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交易所去年修訂《企業管治守則》後,很多上市企業對其內部進行改善,普華永道最新報告顯示,很多港交所上市國企的企業管治水平都大幅提高,反而是香港的部分老牌上市企業要保持警惕,在董事會匯報及提升內部審核職能方面應繼續努力。
調查結果顯示,92%的上市企業對風險管理和內部監控系統都執行了年度檢討工作,較上一年度上升23個百分點。其中,93%的恒指成份股企業執行了相關工作,同比增加7個百分點;國企指數成份股中,有85%的企業達標,這一比例同比增加了25個百分點。
按照行業劃分,零售企業的表現最好,有97%的企業達標;其次為房地產行業,比例占93%;科技企業占95%;金融服務企業占90%。
此外,78%的上市企業已經披露了其辨認、評估和管理重大風險的程序,同比上升33個百分點,其中80%的國企成份股企業也有相關披露,同比大幅上升57%,披露水平已接近恒指成份股企業(84%)。其中金融服務業占比90%,優於其他行業。
87%的上市企業披露了其處理及發布內幕消息的程序和內部監控措施,同比上升44個百分點。91%的恒指成份股及88%的國企成份股達標。其中,只有77%科技企業完成這方面的披露工作,其余行業比率都接近90%。
從數據上來看,不少國企的企業管治水平都得到大幅提升,普華永道風險及控制服務合夥人余潔雯稱,隨著新修訂的《企業管治守則》生效,大部分大型上市公司都加強了風險控制及相關披露工作,尤其以國企指數成份股的披露水平顯著提高,反映出企業都認同提升管治水平能為企業帶來正面影響。
余潔雯稱,國企開始更加關註內部審計,並且開始采取一系列系統化、標準化的措施,增強公司的企業管治水平。另一方面,香港的上市公司雖然歷史悠久,但是面對新的法規條例應該時刻保持警惕,切忌固步自封,因為在企業管治上,很多時候都是“不進則退”。
與此同時,分析發現,有97%的企業雖然聲稱已設立內部審核職能,但只有36%的企業認為他們有足夠資源和經驗豐富的內部審核團隊應付這方面工作,同比只增加16個百分點;按照指數分類,只有10%的國企成份股企業和44%的恒指成份股企業在他們的年報中詳列投放於內審工作的資源;按行業分類,只有房地產企業在這方面表現較為理想,比例達到了58%。
在調查的上市企業中,只有三分之一披露了董事會已取得管理層對發行人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有效性的確認,同比上升20個百分點,說明上市企業在增強內部審計職能,但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普華永道香港及中國華南區內部審計主管合夥人梁嵐稱,上市企業應該精益求精,持續完善風險管理機制,並投入充足資源於內部審核工作,對員工提供相關的培訓。此外,企業管理層和董事會也有責任進一步加強聯系,完善重大風險訊息內部通報機制。她認為,提升企業管治水平不只是合規要求,而是企業績效的表現,將有助增加企業價值,促進投資者關系及保障股東利益。
港股自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開始上升,至今幾乎升足一個月,期間只跌了一天,這一浪從29145升至今天最高曾見33019,一共升了3874點,其中三大升市功臣分別為騰訊,平保(2318)及港交所,前兩者已經一再破頂創了新高,唯獨港交所仍然處於歷史高位的311.4元之下,相信港交所破頂之日指日可待。
為什麼這麼說?踏入今年,不少股評家都極端看好港交所,各自都持有不同的理據。
《晴報》的唐德玲於一月十二日以題為「萬千寵愛在一身」來形容港交所,一連寫了三篇文章來評論之,認為港交所今年將是生意滔滔,目前的股價雖然已經很貴,但是貴得有理,今年將是市場的焦點。
《蘋果》的股榮更把港交所的中線目標訂於388元,主要是因為李小加每年的酬金中部份是以港交所的股份支付,自上任至今已經收取近100萬股,一股都沒有沽出,他估計李小加背後可能接了國家的某些「任務」,「任務」完成之後將有十倍的利潤奉還,因為李小加才「瞓身」持有港交所。
至於李小加可能接了什麼「任務」?AM730的專欄作家高山行隨後於其一月二十二日「港交所破位後的路線圖」一文中有這麼一段:「港交所股價近年一直欲上不前,又是一個被刻意蒙蔽的大假象而已,中港通、A股入摩、H股全流通、接受同股不同權、內地金融機構理財產品港股化、再加上上頭不時強調的港、滬、深三所共融,且仍有不少國際巨企也正考慮登陸香港作第一至第三上市,令未來港股巿場成交額肯定大增,無論是大市見不見頂,指數去到甚麼水平,都對坐擁通殺權的最大莊家大為有利!」或許這些正是李小加日後要完成的「任務」吧?因此高山行認為港交所若是破頂就不必急於走貨,反而可以候機增持。
《蘋果》另一專欄作者高明更瘋狂,把港交所的目標價訂於505.35元,理由是港交所有如樓市中的嘉湖山莊,嘉湖山莊突破5800元的呎價之後升了六成幾,日後港交所突破311.4元的高位之後若是一樣照升六成幾就可見505元水平。
若是以周線圖論之,港交所如果突破311.4元之後的量度升幅可達462.7元,我都不敢相信,反而今年之內港交所上望320-350元之間的可能性則較為合理。
今天港交所曾經跌破300元關口而低見298.2元,幸而尾市重返300元關口之上而以301.4元,我相信這是破關而上之前的震倉,於是趁低以1.4元買入其「末日輪」19594。
19594的行使價為301.08元,下月二十七日最後買賣,若然這一個月之內港交所能夠突破311.4元而高見320元的話,此「末日輪」或可見2.5元左右,潛在升幅約近八成,幸好此輪的買賣單位是一千一手,買入4,000股只是5,600元而已,輸贏只是史千元,無傷大雅。
當然,若然港交所於二月十日之前仍無法突破311.4元的高位此輪就隨時出現急挫,屆時惟有先止蝕離場,再另覓目標輪「報仇」了。
聲明:本文只是個人意見,買賣「末日輪」風險極高,欲買賣者宜衡量個人的風險承擔能力。
然而,港交所今天收市價為297.4元,我輩小散戶又有多少資金去買呢?要趟港交所這趟「渾水」,只能以小博大,向窩輪及牛證入手了。
我真不幸,又於港交所震倉之際以1.4元入市買了其「末日輪」19594,這兩天正股的股價正在下試10天價的支持,曾經低見293元,因此又要捱價。純以走勢而論,如果其股價跌破291.8元的支持位的話,有跌至277.6元的可能,然而,目前這種情形可能出現的機會不太大,何況其股價自去年的12月18日起至今每次接近10天價皆呈反彈,一直未曾跌破過,除非大市出現大幅調整則另當別論,我仍以310-320元作為其上升目標的範圍。
若然港交所真的上見310元及320元,假設溢價維持不變(下同),19594的理論價約為2.58元及3.63元,以其今天的收市價1.25元計,升幅分別為1.06倍及1.9倍,只可惜19594的最後買賣日期為2月27日,我擔心沒有足夠的時間捱至正股到價。
時常聽人說窩輪不可長線坐貨,那是錯誤的觀念,我就找到了一隻可以坐兩年的港交所輪了,此乃20132是也。20132行使價為300元,100兌1,2020年5月27日最後買賣,時間真的夠長,今天其收市價為0.57元,假如日後正股高見310元函20元的話,其理論價約為0.72元及0.84元,升幅分別為26%及47%,升幅明顯低過那隻「末日輪」19594,只因其時間太長之故。
另一隻較為可取的窩輪則為19303,此輪行使價亦為300元,10兌1,今年5月25日最後買賣,應該有足夠的時間等到正股上見310元及320元,今天其收市價為2.61元,那麼屆時其理論價分別約為3.99元及5.09元,升幅分別為52.8%及95%,利潤就較20132理想得多了。
當然,亦可以考慮港交所的牛證66842,此牛證的回收價為250元,今年10月29日最後買賣,於目前的市況下港交所跌至250元的機會不大,因此66842被收回的可能性亦不大,今天其收市價為0.5元,如果正股高見310元及320元的話,其理論價分別為0.63元及0.72元,升幅分別為26%及44%,明顯較窩輪遜色,這是我近期才發現的。
港交所的窩輪多如天上繁星,經過我一輪的揀選之後,我較喜歡10兌1的窩輪,貪其買賣為1,000股1手, 以19303為例,以2.61元買入2,000股只需5,220元,等於買入了200股正股,如果升至目標價的3.99元及5.09元分別可以獲利2,760元及4,960元,獲利率分別為52.8%及95%,可是以297.4元買入200股正股需要59,480元,升抵目標價的310元及320元則分別獲利2,520元及4,520元,獲利率只有4.2%7.6%,這正是窩輪以小博大的優點。
當然,要是19303到期之時正股市價低於300元就要變成廢紙,縱使如此,最多的損失亦只是5,220元而已,何況屆時可以另覓其他窩輪,買入博正股日後反彈,依然仍有「復仇」的機會也。
聲明:本文只為個人意見,買賣衍生產品風險極高,買賣者宜自己衡量個人的風險承擔能力。
雅生活H股港交所上市新聞發布會現場 每經記者魏瓊攝
每經記者 魏瓊 每經編輯曾健輝
2月9日,雅居樂集團旗下的雅生活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雅生活,股票代碼03319.HK)正式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交易,成為首家紅籌分拆H股的物業服務企業。
雅生活每股發行價為12.30港元,發行市值約為164億港元,在同行業中處於較高水平。關於市場上對於雅生活估值偏高的質疑,在2月9日雅生活上市新聞發布會上,雅生活董事長、聯席主席黃奉潮回應稱,雅生活的估值處於合理水平,雅生活背靠雅居樂和綠地兩大地產公司,將為雅生活輸送大量的管理面積。同時,通過上市融資,雅生活將通過收並購擴大規模,增加增值服務的收益占比。
按照雅居樂集團2月8日發布的公告顯示,雅生活最終發售價定為每股12.30港元,處於之前預測的10.80港元~14.20港元範圍內。全球發售完成後(超額配售權獲行使前)雅生活的市值將約為164億港元。
上市即遭遇股市震蕩,2月9日,雅生活收盤價為每股9.46港元,較12.30港元/股的發行價下跌23%,市值約為126億港元。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詢在港交所上市的內地物業公司發現,截至2月9日收盤,彩生活(01778.HK)市值為49.38億港元,綠城服務(02869.HK)市值為153.33億港元、中海物業(02669.HK)市值為76.58億港元。
經歷股價大跌,雅生活的市值僅次於綠城服務,需要註意的是,綠城服務2月9日的股價跌幅為3.5%。以雅生活每股發行價所對應的市值計算,為同一時間在港上市物業公司市值最高的。
從股價表現來看,截至2月9日收盤,雅生活收盤價為9.46港元/股,彩生活為4.56港元/股,綠城服務為5.52港元/股,中海物業為2.23港元/股,祈福生活服務和中奧到家每股價格均低於1港元。由此來看,雅生活股價為在港交所上市的內地物業公司中屬最高的。
針對市場對雅生活上市定價偏高的質疑,在雅生活上市新聞發布會上,黃奉潮對此問題進行回應。其表示雅生活的估值處於合理水平,雅生活背靠綠地和雅居樂兩家一線地產公司,兩家公司每年輸送的管理面積數量龐大。同時雅生活不僅服務業主,還服務地產商,產生的利潤較高,這是其他物業公司沒有的。完成此次募資之後,雅生活獲得了更多的並購機會,未來營收和規模將持續擴大。
黃奉潮表示,物業管理行業是一個不歸零的行業,過去的在管面積能持續獲得收益,加上新增的面積營收將不斷擴大。按照雅居樂的計劃,2018年將沖擊千億目標,有700萬平方米的開發量,綠地至少將提供1000萬平方米的面積。
近幾年,雅生活通過增值服務不斷擴大營收規模和利潤水平,截至2017年9月30日,雅生活的營業收入達到11.69億元,凈利潤達到2.01億元,毛利率達32.78%。
雅生活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劉德明表示,未來雅生活將通過獲取更多的項目,通過提升服務品質提高物業管理費,增加收入;同時將通過數字化,服務專業化,流程標準化,操作機械化的管理模式控制成本。目前雅生活的人力資源成本占總支出比例為53%,低於行業62%的平均水平。
雅生活通過“1+N”發展戰略,未來3~5年,科技、廣告、旅遊、營銷和驗房五大專業公司的利潤貢獻將與物業管理平分秋色,不斷提升業主增值服務和非業主增值服務的品質。
據了解,未來雅生活將通過雅管家平臺增加社區經濟方面的收入,將布局社區醫療、社區養老,社區金融和社區保險。
關於如何布局社區服務的競爭優勢,劉德明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未來將在雅生活平臺引進各類服務平臺,在金融方面充分利用綠地金控的優勢,同時將引進其他一些金融產品,這些金融產品之間沒有排他性。
同時,雅生活將多開展一些社區的業主增值服務和對於開發商的非業主增值服務,這兩塊業務的凈利潤率比基礎物業服務高很多。劉德明表示,通過提升這兩項服務的收入占比,繼續保持凈利潤的領先水平和地位。
香港交易所(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20日出席活動後接受傳媒采訪時表示,上市規則修改咨詢結果將於24日收市後公布,並於30日開始接受申請。
港交所今年2月23日刊發咨詢文件,就拓寬現行上市渠道、便利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展開一個月的市場咨詢期,希望增強香港對於新一代公司和投資者的吸引力,為香港股市註入更多活力。
李小加表示,已收到很多有興趣上市的查詢,但最終有多少申請則無法估計,需視乎公司自身的決定。至於小米、螞蟻金服、沙特阿美等企業是否會來香港上市,李小加則強調,他對香港有信心。
他重申,港交所關心的是申請公司是否清晰規則,監管是否到位,在違規時是否能迅速、有效地阻止和懲罰,其余交由市場和公司決定。
“新三板+H股”上市模式即將推出,讓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新三板及港交所兩地同時掛牌上市。對此李小加稱,歡迎符合條件的新三板掛牌公司來港上市,並澄清從未要求相關企業在新三板退市才能來港上市,港交所並無試點企業。目前新三板有很多優質企業,希望它們能把香港作為未來發展的一條路。
至於內地推出CDR(中國存托憑證)吸引新經濟公司,李小加說,未來可能會出現公司同時或先後在香港和CDR掛牌,但香港仍有吸引力,不認為企業會因為發行CDR而不來港上市,兩者不存在競爭。
周六,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和全國股轉公司在北京舉行合作諒解備忘錄簽約儀式,邁出了新三板掛牌公司在新三板、港交所兩地同時掛牌上市的第一步。
港交所、股轉公司、證監會、北京市金融局相關領導和部分掛牌企業代表參加了儀式。
(股轉公司總經理李明(右二)、港交所董事總經理兼內地業務發展主管毛誌榮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股轉公司總經理李明在致辭中表示,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是金融體制改革重要任務,新三板聚集了創新創業的企業,香港為內地企業走向世界提供了渠道。新三板和港交所在投資者結構等方面各有特點,合作有利於優勢互補,互惠互利,也是股轉參與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交易場所,走向國際化第一步。
他指出,股轉公司不斷完善市場功能,提供更多開放多元的舉措,助力引進國際資本。未來,新三板將在國際化道路上繼續前行,推動掛牌企業利用境內外兩個平臺優勢,實現快速發展。
港交所總裁李小加在致辭中表示,港交所是中國資本市場的一部分,和中國境內市場血脈相連,又使用國際市場化制度,能助力中國與世界融合。一些企業不滿足在境內上市,還尋求在港交所同時上市。
他指出,新三板和港交所各有特點,新三板是境內資本市場的一項創新。由於A股有大規模散戶的特點,導致發行制度改革很難推進。一時不能在A股上市的企業可以選擇新三板。新三板把前端發行限制放開以後,雖然有一萬家公司,但投資端還有一些限制。
“兩個市場(港交所和新三板)有天然的改革開放的角色,能幫助國家解決暫時還解決不了的問題。新三板發行H股到香港上市,將不需要從新三板退市。在新三板很舒服還享受到國際市場的優勢。”李小加表示。
他認為,未來新三板融資等方面限制會慢慢放開。但在現階段,兩個市場的合作能使得一萬多家企業有新的可行方案。
截至目前,新三板掛牌企業總數為11472家,其中創新層企業1280家,做市企業1297家。
4月24日,香港交易所(下稱“港交所”)在收市後公布上市規則修改咨詢結果,新修訂的規則將於4月30日開始生效並接受上市申請。
根據李小加在4月24的發布會上的介紹,港交所將允許未有收益和盈利的公司赴港上市,但這一新規不會擴大到生物科技領域以外的公司。
作為上市改革的一部分,港交所在《主板上市規則》新增三個章節並對現行《上市規則》條文作相應修訂,以容許未能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容許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上市、為尋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大中華及國際公司設立新的便利第二上市渠道。
此外,4月21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21日在北京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在滬港通、深港通之後,京港兩地市場也將打通,企業可以通過“3+H”方式實現兩地掛牌或上市。
與此同時,內地市場也正發生著重大變革。隨著CDR政策的提出,香港和內地將同時迎來創新類公司的上市申請。
回顧今年3月30號,國務院辦公廳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若幹意見》(下稱《試點意見》),宣布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正式啟動。
而CDR首次提出是由兩年前2016年6月央行發布的 《中國人民銀行2015年報》,其中稱“將允許符合條件的優質外國公司在境內發行股票,可考慮推出CDR(可轉換股票存托憑證),並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試點意見》對試點企業範圍從行業類型、市值規模、收入規模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其中在盈利和市值方面要求,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紅籌企業,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人民幣;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創新企業(包括紅籌企業和境內註冊企業),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且估值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或者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
除市值及收入指標外,還要符合行業要求。即要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屬於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且達到相當規模。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此解讀稱,港交所的新政出臺是為了和內地的資本市場形成一種互補、良性競爭的關系,一方面降低了主板IPO的門檻,這對於內地輕資產型的創新型企業到香港IPO有更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通過將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有望吸納內地小企業,尤其是新三板掛牌企業不需要摘牌便可到香港的創新板塊或者是中小板申報IPO。
“港交所新政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倒逼A股市場IPO標準做出相應的改革,也就是說,我們要把傳統的工業版的IPO標準,轉化為能夠適應創新企業的多業態IPO標準,A股市場將來IPO標準可能會學習納斯達克和紐約證券交所的做法。”董登新認為。
當然,市場上也存在不同的聲音。一位券商投行高管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港交所的此次新政並不會影響A股市場的排隊情況,A股市場的IPO門檻本來就比港股市場高,且通過CDR形式上市的企業也需要滿足200億的估值,這個也較香港市場的要求高。
“條件不是最重要,市場選擇更重要。”在他看來,香港和美國市場的邏輯是市場約束,雖然IPO條件並不高,但市場不買賬,連發行都難。
此前,有接近監管層人士對記者表示,符合CDR的規則公司稀少,監管層希望大體量的行業巨頭回歸;另一方面隨著IPO堰塞湖的疏解,IPO仍是多數企業的上市途徑。
值得註意的是,此前有香港媒體消息稱,小米最快將於今年5月初提交在港上市的申請,然後考慮以CDR形式在內地上市事宜。
目前境內外市場均意在擁抱新經濟,並推出各種舉措吸納科技“獨角獸”。“這種你爭我搶的態勢會成為一個長期趨勢。”上述投行高管認為,未來資本市場會更註重企業價值和成長性,普通公司越來越無人問津。
在經歷了大半年的咨詢後,港交所在4月24日最終敲定了25年來最大的上市制度改革,新修訂的上市規則將於4月30日生效,同日可以接受新制度的上市申請。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稱,目前已經有很多公司都在咨詢在新規則下的上市事宜,下周一他預計會有雙位數的公司遞出上市申請。
283份回應意見
“共收到283份回應《咨詢文件》的意見,”港交所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稱,“在回應市場競爭的同事,港交所會繼續維持高水平的投資者保障,並因應市場意見調整了其中部分規則條文,進一步完善上市規則。”
根據修訂,在同股不同權的制度下,不同投票權的受益人可以持有超過50%的相關經濟利益,同時也允許通過有限責任合夥、信托、私人公司或其他工具來持有投票權,並要求同股不同權企業在上市文件、年報和中報中披露其不同投票權在什麽情況下終止,並披露其采用同股不同權的理據及股東相關風險。
修訂還包括,生物科技的發行人必須要能展示其源自外購許可技術或外購核心產品的研發進度,並對“資深投資者”及“相關數額的投資”進一步指引。此外,目前香港上市公司要求生物科技公司公眾持股量不得少於25%,生物科技公司發行人在厘定公眾持股量時,可以不計基石投資在及現有股東所認購股份的事宜,給予公司更大彈性。
港交所在4月24日發布上市規則修訂咨詢總結,新規定將於4月30日下周一生效。港交所稱,有意按新制度申請上市的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目前可以向港交所提交上市前查詢,但4月30日才可提交正式申請。
李小加透露,已經有很多公司前期都已經在咨詢上市事宜,到下周一他預計會有雙位數的公司正式遞出上市申請,他個人感覺,申請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的數量會比較多,但從規模上來說,同股不同權公司的規模會比較大。
不過,有市場人士質疑,由於香港沒有集體訴訟制度,同股不同權可能不利於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對此,李小加稱,集體訴訟不是萬能的藥,盡管美國市場集體訴訟很多,但大部分都不是因為同股不同權產生的集體訴訟。香港市場也不會因為有了同股不同權,而減少對投資者的保護,港股市場與美股市場並不一樣,香港大部分公司都有大股東,規則上有明確保護利益的規定,所有股東都是平等的。
至於企業成為“同股不同權”受益人的問題,李小加稱,目前討論的是個人的股東,至於企業股東可能會很快開始考慮,港交所盡量在3個月之後推出公司的同股不同權咨詢,但至於以什麽形式、什麽時候進行咨詢,都還沒有在討論範圍之內,但他相信,一旦新的上市規則推出以後,會很快開始下一個進程。
僅限於生物科技公司
根據新的上市規則,港交所將允許未有收益和盈利的公司赴港上市,但李小加在發布會上明確表示,這一新規不會擴大到生物科技領域以外的公司。
李小加稱,港交所之所以允許生物科技公司沒有收入上市,主要因為這些公司在允許發行前,根本不可能有收入,並不代表這家公司在發展初級階段。而監管當局有一系列詳細的規則來管制他們的行為,有清晰的監管指引,令大家可以清楚衡量他們的風險。而生物科技以外的公司,可以先做出產品並銷售,就不需要用這一渠道上市。
基於生物科技行業的專業性質,港交所正在招攬業界專家組成的生物科技咨詢小組,小組成員的工作只屬於咨詢性質,港交所、上市委員會、香港證監會只會在有需要時才會咨詢個別成員意見。李小加稱,目前生物科技咨詢小組名單正在確定,大約會有12名至14名專家,會到下周一再正式公布。
李小加稱,這些專家都是生物科技領域的專家,主要是分析師、科學家或者是藥物公司的分析員,他們在生命科技方面都有很豐富的經驗,並且對於臨床試驗檢驗標準也非常熟悉,但他們不會參與、批準某些個案的審查,他們的主要功能是專家顧問委員,向港交所、上市委員會或證監會提供建議和顧問,但他們沒有權利決定或推薦,同時,咨詢小組會有嚴格的利益沖突回避制度,避免專家做出有偏見的建議。
同時,對於沒有收入的生物科技發行人,港交所會采取措施並且簡化除牌程序,限制公司對其主營業務做出根本性變動,出現潛在“殼股”的情況。
香港市場的能量還沒完全釋放
談及與內地的關系,尤其是近日內地推出CDR(中國存托憑證),李小加稱,內地監管機構絕不是為了跟香港市場競爭而出臺新的規則,這中間完全沒有因果關系。
李小加稱,內地市場是一個巨大的市場,如果內地迅速開放,讓內地國際化程度與香港接近,而內地本土市場需求巨大,香港根本不可能超越內地,但如果內地的開放速度相對比較快,香港市場也有可能會更好,因為這樣會給香港帶來外溢效應,他舉例稱,迅速國際化可以讓內地很快可以拿到95分,香港也可以拿到85分。
李小加稱,因為香港不像紐約、芝加哥,是真正的國際化市場,香港的國際化市場是個小市場,必然要與內地結合,所以香港只是在低水準的規模上發展,能量也還沒完全釋放,他強調,香港市場一定要對自己有信心。
畢馬威中國資本市場主管合夥人劉國賢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市場總體上支持港交所的建議方案,因此最終方案保留了建議方案的大部分內容,變化主要為根據市場意見對個別上市要求進行調整或澄清,例如明確“資深投資者”的定義、刪除“同股不同權”受益人最高持股比例的限制以及方便符合條件的第二上市企業秘密提交上市申請等。這些變化使改革方案更加清晰,有利於監管機構和上市申請人執行新的上市規則。
劉國賢稱,這項改革是香港資本市場25年來最重大的變革,可推動“同股不同權”及未有營業收入的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新經濟公司已經成為全球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亦是各大國際交易所的“爭搶”對象。隨著這項改革的推出,內地“同股不同權”新經濟企可選擇在同一時區的香港上市,這有助於香港成為內地企業首選的國際市場,與此同時,香港市場的改革亦是內地新經濟行業發展的重要催化劑,為新經濟企業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
自改革推方案推出以來,多個內地及國際新經濟企業均對來港上市抱有濃厚的興趣。畢馬威預計,2018年將有至少10至15只新經濟公司在新的改革方案下上市,實際數目視乎市場氛圍及監管機構審批速度。受新經濟公司上市推動,2018年香港IPO市場集資總額有望位列全球前三。
千呼萬喚始出來,香港交易所(00388.HK,下稱“港交所”)在4月24日終於發布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細則,這一細則在經歷了幾個月的咨詢後,最終落實了這一項20多年以來香港市場最大的上市改革,為拓寬香港上市制度而新訂的《上市規則》條文將於2018年4月30日生效,意味著有意按新制度申請上市的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可於該日提交正式申請。
港交所在新上市規則建議的咨詢總結中指出,各項建議都得到市場廣泛支持,新上市規則將大致按建議所述落實,並在某些細節上做出輕微修訂以反映回應人士的意見。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稱,經過四年的不懈努力,港交所終於推出新的上市制度,迎來了香港資本市場激動人心的新時代。他稱,在大家共同努力下,香港市場會更加與時俱進、更具競爭力,這一重大改革將讓香港成為香港孕育創新公司的搖籃。
作為上市改革的一部分,聯交所在《主板上市規則》新增三個章節並對現行《上市規則》條文作相應修訂,以容許未能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容許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上市、為尋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大中華及國際公司設立新的便利第二上市渠道。
聯交所認同尚未有收益的公司及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都有潛在風險,因此提出加設的適當的措施保障投資者,包括厘定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的詳細準則、提高市值要求,以及加強披露規定。
對於還沒有收益的生物科技發行人,聯交所會采取措施並且簡化除牌程序,限制公司對其主營業務做出根本性變動,出現潛在“殼股”的情況,至於擁有不同投票權的發行人,保障措施包括對不同投票權的權力施加限制,實施保障同股同權持有人的投票權的規定,以及提高企業管治要求。
聯交所共收到283分回應咨詢文件的意見,廣泛涵蓋香港市場的持份者,港交所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稱,港交所在咨詢文件中向市場建議了最合適的發展方向,在回應市場競爭的同事,也繼續維持高水平的投資者保障,在咨詢中,這些方案都得到了市場的廣泛支持。
咨詢總結在原有基礎上變化並不算大,不過,咨詢總結對於同股不同權的公司有所修訂,港交所將在《上市規則》第8A.24條添加附註,澄清聯交所無意令同股同權股東透過修改發行人組織章程文件而去掉或修訂不同投票權架構,並決定不強制要求不同投票權受益人持有申請以不同投票權架構上市的發行人不超過50%的相關經濟利益,主要因為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發行人無論如何都須確保同股同權股東在股東大會上至少有10%的投票權。
同時新的上市規則將增訂,采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的發行人須在上市文件以及年報及中期報告中,披露其股份所附帶的不同投票權在何種情況下會終止。
修訂規定企業管治委員會須就涉及不同投票權受益人的利益沖突、關聯交易及委任、罷免合規顧問向發行人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凡不同投票權受益人不認購按比例發售的股份,這些股份在不會讓受讓人享有不同投票權的前提下,可以轉讓給其他人。
2018年4月24日,港交所發布題為《擁抱新經濟,香港上市制度迎來新時代》的新聞稿,並同時發布了三份重要文件:《諮詢總結》、《回應人士意見》及《新聞發布會的演示文稿》。其中最大亮點是,聯交所《主板上市規則》(下稱《上市規則》)新增三個章節,新修訂《上市規則》於2018年4月30日生效,同日起接受公司按新制度申請上市。
很顯然,港交所新上市制度的推出,是針對新經濟需求及A股市場包容性與開放性不足而提出的一種有效的“競合”對策。港交所新政的出臺,將帶來兩大格局性的市場變化:一是港交所有可能取代NASDAQ及紐約證交所,成為中國新經濟概念股的首選IPO平臺或第二上市地,騰訊控股將成為它們的標桿;二是港交所將主動接納A股市場無法包容的創新企業及獨角獸,同時對接並打通新三板掛牌公司赴港“第二上市渠道”,這是“大中華”市場一體化進程中的互補與競合關系。
2017年6月,港交所發出兩份咨詢文件,咨詢文件提到在港股主板及創業板之外設立創新板。同年12月15日,港交所宣布了該次咨詢的結論,在宣布咨詢總結時表示,將不設立創新板。其中原因有兩個:一是設立創新板會令港股上市框架增添更多(及不必要的)複雜因素;另一個原因是優質的公司都傾向於在主板上市,創新板不一定能吸引到優質的公司上市。由於不設立創新板,港交所也做出了新的替代辦法,即在《主板規則》新增兩個章節是最為合適可行的做法。因為將資源集中在一個優質的板塊,比另起新板塊做出區分的做法更為理想。
在昨天發布的新政中,作為上市改革的一部分,聯交所在新版《上市規則》中增加三個章節:
(1)容許未能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對於尚未有收益(盈利)的生物科技發行人,聯交所會采取措施並且簡化除牌程序,限制公司對其主營業務做出根本性變動,出現潛在“殼股”的情況。在生物科技發行人方面,聯交所就“資深投資者”及“相當數額的投資”的例子提供進一步指引。在尚未盈利或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發行人厘定公眾持股量時不計基石投資及現有股東所認購股份的事宜,給予更大彈性。
(2)容許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上市。對於擁有不同投票權的發行人,保障措施包括對不同投票權的權力施加限制,實施保障同股同權持有人的投票權的規定,以及提高企業管治要求。同時刪除建議要求不同投票權受益人(一人或多人合計)在發行人上市時不得持有超過50%相關經濟利益的規定,其理由是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發行人無論如何都須確保同股同權股東在股東大會上至少有10%的投票權。
聯交所認同尚未有收益的公司及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均有潛在風險,因此提出加設適當的措施保障投資者,包括厘定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的詳盡準則、提高市值要求,以及加強披露規定。
(3)為尋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大中華及國際公司設立新的便利第二上市渠道。第二上市的合格發行人包括:在紐約證交所、NASDAQ及倫敦證交所主市場掛牌的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在上市的最近兩個會計年度有著合規的良好記錄,在香港第二上市時的估值不低於100億港元且盈利,如果采用不同股票權架構,或屬大中華發行人的第二上市申請人,在香港第二上市時估值不足400億港元的,其最近一年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盈利水平不得低於10億港元。
4月21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下稱“全國股轉公司”)與港交所在全國股轉系統金陽大廈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根據這份備忘錄,雙方歡迎對方市場符合條件的掛牌/上市公司在本市場申請掛牌/上市。港交所總裁李小加在致辭中表示,港交所是中國資本市場的一部分,和中國境內市場血脈相連,又使用國際市場化制度,能助力中國與世界融合。一些企業不滿足在境內上市,還尋求在港交所同時上市。
他指出,新三板和港交所各有特點,新三板是境內資本市場的一項創新。由於A股有大規模散戶的特點,導致發行制度改革很難推進。一時不能在A股上市的企業可以選擇新三板。新三板把前端發行限制放開以後,雖然有一萬家公司,但投資端還有一些限制。“兩個市場(港交所和新三板)有天然的改革開放的角色,能幫助國家解決暫時還解決不了的問題。新三板發行H股到香港上市,將不需要從新三板退市。在新三板很舒服還享受到國際市場的優勢。”
近一周港交所新上市制度動作頻頻,主要焦點集中在市場的包容性與開放性,它以成熟開放的國際市場姿態,將為中國新經濟概念企業提供全域開放的IPO通道,同時,也為中國新經濟概念股回歸香港第二上市提供便利,甚至同時還為新三板掛牌公司提供H股發行的便利。
港交所IPO改革新政,既是強化與上交所、深交所的競爭與合作,同時也是倒逼A股市場加速改革步伐,盡快適應新經濟、國際化的戰略需要。(董登新系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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