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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誠實,誠實,和太誠實。 人在中環

http://manincentral.blogspot.hk/2013/03/blog-post_13.html
話說今早小弟在AM730出了一篇短文,內容係講述一個二十六歲來見工的女孩子,在決定take唔take個offer之前,要先徵詢阿爸阿媽既故事。

比較出乎我意料之外既,呢篇隨隨便便既文章,竟然帶來了一點迴響。有朋友寫電郵俾我,認為文章裡面既女孩子,坦白無罪,跟屋企人商量更加唔應該睇成係問題。我好奇去AM730既facebook專頁裡面望一望,發現有關小弟呢篇爛文既comment,相當兩極化。「有爭議」既位置,係有關果位女孩子「誠實」是否有錯既問題之上。我覺得呢個題目其實幾有趣,有趣之處係,呢個其實係一個好基本既價值觀問題,當我地以為,大眾價值觀響呢啲事情上面應該分別唔會太大既時候,原來每個人對同一件事情既解讀,差別可以相當大。

以下係我自己對呢個題目既解讀,先旨聲明,百份百「只係」個人意見,大家毋須太過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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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的。我認為二十六歲其實唔細。一份你自己send信apply既普通文職工作,以一個有四、五年工作經驗既人黎講,是否take個offer,我的確係認為「唔需要」阿爸阿媽俾意見,都應該有能力自行判斷既「簡單事」。佢可能有另一個offer響手上,又或者interview既過程裡面,有嘢令到呢位女孩子對所apply既職位有所懷疑,但career係屬於自己的。阿爸阿媽亦冇好似女孩子咁親身到嚟interview,所以無論如何,我都依然覺得,要「等阿爸阿媽俾完意見」先可以做決定,唔係一個可以接受既理由。這可能是偏見,但合理既懷疑係:呢位女孩子,響日常既生活上,到底有幾多事情係需要由其父母作主?請咗番嚟,日後工作上有任何微細既改動,又係咪同樣要「先過佢父母果關」?請人係一個配對過程,冇話邊個岩或者錯。只係如果有其他選擇,除非佢響其他方面異常突出,否則僱主點解要選擇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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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誠實」既問題,反而比較複雜。

或者咁講,響呢件事情上面,我其實接受當candidate收到offer既時候,認真考慮幾日才答覆的。如果女孩子簡單地同Amy講:「我想先考慮幾日再答覆」,而唔係將「要等阿爸阿媽」既「事實」搬出黎,我相信Amy係絕對唔會選擇即時放棄佢的。

我絕對贊成,誠實係美德。但係響「誠實」作為大前題之下,不同既場合環境,一個在商業社會生存既人,應該明白誠實既程度,係應該有差別。

在我眼裡面,呢位女孩子既問題係,披露過多事情既始末,而果啲所披露既細節,基本上係冇必要,亦冇人要求佢披露的。我認同女孩子的確係誠實,但佢選擇披露過多事情既始末,我覺得這則屬於天真。天真當然亦唔係罪過,但作為僱主,則唔會希望有個過份天真既人響自己既roster裡面。事關你永遠唔會知道,佢下次會向乜嘢人,過份披露一啲有關你公司而又唔應該披露既事情。

請人有時係一個好矛盾既過程。你想請一個誠實、有誠信既人做你既下屬,但同時你又唔想請一個「太誠實」,誠實到唔曉變通既人,因為你很清楚這些人會為公司帶來災難。凡事去得太過極端,都係會有問題。即使係所謂既「美德」,去得太過盡,都只會係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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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將這件事同CY既語言偽術扯上關係。hmmm,我響度諗,女孩子假如只係同Amy講:「我需要時間考慮一下」,而唔披露佢其實係需要「同阿爸阿媽商量商量」呢個事實,咁樣其實又算唔算係「語言偽術」之一?

這個我唔敢下判斷。但我既諗法係:女孩子如果好似上述所講,即使冇披露有關佢阿爸阿媽既「故事」,我依然認為佢係一個誠實既人。

但係CY既「語言偽術」一出,大家都不能再將佢同「誠實」扯上關係。

「講大話」同「選擇性披露」,當中應該係有些少分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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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廿六歲,剛好係八十後。

有朋友鬧我,話我又走黎借頭借路去插班八十後。

只能咁講,做人毋須太過敏感,千祈唔好自行對號入座。今次只係巧合呢個女仔係個八幾年出生既後生女。如果呢個女孩子係個七十後又或者六十後既中年人,呢個故事俾到我既震撼可能會更加大。

過去十年既招聘,我見過有阿媽陪個女嚟interview,又見過同事辭工唔敢自己遞信要阿爸代勞。相比之下,今次其實算係碎料了。

然而一個不能自立,成了年之後還要依賴父母代為處理生活上大小事務和決策既的人,問題出響邊道?

要插既,唔係八十後九十後,而係佢地既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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