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委會執行委員會選舉候選人簡炳墀賄選罪成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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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1-11-19 21:56:39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239.html
一名參與二○一一年上水區鄉事委員會(鄉委會)執行委員會選舉的候選人,向一名村代表提供一筆十三萬元的賄款,以誘使該名村代表在選舉中投票予他,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簡炳墀,七十三歲,退休練馬師,被裁定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成立,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a)條。
裁判官黃汝榮將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二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於二○一一年二月宣布,上水區鄉委會執行委員會選舉將於三月十五日舉行,選出一名主席、兩名副主席及十四名執行委員。被告於二月二十八日遞交參選提名表格。
被告於二月中到訪一名村代表經營的「士多」,要求該名村代表在上述選舉中支持他,但村代表沒有作出任何正面回覆。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月二十七日再次到訪有關「士多」。該名村代表接到妻子通知,遂回到「士多」與被告會面。
被告在「士多」內的房間對該名村代表說,希望對方支持他參選。但該名村代表回應稍後才會決定此事。
該名村代表離開房間時,被告表示他在房間內留下了一些東西給他。村代表問被告是甚麼,被告回應是十三萬元。
該名村代表即時要求被告取回那些錢,但被告沒有理會便離去。村代表返回房間後發現桌上有一疊共十三萬元的鈔票,他其後將該十三萬元交給廉署。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李慕嫻協助。
2 :
honey(6546)@2011-11-19 23:05:22【明報專訊】綽號「食力簡」、「牙擦練馬師」的簡炳墀11月24日生辰,現在成為階下囚,將要在獄中度過74歲生日。他判刑前羈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由於所有犯人一視同仁,年長如簡炳墀亦需接受俗稱「通櫃」的直腸檢查。
獄中「無特權階級」,基於一視同仁原則,所有囚犯,無論年長或年幼,進入懲教院所時,法例賦予署方權力檢查肛門,尤以首次罪犯為甚,另亦需檢查眼耳口鼻等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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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生(798)@2011-11-20 00:16:24嘿...我諗佢都估唔到....
4 :
GS(14)@2011-11-20 11:02:46咁是咪被屈先,睇來真是無食力
5 :
KENLIN(17685)@2011-11-20 11:35:1118萬cash 現兜兜, 如果被屈點解連senior counsel 駱應淦都口啞啞? 呢d叫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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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yty(1376)@2011-11-20 11:45:375樓提及
18萬cash 現兜兜, 如果被屈點解連senior counsel 駱應淦都口啞啞? 呢d叫斷正!
sorry, no finger prints, no...... 叫斷正!, 真係好笑!
簡 maybe a bad guy (maybe guilty ), but the evidence is not enough
7 :
KENLIN(17685)@2011-11-20 12:19:35打官師既四大要素:
1) 排頭: SENIOR COUNCEL 對律政署: 駱應淦係資深大律師, 控方只係大律師, 簡SIR係牌面上贏左80%, 如果唔係其他證據非常不利基本上已經係 "冇得輸", 但連金牌大狀都要求情唔係 "黎橫拆曲", 呢D仲唔係斷正?
2) 證人: 官係人, 信識講嘢多過信死物, 證人比證物一定有說服性, 簡SIR咁多FAN屎, 如果被屈點解連條毛都攞唔到出嚟SUPPORT 佢?
3) 證物: 18 個CASH 係HARD EVIDENCE, 有冇指紋係PARTIAL EVIDENCE, 如果係去你俾錢搵人做嘢, 會唔會岸西到張張錢都留指紋? 咪玩啦!
4) 官: 我對呢個官唔熟, 但係通常兩種, 一種係機械式, 一種係宏觀式, 機械式可能會話冇指紋 "疑點歸於被告" 但係宏觀式既會綜合所有證據
簡SIR係BAY GUY, OR GOOD GUY, OR POOR GUY 我唔知, 只知佢今個月仆街! 但係唔使驚, 可以申請APPEAL, APPEAL如果衰左仲可以申請上訴至HIGH COURT, 最少可以保釋拖2-3年,最緊要以簡SIR既人面, 羈留所點會唔俾面佢, 咪當渡假囉!
8 :
龍生(798)@2011-11-21 01:53:20入去個下樣衰嘛
簡炳墀名人求情信金句
1 :
GS(14)@2011-12-13 22:50:10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5887873
劉皇發 鄉議局主席
簡先生與我政見不同,時有矛盾,但我非常敬重其敢言實幹之作風……可以肯定的是,其多年來對社會的貢獻,不容抹煞。
李鵬飛 時事評論員
本人是簡炳墀相熟的好朋友,認識 30年,簡為人不拘小節,大情大性……今次被法庭定罪,我感到惋惜,簡先生今年已 74歲,多年來為社會服務和貢獻,希望法官大人輕判。
阮雲道 退休高等法院法官
認識簡先生約 20年,其大律師兒子簡永輝是我的徒孫。簡先生為人非常慷慨,樂於助人,熱心公務,服務上水鄉委會近 20年。當得悉簡先生涉及本案,我感到十分驚訝,是次定罪可能令他失去練馬師資格,對一生愛馬的簡而言,將是個大打擊。
告東尼 練馬師
簡炳墀為人敢言及有性格,認真看待自己的專業,亦要求同業做到自己的高要求,視追求華人社會作健康及平衡發展為己任。
黃毓民 立法會議員
非常尊重其敢言實幹之作風……對民生事務之盡責,獻力多勞,早為民所譽,其對香港賽馬及善事事業,功績卓著,為港爭光……擔任上水鄉委會主席,為村民排難解紛,擔任政府和村民間溝通的橋樑……
孫啟烈 香港工業總會名譽會長
簡先生敢言及不畏強權,針對時弊發表評論,是香港言論自由核心位置的典範。
註:只列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