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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身中知識產權雙刃劍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2-17/100357853_all.html

  在全世界都高歌猛進的蘋果公司,眼看著就要在小陰溝裡翻船了。

 

  由於涉嫌在中國大陸使用iPad商標侵權,蘋果的iPad系列平板電腦已經在部分城市下架。蘋果公司也一改往日沉默,於2012年2月14日晚 發佈官方聲明稱,「多年前,我們購買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個不同國家的iPad商標權。唯冠拒絕承認和履行涉及中國部分的協議。香港法院已支持蘋果。我們在 中國大陸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唯冠)代理律師馬東曉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該聲明語焉不詳,「沒有講明蘋果到底是購買了哪家唯冠的 iPad商標權,到底是母公司香港唯冠國際,還是子公司台北唯冠?還是深圳唯冠?所謂香港法院支持也沒講清楚,到底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有沒有法律文 書?我們作為案件當事人,從來沒有聽到香港法院這麼講過。蘋果的確已在香港起訴深圳唯冠,但香港法院尚未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何來支持一說?」馬東曉是國 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亦是全國律協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執委。

  深圳唯冠1991年成立,曾是全球第四大平板顯示器製造商,但如今債台高築。其母公司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00334.HK,以下稱唯冠國 際)財報顯示,流動負債淨額達28.7億元,38億元貸款逾期未償還,對中國銀行等八家銀行的負債大約為1.8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1.45億元。這家公 司目前被認為惟一值錢的資產,就是它在中國商標局註冊的一個iPad商標權。

  全球市值最大的明星公司和顛覆性暢銷產品、巨額的工商罰單、果粉們對iPad產品下架的強烈關注,讓一樁在律師們眼裡普通的商標糾紛案,成為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美期間常被媒體提及的花絮:究竟是誰在侵犯知識產權?

百密一疏

  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有關iPad在華商標歸屬權的爭奪,始於2010年6月,蘋果在深圳起訴深圳唯冠,要求確認自己為iPad商標專用權人。 2011年12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蘋果敗訴。深圳中院認為,蘋果所出示的商標轉讓合同,系其中介英國IP公司與台灣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稱台灣唯冠)簽訂,被告深圳唯冠沒有參與談判,也沒有授權他人處分其商標及訂立商標轉讓合同,且商標轉讓合同簽訂人與被告之間的表見代理亦不成 立,涉案的商標轉讓合同對被告無約束力。故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深圳唯冠和台灣唯冠分別是唯冠國際在中國大陸和台灣設立的子公司,2000年,台灣唯冠在多個國家與地區註冊了iPad商標,第二年,深圳唯冠 又到國家商標局註冊了iPad商標。2006年,蘋果開始策劃iPad時,發現該商標歸唯冠所有。2009年12月,蘋果通過其中介英國IP公司,以 3.5萬英鎊的價格與台灣唯冠簽署了包括「iPad」在內的全球商標轉讓協議。2010年2月,IP公司又以10英鎊的對價,向蘋果轉讓了有關商標。但蘋 果為防止唯冠漫天要價的「瞞天過海」計卻百密一疏——中國大陸地區的iPad商標權並不在台灣唯冠手裡,而是為深圳唯冠所有。

  一審敗訴後,蘋果又上訴至廣東省高院,有消息稱將在2月29日開庭。深圳唯冠並沒有就此等待,馬東曉在其微博上透露,深圳唯冠向多地工商部門發 去投訴函,要求對蘋果商標侵權進行立案調查,還在上海和廣東向法院起訴蘋果侵權,要求對蘋果iPad執行禁止令,並將部分蘋果的銷售渠道商列為起訴對象。 同時,深圳唯冠正在準備向海關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蘋果iPad的進出口。

  和君創業的公關總監黃一丁也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深圳唯冠已就蘋果侵權一案向北京西城區工商分局進行投訴,後者向蘋果在北京西單大悅城的 直營店開出了2.4億元的罰單,尚未執行。和君創業是深圳唯冠的債務重組顧問。黃一丁還表示,不排除去美國起訴蘋果「合同欺詐」的可能,因為蘋果利用殼公 司低價購買iPad商標權,本來就欺詐在先。

  而據馬東曉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已經有九個省市近20家工商部門介入調查iPad商標侵權案。陸續有媒體報導稱,上海、廣東、河北、江蘇等地工 商部門對蘋果公司侵權iPad展開調查,全國一些地區銷售蘋果產品的櫃檯已下架iPad。蘋果發佈聲明的當日,亞馬遜卓越、蘇寧易購等電子商務網站也接到 了蘋果公司要求其下架iPad產品的通知。

蘋果還有哪些牌?

  此案爭議的焦點在於,蘋果認為其已經購買了唯冠的全球商標,當然也包括中國大陸;然而,深圳唯冠認為,深圳唯冠和台灣唯冠是兩個獨立的法人主體,誰也無權處置別人的商標。

  業內普遍認為,蘋果二審翻案的可能性不大。「從法律上講,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確實是兩個不同的獨立主體,股東也不同,不能視為一體。」上海市海 上律師事務所徐智達律師對財新《新世紀》記者分析,除非台北唯冠在出售iPad商標時獲得深圳唯冠的明確授權,否則商標權無疑還是深圳唯冠的。

  有消息稱,1月5日蘋果向廣東省高院提出上訴時,曾要求該案應適用香港法律判定,因為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唯冠國際是香港上市公司。蘋果的意圖很明 顯,香港法律制度對「隱名代理」比較支持。所謂「隱名代理」,是指代理關係中被代理人隱名,直接由代理人與客戶簽訂合同。蘋果認為,深圳唯冠與台灣唯冠構 成了隱名代理關係。

  但徐智達認為,本案系商標權屬糾紛,在被告所在地中國起訴並使用中國法律,並無不當,除非當事人在轉讓合同中對糾紛發生後所適用的法律有約定。但一審判決已經表明,深圳唯冠和蘋果公司並沒有簽訂過轉讓合同。

  創新工場法務負責人裘伯純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時認為,蘋果在此案中有較大的失誤:「作為一個跨國公司,在購買商標資產時,應該做好三 件事情:一是做好盡職調查;二是所有商標資產都列在所簽合同裡,作為合同的附件;三是把這個商標從一個公司轉到另一個公司是要到商標局去辦理的。而在彼此 談的協議裡,應該寫清楚,轉讓者需要授權或者去商標局確認辦理轉讓,蘋果可能在這方面存在漏洞。」根據中國商標法規定,商標轉讓需在國家商標局提交轉讓申 請,被核准之後才算轉讓完成。2010年4月,蘋果曾向國家商標局申請iPad商標過戶轉讓,結果被駁回。

  此前,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師曾多次向媒體表示,蘋果對此案並不積極。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春泉分析認為,蘋果可能對中國法律存在誤判。 根據《商標法》第56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可以依據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依據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深圳唯 冠並不存在損失,但如果依據蘋果iPad的獲利,確實將是很大數字。」他說,「可能蘋果覺得中國的知識產權侵權賠償不高,曾經最高的是3億多元,終審下來 實際只賠了一個多億,所以蘋果有些大意了。」

  一旦終審維持原判,蘋果在中國不但會遭遇所有侵權產品的下架處理,還會面臨各地工商部門的天價罰單。同時,蘋果可能還需更換商標,並面臨唯冠後續的訴訟,要求其賠償過去兩年的侵權損失。此前深圳唯冠曾有要求蘋果賠償100億元人民幣的說法。

   當然,蘋果手裡並不是沒有牌可以打。楊春泉認為,蘋果在中國的代工業務舉足輕重,如果中國禁止蘋果的進出口,蘋果把代工遷到越南、馬來西亞也不是不可能,這對富士康等代工企業和國內地方政府都是很大壓力。

  同樣,也存在一些對深圳唯冠不利的法律條文。根據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 見》,對於請求保護的註冊商標未投入實際使用的,如果確定無實際損失和其他損害,一般不依據侵權人的獲利確定賠償;如果註冊商標已經連續三年沒有使用的, 可以不支持其損害賠償要求。

  黃一丁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時,表示深圳唯冠還有一些自己iPad產品的庫存。但如果這一點得不到證實,唯冠也有可能得不到賠償。

  據他介紹,蘋果起訴前,深圳唯冠和蘋果曾就商標轉讓進行談判,但因價格問題一直未達成協議。「我們所做的一切,就是為了讓蘋果願意重新談判,和解是我們最終的目的。」黃一丁說。

最擔心的不是司法權力,而是行政權力

  令蘋果始料未及的是,一審敗訴引發了全國工商部門的關注和調查行動。「其實蘋果現在不擔心唯冠,而是擔心各地的工商機關,因為你不知道他會開出多少錢的罰單。」楊春泉認為,蘋果對中國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可能沒有足夠的心理準備。

  中國對知識產權實行保護雙軌制,包括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對於行政執法保護,跨國公司一直很喜歡用,因為行政保護不需要太多律師費、訴訟費, 政府行政執法的效率也很高。然而這次槍口調轉過來了,跨國公司自己成了被處罰的對象。」楊春泉說,「雖然民事中沒有懲罰性賠償,但是用行政執法,懲罰是按 照違法所得的比例來罰款,就不是一個小事情了。」

  不過,對於當前各地工商機關查扣iPad產品的行動,業內也有不少爭議。北京市漢卓律師事務所趙虎律師認為,目前進行的訴訟是蘋果與深圳唯冠之 間的商標行政確權糾紛,並非侵權糾紛。也就是說,蘋果是否侵犯了深圳唯冠的商標權尚不確定;而且蘋果公司已經提起上訴,一審判決結果不能成為工商機關採取 行動的理由。

  上海市工商局楊浦分局和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兩位要求匿名的官員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目前各地均是工商部門接到權利人的舉報投訴而開展的 調查,並非主動去查扣。上海工商人士認為,如果工商部門將一審判決書作為依據當然是不妥的,但如果是依職權進行調查,掌握的證據能充分證實侵權存在,自行 處罰也是可以的,「因為判決書並非工商部門執法的必要依據」。

  也有業內人士強調,如果是在美國,只要法院接受了商標權起訴,就會立刻禁止銷售。馬東曉在其微博中表示:「商標權是絕對權,權利人禁止他人侵害 是應有之義;暫扣涉嫌侵權產品是工商執法的調查手段,連查扣都不行,這不是不讓調查了嗎?如果所有假冒商標案件中假冒人都提起一個權屬訴訟,工商都要等著 法院判決後再調查,豈非侵權人的美事?」

  財新採訪的多位法律界人士都認為,此案很可能會以和解了局。而在iPad商標案被報導後,有網友查詢國家商標局網站發現,另一家當前炙手可熱的美國公司Facebook,已在中國申請註冊了除「非死不可」外的臉譜、臉書、面書、飛書博、飛思簿、菲絲博克等61個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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