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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寶又一次敗給王老吉 法院稱加多寶商業詆毀駁其上訴

繼商標案、廣告語案、包裝裝潢案後,加多寶與王老吉之間的配方案也終於告一段落。昨日白雲山發布公告稱,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對王老吉、加多寶“配方案”做出終審判決,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

據王老吉方面介紹,自2013年起,加多寶公司以及王老吉品牌創始人王澤邦第五代玄孫王健儀先後以發表聲明、召開發布會、制作電視廣告等多種形式傳 遞“獨有的涼茶祖傳秘方和海外經營權仍歸我家族所有”、“我將獨有祖傳秘方獨家授給了加多寶集團”、“從未傳授王老吉秘方給廣藥集團”等信息。由王健儀代 言的“傳人篇”廣告更是在各大電視媒體播放,影響廣泛,引起了廣大消費者對王老吉涼茶配方的誤解,同時也詆毀了王老吉涼茶的商譽。

對此,廣藥集團、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將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2015年12月23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加多寶立即停止涉案虛假宣傳及商業詆毀的侵權行為,並賠償王老吉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 500萬元,同時,還需在《廣州日報》及加多寶集團官網首頁刊登聲明並公開道歉。針對一審判決,加多寶提請上訴。不過,最新的終審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對於該結果,加多寶方面回應稱,廣藥稱其通過公私合營獲得王老吉涼茶秘方,但未提供有效證據,加多寶將依法申請再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傷害。加多寶提出,還會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請上訴。

雖然“涼茶配方案”告一段落,但王老吉與加多寶這對冤家間的糾葛還遠沒有結束。

6月24日,廣藥集團以王老吉商標侵權為由,向加多寶索賠29.3億元,案件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廣藥集團稱,加多寶公司能夠合法使用“王老 吉”商標的最終期限截止2010年5月1日,廣藥請求判令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間,因侵犯“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的經 濟損失29.3億。

其中,廣藥提出的29.3億金額還創下了中國知識產權領域迄今為止最大索賠的金額紀錄,最早廣藥提請的賠償金額為10億元。廣藥集團於2015年3 月修改了索賠金額並稱,集團通過正規渠道調查到加多寶在2010年5月到2012年5月期間,生產銷售王老吉的凈利潤。因此,新的金額計算是基於6家加多 寶公司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的生產凈利潤得來。

除此之外,廣藥集團還於2014年8月對王健儀提起了訴訟,稱其在2013年4-5月間為競爭對手加多寶公司拍攝的宣傳廣告違反了《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損害了王老吉藥業的利益。但目前該案的審理處於停滯狀態。

公開資料顯示,自2013年6月至今,法院共對廣藥王老吉與加多寶的8起案件進行宣判,案件涉及商標、裝潢、廣告語等多項行為,廣藥王老吉均勝訴,加多寶均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目前累計需支付的賠償近2億元。

 

綜合來源:北京商報、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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