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英國銀行業出臺新政鼓勵中小企業申請貸款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74011

英國銀行家協會(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近日出臺了一輪新的政策,意在鼓勵中小企業向銀行申請融資。BBA將與英國主流銀行合作,展開為期一年的鼓勵中小企業申請金融機構貸款的活動。 該協會的數據顯示,英國大約有14%的中小企業需要融資,然而實際只有8%的企業向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尋求融資,這就意味著有6%的中小企業(大約27萬家)即使有需要也不會提出融資申請。所以如果所有需要融資的中小企業都向金融機構提交申請,那麽以當前的審核通過率(目前英國中小企業申請融資成功率為67%)來測算,這對於英國經濟能夠起到極大的提升作用。 BBA認為,一些中小企業把融資想象的過於複雜和困難,實際上申請貸款可能比想象中要簡單。如果能夠提交更多成功申請,那麽就意味著企業有更多資金訂購貨物並雇傭員工,從而提升經濟活力。 據調查,35%的中小企業申請貸款是為了補充流動資金,27%則是用來購買資產。 BBA的這項活動可以重建企業對於銀行的信任,也可以為銀行探尋更多潛在客戶,建立長期銀企合作關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89961

老板應該鼓勵員工競爭還是合作?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0902/145352.html

黑馬問答

據諾基亞員工爆料道“諾基亞不鼓勵內部競爭,更強調同事之間的合作。”員工之間的合作的確可以讓大家快樂工作,但是競爭或許會碰撞出意想不到的火花,到底是員工之間的競爭,還是合作,會對提高業績更有利?


來源:黑馬問答

 

常皓靖

 

老板應該鼓勵員工競爭還是合作?

 

A1: 王可——汽車後市場從業者,觀察者。

 

老板通常開大會的時候對外大談競爭,對內號召合作,還都是要求“精誠合作,眾誌成城”的層面,然後在辦公室里關起門單獨跟員工說,”誰誰很牛,你不能落後“,”誰誰當年不如你,如今如何如何“之類鼓勵內部競爭的話,這樣的激勵說辭優點是成本低,不用擔心承諾多了不好兌現的問題,缺點是用多了難免成了挑撥,“是非”越來越多。所以太多的中國公司里,”團結,合作”等詞是掛在墻上的,競爭是無處不在的。

 

老板不在乎內部是合作還是競爭,在乎一種平衡,所以很多老板都是搞平衡的高手。競爭是基因里就有的,合作是需要倡導與推動的,一個集體當中越是倡導的,越是缺少的,如果合作是普遍存在的,還用去倡導嗎?不要以為諾基亞是個大企業,是個外企就覺得人家說的就是人家有的,如果諾基亞真的內部合作的很好,我覺得不會是今天這個悲催的被用戶去懷念了。

 

A2: 王吉偉——自媒體人

 

看到這個問題,我首先想到了達爾文的進化論,清末進入到中國,被翻譯為“物競天擇”,意思是世界上的所有物種都是在競爭中發展的,大自然最後會選擇更合適的生存下來,不適合的就會被淘汰。這種淘汰法則適用於整個社會,小到精子爭搶與卵子結合,大到國家強弱之爭。


只要有群體存在,就會有個體的區別,於人類反映在外型上是高矮胖瘦的區別,而在人們所賴以生存的公司則是內在的區別,這就是所謂的能力以及你作為一個員工或者領導所帶有的工作情懷。這里情懷是指公司情懷以及個人職業規劃情懷,不同的工作願景會造就你對待工作的態度,有積極有低調也有消極,態度決定做事方式,表現的出的則是能力的區別,這些都是競爭的內涵。

這意味著,無論一個公司在強調競爭還是規避競爭,競爭都是實際存在的,規避則有掩耳盜鈴之意,因此在大多數公司看來,與其規避不如接受,索性將競爭引入公司管理機制,這就出現了崗位競爭淘汰制,等同於“鯰魚效應”,在淘汰制的警示下,員工們都積極而緊張的工作,工作效率反而更高。

當前的企業改制,涉及到管理體制的問題,競爭是無法避免的,不如再放大一些,於是就出現了自由組合的方式,事業群體不再是傳統的金字塔式結構,而是由一些人發起任務,想一起做這個事的走到一起,由能力最強者來擔綱領銜,發起任務的與想做事的都是積極者。另一方面,也促進了更多的事業群體誕生,群體之間,個體之間都存在著競爭關系,這仍舊還是競爭機制。

因此,諾基亞雖然只倡導合作,仍舊是在鼓勵競爭,或者說,合作與競爭是一對矛盾的存在,缺一不可。

 

A3: 鄭欣——運營網CEO

 

他的鞋,不一定適合你的腳。你鼓勵或者不鼓勵企業內部競爭,而競爭都會存在。老子說過: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只要公司有業績紅人出現,其他人就有坐不住的,接下來競爭局面就拉開了。你無法控制人心自發向善。


諾基亞2013年被微軟收購,說明它不能適應與三星,蘋果,小米,魅族,華為等等品牌的競爭。


每家企業現實情況各有不同,不可同日而語。那時候諾基亞是全球著名的手機制造商,一家全球性的機構,他內部不提倡競爭,不代表你可以照搬照學,看看你的企業現狀,有生存危機嗎?缺人才還是缺資金?有完善的管理架構及制度嗎?有盈利模式嗎?開始規模化發展了嗎?銷售隊伍是一支鐵軍嗎?這些在企業發展每個階段使用的管理方式都不一樣。例:毛主席想明白了一個道理,西方馬列主義在東方的中國出現水土不服,教條主義的革命方式在中國不能照搬照抄,發展下去一定會失敗。作為領導者他重新分析和建立符合中國國情工農階級相結合,農村包圍城市的革命方式,才取得最後的勝利。


做企業也是一樣,目的是為了追求盈利,管理者是將企業所有人、財、物、資源集合一起,最大限度的去發揮競爭優勢,取得競爭成果。領導者先要十分清楚自身企業的優勢和劣勢,結合實際去解決自己的問題。對於業績,如果內部合作能上高業績的就用團結合作方式,如果內部競爭能上更高業績的時候那麽就采用內部競爭方式。矛盾對立又統一,絕不是千篇一律。無上妙法,存乎一心!當然領導者首先要有紮實的理論,並掌握實踐經驗和對大局控制能力。


還有,作為領導者你一定需要去了解人性。人性中皆有相互比較的心理,明著比,暗著比,這是好事,因為有比較就有差距,有差距就有相互提高。市場經濟所講究的就是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鄧小平打破計劃經濟,“紅貓黑貓論”就是競爭論,國家也好,企業也好,個人也好,要千方百計的搞活經濟,不然就成為社會或者家庭的負擔,不搞活經濟都是“死”路一條。


最後,我們看看百度那麽有實力,李彥宏還提出“建立狼性團隊”,騰訊已經那麽牛,內部部門還相互競爭,這都是居安思危,永保創造力的方式,你那麽小,更應該用心的打造銷售團隊。



點擊鏈接,上【黑馬問答】參與討論:
http://ask.iheima.com/?/question/1349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0525

樓市“松綁”還不夠?寧波“貼錢”鼓勵大學生買房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9133

樓市“松綁”還不夠,一些地方政府已開始“貼錢”鼓勵買房。寧波周三出臺了購房補貼新政,稱畢業10年內在寧波購房的大學生買房可以享受購房補貼、首付降低和貸款貼息等多項優惠。這也是寧波市在8月28日全面放松限購之後的又一“救市”舉措。

今年前8個月,中國房地產投資增速加速放緩,樓市出現進一步惡化跡象。大中城市房價幾乎全部淪陷,8月北上廣深的房價環比跌幅均超1%。房地產疲弱已經拖累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放緩,也成為中國經濟低迷的重要原因。

華爾街見聞此前報道,央行、銀監會此前已出臺文件,為樓市松綁。文件提到,首套房貸利率最低可打七折,對已擁有一套住房並結清房貸的家庭,新購房可享受首套房優惠。“首套房”認定標準正式放寬。

從全國的情況來看,46個限購城市中已經有41個城市先後對限購松綁,三亞是目前唯一一個尚未放開限購的二線城市,此外只剩下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這四個一線城市。

10月8日,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關於營造良好安居環境促進高校畢業生來甬就業創業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稱,畢業10年內在寧波購房的大學生買房可以享受購房補貼、首付降低和貸款貼息等多項優惠。這也是寧波市在8月28日全面放松限購之後的又一“救市”舉措。

根據《通知》,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間,對在寧波就業的畢業10年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包括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購買普通住房,給予購房補貼。即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給予房價總額1%的購房補貼;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給予房價總額0.75%的購房補貼。

這就意味著,按照統計的寧波市9月商品房均價約為12854元/平方米,高校畢業生首次購買90平米的普通住房,最高將會受到11569元的購房補貼。

而對於到寧波工作的普通高校博士畢業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間購買普通住宅的,可享受每月不超過3000元的購房貸款貼息,貼息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

在央行於9月30日下發《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正式發文放松首套房貸認定標準,對貸款實施放松,寧波市也順勢對高校畢業生購房貸款出現松動。

高校畢業生在寧波購房時,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其住房公積金的連續繳存時間可從現行規定的12個月縮短為3個月。規定在符合貸款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其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貸款額度上可上浮20%;購買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可以從現行30%調整為不低於20%。

下一步,寧波市人社局將會同市財政局、市住建委出臺《關於營造良好安居環境促進高校畢業生來甬就業創業的實施細則》,就有關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博士生購房貸款貼息、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等具體辦理流程作出明確。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4211

中俄天然氣協議將鼓勵人民幣和盧布結算 時間或延長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9252

據彭博,俄羅斯政府在其網站上發布公告稱,俄羅斯與中國政府將把今年5月簽署的天然氣大單的時間繼續延長至少5年,並鼓勵用各自本幣支付。

以下為彭博歸納的公告要點:

1、如果沒有異議,兩國將在協議到期後延期5年

2、授權Gazprom和中石油建設、運營、供應它們所負責部分的規劃中天然氣管道。

3、兩國將鼓勵以各自本幣支付。

4、俄羅斯和中國將為建設計劃中穿過東西伯利亞阿穆爾河(黑龍江)天然氣關東所需合理用量的原材料和設備提供退稅。

5、兩國將繼續磋商擴大對中國供氣。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4540

朱敬一鼓勵新鮮人 不要只會寫標準答案 學會搞叛逆 從興趣中找自己的優勢

2014-10-06  TCW
 
 

 

在陽明大學新生入學典禮上,知名經濟學家、中研院院士朱敬一與學子分享生命經驗,他打破一般人看重「提早計畫」、「專業養成」的迷思,認為最重要的是廣泛探索各種領域的知識,在天馬行空的想法中,找到自己的優勢。

撰文‧賴若函

陽光炙熱的周四上午,陽明大學的禮堂傳出陣陣笑聲。中研院院士朱敬一在今年的新生入學典禮中,以﹁四十年前,我懂個屁」為題,分享他人生的心境與轉變,透過三個實際故事,鼓勵年輕人要打破框架、創新思考,短短一小時的演講,發人深省。

首先,朱敬一談到,量子力學之父尼爾斯‧玻爾(Niels Bohr),在丹麥哥本哈根讀大學時,面對物理考題「如何用氣壓計測量學校大樓的高度」,提出一個答案:「若真有這樣準確、誤差無限小的氣壓計,就應該拿去賄賂校長,問他大樓的高度。」面對這個出人意料的答案,教授給了零分,尼爾斯抗議後才允許他重考。重考時,尼爾斯在白紙前沉思許久,教授正要安慰他,卻被尼爾斯反駁,他不是不會寫,而是腦袋中有太多答案,不知道寫哪一個好。

例如可以把氣壓計放在地上,看它的影子長度,再量大樓的影子高度,用等比概念算出來;也可以把氣壓計綁在繩子上,像鐘擺一樣擺動,透過重力在樓頂和樓底的差別,來計算大樓的高度;更甚者,帶著氣壓計爬樓梯,一邊爬一邊用氣壓計做標記,用走到頂樓時的標記數乘以氣壓計高度,就是答案。

不受框架限制 保持好奇心教授聽到這些答案傻眼,問他難道真不知道標準答案是「測量樓頂和地面的氣壓差,套入公式換算」嗎?尼爾斯說,他當然知道,只是對考試限定每個人的思考框架感到厭煩。

「要對許多事保持狐疑、好奇的心!」朱敬一認為,像尼爾斯這樣的學生,應該很難在台灣生存,但他覺得這樣的叛逆是好的。學生時期,解放自己的好奇心探索知識,也許你也可能是下一位諾貝爾獎得主。

接著,朱敬一以自己為例,笑言雖然智商可能只有尼爾斯的開根號,卻也是不折不扣的頑皮分子。

他舉例,國中時造句題目是「大吃一驚」,他答「當警察發現案子是國文老師犯下的,就大吃一驚。」這個答案,換來兩個大過的處分。又有一次,高中國文課考試,要評論清朝詩人蔣士銓的散文《鳴機夜課圖記》,文中描述母親為督促兒子學習,夜裡將孩子抱在懷中,一起朗讀古文,待孩子睡著,便搖醒他繼續讀,天亮方休。

「我覺得這個媽媽腦袋有問題,為什麼白天不念書晚上念,逼小孩讀這麼多書要幹嘛,結果又被老師叫去罵。」朱敬一說,不想按牌理出牌就是他的個性,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這樣的叛逆,也體現在他的人生觀上;朱敬一不相信生涯規畫,最討厭的一句話,就是「不要輸在起跑點」。十九歲以前,他從來沒拿過第一名,他不要做只會寫標準答案的學生,如同上大學後的第一次期中考,會計學和經濟學他都考不及格,當年的成績,對照他現在的成就,沒有什麼是在計畫內得來的。

亂看書,也是朱敬一的特質。他形容自己在吸收知識時,是雜亂地學習,很少為特定目的讀書,也反對「培養讀書習慣」或「書一定要讀完」的迷思,因為唯有「發自興趣地閱讀」,才可能持久。

「一九八五年念博士前,我的知識量只有現在的百分之五。」朱敬一建議,不要只是在某個領域鑽研精深,要廣闊吸取不同領域的知識,因為在大量閱讀下,久而久之,知識厚度就從點而圓,跳過線,貫穿各種領域,都能侃侃而談。

有三件發生在朱敬一念大學的事,影響他人生甚深。大一時,有位助教很喜歡他,在選課上一路給予指引,幫助他打下不錯的專業基礎;大三時,他接觸太極拳,一打就是四十年,培養了強健的體魄;最後是趁著大學畢業、當兵前,他聽取旁人建議,一次參加了公費留學、高考和研究所的考試,沒想到考取公費留學,到美國密西根大學深造。這些事情的發生,都不在他的計畫裡。

人生可設目標 但別太計較「對於人生,可以有目標,但不要太計較。」朱敬一回想他博士畢業,返台到中研院工作後,一路順遂,但是在升等時,卻遇到當時的中研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刁難,刻意把他的升等文章拿給經濟學界的大老審查,想要提高通過難度,沒想到文章卻讓師長愛不釋手,不但升等順利,也從此建立良好的學界人脈。

因為這樣的經歷,讓朱敬一對於「人生計畫」從無強求,因為他認為,投入在喜歡的事情中,自然而然會發現你的相對優勢,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材」。重要的是,每個人都該擁有「叛逆」、「找興趣」、「認命」、「傻勁」這四種態度。

最後,朱敬一透過曾聽過的一場演講,鼓勵學生看重人文素養。十一年前,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院士邢義田提到,自己會走訪中研院四周,發現有許多寺廟、天主堂等暗藏其中,其中有一間廟依附老樹而建,其建築設計圍繞著樹的生長方向,讓人嘖嘖稱奇。「所有的文化都在民間」,邢義田以此作結,在這塊土地發生的故事,滋養了歷史、文學的發展。

這場演講影響朱敬一甚深,因此他鼓勵大學生,要重視通識課程,養成對其他專業的欣賞、包容、評價的能力,以及對社會的人文關懷,因為「先學做人,才夠格做專業人。」

朱敬一

出生:1955年

現職:中研院院士、台大經濟系教授經歷:國科會主委(現科技部)、行政院政務委員、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中央研究院副院長學歷:密西根大學經濟學博士及碩士、台灣大學商學系工管組學士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4664

鼓勵核銷中小企業壞賬 銀行”護身符“法規有望近期出臺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0206

20140710stock

為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減小中小企業貸款難融資貴的問題,有關部門或將出臺金融企業貸款減免辦法。

據《中國證券報》稱,有關部門正在起草金融企業貸款減免辦法,有望近期出臺。這項政策的重點是加強金融企業尤其是銀行的壞賬減免核銷力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打消銀行給中小企業貸款的顧慮。

《中國證券報》引述有關專家分析,壞賬核銷涉及銀行基本制度,影響深遠。該舉措可降低銀行稅收負擔,消解部分潛在風險,給銀行業績帶來更大想象空間。

廣發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劉煜輝認為:

金融企業貸款減免辦法將出臺,壞賬減免力度可能很大。不管怎樣設計,政策操作邏輯是短期撇賬和長期制度改造相結合。壞賬核銷的利好只是一個方面,量化寬松其實是最大的金融救援。銀行負債成本下去了,利差受益良多。

從近期一系列舉措看應是這個思路。存量經濟調整應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會貫穿明年全年。在新框架下,地方增量被預算嚴格控制住,地方增量缺少(包括房地產)的那一塊盡可能通過強化中央項目對沖,比如芯片、特高壓、核電、航空等。同央行今年如何引導利率下行一樣,明年存量改造可能是前所未有的大手筆。

總之,金融救援、存量債務清理和地方預算鎖緊(制度改造)會一同推出。利率下去了,壞賬又逐步開始被拆解,銀行股便會有固定收益性質,其估值修複或許跟今年的債券一樣精彩。因此,明年利率、銀行有機會,指數有空間。

數據顯示,16家上市銀行三季報和半年報相比,不良貸款比率上升的有15家,不良貸款余額增加的有13家,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下降的有13家,凈利潤同比增速放緩的有9家。專家分析,既要大力督促銀行為中小企業放貸,根本改變銀行惜貸局面,又要防止銀行不良貸款攀升。修改銀行相關會計制度,放寬一直嚴格的不良貸款核銷制度就成為政策重要選擇。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場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認為:

掣肘A股股指上升的因素之一是銀行股的超低估值。16家上市銀行的估值只有5倍市盈率,市凈率不到1倍,這在全球股市中較為罕見,其原因在於投資者擔憂銀行的壞賬太多。只要市場的這種預期弱化,銀行股的估值就可能逐步回歸常態。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7686

中央正式印發農村土地流轉文件 鼓勵創新流轉形式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0961

國務院周四發布農村土地流轉文件,其中提到要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形成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格局,鼓勵創新農村土地流轉形式,並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探索建立抵押資產處置機制。

近來,我國的土地流轉呈加快之勢,但也存在“非糧化”、“非農化”的問題,有地方強推土地流轉,侵害農民利益。

上述文件提出了四方面措施:

一是堅守土地流轉的底線。要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保護農民承包權益,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要確保流轉土地用於農業生產,重點支持糧食規模化生產。

二是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鼓勵農民以多種形式長期流轉承包地。

三是嚴格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尊重農民在流轉中的主體地位,村級組織只能在農戶書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統一流轉,禁止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

四是加強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建設。

該意見還提到,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原則上確權到戶到地,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

其重申,用五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全文如下:

伴隨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高,農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明顯加快,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已成為必然趨勢。實踐證明,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有利於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有利於保障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給,有利於促進農業技術推廣應用和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應從我國人多地少、農村情況千差萬別的實際出發,積極穩妥地推進。為引導農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理解、準確把握中央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複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和走生產技術先進、經營規模適度、市場競爭力強、生態環境可持續的中國特色新型農業現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目標,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穩,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典型示範引導,鼓勵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使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讓農民成為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彎路。

  (二)基本原則

  ——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經營方式共同發展。

  ——堅持以改革為動力,充分發揮農民首創精神,鼓勵創新,支持基層先行先試,靠改革破解發展難題。

  ——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以農民為主體,政府扶持引導,市場配置資源,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違背承包農戶意願、不得損害農民權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堅持經營規模適度,既要註重提升土地經營規模,又要防止土地過度集中,兼顧效率與公平,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確保農地農用,重點支持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

  二、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

  (三)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權利、登記記載權利、證書證明權利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促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保護,為開展土地流轉、調處土地糾紛、完善補貼政策、進行征地補償和抵押擔保提供重要依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應用平臺,方便群眾查詢,利於服務管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原則上確權到戶到地,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切實維護婦女的土地承包權益。

  (四)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地方全面負責的要求,在穩步擴大試點的基礎上,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關系穩定,以現有承包臺賬、合同、證書為依據確認承包地歸屬;堅持依法規範操作,嚴格執行政策,按照規定內容和程序開展工作;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依靠村民民主協商,自主解決矛盾糾紛;從實際出發,以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為基礎,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依據,采用符合標準規範、農民群眾認可的技術方法;堅持分級負責,強化縣鄉兩級的責任,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協作、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科學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工作質量。有關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操作性政策建議和具體工作指導意見。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給予補助。

  三、規範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

  (五)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鼓勵承包農戶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及入股等方式流轉承包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導農戶長期流轉承包地並促進其轉移就業。鼓勵農民在自願前提下采取互換並地方式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問題。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土地流轉優先權。以轉讓方式流轉承包地的,原則上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且需經發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轉的,應當依法報發包方備案。抓緊研究探索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在土地流轉中的相互權利關系和具體實現形式。按照全國統一安排,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研究制定統一規範的實施辦法,探索建立抵押資產處置機制。

  (六)嚴格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形式如何選擇,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所有。流轉期限應由流轉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協商確定。沒有農戶的書面委托,農村基層組織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防止少數基層幹部私相授受,謀取私利。嚴禁通過定任務、下指標或將流轉面積、流轉比例納入績效考核等方式推動土地流轉。

  (七)加強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流轉市場運行規範,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依托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健全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絡,建立土地流轉監測制度,為流轉雙方提供信息發布、政策咨詢等服務。土地流轉服務主體可以開展信息溝通、委托流轉等服務,但禁止層層轉包從中牟利。土地流轉給非本村(組)集體成員或村(組)集體受農戶委托統一組織流轉並利用集體資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礎設施使用費和土地流轉管理服務費,用於農田基本建設或其他公益性支出。引導承包農戶與流入方簽訂書面流轉合同,並使用統一的省級合同示範文本。依法保護流入方的土地經營權益,流轉合同到期後流入方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約。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建設,健全糾紛調處機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糾紛。

  (八)合理確定土地經營規模。各地要依據自然經濟條件、農村勞動力轉移情況、農業機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確定本地區土地規模經營的適宜標準。防止脫離實際、違背農民意願,片面追求超大規模經營的傾向。現階段,對土地經營規模相當於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務農收入相當於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應當給予重點扶持。創新規模經營方式,在引導土地資源適度集聚的同時,通過農民的合作與聯合、開展社會化服務等多種形式,提升農業規模化經營水平。

  (九)扶持糧食規模化生產。加大糧食生產支持力度,原有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歸屬由承包農戶與流入方協商確定,新增部分應向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傾斜。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按照實際糧食播種面積或產量對生產者補貼試點。對從事糧食規模化生產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符合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條件的,要優先安排。探索選擇運行規範的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開展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抓緊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允許用糧食作物、生產及配套輔助設施進行抵押融資。糧食品種保險要逐步實現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願保盡保,並適當提高對產糧大縣稻谷、小麥、玉米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相應配套辦法,更好地為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提供支持服務。

  (十)加強土地流轉用途管制。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搞非農建設。嚴禁在流轉農地上建設或變相建設旅遊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私人會所等。嚴禁占用基本農田挖塘栽樹及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嚴禁破壞、汙染、圈占閑置耕地和損毀農田基礎設施。堅決查處通過“以租代征”違法違規進行非農建設的行為,堅決禁止擅自將耕地“非農化”。利用規劃和標準引導設施農業發展,強化設施農用地的用途監管。采取措施保證流轉土地用於農業生產,可以通過停發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辦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為。在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高產創建項目實施區,不符合產業規劃的經營行為不再享受相關農業生產扶持政策。合理引導糧田流轉價格,降低糧食生產成本,穩定糧食種植面積。

  四、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十一)發揮家庭經營的基礎作用。在今後相當長時期內,普通農戶仍占大多數,要繼續重視和扶持其發展農業生產。重點培育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從事專業化、集約化農業生產的家庭農場,使之成為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分級建立示範家庭農場名錄,健全管理服務制度,加強示範引導。鼓勵各地整合涉農資金建設連片高標準農田,並優先流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規模經營農戶。

  (十二)探索新的集體經營方式。集體經濟組織要積極為承包農戶開展多種形式的生產服務,通過統一服務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率。有條件的地方根據農民意願,可以統一連片整理耕地,將土地折股量化、確權到戶,經營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導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托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各地要結合實際不斷探索和豐富集體經營的實現形式。

  (十三)加快發展農戶間的合作經營。鼓勵承包農戶通過共同使用農業機械、開展聯合營銷等方式發展聯戶經營。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合作組織,深入推進示範社創建活動,促進農民合作社規範發展。在管理民主、運行規範、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引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支持農民合作社開展農社對接。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探索建立農戶入股土地生產性能評價制度,按照耕地數量質量、參照當地土地經營權流轉價格計價折股。

  (十四)鼓勵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涉農企業重點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規模經營。引導工商資本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發展多種經營。支持農業企業與農戶、農民合作社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實現合理分工、互利共贏。支持經濟發達地區通過農業示範園區引導各類經營主體共同出資、相互持股,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混合所有制經濟。

  (十五)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鼓勵地方擴大對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扶持資金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涉農項目,新增農業補貼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加快建立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的管理制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可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並按規定減免相關稅費。綜合運用貨幣和財稅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保險支持機制,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分散規模經營風險。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設立融資擔保專項資金、擔保風險補償基金等加大扶持力度。落實和完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

  (十六)加強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監管和風險防範。各地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有明確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對租地條件、經營範圍和違規處罰等作出規定。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按面積實行分級備案,嚴格準入門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浪費農地資源、損害農民土地權益,防範承包農戶因流入方違約或經營不善遭受損失。定期對租賃土地企業的農業經營能力、土地用途和風險防範能力等開展監督檢查,查驗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況,及時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對符合要求的可給予政策扶持。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管理辦法,並加強對各地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十七)培育多元社會化服務組織。鞏固鄉鎮涉農公共服務機構基礎條件建設成果。鼓勵農技推廣、動植物防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圍繞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拓展服務範圍。大力培育各類經營性服務組織,積極發展良種種苗繁育、統防統治、測土配方施肥、糞汙集中處理等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服務業,支持建設糧食烘幹、農機場庫棚和倉儲物流等配套基礎設施。農產品初加工和農業灌溉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鼓勵以縣為單位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範創建活動。開展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試點,鼓勵向經營性服務組織購買易監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務。研究制定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的指導性目錄,建立健全購買服務的標準合同、規範程序和監督機制。積極推廣既不改變農戶承包關系,又保證地有人種的托管服務模式,鼓勵種糧大戶、農機大戶和農機合作社開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產環節托管,實現統一耕作,規模化生產。

  (十八)開展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制定專門規劃和政策,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整合教育培訓資源,改善農業職業學校和其他學校涉農專業辦學條件,加快發展農業職業教育,大力發展現代農業遠程教育。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圍繞主導產業開展農業技能和經營能力培養培訓,擴大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範培養培訓規模,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農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和返鄉農民工的培養培訓力度,把青年農民納入國家實用人才培養計劃。努力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認定、扶持體系,建立公益性農民培養培訓制度,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制度。

  (十九)發揮供銷合作社的優勢和作用。紮實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按照改造自我、服務農民的要求,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利用供銷合作社農資經營渠道,深化行業合作,推進技物結合,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服務。推動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流通企業、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網絡終端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開展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服務。鼓勵基層供銷合作社針對農業生產重要環節,與農民簽訂服務協議,開展合作式、訂單式服務,提高服務規模化水平。

  土地問題涉及億萬農民切身利益,事關全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性、複雜性和長期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中央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辦事,及時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堅持從實際出發,加強調查研究,搞好分類指導,充分利用農村改革試驗區、現代農業示範區等開展試點試驗,認真總結基層和農民群眾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牢固樹立政策觀念,準確把握政策要求,營造良好的改革發展環境。加強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明確相應機構承擔農村經管工作職責,確保事有人幹、責有人負。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緊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工作指導和檢查監督制度,健全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健康發展。

以下是農業部部長韓長賦答新華社記者問:

近日,中央審議通過了《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意見》出臺背景如何?主要內容是什麽?有哪些政策創新?如何貫徹落實好《意見》?記者就此采訪了農業部部長韓長賦。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和過程。

  答: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和規模經營是事關農業農村發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農村勞動力逐步轉移,他們原來經營的土地流轉出來,使得農業從業者的土地經營規模不斷擴大,先進的農業技術裝備得到利用,為建設現代農業創造了必要條件。這是世界農業發展的普遍現象,目前我國正處於這一階段。近年來,各地從實際出發在這方面積極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積累了一些經驗。但從深層次看,在保護農民承包權益、加強流轉管理和服務、扶持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性因素。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發展。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流轉,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為貫徹好中央精神,有關部門在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規範化管理和服務試點的基礎上,深入基層調研、總結地方經驗,充分聽取基層幹部和農民群眾的意見。可以說,《意見》體現了中央的意圖,凝聚了群眾的智慧,是今後一段時期指導農村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問:《意見》的主要政策取向是什麽?

  答:這些年來,中央先後制定了一系列關於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發展的政策法律,對土地怎樣流轉作出了明確規定。現在出臺的這個《意見》,是適應新形勢和實踐發展要求制定的,延續了中央一貫的政策基調,遵循了《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精神,並吸收了近年來廣大農民群眾的實踐創造。

  《意見》的著眼點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形成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格局,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二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保護好農戶的土地承包權益。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尊重農民的流轉主體地位,讓農民成為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三是堅持一切從國情和農村實際出發。

  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發展是客觀趨勢,但必須看到這是一個漸進的歷史過程,不能脫離實際、脫離國情,片面追求流轉速度和超大規模。

  問:如何準確理解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

  答:當前,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勞動力離開農村,原來家家戶戶都種地的農民出現了分化,承包農戶不經營自己承包地的情況越來越多,在大多數地區,承包權與經營權分置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實現土地集體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這是引導土地有序流轉的重要基礎。

  《意見》明確提出,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首先要維護好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意見》強調,一方面要探索新的集體經營方式;另一方面,要行使好農村集體在土地流轉和承包經營上的管理監督權,發揮好集體為農民流轉土地提供服務的組織功能作用。其次,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權。《意見》指出,要抓緊抓實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要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保護。同時,要放活經營權。《意見》強調,要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加強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建設,為流轉雙方提供服務,保護流轉雙方的權益。總之,三權分置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實踐探索,體現了中國特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論創新。

  問:近年來社會上對未來“誰來種地”問題十分關註,請問《意見》提出了哪些應對措施?

  答:《意見》提出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制度,培育新的種地人。包括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積極培養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農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和返鄉農民工等新型職業農民,努力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認定、扶持體系。二是引導土地資源流向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使願意種地的人能獲得更多的土地經營權。鼓勵各地整合涉農資金建設連片高標準農田,並優先流向家庭農場等規模經營農戶;有條件的地方可將土地經營權入股組建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托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工商企業可以適度租賃土地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等現代種養業。三是加大扶持完善服務,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環境。《意見》主要從財政、金融、用地、稅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扶持政策。如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涉農項目,新增農業補貼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保險支持機制,要求各地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等。

  應當指出的是,在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同時,不能忽視普通農戶的作用。各類新型經營主體在農業的不同領域、不同環節各有優勢,要多元化、融合式地發展。

  問:為什麽要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意見》對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加強對承包地的保護,是促進土地流轉起來,形成規模經營的重要前提。過去,對農戶承包地主要是按照合同進行管理,存在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一是針對現實矛盾,解決好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等問題;二是按照《物權法》要求,完善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確認農戶對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項權利。這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重要基礎,是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重要前提,也是調處承包糾紛、開展抵押擔保、落實征地補償的重要依據。

  健全登記制度,強化對農戶承包地權益的保護,當前最重要的抓手就是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為指導各地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意見》明確提出四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按照保持穩定、依法規範、民主協商、因地制宜、分級負責的原則穩步推進;二是原則上要確權到戶到地,在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三是強化縣鄉兩級責任,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協作、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四是加強工作保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給予補貼。

  問:當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如何,為引導有序流轉《意見》提出了哪些具體措施?

  答:近年來,農村土地流轉呈加快之勢。隨著規模的擴大,土地流轉也呈現出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的發展態勢。流入方仍以農戶為主,但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的比重逐步上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轉包仍是最主要的流轉形式,但出租、股份合作等流轉形式比重上升較快。

  從總體上看,我國農村土地流轉總體上平穩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視和解決的問題。如有的地方強行推動土地流轉,片面追求流轉規模、比例,侵害了農民合法權益;有的地方土地流轉市場不健全,服務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非糧化”、“非農化”問題比較突出。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好,就會影響到農村土地的有序流轉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健康發展。

  針對上述問題,在總結基層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意見》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具體措施:一是堅守土地流轉的底線。要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保護農民承包權益,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要確保流轉土地用於農業生產,重點支持糧食規模化生產。二是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鼓勵農民以多種形式長期流轉承包地,鼓勵通過互換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問題,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等。三是嚴格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尊重農民在流轉中的主體地位,村級組織只能在農戶書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統一流轉,禁止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四是加強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建設。

  問:近年來,工商企業進入農業引起社會廣泛關註,對如何引導好並防止“非糧化”、“非農化”等問題,《意見》有何規定?

  答:我國農村缺資金、缺人才,缺先進的管理,為發展現代農業,工商企業進入農業是必要的。從實踐情況看,工商企業直接租地經營,有利有弊,好處是可以帶來優良的品種、先進的技術和經營模式,不好的是擠占農民就業空間,容易加劇“非糧化”、“非農化”傾向。

  為鼓勵流轉土地用於糧食生產,《意見》提出,一是通過新增補貼向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傾斜、優先安排農機具購置補貼、開展生產者補貼試點、目標價格保險試點、營銷貸款試點、逐步實現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願保盡保”等措施,重點扶持糧食規模化生產;二是通過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高產創建項目實施區的產業規劃和相關農業生產扶持政策引導經營主體生產糧食;三是通過合理引導土地流轉價格,以降低糧食生產成本,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可以采取停發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措施,遏制撂荒耕地。

  為防止工商企業下鄉引發“非農化”,《意見》明確:一是鼓勵工商資本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和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農業。二是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加強監管和風險防範。包括,要求各地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有明確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保障金三項制度,嚴格準入門檻,加強事後監管;定期對租賃土地企業的農業經營能力、流轉承包地用途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等。

  問:規模經營為什麽要強調適度,實踐中如何把握這個度?

  答:現代農業的基本特征是農業生產的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一定規模的土地集聚有利於發展現代農業。但是,任何一種土地經營方式,都存在勞動生產率與土地產出率如何均衡的問題,土地經營規模不是越大越好,應當有一個適宜的範圍。

  《意見》提出對“兩個相當於”的要重點扶持,即土地經營規模的務農收入相當於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土地經營規模相當於當地戶均承包土地面積10-15倍的,應當給予重點扶持。這主要考慮到我國農戶平均承包土地面積不足8畝,10-15倍在100畝左右,按農戶家庭2個勞動力種糧計算,現階段勞均收入可相當於出外打工。實際是種半年地等於打一年工。當然,由於各地二、三產業發展水平不一,農村勞動力轉移有快有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標準。

  問: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的有力支撐,《意見》提出了哪些新的措施?

  答:健全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可以將農業經營主體從部分生產經營環節中解放出來,專註於發揮自身優勢,是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的有力支撐。

  為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意見》提出了培育多元社會化服務組織的要求,拓展農技推廣、動植物防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的服務範圍,開展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試點;支持經營性服務組織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積極推廣土地托管服務模式。同時,《意見》提出要發揮供銷合作社的優勢和作用,紮實推進供銷社綜合改革試點,推動供銷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鼓勵基層供銷社針對農業生產重要環節提升規模化服務水平。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9962

國務院再出手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水利、電力建設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1201

國務院今天早間出臺文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的生態環保、農林水利、市政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重點領域。

意見提到,政府鼓勵社會資本以特許經營、參股控股等多種形式參與具有一定收益的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社會資本願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要積極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

24日,李克強考察水利部,《第一財經日報》報道稱,臨近年末,穩增長壓力仍存,在棚改、鐵路均趨飽和的情況下,作為投資重要抓手的水利工程加碼態勢明顯。

李克強當時還提到,水利工程建設不能光靠政府,還要發揮市場的作用,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推進PPP(公私合作)、BOT(建設—經營—轉讓)、TOT(移交—經營—移交)等投融資模式,更多調動社會資金的力量,要用改革破解千年“治水”難題。

除了水利工程,上述意見還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力建設、電網建設、油氣管網、儲存設施和煤炭儲運建設運營。

此外,政府還將向社會資本放開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和支線鐵路的所有權、經營權。

以下是文件全文

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強薄弱環節建設,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生態建設、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的積極作用。為此,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打破行業壟斷和市場壁壘,切實降低準入門檻,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營造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投資環境,進一步鼓勵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盤活存量、用好增量,調結構、補短板,服務國家生產力布局,促進重點領域建設,增加公共產品有效供給。

  (二)基本原則。實行統一市場準入,創造平等投資機會;創新投資運營機制,擴大社會資本投資途徑;優化政府投資使用方向和方式,發揮引導帶動作用;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價格杠桿作用。

  二、創新生態環保投資運營機制

  (三)深化林業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森林經營和采伐管理制度,開展森林科學經營。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穩定林權承包關系,放活林地經營權,鼓勵林權依法規範流轉。鼓勵荒山荒地造林和退耕還林林地林權依法流轉。減免林權流轉稅費,有效降低流轉成本。

  (四)推進生態建設主體多元化。在嚴格保護森林資源的前提下,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生態建設和保護,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林場)、專業大戶、林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投資生態建設項目。對社會資本利用荒山荒地進行植樹造林的,在保障生態效益、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允許發展林下經濟、森林旅遊等生態產業。

  (五)推動環境汙染治理市場化。在電力、鋼鐵等重點行業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汙染治理等領域,大力推行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通過委托治理服務、托管運營服務等方式,由排汙企業付費購買專業環境服務公司的治汙減排服務,提高汙染治理的產業化、專業化程度。穩妥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環境監測服務。建立重點行業第三方治汙企業推薦制度。

  (六)積極開展排汙權、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推進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建立排汙權有償使用制度,規範排汙權交易市場,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汙染減排和排汙權交易。加快調整主要汙染物排汙費征收標準,實行差別化排汙收費政策。加快在國內試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探索森林碳匯交易,發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鼓勵和支持社會投資者參與碳配額交易,通過金融市場發現價格的功能,調整不同經濟主體利益,有效促進環保和節能減排。

  三、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運營農業和水利工程

  (七)培育農業、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資主體。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投資建設農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設施。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小型農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資產由農業用水合作組織持有和管護。鼓勵社會資本以特許經營、參股控股等多種形式參與具有一定收益的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社會資本願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要積極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

  (八)保障農業、水利工程投資合理收益。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農田水利、水土保持設施和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與國有、集體投資項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依法獲取供水水費等經營收益;承擔公益性任務的,政府可對工程建設投資、維修養護和管護經費等給予適當補助,並落實優惠政策。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農田水利設施、重大水利工程等,可依法繼承、轉讓、轉租、抵押其相關權益;征收、征用或占用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或者賠償。

  (九)通過水權制度改革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加快建立水權制度,培育和規範水權交易市場,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水權交易流轉方式,允許各地通過水權交易滿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參與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資建設等方式優先獲得新增水資源使用權。

  (十)完善水利工程水價形成機制。深入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進一步促進農業節水。水利工程供非農業用水價格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合理制定,並根據供水成本變化及社會承受能力等適時調整,推行兩部制水利工程水價和豐枯季節水價。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運營單位進行合理補償。

  四、推進市政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

  (十一)改革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模式。推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事業單位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管理轉變。鼓勵打破以項目為單位的分散運營模式,實行規模化經營,降低建設和運營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推進市縣、鄉鎮和村級汙水收集和處理、垃圾處理項目按行業“打包”投資和運營,鼓勵實行城鄉供水一體化、廠網一體投資和運營。

  (十二)積極推動社會資本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城鎮供水、供熱、燃氣、汙水垃圾處理、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城市綜合管廊、公園配套服務、公共交通、停車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政府依法選擇符合要求的經營者。政府可采用委托經營或轉讓—經營—轉讓(TOT)等方式,將已經建成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轉交給社會資本運營管理。

  (十三)加強縣城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要求,把有條件的縣城和重點鎮發展為中小城市,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能力。選擇若幹具有產業基礎、特色資源和區位優勢的縣城和重點鎮推行試點,加大對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引入市場機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價格機制。加快改進市政基礎設施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使經營者能夠獲得合理收益。實行上下遊價格調整聯動機制,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企業運營進行合理補償。

  五、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資機制

  (十五)加快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用好鐵路發展基金平臺,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擴大基金規模。充分利用鐵路土地綜合開發政策,以開發收益支持鐵路發展。按照市場化方向,不斷完善鐵路運價形成機制。向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放開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和支線鐵路的所有權、經營權。按照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資者權益,推進蒙西至華中、長春至西巴彥花鐵路等引進民間資本的示範項目實施。鼓勵按照“多式銜接、立體開發、功能融合、節約集約”的原則,對城市軌道交通站點周邊、車輛段上蓋進行土地綜合開發,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軌道交通建設。

  (十六)完善公路投融資模式。建立完善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多元籌資的公路投融資模式,完善收費公路政策,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多渠道籌措建設和維護資金。逐步建立高速公路與普通公路統籌發展機制,促進普通公路持續健康發展。

  (十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運、民航基礎設施建設。探索發展“航電結合”等投融資模式,按相關政策給予投資補助,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航電樞紐。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港口、內河航運設施等。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盈利狀況較好的樞紐機場、幹線機場以及機場配套服務設施等投資建設,拓寬機場建設資金來源。

  六、鼓勵社會資本加強能源設施投資

  (十八)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力建設。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移民安置和確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過業主招標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常規水電站和抽水蓄能電站。在確保具備核電控股資質主體承擔核安全責任的前提下,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核電項目投資,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核電設備研制和核電服務領域。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風光電、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項目和背壓式熱電聯產機組,進入清潔高效煤電項目建設、燃煤電廠節能減排升級改造領域。

  (十九)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網建設。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跨區輸電通道、區域主幹電網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電網工程。將海南聯網Ⅱ回線路和滇西北送廣東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等項目作為試點,引入社會資本。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分布式電源並網工程、儲能裝置和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

  (二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油氣管網、儲存設施和煤炭儲運建設運營。支持民營企業、地方國有企業等參股建設油氣管網主幹線、沿海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地下儲氣庫、城市配氣管網和城市儲氣設施,控股建設油氣管網支線、原油和成品油商業儲備庫。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鐵路運煤幹線和煤炭儲配體系建設。國家規劃確定的石化基地煉化一體化項目向社會資本開放。

  (二十一)理順能源價格機制。進一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2015年實現存量氣和增量氣價格並軌,逐步放開非居民用天然氣氣源價格,落實頁巖氣、煤層氣等非常規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政策。盡快出臺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政策。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適時調整煤層氣發電、余熱余壓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推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冷、熱、電價格市場化。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梯級效益補償機制,適時調整完善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政策。

  七、推進信息和民用空間基礎設施投資主體多元化

  (二十二)鼓勵電信業進一步向民間資本開放。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盡快修訂電信業務分類目錄。研究出臺具體試點辦法,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寬帶接入網絡建設和業務運營,大力發展寬帶用戶。推進民營企業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工作,促進業務創新發展。

  (二十三)吸引民間資本加大信息基礎設施投資力度。支持基礎電信企業引入民間戰略投資者。推動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民間資本,實現混合所有制發展。

  (二十四)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國家民用空間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民用遙感衛星數據政策,加強政府采購服務,鼓勵民間資本研制、發射和運營商業遙感衛星,提供市場化、專業化服務。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衛星導航地面應用系統建設。

  八、鼓勵社會資本加大社會事業投資力度

  (二十五)加快社會事業公立機構分類改革。積極推進養老、文化、旅遊、體育等領域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以及公立醫院資源豐富地區符合條件的醫療事業單位改制,為社會資本進入創造條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立機構改革。將符合條件的國有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變為養老機構。

  (二十六)鼓勵社會資本加大社會事業投資力度。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租賃等途徑,采取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設施建設。盡快出臺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意見。各地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有關專項規劃時,要統籌規劃、科學布局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各級政府逐步擴大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等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將符合條件的各類醫療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範圍。

  (二十七)完善落實社會事業建設運營稅費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落實非營利性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機構稅收優惠政策。對非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一律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一律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十八)改進社會事業價格管理政策。民辦教育、醫療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執行與公辦教育、醫療機構相同的價格政策。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除公立醫療、養老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按照政府規定的價格政策執行外,其他醫療、養老服務實行經營者自主定價。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自主定價,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政策由地方政府按照市場化方向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九、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

  (二十九)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認真總結經驗,加強政策引導,在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生態保護、基礎設施等領域,積極推廣PPP模式,規範選擇項目合作夥伴,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政府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財政補貼制度,切實控制和防範財政風險。健全PPP模式的法規體系,保障項目順利運行。鼓勵通過PPP方式盤活存量資源,變現資金要用於重點領域建設。

  (三十)規範合作關系保障各方利益。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管理辦法,盡快發布標準合同範本,對PPP項目的業主選擇、價格管理、回報方式、服務標準、信息披露、違約處罰、政府接管以及評估論證等進行詳細規定,規範合作關系。平衡好社會公眾與投資者利益關系,既要保障社會公眾利益不受損害,又要保障經營者合法權益。

  (三十一)健全風險防範和監督機制。政府和投資者應對PPP項目可能產生的政策風險、商業風險、環境風險、法律風險等進行充分論證,完善合同設計,健全糾紛解決和風險防範機制。建立獨立、透明、可問責、專業化的PPP項目監管體系,形成由政府監管部門、投資者、社會公眾、專家、媒體等共同參與的監督機制。

  (三十二)健全退出機制。政府要與投資者明確PPP項目的退出路徑,保障項目持續穩定運行。項目合作結束後,政府應組織做好接管工作,妥善處理投資回收、資產處理等事宜。

  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

  (三十三)優化政府投資使用方向。政府投資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礎性建設。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的生態環保、農林水利、市政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重點領域,政府投資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支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帶動作用。

  (三十四)改進政府投資使用方式。在同等條件下,政府投資優先支持引入社會資本的項目,根據不同項目情況,通過投資補助、基金註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社會資本參與重點領域建設。抓緊制定政府投資支持社會投資項目的管理辦法,規範政府投資安排行為。

  十一、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

  (三十五)探索創新信貸服務。支持開展排汙權、收費權、集體林權、特許經營權、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貸款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熱、發電、汙水垃圾處理等預期收益質押貸款,允許利用相關收益作為還款來源。鼓勵金融機構對民間資本舉辦的社會事業提供融資支持。

  (三十六)推進農業金融改革。探索采取信用擔保和貼息、業務獎勵、風險補償、費用補貼、投資基金,以及互助信用、農業保險等方式,增強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林場)、專業大戶、農林業企業的貸款融資能力和風險抵禦能力。

  (三十七)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積極作用。在國家批準的業務範圍內,加大對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努力為生態環保、農林水利、中西部鐵路和公路、城市基礎設施等重大工程提供長期穩定、低成本的資金支持。

  (三十八)鼓勵發展支持重點領域建設的投資基金。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鼓勵民間資本采取私募等方式發起設立主要投資於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區域開發、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等領域的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可以使用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在內的財政性資金,通過認購基金份額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十九)支持重點領域建設項目開展股權和債權融資。大力發展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計劃等融資工具,延長投資期限,引導社保資金、保險資金等用於收益穩定、回收期長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項目。支持重點領域建設項目采用企業債券、項目收益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等方式通過債券市場籌措投資資金。推動鐵路、公路、機場等交通項目建設企業應收賬款證券化。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支持地方政府依法依規發行債券,用於重點領域建設。

  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協調推動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創新。各地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分工,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加快重點領域建設,同時要加強宣傳解讀,讓社會資本了解參與方式、運營方式、盈利模式、投資回報等相關政策,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充分調動社會投資積極性,切實發揮好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指導意見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N$N}6QVGJDT$R)LN{0D3GX1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

相關新聞


實時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