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40777501010yk7.html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3-09/100366094_all.html
論搞活經濟,「20世紀80年代看深圳,90年代看浦東,21世紀初是天津」。天津市長黃興國在「兩會」期間說。在他看來,城市經濟改革,是沿著海岸線一路由南向北過來的。
黃興國有其自信的理由。「十一五」末年,天津市GDP突破9000億元,五年間年均增長16%,人均GDP超過1萬美元;2011年,經濟總量達到1.12萬億元,位列上海、北京、廣州、深圳之後的全國第五。
雖然自2008年起才正式擔任天津市市長,但自2003年起他已任天津任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生於經濟大省浙江的黃興國,此前已主政省內經濟活力充沛的象山縣與台州市,搞活經濟、支持最具活力的中小企業應是一貫的思路。
但經濟治理並非他工作的全部。曾在台州推動實現「廢地立市」的黃興國認為,農民為中國工業化和城鎮化做出了突出貢獻,沒有農民利益的保障和實現,一切經濟目標均為空談。獨特的天津城市化路徑成為2011年國務院農村工作會議上討論的範例。
黃興國認為,政府有責任既把「蛋糕做大」,也要把「蛋糕分好」。於是有了市政府財政收入的70%以上用於民生,天津城鄉收入差距降至2︰1(全國為3︰1),全市醫療保險參保率超過90%……
他亦深知天津面臨的挑戰:服務業的「短板」,濱海新區與浦東新區的差距,人口老齡化,金融創新與風險控制之間的權衡。「短缺經濟時代,人們沒有東西吃;現在條件好了,有了東西卻什麼都不敢吃了。」每一個話題都挑動著57歲的黃興國的神經,也是他餘下任期中的考驗。
天津如何走改革之路?「兩會」期間,財新記者對黃興國進行了專訪。
正確定位
財新記者:在國際金融危機餘波未盡、歐債危機未見曙光的背景下,天津採取了哪些應對措施,為什麼GDP增長能夠連續五年保持16.5%的水平?
黃興國:天津的經濟發展處於黨中央、國務院對於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戰略佈局之下,我們緊緊抓住這個機遇擴大開放,使三股力量聚集天津:中央企業、外資企業(全球500強企業中已有150個落戶)、國內企業(包括民營企業),抓住歷史性機遇是根本。
具體來講,天津經濟發展在四個方面做出了嘗試:
第一,實體經濟支撐發展。近些年來,天津把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包括優質高效的第一產業作為重點,始終抓住這些最基本的實體經濟。
第二,淘汰落後存量,發展高水平增量。天津淘汰了1000多家能耗高、污染大的小企業,如小化工、小造紙、小鋼鐵。與此同時,抓住大項目好項目、科技「小巨人」、樓宇經濟。
近年來天津重點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目前已經發展到2.3萬家,其中1050家是銷售額在1億元以上、科技含量高、成長性好的企業,我們把這樣的企業稱為科技「小巨人」。
當時提出「鋪天蓋地」與「頂天立地」。前者是面廣量大,後者是指發展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經過兩年的摸索,效果很好:2萬多家科技中小企業年度6000億元銷售額,其中「小巨人」企業年銷售額4700億元,每年都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長。
樓宇經濟則是在中心城區發展,一幢樓就像一個小的開發區,結算、研發、創意、動漫、科技、軟件、設計都進來了,我們稱為「豎起來的開發區」。他們沒多少能耗,排放也很少,經濟效益好,非常適合大城市。
第三,三個層面聯動發展:濱海新區、中心城區、郊區縣統籌協調聯動。濱海新區主要是大項目、好項目為主,八大支柱產業(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裝備製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國防科技和輕工紡織)集聚於此,產業聚集效應正在顯現。
在郊區縣,我們通過宅基地換房大力實施三區聯動,也就是高水平工業園區、現代設施農業園區、農民的居住社區。天津城鎮化建設的最大特點是不佔耕地,不踩18億畝「紅線」;實施結果是政府不花錢,農民不拿錢,「一樣的土地,不一樣的生活」。
第四,政府與企業共渡難關。2008年下半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我們認為必須要把企業保住,因為發展首先依靠企業,保住了企業就保住了就業,就 保住了發展和穩定。2009年開始連續三年,市委、市政府組織4000多名幹部深入企業,幫助企業解決困難,排查和化解矛盾。我們提出,不給企業添麻煩、 增負擔,只幫忙,不添亂,不要老是在那裡開會,不讓他們請你吃飯。此外,行政審批效率大幅度提高,政府職能部門24小時開門全天候服務,隨時應對各種需 求。
財新記者:天津如何進行自我定位,如何確定相應的發展戰略?
黃興國:2006年,國務院把天津定位為未來北方的經濟中心、國際港口城市、生態城市。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是一項國家戰略,是科學發展的實驗區,是開放的點、改革的點。這給天津提供了一個千載難逢的機遇,當然也是挑戰。
區域統籌發展是科學發展觀五大統籌之一。未來北方的經濟中心需要輻射和服務。資源的差異化是區域合作的動因,而區域合作的動力是效益最大化,區 域合作的條件是衝破地方壁壘,大家都搞市場經濟,不要畫地為牢,不搞地方保護主義。京津冀地區乃至於環渤海地區的合作是一種共同的需要。
天津努力打造創新型城市,希望找到科技與經濟的結合點。天津是國家科技金融結合試點城市,全國第一家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第一家中資和外資保理商都誕生於天津;天津還是全國首批科技保險試點城市,創造了中小企業無抵押、無擔保貸款的「打包貸款」模式。
財新記者:天津已經成為全國私募股權基金的聚集地,而最近也有較多的關於離岸金融市場的討論;天津還有眾多的產權交易中心,但也有關於產權交易中心過多的擔憂。天津在發展金融市場方面有何規劃?
黃興國:上海是全國的金融中心,北京是國家首都,也是金融機構總部聚集地。因此,天津沒有提建設金融中心的 目標,而是提出要建設與北方經濟中心相適應的金融服務體系與全國金融創新基地。我們下力量在金融創新上做文章,這也是國家把濱海新區確定為綜合配套改革試 驗區的一個重要內容,有幾個內涵:
首先是大量聚集金融機構,目前已經有700多家。從融資渠道來看,天津的私募股權基金目前已有2400多家,註冊資本超過4000億元,這是天津的一個特色。
需要考慮的問題是,如何將私募股權基金與中小企業發展相結合,更多地用到實體經濟上,市政府出台措施,無論何種企業,基金投入企業起點在500 萬元以上的,給予50萬元的獎勵。一些私募股權基金有些急功近利,願意投能夠很快上市的,而對近期上不了市的十分謹慎。因此,我們給出這樣的刺激。
此外,天津的金融租賃規模佔全國的四分之一,有50多家公司註冊,空客A320大飛機工廠、大型船舶等均為租賃。目前在天津,幾百架飛機和船舶 都是採取這種方式。金融租賃發展的空間太大了,比如城市的消防設備,那麼多的城市,需要量很大,但又不是每天在用,政府不需要一下子拿出那麼多錢,可以搞 租賃,公交車也可以這樣做。租賃發展得好,保險就可以跟進。
天津在這一領域可以大做文章,爭取做到工廠經營者拿著手提包來就可以辦公司辦企業,廠房、設備甚至技術都可以搞租賃。
天津當前有11個金融創新的交易平台,渤海商品交易所、產權交易所等,已有2.6萬億元的交易額。國務院最近發文件要進行整頓,我們堅決擁護。 我們建立一個交易所一般需要兩年時間來準備,仔細地研究,法律、制度等都需要建立,從程序、制度上防範可能發生的風險。雖然有11個交易平台,但總體上風 險可控, 國家「一行三會」的領導也給予了很多指導。我們一直堅持,金融創新必須與防範風險並舉並重。
城鎮化路徑
財新記者:城鄉統籌在天津的發展藍圖中佔有什麼樣的地位?城鎮化發展中遵循怎樣的原則?
黃興國:作為大城市,城鄉統籌非常重要。天津原有350萬農民,目前城鎮化率為82%。城鎮化問題需要從全局的角度來思考,做好頂層設計。
中國農民非常了不起,有三次偉大貢獻:一次是貢獻了農產品,統購統銷把農產品低價賣給國家,支撐國家的工業體系;第二次貢獻是農民工,改革開放以後,農民工進城,承擔了髒活、累活,拿低工資,建設了基礎設施;第三次貢獻是農用地,用來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貢獻農產品可以再生產,貢獻勞動力從人口的角度還可以再延續,而貢獻了農用地,他們賴以生存的生產資料就沒有了。這就需要認真考慮。如果不能確 保農民的利益,把農民的問題從根本上解決好,那麼工業化難化,城鎮化難成,社會穩定難保。「農村包容城市」,就要解決好七個字:安居、樂業、有保障。
財新記者:具體來看,天津如何實現農民「安居、樂業、有保障」,這三個指導性原則?
黃興國:圍繞這七個字,天津已經在城市郊區的農村建設了43個示範小城鎮。途徑是以宅基地換房,實行三區聯 動,即農村示範工業園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區、農民居住社區。居住社區解決住的問題,工業園區解決就業,現代農業園區是在宅基地復墾後的土地上建設成為高品 質農田,搞高水平、高效益的設施農業。我們搞到哪裡,都會把醫療保險、養老保險解決到哪裡,實行一系列配套政策。
天津在建設示範小城鎮的政策上力度是很大的,土地出讓收益百分之百返還給農民搞小城鎮,小城鎮範圍內五年中產生的地方稅收百分之百返還。這是又一次「農村包容城市」。
這個模式效果很好,群眾看到自己切身利益後都願意參加。此外,城鎮化還帶來了巨大的內需。以華明鎮為例,他們的示範工業園區「十二五」末銷售額將達到500億元,財政收入30億至40億元,相當於一個中等發達縣的水平。小城鎮還帶動了一系列產業的發展。
天津在發展,在建設,大量外來人口湧入,如果不在城市周邊建設一些小城鎮,中心城市的房價一定會高漲,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必將十分緊張,交通也會越來越擁堵,中心城市的就業也會很緊張。
財新記者:天津的「三改一化」試點指的是什麼,希望達到怎樣的效果?
黃興國: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農民的生產生活方式和農村經濟社會形態發生了根本性變化,而原有的農村集體 經濟組織形態和管理模式、村委會管理體制、農民戶籍身份,都難以適應新的形勢。為解決這些問題,提出了「三改一化」,即「集改股」「農改非」「村改居」, 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城鄉一體化。
「集改股」是指推行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制改革,以明晰產權主體、理順分配關係、規範經營管理行為為核心,以清產核資、明晰產權、確定股權、量化股份、股權分配、股權管理、資產運營、收益分配、監督管理等為內容,建立起新的集體資產管理和運行體制。
「農改非」是農業戶口改變為非農戶口,改革戶籍登記制度,放寬城鎮居民落戶條件。凡是在小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已完成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制改革的農民,都可以申請辦理「農轉非」手續。
「村改居」就是撤銷原有的村委會,在完成村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制改革和村民戶籍「農轉非」後,組建社區居委會。
「三改一化」的目的是在體制機制上深化改革,推動農民變市民,徹底破除城鄉二元結構。
財新記者:你怎樣看待中國人口紅利問題?
黃興國:實際上,天津也有人口紅利遞減的問題。目前天津社會正在向老齡化發展,到2050年,老齡人口將達到220萬。如果不把年齡結構降下來,城市就會缺乏創新能力,可能連養老金都無法償付。
天津的一項措施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我們投資幾百億元建設了37平方公里的海河教育園區,吸引中西部地區沒有考上本科的生源來上職業教育學 校。這是東西互動:西部地區的孩子來到天津是很高興的,對我們的城市也是有益的。他們學三年四年,拿到畢業證和職業資格證,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落戶天津。天 津引進大量高素質的職業技能人才,勞動大軍是擁有技術的,人口也隨之年輕化,人口紅利就可以持續。
以民為先
財新記者:本次全國「兩會」,如何保障民生、消除收入不平等是一大熱門話題。天津在民生領域有哪些經驗,保障民生的各項工作中,哪些是重點?
黃興國:保障和改善民計民生是政府最重要的職責。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須一手抓經濟發展,一手抓民生改善,讓廣大群眾生活更加幸福。
民生問題過去老講「柴米油鹽醬醋茶」,現在是新的七件事:就業、收入、住房、醫療、教育、物價、社保。有幾個要點:
首先要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今年春節後,我們出台了19項增收措施,其中將最低工資標準由1160元提高至1310元,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分別由480元和280元提高至520元和320元。邊際效益的規律是,對於低收入群體,增加收入對消費的刺激更加明顯。
第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這幾年我們的力度是很大的。「十一五」就解決了41萬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問題,「十二五」還要再搞40 萬套。特別是,我們非常重視住房保障的制度建設,形成了規範的制度體系,確保公開、公平、正義,使住房保障能夠覆蓋35%的城鎮家庭。
第三,改善群眾基本生活條件。今年啟動了300萬戶老住房的改造,80萬群眾可以受益,深入到老百姓居住的社區中,進樓入戶,都是管道、信箱、 照明、電子門、水龍頭等細節的事情,群眾非常歡迎。今年還要新增加養老床位4000張,建6個老人配套中心、100個日間照料站,可以使60多萬老人受 益。我們還從財政拿出10億元,新增加2000輛環保公交車,修建停車場和過街天橋,開闢公交線路和專用道,治理交通擁堵問題。天津的地鐵2號、3號、9 號線今年都可以試運行。
財新記者:能不能再具體談談保障房建設,指導原則和具體措施有哪些?
黃興國:現在都講「富二代」「中二代」「農二代」「平二代」。除了富二代,對於其他人來講,解決房子都是基本訴求。 我們認為應該大力推進城鎮化,大力發展保障性住房。城鎮化建設可以基本滿足「農二代」的需求;對城市裡的住房困難群體,保障性住房可以解決問題。
天津主要採取「租、售、補」相結合、三種住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三種補貼(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經濟租 賃房租房補貼)的政策體系,政府補貼額分別佔三個檔次房租總額的90%、75%和35%,形成了保障標準與收入水平掛鉤,補貼與市場聯動。
財新記者:由於保障房的特殊屬性,解決資金來源一直是各地方政府的難題,天津怎樣確保這樣大規模的保障房建設有足夠的資金?
黃興國:主要是通過創新融資方式,財政、企業、金融機構與社會多方參與。首先是強化公共財政引導,確保租房 補貼和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開發建設用地,全部實行劃撥。「十一五」期間,市政府用於保障性住房投入 229億元。第二是搭建政府投融資平台,在全國率先組建了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與多家銀行簽訂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協議,融資額為300億元。三是 開展專項融資業務,發行了國內首隻保障性住房投資基金,向社會募集資金50億元。
財新記者:天津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採取了哪些措施,目前社保覆蓋達到怎樣的程度?
黃興國:目標是「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天津已經率先建立統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民社保體系基本形成。2011年,養老保險覆蓋人數達到557萬人,醫療保險參保率超過90%,率先實施全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
此外,天津還調整了價補聯動機制,價格一旦上漲,給困難群眾的生活補貼就相應增加,享受補助的困難群眾由18.4萬人擴展到34.7萬人,目的是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不因物價上漲受到大的影響。
本刊實習記者王韜對此文亦有貢獻
黃興國
1954年10月生於浙江省象山縣,浙江省委黨校大學專科畢業,同濟大學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現任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天津市委副書記、市長。
1972年起,黃興國先後任浙江省象山縣曉塘公社團委書記、黨委副書記,縣團委副書記、金星公社黨委書記,縣 委宣傳部部長、縣委副書記、書記。1989年起,先後任浙江省台州地委副書記、書記,台州市委書記,省政府秘書長。1998年起,先後任浙江省副省長,省 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他於2003年起任天津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2007年6月任天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07年12月,任天津市委副書 記、代理市長。2008年1月任天津市委副書記、天津市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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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業家試過,輾轉託人找到券商,諮詢是否可以上創業板,對方聽了自己的情況後,就不感興趣。
相反,有些大一點的企業,企業家並不想上市,卻有多家券商派保薦人去忽悠他,「上市有這樣好那樣好」,「你一上市,起碼是四五十倍市盈率」……
後者往往是券商投行部人士眼中的「優質項目」,這樣的企業容易過會,其利潤相對高,所以最終上市後的市值也高,券商能拿到較高的保薦和承銷費。
如果你是前者,或者你投資的企業是前者,那麼從現在開始,你應該密切關注,保薦代表人從「雙人單簽」改為「雙人雙簽」的傳言。
「雙 人單簽」是指一個企業上市要有兩位保代一起簽字,一位保代只能同時簽字一家主板企業和一家創業板企業;「雙人雙簽」指一個企業上市由2位保代一起簽,但一 個保代可同時簽字兩家主板企業和兩家創業板企業。換言之,那麼目前券商的上市通道將擴容到2倍。也有一種說法,不是所有保薦人都可以雙簽,得符合某些條件 才可以,即上市通道擴容的幅度不是那麼大。
如果這一傳言變政策,券商的上市通道擴容,那麼有更多企業不至於連券商都通不過,雖然最終能否通過發審委,還不知道。
「雙人雙簽」之說流傳極廣,有傳言說兩週後就將推出;保守的說法也是方案已經上報,只等監管層批准。
但 是,有些投行人士認為,如果僅僅只是上市通道擴容,並不意味著上市機會的大幅增加,因為「符合上市要求的企業也就那麼多」。目前的形勢是,有部分券商的上 市通道寧願空著,也不跟不合適的公司談,免得做無用功。比如,多家大中型券商投行部人士,曾在半公開場合和私下場合明確表示:「我們承銷的企業,最近一年 盈利不低於3000萬」。
他們這麼要求,其背後的原因是過往經驗告訴他們,「利潤超過3000萬的企業,在發審委看來,抗風險力更強、盈利可持續性更好,因而更容易過會。」
但還是有一些知名券商,並無這樣硬性的規定,他們還是看重企業的綜合條件,願意接觸利潤低一些的企業。
也就是說,「雙人雙簽」改革有點像發行體制改革的「糧草先行」。推行後,有部分企業可以先行跟券商接觸,簽個財務顧問協議,做做規範,等待是否有機會擠入被發審委審核的「獨木橋」。
但更多企業想拿到糧草,還得監管部門放鬆審核要求。比如,如果最近一年利潤少於3000萬的企業過會容易了,那麼自然有更多券商願意接觸小企業。
當然,放開後,企業上市能融多少錢,就是市場說了算。在非牛市時期,股市的資金就這麼多,上市企業越多,必然帶來募資難度的增大。
深創投京津及華北地區總經理劉綱對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最期望的是「發行結構的調整」,即大盤股節奏放慢,中小企業上市加速,理由是大盤股上市往往有「砸盤」效果,它們完全可以通過銀行貸款;而中小企業一面融資難,一面卻貢獻了更多份額的新增GDP和就業機會增長。
一項改革建言引起軒然大波,至今餘波未平。財政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銀行聯合編 制的報告《2030年的中國:建設現代、和諧、有創造力的高收入社會》(下稱「報告」),系統研究了中國未來18年的改革和發展問題,其中,關於國有企業 改革的論點,最受關注,飽受批評,中文版的正式文本至今仍未發佈。在改革呼聲日漸高漲的背景下,「報告」竟有如此命運,說明改革之路確實不平坦。
批評者的觀點表面看是一致的。在其眼中,這個報告是美國「陰謀集團」開給中國的一味毒藥,是要否定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進而誤導中國經濟改革走向「全盤私有化的泥潭」。這種指責國人並不陌生,令人擔心上世紀90年代初「姓『社』姓『資』」幽靈可能重現。
透過這一層共同的意識形態外衣,可以看到,反對這份報告的人,由兩大群體構成,一者為國資系統中的一些人士,一者為反對中國走市場化改革道路的 人士。梳理這兩大群體的話語體系,不難看出,二者有明顯不同。前者認為,這份改革建言之不可接受,是因為國有企業,包括央企,已經成為市場競爭主體,其巨 大成就是通過市場競爭實現的。就此而言,這些國資系統中人與「報告」本身著眼於市場的立足點沒有太大差異。而反對中國走市場化道路的後者則認為,「報告」 是「國有企業私有化的6000天計劃」,是通過市場化搞垮國有企業陰謀的繼續。
對於前者,如果他們果真不反對走市場化的道路,就應該支持深化改革,只有改革才能讓國企成為更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對於反對市場化改革的那些 人,如果他們果真反對私有化、主張均富,那麼,他們就應該擁護國企改革,因為只有改革國企的壟斷格局,才能創造均富的機會。如今,兩種立場南轅北轍的力 量,從不同地方出發,站在了同一面旗幟下。這是一個十分奇異的聯盟。兩股力量,一個是不真誠的,一個是不自覺的。
那麼,對市場化態度如此迥異的兩類人,為什麼都反對國企改革呢?從堅持國企是市場化主體者的角度,國企目前許多領域,尤其是所謂「戰略性產業」 已佔據了壟斷地位,而改革則有可能打破這種強勢。正是出於維護這種既得利益的考慮,他們採取了拒斥改革的立場。其實,央企在市場中表現出的強勢地位,是特 殊制度安排的產物。研究表明,在全要素生產率和資本回報率這兩個最主要的指標上,國企都顯著低於民企。國企的競爭優勢是非市場因素造成的。信貸、項目、資 源等,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都因其政府背景而總能獲得特殊的關照。
在反對市場化改革的人看來,國企的任何市場化改革都是不可接受的。他們把「降低國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的比重」等同於私有化,等同於「賣給或者 廉價送給以外資為主的私營企業」,等同於「200個央企高管瓜分30萬億資產」。這種無中生有的引申,顯示的是理論上的貧困。他們對於國企的現狀特別隔 膜,他們看不到,國有部門,特別是國有壟斷部門,已經形成了顯著的既得利益,作為全民財富的國有資產,很大程度上已經成了使用者的佔有物。這是造成當前貧 富分化的一個原因。
擔心改革過程中可能出現「權貴攬買賣」,是有一定根據的。但是,不改革就能避免這種危險嗎?目前,在國有部門周圍,已經滋生了龐大的裙帶網絡,只有改革才能革除這些弊端。
國企改革有兩個主要目標:一是改善市場結構,完善市場體制,使之更具競爭性和效率,使市場建立在更為公平的基礎上;二是使國有資本更好地惠及國 民,例如,通過上市,國有資產實現了資本化,流動性更強;劃轉國有資產或國有股份給社保基金,可以提高全民保障水平。以目前央企的規模和實力,完全可以為 全體國民養老、社會保障、醫療等福利的改善做出更大貢獻。國企改革,將帶來公眾財富的普遍提高。
上述兩類反對者都應當支持國企改革,而不是反對。
國企作為全民的資產,其改革應當成為公眾話題,通過自由而理性的討論,使各方立場得到澄清,而不是罩上意識形態外殼,扣帽子,打棍子,動輒上綱 上線。這種「文革」遺風,在國企改革問題上,只會對既得利益者有利。借助意識形態,既得利益者掩飾了真正的動機;沉溺於意識形態的人,迷失了自己真正的利 益。如果這種奇怪的聯盟阻止了改革進程,扭轉了改革方向,真正受損的只能是國家和國民。
近來很多人在探討A股IPO是否需要審批。下到@簡直 @學經濟家 上到郭樹清都在探討這問題。
近期的「電力圈」正流行回顧展望十年電力體制改革。回顧中,業界瀰漫著對蹉跎十年的沮喪與失望;而展望未來,前景仍混沌迷茫。有全程參與十年電力改革的人士,對這段改革時期以「做好了熱身,發令槍卻一直沒有響」作結。
2002年2月,在經歷了數年的爭論、博弈和妥協之後,國務院下發《關於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02]5號,下稱「五號文 件」),揭開了電力改革序幕,提出了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和競價上網四大改革目標,直指公平、效率、政府管理方式等根本性問題。
事實證明,「五號文件」只是理想。2002年底五大發電集團成立,廠網分開基本實現,但主輔分離卻在九年後的2011年9月方才落地,輸配分開 和競價上網兩項目標更是遙遙無期。這樣一份十年改革「成績單」與「五號文件」設定的「十五」改革目標都有很大差距。有業內人士甚至擔心,電網壟斷、監管乏 力、價格行政管制的局面日漸嚴重,原有的改革成果都有可能變質。
今年2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聽取社會各界人士對政府工作報告的意見建議時表示,推進壟斷行業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在「兩會」政府工 作報告正式稿中,也提出了「穩妥推進電價改革」。這些新的信號似乎又給趨於平淡的電力改革激起了一波漣漪。但是,如果沒有自上而下新的強有力地組織推動, 不觸及電力價格這一關鍵要素,不破除輸配售一體的電網行業壟斷,未來的電力改革仍是空談。
改革的,停下的
電力改革之初,將原國家電力公司擁有的發電資產,重組為規模大致相當的五家全國性發電企業,迅速完成了廠網分開,解決了發電環節的能力和效率問題,在發電側實現了充分競爭。這是迄今為止最為完整的電力改革內容。
2002年底,全國電力裝機約3.5億千瓦;到2011年底,電力裝機增長到10.5億千瓦。
一位在國家發改委工作多年的人士向財新記者回憶稱,電力改革之前,在成本加成的價格機制下,發電工程造價在1997年前後達到頂峰,「火電已到了8000塊錢1千瓦,水電漲到了15000(元/千瓦),而且不封口,就是要漲。」
根據電監會今年2月發佈的「十一五」期間投產電力工程項目造價情況,2010年火電工程項目的決算單位造價為3745元/千瓦,水電工程項目決 算單位造價為6870元/千瓦。電監會分析指出,「發電側市場主體間的競爭局面已經形成,對於有效控制火電項目工程造價發揮了積極作用。」
與發電項目工程造價不斷下降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延續「十五」期間的漲勢,2010年110kV-500kV四個電壓等級的電網工程決算單位造價,相比2006年漲幅皆超過25%,其中110kV線路漲幅高達37.12%。
在2002年完成廠網分開之後,根據原定的改革時間表,電力行業應在2004年基本完成主輔分離。但實際上,主輔分離改革拖延了九年才告突破。 其間,各主管部門意見分歧、「電荒」頻繁,2008年雪災等原因都構成了改革阻力。2011年9月底,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電建)、中國能源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能建)掛牌成立,主輔分離才算靴子落地。
主輔分離最終執行的方案有頗多折扣。因國家電網公司(下稱國網公司)在電力設備製造領域野心勃勃,送變電企業等仍被保留在電網內部。而中電建和 中能建亦被指業務龐雜。中能建共有電力規劃設計、電力和水利建設、基礎設施建設、電力及工程專用設備製造、電力及其他資源開發、國際業務和房地產開發七大 板塊,與電網公司和發電公司在不少領域存在重疊。
原電監會副主席邵秉仁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指出,「應該更徹底些,乾脆把輔業推向社會,徹底跟電力系統脫鉤,沒必要再搞出新的大央企。」
「五號文件大致歸總為兩點,一是廠網分開,二是成立區域電網。最終輸配分開,並建立電力市場。」一位參與電力改革的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
然而,事實正好與當初的改革設計相反,目前國網公司轄下五大區域網公司基本被架空,其職能已由新成立的國網區域分部以及省網公司接手。區域電力市場處於進一步萎縮的境地。
一位發電企業人士說,「區域網最後被上收到國網或省裡,這對市場化、電力結構,甚至對技術都是不利的。」
關鍵點在電價
建立電力市場本是電力體制改革的終極目標,其內在邏輯就是改革電價,將政府行政定價轉為市場配置資源,以市場供求關係形成價格。在整個電力產業 鏈中,輸電這一自然壟斷環節可實行政府定價,但在發電側和需求側則實現市場競爭。然而,電力改革徘徊反覆,非但沒能形成市場化的定價機制,政府行政定價還 有日趨嚴重的勢頭,給電力行業帶來更多的問題。
最極致的表現就是煤電聯動矛盾。動力煤持續高位運行,發電企業虧損加劇,價格部門調整上網電價,並視當時的經濟運行情況(特別是CPI值)來決定是否同時上調銷售電價。這幾乎就是目前中國處理煤電矛盾的全部思路。
電價調高後,往往引發煤炭新一輪漲價,發電企業則會再次提出煤電聯動要求,國家則再次調高電價。煤電每聯動一次,下游用戶特別是工商業用戶,都 要付出更大的用電成本。這一煤電聯動的價格循環,根本無助於發電企業擺脫困境。煤電聯動實行了兩次就告擱淺,正說明這種解決方式不可行。
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范必告訴財新記者,產業鏈中如果某一個環節是由政府管制的,且其影響了公平競爭,在上下游就會出現矛盾。「應當把管制 的這塊放開,如果不放開就不得不在上下游其他環節進一步管制。煤電運產業鏈就是這樣,煤炭市場最早放開,電網、鐵路的管制一直沒有動,於是煤電矛盾週期性 發作。
現在,要麼打破電網和鐵路的壟斷,要麼政府對煤炭限價限產。換句話說,是繼續市場化,還是回歸計劃,必須作出選擇。」
2008年和2011年兩次由於煤電矛盾引發的嚴重電荒,都「幸運」地遭遇經濟下行得以緩解,但這並不能說明煤電矛盾總能通過調電價得以解決。若不反思其根本邏輯,很可能會給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帶來極為嚴重的後果。
在「成本+利潤」定價模式下,不少電力工程又走上了拚命調概算,通過提高工程造價獲批高電價的老路。這對廠網分開帶來的效率提升是個反作用。
范必認為,電力改革必須堅持市場配置資源的大方向。目前的問題是市場發育不足,而非市場失靈。「價格改革的含義應是從政府定價轉向市場定價。政府只為壟斷環節的輸電定價,其他環節價格由市場決定,這才是改革,煤電聯動、價格調高調低都不是改革。」
電網公司仍在實行「吃差價」的盈利模式,其利潤直接與兩端的電力交易規模相關,這給直購電和新能源自發自用帶來了極大的困難。直購電試點從 2004年啟動,至今未能形成一個行之有效的市場化操作模式,仍在很小的範圍內艱難地走著審批路徑。主要原因還在於繞不開的電網和定不了的輸電價格。(詳 見本刊2012年第8期報導「直購電為什麼長不大」)
不同時期的直購電談判變成了各方博弈促使電網讓出一部分價差,最終還得靠行政力量解決問題。「直購電本來是要打破目錄電價,現在卻是越管越嚴,連購電方是做什麼的都要管。」一位地方電監人士評論道。
發改委價格司曾發佈文件公佈各省區2007年的輸配電價,但並未對其適用範圍和計算方法作出說明。一位熟悉價格工作的人士稱,「價格司不是不想定,是定不出來。」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曾建議,按照合理成本加規定利潤的規則,通過同業間資產量、輸配電量和運營效率的橫向比較,對各級電網企業分別實行單獨定價,確定並公佈其年度准許收入總量和相應的輸電、配電所有路徑的過網電價。
按照這一方式,電網企業的利潤不再與交易電量有關,其公用事業屬性得以顯現。比如,在「吃差價」模式下,由於新能源自發自用減少了電網的銷售電 量,因此遭遇種種現實阻力。而目前的風電發電成本已低於大部分地區的工商業銷售電價甚至居民電價,如果掃清接入電網和多餘上網的障礙,將真正在用戶側調動 發展新能源的熱情。
有觀點認為,可將價格改革作為突破口來推動僵持的電力改革。范必對此提醒道,「價格改革必須和壟斷行業改革同時進行。如果壟斷行業不改革,所謂價格改革,無非是調價,或者把定價權下放給壟斷企業,別無他途。」
電網企業過度壟斷,不斷擴張的輔業和海外業務使得電網運行成本越發難以釐清,背後利益糾葛,這些都是電價改革面臨的困難。多位業內人士提到,「做大做強」並不適合帶有公益性質的電網企業,反而導致其非理性發展,與既定的市場化改革航程逆向而行。
幾乎所有接受財新記者採訪的人士都認為,電力改革要繼續,必須有來自中央高層的決心,自上而下的推動。但目前情況下,還很難找到一個機構主要承擔電力改革的任務。
電監會成立十年來一直地位尷尬。電力行業的定價權和項目審批權至今仍掌握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手中,而監管對象中像國網公司這樣的壟斷「巨無霸」,無形中也壓縮了電監會的發揮空間。
前述地方電監人士認為,電力行業多頭監管,各部門都圍繞自身權力設計改革方案,所以很難得到整體的貫徹與支持。
十年電力體制改革,僅完成了廠網分離和主輔分開,正面臨裹足不前的困境。3月15日, 前電監會副主席邵秉仁接受財新記者專訪。他強調,十年前的「五號文件」所確定的市場化改革方向並沒有錯,面對停滯、甚至倒退的改革現狀,必須下定決心,以 更強有力的組織力量進行整體推進。
邵秉仁2002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電監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此前他在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和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副主任任上工作多年。
財新記者:電力體制改革的進展不如人意,對於當年「五號文件」定下的改革方向也有一些不同的聲音,你如何看待這一現象?
邵秉仁:「五號文件」精神總體上沒錯,改革的方向沒錯,市場化的取向也沒錯,只是到現在還沒有走完。應按照原方案,重新啟動改革,然後根據新的情況補充一些新的內容。比如新能源問題那時候沒有涉及,現在可以補上。
電力市場當時是以區域電力市場為主,現在區域電網公司卻已喪失市場主體地位,這是改革的倒退。現在並不需要回到原點討論,要貫徹「五號文件」精神的話,就應當把錯的改回來,沒推進的繼續往前推進。
電力體制改革為什麼停滯不前?這裡面有企業利益的阻力,但主要還是政府推動不力。現在的情況比2002年的時候複雜,很多問題都不是單兵推進能夠奏效,很多事牽一髮而動全身。
所以,必須靠綜合配套來整體推進新一輪改革。改革要繼續往前推進,這是大前提。現在改革的難度不在於找不到切入點,而是整體改革停滯。如果領導層下決心,還有辦不成的事嗎?必須有一個主導改革的部門去推動。現在,電力改革領導小組名存實亡。
財新記者:有觀點認為,可以從價格改革入手推動電力行業的改革,你是否同意這個觀點?
邵秉仁:不推進體制上的改革,想理順價格是不可能的。沒有電力市場,怎麼去形成價格?而要建立電力市場,就必然涉及體制問題。維持現在的體制,無法搞價格改革;不輸配分開,也難以核實真實的輸配成本。總不能靠發改委天天審批價格吧?
政府應該管制的是輸電價格,而配電價格應該由市場決定。配電市場放開可能會形成一些新問題,比如電價反映煤炭的成本會高一些,但是它是由供需關 係決定的,最後總能找到平衡點。只有充分競爭,才能最終使消費者受益。如果電價比較高,政府可以給老百姓或者低收入人群價格補貼,但不應簡單否定市場開發 和競爭。
財新記者:有沒有可能在輸配分開之前,先給輸電環節單獨定價?
邵秉仁:首先還得輸配分開,輸電業務公益化,政府管制價格。輸配攪在一塊,怎麼給輸電環節單獨定價?要在售電端和上網端放開競爭,通過一定範圍內的電力市場,形成合理的價格。在售電端引入多家競爭主體,有競爭就有選擇,價格才會有往下走的趨勢。
政府可以對自然壟斷環節進行管制,但也應該對管制的環節進行定價,定價的前提是要核實成本。
財新記者:電監會推動的直購電,被視作推動改革的嘗試,但在確定輸電價格方面一直存在阻力。直購電的前提是否就是輸配分開?
邵秉仁:整體體制上不改革,搞任何一項改革都會遇到阻力問題。直購電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直購電裡,發電方和用戶雖然談好了,但必然還要經過輸電,可輸電價格仍是一筆糊塗賬。直購電仍然繞不過輸配分開的難關。
財新記者:電網企業的一些做法,被業界認為影響了電力改革的推進,你有何評價?
邵秉仁:現在國資委考核的指標就是做大做強,資產越大越好,盈利越多越好。這涉及對國有企業的定位。
在電力行業鏈條中,輸電環節屬於自然壟斷,但發電和配電兩邊都可以放開競爭,不應該是壟斷的。壟斷行業的國企這些年雖然發展很快,但業績都是依靠壟斷權力取得的,是低效率的。不打破壟斷,經營效率不可能改善。
成立電監會本是整體改革的一個環節,但現在電監會有名無實,發揮不了作用。當時設想建立電力市場,由電監會來監管。但十年過去了,有效的電力市 場仍沒有形成,電監會監管誰?十年電改被什麼掣肘,為什麼沒有去推進,如何去推進?這些問題都得重新審視。至少要把電力改革領導小組恢復起來,明確部門責 任,限期完成改革任務。
當時想保留六個區域電網公司,建立區域電力市場,保障跨區電力交易,有公平公開的電力調度,監管部門就監管調度部門。現在電力市場還沒有,獨立調度更是下一步改革才可能觸及。
財新記者:怎麼看目前新能源並網難、棄風限電的問題?
邵秉仁:電網接入新能源不積極,一個是自身利益;再一個,確實新能源提供間歇性電能,對電網穩定運行衝擊很大,接入電網還需要傳統能源給它調峰。發展新能源在任何國家都不是短時期的,搞大躍進一定會出問題。新能源適合分佈式發展,不適合遠距離送電。
財新記者:你如何看待特高壓交流線路的諸多爭議?
邵秉仁:特高壓還是個實驗項目,是提高輸電效率的一個理論設想,實際上安全性怎麼樣,原有的500KV、220KV高壓線路的作用發揮得充分不充分,都要檢驗。電壓等級再高也解決不了當前的問題,特別是新能源的接入。
電網要安全穩定運行,保證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企業提出高目標、大口號固然沒錯,但決策者在審視這些問題的時候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科學論證。
財新記者:你如何評價去年完成的主輔分離改革的成效?
邵秉仁:主輔分離剛剛進行,還談不上評價效果。實際上就是把原來的電力系統輔業又組建新的集團。
按我的觀點,應該更徹底些,乾脆把輔業推向社會,徹底跟電力系統脫鉤,沒必要再搞出新的大央企。
最近從銀行暴利、壟斷經營的批評,到溫州金融改革試驗區再到深圳拋出的金融創新方案,再度引燃了人們對金融改革的熱議。
當下對金融改革的期盼至少存在三個層次:一是呼籲放寬准入,促進市場競爭;二是對現有金融機構的市場化改革;三是放開價格,即啟動利率市場化改革,不再限定存款官方利率,亦真正放開存款利率,無論上浮或下浮。
放寬准入,屬增量改革,相對阻力最小。但監管的猶疑也不無道理。在現有監管力量配備沒有相應增加的條件下,而且在沒有存款保險制度和退出制度下,放寬准入,如何避免當年城信社巨大道德風險再現,由央行再貸款補窟窿、實際由全社會埋單的一幕?
容易被忽視、最具難度,也最具全局性的還是存量改革,終極目標是改善現有正規金融體系對實體經濟的服務質量。但說易行難。各金融機構恰恰已進入 自身改革動力匱乏的階段。無論是國有絕對控股的大型銀行,還是漏洞百出的農信社,改革的方向原本很清楚,降低國有比重,擺脫官辦特色,真正向市場化轉變, 但當局似乎視而不見。為什麼?只因眼下的日子還過得去甚至舒服得很。
利率市場化為何現在不是最緊迫的?本期陸磊的專欄基本和央行的主張思路一致,利率是價格工具,若維持寡頭壟斷的市場,價格機制無論怎麼動都可能是偽市場化。
任由各種力量博弈卻缺乏系統性設計的結果,已再次變成各地對中央優惠政策「小熊分蜜餅」式的躍躍欲試,實際效果有限,且可能埋下新的後患。
本期值班主編 凌華薇
當市場在期待利率市場化和資本賬戶可兌換等關鍵性金融改革的時間表的時候,殊不知忽略了更為關鍵性的改革——金融市場主體,儘管看起來它們已經非常「市場化」了。
金融機構真的能自負盈虧嗎?如果能,為什麼會出現「太大不能倒」?美國又何至於憤怒到出現「佔領華爾街」的運動?
所有的風險防範機制似乎都可能出現失靈,資本充足率也陷入悖論。資本充足率相當於銀行的槓桿率,傳統上被認為是約束銀行風險的韁繩。但現在,資 本充足率被發現原來不過是一種新的軟約束,原來僅僅仰賴中央財政注資,現在變成了可以不斷向市場進行再融資。原本以為資本會約束資產,結果變成了資產擴張 是剛性的,而資本隨之不斷擴張。無疑這導致了非常諷刺的後果,我們為之努力的金融改革方向到底是什麼?
據此,金融改革的新角度應該老老實實回歸對機構的認知和轉型,而非僅僅關注利率、匯率等價格。
即便現在就進行價格改革,情況又會怎樣?由於真正的市場主體缺位,其結果將是令很多人始料不及的體制復歸。比如,利率的最終定價權在誰手中?幾 乎可以預見的是少數大銀行;匯率的最終決定權在誰手中?往往是壟斷組織。我們將面臨一種比官定價格更糟糕的局面。如若不信,請看成品油號稱市場化的定價機 制,誰會同意這是合乎常理的?
市場主體的轉型是第一位的。或許很多人認為有了市場才可能有市場主體,所以市場建設優於機構轉型。事實上只要賦予市場主體以盈利動機,市場一定 會自發形成,關鍵在於這一市場是否公平。所以,不是市場必然有效,而是市場是否具有競爭性,否則價格一定扭曲。當前的問題即在此,誰能保證利率市場化一定 會降低實體經濟部門的融資成本?道理很簡單,只要是融資方求金融機構,則這種不對等性一定會導致融資難和融資貴等問題。
現在急需兩種改革。一是增量改革。在農村金融組織和城市社區金融組織上,採取更寬鬆的准入政策,給小貸公司和村鎮銀行以更大發展空間,放鬆其貸存比限制,可考慮針對中小型金融機構開設優惠貼現窗口。
二是存量約束。針對大型國有金融組織,應嚴格限定其增資擴股,並限制其資產總規模。對於這類國有控股機構,若無信貸規模管理,則無一個對存款人和投資者負責的法人。
通過存量和增量改革,最終變壟斷寡頭型市場結構為競爭均衡,此時,價格改革才有意義。
過度注重價格也會導致金融危機。溫州企業主跑路和廣州某些擔保公司的事件,實質上均指向一個問題:價格的可信度。利率高不代表背後的風險被正確 衡量和覆蓋。這不新鮮,斯蒂格利茨的信貸配給理論早在1984年就對利率覆蓋風險的有效性提出質疑,解決之道很「計劃」——數量控制。
正因如此,即便在相對競爭性較強的美國市場上,次貸危機依然會發生,即現實回報與預期之間出現差異。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利率不該市場化,恰恰相反,應該在機構改革完成後推動利率市場化,亦應儘早推出註冊制的垃圾債券市場,而非行政審核式的三板市場。
無論哪個階段,金融監管必須嚴格,特別是在壟斷市場上。最近的一系列現象具有積極意義,如金融機構收費公示等。嚴格的監管不僅僅具有宏觀審慎意 義,更具有微觀市場意義。今天的中國往往具有某種情緒化傾向,把監管等同於管制。殊不知,金融監管的本意在消費者保護,特別是反壟斷。
總之,先增加金融機構增量,以此改變市場結構,最後實施利率等關鍵性價格改革,這應該是當前金融改革的最優順序。
作者為廣東金融學院代院長
在外界的催促和呼喚下,新股發行體制再次啟動改革,不過改革方向仍舊未有重大突破,如過去一樣,所謂的改革依舊沉浸於小修小補的技術微調之中。
《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發佈半月來,負面意見不絕。投行等領域的證券業受訪人士普遍認為,新股發行體制改革顯得迷失錯亂,《徵求意見稿》草率不嚴肅,目標與手段背道而馳。
「為改而改,這是此次《徵求意見稿》給人的感覺,看起來像是倉促中的產物。」一位小型券商的投行人士感到不解,「從手段上看,此次反而加強了行政指導甚至控制,與市場化的目標相悖。」
另一位資深投行人士則直言,新股發行體制本身已經「改無可改」。
「這次方案創新點很多,但不能解決本質問題。自我上世紀90年代從業以來,廣義上的新股發行體制至少每兩三年都要改上一回。如今在狹義的新股發行環節已經改無可改,迴避中國證券市場的根本問題,進行任何微調都將治標不治本。」他說。
「不僅不解決問題,《徵求意見稿》還間接強化了行政審批,製造新的不公平,打壓發行價和打擊「炒新」兩相衝突,結果只能是增加新的市場混亂。」這位人士感到擔心。
高市盈率和高度投機一直是A股市場的兩大特色,也體現在新股發行過程中。上市門檻高,市盈率畸高,透支增長潛力,超募嚴重。上市的撐死,上不了 的餓死。這不僅是對資金的巨大浪費,也造成了資本市場和實體經營回報的倒掛。除投資人踴躍投機「炒新」外,許多發行人也視「圈錢」為終極目標,業績變臉頻 頻。
在新股發行的詢價過程中,保薦人和以基金為代表的買方結成利益鏈,「抬轎子」行為明顯,一些長期資金的買方意見很大。
「上市公司和投行都有充足的動機去找機構拉高發行價。機構即便報高價,最後還是以統一發行價買,沒什麼損失。有投行甚至跟我們打招呼,說你們報得太低了,要麼就別參加報價了。超募部分投行可以拿很多,他們還瞎出報告,掩蓋問題。」一位險資管理人士對財新記者說。
他認為,新股發行體制還有調整餘地,比如加強報價者的責任,實行區別買入價,將報價與買入價聯繫,這樣才能根本杜絕虛假報價行為。
雖然他的建議暫無可行性,依然代表了相當一部分買方的觀點。
但3月31日《徵求意見稿》的出台,讓買賣雙方都感到驚訝和不滿。
充滿爭議的「昏招」
多位市場人士直斥:《徵求意見稿》裡「昏招連連」。
《徵求意見稿》的開頭這樣表述,「在過去兩年減少行政干預的基礎上,健全公眾公司發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基礎性制度,推動各市場主體進一步歸位盡責,促使新股價格真實反映公司價值,實現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均衡協調健康發展,切實保護和發展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但其中有許多條款被評論為「根本無法落實」。
在新股詢價環節方面,《徵求意見稿》規定「主承銷商可以自主推薦5-10名投資經驗比較豐富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配售」,同時規定「發行人、發行人股東和中介機構不得利用關聯關係或其他關係向推薦的個人投資者輸送利益,或勸誘推薦的個人投資者抬高發行價格」。
這條似乎針對的是個人投資者反對很長時間的、只有機構能參與報價的規定,表面上看好像更加公平。
然而一種意見認為,由主承銷商挑選的個人必然會配合其報高價,拿回扣或分成。「報得低的機構都被打招呼,個人托不比機構托更好找嗎?」上述險資管理人士說道。
一位不願具名的投行保薦人也持相同觀點:「我不認為個人投資者難以操縱,不能杜絕串謀。之前一系列改革已經對『高報不買,低價高買』的現象有所 打壓,初步詢價報價的必須足額認購,這對機構是有約束的。問題是存在很多私下安排,很多人情認購的現象不可避免,主承銷商會給高報價的機構返還一定比例。 現在考慮引入的所謂個人投資者,多是一些類似陽光私募的小團隊,有一定二級市場經驗。保薦機構依然可以給他們返還,不受影響。」
另一種意見認為,由於個人申購數量與機構相比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以現行確定發行價的方式,個人無論高報還是低報,都沒有實質性影響。
其次,《徵求意見稿》中提高網下配售比例(原則上不低於發售股份50%),建立回撥機制,配合取消網下配售三個月禁售期,能取得什麼樣的效果,也有一些爭議。
「本來網下配售就是給機構吃偏食,中籤率高,現在還把鎖定期取消,有不公平之嫌。這樣也不能促進理性報價,本來機構因為鎖定期還有所顧忌,第一天就可以脫身的話,可以報得更高了。」前述投行人士表示。
一位投行資本市場部經理認為,提高網下配售比例至50%不會產生很大影響。目前一般網下配售的中籤率都會高於網上的4倍,也即大部分股票都會回撥20%,網下配售也就剩下30%,與20%的區別不大。
但前述保薦人持有不同看法。他認為,網下配售比例增加,有助於促進機構理性報價。
「以前網下配售少,機構投資者對報價不在意,沒興趣認真報價,因為最後能拿到的很少。現在比例多了以後,會約束他們的行為,因為成本提高了。」他說。 此前,一位不願具名的券商經紀業務高管曾對財新記者說,「炒新」者便是利用網下申購的股票處於鎖定期,首日供給不足,達到一定換手率以後就沒有有效賣盤了,所以能用很少的籌碼推高價格,次日再賣出。
因此,取消禁售期的邏輯是增加新股供給,遏制炒作,道理上說得通,上述險資管理人士分析。
《徵求意見稿》還放開了存量發行,目的是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數量,並為此作出了具體規定。對此各方意見不一。
「存量發行,特別是所得資金進行專戶保管和股票回購這個機制,我認為對穩定股價是有作用的。」上述保薦人認為。
但他表示,「炒新」主要緣於散戶的賭博心態,不能單純用供求關係去理解,因此存量發行未必能立竿見影。
「當年允許券商創設權證後,理論上權證就是無限量的了,但解決了權證炒作的問題嗎?該炒的還是炒,甚至更瘋狂。」他並不樂觀。
《徵求意見稿》還預備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進行風險評析,為中小投資者在新股認購時提供參考」。
這一條似乎也缺乏可操作性。
獨立第三方機構可以是諮詢公司、交易所、投資者保護基金甚至券商,一位接近證監會的人士解釋說。但他認為,第三方機構無力去發現「客觀的」的價值。
在《徵求意見稿》中,證監會對新股發行市盈率的一條主要指導標準便是同行業市盈率。如單純參考同行業市盈率水平,第三方評估似乎沒有必要;如果作出主觀判斷,又不能服眾,因為對股票價值的判斷本來就千差萬別。
倒退至市盈率指導
遭業內一致詬病的,還是關於發行市盈率的行政指導,這幾乎在2009年中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基礎上有所倒退。
2009年6月,證監會推出了一輪發行體制改革。此前在市場低迷時期,監管部門會選擇暫停IPO,一直以來也存在30倍市盈率的窗口指導。在該 輪發行體制改革中,證監會邁出了市場化的一大步,取消了對發行市盈率30倍上限的窗口指導,此後再也沒有因為市況低迷暫停IPO。
在取消上限之後,新股發行市盈率一度瘋狂到近乎失控,隨之而來的是2010年初A股的大面積破發。不過證監會仍然放手不管,聽任機構與投資者接受市場洗禮。
「目前創業板的整體市盈率已經從最初的上百倍一路跌至4月12日的33倍,今年還要擠水分。」一位券商資管人士說。
但時隔三年,證監會的關注點似乎又輪迴到了對市盈率的控制上。
《徵求意見稿》規定,招股書預披露後可初步詢價,預估發行價區間,在發審會前提交報告。預估發行市盈率高於同行業平均市盈率的,需在招股書中補充說明該預估價的風險因素,澄清超募是否合理等。
預計超募的,需在招股書中補充超募資金用途。招股書正式披露後,確定發行市盈率高於同行業25%的,需在詢價結果確定兩日內公告披露詢價對象報價情況,分析並披露風險因素等。未提供盈利預測的發行人還需補充提供盈利預測並公告,並重新詢價。
發行價高於同行業平均市盈率25%的,上市後實際盈利低於盈利預測的,證監會將對發行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各種措施,記入誠信檔案;對保薦機構法定代表人、保代及項目組成員採取各種監管措施,記入誠信檔案。
《徵求意見稿》將市場平均市盈率作為發行市盈率是否合理的最主要標準,並以25%畫作紅線。這種「一刀切」的做法似乎不太合理。
許多所謂的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並非完全可比,25%的紅線實際上增加的是優質公司上市的成本。
「如果一個公司很被看好,人家願意給高市盈率,這個規定就非常彆扭。很多上市公司是細分行業裡面的龍頭企業,往往沒有合適的可比公司,如果用大 行業的所謂可比公司計算市盈率,對這個公司也不公平。對盈利預測負責更不靠譜,還要為這個負責,進行監管談話,很不合理。」前述保薦人說。「監管談話是個 很嚴厲的措施,不同於約見談話。如果一個券商被監管談話,涉及事件的部門負責人基本上會下課。」
前述小型投行人士認為,指導市盈率和25%的紅線,使得未來超募和越線的可能性大大減少。
「盈利預測有法律效力。達不到80%,公司董監高集體道歉,丟不起那個臉;達不到50%,保薦機構要遭懲罰。」他說,「超募和高於25%要補充 募投項目。一個新募投項目要經過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做可研報告,甚至還要報發改委批,可能耗時幾個月。看起來還有可能要重新上發審會。上一次會,掉一層 皮——又要防舉報,又要天時地利人和,估計超募和越線以後會變成風險,數量會少很多。」
「這個做法很奇怪,IPO市盈率多高,只要買方願意,那就是人家自己的事情。」前述接近證監會的人士持有異議。一位知名私募的投資人也認為,改革方嚮應是更市場化,定價應該完全由市場決定,貴25%就要報告不合理。
市盈率高低無絕對,因發行人質量和買者需求而產生不同判斷。一般而言,優質公司才能獲得高於同行的市盈率,《徵求意見稿》以行政手段提高這部分 發行人的發行成本,重新背上為買家還價的責任,恐怕不僅對價高的定義失於偏頗和絕對,還違背了自由交易、買者自負的原則,無異於走回為發行價背書的老路。
25%監管紅線的意圖是監管盤根錯節的PE亂象,通過限制發行價,為一級市場劃定盈利上限,一位券商方面人士這樣解讀。
「新股上市之後,利益群體想繼續在二級市場上抬高股價,那就是證監會監管的強項了。」他說。
前述小型投行人士預計,此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加上此前平安投行勝景山河事件後,證監會出台的一系列問責指引和配套措施,會對投行業務和收入分配製度都產生比較大的影響。
「對盈利的實質判斷上放鬆了,加強了對信息合規性的審核,會裡問得非常細,券商核查原始資料的工作量變得特別大。這次改革之後發行市盈率肯定要降低,保代的獎金不可能再跟超募規模掛鉤。」
工作量變大,收入變低,投行的蛋糕也在變小,他說,此次「提倡和鼓勵具備條件的律師事務所撰寫招股說明書」,思路就是降低保代個人作用。
改革進入深水區
新股發行有個重複多輪的怪圈:發行價和首日暴漲總是此起彼伏,按下葫蘆浮起瓢。此前發行體制改革的經驗教訓早已證明,按住蹺蹺板的哪一頭都不是 解決辦法。如不把這個過程完全交予市場,行政力量就難免要作出這樣一個道德判斷:是讓發行人「打劫」,還是讓打新者「不勞而獲」?無論這個判斷怎麼做,都 難以令各方都滿意。
令眾人不解的是,此次《徵求意見稿》希望兩頭都按住:一面限定25%上限,重回指導市盈率,力壓發行價;另一面卻又花費相當大篇幅,鞏固前期對「炒新」的監管成果。用可謂嚴厲的措施「繼續完善對『炒新』行為的監管措施,維護新股交易正常秩序」。
發行市盈率和二級市場市盈率在一夜之間,至多幾個交易日就能抹平。在2009年之前人為壓低市盈率的時期,首日「炒新」不僅具有投機性,也具有市場為新股一步定價到位的意義。
此次改革方案客觀上將拉大發行價和二級市場的價差,又不允許二級市場迅速定價到位。很多受訪人士坦言,看不懂《徵求意見稿》意欲何為,認為這兩 個目標根本就是矛盾的,效果只會是拉長「炒新」的時間,顯示出《徵求意見稿》急於保護投資者,替投資者作價值判斷,反而陷於思路不清。
進一步看,用割裂的視角和行政指導的思路,去解決中國證券市場整體估值高和投機強的問題,僅在發行和「炒新」兩方面下藥,已經行不通。小修小補的空間已到頭,小堰塞不如大疏導。
中國證券市場改革已進入盤根錯節的深水區,深層次問題不可迴避,需要「一進一出」。
「一進」即為降低門檻,放開審批。前述私募投資人呼籲,讓買賣、監管三方角色歸位、各司其責的最根本辦法,其實人人都已心知肚明,就是將審核制改為註冊制。
「一出」即為嚴格退市,禁止借殼。上述投行資深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只有讓真正的風險暴露,才是最好的投資者教育。培養市場的誠信意識,讓有投資者獲得理性回報的平等機會,做價值投資的人才敢入市。
「只要財務、法務上不作假,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即可發行。三高問題肯定就不存在了。」他說。
上述兩條治本之策,有識之士雖呼籲多年,但由於成本太高,障礙太大,至今依然停留在探討階段。
前述投行資深人士承認,只要瞭解省長副省長級別的官員是如何親自戰鬥在「保殼」第一線,便可知道觸動多方利益的退市是說易行難。多年來證監會惟有在證監會前主席周小川和史美倫任上,才出現了可數的幾起退市案例。
「一步到位的改革太書生意氣,美好卻不現實。此次《徵求意見稿》至少是全心全意保護投資者。」一位接近證監會的人士肯定了此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良苦用心。
「我承認這兩條是根本問題,做到這兩條,證券市場的長期發展就理順了。但這兩條可能是短期利空,出台後,二級市場如果跌得一塌糊塗。短期的改革 成本誰來承擔?場內存量資金的利益怎麼辦?再進一步說,政治風險誰來承擔?長短期都有利的措施,此前改革中早已推完,剩下的都是難啃的硬骨頭,需要承擔高 風險,付出高成本。」上述險資管理人士的分析,其實反映了相當一部分市場人士對這個問題的短期憂慮和忌憚。
「手段也要講技巧。我看目前證監會的思路是改一步、出點利好,一拉一推配合。」他說。
「改革不能操之過急,但方向不能錯。」前述資深投行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