四通高層近來的思考和行動軌跡,完全可以推測這家公司正是未來MBO行動的主體。而所購對象,很可能將是四通集團所 擁有的香港四通的50.5%的股份——香港四通的股權結構已經相對明晰了,而且,按照香港市場的規則,四通集團所持有的股份本身就是可流動的。還可以進一 步推測,四通既有了專業金融顧問,整個操作將會借助資本市場,通過收購重組進行融資。

  當然,行動需要香港證監會的認可,也需要各政府部門的批准。自己掏了錢的四通人更要尋求方方面面的可靠性。

  北京四通投資有限公司就是精心構築的、藉以通向21世紀的那個「產權清晰的新平台」——它就是「新四通」。

   新四通的股權結構也很值得注意。除了職工持股會的5100萬元,四通集團還向它投資4900萬元——這個比例顯然是一種設計。正如「四通重組改制一線指 揮官」、集團副總裁丁傳寬所說,新四通的內部治理結構要逼近現代企業制度,產權模糊的四通集團的「舉手份量」當然要小一點。按照方案,隨著融資重組的進 展,新四通的股權結構還將有進一步的變化。據悉,四通很可能將引入一批境外外部股權投資人,投資總額達數千萬元。

  重振IT業務

   分析香港四通的資產不難發現,其核心部分正是原四通集團整個的電子分銷網絡。可以預想,如果收購完成,新四通將擁有自己的第一塊業務。據悉,新四通目前 還存有從四通集團手上購買系統集成、信息家電(主要是「維納斯」項目)、軟件開發等業務的意向,其最終打算是組成一個「IT Company」,「重返中國IT業」。

  購入香港四通,新四通考慮的是培養新的生長點。熟悉情況的專家分析說,四通的電子分銷業務雖然 相對成熟,但近年來銷售額卻一直呈下降趨勢,1998年香港四通更出現9000萬港幣的赤字;其次——也許更為關鍵——這也是融資的需要。無論哪種融資方 案,投資人對傳統的電子分銷業務的興趣都是有限的。

  系統集成、信息家電、軟件開發等業務原來散落在四通集團的各個事業部中,四通新老核心層在專業金融顧問的幫助下重行策劃,把它們挑出來並拼成了一個全新的概念。他們還認為,這些業務將與電子分銷業務一起形成組合優勢。

   把這些業務整合進新四通,包含著產權重組、業務重組和機制重組的三重含義。這裡的意味是很深的。因為新四通從老四通手中買下其他資產以進一步拓展業務, 仍需大量資金;而公司朝向高科技產業的業務重組,正可為有眼光的商業銀行提供重大機會。據悉,新四通的下一步的財務安排,正打算從這種新的銀企合作中尋求 出路,目前國內已有新興商業銀行表示了極大興趣。

  段永基有了贏家的感覺。新四通不光搭建了一個新的產權平台,而且部分實現了四通集團原有業務的重組。

  或許還應該加上管理層的代際轉移。53歲的四通集團總裁段永基出任新四通董事長,35歲的楊宏儒出任總裁。

  楊1992年畢業於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是朱基在此擔任博士生導師時名下的四大弟子之一。由於原四通集團的管理層多為技術出身,楊的管理背景為四通人看好,更為股權投資人和貸款方所看好。

  楊宏儒的說服力首先當然來自他的業績。此前楊為四通集團電工本部的本部長。1995年獨撐四通大半江山的打字機基本退出歷史舞台,四通在PC、商用機器、電工產品上三線出擊,結果只有電工產品成了氣候。楊1996年接手電工本部,1997年銷售收入淨增40%。

  在持股會中,楊只佔1.9%的股份——持股會必須「兼顧歷史」。但新四通未來的外部股權投資人將為他和新四通的其他高層經理人提供1200萬元的期股(Option)——外部股權投資主要「針對未來」。

  在新四通董事長段永基看來,外部股權投資人不光可以帶來新四通所需要的錢,更可以帶來新四通所需要的管理背景、金融背景和國際背景——投資人代表將來是要進入新四通董事會的。

  作為直接參與四通MBO操作的顧問之一,聯辦項目小組的專家更為看重的則是其中的期股安排。通過這一安排,外部股權投資人帶來了「給頭腦定價」的機制——這正是中國的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所急需的。給誰期股,給他多少,這就是定價。

   一切塵埃落定之後,新四通能不能有效運營成為要害——明晰的產權平台是個必要條件,但絕非充分條件。楊宏儒對此也表現得相當穩健。他說,在新四通設想的 有關IT的業務領域,現在競爭已相當激烈,沒有道理的事越來越少了,新四通要形成自己的比較優勢,還要付出艱苦的努力。

  趟出了一條路

  外界期待已久的「四通如何解開產權之結」謎底就此揭開。

   觀察者們有人大嘆其妙——借助金融槓桿,四通經理層花錢不多,買下了偌大一個四通集團的偌大一塊資產。而且,雖說是「凍結存量,清晰增量」,但增量部分 還是調動了存量部分。正如上面已經說過的,產權依然模糊的四通集團向新四通投資了4900萬元。還有,新四通購買四通集團資產的款項,一部分四通集團用以 解決自身的財務問題,另一部分根據購買協議,將以股東貸款的名義提供給新四通使用。

  也有人直呼不過癮。四通經理層花了錢不說——國際金融公司駐北京辦事處的官員們就直到現在也弄不明白,自己的東西為什麼還要自己掏錢買——偌大一個四通集團,還剩下偌大一塊,仍然是不清不楚的。

  關鍵也許在於趟出了一條路。作為中國最早的民營高科技企業之一,作為目前中國最大的民營高科技企業之一,作為一家曾經被機制推動後又為機制所絆的企業,作為一家充滿歷史糾葛的企業,四通在產權問題上能有所作為,對中國眾多為產權所困的企業無疑是個鼓舞。

  聯辦項目小組的專家認為,用同樣的辦法還可以重組新四通1、新四通2……直至完成整個四通集團的重組。他們認為,將龐雜的四通集團一次性重組是不可行的,可行的是一塊一塊地來。

  但邏輯的結果是,如果重組順利,四通集團成為空殼,殼裡面卻會留下一堆或許無人認領的股權和債權。

  專家的回答是:推導沒有意義,有意義的是在現實情況下,公司的生產力能不能往前走。一個公有制存在了這麼長時間,不可能一下子從地平線上抹掉,什麼時機成熟我們做什麼。

  段永基也不排除這種可能性:某一天時機會成熟到可以一舉解決四通集團產權問題。他認為,四通集團空留一堆股權和債權的情況也沒什麼大不了。設一個基金就完了,做點別的事情,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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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產權不能強奪 左丁山

2011-10-30  AD

山頂何東花園有八十年歷史,夠晒古老,單睇建築物外型,已有古典美;再睇內裏歷史,既係何東家族興建及擁有, 歷年來應有不少名人要人到訪,自有歷史價值,何東自己,已經係一位香港政界商界嘅重要歷史人物啦。所以如果問:呢座建築物算唔算香港歷史古蹟,要保留,不 拆卸?相信絕大多數本港市民都會贊成;此建築物一旦成為可供公眾參觀嘅古蹟,必定吸引大量市民與遊客入內。
之不過,座建築物唔係我嘅,唔係你嘅, 將之「共產」咗,供公眾遊覽,舉手講句 yes,易過借火,唔駛甚麼公眾諮詢,都知道答案啦!但如果呢座物業係你嘅,或係我嘅?咁就梗係講 no啦!大型建築物位於山頂罕有地段,被綠色地帶包圍,拆建後可建築最少十幢 house獨立屋,每間點樣計都可以賣兩三億元,加埋嘅市場價值起碼值二三十億,業主點樣大方,都唔會雙手奉送俾政府做古蹟呀嗎?更何況業主何勉君希望在 十間屋之中,留番一間自住!
香港素來尊重私有產權,如張五常教授所講,私有產權係資本主義社會之重要基石,我地不能因為甚麼理由而摧毀,破壞之。 政府要保育古蹟,係迎合社會需求,但斷不能無償地強加於業主身上。應該以金錢買入,或以地換地(相同價值),先至公道。已有立法會議員聲稱立法會唔會通過 撥款買古蹟,林鄭月娥局長聲明唔會以「真金白銀」買入,又唔會以勾地表內之土地交換,立法行政機關都閂定後門,現任業主只能上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討回公 道了。如果法庭判政府敗訴,政府又會點?
何東花園會係一單重要案例,特區政府以強硬姿態談判,業主係本港實力雄厚世家之後人(何東孫女),相信一 定有資深大狀做法律顧問,不甘投降,他日上法庭嘅機會頗高。其他世家有見及此,如果仍然擁有幾十年大宅嘅話,為防政府垂涎,必定急急求拆,提前改建,同政 府古蹟古物委員會鬥快!如果古蹟委員會真心為本港保留古蹟着想,與何東花園業主談判,要有多啲誠意,以免其他世家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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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人權 左丁山

2012-2-2  AD

今年一月份全球股市大升,美國投資專家話以「一月效應」預測全年市道,準確率有八成以上,如果係咁,美國股市杜指、納指、標普五百全部可能上升,帶挈埋亞洲股市,包括香港在內。
預 測如此,中間有無起伏呢?有啩,就係老生常談嘅歐債危機,危機由希臘開始,蔓延至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最後出動到德國、法國、 IMF全力救火,局勢慢慢穩定,到現在,根本就係德國話晒事,德國總理默克爾夫人係全球最有權勢人物,佢嘅決定可以影響歐洲債市以至全球股市,奧巴馬唔係 嗰皮。
在德國指揮棒下,希臘與 IMF強迫希臘債券持有人「自願性」剃頭,希臘以新債券償還舊債券,但新債券面值只係舊債三成左右,而且利率低至 3.6厘。點解要「自願性交換債券」呢?因為如果非自願,希臘就會被視為正式賴債( default),似足 2002年嘅阿根廷,遭全球投資者杯葛,至今難以在世界市場賣債集資。邊度會有人「自願性」剃頭( haircut)㗎?有人揸枝槍指住債權人個頭咪會囉。國家政權惡起來,與強盜打劫差不多,當初買入希債之債券基金、對冲基金,貪圖高息,以為國家政府要 臉,唔會賴債,點知貪字變個貧,希臘在德國默許下,事後改變發債法例條文,追認生效日期至發債之前,等於對方按合約買入貨品之後,立即修改合約條款,仲宣 佈舊約無效,惡成咁,任何投資投機人士都中晒招。
但原來歐盟法庭確認咗產權( property rights)就是人權( human rights),一啲對冲基金正構思到歐洲人權法庭控告希臘修改發債合約係違反人權,要求賠償。呢條橋行唔行得通,無人敢肯定,但如果真係告上人權法庭, 希臘就幾麻煩,如債務不能解決嘅話,世界股市會受影響。講番香港,有港大教授,叫何東花園主人唔好「賺到盡」,視他人之產權(包含擁有權、使用權,及處理 權,前港大教授張五常講嘅)如無物,可嘆也。香港有不少人對環保、文化、人權各方面,言必歐洲、歐盟,奉歐為師,但一講到產權,就露出中國父母官嘅面目, 更加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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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身中知識產權雙刃劍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2-17/100357853_all.html

  在全世界都高歌猛進的蘋果公司,眼看著就要在小陰溝裡翻船了。

 

  由於涉嫌在中國大陸使用iPad商標侵權,蘋果的iPad系列平板電腦已經在部分城市下架。蘋果公司也一改往日沉默,於2012年2月14日晚 發佈官方聲明稱,「多年前,我們購買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個不同國家的iPad商標權。唯冠拒絕承認和履行涉及中國部分的協議。香港法院已支持蘋果。我們在 中國大陸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唯冠)代理律師馬東曉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該聲明語焉不詳,「沒有講明蘋果到底是購買了哪家唯冠的 iPad商標權,到底是母公司香港唯冠國際,還是子公司台北唯冠?還是深圳唯冠?所謂香港法院支持也沒講清楚,到底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有沒有法律文 書?我們作為案件當事人,從來沒有聽到香港法院這麼講過。蘋果的確已在香港起訴深圳唯冠,但香港法院尚未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何來支持一說?」馬東曉是國 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亦是全國律協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執委。

  深圳唯冠1991年成立,曾是全球第四大平板顯示器製造商,但如今債台高築。其母公司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00334.HK,以下稱唯冠國 際)財報顯示,流動負債淨額達28.7億元,38億元貸款逾期未償還,對中國銀行等八家銀行的負債大約為1.8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1.45億元。這家公 司目前被認為惟一值錢的資產,就是它在中國商標局註冊的一個iPad商標權。

  全球市值最大的明星公司和顛覆性暢銷產品、巨額的工商罰單、果粉們對iPad產品下架的強烈關注,讓一樁在律師們眼裡普通的商標糾紛案,成為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美期間常被媒體提及的花絮:究竟是誰在侵犯知識產權?

百密一疏

  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有關iPad在華商標歸屬權的爭奪,始於2010年6月,蘋果在深圳起訴深圳唯冠,要求確認自己為iPad商標專用權人。 2011年12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蘋果敗訴。深圳中院認為,蘋果所出示的商標轉讓合同,系其中介英國IP公司與台灣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稱台灣唯冠)簽訂,被告深圳唯冠沒有參與談判,也沒有授權他人處分其商標及訂立商標轉讓合同,且商標轉讓合同簽訂人與被告之間的表見代理亦不成 立,涉案的商標轉讓合同對被告無約束力。故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深圳唯冠和台灣唯冠分別是唯冠國際在中國大陸和台灣設立的子公司,2000年,台灣唯冠在多個國家與地區註冊了iPad商標,第二年,深圳唯冠 又到國家商標局註冊了iPad商標。2006年,蘋果開始策劃iPad時,發現該商標歸唯冠所有。2009年12月,蘋果通過其中介英國IP公司,以 3.5萬英鎊的價格與台灣唯冠簽署了包括「iPad」在內的全球商標轉讓協議。2010年2月,IP公司又以10英鎊的對價,向蘋果轉讓了有關商標。但蘋 果為防止唯冠漫天要價的「瞞天過海」計卻百密一疏——中國大陸地區的iPad商標權並不在台灣唯冠手裡,而是為深圳唯冠所有。

  一審敗訴後,蘋果又上訴至廣東省高院,有消息稱將在2月29日開庭。深圳唯冠並沒有就此等待,馬東曉在其微博上透露,深圳唯冠向多地工商部門發 去投訴函,要求對蘋果商標侵權進行立案調查,還在上海和廣東向法院起訴蘋果侵權,要求對蘋果iPad執行禁止令,並將部分蘋果的銷售渠道商列為起訴對象。 同時,深圳唯冠正在準備向海關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蘋果iPad的進出口。

  和君創業的公關總監黃一丁也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深圳唯冠已就蘋果侵權一案向北京西城區工商分局進行投訴,後者向蘋果在北京西單大悅城的 直營店開出了2.4億元的罰單,尚未執行。和君創業是深圳唯冠的債務重組顧問。黃一丁還表示,不排除去美國起訴蘋果「合同欺詐」的可能,因為蘋果利用殼公 司低價購買iPad商標權,本來就欺詐在先。

  而據馬東曉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已經有九個省市近20家工商部門介入調查iPad商標侵權案。陸續有媒體報導稱,上海、廣東、河北、江蘇等地工 商部門對蘋果公司侵權iPad展開調查,全國一些地區銷售蘋果產品的櫃檯已下架iPad。蘋果發佈聲明的當日,亞馬遜卓越、蘇寧易購等電子商務網站也接到 了蘋果公司要求其下架iPad產品的通知。

蘋果還有哪些牌?

  此案爭議的焦點在於,蘋果認為其已經購買了唯冠的全球商標,當然也包括中國大陸;然而,深圳唯冠認為,深圳唯冠和台灣唯冠是兩個獨立的法人主體,誰也無權處置別人的商標。

  業內普遍認為,蘋果二審翻案的可能性不大。「從法律上講,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確實是兩個不同的獨立主體,股東也不同,不能視為一體。」上海市海 上律師事務所徐智達律師對財新《新世紀》記者分析,除非台北唯冠在出售iPad商標時獲得深圳唯冠的明確授權,否則商標權無疑還是深圳唯冠的。

  有消息稱,1月5日蘋果向廣東省高院提出上訴時,曾要求該案應適用香港法律判定,因為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唯冠國際是香港上市公司。蘋果的意圖很明 顯,香港法律制度對「隱名代理」比較支持。所謂「隱名代理」,是指代理關係中被代理人隱名,直接由代理人與客戶簽訂合同。蘋果認為,深圳唯冠與台灣唯冠構 成了隱名代理關係。

  但徐智達認為,本案系商標權屬糾紛,在被告所在地中國起訴並使用中國法律,並無不當,除非當事人在轉讓合同中對糾紛發生後所適用的法律有約定。但一審判決已經表明,深圳唯冠和蘋果公司並沒有簽訂過轉讓合同。

  創新工場法務負責人裘伯純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時認為,蘋果在此案中有較大的失誤:「作為一個跨國公司,在購買商標資產時,應該做好三 件事情:一是做好盡職調查;二是所有商標資產都列在所簽合同裡,作為合同的附件;三是把這個商標從一個公司轉到另一個公司是要到商標局去辦理的。而在彼此 談的協議裡,應該寫清楚,轉讓者需要授權或者去商標局確認辦理轉讓,蘋果可能在這方面存在漏洞。」根據中國商標法規定,商標轉讓需在國家商標局提交轉讓申 請,被核准之後才算轉讓完成。2010年4月,蘋果曾向國家商標局申請iPad商標過戶轉讓,結果被駁回。

  此前,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師曾多次向媒體表示,蘋果對此案並不積極。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春泉分析認為,蘋果可能對中國法律存在誤判。 根據《商標法》第56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可以依據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依據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深圳唯 冠並不存在損失,但如果依據蘋果iPad的獲利,確實將是很大數字。」他說,「可能蘋果覺得中國的知識產權侵權賠償不高,曾經最高的是3億多元,終審下來 實際只賠了一個多億,所以蘋果有些大意了。」

  一旦終審維持原判,蘋果在中國不但會遭遇所有侵權產品的下架處理,還會面臨各地工商部門的天價罰單。同時,蘋果可能還需更換商標,並面臨唯冠後續的訴訟,要求其賠償過去兩年的侵權損失。此前深圳唯冠曾有要求蘋果賠償100億元人民幣的說法。

   當然,蘋果手裡並不是沒有牌可以打。楊春泉認為,蘋果在中國的代工業務舉足輕重,如果中國禁止蘋果的進出口,蘋果把代工遷到越南、馬來西亞也不是不可能,這對富士康等代工企業和國內地方政府都是很大壓力。

  同樣,也存在一些對深圳唯冠不利的法律條文。根據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 見》,對於請求保護的註冊商標未投入實際使用的,如果確定無實際損失和其他損害,一般不依據侵權人的獲利確定賠償;如果註冊商標已經連續三年沒有使用的, 可以不支持其損害賠償要求。

  黃一丁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時,表示深圳唯冠還有一些自己iPad產品的庫存。但如果這一點得不到證實,唯冠也有可能得不到賠償。

  據他介紹,蘋果起訴前,深圳唯冠和蘋果曾就商標轉讓進行談判,但因價格問題一直未達成協議。「我們所做的一切,就是為了讓蘋果願意重新談判,和解是我們最終的目的。」黃一丁說。

最擔心的不是司法權力,而是行政權力

  令蘋果始料未及的是,一審敗訴引發了全國工商部門的關注和調查行動。「其實蘋果現在不擔心唯冠,而是擔心各地的工商機關,因為你不知道他會開出多少錢的罰單。」楊春泉認為,蘋果對中國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可能沒有足夠的心理準備。

  中國對知識產權實行保護雙軌制,包括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對於行政執法保護,跨國公司一直很喜歡用,因為行政保護不需要太多律師費、訴訟費, 政府行政執法的效率也很高。然而這次槍口調轉過來了,跨國公司自己成了被處罰的對象。」楊春泉說,「雖然民事中沒有懲罰性賠償,但是用行政執法,懲罰是按 照違法所得的比例來罰款,就不是一個小事情了。」

  不過,對於當前各地工商機關查扣iPad產品的行動,業內也有不少爭議。北京市漢卓律師事務所趙虎律師認為,目前進行的訴訟是蘋果與深圳唯冠之 間的商標行政確權糾紛,並非侵權糾紛。也就是說,蘋果是否侵犯了深圳唯冠的商標權尚不確定;而且蘋果公司已經提起上訴,一審判決結果不能成為工商機關採取 行動的理由。

  上海市工商局楊浦分局和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兩位要求匿名的官員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目前各地均是工商部門接到權利人的舉報投訴而開展的 調查,並非主動去查扣。上海工商人士認為,如果工商部門將一審判決書作為依據當然是不妥的,但如果是依職權進行調查,掌握的證據能充分證實侵權存在,自行 處罰也是可以的,「因為判決書並非工商部門執法的必要依據」。

  也有業內人士強調,如果是在美國,只要法院接受了商標權起訴,就會立刻禁止銷售。馬東曉在其微博中表示:「商標權是絕對權,權利人禁止他人侵害 是應有之義;暫扣涉嫌侵權產品是工商執法的調查手段,連查扣都不行,這不是不讓調查了嗎?如果所有假冒商標案件中假冒人都提起一個權屬訴訟,工商都要等著 法院判決後再調查,豈非侵權人的美事?」

  財新採訪的多位法律界人士都認為,此案很可能會以和解了局。而在iPad商標案被報導後,有網友查詢國家商標局網站發現,另一家當前炙手可熱的美國公司Facebook,已在中國申請註冊了除「非死不可」外的臉譜、臉書、面書、飛書博、飛思簿、菲絲博克等61個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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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的解藥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3-16/100369105.html

 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在「兩會」上表示,今年國土資源部將一手抓調研,一手抓執法,為大規模清理小產權房做準備。而去年底國土資源部也有政策發佈,明確小產權房不予確權登記,不受法律保護。諸多信息表明,今年的房地產監管焦點可能要瞄向「老大難問題」——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可謂最具中國特色的房產所有制形式,源於中國城鄉土地二元所有制,即城市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而農村土地為集體所有。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城鄉邊界一步步擴張,農村土地不可避免地成為商業用地。如果在私有產權明晰的國家,地價的上升自然會惠及土地的原有主人。但由於中國的特殊國情,城市建設用地劃撥和轉讓由地方政府壟斷,並且往往在徵地中僅以農業價值對農民進行補償,從中獲取巨額差價。有農民或鄉村集體組織,也想從城市化土地升值中分一杯羹,於是就自己建房出售,甚至委託房地產商開發,大批量出售此類「無證房」。

  在巨大的經濟利益推動下,小產權房屢禁不止,蓬勃發展。深圳是全國小產權房問題最突出的城市之一,小產權房佔全市住房總套數的56%,約一半深圳人居住其中。目前,小產權房的交易由於不受限購令的約束,更是異常紅火。比如北京地區的小產權房價格最近就在「逆勢上漲」。

  違反現行土地利用法律法規的小產權房,牽涉包括國家、農村集體、村民以及小產權房購買者等多方面的利益。如何妥善對待和處理小產權房問題,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也成為各級政府亟待解決的一個難題。如果一味強行清理拆除,必然在摧毀社會財富的同時,導致社會矛盾的激化,實屬下策。有地產業者最近提出,將小產權房改造成公寓出租,以提供給新進入城市的農民工居住。此舉或涉及國有部門對小產權房進行贖買,或由小產權購房者自行出租,都會間接承認小產權購房者物權的合法性,並使其從中獲利,勢必給更多的建房買房者「榜樣的力量」,從長期來看無法根治小產權房問題,可謂中策。

  應該看到,小產權房有其一定的積極意義,比如解決外來人員和中低收入人員住房問題,安撫原住地失地村民等。實際上,小產權房問題的本質,就在於沒有履行從農村用地改造為城市建設用地的合法手續,所以造成了國有土地轉讓金的流失。從這個角度來看,對存量的小產權房問題也許可以依賴房產稅徵收來解決,通過對產權進行確權,並對其徵收超過普通住房稅率的房產稅應該是一個大致可行的方向。通過對房產稅進行調節,可使其持有成本增加,房價下降。當房價低到一定程度,修建小產權房也就無利可圖了。

  用房產稅的辦法破解小產權房之困局,可達到以下四個目的:首先,社會財富得到了保存,避免了建設材料和勞動力的浪費,減少強制拆遷可能導致的社會矛盾激化;其次,建房者的土地出讓獲利仍基於農業價值,因為土地的商業價值已經被資本化到房產稅中,而國有土地轉讓金的流失可以通過房產稅來彌補,相對公平;第三,對於囤積居奇的投機者,如果實行高額的房產稅和多套房產的累進稅制度,其持有成本大大增加,投機動機也會下降;最後,對於中低收入的購房者,可以考慮房產稅與其收入掛鉤的原則,在其經濟情況較差時可以少收,在其收入增加之後則可增稅,比較公正。當然,房產稅只是解決小產權房問題的一步棋而已,還需要和其他的配套法律法規一起協調,比如建立長期的城鄉發展規劃,合理分配城市化的土地升值收益,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教育、福利等民生問題,才能從長遠解決這一困境。大禹治水,宜疏不宜堵;破解小產權房之困,也是一樣的道理。

  作者為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金融學及房地產學兼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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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者的規則: 全球知識產權中的中國生意經

http://www.21cbh.com/HTML/2012-3-24/xNMDcyXzQxMjIxNw.html

當深圳唯冠及其背後的債權人因為和蘋果的iPad商標戰初步取得勝利而洋洋得意之時,蘋果正在為自己的超微型SIM卡是否能成為下一代超輕薄手機中的「nano-SIM卡」行業標準,而與摩托羅拉移動、黑莓手機製造商RIM以及諾基亞陷入鬥爭。

另一邊,華為在巴塞羅那移動世界大會上展出了自己最新研發的Ascend系列,聲稱是當今最快、最薄的手機,該手機中的四核處理器由華為旗下的海思半導體設計,而不是使用英偉達或高通的產品。與此同時,微軟則宣佈推出新的軟件,把Windows智能手機的價格降到1000元人民幣,進入中國低端智能手機市場。

這些都是2012年3月以來發生的事件。迅速更迭的全球知識產權格局中,中國企業逐漸佔有了一席之地。

中關村知識產權戰略研究院院長馬一德這樣分析這些最新的變化:「大部分中國企業還處於利用知識產權『耍小聰明』的階段,缺乏大智慧;而每每說到成熟運用專利佈局、預警,並將專利技術放在核心競爭力上,說來說去就是華為、中興等企業,少之又少。」

中國似乎在用30年的時間,想要趕上西方知識產權先發國家200年的發展水平。企業的知識產權商業意識迅速開竅,但大部分圍繞知識產權的「生意經」仍處於行業底端。

另一方面,全球知識產權的混戰,意味著改革的機遇。在中興通訊知識產權總監王海波看來,舊勢力必然垂死掙扎,新勢力必然奮起抗爭。這是歷史規律。

真正的「大智慧」是看透知識產權硝煙背後的商業邏輯。上海交通大學專攻知識產權研究的副教授許劍向記者表示,知識產權不僅是權利,更是利益,是商業策略工具。無論在國家還是企業層面的商業競爭中,知識產權本身無關道德,純粹是生意。而弱肉強食,是亙古不變的遊戲規則。

原始模式:搶注商標、高價售賣

搶注商標、高價售賣,這是目前中國人做知識產權生意的最普遍的原始模式。

「現在中國人漸漸意識到知識產權這東西可以賺錢,於是五花八門的事情都出現了。」馬一德說。包括最近熱火朝天的林書豪商標搶注、facebook中文域名搶注以及喬丹體育被訴等案件。

類似無錫女商人搶注林書豪商標不乏商業眼光和遠見,但一旦被定性為惡意,其商業風險很大。如果在申請商標的5年之內林書豪方面提出撤銷申請,這個搶注就算失效。

這種搶注也是不少商標運營公司的主要競爭手段。喬丹體育案就是搶注者可能獲得的一種下場。「即便喬丹體育訴稱,喬丹是一個通用名稱,但是把喬丹的兩個兒子也註冊了商標的行為就說不通了。你怎麼說服我你不是惡意?」馬一德表示。

在他看來,中國人從最初對知識產權一知半解,到後來知道開始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到如今學到一點經營知識產權的皮毛,又似乎走向了極端。

從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製定的《商標法》、而後的《專利法》和《著作權法》,中國開始在知識產權立法上與國際進行接軌;而真正的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歷史,嚴格來講應該是11年,也就是中國加入WTO之後開始發展的。

對於規則的學習並沒有直接帶來良性的互動。在許劍的研究中發現,近年來中國企業涉及知識產權的案件數量逐步增加,但其中絕大部分是涉及版權和商標的。從早期的偽劣商品和假冒品牌,到後期的商標搶注,都是在低端水平的無序競爭。而深圳唯冠訴蘋果侵佔其iPad商標的案件,在大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斯偉江律師看來,儘管法院判唯冠勝訴有一定道理,但蘋果當初與台灣唯冠已經簽訂了協議,深圳唯冠此舉並不能完全站得住腳。「現在看來,這只能怪蘋果自己沒看清楚了。」

美國聯邦第二巡迴法院上訴法官陳卓光告訴本報記者:「如果我來判iPad和喬丹體育的案子,我會爭取他們和解,因為這是對雙方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強者的規則: 全球知識產權中的中國生意經

中國人的這些「彫蟲小技」的確換來了一時的利益,很多民營企業或者商標運營公司還為此津津樂道。

但他們沒有意識到的是,真正的知識產權不在這裡。

真正的生意:中國技術被「圍攻」

國內企業利用知識產權酣戰之時,跨國公司早已在專利領域對中國市場展開佈局,為佔領技術專利制高點而戰。

微軟在北京地區有1000多名專利分析人員。馬一德表示,分析人員的主要工作,就是到重點高校收集好創意,低價收來、再回到「專利偵察隊」裡,經歸類編輯,形成微軟的專利池。

雖然諸多專利池中的技術和微軟目前的主營業務無關(比如手機、白色家電、生物製藥、環保技術),但他們隨後進行深層次技術分析,將這些技術做成專利包,專門盯著做同類產品和技術的企業。一旦等到對手做大做強,打通銷售網絡,取得很大的效益後,就起訴對方侵犯其知識產權。

「最終的結果,要麼這些企業被微軟收購,要麼就向他提交高額專利許可費。微軟隨即就可以進入這一成熟市場。」馬一德表示,微軟的專利池在3-5年內會形成氣候,到時候針對不同企業發難的可能性很高。

類似的,中關村的23000家企業也被許多國際機構盯住。金融資訊提供商路透社在中關村地區聚集了3000多人的團隊,分析企業的技術方向、專利申請、專利佈局、從而形成自己的專利地圖;並尋找中關村的技術創新點和突破點,隨後憑藉技術優勢再進行外圍反攻。

「人家是知識產權的高手,我們只是幼兒園的小朋友。」馬一德說,「我們國內的企業還是沒有意識到四面楚歌,實際上人家已經把大砲大槍架在你脖子上了。」

遺憾的是,面對這些傳統勢力咄咄逼人的態度,中國企業目前卻沒有真正的禦敵之策。即便在相對準入門檻較低的版權和商標領域,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商業模式顯得蒼白和單薄。正如漢王科技早年拚命註冊商標,最終向蘋果出售iPhone標識,卻沒有想到與蘋果合作分享iPhone中國市場一樣。

高級階段的遊戲規則

知識產權商業戰爭的高級階段,已經被許多大型跨國企業詮釋: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國際化。

意思就是,首先進行技術的專利佈局,隨後努力將自己的專利寫進行業標準,最終在開拓國際市場的同時將標準推向全球。

「國外的企業就是通過品牌和技術轉讓費獲得第一桶金,永遠站在制高點,這就是國外企業的專利佈局的一個表現,等你到達了那個階段,他已經得到了第二桶金,永遠比你技高一籌。」馬一德表示。

正如當年諾基亞將GSM的某些專利技術寫入行業標準,使得每一個希望進入GSM制式手機的製造商等,不得不支付專利許可費。諾基亞曾經挑了一批中國手機OEM企業起訴,也正是因為對方拒交費用。

而當年被迫繳納這些費用的企業,逐漸意識到成為行業領頭羊的重要性。在新一代4G LTE技術的研發中,國內企業已經幾乎保持了和國外企業的同步研發水平。

「研發LTE技術對我們來說,是基於攻守平衡的考慮。」王海波表示,「現在我們LTE的專利強度,和國際同行基本平行。」他表示,將自己的專利技術寫入標準,也是中興所希望的。

「中國企業要麼吃了虧,要麼嘗到了知識產權的快樂,要麼因為國際化必須走出去,同時進行資本運作,否則不會主動重視知識產權的問題。」馬一德說。

而像中興、華為這樣的企業,早年在國際巨頭的夾縫中生存,已經體會到沒有知識產權就沒有商業話語權的嚴酷現實。

王海波勾勒出當下全球知識產權遊戲規則說:「如果中國企業要走出去,第一專利資產的概念一定要建立起來,第二知識產權的競爭一定是全球化的競爭,第三要尊重任何對手的知識產權,第四不要惡意破壞產業,破壞競爭。」

但更多的中國企業,包括大部分走出去的國企和民企,仍然停留在這樣一個階段。馬一德說:「中國現在還鮮有企業懂得真正『玩轉』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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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訴訟「生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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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與唯冠爭奪iPad商標的戰爭尚未落幕,NBA飛人喬丹起訴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又引發熱議。龍年伊始,這幾宗知識產權訴訟大案給律師們帶來了一個「開門紅」。

中國涉及知識產權的訴訟案件數量近幾年來持續快速增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地方法院新收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42931件,比上年增長40.18%;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41718件,比上年增長36.74%。在新收案件中,著作權案件24719件,比上年增長61.54%;商標案件8460 件,比上年增長22.5%;專利案件5785件,比上年增長30.82%。

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直線上升,從反面也證明了中國企業知識產權意識的覺醒。

知識產權已經不僅僅是研發和技術實力的象徵,它不僅能夠帶來真金白銀的收入,更是幫助企業遏制競爭對手的致命武器。當你手指劃過iPhone屏幕解鎖接電話的時候,你或許並沒意識到蘋果已經將這項技術申請專利保護,成功狙擊了一大批安裝安卓系統的智能手機。

一個廣告達人開玩笑說,如果有可能的話,百事可樂甚至會「買下藍色」。

有人說,知識產權是跨國公司應對中國企業挑戰的最後堡壘。當胡錦濤主席作客美國白宮之時,知識產權也是奧巴馬總統為首的美國政商精英最為關心的話題。

中國企業已經越來越熟悉這場沒有硝煙的知識產權戰爭。從10年前海信等中國知名企業的商標在海外遭受搶注以來,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已開始覺醒,一些企業學會利用法律漏洞套利知識產權,而像中興、華為這樣的專利大戶甚至已經開始轉守為攻,在法庭上從被告席轉到原告席。

然而,知識產權訴訟是一個技術含量很高的活兒,控辯雙方律師必須圍繞一堆晦澀不明的技術術語與法律術語進行勾心鬥角。出於戰略考慮,控辯雙方都能夠輕易將知識產權訴訟演變成一場曠日持久的昂貴戰爭——原告可以多地起訴全面開戰,而被告可以施展「拖字訣」——質疑法院的管轄權,質疑對方專利的有效性,或者乾脆尋找理由進行反訴。

複雜的訴訟程序和高昂的成本,已經導致知識產權訴訟成為一些大公司用來威懾弱小競爭對手的「核武器」。他們可以利用龐大的律師團將對手拖入曠日持久的訴訟拉鋸戰,影響對方的經營發展戰略。

美國福特漢姆(Fordham)大學歷史學教授本阿塔(Doron Ben-Atar)就對本報抱怨製藥業巨頭的專利壟斷伎倆:當一項專利快要到期之時,他們就稍微改變配方申請新的專利,達到對某種藥物的長期壟斷;而一旦別的公司新藥配方與他們類似,就立刻發起訴訟。

當知識產權訴訟案件迅速膨脹之際,全球知識產權併購也方興未艾。

對知識產權最為敏感的IT界巨頭們正在競相囤積專利,Google最近以125億美元收購摩托羅拉移動獲得1.7萬項專利,蘋果和微軟等6家科技公司也以45億美元從破產的加拿大電信巨頭北電手中獲得6000多項專利。

中國企業近年來的海外併購項目中,也開始越來越多地涉及知識產權併購。聯想收購IBM的PC業務,就包括IBM品牌的使用權和多項專利技術。中國北汽控股公司收購薩博、吉利收購沃爾沃,都涉及到品牌標識和專利技術等很多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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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土改:「小產權房」的地,就是海綿裡的水

http://www.infzm.com/content/77003

深圳是中國唯一一個沒有農村的城市,全部土地已經國有化,卻有近一半的建築都是原住民的「小產權房」。

在這個幾乎無地可用的城市,這些「歷史遺留非法建築」,成為撬動未來的支點。

2012年5月25日,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綜合試點啟動儀式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評價「這是又一次里程碑式的戰略決策」。

在1987年以「土地拍賣第一槌」深刻改變了整個中國的土地制度後,深圳又一次成為土地改革的焦點。

這一次,擺上桌面的是巨量「歷史遺留非法建築」——佔深圳建築近一半的「小產權房」。

「海綿裡的土地」

「深圳的開發空間就像海綿裡的水,捏一捏就能冒出來。」這些被稱為「城中村」的集體土地,雖然理論上已經全部國有化,但現實中已成為深圳城市建設中最大的一批「制度飛地」。

作為深圳最「資深」的商業化片區,毗鄰香港的羅湖區隨著深圳城市中心的西移而一度陷入沉寂,最近卻又重新熱鬧了起來。

隨著深圳城市更新規劃的啟動,未來5到10年內,面積34.7平方公里的羅湖將有大約1/4的面積被納入更新項目之內。為此區政府成立了四個城市更新辦公室,近期將抽調一批「作風過硬、吃苦耐勞」的幹部全力推動項目區內的拆遷。

實際上,深圳的每一個區,都在為這場規模空前的城市更新而緊鑼密鼓地準備著。

在深圳市規劃國土委2012年5月31日公佈的第二批城市更新單元規劃中,又有12個項目被納入新的規劃,涉及重建面積超100萬平方米。

加上此前公佈的更新項目,深圳市在過去三年內已經公佈了109個城市更新單元規劃,涉及深圳所有下屬行政區,原處於特區關外的寶安和龍崗更是密集。

這場規模空前的城市更新大劇目,不僅令包括康佳、天健在內的本土企業在資本市場中獲得了力度空前的追捧,更引來了華潤、招商、中糧等央企軍團和萬科等地產巨頭。

不過,就在短短一年前,深圳還因「無地可拿」而遠離房地產開發商們的視野:2010年深圳土地調查統計數據顯示,全市土地總面積1991.71平方公里,其中建設用地917.77平方公里。按照現有的土地規劃指標,從2011年起,未來十年內這個城市每年只能拿出4平方公里的新增建設用地。

4平方公里,除去市政公共設施佔地,用於商業開發已經所剩無幾,對於每年商品房銷售面積超過10億平方米的地產市場,更是幾近於無。

對於熟悉深圳土地市場發展歷史的市場人士來說,這僅僅是深圳土地現實的一個表面。一位資深的市場人士向南方週末記者解釋,「深圳的開發空間就像海綿裡的水,捏一捏就能冒出來」。

海綿裡的土地,奧秘在於——官方資料顯示,2011年深圳全市土地總面積1991平方公里,建設用地917.77平方公里中,其中原農村集體用地為390平方公里,佔比高達42%。在這些集體用地中,有近300平方公里的土地,都屬於非法佔用。

這些被稱為「城中村」的集體土地,在過去三十多年的城市建設中,由於複雜的產權和制度糾纏,始終難以被真正納入深圳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之中。儘管經歷了1992年特區內統征、2004年原特區外城市化轉為國有地之後,深圳所有的土地全部完成了國有化,但這些土地在現實中依然按照過去的邏輯存在著,在容納了深圳70%以上外來人口的同時,成為深圳城市建設中最大的一塊「制度飛地」。

在前述市場人士眼中,深圳的城中村改造,是這座城市所餘不多的「制度紅利」之一,但是在此前多年的國有土地管理制度下,卻始終未能找到將這一制度紅利轉變為現實收益的可行之道。

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深圳市於2012年5月25日正式公佈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下稱《總體方案》)被視為拉開了深圳歷史上又一次「土改」的序幕。

 

確不了的權

數次改造的同一個障礙就是違規用地的確權問題,許多土地產權至今「身份不明」。最終要為集體土地轉化為商業土地支付代價的,是逐利而來的開發商。對他們來說,最大的風險不是拆遷成本,而是無法確權導致的拆遷中的不確定性。

與《總體方案》一起推出的,是由國土資源部和廣東省政府共同啟動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綜合試點」。這意味著深圳市的改革方案獲得了高層授權,因而有了更大的制度空間。

對於深諳深圳土地制度變革歷史的業內人士而言,這一包含了八大內容、十項改革事項的《總體方案》,其實只是過去數年深圳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部「政策大全」,真正的成效還有待觀察。

「深圳過去並非沒有搞過類似的改革,但幾次努力的結果都是無疾而終。」一位曾在相關政府部門任職的人士向記者介紹,在1990年代中期和2000年之後,深圳都曾試圖推進大規模的城中村改造,最終都是無功而返。

數次改造的同一個障礙就是違規用地的確權問題——由於徵地確權的規劃和補償方案遠遠落後於城市土地的增值速度,使得政府在完成土地規劃後卻無法完成徵地補償手續,最終使得相應的土地產權至今「身份不明」。

在這一背景下,原集體土地上的違規建設越蓋越多,而對於這些「違規建築」的擁有者來說,即使房屋不能上市交易,租金收益也頗為可觀,所以深圳甚至出現了許多十幾層高並且帶有電梯的「農民房」。

據市場人士向南方週末記者介紹,隨著宏觀調控中城市限購政策的推出,這些本就不在政策限制內的「小產權房」正迅速形成堪比商品房市場的交易規模。

正因為如此,深圳市在公佈《總體方案》後,已將違規建築的處理列為2012年的工作重點,將陸續出台三大配套文件,即《深圳市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決定》的實施文件、「關於嚴格變更土地用途和調整容積率的若干規定」、「關於嚴格征轉地補償與土地轉換管理的若干規定」。

三大配套文件的目的在於解決原有違規用地的確權問題,同時堵住未來因變更土地用途而獲利的渠道。這是深圳市政府在土地管理綜合試點制度下,所獲得的重要「自由裁量權」之一。

與此同時,深圳市政府和國土部門以空前統一的口徑向外界宣稱,此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涉及「小產權房」的確權問題,並態度明確地宣佈對於非房地產和違法建築,將「堅決打擊,不給出路」。

相對於政府的表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態度卻要曖昧得多。

「不確權怎麼改造?拆遷補償付給誰?開發商做了大量前期投入,最後卻因拆遷不了一拖幾年,這個成本誰來支付?」一位早在2005年前後便介入深圳舊城改造項目的開發企業負責人向南方週末記者發出了一連串的追問。

在他看來,不管前景如何誘人,但最終要為集體土地轉化為商業土地支付代價的依然是逐利而來的房地產開發商們。而對於開發商來說,最大的土地開發風險不是拆遷成本,而是拆遷過程中的不確定性。

這位開發企業負責人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在他所負責的舊改項目中,就曾遇到過半年簽約90%以上,但剩下十幾戶花了幾年也「搞不掂」的,「這種時候怎麼辦?你敢在深圳搞暴力拆遷一夜成名嗎?」他坦言,「只能依靠政府,如果政府也搞不掂,那就拖著。」

實際上,在2009年底《深圳城市更新辦法》推出之後,也曾經引來大批開發商的「躍躍欲試」,「當時許多開發商提著油和米到小區裡逐戶拜訪,徵求住戶在更新項目上同意簽字」,一位地產公司高管對當時的熱鬧場景記憶猶新,但此後兩年中許多開發商們悄悄停下了腳步,「因為背後涉及的情況太複雜了」。

「技術流土改」

曾任深圳市規劃局規劃處處長的賀承軍稱之為「技術流」土改,即在不觸動土地國有制的根本制度下,以城市規劃和市場化交易的形式來解決原有土地產權的確權問題。

就在《總體方案》正式公佈前三個月,《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出台。對於關注深圳舊改的開發商們來說,《實施細則》跟兩年前城市更新辦法的原則性思路相比,有了更大的可操作性。

比如針對開發企業所遭遇的拆遷困境,在《實施細則》中進一步細化了政府徵收和政府收購的標準與程序,使政府在市場化搬遷談判陷入僵局時,有了更大的干預空間。

與此同時,《實施細則》在簡化政府審批流程、推動項目進程和提升城市整體功能方面,亦有了更加詳盡的規定。

從某種意義而言,《實施細則》和《總體方案》共同構成了《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的制度基礎:《實施細則》對城市更新過程中所遭遇的種種問題設置瞭解決程序;而《總體方案》則在土地管理制度上為城市更新項目打開了新的探索空間。

對此,曾任深圳市規劃局規劃處處長的賀承軍稱之為「技術流」土改,即在不觸動土地國有制的根本制度下,以城市規劃和市場化交易的形式來解決原有土地產權的確權問題。

而這一基於城市土地二次開發的確權方式,在媒體報導中又被區分為「土地整備」、「區域升級」以及「城市發展單元」等不同模式。

以坪山新區金沙社區為代表的「土地整備」模式,以政府主導規劃、社區股份公司協調處理的方式,將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權整體賦予社區股份公司,使得傳統徵地模式中政府與原住民的博弈變成了社區內部的利益協調;

而在以崗廈和大沖社區為代表的區域升級中,採取的模式則是:在開發商與社區股份公司協議合作的基礎上,由政府批准出讓項目地塊。

無論是土地整備還是區域升級,與傳統徵地模式最大的區別就在於:政府以「城市發展單元」為主體,使市場化開發機構和城市單元的管理機構(如社區股份公司)直接協商;至於確權與定價,都留給集體土地上的社區內部自行協調。

對於早在1990年代便遭遇了土地困局的深圳市而言,這一模式的核心並非今天才出現。早在2001年羅湖區漁民村改造時,就已經引入了社區股份公司與開發商合作的改造模式。

但在當時的市場背景下,一方面政府和社區對於城市規劃均缺乏經驗,另一方面開發商還有大量未開發土地可供選擇,不願意接下這些「吃力不討好」的舊改項目,因此,這一合作模式遲遲未能得以推廣。

直到將近十年之後,既有土地開發殆盡,這一模式才再度進入政府和市場的視野。

早在1998年便被政府列入城中村改造規劃,卻遲遲難以推動舊改進程的福田大沖社區便是其中的典型之一:在早期的改造規劃中,沒有任何開發商願意付出巨額拆遷成本去開發商業住宅區。而缺乏市場化補償機制的政府自身,也無法支付自己規劃所需的巨額徵地款項,只得任由大沖社區在此後的近十年裡成為了規劃空白。

直到2005年之後,隨著南山高新科技企業園區日漸成熟,具備了強大購買力的社區人群開始尋找真正值得投資的居住與生活區,此時華潤集團才能夠以遠遠超出當年規劃的數十億元巨資,拿下片區開發資格。

但在這一區域升級的複雜利益博弈中,傳統的徵地出讓模式已經遠遠無法滿足開發企業和社區原住民的多元化需求,更加複雜而動態化的市場博弈模式正在形成之中,一場充滿細節智慧的土改正在拉開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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