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從海關總署網站獲悉,海關總署日前發布2017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門享受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及相關事宜的公告。
公告指出,《2017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項下新增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表》、《2017年1月1日起澳門CEPA項下新增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表》使用簡化的貨物名稱(見附表),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此外,新增香港、澳門享受零關稅貨物的範圍與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相應稅號對應的商品範圍一致。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