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張文中案為何改判?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負責人這樣說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張文中詐騙、單位行賄、挪用資金再審一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文中無罪。同時,改判同案原審被告人張偉春、同案原審被告單位物美集團無罪。

糾正張文中案有什麽重要意義?對歷史形成的涉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的案件,人民法院如何妥善處理?為什麽要改判張文中無罪?人民法院應該如何吸取教訓?就這些社會關註的問題,記者采訪了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負責人。

記者:依法改判張文中案有何重要意義?

答:張文中案件的改判,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產權保護、加強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的堅定決心;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各類所有制經濟平等對待,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精神;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戰略要求。

張文中案件,是人民法院落實黨中央產權保護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政策的一個“標桿”案件。案件的改判,對於張文中及物美集團來說,洗刷了他們長期背負在身上的罪名,恢複了他們的名譽和財產;對廣大企業家來說,看到了黨和國家依法保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堅定決心和實際行動,進一步營造了企業家健康成長的環境、發揮作用的空間,也將進一步增強企業家的人身和財產財富安全感,使廣大企業家能夠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

張文中案件的改判,充分體現了黨中央依法平等保護各類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民營企業產權的政策精神。中央關於產權保護的意見指出,要“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法律保護、共同履行社會責任。”同時,要堅決消除影響民營企業生存發展的政策、法律和體制性障礙,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努力營造公平、公正、透明、穩定的營商環境,進一步增強民營經濟的活力,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中的作用,促進我國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正義可能遲到,但絕不會缺席”。張文中案件的改判再次說明了這一道理。本案的改判,體現了人民法院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戰略,有錯必糾,有錯必改,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和財產權,依法保障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利,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本案的改判,也必將進一步增強全社會對國家法治的信心、對人民司法的信任,為人民群眾營造更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記者:對歷史形成的涉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的案件,人民法院如何依法妥善處理?

答:企業家是經濟活動的重要主體。改革開放四十年來,民營企業在創造社會財富、促進社會就業、增強綜合國力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一段時期也確實存在對民營企業不公平、不合理對待的現象,對民營企業的正常經營發展設置了不少門檻,導致民營企業在與國有企業的經濟交往中往往處於弱勢地位。一些民營企業家為尋求企業發展,不得不采取掛靠國有企事業單位等方式,也就是俗稱的“戴紅帽子”,在經營過程中有一些不規範行為。對此,我們應當用歷史的、發展的眼光客觀地、實事求是地看待。

本案中,根據1999年國家有關部門下發的政策性文件,雖未明確禁止民營企業申報國債技改貼息項目,但這些項目基本上都投向了國有企業。2002年物美集團申報時,雖然政策有所調整,但民營企業不平等地位尚未徹底改變。物美集團以中央直屬企業下屬企業的名義申報國債技改貼息項目,與這一特定歷史背景不無關系。對物美集團在申報項目及實施項目中的一些不規範行為,以及在與國企交往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也要客觀地、實事求是地看待。

依法妥善處理特定歷史條件下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範問題,是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重要內容。從執法、司法機關來說,對於這些不規範行為,要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對於一般的違法違規行為可以采取行政處罰、經濟處罰、民事賠償等等方式妥善處理,但是不能把一般的違法、違規行為當做刑事犯罪來處理。人民法院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要堅持“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疑罪從無”、“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則,對於罪與非罪界限不清,或者定罪證據不足的,應當依法宣告無罪。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經過再審,充分聽取了原審被告人張文中、張偉春及其辯護人、原審被告單位物美集團訴訟代表人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的意見,依法改判張文中、張偉春和物美集團無罪,維護了企業家和企業的合法權利。

記者:再審判決認為原審被告人張文中等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的主要依據是什麽?

答:原判認定張文中等構成詐騙罪,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錯誤。再審改判張文中等不構成詐騙罪,主要理由是:

第一、物美集團作為民營企業符合國家申報國債技改項目的條件,原判認定物美集團不具有申報主體資格與當時的政策不符。1999年國家有關部門雖然將國家重點技術改造項目主要投向國有企業,但並沒有明確禁止民營企業申報。隨著我國2001年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國家進一步明確對各類所有制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實行同等待遇。同時,為鼓勵支持國內流通企業發展,推進流通現代化,國家將物流配送中心建設、連鎖企業信息化建設列入國債貼息項目予以重點支持。也就是說,2002年物美集團申報國債技改項目時,國家對民營企業的政策已經發生變化,國債技改貼息政策也已有所調整,物美集團申報的物流項目和信息化項目符合國債技改貼息資金支持的項目範圍。雖然,物美集團在距申報截止時間比較緊的情況下,為了申報的方便快捷而以誠通公司下屬企業的名義進行申報,程序上不規範,但物美集團始終是以自己企業的真實名稱進行申報,並未使審批機關對其企業性質產生錯誤認識。因此,原判認定物美集團不具有申報國債技改項目的資格,屬於事實認定錯誤。

第二、物美集團申報的物流項目和信息化項目並非虛構,而且申報後部分實施。作為一家大型流通企業,物美集團的經營發展離不開物流建設和信息化建設,一直投入大量資金。在物流項目申報後,物美集團即與北京市通州區政府簽署了《合作協議書》,後又委托相關機構對其物流項目進行了環境評估,但因“非典”疫情和物流產業園區土地政策的變化等客觀原因導致項目未能在原址實施、未能獲得貸款,但物美集團為了完成項目,又在異地進行了實施;同時,物美集團在經營活動中也投入了大量資金進行信息化建設,信息化項目獲批後,在辦理銀行貸款手續過程中,雖然有簽訂虛假合同等不實情況,以及在貸款獲批後將貸款用於公司日常經營等違規行為,但並不能否認其信息化項目的真實性。

第三、物美集團雖違規使用3190萬元貼息資金,但並沒有侵吞、隱瞞該筆資金。物美集團獲得3190萬元貼息資金後,雖然將該款用於償還公司其他貸款,違反了專款專用的規定,但一直將該筆款項作為“應付人民政府款項”,列入物美集團財務賬目,並未侵吞、隱瞞該筆資金,且物美集團具有隨時歸還的能力,故其違規使用資金的行為不應認定為詐騙。

綜上,物美集團在申報國債技改項目和使用國債技改貼息資金方面雖然存在一些不規範的行為,但原審被告人張文中等並無騙取國債貼息資金的故意和行為,不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因此,原判認定張文中、張偉春的行為構成詐騙罪,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應予糾正。

記者:再審判決認為原審被告單位物美集團及原審被告人張文中的行為不構成單位行賄罪的依據是什麽?

答: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構成單位行賄罪。”

最高人民法院經再審審理認為,原判認定物美集團和張文中給予梁某500萬元好處費和給予趙某某30萬元好處費的行為構成單位行賄罪,屬於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應依法糾正。

第一、物美集團在收購粵財公司所持泰康公司股份過程中,沒有謀取不正當利益,也沒有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粵財公司的股權交易價格是粵財公司領導層研究決定的,最終的成交價格也是在粵財公司預期的價格範圍之內,物美集團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粵財公司總經理梁某在股權交易過程中沒有為物美集團提供任何幫助,股權交易未損害粵財公司的利益,沒有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交易中沒有第三方參與收購,物美集團不存在通過行賄排斥其他買家、取得競爭優勢的情形,雙方的交易是正當商業行為,沒有違背公平原則。

第二、無論在股權交易中還是在交易後,物美集團和張文中都沒有主動給予粵財公司總經理梁某好處費、梁某也沒有向物美集團和張文中索要好處費。粵財公司意欲出售所持泰康公司5000萬股股份,泰康公司董事長陳某某建議張文中收購,又向粵財公司總經理梁某提出讓張文中給梁某好處費。但是,在雙方股權交易的過程中,由於梁某沒有答應為物美集團謀取不正當利益,也沒有利用職務便利為物美集團謀取不正當利益,物美集團實際上也沒有獲得任何不正當利益,因此物美集團和張文中並沒有向梁某支付任何好處費,梁某也沒有向張文中索要好處費,一方無行賄的意圖和行為,另一方也無受賄的意圖和行為。股權交易完成後,雙方也都沒有提及此事。之前陳某某關於讓張文中給梁某好處費的提議實際上已經落空。

第三、廣州華藝廣告公司李某某通過陳某某向物美集團索要500萬元,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張文中有向梁某行賄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意圖,梁某也沒有實際收受。雙方簽訂股權協議數月後,李某某未經梁某同意,擅自通過陳某某向物美集團及張文中索要500萬元,此時股權交易早已完成,物美集團沒有從交易中獲得任何不正當利益已成為事實,故張文中已經沒有向梁某支付好處費的理由。事實上,當李某某收到這筆款項後告知梁某,梁某也明確表示這筆錢與自己無關,拒絕收取。這筆款項就一直放在李某某公司的賬戶上,直到案發。因此,對這筆500萬元款項的性質,不能認定是物美集團與張文中向梁某行賄。

第四、物美集團和張文中給予國旅總社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趙某某30萬元好處費,尚未達到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的程度,不構成單位行賄罪。根據刑法規定,構成單位行賄罪,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情節”是一個綜合性的指標,不是“唯數額論”。物美集團給予趙某某30萬元好處費屬實,但同時具有下列情節:在股權收購過程中,物美集團沒有意圖及實際謀取不正當利益,趙某某也沒有為物美集團謀取不正當利益;收購中物美集團不存在排斥其他買家、取得競爭優勢的情形;收購價格在國旅總社的預期範圍內,收購不僅沒有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且通過收購解決了國有企業的資金緊張。綜合考慮數額和其他情節,再審認為物美集團和張文中的行為達不到構成單位行賄罪必須具有的“情節嚴重”的程度,依法不構成單位行賄罪。原判認定物美集團及張文中的行為構成單位行賄罪,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應予糾正。

記者:再審判決認為原審被告人張文中的行為不構成挪用資金罪的依據是什麽?

答:根據刑法規定,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的行為。可以看出,構成挪用資金罪,除了要有挪用資金的行為,還必須證明挪用的資金是歸個人使用。如果不能證明歸個人使用,則不構成挪用資金罪。

最高人民法院經再審審理認為,原審被告人張文中與泰康公司董事長陳某某等共謀並利用陳某某職務上的便利,將泰康公司4000萬元資金轉至卡斯特投資咨詢中心股票交易賬戶申購新股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但在案證據顯示,涉案資金均系在單位之間流轉,反映的是單位之間的資金往來,沒有進入個人賬戶;在案證據中沒有股票賬戶交易的記錄,該賬戶上的具體交易情況及資金流向不明,無證據證實張文中等人占有了申購新股所得贏利;關於挪用資金歸個人使用的證據都是屬於言辭證據,且存在供證不一、前後矛盾等問題。因此,原判認定張文中挪用資金歸個人使用、為個人謀利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應予糾正。

記者:再審改判張文中等無罪,對已經追繳的財產、判處的罰金如何處理?如何進行國家賠償?

答: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判決不僅宣告了張文中等無罪,而且判決對已經執行的罰金、追繳的財產依法發還。宣判後,有關部門將及時執行判決,把已經執行的罰金和追繳的財產發還物美集團和張文中等人。

關於國家賠償問題,法庭宣判後,審判長已向張文中等作出釋明,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如申訴人提出申請,相關賠償程序將依法及時啟動。

記者:人民法院要從張文中案件中吸取什麽教訓?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對甄別、糾正涉產權案件還有哪些工作打算?

答:張文中案件的改判,糾正了原判的錯誤,依法保護了企業家的合法權利,維護了公平正義。同時,我們要深刻吸取教訓:一是要嚴格貫徹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法治原則,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二是要嚴格貫徹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則,對於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的行為,不得認定有罪和處以刑罰,也不能將一般的違規行為當作犯罪處理;三是要嚴格貫徹證據裁判、疑罪從無原則,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必須有充分確實的證據支持,定罪證據不足的要依法宣告無罪;四是要準確理解國家政策的精神,把握政策的發展變化,防止用過去的政策衡量行為發生時的企業經營活動。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嚴格按照黨中央的統一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強化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的司法保護,努力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加大涉企業家產權錯案的甄別糾正工作力度。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對於涉企業家產權申訴案件,要暢通申訴渠道,加大審查力度,逐一進行甄別,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各項訴訟權利。經審查發現案件確有錯誤的,要依法及時再審,盡快糾正,並及時啟動國家賠償程序。對原判執行、追繳、沒收不當的財產要依法予以返還,充分保障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二是深入剖析涉產權錯案產生原因,健全體制機制,從源頭上預防錯案的發生。充分發揮審判監督在司法救濟、倒逼防錯中的功能作用,加快建立健全涉產權錯案防範糾正和責任追究機制。對確實存在違法審判情形的,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加快清理和修改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中不利於產權保護的規範和制度,不斷完善產權保護司法政策,推動產權保護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加強對下指導,統一裁判尺度。要監督指導下級法院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案件,不斷豐富和積累產權保護司法經驗。深入調研涉產權審判執行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有針對性地予以解決,加強產權保護精準度。通過制定司法解釋、發布指導性案例等方式,統一涉產權案件的裁判尺度和標準。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5160

地鐵辦得早建設走得慢 天津軌交集團負責人不作為不擔當雙雙被免

作為全國第二個開始修建地鐵和城區人口規模位居第五的大城市,近年來天津地鐵發展較為緩慢,目前通車里程僅位居全國第十。

里程僅位居全國第10

根據《天津日報》報道,近日,天津市委決定對在工作中存在不作為不擔當問題的3名市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嚴肅問責。其中,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原董事長苗玉剛,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原總經理劉玉琦,雙雙因不作為不擔當問題被問責,並免去相關職務。

正是因為不作為不擔當,導致了天津軌道交通集團主業發展緩慢,與其他城市相比,地鐵建設規模和發展速度均有明顯差距。

這種差距有多大?可以從幾個維度來看。根據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統計,2017年天津軌交通車里程為175公里,位居全國第十,僅相當於北京、上海的四分之一,廣州、南京的一半左右。與深圳、成都、重慶、武漢等城市也有較大的差距。

截至目前,天津共開通運營5條線路,而廣州、深圳、南京、成都、重慶、武漢的開通運營線路分別為13條、8條、10條、6條、8條和7條。進入新世紀後才開始修建地鐵的成都、武漢等城市已經將天津甩在了身後。

在日均客流量方面,天津僅有96萬人次,僅相當於北上廣的零頭,不到武漢、成都、南京等城市的一半。由於線路少、覆蓋面小,間隔大、設站不合理等因素,天津地鐵的客流量受到較大影響。

要知道,天津可是我國第二個地鐵通車的城市, 1984年天津正式開通地鐵,比上海還早。另外,在城市人口規模方面,天津2016年中心城區人口達到了940萬,僅次於北上廣深,是我國第五大城市。現有的城軌通車里程與天津自身的城市人口體量和城市發展要求都不相匹配。

廣州一位城市軌道系統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天津軌交這些年的發展確實較為保守,少有亮點 ,無論是現在行業內大力推進的“互聯網+”,還是在軌道+物業模式、地鐵商圈的開發打造方面,天津軌交的進展都比較緩慢。

“現在我們出去同行考察,都是選擇到北上深、南京、杭州等地,但很少有到天津去的。”該人士說。

在天津市委對原董事長苗玉剛的問責內容中提及,他 “工作上推拖等靠,守攤守成,缺乏擔當意識。企業意識淡漠,遇事推著走,思維觀念僵化落後,沒有積極闖市場、以我為主靈活配置資源的魄力,沒有及時利用新的融資方式加快我市軌道交通建設,錯失發展良機。”

在對原總經理劉玉琦的問責中也提到,“幹事創業積極進取精神不足,思想不解放,缺乏擔當意識,工作浮於表面。”“習慣於工作推著走,缺乏超前謀劃和總體統籌,項目建設周期不斷延長,建設費用急劇擴大;軌道運營管理不善,成本控制不力,資源利用效益差,沒有盤活優質地鐵資源。

多地加快城軌建設

此間的一大背景是,暫停一年後,國家發改委上月重啟了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審批。總投資787.32億元的長春市第三期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總投資約950億元的蘇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2018~2023年),先後於近期獲得審批。

在城軌審批重啟後,各地地鐵規劃編制、報批和建設的步伐加快推進。目前包括杭州、濟南等多地都在加快推進新一輪的地鐵規劃和建設。

杭州市以“軌道上的杭州”為發展總目標,杭州市規劃局正在加快推進新一輪杭州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編制。文章提及,杭州要圍繞“進一步加密中心區軌道覆蓋、強化外圍重點地區軌道引導”的主線,結合杭州市實際初步測算新一輪軌道線網規模為總長1000~1200公里。

與此同時,目前包括合肥、西安、武漢、成都等城市新一輪的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已經上報待批。例如,8月5日至7日,四川省發改委組織召開了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第四期建設規劃(2019-2025年)專家初審會,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第四期建設規劃順利通過初審。

武漢地鐵集團7月在“武漢市民留言板”回複稱,武漢市軌道交通第四期建設規劃已上報待批。上報的第四期規劃包含6號線二期、8號線三期、11號線漢陽段、11號線葛店段、12號線、16號線、19號線、21號線二期、前川線、新港線。

加大大城市的地鐵建設,也是當前我國基建補短板的一個重要方向。7月31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也強調,要把補短板作為當前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任務,加大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的力度,增強創新力、發展新動能,打通去產能的制度梗阻,降低企業成本。

加快一二線大城市城市軌道交通的打造,有利於一方面可以滿足這些城市人民群眾的日常出行需求,緩解路面交通擁堵狀況。貴州省社科院研究員胡曉登認為,城市軌道交通猶如一個人的身體,有幾根流暢的高速運轉的動脈,而一般的街道只是毛細血管。“直徑50公里的城市,如果沒有這種快速交通,其運營成本就會特別高。”

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加快疏解中心區,將人口引導到近郊區和衛星城,促進城市結構的優化布局,帶動周邊地區的發展,從而加快大都市圈的打造和升級,在新一輪的城市競爭中占據先機。

根據《天津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2012-2020年)》,天津市域內構建市域線與城區線兩級線網,2020年總規模約686公里,軌道交通占整個公共交通的分擔比例將達到40%以上,充分發揮公共交通主骨架作用。

若按此規劃,未來幾年,天津軌道交通建設的任務十分艱巨。因此天津軌交集團董事長和總經理雙雙被免,也表明了天津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打造“軌道上的天津”的緊迫感。未來天津的地鐵建設有望加速推進。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
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email protected]

責編:汪時鋒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7954

證監會譴責恒豐及其負責人員並罰款共250萬元指恒豐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

1 : GS(14)@2010-06-17 22:42:30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0PR66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恒豐證券有限公司(恒豐證券)、恒豐期貨有限公司(恒豐期貨)(統稱恒豐)及其各自的負責人員作出譴責並罰款共250萬元,指恒豐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

證監會就上述內部監控不足向恒豐證券及恒豐期貨分別罰款1,200,000元及700,000元,其各自的負責人員吳金城(男)及周元彤(男)則分別罰款300,000元(註1)。

證監會調查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期間有關本案的事宜後,發現恒豐投資顧問(深圳)有限公司(恒豐深圳)曾在內地為恒豐提供市場推廣服務。恒豐深圳的總部設於深圳,是恒豐的聯屬公司。

證監會發現,恒豐深圳為內地投資者提供開戶表格,協助他們在恒豐開戶,並在處理這批內地個人客戶的開戶程序時:

  * 恒豐沒有對有關內地客戶執行充分的"認識你的客戶"的程序;
  * 恒豐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逐一確立這些內地客戶的全部身分及詳細地址,以致未能確立這些資料是否準確無誤;
  * 在這批內地客戶當中,22名恒豐證券客戶及44名恒豐期貨客戶獲恒豐容許,以恒豐深圳辦事處的地址為通訊地址;此外,上述內地客戶中,有51名恒豐證券客戶獲准許使用恒豐其中一名客戶的地址作為通訊地址;
  * 恒豐容許恒豐證券約1,000名個人客戶授權當中一人代為操作他們各人的帳戶;
  * 縱使每一宗轉帳都有相關客戶的書面授權轉帳指示,恒豐長期沒有採取足夠步驟檢查源自恒豐深圳的兩個帳戶的運作情況,以致容許這兩個帳戶被用以轉帳資金,協助內地客戶經恒豐帳戶執行的交易進行交收;及
  * 恒豐容許上述情況發生,顯示恒豐沒有採取足夠步驟,處理客戶紀錄不全及妥善保管現金客戶資產方面由之而起可能產生的監管事宜。


吳及周分別是恒豐證券及恒豐期貨的負責人員,因此須就證監會調查發現的內部監控缺失承擔責任。

證監會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以下因素︰

  * 恒豐在經營業務活動時以真誠行事,並無證據顯示恒豐或其高級管理層當時有不誠實行為;
  * 恒豐表現合作,願意就上述違規事項承擔責任;
  * 恒豐同意委聘獨立核數師,檢討內部監控制度的相關範疇及開戶程序;核數師同時會查證自證監會發現有關不足之處後,恒豐有否採取任何補救措施;
  * 恒豐亦承諾,恒豐證券將:(i) 不再接受內地個人客戶的帳戶操作指示,只接受有關客戶的沽盤指示並向該等客戶退回證券和戶口餘額;及 (ii) 不再為恒豐深圳或其他內地人士或法?所轉介,或經恒豐深圳或其他內地人士或法團轉介的內地個人客戶開戶,除非有關做法符合內地適用法規;及
  * 恒豐期貨、吳及周過往從未被證監會紀律處分。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不論客戶是否在香港,香港持牌人為客戶開戶時,必須全面遵從香港在這方面的規定。"

施衛民先生續說:"本案帶出的訊息十分明確:持牌人應清楚知道,為境外客戶提供服務時,證監會要求持牌人遵從適用於香港客戶的同樣嚴格標準。在香港境外經營業務的證監會持牌人,亦須同時遵從當地的適用法規。"(註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9901

理大 24商營公司 20間慘蝕 10年投資逾億虧損一半 無人要負責

1 : GS(14)@2010-08-14 13:06:34

2010年08月14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4343769
【本報訊】理工大學一群教職員 3月發表公開信,力數舊管理層 9宗罪,校方委託三人小組調查,報告顯示理大 24間從事知識及技術轉移的附屬及聯營公司中,有 20間蝕了逾 5,000萬元,但誰人該為巨額虧損負責則留白。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要求理大前校長潘宗光公開道歉。
記者:王智君、倪清江
理大前校董張超雄等一批教職員今年 3月初在報章發出聯署,指控校方過去數年管理不善的問題,包括投資損手、校方屬下及聯營公司連年虧蝕、校董關聯公司投得工程合約等,校方其後委任三人小組調查。
校長:當係一個經驗

理大昨公開調查報告,去年 1月出任校長的唐偉章表示,報告顯示理大 24間從事知識及技術轉移的附屬及聯營公司中,只有 4間錄得盈利, 10年來總投資額達 1.036億元,其中逾 5,000萬元是現金投資;總虧損則錄得 5,070萬元,其中約 700萬元屬現金虧損,其餘是知識產權的虧蝕。
不過,唐偉章稱沒有任何人需為有關公司的虧蝕負責,「當係一個經驗,繼續去改進」。他稱會採納調查報告的建議,包括不再向知識及技術轉移公司作現金投資、避免在有關公司佔有股份、理大高層不再擔任有關公司董事、建立退出機制「止蝕」和制訂有效的管理機制。
檢討小組主席廖約克說,大學高層或教職員擔任校方附屬或聯營公司董事並無違規,但指這安排絕不理想,只會「事倍功半」,「要做好一個商業項目要好多精神,若要同時兼顧學術,好難做得好」。理大 08/09年度虧損 9億元,唐偉章昨稱因籌款及投資回報比預期多,加上各部門節流,預計今年可轉虧為盈。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質疑報告結果「圍威喂」,認為理大既然採納報告建議,即是承認當年有人決策錯誤,「咁點可能冇人需要負責,最起碼潘宗光要出嚟公開道歉」。
顯行政混亂盲目投資

有份在「九宗罪」聯署的理大會計及金融學院副教授林本利認為,報告正好揭露過去七、八年間的理大行政混亂和不理回報的盲目投資,認為退休後留任當受薪高級顧問的前副校長曾慶忠要負上最大責任,另副校長呂新榮也難辭其咎。
110萬賤賣聯營公司 校內譁然

【本報訊】理大九宗罪之一,是校方去年以 110萬元賤賣聯營公司「理大漢方精研」,買家是靈芝產品大王陳宇齡的「培力香港」。理大精研的董事總經理是原副校長曾慶忠,他與培力關係非淺,今年初獲陳宇齡妻子陳文綺慧拉攏,為東華三院籌辦私立大學。
稱仍可分享盈利

理大精研由校方在 03年與四名校董成立,校方共投入 2,850萬元,因此去年中僅以 110萬售予培力,引起校內譁然,校方今年 3月解釋,歷來總投放 200萬元,其餘股本由知識產權轉換所得,日後仍可分享銷售盈利。
曾慶忠去年底退休後轉任理大受薪高級顧問,今年初獲東華三院委任為新成立的東華專上書院董事局副主席,東華三院第二副主席陳文綺慧則出任主席,即培力董事兼老闆娘。鑑於理大精研交易事件,引來東華內部猜測,東華發言人指他們是義務性質,並無受薪。
上月底東華高層發生大地震,除三名總主任突然離職,曾任香港教育學院副校長的機構事務總監倪偉耀也離任。他上任才一年多,合約未完,主要推動東華專上書院的成立,東華稱他於 7月底以緊急個人理由呈辭,董事局恩恤豁免通知期。陳文綺慧稱與他合作愉快,否認兩人不和傳聞。
理工大學被指九宗罪及回應

指控 1.投資高風險市場,去年虧損 5億元
理大回應:預計今年轉虧為盈

指控 2.管理開支大增逾 6成
理大回應:各部門已努力節流

指控 3.屬下及聯營公司連年虧蝕
理大回應:不再向屬下及聯營公司作現金投資

指控 4.高層人員 5年間領取子公司酬金共 1.8億元
理大回應:現所有任職子公司董事的高層人員均沒有受薪

指控 5.賤賣聯營的「理大漢方精研」股份
理大回應:承認因此虧蝕約 200萬元

指控 6.校董關聯公司投得 14億元工程合約
理大回應:招標程序公平公正

指控 7.有高層年薪高達 500萬元
理大回應:沒有回應

指控 8.財困下增聘副校長,卻裁減基層員工
理大回應:指裁減基層員工根本沒法紓緩財困

指控 9.監察屬下公司不力
理大回應:會制訂有效的管理機制

資料來源:理大、理大教職員公開信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284

中南証券及負責人員處理電訊盈科股份交易違規遭譴責及罰款共130萬元

1 : GS(14)@2010-08-29 18:23:13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rvlet?docno=10PR100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中南証券有限公司(中南)及其負責人員鄭惠忠(男)及吳貴初(男)(註1)作出讉責,指中南、鄭及吳在處理有關電訊盈科有限公司(電訊盈科)股份的客戶指示時,沒有遵守證監會的《操守準則》(註2)及《內部監控指引》(註3)的規定。

證監會同時向中南罰款800,000元,鄭及吳則分別被罰款250,000元。

電訊盈科按法院頒令於2009年2月舉行股東大會;本案所涉及的客戶指示,均在緊接該大會前的一段期間內接獲。

證監會發現,2009年1月13日至16日期間,中南分別從132名客戶接獲合共132個電訊盈科股份的單一手買盤,但中南收到上述各買盤後並沒有逐一盡快執行,反而將當中123個買盤集合成為多個較大額買盤後才執行(註4)。

此外,中南沒有妥為記錄客戶的買賣指示,因而無從確定該123個買盤的次序,致令買盤無法盡快及公平地分配入有關客戶帳戶內(註5)。具體來說,證監會發現:
[ul][li]大部分相關盤紙上蓋有兩個相同時間印章,以致未能辨別買盤的接盤時間和執行時間;及[/li][li]就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2月3日期間所接獲的電訊盈科股份買盤而言,中南沒有備存客戶與客戶主任及客戶主任與交易人員之間的電話談話的錄音紀錄(註6)。[/li][/ul]
中南沒有制定和維持適當的政策及程序,以確保備有清晰全面的紀錄作審計用途、客戶的買賣盤以公平和公正的方式處理,以及在所有情況下,中南都符合有關處理買賣盤的規定(註7)。

鄭及吳當時負責監督中南的交易運作,因此應就中南的缺失直接承擔責任。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備存買賣盤的紀錄及盡快執行客戶指示這兩項基本規定,都是為著保障客戶及整體市場的利益而設立。整體來看,中南的有關缺失顯示其行為取向遠低於香港經紀行的應有水平。"

證監會在決定罰則時,考慮到中南自證監會展開調查後,並未採取任何補救行動加強內部監控系統,此外,證監會亦考慮到中南以往曾就內部監控缺失遭受證監會紀律處分(註8)。

中南、鄭及吳在獲知證監會擬作出的紀律處分決定後,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就證監會的紀律處分決定提出覆核申請,但申請在訂明限期過後一天才提交。

上訴審裁處今天駁回中南、鄭及吳要求將提出覆核申請的限期延展的申請,故此,中南、鄭及吳就證監會的紀律處分決定所提出的覆核申請因逾期提交即告無效,證監會施加的懲罰亦因此全面有效(註9)。




備註:[ol][li]中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鄭及吳均獲發牌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li][li]《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li][li]《適用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註冊人或持牌人的管理、監督及內部監控指引》[/li][li]《操守準則》第3.1段規定,持牌人應盡快依照客戶的指示執行客戶的交易指示,第3.5段則規定,不可以方便為理由暫緩執行客戶的交易指示。[/li][li]《操守準則》第3.3段規定,持牌人或註冊人應確保其代表客戶執行的交易,能夠盡快和公平地分配入有關客戶的帳戶內。[/li][li]中南的電話錄音系統以人手操作,職員可選擇是否將某次電話談話錄音。此外,中南的交易運作程序亦無規定必須將客戶主任與客戶之間的電話談話錄音。中南沒有備存有關電話談話的錄音紀錄,違反了證監會《操守準則》第3.9段,以及證監會2004年11月25日就電話錄音規定致持牌法團的通函所載述的要求。[/li][li]中南違反了《內部監控指引》第Vll章第6及8項指引。[/li][li]中南曾被證監會罰款700,000元,理由是中南未有設立適當或足夠的系統來保障客戶資產,也沒有制訂有效的程序,確保客戶的證券不會被挪用。詳情請參閱證監會2008年11月12日的新聞稿。[/li][li]上訴審裁處的裁定載於其網站(http://www.sfat.gov.hk/english/determination/AN-6-2010-Determination.pdf)。[/li][/ol]
2 : GS(14)@2010-08-29 18:23:28

http://www.sfat.gov.hk/english/d ... 0-Determination.pdf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517

李澤楷助父管慈善基金 旗下柏瑞投資 負責 23億資產

1 : GS(14)@2010-09-15 22:09:3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451745

【本報訊】李嘉誠「第三個仔」找「第二個仔」協助管理自己的資產!彭博資訊報道,一直被李嘉誠稱為「第三個仔」的李嘉誠基金會,委託李氏次子李澤楷控制的柏瑞投資( PineBridge Investment),管理約 3億美元(約 23.4億港元)的資產。 記者:何凱兒
創立於 1980年的李嘉誠基金會主要從事慈善活動,鮮有業務發展,只透過李嘉誠注入的資金作投資,為基金活動提供款項。
較為特別的是,李嘉誠視為「第三個仔」的基金,除李嘉誠外,參予基金會管理的只有長實前執行董事洪小蓮,以及李氏的好朋友周凱旋。
有助投資特殊產品
而十年前,李澤楷向英國大東電報局成功收購香港電訊(現稱電訊盈科, 008)後,便再沒有參與打理其父李嘉誠上市王國的業務。現時李澤楷協助基金會管理部份資產,未知是否另有弦外之音。
據接近柏瑞的消息指「李嘉誠基金會純粹是一個客戶」。
另外,有基金經理指,柏瑞可能為客戶提供一些感興趣的特殊產品。李嘉誠基金會過去曾投資多個科網項目,包括 Skype及 Facebook等。
基金 5%資產交外人管理

李嘉誠基金會發言人昨接受查詢表示,基金會的資產總值逾 70億美元(約 564億港元),當中 95%由基金會內部直接管理,餘下 5%,即約 28億港元資產交由外間管理,而交與柏瑞管理的 3億美元,就是來自該 5%。至於柏瑞以外還有多少「街外人」有份管理該 5%,發言人謂不予置評。
美國國際集團( AIG)為償還美國政府提供的 1823億美元救助金,於金融海嘯後不斷出售資產,今年 3月,李澤楷透過旗下盈科拓展集團,擊敗麥格理,以 5億美元的代價向 AIG收購 PineBridge Investments。
該基金透過股票、債券、私募基金及對冲基金等投資,合共管理逾 780億美元的客戶資產。
柏瑞投資早前委任渣打集團( 2888)前行政總裁戴維思為非執行主席。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760

投資基金負責人郭秀萍發出未經認可推廣材料及沒有披露權益被定罪

1 : GS(14)@2011-01-08 15:25:58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Servlet?docno=11PR2


投資基金負責人發出未經認可推廣材料及沒有披露權益被定罪郭秀萍(女)為推廣集體投資計劃而發出未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認可的文件,以及沒有及時披露所持有的上市證券權益,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有關罪名成立。

郭向胡雅文署任主任裁判官(Ms Amanda Jane Woodcock)承認分發有關一項集體投資計劃的未經認可推廣文件的兩項控罪,以及另外兩項沒有按規定披露持股量的控罪。裁判官判處郭罰款合共12,000元,並命令她繳付證監會的調查費80,000元。

案情指郭在2007年10月13及20日舉行連串公開簡報會,以推廣一項名為Reliance China Hong Kong Opportunity Fund(該基金)的集體投資計劃。郭使用未經證監會認可的Powerpoint投影片進行簡報,最後共有120名投資者認購該基金。

該基金由郭控制,因此郭被視為擁有該基金的投資的權益,包括香港上市公司百營環球資源控股有限公司6,000萬股股份的間接權益,但郭沒有在三個營業日內作出披露。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456

證監會譴責華富嘉洛證券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員並罰款共130萬元指華富嘉洛證券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華富國際(0952)

1 : GS(14)@2011-05-22 12:57:54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1PR51

如需存檔以供日後參閱,可右按 此處 並選擇 "將檔案另存至..."或"Save Target As..."
2011年 5月 19日

證監會譴責華富嘉洛證券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員並罰款共130萬元指華富嘉洛證券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華富嘉洛證券有限公司(華富嘉洛證券)及其負責人員趙進傑(趙)作出譴責,並分別罰款1,000,000元及300,000元,指華富嘉洛證券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註1及2)。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華富嘉洛證券在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間,處理於內地的代理人所轉介的279名內地客戶的證券帳戶時,內部系統及監控措施有不足之處。

以下是證監會調查發現的事項:
華富嘉洛證券的職員為若干內地客戶簽署開戶文件,但事實上他們從未見過有關客戶;
華富嘉洛證券未有偵察到,有11名內地客戶以一名未領有牌照的內地代理人的辦事處地址作為通訊地址;及
華富嘉洛證券准許內地客戶將款項存入華富嘉洛證券一名僱員在內地開立的個人銀行帳戶內,以便將款項從內地轉帳至有關客戶在香港於華富嘉洛證券開立的帳戶。

因此,華富嘉洛證券不僅沒有遵從證監會的《操守準則》訂明的"認識你的客戶"程序,而且沒有訂立《操守準則》所規定的適當措施保障客戶資產(註3)。

由於趙在關鍵時間是華富嘉洛證券內地業務運作的負責人,並且負責執行相關程序,趙須為證監會調查所發現的上述內部監控不足,承擔主要的責任。

證監會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以下因素︰
華富嘉洛證券及趙表現合作,願意就上述違規事項承擔責任;
並無證據顯示華富嘉洛證券或其高級管理層在業務活動中有不誠實行為;
華富嘉洛證券同意委聘獨立核數師,檢討內部監控制度及開戶程序;
華富嘉洛證券亦承諾不再接受有關內地客戶的帳戶操作指示,只接受有關客戶的沽盤指示及╱或華富嘉洛證券只可將證券和帳戶餘額轉撥予有關客戶;及
華富嘉洛證券及趙以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證監會已清楚表明,不論客戶居於何地,香港持牌人為客戶開戶時,必須全面遵從香港在這方面的規定。"



備註:
1.  華富嘉洛證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
2.  趙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趙是華富嘉洛證券的董事及隸屬華富嘉洛證券的負責人員。
3.  請同時參閱證監會在2010年4月1日發出的通函。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446

內地負責調查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調查人員

1 : GS(14)@2012-12-08 21:33:48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page=26&tid=6001
《泰晤士報》引述消息人指,內地負責調查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調查人員,於11月下旬曾到澳門突擊調查,並扣留6人,懷疑涉及1名前內地高級官員的貪腐案。據報導,被扣留的6人是中介人,相信是協助該名官員洗黑錢。
《華爾街日報》消息指,澳門賭場3大中介人,近日成為警方調查對象,3大中介人相關人士近數星期先後遭內地及澳門警方扣留,暫未悉原因。
另一方面,澳門正檢討反洗黑錢條例,最近亦諮詢賭場營運商的意見。
仆街了,斷米路
2 : GS(14)@2012-12-08 21:34:39

http://cn.wsj.com/gb/20121204/bch134749.asp

國政府開始加強對澳門蓬勃發展的博彩業以及為高端賭客提供資金支持的博彩中介的監督,這是中國新一屆領導人發表更大力度言論後打擊腐敗的首個跡象。

知情人士透露,最近幾週中國內地和澳門警方拘捕了澳門至少三大博彩中介公司的員工。這些中介向超級賭客提供貸款,然後到中國內地收債。上述知情人士說,部分人在中國內地被拘,其他被拘者現已轉移到了內地。

賭場高管人士和其他人說,澳門賭場運營商也注意到涉及中國內地資金的跨境資金流動有了更多限制,並且它們在最近收到了來自澳門警方提出的交代其酒店所住客人信息的要求。這些人說,這類要求並非前所未聞,但考慮到發生的其它事件,確實令人擔心。

澳門目前也在重審其洗錢規定,且在前不久要求賭場運營商對擬調整的規則給出反饋。

由於中國警方一般不公佈這類事項,所以現在還不清楚那些人被拘的具體原因,也不瞭解他們當前的狀況。博彩中介、個人或賭場目前還沒有受到不法行為的指控。

賭場澳門十六浦度假村酒店(Ponte 16)的行政副總裁馬浩文說,中國政府試圖通過近期的拘捕行動告訴賭市上的人們要守規矩,特別是在秘密轉移資金方面。

隨著中國內地賭客蜂擁至這個曾為葡萄牙殖民地的賭城,澳門近年來蓬勃發展,其博彩業收入是美國拉斯維加斯大道的五倍多。國際相關機構(包括總部位於美國的機構)擔心,中國富豪利用賭場清洗腐敗所得,這樣做可將錢財非法轉移出中國內地。

中國居民每年轉出境外的資金不得超過5萬美元,包括澳門。與香港一樣,澳門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擁有自己的金融制度和法律體系。受限於這一規定,部分豪賭客不得不依賴博彩中介來規避內地法規,獲得更多資金。

前往澳門賭博的中國富豪與日俱增,像這樣的炫富行為是中國政府目前所關注的,因為中共前高官薄熙來倒台後,中國民眾對官員腐敗更為憤怒。薄熙來於今年春被免除黨內職務,其妻因殺害英國商人今年8月被判謀殺罪名成立。

上月開始接過中共掌控權的習近平在作為該黨領導人的首次講話中就強調了腐敗問題。

美國的執法官員及外交官員長期以來一直懷疑博彩中介從事洗錢的活動,並懷疑他們與黑幫團夥三合會有關。

知情人士說,上個月在永利澳門(Wynn Macau),警方逮捕了澳門主要博彩中介人組織之一的一名合夥人,此人與已下台的中國官員薄熙來有牽連。這些人士說,這名合夥人叫龐宇峰(音),他和包括其司機在內的其他一些相關人員在中國當局的要求下被帶到中國內地。

據知情人士和David Star的公司網站說,龐宇峰是博彩中介組織David Star的四名合夥人之一,David Star進駐了澳門全部六家賭場,包括由美國永利度假(Wynn Resorts Ltd.)和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Las Vegas Sands Corp.)開設的賭場。記者無法聯繫到龐宇峰置評。

據澳門的企業檔案和《華爾街日報》閱讀過的金沙集團內部文件顯示,龐宇峰也是David Star附屬公司Zhong Ying Sociedade Unipessoal Lda.的董事,該公司在金沙旗下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Venetian Macau)內運營。

永利度假的首席法律顧問西納特拉(Kim Sinatra)拒絕置評。金沙的發言人瑞斯(Ron Reese)同樣拒絕置評。

知情人士說,中國警方還在內地拘捕了至少四個在澳門從事經營活動的博彩中介組織的一些人。這些人被指從事了非法地下錢莊活動。

這些知情人士說,David Star的另一名合夥人秦思新(音)是在內地遭到拘捕的幾個人之一。秦思新來自中國內地,他的名字出現在拉斯維加斯金沙公司的會計賬目上。《華爾街日報》閱讀了這份記載著該公司內部澳門和拉斯維加斯之間往來交易情況的賬目。賬目顯示,2009年9月,秦思新在拉斯維加斯的「威尼斯人」賭場(The Venetian)收到了來自澳門一個博彩中介的165萬美元。目前還不清楚這筆錢的用途,但是沒有證據顯示秦思新的交易違反了法律。記者無法聯繫到秦思新置評。

通過賭場賬戶進行的跨境轉賬引起了賭場高管和美國政府的擔憂,他們擔心客戶會利用博彩公司的內部賬戶進行洗錢。

在有關方面實施這場打擊行動之際,澳門政府正對其反洗錢規定進行重要評估。熟悉洗錢交易的人士說,香港今年四月收緊了其反洗錢規定,這促使一些賭資貸款業務流向了澳門。

澳門警方沒有回覆置評請求。記者無法獲得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官員的置評。

有證據顯示,博彩中介服務的大賭客們正在縮小其下注規模。今年第三季度,澳門VIP博彩業務的營收同比下降了1.1%,這是2009年以來的首次下降。相比之下,老虎機和大眾賭桌的營收則增長了27%。

Kate O'keeffe

(更新完成)
3 : GS(14)@2012-12-08 21:35:32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page=26&tid=6001
清埋d餘黨,無事的

http://www.thetimes.co.uk/tto/news/world/asia/article3618292.ece

http://www.thepalmbeachtimes.com/forum/viewtopic.php?f=3&t=418252

http://china.dwnews.com/big5/news/2012-12-03/58998409.html

【多維新聞】12月3日,英國媒體《泰晤士報》刊登文章爆料稱,中國負責調查前中共高官薄熙來的人員正在蒐集薄熙來是否曾利用澳門賭場進行非法洗錢的證據。文章透露,目前中國政府派遣的調查員已經在澳門秘密訊問了6名涉嫌參與洗錢活動的代理商。

這篇題為《薄熙來案調查員蒐集其涉洗錢證據》(Bo Xilai investigators examine link with casino money laundering)的文章稱,據與澳門警方關係密切的消息來源透露,中國調查人員正在調查他們6人是否與薄熙來腐敗案有聯繫。

從薄熙來案件初露端倪至今,中國黨內圍繞薄熙來案的分歧很大。因此有法律專家分析認為,中共需要足夠的證據來審理薄熙來案件。目前檢控人員仍然在收集證據,加之此次英媒的爆料,有觀察人士稱,此舉被認為是中共希望能在明年3月前收集好證據,以便審判薄熙來。

報導援引中共內部消息人士的話稱,中國調查人員11月底在澳門最有名的賭場之一的貴賓室裡審問了這6名人員,而這或許與之前薄熙來參與賭場洗錢等問題有關。

早在今年3月份,美國刊物「經濟觀察(Economic Monitor)」上一份報告就表示,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下台,可能已牽扯到他與澳門領導人的關係。報告還特別指出2月23日赴重慶的港澳代表團的人員。

經回顧發現,2月23日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市長黃奇帆2月23日會見了中國政協副主席、原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率領的港澳代表團。而值得注意的是,這個「重量級」港澳代表團還包括了澳門「賭後」何超瓊、其弟何猷龍等人。當時,《重慶日報》的文字報導並未提及何超瓊和何猷龍,但所配的圖片上她們卻赫然在列。

2月24日《重慶日報》薄熙來會何厚鏵所配圖片的放大版。

另據瞭解,澳門賭業2011年一年的官方收入為330億美元,遠遠超過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場50億美元的收入。而這還只是官方收入,而實際上經手澳門賭場的錢還遠不止這些。因此金錢的流通過於龐大,也因此,澳門被視為中國腐敗官員洗錢的一個主要渠道。

消息透露,在接受中國調查員審訊的6名人員都是公費旅遊的代理商,而公費旅遊對澳門的經濟來說可以說是至關重要,犯罪專家說這些人是在「法律的真空中運作」。

甚至有猜測認為,許多公費旅遊機構都與黑社會三合會有瓜葛,他們為賭博業提供中間服務。他們為賭場找到中國的富裕賭家,安排邊注等,通過一個非常複雜而精密的運營結構在澳門和中國大陸之間進行洗錢活動。

目前,薄熙來已被免除一切職務並被開除黨籍。中國國家媒體報導說,薄熙來所受到的指控包括濫用職權、收取賄賂以及與他妻子谷開來謀殺英國商人海伍德一事有關聯。
4 : GS(14)@2012-12-08 21:35:41

http://www.macaubusiness.com/new ... une-in-macau/20045/

Bo Xilai, the former Communist Party chief in Chongqing, is being investigated for laundering an illicit fortune through Macau, The Times has reported.

Chinese prosecutors from mainland China are believed to have secretly rounded up a group of six men involved in the junket business late last month, according to a source with close links to the Macau police.

The source was quoted as saying the men were being interrogated about a corruption case involving 「a former senior Chinese official」.

It is believed the move comes amid speculation that Mr Bo will face trial before March.

The former Chinese leader was ejected from the Communist Party and China's parliament and has not been seen in public since March.

State media have reported that he was investigated within the party for alleged crimes including abuse of power, bribe-taking and involvement in his wife's murder of the British businessman Neil Heywood, who died in Chongqing in November last year.
5 : GS(14)@2012-12-08 21:36:05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1208/News/ec_ecd1.htm


【明報專訊】澳門及內地拘捕多名貴賓廳博彩中介人,就前中共高層薄熙來一案調查的消息曝光,震撼港股市場。外國爆料網站Caesars-Insider.com爆出,其中有被捕的中介人,原來與在澳門從事博彩的中介人,以及在美國經常獲內地富豪光顧的賭場內經營之中介人,早於2009年建立錢銀往來關係,涉及轉移資金多達165萬美元。

有關外國爆料網站衝覑全球最大博彩股之一的凱撒娛樂(Caesars Entertainment)而來,同一批爆料人士,亦是今年初成立Casino-leaks.com的始作俑者。今次Caesars-Insider.com引述消息指出,被《華爾街日報》爆出與薄熙來關係密切,因而被扣留的澳門大衛星貴賓會合伙人之一的秦思心,原來於2009年9月份,獲一名在凱撒娛樂旗下11個賭場的獨立代理吳海軍安排資金從澳門的賭場,轉移165萬美元至拉斯維加斯一家賭場給秦思心本人。

有關網站亦指出,吳海軍目前在凱撒娛樂旗下11個賭場,包括凱撒皇宮,為內地的高注碼客提供獨立代理服務。澳門賭監局的資料顯示,與吳海軍同一名字的人,亦剛於今年初開始,成為當地自然人博彩中介。

賭監局回覆本報時,引述經濟財政司長譚伯源向媒體指出,他們在博監範疇並無關於博彩中介被拘留的任何信息。凱撒娛樂則稱,他們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的賭場,與澳門的賭場並沒有關係,他們沒有在澳門設立賭場,亦無掌握個別人士轉錢活動的信息。


Casino Leaks 幾時開番呀,我想要資料,太陽系
6 : GS(14)@2012-12-08 21:39:14

http://caesars-insider.com/12-5-2012.html
December 5, 2012
An Independent Agent in Nevada working for Caesars
Entertainment had business dealings with a Macau junket operator
reportedly detained by Chinese state security forces over "alleged
illegal underground banking activities."
According to casino industry sources, the Caesars
Independent Agent, named Wu Haijun (吳海軍), transferred U.S. $1.65 million
in September 2009 from a Macau casino to an individual named Qin Si Xin
at a sister casino in Las Vegas.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yesterday reported
that Mr. Qin was recently "detained in China" as part of a crackdown
over junkets linked to former political leader Bo Xilai (薄熙来). Qin was
one of several operators linked to a larger junket group reportedly
under scrutiny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u Haijun was not identified
in the story, although his money transaction was.
Recap on Wu Haijun
Last month, Caesars-Insider.com posted a write-up on Wu Haijun (sometimes written as Wu Hai Jun). According to the December 2012 list
of registered Independent Agents provided by the Nevada Gaming Control
Board (NGCB), Wu works with 11 properties affiliated with Caesars
Entertainment Corp., including Caesars Palace – the company's hub for
Chinese higher rollers.
An Independent Agent is effectively Nevada's
equivalent to a Macau junket. And, indeed, Wu Haijun is also a licensed
junket promoter in the Chines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He first
appeared on the Macau Gaming Inspection and Coordination Bureau's
(DICJ) licensed junket list in January 2012. He runs a "sole proprietorship" junket operation.



Caesars relies on international high rollers
Even though Caesars Entertainment missed the boat on
Macau, the company is still clearly working with agents from the Macau
gaming scene to attract Chinese high rollers to its Las Vegas
properties. A story yesterday from the Las Vegas Sun
noted that "even as visitation fell slightly," at Caesars properties,
"visitors spent 7.8 percent more this year than a year ago. That's
thanks in large part to high-end international visitors, many of whom
play baccarat at Caesars Palace." Baccarat, of course, is the gaming of
choice for Chinese high rollers.
The other day Caesars-Insider.com identified one of
those "high-end international visitors" at Caesars Palace: Hui Ka Yan
(許家印), who, according to insider information, gambled many millions during a recent stay at the Las Vegas hotel.
The emphasis on attracting international high
rollers, particularly those from China, has raised "red flags" from
federal regulators, according to a September 20 story in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China allows residents to take only $50,000 in currency
abroad a year," the Journal reported, which begs the question how high
rollers like Mr. Hui, whose wealth appears largely tied up in Mainland
China real estate, can gamble millions upon mill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Journal continued by disclosing that some Chinese VIP
players "rely on foreign tour operators, known as 'junkets,' to provide
access to far greater sums." Junket operators like Wu Haijun.
Wu Haijun from Shanghai
A an earlier report on Independent Agents generated
by the NGCB, dated November 29, 2011, disclosed that Wu Haijun is
himself a mainlander from Shanghai, China (see the image excerpt below).
We are working to better flesh out Wu's relationship with the junket
network at the center of the Bo Xilai controversy, which has had other
ties to Shanghai businessmen.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2008

施政要顧內地 港府死撐做法負責

1 : GS(14)@2013-05-12 14:35:5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11/18256451

                  本報昨日揭發梁振英透過發出政府內部機密文件,要求各政策局的公務員由下月起,將政策提交行政會議討論前,必須預先評估內地政府及民眾的反應和觀感。
文件同時要求,公務員向立法會交代行政會議決定的文件時,要刪除有關評估內地反應的內容。政府昨日發表聲明,默認新安排之餘,卻拒絕交代具體內容,只死撐政策局評估有關政策在內地可能引起的反應,「是負責任的做法」,聲稱評估按《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進行。

提三大問題促梁回應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昨發表聲明,直斥梁振英的新要求是「敲響一國兩制的警鐘」,因根據一國兩制原則,所有政府官員根本毋須揣測內地的反應,「否則會嚴重傷害特區政府的高度自治」。陳太又指作為前政務司司長,可以確定過去殖民地政府從來不需要就香港本地政策評估英國的反應,即使有關政策可能影響英國企業的商業利益也沒有例外,「我和我的同事十分清楚,我們當時的責任是制訂及落實符合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政策」。
陳太又向梁振英提出三大問題,要求他公開回應,包括政府官員如何制訂有關評估、官員在內地的諮詢對象是誰,以及內地方面的意見將如何影響政策的制訂過程。

梁家傑:欠政治智慧

                泛民主派計劃在下周三的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要求將一個編外的副秘書長職位,轉為常額職位的議程上,跟進有關事件,要求局方交代如何要求官員在制訂政策時,需考量內地感受,同時亦會去信政制事務委員會要求討論問題。
公民黨議員梁家傑批評,政府因限奶令而發出上述指引,做法矯枉過正和欠缺政治智慧,「令公務員覺得內地利益凌駕香港人利益,港人優先不再存在」,表明會要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到立法會交代事件。
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昨試圖為事件降溫,聲稱梁振英的新要求是「無可厚非」,認為反映香港和內地近年磨擦越來越多,但批評政府要求公務員向立會提交文件前,刪除評估內地反應的內容是「多此一舉」,只會引人誤會。                                                        
2 : 咖哩黃(16844)@2013-05-12 22:46:18

梁振英是政治白痴的,有些事從來只能做不能說。陳方安生也是太天真,人地英國佬一個電話已傾掂數,要通知你陳四萬?
3 : 股股怪怪(15021)@2013-05-13 01:30:44

其實梁振英這做法是很正常, 及很合理, 試想想, 現在限奶令在大陸論壇一面倒在鬧香港人, 若果將來其他政策, 又再重覆不停發生這情況 , 中國十二億都不滿香港人, 聽到是香港人, 就不屑不喜歡, 對香港人是百利而無一害

但問題是, 現時在香港, 任何合理的政策, 都會被泛民及傳媒來個180 度歪曲, 然後又寫成是負面, 硬是對香港人洗腦, 沒有獨立思考能力, 又怎能不被洗腦?
4 : hh0610(1603)@2013-05-13 03:53:32

香港政策唔要顧及大陸? 真係笑話!

陳良心: "陳太又指作為前政務司司長,可以確定過去殖民地政府從來不需要就香港本地政策評估英國的反應,即使有關政策可能影響英國企業的商業利益也沒有例外"

=>笑撚死人! 講都冇人信. 港英的肥豬肉, 鑊鑊都係流哂去英國公司.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2871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