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在GDP佔比中體量微弱的國資,卻在政府的算盤裡顯示了驚人的能量——他們將融來數以百億的資金,撬動數千億元投資。
對深圳來說,與如何讓這些國資「保值增值」或者進行所有制改革相比,更重要的是如何讓國資與土地一起成為城市建設最重要的組合槓桿。
「你說這次國資真的要退出嗎?會一刀切嗎?」任職於深圳市某區屬國資企業的陳輝,反覆詢問南方週末記者。
今年43歲的陳輝在國企工作了20年,十年前已經下過一次崗——深圳市在2001年至2005年推動了一輪大規模國企改制,涉及全市34家市屬一級企業、260多家二級企業和大約6萬名國企員工。當時已是中層管理人員的陳輝「買斷工齡」,離職走人,隨後跳到了一家區屬國資控股平台。
十年之後,新一波國資改革浪潮再次到來,焦慮的陳輝沒有想到,本輪改革方向悄悄發生了微妙變化。
「2013年深圳的國企收益對GDP增量的貢獻不足5%,但國企所發揮的社會效益和公共服務功能超過許多國資佔比更高的城市。」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與現代產業研究中心主任張建森說。他曾經親歷深圳國資的多項改革,並參與十二五規劃課題研究。
這正是當下深圳國資的秘密所在——正是這些在GDP中佔比微弱的國資,撬動著每年數千億元的投資。
在中國快速的城市化進程中,國資作為資本槓桿而獲得了新的意義。對深圳來說,比如何讓這些國資「保值增值」或者進行所有制改革更重要的,是如何讓它們融來更多資金,撬動更多投資。
經過十年前的那波所有制改革後,深圳已經沒有多少國資了,在競爭性領域中基本上「退無可退」。
與其他地區相比,深圳的國資改革比較特別。
「這一輪改革,市屬企業中有幾家小型公司準備改制上市,區屬企業應該會全面退出競爭性領域。」一位接近國資系統的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這是因為,經過十年前的那波改革後,深圳已經沒有多少國資了。
福田區國資委向南方週末記者提供的書面回覆顯示,該區目前僅有兩家國有獨資企業,分別管理區內的體育場館和技術產業園區,國企管理層及員工不足20人,實際上在競爭性領域中已經「退無可退」。
在深圳其他幾個區,情況也大同小異,「沒有多少可退出的企業」。
「如果說所有制改革是國企改革的第一個階梯的話,那麼深圳早在十年前就已經跨上了這個台階。」張建森向南方週末記者表示,目前深圳的國資監管體系已經相當規範和制度化,而且比較好地做到了國資管理中「管得住」與「管得活」之間的平衡。
一位曾經參與過多家國企併購與投資評估的專業人士,也贊成這種說法。
該人士是國資系統備案的行業內專家。據其透露,每次項目評估,國資委都會從「專家庫」隨機抽取各領域的專家,按照一系列制度流程進行評估。他說,「最近就有一個國企的房地產交易項目被否決了,因為擔心有國資流失的風險,專家們一致否定。」
在張建森看來,已經跨過所有制改革「門檻」的深圳國資系統,需要尋找的是新的制度和理念突破:比如在監管理念上從「資本回報管理」向「社會效應評估」的轉型。
「比如深圳現有的國企大多集中於公共服務領域。那麼除了投資回報之外,你能不能給普通市民一個看得懂的量化指標,讓他們能清晰地看懂這些國企究竟有沒有做好自己的社會服務職能?」
張建森表示,在深圳的十二五規劃中已經提出,國有企業應該開展「社會效益和社會效應」的綜合評價,但目前還沒有進一步細化和深入研究。
以機場、港口和地鐵等優質資產為依託的新投融資平台,與深投控共同承擔起為政府分憂找錢的重任。
這些在GDP佔比中體量微弱的國資,卻在政府的算盤中顯示出了驚人的能量。
南方週末記者獲得的一份2012年深圳市政府項目投資預算顯示,2011年政府投資項目781個,預計五年內總投資高達3725億元。而在第一年就要掏出的447億元投資中,納入財政預算支出的僅185億元,政府統籌融資的規模則高達200多億元之巨。
所謂政府統籌融資,就是利用深圳市在2011年整合組建的三大投融資平台: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投控)、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地鐵集團)和特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特區建發),向金融機構和全社會進行融資。
2012年,三大投融資平台中,特區建發融資94.6億元,深投控融資91.2億元,地鐵集團融資14.2億元。
值得回味的是,十年前深圳第一輪國企改制的一項巨大成就,便是政府費時費力將當時存在的三大國資控股平台整合為一家:深投控。但僅僅幾年,深圳市屬國資平台竟然又回到「三國」模式。
對此,一位接近國資系統的人士向南方週末記者闡述了這一改變的背景:2012年的深圳大運會耗資不菲,令財政系統吃緊;同時由於原特區內開發空間用盡,未來的經濟發展重心轉向特區外的新區,而新區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投入巨額資本,這更令本不寬裕的財政系統難以支撐——可資佐證的是,公開數據顯示,2012年深圳市財政將全市投資計劃76.7%的資金投向了「原特區外新區建設」。
此時,作為市屬唯一投融資平台的深投控「獨木難支」——2012年末其總資產不足1700億元,自然難以支撐深圳市十二五規劃高達3725億元的市政項目投資總額。以機場、港口和地鐵等優質資產為依託的新投融資平台,便應運而生,共同承擔起為政府分憂找錢的重任。
公開資料顯示,正是在2012年7月,深圳市國資委與建行、工行等五家銀行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為市屬國企獲得了合計4600億元的綜合授信額度。
「從深圳市長遠發展的規劃而言,不能說這種模式不對;但是從國資管理和風險控制的角度而言,未來深圳的國資管理系統顯然要承受更大的壓力。」該人士這樣評價。
實際上深投控內部的人士也有著類似的擔憂,「2012年之後,政府把一百多項公共設施建設項目交給我們負責融資,問題是這些基建項目大多是沒有收益或收益不高的,到時候拿什麼去還?」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向南方週末記者表示,作為補償,市裡劃了幾個工業園區讓其負責建設和管理,希望通過房地產銷售和出租收益償還融資本息。
這樣的方式,讓多年致力於推動深圳市政府預算公開的君亮資本創始人吳君亮深為擔憂。
「幾千億的投資,幾百個項目,政府又不是神仙,他們怎麼管得過來?」剛看到這個龐大的投資規劃時,吳君亮就嚇了一大跳。隨手翻開項目投資預算中的細目,他又對南方週末記者發出了一連串的疑問:
「一段道路的前期研究動輒幾百萬上千萬,到底研究出什麼東西來了?」「一個招待所一年經費上億,它為深圳市民提供了什麼服務?」
對於國企為市政項目建設承擔融資的「社會功能」,吳君亮認為,在如何公開透明地運營,以及進行業績評估等方面,對深圳都是巨大挑戰。
深圳國資已所剩不多,並大多已經上市,形成了資本市場上獨特的「深圳板塊」。 (CFP/圖)
一種以「國資槓桿」融資,再以土地來還債的「滾動融資」模式由此形成。這正是中國過去30年快速城市化進程中形成的獨特的「城市經營」模式。
經由「國資經營」向「城市經營」的演變,深圳國資漸漸形成了兩層。
第一層是國資管理部門作為「股東代理人」,對國企的經營管理履行股東職責並享有相應權利(如人事推薦和分紅權等)。
在這個層面上,深圳自1987年到2005年的18年改革中,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套「國資經營」管理模式;
第二個層面,則是地方政府利用國有資本槓桿撬動社會金融資本,完成規模龐大的城市建設和產業升級。
在歐美等市場經濟國家中,政府除了市政債券等金融工具外,並沒有多少「資本運營」的空間,因而其擁有的少量國企也大多只是提供一些公共服務。而在中國過去30年的快速城市化進程中,許多地方政府利用土地資源和國有資產這兩大「資本槓桿」,形成獨特的「城市經營」模式。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國企的盈利收入對於政府而言,遠不如資產規模的擴大重要。因為,只有以龐大的國有資產規模為投融資平台,才能撬動更加龐大的資本投入。
國資規模在最近這些年的迅速飆升,則來自政府將不斷增值的土地資產納入國資體系。
由此地方政府形成了一種以「國資槓桿」融資,再以土地來還債的「滾動融資」模式,撬動資本進行城市建設。
深圳的新一輪國資改革,圍繞著「經營國資」而展開。
在2014年的深圳兩會上,政府首次拿出了全口徑預算,讓國資徹底入賬。
政府給出的新賬本,是最新的讓人眼前一亮的動作:在2014年的深圳兩會上,政府首次拿出了全口徑預算,讓國資徹底入賬。
這是指,在2014年提請市人大審議的政府預算草案中,除了常規的政府部門預算和項目預算外,還多出了三張新穎的面孔: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在包含了四本預算的《政府全口徑預算》解讀中,市財政委寫道:「四本預算之間既保持完整性和相對獨立性,又保持相互銜接,如政府性基金、國資預算收益可調入至公共財政預算,同時部分地方政府因社保基金預算收不抵支,也從公共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彌補其支出缺口。」
而在關於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解讀中,市財政委回顧了國資入賬的過程:自1995年深圳通過特區立法頒佈全國首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以來,至2011年開始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並在其後數年中將其納入政府預算體系,提交人大審批。
其中,市財委多次強調自1997年市人大審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來,人大監督對「完善預算制度、規範預算行為」的重要作用。
南方週末記者在此前採訪中亦獲悉,與某些城市人大預算審查常常「走形式」不同,深圳市人大的預算委委員,多年來在預算審查中極為認真,而且多次在兩會中提出相關改革提案。
早在深圳第一輪國企改制基本完成的2005年,深圳市人大計劃預算委委員戴毅便發表署名文章指出,從建立國資管理體系8年多的實踐經驗看,深圳國企「沒有從根本上擺脫舊有體制下的通病」。
在分析了一系列令人觸目驚心的國企管理人員造假和貪腐案例,並提出了簡化國資委託代理關係、規範出資人行為、強化國資經營監督體系等對策後,戴毅在文章結尾強調指出: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的監督主體應是最高民權與民意機關——人民代表大會。
為此他呼籲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國有資本預算制度」,將此前人大對國資經營的「部分審議」完善為「全面審議」,把國有資本預算納入公共財政預算體系,「讓人大用資本預算制度來衡量新國資機構的工作成績並建立約束」。
時隔九年之後,這一呼籲終於以「政府全口徑預算」的形式在深圳成為現實。
透過2014年最新出爐的國資經營預算草案,可以看到深圳未來一年的國資經營安排。
預算草案顯示,納入預算的9家國有獨資公司和11家國有控股公司,預算收入和支出均為約21億元。
這21億元的預算收入,是指市屬國企在實現200億元的經營利潤前提下,繳交所得稅和提取公積金後,在剩餘可分配利潤127億元中,按國有股權比例獲得67億元利潤收益,再按30%的比例納入預算。
從國企利潤的繳交比例而言,深圳市屬國企已經位居全國前列,但由於其中相當部分利潤還將返還國企系統,因此財政預算能夠支配的比例並不高。
而在國資預算支出方面,可以看到,除了少量社保資金劃轉和援疆建設等支出外,高達19億元的國資預算支出,被用於新建投融資平台特區建發的註冊資本及資本運作。
這顯示了深圳市政府對於新投融資平台建設的急迫之情。但是,對於這家「新型城市綜合開發運營商」到底在開發運營哪些市政項目,又具體運用了哪些「創新融資方法與手段」,南方週末記者改採訪的多位人士均表示「不太瞭解」。
「儘管還有著這樣那樣的不足,可是作為國資預算的首次公開亮相,它的意義仍然值得肯定。」吳君亮向南方週末記者表示。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陳輝為化名)
由誰來混誰?混到哪一級?怎麼混?在新一輪以「混合所有制」為重要標誌的國資大改革中,雖然中央給出了方向,但細節卻至今仍是一片混沌,這讓改革的未來變得令人擔憂。
似乎每隔十年,國資改革便會迎來一次大變局。
1984年,十二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理論,明確了增強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活力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開始推行政企分開,放權讓利,以及利改稅等改革;
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市場經濟體制,自此圍繞國企產權改革,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調整,抓大放小,進行股份制改造,國企數量從1998年的23萬多家減少到2002年的15萬多家;
2003年國資委掛牌成立,刷新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國有企業間兼併重組,做大做強,數量進一步減少到11萬多家,央企減至113家,卻控制了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逾80%市場份額;
又一個十年之後的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新的改革方向——混合所有制。
2014年,央企和地方國資聞風而動,中石化啟動銷售業務重組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中石油擬將搭建六個合作平台引入民資推進混合所有制;國家電網確定直流特高壓等三個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領域;上海綠地借殼上市、中信集團於H股實現整體上市;廣新控股敲響廣東國資改革「第一拍」;河北省國資委要求其監管企業每年吸納社會資本不少於上年淨資產規模的3%-5%……
但與這種積極、高調的市場姿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2014年兩會上各界代表們對混合所有制的「真心話」,他們不約而同都心有顧忌。
國企代表擔心國有資產流失的「政治風險」,華電集團公司前總經理云公民稱,「我們國企的老總一定要十二分地小心,國企之間自己混合是安全的,國資不會流失,民企來了就容易出問題。」國電集團原總經理朱永芃則表示:「我其實特別支持混合所有制,但我們也確實有這方面的擔心,不敢混合。回收資產的時候,多了少了怕說不清。」
民企代表們則擔憂混合是為國企圈錢做嫁衣。福耀玻璃董事長曹德旺表示,「你抓一頭鯨扔到鍋裡,叫我撒一把鹽巴下去,我沒有那麼多錢買鹽巴啊。我沒有錢,我也不敢。」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娃哈哈董事長宗慶後均表示,沒有控股權就不會參與國企改革。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近日調研後總結道,「混合所有制怎麼搞,國企心裡沒數,民企心裡沒底,當年一些民企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最後成『關門打狗』,最後人財兩空。這種事情不解決,對民企來說參與混合所有制可能是個陷阱。」
以大膽敢言著稱的華遠房地產任志強更直言混合所有制是個執行不下去的「偽命題」,「什麼叫混合制,定義是什麼呢?有1%是不是算混合?」他認為,混合的結果,不是國有的侵吞民有資產,就是民營的侵吞國有資產,不會有第三種結果。
中央給出了一個模糊的方向,而持不同意見的派別則各取所需式進行解釋,讓混合所有制的未來走向也變得很不明朗。
混合所有制最早作為官方表述,是在1997年黨的十五大上,由時任總書記江澤民提出。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新表述是,「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
經濟學家吳敬璉近日對媒體說,三中全會啟動的改革,是按先易後難的順序,「有共識的先改,有不同意見就要放後了。國企改革有一點共識——混合所有制,但什麼叫混合所有制,怎麼搞混合所有制,其實並不很一致。」
國有企業改革被公認為中國經濟改革中最難的環節之一,難就難在一些根本問題上各界缺乏共識。據一位國資委人士透露,在討論三中全會的決定終稿過程中,對於是否要寫進「混合所有制」,要不要加「以公有製為主體」的前綴,高層也是有爭議的,「討論來討論去,最後高層一致認同目前這個提法」。
《國有資產法》起草小組成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也認為,三中全會對於國企改革的目標並不明確,幾乎沒有路線圖,對最敏感、最有爭議性的問題做了低調處理,「只是提出了一個模糊的方向(指混合所有制),這個方向是前期國企改革後的妥協。」他對南方週末記者說。
在此背景下,各方人士對混合所有制自然有著各取所需的解讀和希冀。
對主張國企產權改革的一派來說,混合所有制重新燃起了他們打破產權壟斷和市場壟斷的希望。張文魁用「蹉跎歲月」來形容過去十年的國企改革,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諮詢研究部副部長(名字?)則用「朝花夕拾」來描述當前的國企改革,「混合所有制,從管資產到管資本,員工持股,這些問題無論從理論界還是實務界,都是十年前甚至十多年前就已經提出來並且操作的,大家自然會問一個問題,時間都去哪兒了,這十年我們都幹什麼去了?」
李曙光認為,混合所有制這個妥協結果使國企改革的病根再次落到了產權問題上,其真實目的是產權改革,「混合就是把國有獨資、國有一家獨大、國有控股的產權結構給改了,是要用產權結構的變化帶來市場主體的公平平等的競爭環境」。
而對於另一方來說,混合所有的題中之義卻是三中全會決定中的「放大國有資本」。
《環球時報》近日在題為「為國企改革劃定紅線」的評論中,借用《共產黨宣言》所強調的「所有制問題是運動的基本問題」指出國企是生產資料公有制的主體和支柱,國企的不斷發展壯大是堅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最重要保障。
正因為中央規定模糊,而持不同意見的派別則各取所需式進行解釋,讓混合所有制的未來走向也變得很不明朗。
張文魁警告說,混合所有制不能搞成合夥壟斷,搞成收編民營資本,搞成新的公私合營、新的社會主義改造。「混合所有制本來是讓民營資本來改造國有企業,如果搞反了,讓國有資本改造民營企業,這就反過來了。」
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趙農近日對媒體表示,他對混合所有制持「謹慎悲觀」的態度,「往積極的方向走,會把一些經營性的國有資產的資本轉化成為社保資金,逐步進行退出。更悲觀的角度是往另一個方向演變,少量的國有資本可以控制更大的社會資本,同樣納入到行政性壟斷的範圍之內。兩種可能性都存在,後者的可能性會更大,道理何在?因為政策的制定權掌握在國有資本與公權相結合的部委、部門手中。」
國企改革。 (南方週末資料圖/圖)
一位國資委人士透露,國資委內部形成的共識是,「不是利益制衡,很難做到真正的制衡」。但具體到混合所有制的領域、比例和結構,均非常複雜。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但作為集央企出資人和監管者於一身的國資委內部,對於如何落實上述政策,其實也並不清楚。一位國資委人士近日在一次內部分享的場合說,「實事求是地講,現在很多概念我們還沒有研究得很明白,正在研究。」
據國資委人士介紹,三中全會決定出來之後,國資委內部花了幾個晚上把國企和國資監管如何改革的問題,歸納為7大類33個題目,分別加以研究,「三中全會對於國有企業改革的論述和提法有很多閃光點,但是這怎麼去量化、去設計,這需要很多智慧。我們要設計的是未來八到十年的改革方案。」
按這位國資委人士的理解,混合所有制的涵義是國有和非國有的混合,而不是國有與國有之間的混合。為什麼現在提混合所有制,一個重要原因是通過產權的多元化完善國企的公司治理結構。
在他看來,目前國資委旗下113家央企,絕大多數是國有獨資企業,從2004年起,國資委推進國企改革的重要舉措是董事會試點,即國資委向社會公開選聘或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出任央企的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可以在董事會行使重大事項的監督否決權,從而防止「一言堂」。
但十年下來,國資委搞的董事會試點的效果並不理想,比如外部董事基本不對重大投資投否決票。究其原因,是外部董事、內部董事全都由國資委任命委派,大家為同一個利益主體負責,「傷面子、傷和氣的事外部董事也不會提」。
曾任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總經理的李永安,近日也在亞布力中國企業家論壇上直言,國有企業董事會完全是走形式,「董事會首先不是股權多元化,總經理也不是董事會聘任和委派的,董事都是退休的,不是出資人,你這樣搞董事會有什麼意義呢?現在央企裡面還有三駕馬車——董事長、書記、主席,都是上邊委派的,這哪有效率?」
上述國資委人士透露,國資委內部形成的共識是,「不是利益制衡,很難做到真正的制衡」,要在企業董事會內部形成有效制衡,必須利益多元化,讓不同的利益主體在董事會裡發揮作用。
但問題在於,具體到混合所有制的領域、比例和結構,均非常複雜。比如混合所有到哪一層級,僅國資委下屬的113家央企集團公司旗下二級公司就有幾千家,三級公司達到數萬家,究竟在哪個層面混合尚有爭議。
一種意見認為,混合所有制要在一級公司,即國資委監管的113家集團公司層面改革。但反對者則認為它們是代表出資人意願的平台公司,多元化應該在面向市場的企業實施。不過,在反對觀點內部,進一步的分歧是,應該在二級公司混合還是二級以下公司全都實行混合所有制。
其次,國有獨資企業搞混合所有制時,是引入民營資本,還是民營企業,是引進金融資本,還是產業資本?混合所有制必然涉及國有控股或者非國有控股,哪些行業變成國有控股,哪些非國有控股,這些問題都沒有答案。
上述國資委人士介紹,對於「不屬於重要行業」的央企,改革思路是進一步深化股份制改革。目前央企有378家上市公司,地方國企控股的上市公司681家,一種改革設計是把其中已實現整體上市的企業的母公司撤銷,因上市公司中股權已經高度多元化。但這一方案的問題在於,很多企業國有股權比重太大,國資委正在研究,是否將國有股權拆分出一部分進入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去運作。
還有一些懸而未決的問題包括,還要不要搞國有獨資,如果在一級集團層面保留國有獨資,其董事會怎麼搭建?
「這表明國資委將不再既當老闆(出資人),又當婆婆(監管人)」。
三中全會決定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一個重要提法是: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國資委人士介紹說,這段話的核心是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將從管企業到管資本,要害一是改組和組建資本運營平台,二是分類監管。
李曙光認為,這表明國資委將不再既當老闆(出資人),又當婆婆(監管人),要做「乾淨的出資人」,「一邊履行出資人職能管著企業,一邊又是監管人,制定法律法規,幫著處理企業的產權糾紛,這明顯存在利益衝突」。
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陳清泰近年來一直主張國有資產資本化,他認為政府把國有資產資本化委託給以社保基金、匯金公司、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為代表專業機構來運作,使國有資產由實物形態轉為價值形態,可實現三個解放:一是國有資本持有機構和企業建立「股東-代理人」關係,解除政府的直接管理和控制,使企業「有股東、沒婆婆」;二是資本化的國有資產流向資本回報更高的部門獲取更高的投資收益,解放國有資產的流動性和效率;三是解放政府,使政府擺脫與企業無限責任的關聯關係,可以站到超脫地位進行市場監管,提供公共服務,公平對待各類市場主體。
據上述國資委人士介紹,針對三中全會提出的組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資委內部正在設計但還未確定的方案(註:這個方案目前披露合適嗎?),是成立三類資本平台公司,一類是在公益性的、保障性的自然壟斷行業成立產業投資公司,比如中石油、中石化、電信公司,「這一類產業的特點非常明顯,就是一個專業的主業,數量不多,強調保障、公益和產業研發創新力量,國有資本要獨資或絕對控股」。
第二類平台公司是國有資本投資控股公司,改組或組建一批投資控股型的集團公司,類似於華潤、保利、招商局這樣的企業,它們不做產業運營,底下若干個多元化的子公司,目標是保值增值、資本回報最大化,更強調投資的功能。
對這類公司,將來國資委作為出資人,將把現有一部分權力讓渡給平台公司,授權它用市場化的手段去管理企業。具體讓渡哪些權力,國資委人士介紹,現在央企的考核、薪酬、投資權、人事權都是國資委和其他政府部門在管,按照上述三中全會「有條件的」的提法,他理解這個有條件主要是指是否市場化,比如有市場化的能上能下、能進能出、能高能低的用人制度,才把人事權讓渡給它。但同時他也坦承,「現在央企一把手是中組部管,副職是國資委管,還涉及很多問題,所以改革是很難的。」
第三類平台公司是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更強調對股權的管理,包括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權可以放到國有資本運營公司,通過資本手段運作這些股權。
該人士介紹,在設計方案中,將來大約會設立八至十家投資控股公司,和三至五家資本運營公司,一家資本運營公司可以注入八至十家國有企業資本。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的功能,體現了從不同類型的國有企業的實際出發,分類改革監管。
國資委人士介紹,分類監管的原因是國資委一個部門面對這麼多的企業,用一個標尺不利於科學化的監管,但這個問題的爭議最大,一開始國資委將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定為逐漸形成公益性與競爭性國企兩種類型,後來又分成公益性、保障性、商業性,最近又有觀點提出應分為公益性、壟斷性、競爭性三類。
無論如何分類,一個難題是有的企業兼有幾種特徵,該如何劃分,比如中石油、中石化既有保障性功能,又與全球巨頭競爭。
李曙光直言,這類交叉重疊的劃分標準沒有太大價值,他主張在現存國資委(針對工業國有資產)外,另外建立針對金融國有資產、土地和礦產等資源性國有資產,以及文化產業國有資產的三個國資委,在此基礎上再按產業分類監管國有資產。
中國巨額國資的改革誰來主導,走向如何,萬眾矚目。
2014年7月15日,國資委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在其所監管的中央企業開展「四項改革」試點工作:包括在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中糧集團開展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在中國醫藥集團、中國建築材料集團開展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以及在其他數家公司開展董事會和紀檢工作試點。
在人們期待國資改革總體方案出台的當下,這次發佈會多少顯得有些讓人意外。
一是它由國資委單獨召開,而非多部委聯合召開;其次,國資委宣稱此次試點在其管轄的幾家央企中進行,外界並不清楚這次試點是否會左右國資改革的總體方向。
國資改革被視為新一屆政府推動的經濟改革領域最重要而敏感的一環。但現在,對於中國巨額國資究竟應該怎麼改,出現了微妙的分歧。
這一設想與現行體制安排的最大不同,是國資委淡出出資人代表職責,由若干新組建或改組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行使出資人職責,國資委只做專業監管者。
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國資委其實一直處在相對沉默的狀態之中。直到2014年2月,副主任黃淑和在《求是》雜誌上撰文表示正抓緊研究深化國企改革意見。
與此同時,財政部多有舉動。
2013年11月14日至21日,財政部企業司司長率團考察了新加坡淡馬錫、以色列財政部國有企業局。在隨後的報告中,財政部企業司認為,兩國的經驗對我國深化國企改革有著重要啟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必須加快轉變職能,由現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的多重身份轉變為專業監管者,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國有資本存量管理、動態調整規劃、收益收繳和支出管理、財務管理及防範內部人控制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履行公共管理職責」。
報告也提出了具體的建議:將現有特大型中央企業集團近120家(其中國資委直接管理的113家)分為一般競爭類企業集團和公共保障、戰略性、國家安全類企業集團。組建或改組成立若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行使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依法行使對出資企業的股東權利。
淡馬錫模式在中國成名已久。淡馬錫公司由新加坡財政部全資擁有並負責監管,財政部主要通過推薦公務員任職,行使高級管理人員任免以及審核財務報表等監管職責。淡馬錫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新加坡政府不干預淡馬錫在營運或商業上的各種決策。
在財政部之外,淡馬錫模式也被很多官員學者看作三中全會所提「管資本」的典型樣本。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前,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李偉和中央財辦主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劉鶴擔綱撰寫的「383改革方案」中也提出,國資改革要參照新加坡淡馬錫資產管理公司模式,建立和完善出資人制度和職業經理人制度。
國資委首任主任李榮融也曾對淡馬錫模式頗為認可,2003年他上任之初就親自率隊赴新加坡考察,回國之後多次強調要向淡馬錫學習,還曾在寶鋼等7家央企試行外部董事制度以及決策權(董事會)和經營權(總經理)的分離。
在南方週末記者獲得的一份今年3月發出的《財政部關於加強企業財務管理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中,財政部也提出,以管資本為主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由國有投資運營公司履行出資人代表職能,以股東身份從事國有資本投資運作,制定並實施財務規劃與發展戰略。投資運營公司主要從事資本投資運營,不直接干預實體企業的經營活動,「破除行政化管理等各種體制機制弊端」。
在財政部企業司的設想方案中,將來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均屬中管幹部,由中組部管理,中央任免;國資預算政策、預算編制和預算信息的公開由財政部負責並報國務院和人大審批,戰略性、安全性、公共保障類政策及發展戰略由發改委和工信部制定並報國務院和人大審批。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等公共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一企一策」原則研究制定各投資運營公司的經營目標、考核辦法等,國資委根據「一企一策」的要求對若干家國有投資運營公司進行監督。
這一設想方案與現行體制安排的最大不同,是國資委淡出出資人代表職責,由若干新組建或改組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行使出資人職責,國資委只做專業監管者。
如果淡馬錫模式成為國資改革的方向,無疑財政部將在改革中扮演最重要的角色。
2014年7月15日,國資委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在其所監管的中央企業開展「四項改革」試點工作。 (CFP/圖)
「國資委不參與分紅,匯金參與分紅;國資委不派出董事,匯金派出董事。」「匯金是近股東,國資委是遠股東」。
在中國,最接近淡馬錫模式的是金融國資的「匯金模式」。
2003年12月國務院批准設立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動用外匯儲備註資金融企業,代表國家行使對重點金融企業的出資人權責。十年間匯金公司挽救了危機重重的中國國有銀行業,使金融資產保持高速增長,至今掌控了金融資產的半壁江山。
曾任匯金公司董事長的現任財政部長樓繼偉2013年對「匯金模式」的定義是,匯金公司探索形成的一種市場化的國有金融資產管理模式,即根據國家授權,遵循市場化方式,積極履行國家注資改制平台和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代表兩大職責。重要特徵之一是始終堅持市場化的履職行權方式,「只做股東,不做婆婆,沒有任何行政審批色彩」。
「既做股東又做婆婆」,正是多年來外界對集出資人與監管者兩種角色於一身的國資委最常見的批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副部長魏加寧有過很形象的比喻:你是出資人,又是監管人,自己監管自己?
曾有人將匯金公司稱為「金融國資委」,但匯金公司與國資委的區別是,前者是一家公司,後者是正部級特設機構。匯金公司原總經理謝平曾對媒體解釋過,匯金是家公司,不是「金融國資委」,「國資委不參與分紅,匯金參與分紅;國資委不派出董事,匯金派出董事。」
北京師範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鐘偉專門撰文比較過匯金模式和國資委模式,他認為匯金所扮演的股東角色離其控股國有企業非常近,是「近股東」,而國資委則是「遠股東」。兩者的主要區別有,匯金本身是投資公司,國資委則屬於行政序列;匯金不以行政命令約束派出董事的投票,但國資委系統仍用行政化的「紅頭文件」來管理企業,其派出的董事或者監事服從的是行政紀律;匯金的治理結構相當清晰,中央和地方國資委兩級所有制結構則很難實現各司其職。
鐘偉的結論是,「近股東」模式嚴格優於「遠股東」模式。
十八屆三中全會前後,中石油窩案爆發,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使人們再次審視現有國資監管體系。
據《財經》雜誌報導,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國資委的領導層還沒有想清楚怎麼具體落實,到春節後只拿出一個「約六頁紙」的綱領性文件。新一輪改革明確以國有資本管理為主,使國資委目前處於一個非常尷尬的位置,現有的國資管理體制走到了盡頭,「在以『管資本』為改革目標的歷史新階段,國資委成了國資改革的天然障礙,不排除傳統意義上的國資委將退出歷史舞台的可能」。
十八屆三中全會後,南方週末記者曾在多個場合聽聞政府官員和學者談論,國資改革將從「管人、管事、管資產」的國資委模式,切換到「管資本」的匯金模式。
「匯金模式為藍本的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會大行其道。」證監會上市公司一部副主任周健男就認為,與國資委模式和「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的文資辦(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模式相比,匯金模式更加市場化,更符合長期趨勢。
如果淡馬錫模式成為國資改革的方向,財政部將在改革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CFP/圖)
「有人認為以管資本為主,就是要求國資委不再管企業、不再管國有資產了,甚至有人認為就是去國資委化,諸如此類不是對三中全會決定的誤解,便是主觀臆斷或惡意曲解。」
進入2014年,國資委開始頻頻對外傳遞聲音。
今年4月,前國資委副主任、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邵寧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座談會」上講到,匯金公司還不是國資改革體制樣板,「匯金本身的職能非常有限,所以能做的事情也非常有限。如果認為匯金公司是體制樣板的話,就意味著要回到多頭管理、無人負責的狀態」。
「完善國資管理體制不可以虛化國資委的作用。」2014年5月,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王絳在《現代國企研究》上發表題為「別曲解國資監管改革的手段與方向」的文章,為國資委正名。「有人認為以管資本為主,就是要求國資委不再管企業、不再管國有資產了,甚至有人認為就是去國資委化,諸如此類不是對三中全會決定的誤解,便是主觀臆斷或惡意曲解。」
2014年7月17日,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在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評價「國資改革走淡馬錫模式、匯金模式都行不通,很不合適」,甚至是「開歷史倒車」。
「全國人民都不會答應。」在彭建國看來,國資委設立的初衷就是為了結束政企不分、「五龍治水」的局面,淡馬錫模式是重回老路。「國資委11年來通過管人管事管資產的模式,國有資產從7.6萬億增值到40萬億元,營收、利潤同步增長。對此十七大、十八大都是肯定的,這個大框架要堅持,不能推倒重來。」
彭建國說,匯金公司監管的金融資產與國資委監管的實業資產有巨大的區別,在實業資產中推行匯金模式不符合國有資產「分類監管」的原則。中國國有資產的體量與新加坡也不可比,新加坡只有1萬億元國有資產,中國的實業資產40萬億,金融資產160萬億,加起來是新加坡的200倍。「這麼龐大的國有資產,政府部門哪有時間來管?必須有一個專門機構來監管。」至於李榮融之前倡導學習淡馬錫,他指出學習的是管理模式,而非體制安排。
也有媒體報導稱,之前財政部在制定國資改革方案時,隨著問題的深入研究,發現對產業國資的問題估計不足,匯金模式難以推行。
南方週末記者獲知,財政部傾向方案的一大難點,是在央企之上新組建若干投資運營公司,央企集團母公司股權直接轉入。但如今的央企個個財大氣粗,誰都不願跟人合併或被重組。
相對而言,7月15日公佈的國資委的方案則主張以現有大企業集團為基礎形成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比如邵寧也提出把目前113戶央企通過重組壓縮到70戶左右,再授權這些大企業作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國資委的方案是在實踐中用教訓買來的。邵寧介紹,10年之前,深圳市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起步就是三層結構:深圳市國資辦——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市屬國有企業。但在運行中發現體制不順,矛盾和摩擦很多,企業意見非常大,最後不得不變為兩層結構。
李榮融時代,國資委也曾試圖在國資委與央企之間建立淡馬錫式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並先後成立了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誠通控股集團,但效果並未達預期,一個主要原因是企業都不願意進入資產管理公司。
對於外界始終擔心的,由國資委主導的國資改革將無法解決其角色衝突和去行政化問題,彭建國坦承以前國資委管得過多過細,很多時候是替其他部委承擔了社會公共管理職能。
「國資委就像一個漏斗,經常被叫去開部門聯席會。」他說。現在正在把審批事項分成「不該管的、可管可不管的和應該管的」三類,對前兩類要「堅決取消或下放」。將來國資委「管資本」的職能將通過「章程管理、戰略管理和預算管理」來實現,包括向央企派出總會計師等,「這些工作都不能等不能拖」。
「國企怎麼分類,部委裡面也是吵得不可開交,大家都有一套說法,誰都說服不了誰」。
截至目前,國資改革究竟如何辦,並沒有定論。
於是,大到究竟採用何種國有資本授權體制,小到國有資本分類問題,各方都各執一詞。
比如,對國企的分類問題,就是誰也說服不了誰。
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一位國資專家被財政部邀請去提建議,討論「國有資本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具體怎麼實施。這是三中全會決定中的一條,後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將這一提法的方案起草任務交給了財政部。
但這位專家尷尬地發現,財政部其實難以主導方案。因為決定並未對何為「公益性企業」作出界定,而「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意味著要用非公益性國企的利潤提成來補貼公益性企業,這就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正因為如此,財政部、國資委和各大央企,在國企分類問題上分歧巨大。
「圍繞分類問題部委裡面正吵得不可開交,大家都有一套說法,誰都說服不了誰。企業這邊,不同的公司對自己的認定也不一樣。」一位證券分析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目前全國各地對國企分類的標準也五花八門。比較常見的分法包含了公益類和競爭類,實際上這並非一個層面的劃分標準,比如中石油、中石化這類大集團,它們旗下公司往往兼具了公益性、壟斷性和競爭性。對這些央企來說,不同的分類涉及是否可以獲得財政補貼,或薪酬體系是否要向公務員看齊等,它們的態度也隨之搖擺。
「現在的改革一旦涉及部委既得利益,往往屁股指揮腦袋,」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評論,「基於部門權力與利益的改革不是真改革,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提到政治的高度。」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近日表示,國資委目前正在研究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但對頂層設計這一塊各方面認識還有一定差距。
他在接受中國證券報采訪時提到,關於頂層設計,最重要的有兩個文件:一是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二是關於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
目前,這兩個文件正在國資委和有關部門抓緊協調和研究,方案目前已修改十幾稿,每個部門對方案都有初步考慮,關鍵是要統一達成共識,最後報給中改辦來決定。國資委希望方案越早出臺越好,年底前出臺是有希望的。目前,競爭領域的企業都在抓緊制定改革方案,第一批試點的六家央企的改革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每星期都會與國資委相關司局有一至二次碰面。
他指出,此次推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三個方面有非常大的突破:一是在混合所有制的地位和作用方面有很大突破,將混合所有制提到了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的高度,因此將來大部分國企都要搞混合所有制;二是提出鼓勵非公經濟控股;三是允許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這三大突破與以往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可同日而語。
彭建國還稱,國企改革是有順序和底線的。壟斷體制在被打破之前不能先進行“混改”,應先破除壟斷再進行所有制改革。否則即便引入民資也只會形成新的壟斷,很容易帶來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
央企搞混合所有制的熱情其實是非常高漲的,如果國家允許的話,一夜之間都能“混”完。目前最擔心的便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出現賤賣國有資產的情況,現在有很多人鼓吹搞“私有化”,不能在改革的一片聲浪下把國有資產變成牟取暴利的機會,也不能讓此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成為最後一頓國企盛宴。因此,好的國企搞混合所有制要出臺很細的操作方案以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他提到,深化改革推進混合所有制首先要進行分類改革,目前根據企業不同類型分為三大類:一是公益類或公共服務類;二是保障類或戰略類;三是商業類或競爭類。根據三大類不同情況進行分類改革,關系國家安全或國家經濟命脈的領域應絕對控股,體現國家戰略導向的可以相對控股,其他大部分一般競爭性領域,國有資本沒有必要控股的,可參股甚至全部退出。
從壟斷行業看,國家的自然壟斷是必須要保留的,如礦產資源、管網、鐵塔等必須絕對控股;行政壟斷指的是壟斷環節的上下遊,比如說加油站、運營商的增值業務和轉售業務等板塊可進一步放開。對於中石油、中石化等企業放開銷售業務引進民資,個人認為應先破除壟斷,然後再進行所有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