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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預計2020年AR/VR全球營收達1620億美元 年增長率183.3%

據外媒報道,市場研究公司IDC日前發表最新的《全球增強現實和虛擬現實開支半年度報告》,預測增強現實(AR)和虛擬現實(VR)市場的全球營收將從2016年的52億美元增長至2020年的1620億美元,這意味著從2015年至2020年間,這個領域的混合年增長率為181.3%。IDC最新發表的這份投資指導為AR/VR市場提供了技術、產業和地理方面的詳盡預測。

IDC客戶視野與分析副總裁克里斯·丘特(Chris Chute)稱:“在過去的很多年里,增強現實和虛擬現實一直停留在科幻領域。現在隨著智能手機開始支持廉價VR頭盔,消費者市場正在醞釀新的、用戶創作 內容驅動的付費體驗。醫療行業最近的技術開發成果表明增強現實可以發揮出行業級的強大影響力,我們預計這些承諾在未來的5年里就會在教育、物流和制造等其 他領域成為現實。”

IDC設備及AR/VR副總裁湯姆·邁雷尼(Tom Mainelli)稱:“全新的、廉價硬件設備的出現讓虛擬現實和增強現實技術能夠為越來越多的公司和個人所用。但是具體的用途將取決於支持這些硬件設備 的應用軟件和服務。我們預計開發商們將在未來的幾年里為這些設備創造出大量的新體驗,從根本上改變我們很多人的工作方式。”

在IDC報告的整個預測期內,AR/VR硬件銷售收入將占到全球總收入的一半以上。AR/VR軟件銷售收入也將迅速攀升,2016年的營收增長率將超過200%,但是很可能會在預測期的中期迅速被服務收入超越,因為物流和制造業需要企業級支持。

根據預測,VR系統在2016年和2017年的營收,比如觀眾、軟件、咨詢服務和系統整合服務,將高於AR相關的營收,這在很大程度上與消費者選擇的遊戲和付費內容有關。 但在2017年之後,AR系統收入將反超VR相關收入,主要體現在醫療服務、產品設計和制造等領域。

在地理分布方面,美國、西歐和亞洲(日本除外)將占據四分之三的全球AR/VR營收。這三個區域在2016年產生的營收相差不多,不過到了2020年, 美國地區的收入將明顯高於另外兩個地區的收入。由於AR/VR技術目前尚處於發展的初期, 預計每個地區在預測期內的收入年增長率都將超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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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1620萬香港溫哥華置業 當紅司儀黃心美:買樓不靠男人

1 : GS(14)@2017-02-23 17:38:48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0800&issue=20170223
【明報專訊】近日有「港女」在電視節目中語出驚人,表明追求者要送她2000萬元豪宅,聲稱「無樓咪白撞」,令全城嘩然。但事實上,女性買樓其實不一定要靠另一半。ViuTV節目主持人黃心美接受訪問時分享道,她在2013年以1200萬元買入九龍東新盤800方呎3房單位連車位,靠自己及家人的儲蓄作為首期,去年她憑着擔任活動司儀年賺逾200萬元,提早償還部分港樓按揭外,更與妹妹黃心穎以420萬元在加拿大溫哥華買入600方呎住宅連車位,增添多一個物業。她強調,女性想要買樓,首要靠自己的能力,而與家人互相扶持亦十分重要。

明報記者 葉創成

上周各大討論區被某女士將物業列為擇偶唯一條件的言論洗版,黃心美則在同一周分別主持保險及精品家具公司活動,估計賺取數萬元的酬金,足夠她供2、3個月樓。在活動之後,黃心美接受本報訪問,親述過去4年自己與家人自力更生,合共以1620萬元先後在本港及加拿大置業的奮鬥歷程。

2013年2月金管局進一步收緊按揭,購買1000萬元或以上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為50%。黃心美於該逆周期措施出台後,以1200萬元買入九龍東新盤3房單位連車位,故須付600萬元首期。黃心美透露,當時她將「紅簿仔所有的錢拎晒出來」,「再由屋企人(父母)幫手」,勉強籌得三成首期,再向發展商借入相等於樓價兩成的二按,湊夠五成首期600萬元,最後向銀行再借餘下五成按揭600萬元始成功上車。

父母付部分首期 與兩妹同住

黃心美強調,買樓上車做業主是自己多年的心願,她每年到泰國拜四面佛均會就此許願,很高興在2013年能夠如願以償:「我覺得有層樓之後,個人實在咗好多。我經常會想,如果我無買樓的話,到我60歲失去工作能力的時候,我住在哪裏呢?我無可能一直租樓住吧?如果我一直租樓住,租金從何而來呢?目前起碼我有個屬於自己的小天地,等供滿層樓後,即使我退休,起碼我仍有個地方住。」

買樓作退休保障可以理解,但當年既然要集合多方力量才籌得首期買大單位,為甚麼黃心美首次置業不考慮先買細單位呢?她透露,這是出於實際需要:「2010年我剛回流香港,也曾住在父親的屋苑,之後亦只租住泓都細單位;但2013年我已經開始與兩名妹妹(編按:任職空姐的三妹心慧,及任電視台藝員的四妹心穎)同住,又有女工人又有4隻狗,所以只有大單位才容納得到。」

雖然2013年上車時略感吃力,惟過去3年多以來,黃心美入住新居後順風順水,除了可以應付每月2萬多元的銀行按揭供款外,亦已經悉數償還向發展商借的240萬元二按。供樓能力強勁,原因是賺錢能力增加,黃心美表示,公司ViuTV對她很好,現有工資已足夠她支付日常開支,而她靠做活動司儀、拍樓盤廣告(編按:她在2015年曾為豪宅何文田山畔任代言人)、當網絡紅人賺到可觀收入,故她數年前達到每年收入100萬元的標桿後,去年更已跨越另一標桿——年賺逾200萬元。

去年任活動司儀賺逾200萬

在黃心美的外來收入中,任活動司儀賺錢最多最快,她去年主持了數十個活動,每次收費達五位數,夜間較日間活動收費較高,需要愈多種語言及時間收費亦愈高。她笑說,要做一個好司儀,本身固然要有語言天分,而努力學習亦十分重要,「廣東話及英文我本身都精通,如果有機會獲客戶選中做司儀,我當然要預備到最好,因為只有做得好這一次,客戶下次才會繼續聘請我。但目前識講廣東話及英文的司儀也大有人在,我的另一優勢是識講普通話,除了因為我的前夫是台灣人外,更重要是我在Now TV任職時認識了一名來自內地的撰稿員,目前有何拼音問題,我便會打電話問功課。多懂一種語言無疑更吃香,好像本月初我主持某間建築公司的活動,500多名出席者中有10多人需要聽普通話,我便說足廣東話、英文及普通話等3種語言,照顧好每一名貴賓。」

籲學一技之長 提升賺錢能力

雖然並非每個人都像黃心美一樣有做司儀的天分,惟她強調,年輕人只要努力增值自己,總有機會可成功買樓:「揀一個自己好叻的範疇,再在此領域積極鑽研,希望由此提高賺錢能力,我祝你們好運也可早日上車。」

自從2013年買樓後,黃心美除了積極提升收入外,亦減少開支儲錢供樓,「例如若我想買一件5萬元的非必需品來獎勵自己,我會想同一筆錢可以用來供逾2個月樓,這樣衡量之後,往往便不會買!所以我一個月最多可以儲到6位數(逾10萬元),並且把這些錢用來供樓。」

與前夫結緣10年 稱未花對方分毫

另外,2006年至2015年的十年,黃心美與前夫Thomas由拍拖到結婚至離婚,大部分時間分隔兩地。黃心美指出,在這段關係中,兩人從來都是經濟獨立,而她從未花費過對方一分一毫,而2013年買樓從籌首期到供樓均與他無關,「我經常都覺得,呢個世界上無人比自己更可靠,我唔想靠男人去成就我想得到嘅嘢。你要得到甚麼也好,也要靠你自己囉!」

黃心美買樓靠自己靠家人不靠男人,相信值得她引以為傲,而對於那位22歲便想追求者送2000萬元豪宅的「後起之秀」,她亦有一些建議供對方參考:「我覺得她這樣說,只是想吸引大眾注意而已,未必是她心裏面的真正想法。再者,我覺得她只有22歲,還有很多前途和時間去建立自己,令將來成就更多,不一定要搵一個男人送樓,為甚麼她不這樣想——『無任何事情比自己有能力更加開心?』」

[名人樓市論壇]
2 : GS(14)@2017-02-23 17:39:17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1923&issue=20170223

【明報專訊】黃心美的四妹黃心穎(圖),是2012年香港小姐亞軍,現為電視台經理人合約藝員,曾主持《學是學非》等推廣粵語的節目及在劇集《東坡家事》憑「蘇小妹」一角走紅,社交網站專頁獲逾十萬名粉絲追隨。不過,黃心美在是次訪問中笑說,目前本港樓價實在太高,故她相信心穎若要在港買樓,「一定要更加努力」。

420萬元夾份加國置業

磚頭始終是最可靠的投資,故雖然黃心穎暫時買不起港樓,但去年與姊姊黃心美仍以70萬加元(約420萬港元)在溫哥華買入600呎住宅連車位。黃心美分析,該物業雖是樓花,料3年後始落成,但自己一家人1998年移民加拿大後曾在溫哥華生活多年,十分了解當地,加上銷售該樓盤的經紀是她好朋友,其母親日後料會協助物業管理,故她認為這是一項好投資:「420萬元可買到溫哥華600呎住宅,既有會所又有車位,同樣價錢在香港可以買到甚麼呢?日後我若有閒錢,亦會優先考慮當地置業。」

黃心美透露,她與妹妹心穎各付42萬元,以84萬元兩成首期上車購買該物業,之後兩人亦會合力供款,惟樓契上只寫上心穎的名字,辦理按揭事宜亦由她負責,「我與妹妹心穎感情很好,只需要口頭講好夾份買樓,不需要白紙黑字寫明」。

[名人樓市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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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達控股(Tour East,東亞旅遊)(1620)專區

1 : GS(14)@2017-10-31 23:27:38

http://www.toureast.net/Tour-East-Hong-Kong
Tour East Hong Kong

Established in 1972, Tour East Hong Kong and our regional offices have expanded over the years to become one of Asia Pacific's leading destination management companies. We cater to the needs of our guests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providing memorable, intercultural travel experiences. Tour East Hong Kong's destination services and products cover the areas of Hong Kong, China and Macau.

We deliver what matter to your guests
We are a member of Hong Kong Association of Travel Agents and Travel Industry Council
Over 40 years experience in destination management in Hong Kong, China and Macau
We offer wide variety of sightseeing tours for over 100,000 visitor each year
With over 100 vehicles ranging from Mercedes Benz, MPV to various size of tourist coaches
Handle corporate meetings, incentive travel, conventions and exhibitions
Organize edutainment tours for corporate clients and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Offer creative ideas and memorable cultural experiences
Strong relationship and collaboration with hotels, tourism boards and local suppliers
Excellent network and partnership in China, Hong Kong and Macau
We offer a user-friendly online platform for our agents' reservation
Tour East, as a professional local expert, is delighted to be your insider in Hong Kong and the Greater China region. We are here to provide attentive customer care as well as to create wonderful, long lasting memories for your valuable guests.

Daniel Tam
General Manager
Tour East (Hong Kong) Limited
2 : GS(14)@2017-10-31 23:30:55

http://en.toureast.com/About-Us

Tour East Holidays specializes in travel experiences, and prides itself on renowned customer service, product quality, and highly customizable tour planning. With a varied collection of tried & tested privately guided tour programs to escorted group tours, beach & city stays, and bespoke tour designing, Tour East’s hands-on service will guide you in ensuring your tour is made-to-fit. With the knowledge of our travel experts, your trip is crafted with your interests, budget & schedule in mind. Using our attention to detail and understanding of the importance of value, a Tour East journey is an affordable and enriching experience showcasing not only the must-sees, but also the destination, culture and people that call your holiday choice - home.
3 : GS(14)@2017-10-31 23:31:51

https://tw.toureast.com/
加拿大東亞旅遊集團(Tour East Group,簡稱"東亞旅遊",www.toureastgroup.com)創立於1976年,曆經近40年的發展,已成為北美規模最大和實力最強的旅遊公司之一,集團旗下的Tour East Holidays品牌在北美尤其是加拿大享有很高的聲譽,在主流市場備受推崇。2015年,集團年營業額達25億加元(合人民幣約150億元),為全球100多萬客人提供旅行服務。

東亞旅遊是全球最大航空聯盟——星空聯盟在加拿大出票量最大的三家公司之一;是國泰航空和大韓航空在加拿大出票量最大的公司;旅遊產品覆蓋世界各主要旅遊目的地,單是每年組織接待的赴亞洲旅遊者就多達數萬人。在北美,東亞旅遊幾乎是高質量旅遊服務的代名詞,有數千家旅行社代理其產品。
東亞旅遊曾接待過包括中國總理在內的高端政府訪問團,也曾在短短數日內不間斷地接待來自歐洲的萬人訪加大團。一流的質量控製水平、強大的埰購和議價能力、傑出的的服務團隊和豐富的接待經驗,令東亞旅遊成為北美各大旅遊公司中的領先企業。東亞旅遊高度重視中國內地市場。2010年,經加拿大旅遊協會認證,東亞旅遊最早獲準接待中國ADS團。
本網站埰用了最新的SSL Digital Certification,這是一個 2048 bit的高速加密係統,充分保證在線交易的安全性。您可放心購買本網站的任何產品,無需擔心信用卡等個人信息泄漏或被盜用。
4 : GS(14)@2017-10-31 23:32:33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7102701_c.htm
招股書
5 : GS(14)@2018-06-13 11:00:2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LN20180612100_C.pdf
8069 認購該公司
6 : GS(14)@2018-06-15 08:01:3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0615022_C.pdf
招股書
7 : GS(14)@2018-06-24 13:22:14

1. 我們為加拿大歷史悠久的機票批發商、旅遊業務流程管理供應商及旅遊產品及服務供
應商,於1976年創立,並擁有逾40年的經營歷史。我們的主要業務包括(i)代表訂約航空公司
向旅遊代理及旅客分銷機票及直接出票的機票分銷;(ii)向旅遊代理提供中端及後端支援服
務的旅遊業務流程管理;(iii)為旅遊代理及旅客設計、開發及銷售旅行團及其他旅遊產品及
服務的旅遊產品及服務。根據灼識報告,我們於加拿大機票批發市場名列頭三位,按2017年
的機票銷量計,佔市場份額約31.3%,我們亦於加拿大旅遊業務流程管理市場名列頭三位,
按2017年服務收益計,佔市場份額約14.9%。
2. 下表載列我們於所示期間按業務分部劃分的收益的組成部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機票分銷 75,287 55.3 94,930 62.0 92,863 60.4
旅遊業務流程管理 21,183 15.5 23,968 15.6 28,849 18.7
旅遊產品及服務 39,726 29.2 34,266 22.4 32,150 20.9 ,
總計 136,196 100.0 153,164 100.0 153,862 100.0
3. 機票分銷
我們代表訂約航空公司以機票批發商身份分銷機票。我們與航空公司協商並訂立協議,
主要向旅遊代理出售私有運價機票。航空公司可與機票批發商(例如我們)協商年度合約以
出售私有運價機票、設立收益目標,以及透過特定票價種類以嚴格控制機票銷售,故機票
批發商為可靠的分銷渠道及旅遊代理重要的供應商夥伴。作為加拿大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認
可旅遊代理之一及美國ARC認可旅遊代理之一,我們合資格代表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成員航
空公司及ARC成員航空公司就所有提供的航班(出發地及目的地)取得票務權以出票及直接
取得私有運價。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已擁有逾150間航空公司的票務權及從約70間航
空公司(包括以加拿大、美國及中國為基地的頂尖航空公司)取得私有運價交易。於往績記
錄期間,我們的銷售表現一直保持強勁。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
們分別售出約606,000張、861,000張及949,000張機票,分別相等於總銷售所得款項約3,095.1
百萬港元、3,755.0百萬港元及4,018.9百萬港元。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 — 產品及服務
— (i)機票分銷」一節。
旅遊業務流程管理
我們主要向北美洲的旅遊代理提供旅遊業務流程管理。我們就一系列的旅遊業務流程
管理(包括機票交易處理、客戶聯絡、BSP ╱ ARC結算及對賬、軟件開發、旅遊執照、合規
及其他行政事宜)提供單一接觸點。針對各客戶的服務範疇及服務級別取決於特定客戶的要
求及業務需求。旅遊業務流程管理供應商(例如我們),在為旅遊代理提供以具成本效益的方
式外判非核心業務流程的選擇並讓旅遊代理專注於其核心競爭業務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已向十間旅遊代理(其包括若干知名國際品牌)提供旅遊業務流
程管理。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 — 產品及服務 — (ii)旅遊業務流程管理」一節。
旅遊產品及服務
我們向旅遊代理及旅客提供旅行團及其他旅遊產品及服務。旅行團可進一步分類為團
隊旅行團及長途巴士旅行團,一般包括預先安排航班或長途巴士、酒店住宿、當地交通及
觀光及其他活動安排。其他旅遊產品及服務主要包括定製旅行團、機票加酒店套票、預訂
酒店住宿、景點門票、租車、旅遊保險及護照申請。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已於亞洲、
歐洲、中東、北美洲及南美洲逾40個國家中逾200個城市發展一系列全面的英語、法語或中
文旅行團。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 — 產品及服務 — (iii)旅遊產品及服務」一節。
4. 銷售渠道
我們主要通過預訂平台(自家開發的預訂平台或總辦事處及區域辦事處收到的電話預
訂)向旅遊代理分銷機票,並通過零售分行向旅客分銷機票。我們透過總辦事處及區域辦事
處向旅遊代理銷售旅遊產品及服務,並透過零售分行及網站向旅客銷售旅遊產品及服務。
我們於加拿大多倫多的總辦事處作為我們的總部監管整體業務營運、處理行政事宜以及向
旅遊代理分銷機票及銷售旅遊產品及服務。我們已於蒙特利爾、卡爾加里、溫哥華及紐約
設立區域辦事處,以向旅遊代理進行機票分銷。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亦於大多倫多
區域的主要購物商場設有五間零售分行。我們的網站www.toureast.com亦方便客戶瀏覽旅遊
產品及服務種類、作出網上查詢及預訂長途巴士旅行團。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 —
銷售 — 銷售渠道」一節。
5. 客戶
我們擁有龐大及多元化的客源,包括超過850名位於加拿大及美國的旅遊代理及旅客。
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來自五大客戶的總銷售所得款項分別約
1,778.3百萬港元、2,660.2百萬港元及2,634.1百萬港元,分別佔總銷售所得款項總額約54.9%、
68.0%及63.2%。我們與五大客戶維持約一至15年業務關係。
我們依賴最大客戶客戶A(營運若干為廣大旅客提供廣泛旅遊產品的網站的網上旅遊代
理)以產生大部分收益。我們向客戶A提供機票及旅遊業務流程管理。截至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來自客戶A的總銷售所得款項分別約1,365.2百萬港元、1,613.0百
萬港元及1,808.2百萬港元,分別佔總銷售所得款項總額約42.2%、41.3%及43.4%,其中客戶A
於機票分銷分部購買機票的總銷售所得款項分別佔機票總銷售所得款項總額約43.4%、42.4%
及44.4%,及客戶A產生的服務收益分別佔旅遊業務流程管理分部的總收益約96.9%、82.9%及
84.7%。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客戶」一節。
6. 供應商
供應商主要為旅遊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航空公司、地接社及全球分銷系統供應商。截
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五大供應商的總採購成本分別約2,130.1百萬
港元、2,435.4百萬港元及2,543.5百萬港元,分別佔總採購成本總額約68.0%、64.4%及62.9%。
同期,最大供應商的總採購成本分別為約1,116.5百萬港元、1,229.8百萬港元及1,318.0百萬港
元,分別佔總採購成本總額約35.6%、32.5%及32.6%。我們已與五大供應商維持平均23年的
業務關係。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供應商」一節。
7. 按客戶所在地劃分的分析
下表載列就所示期間按客戶所在地劃分的機票分銷分部的總銷售所得款項分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美國 1,527,130 49.3 2,060,973 54.9 1,926,659 47.9
加拿大 1,172,827 37.9 979,152 26.1 1,093,181 27.2
香港 78,971 2.6 575,958 15.3 526,827 13.1
中國 316,159 10.2 126,002 3.4 469,100 11.7
印度 — — 12,912 0.3 3,155 0.1
總計 3,095,087 100.0 3,754,997 100.0 4,018,922 100.0
附註:該分析乃基於訂約各方的所在地而編製。
下表載列就所示期間按客戶所在地劃分的旅遊業務流程管理分部的收益分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美國 21,144 99.8 23,635 98.6 26,892 93.2
加拿大 39 0.2 333 1.4 1,957 6.8
總計 21,183 100.0 23,968 100.0 28,849 100.0
8. 下表載列就所示期間按目的地劃分的來自旅行團銷售的收益分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亞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339 22.7 8,215 26.7 8,350 29.6
加拿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817 34.9 11,297 36.8 11,125 39.5
歐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207 25.1 7,179 23.4 5,789 20.5
美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568 12.4 3,085 10.0 2,813 10.0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71 4.9 943 3.1 120 0.4
總計 36,702 100.0 30,719 100.0 28,197 100.0
9. 上市理由
董事相信,上市將(i)壯大我們的資本基礎,使我們有財務能力實行業務策略;(ii)使我
們能直接進入資本市場,為日後集資;(iii)提升我們的企業形象、提高資訊透明度及加強企
業管治常規;(iv)為我們提供間接的補充廣告渠道,以在國際上提升本集團的品牌知名度及
增加宣傳;及(v)擴大股東基礎及提高股份的流動性。
我們申請於香港上市,因香港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高國際化水平及環球金融市場發
展成熟,而於香港上市的公司能吸引充足機構資本及資金。董事相信,於香港上市將(其中
包括)鞏固我們的資本基礎及在國際上提高品牌知名度及增加宣傳,令本公司的服務更加廣
受新潛在客戶認識。此外,董事亦相信客戶或傾向與上市公司進行業務,因上市公司的聲
譽、上市地位、公開財務披露及獲相關香港監管機構作出一般規管監管。儘管本集團與香
港並無連繫,董事相信於香港上市將為我們帶來更多流動資金及接觸更廣闊的分析師及投
資社群的機會。再者,由於與美元掛鈎令香港的貨幣穩定,上市讓本集團能在日後進入穩
定的資本市場集資(倘需要)。鑒於上述原因,董事決定於香港申請上市。
10.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倘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0.38港元(即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
數),我們估計我們將從股份發售取得的所得款項淨額將為約55.7百萬港元(經扣除包銷費
用及佣金及其他與股份發售相關的估計開支)。我們擬將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用於以下用
途:
• 約43.2%,即約24.1百萬港元,將於上市後用於償還銀行借貸;
• 約27.0%,即約15.1百萬港元,將用於機票分銷業務擴展,包括(i)為民族代理商開發
簡體及繁體中文的定製預訂平台及移動預訂應用程式;(ii)為講普通話及粵語的旅
遊代理建立客戶服務以支援新預訂平台的營運需要;(iii)開設兩間區域辦事處進行
銷售及營銷活動以吸引新客戶;及(iv) 升級網站,以新增在線訂票功能及開發為旅
客而設的移動預訂應用程式;
• 約13.5%,即約7.5百萬港元,將用於(i)提升我們的資訊科技基建,包括數據儲存、
電子文件、雲端備份儲存、資訊通訊技術網絡、電腦系統及信息安全;及(ii)安裝
企業資源規劃系統;
• 約13.9%,即約7.7百萬港元,將用於拓展旅遊業務流程管理業務,包括採購服務級
別管理軟件,以及擴大業務發展團隊;及
• 約2.4%,即約1.3百萬港元,將用於宣傳及推廣品牌及產品。
有關所得款項用途、業務策略的實施計劃,以及上市及股份發售的理由的詳情,請參
閱本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一節。
11. 上市開支
預期本公司將產生上市相關總開支(包括包銷佣金)約58.3百萬港元,截至2017年12月31
日止年度,其中約19.6百萬港元已於損益扣除,而發行發售股份新增及直接應佔約5.6百萬
港元已遞延且載於2017年12月31日財務狀況表的「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並將
於發行發售股份時自權益扣除。預期餘下開支將於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產生,其中
約16.5百萬港元預期將於損益扣除及約16.6百萬港元預期將自權益扣除。
有意投資者應留意,本集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表現預期受上述估計非
經常性上市開支帶來的不利影響,未必與過往財務表現可作比較。
12. 股份發售數據
基於以下發售價計算
進行約10%發售價
下調後,每股發售
股份0.302港元
每股發售股份
0.335港元
每股發售股份
0.425港元
市值 362.4百萬港元 402.0百萬港元 510.0百萬港元
每股股份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
 有形資產淨值(附註) 0.10港元 0.10港元 0.12港元
13. 股息
宣派未來股息須待董事決定並將視乎多項因素(如我們的盈利、財務狀況、現金需求及
可用性)及董事認為相關的任何其他因素而定。由於該等因素及派付股息乃董事會酌情決
定,其保留更改派付股息之計劃,概無保證將於日後宣派及派付任何特定股息金額或任何
股息。倘我們認為合適,我們可以現金或其他方式分派金額不少於財政年度純利35%的股
息。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Tour East Canada董事會向其股東宣派股息分別為每股普通
股20,000加元,總計約12.2百萬港元。截至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並無宣派股息。
8 : GS(14)@2018-06-24 14:53:32

14. 風險: 全球旅行業、主要航空公司關係、航空公司供應商收取的獎勵佣金、依賴主要客戶、依賴有限供應商、牌照、聲譽、科技、安全漏洞、業務營運依賴全球分銷系統供應商、依賴第三方旅遊供應商、季節性、客戶喜好、信貸風險、遞延所得稅、人、員工、航空公司擔保、收益集中加拿大、外匯、擴張、未來發展、旅行競爭、電子商務競爭、天災人禍、經濟、機組罷工
9 : GS(14)@2018-06-24 14:53:36

14. 風險: 全球旅行業、主要航空公司關係、航空公司供應商收取的獎勵佣金、依賴主要客戶、依賴有限供應商、牌照、聲譽、科技、安全漏洞、業務營運依賴全球分銷系統供應商、依賴第三方旅遊供應商、季節性、客戶喜好、信貸風險、遞延所得稅、人、員工、航空公司擔保、收益集中加拿大、外匯、擴張、未來發展、旅行競爭、電子商務競爭、天災人禍、經濟、機組罷工
10 : GS(14)@2018-06-24 14:56:56

15. 1976年搞,1978年變成事業,1980年發展至紐約、用了二十年發展至4個office,2000年前開始搞系統,2007年開始搞一站式,2011年把中國團業務出售,重組上市
11 : GS(14)@2018-06-24 15:28:41

16. 定價及付款
預訂平台向旅遊代理呈列的機票價格乃參考市場可比較資料、各客戶的業務規模、交
易量、若干航空公司供應商於銷售機票後所提供的直接自機票成本中扣除的銷售佣金、銷
售表現及與特定客戶的關係按成本加成基準釐定。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
年度,來自旅遊代理的機票分銷總銷售所得款項分別佔機票分銷分部總銷售所得款項總額
約96.0%、97.1%及97.5%。我們一般要求我們的客戶在訂票時全數付款。有關定價政策的詳
情,請參閱本節「銷售 — 定價、付款及退款」一段。
我們的機票銷售團隊亦積極收集市場資訊以與我們的競爭對手提供的票價作比較,從
而確保我們向客戶提供的機票價格保持競爭力及吸引力。
出票及售後服務
一旦確認預訂,旅客姓名記錄將根據各自的全球分銷系統排隊出票。機票預訂後,賬
單及電子機票將發出及發予客戶。出票流程基本上自動化,減少處理旅客姓名記錄及出票
要求的繁瑣及盡量減少人工輸入導致的錯誤。
我們亦就由非乘客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的非自願變動(例如航班時間表變動、取消或延
誤)提供免費售後服務。任何就以上所述的自願變動可能會被航空公司徵收額外費用及/或
罰款及被我們徵收手續費。
17. 航空公司供應商的獎勵佣金安排
我們就代表若干訂約航空公司分銷機票收取獎勵佣金。我們收取的獎勵佣金通常經參
考售出的已飛行機票價值或數量的水平及表現同比期間增長後以分級佣金架構釐定,惟各
自航空公司均設有最高佣金比率。若干航空公司供應商訂立的業績目標亦會考慮已飛行機
票的地理分部及級別。分級佣金架構具可追溯性,即我們可達致的按級提升佣金率適用於
所有於若干時期售出的已飛行機票。我們出售的已飛行機票數量不足或過多可能令我們處
於不同的佣金比率分級,或會對我們收取的獎勵佣金金額造成重大影響。倘我們未能滿足
某一特定航空公司供應商所規定的最低業績目標,我們將未能享有該航空公司供應商於相
關期間的任何獎勵佣金。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分別自航空公
司收取獎勵佣金約45.9百萬港元、57.9百萬港元及54.6百萬港元,分別佔機票分銷分部收益
約61.0%、61.0%及58.8%及總收益約33.7%、37.8%及35.5%。於往績記錄期間,逾50間航空公
司已與Tour East Canada訂立獎勵佣金安排及逾15間航空公司已與Tour East New York訂立獎勵
佣金安排。有關與航空公司供應商的協議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節「供應商 — 旅遊供應
商」一段。
18. 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自五大航空公司供應商收取的獎勵佣金
分別佔自航空公司供應商收取的總獎勵佣金約86.2%、72.0%及67.7%。截至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來自航空公司供應商的獎勵佣金平均比率分別約1.5%、1.5%及
1.4%。我們於2015年與五大航空公司供應商的獎勵佣金安排項下定期最低業績目標由上一
年度增加最多約129%,並於2016年進一步增加最多約85%。於2015年及2016年,我們已超出
五大航空公司供應商所有定期最低業績目標。於2017年,五大航空公司供應商中部分航空
公司供應商增加若干獎勵佣金安排下的定期業績目標,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相應
定期比較,增幅最多約165%,而部分航空公司供應商更改其向我們提供的獎勵佣金安排架
構或機制。例如,五大航空公司供應商其中一間航空公司供應商自2017年第二季起更改其
業績目標,由整體已飛行機票改為不同分部已飛行機票。五大航空公司供應商中另一間航
空公司供應商由整體已飛行機票的業績目標改為計及(其中包括)已飛行機票級別及2017年
的領域目標增長的計劃,基於上述原因,本集團要達到各定期業績目標變得更有挑戰性,
故我們於2017年可達到五大航空公司供應商設立的部分(但非所有)定期業績目標。因此,
我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自五大航空公司供應商收取的獎勵佣金較截至2017年12月31
日止年度減少約4.7百萬港元。有關與獎勵佣金安排有關的風險,請參閱本招股章程「風險
因素 — 與我們業務有關的風險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來自航空公司供應商的獎勵
佣金錄得跌幅」一節。
基於上述原因,我們出售已飛行機票的價值或數量的業績目標及航空公司供應商訂立
的期間同比增長可能按期調整,取決於先前的同期業績。鑒於我們強勁的分銷能力以及我們
達到業績目標的能力,航空公司供應商訂立的定期業績目標不斷提高,獎勵佣金安排的架
構或機制亦相應更改,使我們要一貫地達致佣金比率更高分級變得更有挑戰性。董事認為
我們能透過改善收益管理以克服該挑戰。例如,倘我們取得準確實時數據知悉特定航空公
司的已飛行機票數量接近相關期末最低或更高分級的業績目標,則我們應及時推廣或降低
該航空公司的機票價格以提高銷售額。倘特定航空公司的機票數量已達到業績目標上限,
表示即使我們銷售更多其機票,我們將不會獲取更多獎勵佣金,則我們應將銷售目標轉移
至推廣其他航空公司的機票。目前,我們或未能有效及時將(其中包括)航班時間表變動、
客戶時間表更改、未飛行機票組合的數據融入e-ITS系統以掌握準確實時按分部劃分的機票
銷售及已飛行數據。我們計劃升級e-ITS系統,新系統將提供(其中包括)能產生擁有詳細機
票銷售、已飛行分部、各航班票價明細、銷售預測及趨勢估計的會計及管理報告等功能。
已升級的e-ITS系統將使我們能更準確及實時取得按分部劃分的機票銷售及已飛行數據,因
此管理層能及時作出回應,制定或更改銷售策略(例如調整價格、推廣或更有效地分配於不
同航空公司分銷的機票)以提高溢利。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一節。
再者,若干航空公司經計及(其中包括)我們前一段期間的實際業績而訂立期間獎勵佣
金安排及業績目標。因此,倘我們未能達到一段期間的業績目標,董事預期該等航空公司
訂立的下一個業績目標一般將較低及相對較易達到。
我們相信有大量空間探討合作機會及提高獎勵佣金收益。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已擁
有逾150家航空公司的票務權,當中逾50家航空公司與Tour East Canada訂立獎勵佣金安排,
而逾15家航空公司與Tour East New York訂立獎勵佣金安排。除我們可能不時開展關係的新
航空公司供應商除外,我們將尋求與剩餘逾90家航空公司(我們擁有其票務權但尚未與其訂
立獎勵佣金安排的航空公司)訂立獎勵佣金安排。根據經驗,與我們擁有新或較短業務關係
的航空公司傾向設立相對較低級別的業績目標,因此我們將更容易達到更高業績目標,以
享有更高獎勵佣金比率。於往績記錄期間,Tour East Canada及Tour East New York已分別與23
家及9家新航空公司訂立獎勵安排,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來自該等
航空公司的獎勵佣金收益約1.2百萬港元、6.3百萬港元及10.5百萬港元。經考慮上述原因,
董事認為我們將能繼續自航空公司收取獎勵佣金。
除上述現金獎勵佣金外,其中一間主要航空公司亦可能提供獎勵計劃,使我們就機票
分銷獲取積分及憑藉積分兌換免費機票。
19.全球分銷系統供應商的獎勵報酬計劃
我們就使用三個全球分銷系統供應商的全球分銷系統預訂旅遊內容(主要為航班)自彼
等收取獎勵收入。獎勵收入金額乃基於我們經全球分銷系統預訂的機票層級數量釐定。截
至2015年、2016年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分別自全球分銷系統供應商收取獎勵收入約
5.1百萬港元、3.8百萬港元及2.5百萬港元,分別佔機票分銷分部收益約6.8%、4.0%及2.7%及
總收益約3.7%、2.5%及1.6%。
20. (iii) 旅遊產品及服務
我們向旅遊代理及旅客提供兩類旅遊產品及服務:(i)旅行團;及(ii)其他旅遊產品及服
務。下表載列於所示期間按產品及服務類別劃分的收益分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旅行團 36,702 92.4 30,719 89.6 28,197 87.7
其他旅遊產品及服務(附註) 3,024 7.6 3,547 10.4 3,953 12.3
總計 39,726 100.0 34,266 100.0 32,150 100.0
21. 就我們所深知及確信,主要客戶亦可直接自航空公司採購機票,惟我們仍能以優惠價
格自多家航空公司取得並提供廣泛的機票選擇,以助主要客戶滿足其客戶的部分需求。董
事相信,此乃由於(i)與多家航空公司長久建立的關係;(ii)需求穩定的龐大客源;(iii)航空業
專門的分銷策略;及(iv)向客戶提供的一站式服務。
與航空公司長久建立的關係: 根據灼識報告,許多旅遊代理可能並無必要認證、財務
實力及資訊科技基建等經營要素與航空公司直接交易,因此,彼等可能難以與航空公司建
立聯繫以優惠價格直接自航空公司獲得機票或根本未能獲得機票。直接與航空公司磋商進
行獨立交易為長期而繁瑣的承諾,需時多年始能達成。經過40年的經營,我們已與全球多
家航空公司建立長久穩定的關係。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已與五大供應商維持平均23
年的業務關係、擁有逾150家航空公司的票務權,以及自約70家航空公司(包括以加拿大、
美國及中國為基地的頂尖航空公司)取得私有運價交易。尤其是,由於管理層的亞洲裔加拿
大籍背景及熟悉北美洲機票業及亞洲業務慣例及文化,我們相信,我們於與以中國及其他
亞太國家為基地的航空公司磋商私有運價交易較擁有外國背景且以北美洲為基地的旅遊代
理擁有競爭優勢。於往績記錄期間,最大客戶開始向我們採購來自若干以亞太為基地的主
要航空公司供應商的機票並向我們採購更多機票。此外,鑒於經營歷史悠久,我們維持穩
定的機票需求並獲得與航空公司供應商議價的能力,使我們能取得更優惠的價格,特別是
前往歐洲及亞洲的長途航班機票,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前往
歐洲及亞洲的航班機票佔最大客戶的總採購量逾50%。
需求穩定的龐大客源: 我們強勁的分銷能力由龐大客源(主要包括加拿大及美國逾850
個旅遊代理)的穩定需求所支持。董事相信,由於旅遊代理客戶較世故、見識廣博及要求
較高,與彼等建立良好關係需要時間及資源。就董事所深知,一旦建立關係及往績記錄,
旅遊代理客戶傾向較為穩定,因彼等尋求與供應商建立穩定而長久的業務關係,而非進行
一次性交易或如與旅客進行的限時交易。因此,產品及服務透過專業及偶爾透過經一段時
間建立的個人關係銷售。旅遊代理客戶的需求彈性較低,因短期價格變動並不會影響其需
求,至於旅客,其需求可能較不穩定,因彼等對價格較敏感及易於變化。我們已與客戶維
持良好關係,由客戶持續自我們採購大量機票可見一斑。例如,按總銷售所得款項及銷量
而言,向主要客戶的機票銷售於往績記錄期間一直穩定上升。截至2014年、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機票總銷售所得款項分別約2,790.7百萬港元、3,095.1百萬港
元、3,755.0百萬港元及4,018.9百萬港元,平均增長率約13.1%,複合年增長率為12.9%。我們
相信我們強大的分銷能力及一貫的銷售佳績已加強我們的議價能力,並使我們能繼續與航
空公司協商更優惠的私有運價交易。例如,於往績記錄期間,除持續自現有航空公司供應
商取得私有運價外,我們亦成功自新航空公司供應商取得私有運價,而最大客戶一般於我
們自該等航空公司取得私有運價後向我們採購更多機票,可見我們自私有運價取得的定價
優勢。
航空業專門的分銷策略: 根據灼識報告,由於向旅客銷售機票的營運及銷售成本高昂、
與客源的接觸有限,以及航空公司座位極易損耗的性質,航空公司通常採納多渠道分銷策
略。因此,航空公司直接透過航空公司網站、流動渠道、熱線中心或售票處銷售機票,亦會
透過在線及離線旅遊代理、旅遊管理公司及機票批發商(例如我們)等中介角色分銷機票。
為嘗試不同的渠道或收益組合以提高收益及減低成本、避免與其分銷渠道出現直接競爭,
以及分散過度依賴任何特定分銷渠道的風險,航空公司通常以不同價格向多個中介角色分
配機票。由於(i)穩健客源(由分銷量增長可見一斑)對多家航空公司的機票需求穩定,截至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銷量分別約436,000張、606,000張、
861,000張及949,000張機票;(ii)截至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
自航空公司收取大量獎勵佣金,分別約30.9百萬港元、45.9百萬港元、57.9百萬港元及54.6百
萬港元;(iii)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已與五大供應商維持平均23年的業務關係;及(iv)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擁有逾150家航空公司的票務權,並與全球約70家航空公司取得
私有運價交易,我們相信我們為航空公司可靠及重要的分銷渠道。
向客戶提供的一站式服務: 就董事所深知,若干主要客戶(例如最大客戶)傾向專注於
向其客戶作出銷售及推廣,而非與所有航空公司建立及管理關係,因建立及管理有關關係
可能極度耗時及需投放大量資源。尤其是,主要客戶可能認為與經營規模較小的航空公司
及╱或與其不熟悉的航空公司進行交易不便。透過向擁有多家航空公司廣泛產品選擇的穩
健機票批發商(例如我們)採購機票,主要客戶可以較少時間及資源與航空公司進行交易,
同時能減低成本及以優惠價格採購機票。此外,本集團於確認預訂後將提供多元化的售後
服務,包括向客戶出票及改票。會計結算及對賬、退款、收回開支及其他行政事宜等旅遊
業務流程管理亦使客戶能專注於其核心競爭業務。
此外,如上文所述,許多其他旅遊代理於與航空公司直接交易可能面對必要認證、財
務實力及資訊科技基建等重大障礙。因此,彼等或未能向主要客戶提供類似產品及服務。
認證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及ARC認證使我們合資格取得票務權,代表國際航空運輸協
會成員航空公司及ARC成員航空公司發出所有提供的航班(出發地及目的地)的機票並直接
從彼等取得私有運價交易。由於認證要求達到若干標準,包括(其中包括)牌照、財務、員
工資格及文件維護,故僅少數旅遊代理獲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或ARC認證。
財務實力 。達到若干財務標準(包括營運資金及財務比率要求)乃取得國際航空運輸協
會及ARC認證的關鍵。為符合該要求,旅遊代理可能需要以擔保函或債券的方式提供若干
財務擔保,而其中可能涉及巨大的財務及其他資源及開支。於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
我們須向銀行存入約41.4百萬港元及45.0百萬港元的巨額定期存款,作為發出該擔保函的擔
保。除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及ARC不時訂立的財務要求外,若干航空公司亦可能要求客戶提
供擔保函等財務擔保,作為履行相關銷售協議責任的擔保。倘客戶欲直接自航空公司取得
機票,其可能缺乏所需財務背景達到上述要求。
資訊科技 。我們已建立穩健的資訊科技基建以支援日常經營,亦累積豐富的旅行及旅
遊業技術知識,讓我們能透過滿足客戶對速度、靈活性及匯合點的需求保持競爭優勢。我
們亦具備頂尖技巧及強大能力於設計、安裝及整合實時平台,以與不同全球分銷系統及客
戶資訊科技平台同步。由於全球分銷系統顯示的資料會因旅遊供應商與旅遊代理的安排有
所不同,我們訂用三個全球分銷系統,以獲得多家航空公司的庫存機位、座位供應量、時
間表、定價、政策及規則的全面資料。鑒於網上旅遊代理的業務需要資訊科技系統與其供
應商╱服務供應商自動整合,供應商╱服務供應商須具備資訊科技能力以與該等網上旅遊
代理交易。
22.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自客戶A(即往績記錄期間的最大客戶)採購若干旅遊產品。我
們偶爾於緊急情況或以較佳價格從其他旅遊代理採購旅遊產品,同樣地,其他旅遊代理亦
自我們採購旅遊產品(「安排」)。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從客戶A採購旅遊產品分別約0.6百
萬港元、1.1百萬港元及1.0百萬港元,佔相應年度的總採購成本總額不足0.1%。來自客戶A
採購機票的銷售所得款項約1,344.7百萬港元、1,593.1百萬港元及1,783.8百萬港元,佔相應年
度的機票總銷售所得款項約43.4%、42.4%及44.4%,而來自向客戶A提供旅遊業務流程管理
的服務收益約20.5百萬港元、19.9百萬港元及24.4百萬港元,分別佔相應年度的旅遊業務流
程管理分部總收益約96.9%、82.9%及84.7%。董事認為有關安排乃正常行業慣例,對本集團
及其他旅遊代理均有利,原因為本集團及其他旅遊代理能以較佳價格取得旅遊產品。
23. 客戶的集中風險
客戶A的背景
我們已與最大客戶客戶A(營運若干為廣大旅客提供廣泛旅遊產品的網站的網上旅遊代
理)建立長久穩定的關係。我們向客戶A供應機票及提供旅遊業務流程管理。截至2015年、
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客戶A於機票分銷分部購買機票的總銷售所得款項分
別佔機票總銷售所得款項總額約43.4%、42.4%及44.4%,而自客戶A產生的服務收益分別佔
旅遊業務流程管理分部總收益約96.9%、82.9%及84.7%。
客戶A與本集團互補互助
基於以下原因,董事認為與客戶A合作為相得益彰: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與上市公司客戶A擁有逾15年業務關係。我們自2003年起
開始向客戶A提供機票及自2007年起向客戶A提供旅遊業務流程管理。客戶A營運多個網站,
向眾多旅客提供機票、酒店預訂、租車、乘船、度假套餐及各類景點等廣泛的旅遊產品。
就董事所深知,客戶A將自旅遊供應商及旅遊代理等多家供應商以最佳市價採購酒店、機
票、租車及度假套餐等所需旅遊產品。
一方面,作為一家歷史悠久的機票批發商,我們能以具競爭力的價格提供多家航空公
司廣泛的機票選擇,以協助客戶A滿足其客戶的部分需求。就我們所深知,儘管客戶A亦不
時直接自航空公司購買機票,但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向客戶A銷售機票的所得款項總額
增長穩定。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來自客戶A的機票總銷售所
得款項分別約1,344.7百萬港元、1,593.1百萬港元及1,783.8百萬港元。自2008年起至2017年,
來自客戶A的機票總銷售所得款項增長穩定,自2008年起至2017年,平均增長率約14.0%,
複合年增長率為13.6%。鑒於客戶A的業務需要資訊科技系統與其供應商自動整合,供應商
須具備資訊科技能力以與客戶A交易。就董事所深知,加拿大其他兩家主要機票批發商為具
備有限資訊科技能力的傳統離線公司,我們的資訊科技能力則能符合客戶A的技術規格。此
外,由於本集團獲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或ARC認證,亦符合資格代表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成員
航空公司及ARC成員航空公司發出所有提供的航班(出發地及目的地)的機票。就購買任何
機票而言,我們將提供附加機票交易處理服務,例如出票、因航班時間表變動、取消或延
誤等旅客無法掌控的事件引致的不自主變動。董事相信客戶A難以於短時間內物色能以具
競爭力的價格供應與我們類似的機票數量及種類,並提供優質服務的替代供應商。
另一方面,鑒於我們取得安大略省旅遊業議會及OPC的執照、豐富的旅行及旅遊業經
驗、豐富的技術知識以及資訊科技能力,我們能向客戶A提供有效的旅遊業務流程管理,董
事相信有關服務能協助降低客戶A的經營成本,並讓其能專注於其核心競爭業務。就董事
所深知,客戶A並無中後端經營團隊以於加拿大處理機票交易處理、客戶聯絡、BSP結算及
對賬、旅遊執照、合規及其他行政事宜。加拿大三大旅遊業務流程管理公司中,我們為唯
一一家本地旅遊業務流程管理公司能提供全面服務以客戶A要求的服務級別滿足其需求,
與客戶A建立自身的經營團隊相比,預期其能以更低的經營成本享有本集團的專業服務,
並可專注於其銷售及營銷功能。十年以來,我們已充分了解客戶A的日常營運。多年合作以
來,我們均能達到客戶A訂立的主要業績指標,並維持其旅遊業務流程管理協議,以及擴大
其服務範圍。因此,我們透過獲得先進技術及憑藉向客戶A提供服務獲得的豐富經驗提升旅
遊業務流程管理,繼而改善我們的服務組合及提升企業形象。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的旅
遊業務流程管理客戶由2015年四間旅遊代理增至2017年的12間旅遊代理。
此外,董事認為客戶A並無商業理由,且實際上其難以於加拿大物色既能提供等同我們
服務級別的類似服務範圍,又不會中斷其業務的替代服務供應商。根據與客戶A訂立的旅
遊業務流程管理協議,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協議,而通知期為較於與其
他客戶訂立的旅遊業務流程管理協議所訂明的期間長。就我們所深知及確信,終止協議的
通知期較長體現我們服務的複雜性及專業性,且以市場上其他服務供應商取代我們並不容
易,即使能取代,過渡期也將相對較長。此外,鑒於我們向客戶A提供的旅遊業務流程管理
涉及日常營運,倘客戶A就相關服務選擇並不具備與我們相同的經驗及專業知識的新服務
供應商,其業務營運將因新服務供應商未如理想的表現受到不利影響,而客戶A面對的風險
可以非常重大,甚至無法承受。
23. 地接社及導遊
我們僱用地接社及導遊經營我們的旅行團。我們從目的地旅遊局及航空公司推薦的地
接社中作出嚴謹挑選。我們並未與地接社及導遊訂立任何長期協議。我們通常於出發前透
過電匯方式向地接社以美元付款。我們透過支票方式向由我們聘用的自由職業導遊以加元
支付導遊費,而地接社為我們團隊旅行團安排的導遊則直接自地接社收取酬金。於往績記
錄期間,我們概無就有關地接社及導遊方面受到重大干擾及面臨其他質量問題。
除(i)朱碧芳女士擁有供應商A(一家上市公司)的3,000股權;及(ii)楊明女士(朱碧芳女
士、朱淑芳女士及朱醫生的母親)擁有供應商A的1,000股權,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並無持
有逾5%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董事或彼等各自的聯繫人或任何股東緊隨股份發售完成後擁有
本集團五大供應商任何一名的任何權益。
24. 供應商的集中風險
我們自供應商A(為一家上市公司)購買機票。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
止年度各年,與最大供應商的交易分別佔機票分銷分部總採購成本總額約35.6%、32.5%及
32.6%。董事認為,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與供應商A擁有大筆的購買金額,乃主要由於(i)
供應商A為全球航空運輸市場的主要參與者之一,擁有較大的市場份額;(ii)供應商A乃加
拿大最大的航空公司,運營通往全球大部分目的地的密集航班;及(iii)我們已與供應商A建
立約30年的業務關係,且未曾經歷供應商A作出令我們營運受干擾的任何重大違約行為。
由於供應商A為一家聲譽卓越的加拿大主要航空公司,我們將與作為我們主要機票供
應商的供應商A繼續業務關係,此乃我們對客戶滿意度的一部分承諾。另一方面,我們為供
應商A的主要分銷商之一。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已分別向供
應商A售出約216,800張、272,100張及278,300張機票。我們相信,供應商A亦依賴我們分銷機
票,因此,董事認為依賴關係乃互補互利。儘管我們與供應商A的服務協議通常並無固定期
限(除非任何一方發出所規定的事先通知予以終止),經計及(i)我們與供應商A約30年的穩定
長期關係;及(ii)於往績記錄期間概無任何航空公司供應商單方面終止我們的銷售協議後,
我們認為我們能夠繼續與供應商A合作。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風險因素 — 與我們業務有
關的風險 — 未能與主要航空公司供應商維持關係及重續協議,可能對盈利能力、業務及經
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及「風險因素 — 與我們業務有關的風險 — 我們依賴第三方旅遊
供應商提供旅遊產品及服務,倘相關旅遊供應商表現欠佳或行為不當或會對我們的聲譽及
業務造成不利影響」各節。
25. 僱員
於2017年12月31日,我們總共有139名僱員,其中136名於加拿大及三名於美國。下表載
列按職能劃分的僱員數目明細:
職能
於2017年12月31日
的僱員數目
董事及一般行政管理 6
金融、申報及結算 21
人力資源及內部審計 1
旅遊科技服務 10
市場推廣及宣傳 2
旅遊業務流程管理 53
票務服務業務 20
旅行團業務 26
總計: 139
12 : GS(14)@2018-06-24 15:45:35

26. 劉錫源:866、935、8363、8135
27. 8069 同邱達根是基石投資者
13 : GS(14)@2018-06-24 15:46:31

28. 水記
29. 盈利降6成,至1,300萬,輕債
14 : GS(14)@2018-08-27 16:11:43

盈利降6成,至280萬,2,300萬現金
15 : GS(14)@2018-10-26 03:54:41

1620 and 8069
16 : GS(14)@2018-12-04 10:42:46

8069 BUY 1620
17 : 太平天下(1234)@2018-12-04 12:01:32

greatsoup16樓提及
8069 BUY 1620


又搞網
18 : GS(14)@2018-12-05 00:20:55

兩個可能真做生意
19 : GS(14)@2019-05-18 14:07:20

1620 認 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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