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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銀萬國(0218,前王集團)專區

1 : GS(14)@2011-03-12 17:23:04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10412
新聞專區
2 : GS(14)@2011-03-12 17:23:3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311608_C.pdf
主要靠賣路賺錢
3 : GS(14)@2011-09-04 17:11:20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826638_C.pdf
盈利上升40%,至8,500萬

鑒於以上各種因素均會對市場產生影響,本集團擬在上半年取得的經營業績的基礎上,繼續採取
積極、務實的經營策略,擬繼續大力發展機構銷售業務,建立海外股票市場網上交易平臺,推廣
國際大宗商品期貨交易業務,為本地和中國內地零售投資者提供更加豐富的交易產品和更為便利
的交易服務手段。另外,中國內地政府官員近日來港視察時宣佈,RQFII 政策有可能較快出台,
本集團正在籌備發行公募基金產品,以爭取 RQFII 政策優惠。本集團擬加大對資產管理業務的
投資力度,增聘專業人員,以期保持本集團在資產管理業務方面的競爭優勢。在投行業務方面,
本集團將繼續致力於首次公開招股保薦業務的開發,注重對配售業務的投入,積極推進直接投資
業務,力求在做多業務項目的同時,改善投行業務的收入結構,增強盈利能力。在大力開拓各項
業務的同時,本集團將會繼續加強風險管理,不斷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機制,使本集團業務獲得健
康、持續、穩定的增長。
4 : GS(14)@2011-10-18 23:01:28

新中港公路...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1018086_C.pdf
董事局謹此公佈本集團於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按照法院同意令收到大約為八
千五百九十萬港元之回收款項。
考慮到確認從法院收到的回收款項減去申請人因訴訟所產生的法律費用及相關
支出,本集團預期因回收款項錄得淨收益大約為六千八百七十萬港元。
5 : GS(14)@2012-03-10 18:20:32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309477_C.pdf

董事局宣佈由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起,(i)李萬全先生辭任本公司行政總裁,但留
任本公司執行董事; (ii)郭純先生,現為本公司執行董事,獲委任為本公司行政總
裁;及(iii)應年康先生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

申銀萬國(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宣佈,基於李萬全
先生將屆退休年齡,為確保管理工作順利交接,李先生提早辭任本公司行政總裁,
但留任本公司執行董事,由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起生效。李先生確認,彼與董事
局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其辭任之其他事宜須知會本公司股東。
董事局衷心感謝李先生於出任行政總裁期間對本公司所作出之寶貴貢獻。
6 : GS(14)@2012-03-10 18:39:0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309609_C.pdf
佣金暴降,支出略降,盈利大跌...6仙現金
7 : GS(14)@2012-08-25 12:17:2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824605_C.pdf
盈利跌80%,至500萬,2億現金
8 : littleinvestor(36311)@2013-03-02 00:08:00

218會唔會好似第一上海(227)咁發盈警呢?
9 : greatsoup38(830)@2013-03-13 00:43:1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30310018_C.pdf
218
盈利降55%,至3,300萬,輕債
10 : Asonchui(27212)@2013-05-28 10:59:43

羅尚沛母公司申銀一年輸30億人民幣
11 : Asonchui(27212)@2013-05-28 11:01:23

www.ragazine.com.hk 錢錢錢打到24-5 節目話
12 : GS(14)@2013-05-28 11:44:02

咁唔關呢間上市公司事
13 : GS(14)@2013-08-17 18:23:14

218
14 : GS(14)@2013-08-17 18:24:00

多賺3.4倍,至2,200萬,重債
15 : GS(14)@2013-10-30 23:22:36

http://business.sohu.com/20131030/n389241161.shtml
 搜狐財經訊 深交所10月30日午間公告稱,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接獲控股股東—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通知,擬披露重大事項。為了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對公司股價造成重大影響,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證券簡稱:宏源證券,證券代碼:000562)自2013年10月30日13:00起停牌。待上述事項確定後,公司將及時發佈相關公告並復牌。

  今日收盤後有消息稱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批覆了宏源證券和申銀萬國合併,但此消息並未獲證實。
16 : GS(14)@2013-10-30 23:22:46

無呢回事
17 : greatsoup38(830)@2014-02-10 23:40:48

增6成,至4,600萬,輕債
18 : kuenhello(37643)@2014-08-26 12:41:58

《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宏源證券(深:000562)與申銀萬國(00218)的
重組計劃落實。申銀萬國將換股吸收合併宏源證券,換股比例為1:2﹒049,即每股宏源證
券A股股票可以換得2﹒049股申銀萬國本次發行的A股股票。
  宏源證券公告顯示,申銀萬國將向宏源證券全體股東發行共81﹒4億股A股。合併完成後
,申銀萬國將作為存續公司承接宏源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等,宏源證券終止上市並注銷
法人資格。申銀萬國的股票將申請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本次吸收合併的換股價格,宏源證券的換股價格以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宏源證券的
A股股票交易均價即每股8﹒30元人民幣(已考慮宏源證券2013年度分紅派息事項)為基
礎,並在此基礎上給予20%的換股溢價率確定,因此宏源證券本次換股價格為每股9﹒96元
人民幣。
  合併後的存續公司總部將設在新疆,通過戰略定位和業務優化整合,轉為不持證券牌照的投
資控股公司。存續公司將以全部證券類資產及負債出資,在上海設立一家大型綜合類、全牌照、
全資證券子公司,並將由其在新疆設立投行子公司和區域經紀業務子公司。存續公司還將在新疆
通過設立產業併購基金、另類投資子公司等方式,積極參與新疆的金融改革發展。

1年後的今天,,,原來消息是真的@.@
19 : GS(14)@2014-08-26 23:15:48

不過是國內,不是218呢
20 : GS(14)@2014-08-28 02:20:38

盈利增40%,至3,000萬,重債
21 : GS(14)@2014-09-04 01:30:26

盈利增3成,至3,000萬,重債
22 : kuenhello(37643)@2014-11-28 23:12:39

2供1@ 2.342
23 : greatsoup38(830)@2014-12-14 19:35:34

張平沼
24 : greatsoup38(830)@2014-12-14 19:36:00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718/379956.htm
▲張平沼資料畫面。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17日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罪,判金鼎證創辦人張平沼與妻子陳淑珠夫婦各7年6月、8年6月。張今日在各大報刊登聲明表示:「本人行事向來秉持守法誠信,竟因奉行政府政策遭判有罪,萬難甘服!將上訴昭公道。」
判決指出,金管會民國93年為解決因聯合投信基金虧損引爆的贖回潮,下令各投信出清結構債,而且不得令投資人虧損;但隔年張平沼出清時,為避免一次出清可能虧損5、6億元,將金鼎投信持有的結構債,以帳列成本賣斷給家族持有的5家投資公司,再由陳淑珠任董事長的金鼎證全額承作附賣回交易。
法院認為,陳淑珠當時明知競遠等5家投資公司資力不足,且結構債面額85.6億元,實際價值遠低於面額,仍然指示前金鼎證副總房冠寶全額承作附賣回交易,使金鼎證損失1億餘元;陳另在民國95年開發金意圖併購金鼎證券時,為鞏固經營權,不顧公司人員反對,令房冠寶以增加附賣回交易融資2.5億元給張平沼家族的投信公司,套取資金後再由陳淑珠收購金鼎證股權,取得過半席次董事。
法院於民國99年一審宣判,審酌被告犯罪所得均逾億元而量處重刑,判張平沼7年6月、陳淑珠8年6月、房冠寶8年4月。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仍依違反證交法的背信等罪,判3名被告相同刑度。

25 : greatsoup38(830)@2014-12-14 19:40:57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38/17088

2010-7-29 TNM





多次招親未成的群益證,週一宣布與金鼎證大股東開發金、張平沼家族簽定協議,收購金鼎證股票。

本刊調查,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家族達成共識,考慮到林家女兒感受以及她在夫家的家族地位,且為留住唯一在集團打拚的二女婿、現任群益證董事長陳田文,計畫合併金鼎證、壯大群益證後,仍交給陳田文經營。

週一(二十六日),群益證與開發金、張平沼家族宣布簽定協議書,以現金加換股,每股十二.五元,收購金鼎證股票,總金額約一百三十五億元。紛擾六年的金鼎證經營權風暴,終於塵埃落定。

六年來,握有金鼎證四八﹒四七%股權的開發金,與金鼎證創辦人張平沼僵持,苦吞不下,去年股東會上,還鬧出董事會雙胞案;六月四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開發金勝訴,激勵開發金陣營不想賣,然而,劇情卻突然大逆轉,原來開發金發現局勢不站在自己這一邊。

賣安泰銀 併金鼎證

本 刊調查,「張平沼四處陳情,主管機關也跟開發金表達,『希望事情到此為止』,開發金不得不放手。」知情人士說,「上面(指金管會)的意思是,開發金四年前 以每股十三至十四元之間公開收購金鼎證,但是在這之前,有用較低的價格買進,平均價格大概是十二元左右,現在開發金要賣,就不要計較利息與相關費用成 本。」

而宏泰集團的群益證伺機出線,主要是林堉璘想幫二女婿陳田文拚江山版圖。本刊調查,此次併購金鼎證案,是由大股東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的三公子、目前擔任群益證董事的林鴻南,以及林堉璘的女婿、群益證董事長陳田文主導。

根據了解,林家成員對群益證去留達成共識,「把虧錢的事業賣掉(安泰銀)沒有問題,但群益證是賺錢的事業,為何連群益證都賣掉?就不考慮到女兒在陳家的地位。」群益證去年營收七十五.九億元、獲利二十五億元,每股盈餘一.五八元,是一家獨立經營的中型券商。

世家么兒 創群益證

林堉璘有四女,長女林碧玉在宏泰建設任職時,和地政課課長許東隆相戀,許東隆在宏泰工作二十五年,是老丈人得力助手,○七年他離開宏泰,自立門戶成立展悅建設;次女林碧蕙嫁給群益證券董事長陳田文;三女林碧華則嫁給牙醫博士李孔哲;么女林碧真目前單身。

唯一留在集團效力的陳田文今年五十二歲,戴金屬邊框眼鏡、長相斯文,笑容靦腆,喜歡游泳、潛水,擁有跆拳道黑帶。

陳田文出身台灣五大家族的高雄陳家,是前台泥副董事長陳啟清與第三任太太李阿雪的么兒,與父親年紀相差一甲子,在九兒四女中,最受父親寵愛,大哥陳田錨是前高雄巿議長。

陳田文取得美國南加大企管碩士後,進入美國大通銀行和美林證券工作。一九八八年,陳啟清過世的前一年,陳田文決定創業,自行向企業友人籌資三億元成立群益證券。林堉璘的二兒子林鴻熙就是股東之一,陳田文進而認識林堉璘的二女兒林碧蕙,成為林家乘龍快婿。

組國泰金 換股告吹

當時三百多家券商都設在車水馬龍的大馬路邊,陳田文卻執意仿照國外投資銀行,將公司設在北市忠孝東路辦公大樓十五樓。那時同業、客戶都說:「唉!這家公司穩倒。」然而,陳田文就是有辦法吸引到法人客戶和中實戶,散戶也跟著進來。

陳田文把群益證從一家小券商,一度茁壯躋身前五名綜合券商,看在林堉璘眼裡,非常肯定陳田文能力,隨即加碼投資群益,宏泰從巿場買進逾四成股權,握有絕對影響性與主導權,林堉璘也放手讓陳田文經營。

二○○一年,財政部積極鼓勵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陳田文曾公開說:「群益這個名字是我取的、我父親給的,但不代表這個名字一定能永續,若它被時代取代掉了,我也沒辦法。…千萬不要說:『誰跟誰有親家關係。』群益是從零開始做出來的。」

意識到金控時代來臨,在陳田文主導下,群益證積極與同業接洽合組事宜,○一年,群益證、國泰人壽董事會通過合組國泰金;但談了五個多月,因換股比例談不攏,宣告破局。此後,群益證維持獨立經營,未加入金控。

土地致富 不諳金融

宏 泰集團金融版圖包括安泰銀行、宏泰人壽與群益證券等,林堉璘在金融業投資並不如地產順利。林堉璘早年與大哥林堉琪、弟弟林榮三開設米行起家,賺錢後,三兄 弟深信有土斯有財,轉進房地產。一九六四年,林堉琪創立宏國建設;一九六五年,林堉璘另立宏泰建設;林榮三則成立聯邦建設,通稱「三重幫」。

一九八一年起,台北市進行都巿計畫,林堉璘看準這股商機,陸續買進敦北民生、大直、信義計畫區等三大區塊土地,當時總成本不到二十億元,如今市價就高達一千二百億元,讓林堉璘立於不敗之地。

林堉璘考慮到房產業土地、建築融資、資金調度的需求,在一九九三年,成立安泰銀行;一九九九年七月,屬三重幫遠親的宏福人壽發行問題保單,陷入財務危機,瀕臨倒閉,林堉璘搬出四十億元資金吃下,正式接手宏福人壽,二○○○年,改名為宏泰人壽。

然而,林堉璘對於經營金融不在行,曾表示「我不會經營,甚至連聽都不想聽」,後安排二子林鴻熙經營,但因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虧損數十億元,二阿哥因此調離決策核心,目前看管林家在大陸的地產事業等,自此,三阿哥林鴻南接棒態勢明顯。

精打算盤 招親失利

二○○七年,原持股安泰銀行逾七成的林堉璘,不堪虧損,決心讓出經營權,引進私募基金隆力集團,以每股九.五元,入資二百三十億元,林家持股降至二成多,林堉璘從此積極處分非營建的金融事業。

隔年,春節過後,在林堉璘操刀下,群益證、安泰證金包裹出售,與元大、國泰、富邦等金控業洽談招親事宜,由元大金進入最後議價。林堉璘認為台股將因總統大選上看一萬二千點,而提高售價,元大因而作罷。

在金融同業眼裡,林堉璘與兒子林鴻南都算得很精,用一句閩南語「吃飽買饅頭」,形容他們父子商場買賣術,他解釋說:「吃飽了之後,才去買饅頭,自然斤斤計較。」

當年,某家要購併群益證的家族金控老闆,曾私下向友人抱怨:「一般購併是以過去一段時間平均巿價,加計經營權溢價。我們談了許久,他們(林家)卻要求以過去對他們最好的那段巿價計算,沒有這樣的啦!我們決定還是讓別家去買群益證吧!」

擴大市占 股價看漲

林 家老臣說:「後來,林堉璘改變策略,群益轉賣為買。他看到陳田文勤跑大陸,耕耘甚深,群益是第一家在上海設立辦事處的券商,老丈人一想何必把群益這個金雞 母賣掉呢?群益去年還出價二百多億元,參加台証證招親,但沒買成,被辜家老二辜仲橫刀奪愛;這次從辜老二手中買下金鼎證,未來仍交給陳田文主事。」

今年,兩岸金融開放,金融機構規模變大是不可擋趨勢。群益證若順利買成金鼎證,壯大群益證,巿場占有率可由目前的第九名,躍為第四名券商,對未來的發展更是發揮助益,進可攻退可守,可說是招「活棋」。

一位與林家有交情的券商老闆分析:「大家(指券商同業)都是明眼人,凱基證併購台証證後,股價就上來了。群益吃下金鼎證,股價也會水漲船高。如果,林家想再賣掉,價格也會比單賣現在的群益證來得好。」

宏泰集團 各事業經營績效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林堉璘小檔案

.現職:宏泰集團董事長

.生日:1936.10.6

.學歷:力行高中畢業

.身價:《富比士》估計約630億元(20億美元),名列2010年全球第488名富豪

陳田文小檔案

.現職:群益證券董事長

.生日:1958.10.7

.學歷:美國南加州大學企管碩士

.經歷:曾任職美商大通銀行、美商美林集團副總裁及台北分公司代表人

開發金併金鼎證大事記

2004年底 開發金旗下開發工銀、開發國際買金鼎證持股,與金鼎證張平沼家族搶經營權。

2005.8 金鼎證推動四合一合併案,想稀釋持股逾10%的開發金實力,後遭破局。

2005.9 開發金化暗為明,以金控資金直接收購金鼎證股權。

至2006.3.1 開發金共買進金鼎證6.3萬張股,含開發國際原持有的3.5萬張,埋下違法併購等官司的惡果。

2006.5 金鼎證董監改選,在金鼎證持股逾25%的開發金落敗,公股不滿。

2006.11起 檢調疑開發金併金鼎證涉弊端,大舉調查。

2009.4 檢方以涉違法併購、內線交易等罪,起訴辜仲等11名開發高階主管。

2009.6起 金鼎開股東會遴選新董監,開發金持股逾48%,表決權卻遭金鼎證剔除,憤而另組董事會,與金鼎派興訟爭合法。

2009.10起 傳開發金與金鼎證大股東張平沼都有意賣金鼎證持股,群益證將接手。

2010.6 一審判開發金所組的金鼎證董事會為合法,開發金售股一度喊停。

2010.7 開發、群益證各開董事會,敲定群益證接手開發持有的金鼎證股權。
26 : greatsoup38(830)@2014-12-14 19:41:30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38/106233
2014-07-14 TWM  



今年一月,一份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確定了九年前金管會處理結構債問題的方式是個錯誤:「未發佈可供業者遵循之法令……,悖離投資人應自行承擔風險之常理……」當年的荒謬指導,也是如今元大創辦人馬志玲夫婦被判刑定讞的起點。

撰文‧劉俞青

近來,金融圈流傳這樣一則故事:如果有一天你在台北,一早接到老闆電話,要你無論如何五十分鐘後台中見,遲到就開除,你該怎麼辦?

搭高鐵、飛機都來不及,唯一的方法就是直接發動車子,一路超速、開路肩,終於在五十分鐘內飆到目的地,也暫時保住工作。但過沒幾天,一堆交通違規的紅單紛至沓來,誰該繳?任何稍有良知的老闆,都應該多少分擔一些吧!

這故事指的就是九年多前,台灣投信業慘痛的「結構債教訓」!

故事中逼員工在幾乎不可能的時間內抵達目的地的老闆,正是二○○四年命令基金公司要在限期內,以「不能讓基金受益人損失」的方式,由大股東自行承擔虧損的「金管會」;而違規飛奔的員工,則是當時因為「違規」處理結構債,如今落得官司纏身的元大投信、金鼎投信與寶來投信。

遲來正義 金管會遭監院調查經過漫長煎熬的官司訴訟,七月一日,元大投信處理結構債一案三審定讞,元大證券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妻,被以背信罪處以七年四個月的重刑;另外,金鼎投信張平沼、陳淑珠夫妻的官司仍在訴訟中,二審也被判以七到八年不等的重刑。只有寶來投信因為負責人白文正在○八年輕生,而提前宣告偵結。

這樁前後長達近十年、一口氣起訴元大、寶來與金鼎投信與證券的相關負責人、引發金融業高度矚目的「奇案」,緣起二○○四至○五年間,當時台灣投信業的債券型基金規模,像吹氣球一般,一下子成長到二.二兆元,其中有四千多億元是結構債;如果根據當時利率反轉後的折價比例損失計算,全國投信基金最少損失四百億元以上的基金淨值,系統性的贖迴風險一觸即發。

當年金管會的處理方法,是由時任金管會委員的李賢源坐鎮,他祭出三大原則:一是依法辦理;第二是不可讓受益人虧損;第三則是若有虧損,由投信公司的股東承擔。

今年一月八日,監察院出具針對此案的調查報告,針對金管會當時的處理方法,在報告中明確表示「金管會處理結構債事件,未透過『合法程序』發佈可供業者遵循之法令,即要求投信業者(股東)自行承擔基金所有損失,悖離投資人應自行承擔投資風險之常理,損害人民權益甚巨,……,仍有欠當。」只可惜,這份監察院的報告已無法扭轉當年錯誤。

其實早在監察院報告之前,這項處理原則就引發市場高度爭議,業者只是敢怒而不敢言。但歸結下來,至少存在三大荒謬;第一,原本基金投資無論盈虧,理應都由基金受益人自行承擔,與公司經營無關,但金管會卻硬逼公司股東吃下,背後並無法理依據;其二,既然是當時穩定金融市場如此關鍵的政策,但當時金管會或許因為心虛或理虧,沒有訴諸正式的會議與書面紀錄,更不敢出具公文,導致如今業者有苦難言。

最後則是金管會早已人事更迭,當時沒有留下文字紀錄的「管理原則」,如今連人都不見了,留下業者獨自面對司法審判。

後來金管會在事件後,同年年底迅速成立「改善債券型基金流動性專案小組」,並著手修改「債券型基金管理辦法」,將基金做更細緻的分流與管理,這個大動作的修法,也間接證實事件的風暴點來自金管會的管理措施確實不夠周全;但投信的經理人與董監事恐怕並無明顯違法之處。

舉例來說,所謂虧損要「股東承擔」,指的是「最大股東」?還是「所有股東」?背後依循的法理何在?金管會又如何確認這些「股東」具備足夠的財力,去承受這筆動輒十億元以上的巨大虧損?

投信業處理手法粗糙

例如後來可能因為難以承受巨大壓力,選擇跳海輕生的寶來證券前董事長白文正,市場皆知,他從一個送報生白手起家,點滴建立寶來證券,財力比一般大眾或許好上許多,但和許多財團相較,恐怕遠遠不如;當時,據瞭解,白文正持股寶來投信不到三成股權,卻被金管會逼迫承接如此巨額虧損,「究竟是誰殺了白文正?」當然,投信業者的「處理」方式也有爭議,例如日前才剛被處以重刑定讞的馬志玲夫妻,原本元大證券持有元大投信二成股權,而馬家家族持股五五%,因此金管會下令大股東全數承擔虧損。馬家先由投資公司騰達以一百元的價格(沒有讓基金虧損)買下所有的結構債,然後再透過投資公司與元大證券之間,一來一回的債券買賣,製造價差,一點一滴把元大證券該承擔的虧損轉嫁回去。但同一時間,馬家也以每股五十七元的價格,將自家的投信股權,賣給元大證券。

而當時因為結構債事件而「頭抱著燒」的元大投信,是否還值每股五十七元的高價,也是這場風波的爭議點之一。

後來被移送調查的元大、寶來與金鼎投信,共同的特性都是非金控的券商,沒有金控母公司可承受虧損,最終導致悲劇。儘管事後金管會一再宣稱「結構債事件沒有引發系統性風險」,但枱面下的風暴卻更深層地影響台灣金融市場,甚至於到後來的官司審判,都有令人遺憾之處。

其中,針對背信罪成立要件之一的「損失認定」,元大證券曾經在一○年委託前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資誠做出「專案查核報告」,報告中指出,元大證券因協助元大投信處理持有結構債,由於多數都為到期保本,因此最後總計損益金額為獲利三.○六億元。

換句話說,該報告證實,當時的元大證券並沒有因為自馬志玲家族投資公司承接過來的結構債,而承受損失,而且還有獲利。

這份報告中,為符合一般審計原則,會計師在所有財務報告之前,都會附上一頁的核閱報告書,其中會有文字說明:「上述報告查核,並非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云云,這段文字幾乎可以見諸在所有公司的財報上;但可惜的是,法官卻引用上段文字,認為此份報告的結論「已有疑義」,此等判定不僅讓金融市場人士驚呼連連,也讓馬志玲喪失最後翻盤的機會。

無專業法庭 判決引發爭議「我也替他叫屈,」結構債事件爆發當時擔任證期局副局長、現任證期局局長的吳裕群說,當時金管會「並沒有苛責元大等業者很大的行政責任」,僅給予「糾正」處分。

這個處分遠比「警告」、「限制業務」,甚至「解除經理人職務」等還輕,但此案最後卻被金管會決定「移送」檢調,甚至最後判處重刑,一路造成難以收拾的局面。

「制度殺人!金管會錯誤的政策,置所有投信大股東權益於不顧,是這場悲劇上半場的元兇;但元大等業者在轉移虧損的過程中,手法粗糙,甚至可能損及其他公司權益,也是事實。」一位事發當時擔任官股金控董事長、旗下也有投信公司的金融圈前朝大老表示。

台灣投信業歷經好幾次的市場風暴,例如○三年爆發公司債到期無法償還的違約事件,也造成許多基金淨值虧損,當時金管會也採行同樣的方法,要求大股東承接損失;在兩年後的結構債事件上,同樣的劇本又上演一回,卻未在事件中學習往前邁進,令人遺憾。

金管會自始至終沒教育投資人「自負盈虧」,造成台灣投資人未建立正確的風險投資觀念,是最大錯誤。再者,金管會沒有在平時落實投信監理,以致坐視風險擴大,才出手以非常規方式管理,造成後續一連串難以彌補的悲劇,也是一大遺憾。此外,建立正確的專業法庭,並建立制度引用專業判斷,恐怕才是這場「結構債十年奇案」的最大啟示!

金融監理缺失 引發一連串風暴

── 結構債案大事紀

2004.7  美國聯準會連續13次降息,長期低率環境使國內債券型基金規模成長達2.2兆元,其中結構債逼近5000億元大關。

2004.7  利率反轉向上,聯合投信因結構債損失億餘元,基金淨值下跌,影響市場信心,投資人大量贖回債券型基金。

2004.11.3  金管會成立「改善債券型基金流動性專案小組」,宣佈投信公司處理結構之「三大原則」:符合現行法令、不可讓基金受益人受損、若有損失由投信公司股東自行吸收。

年底,各家投信陸續將結構債以各種方式「搬出」投信,其中元大、金鼎、寶來投信都以大股東個人投資公司買下結構債的巨額虧損。

2004~2005年  元大、金鼎、寶來等投信大股東同時將個人持有的投信股票,陸續賣回證券公司,引發社會爭議。

2007.12  檢調先後查辦寶來、元大與金鼎集團。

2008. 7  寶來集團負責人、也是重要被告白文正跳海輕生,偵查終結。

2009.10  檢方起訴金鼎集團前董事長張平沼、陳淑珠夫婦。

2010.5  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證交法》中詐欺罪,馬志玲夫婦被判刑七年半。同年,張平沼被判7年6月、妻子陳淑珠8年6月徒刑,目前仍在上訴。

2013.2  高等法院二審認為無法證明馬志玲夫婦操縱鑑價,將兩人各改判7年4月徒刑。

2014.7.1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整理:蔡曜蓮

他山之石》

美國政府出奇招

防止崩盤又賺到錢

美國市場近年來也曾經發生好幾次金融風暴,例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貨幣基金購買了大量的資產擔保證券,無可避免地被捲入其中。

當時雷曼兄弟倒閉,引起市場恐慌,主要儲備基金因投資者爭相贖回,卻因市場無人承接,資產淨值一路縮水,市場恐慌越演越烈,約有3000億美元持續遭贖回,佔貨幣基金14%的資產。

當時的美國政府為安撫市場恐慌,財政部宣佈「保險計畫」,為搖搖欲墜的貨幣基金張開安全網,「所有市場上合法的貨幣市場共同基金,不管是零售或是機構型,都可以付保險費參與計畫」,財政部保證計畫內的基金,如果跌破淨值,政府會將基金淨值填補回來。於時任總統布希的授權下,財政部得以動用外匯穩定基金(Exchange Stabilization Fund)作為保險補償金的來源,最高可動用500億美元。

這些舉動有效阻止了貨幣基金的潰散潮。有趣的是,財政部結算保險政策時,不僅並未付出任何保險理賠支出,還收到12億美元的保費收入;回頭來看,這項政策無疑是成功的。(蔡曜蓮)

借重專業鑑定

讓判決更具公信力

編按:會計師出具的專業查核報告,能不能作為有效證據?這次馬志玲夫婦的背信案,因為涉及元大證券損失之認定,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報告是重要關鍵;然而這樣一份關鍵報告卻因為一段制式化說明,而被二審法官認為「已有疑義」;對此,《今週刊》特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前所長薛明玲,對會計審計與法律的接軌,提出下列看法:一、釐清案情及真相是司法人員審理訴訟案件的首要工作。惟社會日趨多元,專業分工愈來愈細,各種商業活動及交易日趨複雜,法令規範也愈來愈繁瑣。以會計審計為例,許多交易之會計審計,非本科專業人士可以瞭解。因此檢察官或法官於審理與會計審計相關案件,如案情複雜,需要具備會計審計專業方得以深入瞭解真相時,建議可多借重專業人士,由其提出專家鑑定報告。

不同專業術語及思考邏輯都不盡相同,因此,檢察官或法官對於會計審計專家提出之鑑定報告內容,不論由哪一方提出,若有不甚瞭解或疑慮處,亦可由司法單位指定可資信任之專業人士,由其來評鑑專家報告內容之正確及可參考性,再向檢察官或法官說明。

二、不同專業所使用之專有名詞或報告格式,因受該專業既有之規範,顯得艱澀難懂,甚或產生誤解。例如會計師為特定案件所出具之鑑定報告,在審計準則之規範下,其報告名稱為:「協議程序執行報告」;而且在報告上亦須載明「本報告僅供……作為所述的目的使用,不可作為其他用途或分送其他人士。本報告僅與前述特定項目有關,因此不得擴大解釋為……」等字語。

此種審計規範之專用術語,檢察官或法官以其法律認知解讀,極可能認定為沒有證據證明力。因此於案件審理時,對案情有重大影響之專家鑑定報告書,宜請該專家到庭說明,以釐清疑慮並昭公信。

三、審理刑事案件,勢必有涉及法律以外專業,因此,如果有該領域專家提供鑑定報告,將有利於案情之釐清及審理之效率。惟據瞭解,目前法院之鑑定經費普遍不足,因此建議司法院及法務部瞭解實際情形,必要時提高鑑定預算,法官及檢察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非其專業可及之證據調查,能委請專家協助。 (薛明玲)(作者薛明玲為資誠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曾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高等專門職業考試典試委員、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兼任教授。先後於國立台灣大學會計研究所、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及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任教)
27 : greatsoup38(830)@2014-12-14 19:45:23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38/105564
2014-07-07 TCW




元大結構債案三審定讞,元大集團前總裁馬志玲夫婦雙雙被判刑七年四個月,將創下上市公司夫妻檔,同時入獄的首例。

案子還沒完。全國商總榮譽理事長、金鼎證券創辦人張平沼夫婦,同樣因為結構債案被判了七年六個月及八年六個月,目前也對再上訴判決結果「剉咧等」。

事實上,結構債事件到今年七月正好歷時十年,已連續撂倒了多位金融業巨擘。這期間,寶來集團前總裁白文正由於結構債官司纏身,加上種種負面壓力相逼,羞憤投海身亡;元大集團馬志玲家族為了官司淡出第一線經營,馬志玲本人更罹患失智症。

到底,當年發生了什麼事,讓這些身經百戰的大老闆們也落馬?

所謂結構債,就是連結利率、股價等標的所發行的債券,當標的價格走勢符合或超出預期,投資人可以提前賣出債券賺取價差;若標的走勢與預期相反,債券持有至到期依然可領回約定好的利息與本金,但如果想提前賣出,則可能出現虧損。

導火線:博達、衛道公司債違約,拖累債券基金

當年正是債券基金高速起飛的年代,上市櫃公司、壽險都開始將更高比例的資金停泊在債券基金,以保本並獲取比定存更好的報酬。為了追求更高績效,許多債券基金都持有報酬率較好的結構債,連結標的主要以利率為主,依照當時的產品設計,只要利率維持低檔,就能提前賣出債券賺價差。

因為二○○四年七月聯合投信(編按:已併入建華投信,現為永豐投信)旗下債券基金,向金管會證期局申報調降淨值,引發市場驚慌,加上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的利率政策也開始反轉,由低息走向升息,導致結構債市場價格大跌。

這時,若將結構債持有到期,債券基金還能賺利息、保本金。最怕投資人大量贖回基金,導致基金必須認賠殺出結構債,不只不能保本,還會蝕本。

然而,引發這場結構債風波的,並不是結構債本身,而是地雷股。當初聯合投信會向金管會證期局主動申報調降淨值,是因為當年博達、衛道等地雷股連續引爆後,這些公司所發行的公司債也出現違約,聯合投信的債券基金因為持有衛道公司債,遭投資人大量贖回。

這時,聯合投信決定把公司債虧損全列帳、一口氣調降基金淨值,並向主管機關做出被同業視為「多此一舉」的禮貌性報備,沒想到,卻因此上了媒體頭條,更加深投資人恐慌。

聯合投信拍了蝴蝶翅膀,進一步爆發債券基金贖回潮。當年債券基金規模已達兩兆多元,結構債約佔四千億元,時任金管會委員的李賢源,擔憂引發蝴蝶效應,鐵腕要求投信業者限期處理結構債投資部位,並祭出三大處理原則:符合現行法令、不可讓投資人受損、損失由投信公司股東承擔。

於是,這個官員、業者都沒經歷過的狀況題,就在瞎子摸象的情形下上路了。

違法手段:轉嫁虧損把結構債藏在免查核基金中

由於政策的法律依據僅是投信公司管理錯誤、買錯商品,爭議性頗高,修法曠日廢時,發出正式行政命令、留下會議紀錄可能會有日後的政治責任追究。根據已流出的法院答辯內容,當時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坦承,其採用口頭上「很強烈的行政指導」,以准駁募集新基金為籌碼,要求各投信處理結構債。

債券基金規模動輒上百、上千億元,一家投信旗下結構債認賠殺出的虧損往往高達近十億元,投信公司資本額不高,硬吃下虧損只能關門大吉,聯合投信低價賣給了永豐金控就是一例。而其他投信則各找門路,或由大股東含淚吞下、或想盡辦法把結構債「塞」到其他地方,期待債券到期前不要出事。

例如,富邦投信將債券基金的結構債,「藏」到不列入查核對象的平衡型基金,遭投訴後,當時的富邦投信總經理丁予嘉被證期局停權重罰。

在金管會並未訂出任何結構債虧損認列原則的狀況下,元大、金鼎、寶來投信大股東遭法院起訴,都是因帳面虧損先由大股東吃下後,再用各種高買低賣手法,將虧損依持股比例轉嫁、攤回到證券母公司時,被法院認定手段違法或攤回比例涉嫌圖利。

扼腕:美國降息被迫吃下結構債的反而大賺

元大馬家縱橫股海多年,黑白兩道都有交情,馬志玲在二次金改中以兩億元行賄時任總統的陳水扁,陳水扁被判十年定讞,他都能無罪閃過風暴,結果竟然是栽在結構債事件。

曾任檢察官、立法委員、商總理事長的張平沼,是股票市場上的九命怪貓,旗下金鼎證被開發金吃下經營權一役,他以小蝦米之姿逼迫開發金將持股吐出來,全身而退,但在結構債官司中,勢頭看來卻頗為不妙。

其實,二○○五年底,所有投信都將結構債處理完畢後,美國利率就開始下滑,甚至跌到逼近零利率,結構債價格大幅彈升。事後諸葛來看,等於金管會強迫投信將結構債賣在最低點,被迫吃下結構債的金控或證券母公司反而因此獲利。

這樁「有點衰」的十年舊案,讓三位證券圈大老闆面臨官司,大概是當年鐵腕施政的官員也始料未及的。

馬志玲更絕沒想到,當年聯合投信因為要清除博達、衛道兩檔地雷股的公司債,而引發金管會大動作處理結構債的一連串蝴蝶效應,竟是他今日面臨入監服刑的起因。
28 : greatsoup38(830)@2015-03-09 02:33:57

盈利增1倍,至9,300萬,重債
29 : GS(14)@2015-05-28 03:13:45

申萬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30 : GS(14)@2015-07-24 01:31:48

增300%
31 : greatsoup38(830)@2015-08-08 00:30:38

盈利增3倍,至1.2億,重債
32 : GS(14)@2016-03-06 18:28:45

盈利增97%,至1.83億,債一般
33 : greatsoup38(830)@2016-08-14 01:18:35

盈利降64%,至4,400萬,輕債
34 : greatsoup38(830)@2017-03-12 02:20:55

盈利降55%,至8,100萬,輕債
35 : greatsoup38(830)@2017-08-13 15:28:27

盈利降一成,至4,000萬,輕債
36 : GS(14)@2018-02-04 14:30:09

盈喜
37 : GS(14)@2018-03-08 01:52:59

盈利增15%,至9,300萬,輕債
38 : GS(14)@2018-08-12 16:12:41

盈利增17.5%,至4,700萬,債一般
39 : GS(14)@2018-12-17 02:17:02


所得款項用途
本公司收取之所得款項總額將為1,582,020,000港元。經計及與認購事項相關之估計費
用後,估計最高所得款項淨額將約為1,580,060,900港元,相當於應付本公司之每股認
購股份淨價約每股2.065港元。
本公司擬將所得款項淨額用於(a)增強及發展現有業務,包括(i)企業融資業務、(ii)資
產管理業務、(iii)零售經紀業務、(iv)後台系統升級及(v)一般營運資金,以及(b)策略擴
展,包括(i)擴大機構銷售團隊及債務資本市場業務及發展外匯交易業務及(ii)發展海
外分公司。
...
有關本集團及認購人之資料
本集團主要透過五個分部(包括(1)經紀分部、(2)企業融資分部、(3)資產管理分部、(4)
融資及貸款分部及(5)投資分部)從事金融業務。
認購人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為SWHY BVI及本公司之控股股東。其亦為申萬宏源證
券有限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而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則由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一間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號:000166)全資擁有。
40 : GS(14)@2019-02-16 12:20:43

母公司就上市了
41 : GS(14)@2019-02-16 12:24:58

維持9,400萬,輕債
42 : GS(14)@2019-02-19 09:19:09

董事會公告,近日收到本公司首席財務官李勁先生的請辭。李先生因私人原因,希望將
更多的時間及精力投入其他事務,故申請辭任本公司首席財務官一職。李先生的辭任已
獲董事會批准,自2019年2月18日起生效。
李先生確認其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就李先生辭任一事亦無任何其他須敦請聯交所
或本公司股東垂注的事宜。
董事會謹此對李先生於任職期間對本公司所作的貢獻表示感謝,並祝願李先生此後的
事業一切順利。
董事會同時公告,李先生辭任後,在董事會正式任命新任首席財務官之前,肖力銘先生
將暫時代任本公司首席財務官。
肖先生現為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兼副總裁。加入本集團前,肖先生於2010年8月至2014
年4月擔任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經理;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擔任華興泛亞
投資顧問(北京)有限公司高級經理;其後於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擔任成都龍淵網絡
科技有限公司副總裁。肖先生於2009年11月畢業於華威大學,獲得金融理學碩士學位。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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