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1月25日消息,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共建“一帶一路”、推進國際產能合作的決策部署,規範銀行業服務企業走出去經營行為,加強各類風險防控,銀監會近日印發了《關於規範銀行業服務企業走出去 加強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共分為總體要求、加強信用風險管理、加強國別風險管理、加強合規風險管理、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完善境外機構布局、加強監督管理7個部分,共40條。主要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企業走出去面臨的關鍵問題、薄弱環節和突出風險,提出一系列具體監管要求,旨在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戰略定位、風險防範、機構布局的監管指導。
《指導意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企業走出去提出了明確戰略定位、加強重點領域服務、豐富金融服務方式、加強公司治理、強化風險管理、鼓勵良性競爭、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加強保障能力建設的總體要求。
《指導意見》從完善授權授信、強化盡職調查、堅持自主審貸、加強貸後管理、加強擔保管理、合理分擔風險、防範重點領域風險等方面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跨境業務的信用風險管理進行了指導。《指導意見》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遵循獨立、全面、深入、審慎的原則,加強境外業務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同時,要積極防範跨境並購貸款、跨境擔保等領域業務風險。
《指導意見》強調了合規風險管理的重要地位,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合規體系建設,加強日常合規管理,強化合規資源配置,做好客戶準入把關,強化反洗錢、反恐融資合規管理,並提升監管溝通效率。
《指導意見》針對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於境外業務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薄弱問題,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環境和社會風險全流程管理,維護當地民眾權益,增進與利益相關者的交流互動,加強相關信息披露。尤其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能源資源、農林牧漁、重大基礎設施及工程承包領域的環境和社會風險,在提供項目融資及貿易融資時給予特別關註。
國務院1月26日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經國務院同意,現就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區域性股權市場是主要服務於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的私募股權市場,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措施的綜合運用平臺。要處理好監管與發展的關系,按照既有利於規範、又有利於發展的要求,積極穩妥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規範發展,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有序擴大和更加便利中小微企業融資。
二、區域性股權市場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按規定實施監管,並承擔相應風險處置責任。證監會要依法依規履職盡責,加強對省級人民政府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相關金融政策法規,在職責範圍內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操作辦法,建立健全監管機制,指定具體部門承擔日常監管職責,不斷提升監管能力,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負責制定統一的區域性股權市場業務及監管規則,對市場規範運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進行預警提示和處置督導。證監會要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監管能力和條件進行審慎評估,加強監管培訓,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地方監管能力與市場發展狀況相適應。證監會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監管協同,防止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三、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以下簡稱運營機構)負責組織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活動,對市場參與者進行自律管理,保障市場規範穩定運行。運營機構名單由省級人民政府實施管理並予以公告,同時向證監會備案。本通知印發前,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行政區域內已設立運營機構的,不再設立;尚未設立運營機構的,可設立一家;已設立兩家及以上運營機構的,省級人民政府要積極穩妥推動整合為一家,證監會要予以指導督促。
四、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各項活動應遵守法律法規和證監會制定的業務及監管規則。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或轉讓證券的,限於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程序認可的其他證券,不得違規發行或轉讓私募債券;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等公開或變相公開方式發行證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資;不得采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證券轉讓,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證券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五個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單只證券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私募證券持有人數量上限;證券持有人名冊和登記過戶記錄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毀損。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進行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融資或轉讓的,不得違反本通知相關規定。
五、區域性股權市場實行合格投資者制度。合格投資者應是依法設立且具備一定條件的法人機構、合夥企業,金融機構依法管理的投資性計劃,以及具備較強風險承受能力且金融資產不低於五十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不得通過拆分、代持等方式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或單只私募證券持有人數量上限。鼓勵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采取措施,吸引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的合格投資者參與。
六、區域性股權市場的信息系統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證監會制定的信息技術管理規範。運營機構及開立投資者賬戶、辦理登記結算業務的有關機構應按照規定向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和證監會報送信息,並將有關信息系統與證監會指定的監管信息系統進行對接。
七、區域性股權市場不得為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外的企業私募證券或股權的融資、轉讓提供服務。對不符合本條規定的區域性股權市場,省級人民政府要按規定限期清理,妥善解決跨區域經營問題。運營機構所在地和企業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要簽訂協議,明確清理過程中的監管責任,防範和化解可能產生的風險。
八、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在職責範圍內采取必要措施,為區域性股權市場規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逐步建成融資功能完備、服務方式靈活、運行安全規範、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的區域性股權市場。國務院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可選擇運行安全規範、具有較強風險管理能力的區域性股權市場先行先試。
改革開放以來,開發區在我國經濟崛起騰飛的過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歷經三十多年,在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之後,開發區如何進一步發揮引領的作用呢?
2月6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若幹意見》(下稱《意見》),就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提出了包括總體要求、優化開發區形態和布局、加快開發區轉型升級、全面深化開發區體制改革、完善開發區土地利用機制、完善開發區管理制度等5大方面共23條意見。
自1984年設立首批開發區以來,我國開發區從沿海到內地,類型不斷拓展,數量逐步增多,成為推動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和對外開放的重要平臺。國家發改委負責人答記者問稱,開發區發展總體上的問題也值得關註。一是發展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各類開發區數量過多、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複建設、惡性競爭等問題較為突出。部分開發區產業定位趨同,主導產業不突出,特色發展、錯位發展有待提高。二是體制機制創新不足。近年來,不少開發區改革創新力度不夠,內設機構不斷增多,失去了精簡高效的特點。三是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目前開發區包括不同類型,但對各類開發區規劃、設立、擴區、調區、升級、考核等相關制度有待完善,需建立系統的管理制度。
產城融合
《意見》指出,開發區建設是我國改革開放的成功實踐,對促進體制改革、改善投資環境、引導產業集聚、發展開放型經濟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當前,全球經濟和產業格局正在發生深刻變化,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面對新形勢,必須進一步發揮開發區作為改革開放排頭兵的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應和增長動力,引領經濟結構優化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根據意見,在開發區定位方面,開發區要堅持以產業發展為主,成為本地區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發展平臺,成為實施制造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開發區要科學規劃功能布局,突出生產功能,統籌生活區、商務區、辦公區等城市功能建設,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
將生產功能和城市功能有機統籌起來,達到產城融合,這也是目前我國城市建設的重要方向。
廣州市某經濟發展部門一位官員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過去我國城市發展中,太強調功能的劃分,由此帶來了生產和生活、工作和居住區的完全割裂,造成了很多成本的增加,現在國家就更註重要把生產和生活有機地融合起來。
產城融合也更有利於開發區的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2015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9日發布《關於開展產城融合示範區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為進一步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推動產業和城鎮融 合發展,加快培育一批新的經濟增長點或增長極,形成功能各異、相互協調補充的區域發展格局,國家發改委擬在全國範圍內選擇60個左右條件成熟的地區開展產 城融合示範區建設工作。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牛鳳瑞認為,工業化如果沒有城市化作為依托,工業化要支付更高的成本。反過來說,如果城市化沒有工業化的支撐,那麽城市化就是無源之水。所以產城融合從新型城鎮化與新型工業化的相互融合、相互促進,實現一個良性的互動。
與之相對應的是開發區管理體制的創新改變。在管理體制方面,《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強對開發區與行政區的統籌協調,完善開發區財政預算管理和獨立核算機制,充分依托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開展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減少向開發區派駐的部門,逐步理順開發區與代管鄉鎮、街道的關系,依據行政區劃管理有關規定確定開發區管理機構管轄範圍。對於開發區管理機構與行政區人民政府合並的開發區,應完善政府職能設置,體現開發區精簡高效的管理特點。
目前,不少地方對於開發區與行政區的統籌協調已經做了相應探索。例如在蘇州的盛澤等鎮,存在著明顯的“小馬拉大車”局面,雖然經濟規模總量很大,但經濟管理體制上是一個鎮,權限是鎮級權限,兩者之間很不相稱。針對這個問題,當地采取的是結合產業發展,借鑒開發區的體制來運作,能下放的權限盡量下放。
區鎮合一,即是指在經濟園區與鄉鎮之間突破行政區域的限制,通過整合政府職能、促進區域融合,實現功能互補、統籌發展的一種行政管理模式。這種模式把開發區的體制和鎮的體制合二為一,擴大了鎮的管理權限。
每縣開發區不超1家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各類開發區的發展方向。這其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國家級開發區要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突出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工貿易等產業特色,主動對接國際通行規則,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水平園區,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園區品牌。
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省級開發區要依托區域資源優勢,推動產業要素集聚,提升營商環境國際化水平,向主導產業明確、延伸產業鏈條、綜合配套完備的方向發展,成為區域經濟增長極,帶動區域經濟結構優化升級。
另一方面,開發區在帶動城市和區域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許多地方也出現開發區建設泛濫,城市土地閑置、浪費嚴重等現象。由於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開發區里的部分企業存在“圈而不建、圈而慢建、圈多建少”等問題,大好的土地白白浪費。
對此,《意見》進一步規範了開發區設立、擴區和升級管理。《意見》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和當地經濟發展需要,穩步有序推進開發區設立、擴區和升級工作,原則上每個縣(市、區)的開發區不超過1家。限制開發區域原則上不得建設開發區,禁止開發區域嚴禁建設開發區。對於按照核準面積和用途已基本建成的現有開發區,在達到依法、合理、集約用地標準後,方可申請擴區。發展較好的省級開發區可按規定程序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從完善機制、促進研發、加強管理、強化監督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關於完善疫苗管理工作機制,《意見》提出,一是健全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調整機制,逐步推動將安全、有效、財政可負擔的第二類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二是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機制,鼓勵建立通過商業保險等形式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受種者予以補償的機制。三是建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政策協調與銜接。
在促進疫苗自主研發和質量提升方面,《意見》提出,支持新型疫苗尤其是多聯多價疫苗的研發和產業化,促進疫苗生產企業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和規範生產能力,提升疫苗產品質量。
針對加強疫苗流通全過程管理,《意見》提出,一是規範疫苗集中采購工作,按照公開透明、競爭擇優、公平交易的原則實行網上集中采購。二是加強疫苗冷鏈配送管理,建立健全疫苗冷鏈配送管理體系。三是加強疫苗生產、流通和使用全程追溯管理。四是加強疫苗監管能力建設。
在規範預防接種管理上,《意見》提出,一是加強第二類疫苗接種統籌管理。二是加強接種單位規範化建設,規範接種單位設置、人員資質、預防接種設施條件、冷鏈管理等。三是強化預防接種能力建設,加強醫療機構預防保健科室建設,落實預防接種等公共衛生職責。四是加強技術指導和考核評估。
為保障預防接種工作的順利開展,《意見》要求,一是保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編制。二是建立穩定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投入機制,地方各級政府要足額安排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特別是冷鏈系統和信息化建設等發展建設支出,科學合理核定其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足額列入預算。三是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績效工資制度。四是完善預防接種相關價格政策,科學合理核定接種單位第二類疫苗接種服務費標準,盡快落實第二類疫苗儲存運輸費。五是加強預防接種宣傳。
《意見》強調,省級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將預防接種等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情況、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財政政策落實等情況納入對下級人民政府考核內容。
比特幣嚴監管的大幕在2017年正式拉開。
經過前一輪對幾家比特幣“巨頭”一查再查後,央行將調查目標下移,鎖定在中小比特幣交易平臺上。2月8日下午,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檢查組又約談了其他9家比特幣交易平臺的主要負責人。
隨後,2月9日下午,火幣網、幣行、比特幣中國、元寶網、好比特幣、雲幣網、中國比特幣、比特幣交易網、幣貝網等比特幣交易所在火幣網辦公地召開行業大會,商討行業自律。2月9日晚間,火幣網發布公告表示,為全面升級平臺內反洗錢系統,有效預防和打擊利用比特幣進行洗錢、換匯、傳銷等非法行為,決定從即刻起全面暫停比特幣和萊特幣提現業務。但人民幣提現及其他業務不受影響。行業標準制定及系統升級時間預計1個月,系統升級完成即日恢複比特幣、萊特幣提幣服務。
春節前開始,比特幣價格從6300元左右一路走高,2月8日上午已至7500元附近,下午4時左右瞬間跌至6900元,隨後又反彈至7500元附近。2月9日晚間火幣網發布公告後瞬間跳水8%,截至22:20記者發稿時,報6775元。
不過,交易量卻較之此前急劇萎縮。根據Bitcoinity.org數據,過去24小時全球主要比特幣交易場所的交易總量在12萬枚左右,而監管前曾高達600萬枚,期間還一度突破1300萬枚。其中,中國的兩家平臺幣行和比特幣中國就占交易總量近50%。
監管再約談
2017年才開始1個多月,比特幣就已經經歷了“過山車”行情。1月4日,比特幣以超過8800元的歷史最高價迎接了自己的8歲生日,兩周內暴漲了60%,引發社會廣泛關註。
由於比特幣交易具有匿名特性,並且處於銀行系統之外,因此被認為是一種可以繞開資本管制的工具。的確,本報曾經報道過,只要用人民幣買入比特幣,然後轉到國外交易平臺上,立刻就能變現成美元,資產轉移的過程數分鐘即可完成。這一“漏洞”與今年以來個人購匯監管加強、對逃匯等行為打擊力度加大的趨勢背道而馳。
一位交易所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或許是本輪比特幣再次進入監管視野的一個重要原因。
然而,經過約談和調查後央行發布的公告可以看出,目前國內比特幣交易平臺存在的問題不僅僅是繞開外匯管制。
2月8日下午,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檢查組又對中國比特幣、比特幣交易網、好比特幣、雲幣網、元寶網、BTC100、聚幣網、幣貝網、大紅火等9家在京的比特幣交易平臺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比特幣交易平臺不得違規從事融資融幣等金融業務,不得參與洗錢活動,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反洗錢、外匯管理和支付結算等金融法律法規,不得違反國家稅收和工商廣告管理等法律規定。如發現有比特幣交易平臺違反上述要求,情節嚴重的,檢查組將提請有關部門依法予以關停取締。
此前,1月11日,央行營管部與北京市金融局、市工商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進駐火幣網、幣行等比特幣、萊特幣交易平臺,就交易平臺執行外匯管理、反洗錢等相關金融法律法規、交易場所管理相關規定等情況開展現場檢查。
1月18日晚,央行上海總部向媒體披露了進駐“比特幣中國”交易平臺現場調查的情況稱,初步檢查發現,比特幣中國存在超範圍經營、違規開展配資業務、投資者資金未實行第三方存管等問題。央行上海總部提醒,機構及個人投資者應高度重視該平臺存在的風險隱患,維護好自身財產安全。
與此同時,央行營業管理部也公告稱,自聯合調查組進駐幣行、火幣網後,初步發現這些比特幣交易平臺違規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導致市場異常波動。此外,這些平臺均未按規定建立相關反洗錢內控制度。
1月25日,針對比特幣交易平臺,人行北京營管部與北京市金融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檢查組將進一步核查支付結算、反洗錢、外匯管理、信息及資金安全等方面的合規問題,釋放出比特幣交易監管加強的新信號。
交易模式的灰色地帶
從央行的調查重點和調查結果可以看出,比特幣交易還存在不少灰色地帶。
比特幣中國CEO李啟元曾表示,監管者對比特幣交易所該如何定位,手續費、杠桿、借貸、價格波動、是否24小時營業等問題較為關註。
一位比特幣交易所人士、比特幣投資者告訴記者,比特幣的交易模式確實存在一些灰色地帶,但因本身交易的規模和投資者數量都有限,而且作為一種區塊鏈技術支撐下的金融創新,監管對其一直抱著觀察的態度。
不過,經過去年底到今年比特幣新一輪“牛市”的到來,更多投機者被吸引進入市場。1月5日比特幣價格登上歷史最高點後發生崩盤,價格在兩天之內從8890元左右暴跌至6300元左右;1月11日晚央行進駐三大交易所現場調查的消息傳出後,次日比特幣價格一度跌破5000元;1月18日晚調查結果公布後,比特幣半小時內跳水400元。
巨大的波幅與部分交易所放開加杠桿炒作不無關系。杠桿的比例甚至高達5倍,忽漲忽跌令很多投資人遭受損失。不僅如此,暴跌過程中,有交易平臺甚至發生過短暫的交易中斷,引發投資者的強烈抗議。這些都是倒逼監管機構著手調查的導火索。
“暴漲是因為很多人都加了杠桿,每次監管出手都是因為價格竄得特別快,可能會造成很多盲目的投機者入市,每個階段都會來一次。”一位資深比特幣投機者告訴本報記者。同時,交易平臺本身是具有“原罪”,理論上講,交易平臺是可以看到交易數據的,平臺完全可以趁低買、趁高賣。
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教授李愛君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比特幣作為一種被投機者炒作的虛擬商品,其核心交易模式有“四宗罪”,理應受到監管的關註和約束。
第一,比特幣本身是虛擬資產,並沒有價值標準。比特幣交易是以比特幣為客體,通過平臺進行交易,交易平臺是否有交易中心或交易所的資質?無資質就不能提供此交易服務,即使有資質也不能違法已成立的法律制度,進行變相集資、洗錢、放貸、操縱市場。
第二,比特幣的交易模式等同於集資,但在我國集資是要有資質的,否則就是非法集資。李愛君告訴記者,比特幣剛剛進入我國的時候,就受到來自各方的爭議,最終我們將其定義為一種可交易的資產。但無論是期貨、現貨、金融產品還是大宗商品,只要是作為客體交易就一定要有交易資質。比特幣平臺大小不一,是否都具有資質,恐怕要打一個問號。
第三,異地跨國交易模式有可能違反我國相關的外匯管理規定。投資者可以用人民幣購買比特幣,然後將比特幣在國外換成外幣。
第四,部分平臺進行融資融券加杠桿,相當於在市場里放貸,進一步增加了交易風險。而在我國放貸也需要一定資質的。2015年中,股票市場因為融資融券加杠桿引發了劇烈波動,股票市場是有強監管、信息披露制度和準入門檻等約束之下尚且如此,相比之下,比特幣交易的風險將尤甚。
三年前,比特幣也經歷過類似的過山車行情。2013年11月,比特幣價格在不到兩個月時間里上漲了十倍,從750元上漲到最高7589元,但隨後高臺跳水,在一個多星期里跌到2000元,累計跌幅達74%。
在這一輪暴漲暴跌後,監管者迅速出臺了監管措施。2013年12月5日,人民銀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而是一種虛擬商品”的性質,同時禁止中國的銀行和支付與直接或間接參與比特幣的兌換交易,但普通中國公民仍可將比特幣作為一種商品來交易。
《通知》呼籲社會公眾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
監管倒逼行業自律
2月9日下午,火幣網、幣行、比特幣中國、元寶網、好比特幣、雲幣網、中國比特幣、比特幣交易網、幣貝網等比特幣交易所在火幣網辦公地召開行業大會,商討行業自律。
隨後,各平臺相繼在各自的官方網站上發布公告,主要內容是:為防範通過比特幣進行的非法洗錢、換匯、傳銷活動的可能性,比特幣交易所將加強客戶身份識別,加強資金來源和提幣審核,升級反洗錢規則。發現可疑用戶行為,可能采取限制提幣、交易、凍結可疑資產的相關措施,並向有關部門上報。
此前,1月22日晚間,火幣網、幣行以及比特幣中國三家比特幣交易平臺各自在官網發布公告稱,為了進一步抑制投機,防止價格劇烈波動,將於2017年1月24日12:00起,對比特幣和萊特幣的交易開始收取交易服務費。此前,上述三家比特幣交易平臺均不收取交易手續費。
幣行CEO徐明星曾對本報記者表示,此前,由於國內平臺之間競爭激烈,采取0交易傭金的模式,促使用戶反複頻繁買賣,形成了很大的交易量,實際上國內平臺上比特幣真實交易只占到全球的30%左右,大部分的比特幣交易還是在國外。
前述交易所人士告訴本報記者,1月24日三大比特幣交易平臺啟動雙向收取交易費,使得交易量急劇縮水;再者央行已經明確指出停止加杠桿交易,經過一系列整改之後,2月9日的市場調整並沒有此前幾次那樣劇烈。
徐明星認為,在過去三年里,比特幣的基本面存在一定的改善,一些國家監管者開始發放比特幣經營牌照,同時,越來越多人認識到比特幣背後的技術價值,比特幣所代表的區塊鏈技術被視為顛覆金融業的底層技術,將能運用到證券、銀行、保險等金融行業。這客觀上促使更多的人去了解比特幣,這是比特幣長期上漲的根本原因。
近日,菲律賓央行正式承認比特幣為合法支付系統,成為首個給予比特幣“金融地位”的國家。該國央行認為,虛擬貨幣具有變革金融服務提供模式的潛力。除此之外,該國央行還提到比特幣所提供的金融包容性,而這一點是傳統金融解決方案未能提供的。不過,菲律賓央行也承認加密貨幣存在一些風險,並強調,希望確保該國不存在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項目。
2月24日從深交所官方微博獲悉,深交所發表《發揮資本市場平臺作用,服務國家發展戰略》一文並表示,隨著順豐控股、申通快遞、韻達股份等國內快遞行業優秀企業相繼登陸深交所,體現了快遞產業與資本市場深度融合,深交所將全力支持快遞行業的健康、規範、快速發展。
深交所稱,下一步,將充分發揮交易所平臺作用,繼續完善多層次市場體系建設,不斷提高金融基礎設施運營能力。服務廣大創新創業企業,在更高層次、更大範圍切實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十三五”發展戰略全局。
“網絡直播平臺承載了文化交流與文化傳播的功能,在對其進行監管的同時,也要鼓勵它們創新,打造出一個文化傳播的新平臺。”近日,全國政協委員、著名歌唱家陳思思在接受包括第一財經在內的媒體記者時表示。
作為文化界的委員,今年陳思思帶來的提案之一和網絡直播相關。她表示,作為近年快速發展的網絡直播,目前急需納入規範化、法治化軌道。同時,也要發揮直播平臺作用,積極探索直播+的更大空間。
根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16年12月,國內網絡直播平臺超過300家,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到3.44億,占網民總量的47.1%。網絡直播作為一種新型傳播形式迅猛發展,已成為互聯網傳播的新業態。
然而,在網絡直播井噴式發展的同時,也出現種種亂象,如直播飆車、抽煙,裸露肢體進行暗示等,更有一些直播平臺不顧法律法規,縱容主播在直播時出現色情暴力內容,基於此,對直播平臺的監管也納入到政府部門的議程。
公開資料顯示,早在去年4月,文化部就查處了26家網絡表演平臺,關停4000多個涉嫌嚴重違規的表演房間。此後,《關於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和《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相繼出臺,明確了平臺持證經營、行業黑名單、實時監管和主播實名制等制度,網絡直播進入全面監管時代。網絡直播亂象明顯減少,但不排除“打擦邊球”的平臺和主播仍然存在。
“監管規則要完善,已有的規則要加大落實。作為新興行業,直播行業還有很多規則亟待完善,要繼續制定切實可行的監管規則。”陳思思建議在現有規則基礎上細化完善,同時要保證規範得到真正落地。
在強化監管的同時,直播行業內部也出現了積極的探索,一些直播平臺已經在主動建立自律制度,如映客直播建立起全天候、多達千人的監管隊伍,短視頻社交平臺快手已建立內部監管機制。
“目前已經實現監管的實時覆蓋。在技術層面,采用圖片識別等技術,能快速判斷直播內容是否有問題,然後交由人工進行審核,盡可能保證沒有漏網之魚。”映客直播創始人奉佑生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稱,映客已經具有實時阻斷直播的技術能力,並建立了黑名單制度,一旦發現違規,就立即終止直播。不過他認為,行業自律體系的建立,如實現直播平臺黑名單共享,還需要時間。
陳思思也表示,目前這還只是少數直播平臺的自覺,需要監管部門更多引導直播平臺帶頭踐行,形成良性氛圍。她稱,行業自律組織要擔負起主體責任,建立有力自律制度,嚴格落實。
除了行業自身加強監管外,陳思思還建議要鼓勵和引導行業領軍企業帶頭踐行行業標準,落實社會責任擔當,做好文化傳播,探索直播+的更大空間,如直播+公益,直播+戲劇,直播+民樂等,用更高效的傳播方式,豐富年輕人的文化生活。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她直言對網絡直播的管理終究要“兩手都要硬”,既要堅決取締惡搞低俗的直播,也要保護和扶持內容積極健康的直播。她建議,“對於真正有藝術素養的網絡主播,平臺方和相關部門也應該建立一個培訓和引導機制,鼓勵他們到更專業的平臺上拓展藝術空間。”
“網絡直播可以也應當成為社會文藝文化繁榮的一個組成部分,我們要因勢利導,以自信的文化態度,規範網絡直播秩序,打造文化傳播新平臺。”陳思思說。
據了解,除了呼籲網絡直播規範化法制化外,陳思思今年還帶來了設立國家文化日的提案。
萬家文化9日晚間回複交易所問詢。日前有媒體發布了《趙薇看中的萬家文化再起風波 旗下互金平臺涉嫌增信》、《趙薇入股的萬家文化不太平 旗下黃河金融履約險形同虛設?》兩篇文章,文章中針對公司旗下互金平臺“黃河金融”主要提出了四個問題。
萬家文化回複稱,第一,關於公司大股東萬好萬家集團為‘黃河金融’投資人提供了擔保,是否違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平臺不得增信的規定”的問題,公司的理解是不構成增信行為,但如果行業主管部門認為上述擔保行為不妥,公司將要求“黃河金融”立即整改,以確保規範運營。
第二,黃河金融近日公布的《2016年度平臺運營報告》中表述黃河金融“2015年成交額為7.82399億元”,公司2016年1月12日發布的《萬家文化關於運用閑置資金在控股子公司互聯網金融平臺“黃河金融”進行短期理財產品投資的公告》中表述為“2015年,黃河金融累計撮合交易10億余元。”公司表示,上述數據不一致的原因,系“黃河金融”於2016年7月29日對平臺“已完成投資總額”統計口徑做了一次調整。媒體報道中引用的兩個數據,一個系調整日前系統計算的數字,一個系調整日後系統計算的數字,故出現了差異。“黃河金融”發現上述情形後已經及時就統計程序作出了修改。
第三,關於“2015年、2016年平臺‘0壞賬’是否屬實,是否涉嫌代償”的問題,公司表示,媒體報道後,公司也意識到上述“0 壞賬”的說法可能產生歧義,公司將要求“黃河金融”在後續運營中進一步增加透明度、增加宣傳用語規範性,避免對公眾造成誤導。
第四,針對平臺上很多產品都不可能達成平臺公布的“商業綜合責任保險”的問題,公司回應,上述“商業綜合責任險”系就萬好萬家集團對前述借款協議保證函的履約能力進行的保險,不是針對黃河金融平臺或者產品的保險。黃河金融從未宣傳稱對平臺上的產品進行了投保。公司將敦促黃河金融進一步對投資人做好解釋和說明工作,明確上述保險的履約條件和程序,避免對用戶造成誤導。
在相關媒體報道後,公司高度重視,已經要求黃河金融針對上述事項作出說明,公司將在後續工作中,進一步敦促黃河金融規範開展相關業務。
每經記者 蔡雅蕓 每經編輯 隋丕寧
龐大的住房租賃市場正吹起一股春風。根據鏈家的數據,2015年全國有接近1.6億的人選擇租住,預計2020年將達到1.9億,預估到2030年將有2.7億人選擇租賃的居住方式。
在全國人大代表、龍湖集團董事長吳亞軍看來,隨著我國大城市、特大城市仍呈現出較強的人口聚集態勢,流動人口數量將持續上升,住房租賃將成為解決居住問題的主要手段之一。
住房租賃市場立法正在路上
在2月23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住建部部長陳政高在提及房地產去庫存的情況時,說到要發展租賃市場,把目前的庫存房轉化為租賃房,這樣也可以實現去庫存。
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也表示,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立法,目前正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開展調研、論證等工作,抓緊起草相關法規草案,爭取早日上報。
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幹意見》,提出“實行購租並舉,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並鼓勵培育市場供應主體,發展住房租賃企業,著力推動除公共租賃住房外的商品租賃住房發展。
此後,12個省市相繼出臺了扶持長租公寓的政策。根據易居研究院的數據,2016年,共有47家企業累計推出房源106萬套,而龍湖、萬科、旭輝、金地等7家房企直接進入長租公寓行業,保利、遠洋、景瑞、陽光城等10家房企通過合作方式進入。
根據鏈家的數據,以北京、上海為代表的一線城市在過去4年中,首次購房人群的年齡從30歲推遲到34歲,大城市中的年輕人會有越來越長的時間停留在租房市場,專業租賃機構的出現也填補了市場的空白。
亟需建立長期有效機制
對於租賃市場的前景,優客逸家創始人劉翔向記者透露,其在成都市場預計今年二季度就能實現盈利。在業內看來,只有規範的市場才能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鏈接提供的數據,自如目前租客的平均租房周期達到415天,業主的平均出租周期達到1095天,這兩個數據相較過去有明顯提高;接近八成的租客認為,如果品質足夠好,租期足夠穩定,一直租房住也無妨。
但由於目前租賃市場中仍存在市場供給不足、租金高、無法可依等問題,對此,吳亞軍認為,首先要增加土地供給,鼓勵開發企業興建商品租賃住房,建立穩定供應主體,比如對於目前空置的商用住房,允許開發企業將其盤活,改建為長租公寓,進而增加商品租賃住房房源供應。
其次建立商品租賃住房運營企業資質認證體系,向滿足條件的運營企業提供稅收優惠,建議對租金定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格的運營企業免征增值稅款,對租金定價實行市場調節價格的運營企業減免3%增值稅款。
第三,對符合條件的承租人進行不同形式的租房補貼,增強其支付能力,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當地未擁有產權住房,在通過政府資格認證的租賃機構進行租房,且累計穩定納稅滿一定時限(6個月~12個月)的居民,可向居住地政府申請租房補貼,額度參考當地平均房租水平的10%~20%。應屆畢業生、當地重點發展行業從業人員等,經資格審批可適當提高補助額度。
第四,將商品租賃住房租戶進一步納入公共服務體系,實現與購房者均等化享有社會服務,對於在一個區域內租賃達到一定年限的家庭(1~3年),從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就業、戶籍等方面加快推進其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
3月24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王兆星在“2017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年會暨中國金融論壇年會”指出,一些偽金融創新、假金融創新、非良性金融創新,逃避監管進行套利,帶來金融風險擴大、金融自我循環、脫實向虛和金融自身的泡沫,對這些創新要加以限制和規範。銀監會要加強和保監會、證監會以及人民銀行的溝通和協調,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協調配合機制,推動信息有效共享,消除監管真空和監管空白。
以下為演講全文:
各位嘉賓、各位朋友、女士們、先生們:
我代表中國銀監會,特別是代表郭樹清主席對我們金融學會學術年會,也是金融論壇年會的成功舉辦致以熱烈的祝賀。
銀行監管始終面臨非常重大的挑戰,如何處理支持實體經濟和防範金融風險的關系,以及如何處理支持金融創新和加強金融監管的關系,是兩個重要方面。具體看,主要包括以下四個問題:一是目前金融創新是否已經過度,還是嚴重不足和嚴重滯後?二是在當前更加強調防範金融風險的背景下,要不要繼續支持和繼續推進金融創新?三是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基礎上,未來銀行業金融創新的方向和重點在哪里?四是銀行監管部門在金融創新過程的角色和職責是什麽?
針對以上四個問題,我談一談自己的理解。
第一個問題,目前金融創新是不是已經過度?還是仍然嚴重滯後、仍然有很大的空間?最近幾年,金融創新日新月異,有資本工具的創新,有資產證券化的創新,有互聯網金融的創新,還產生了很多類金融機構和類金融業務,影子銀行快速發展,體系外金融野蠻生長。一方面,這些創新有利於提升金融體系對實體經濟的服務能力,增強銀行體系的風險抵禦能力,以及提升對金融消費者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能力。但另一方面,也出現了很多金融風險和金融亂象,給我們的金融體系、銀行體系安全穩定帶來一定的沖擊甚至是威脅。我認為,真正服務實體經濟、服務金融消費者、風險可控和受到有效監管的金融創新還遠遠不足,表現在有助於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產業向中高端發展、中國金融由大國變成強國等方面的金融創新仍然不足。一些偽金融創新、假金融創新、非良性金融創新,逃避監管進行套利,帶來金融風險擴大、金融自我循環、脫實向虛和金融自身的泡沫,對這些創新要加以限制和規範。
第二個問題,我認為,在防範金融風險更加重要的背景下,我們應該繼續大力推進金融創新,鼓勵和發展金融創新,提升經濟、金融乃至銀行業的核心競爭力,以及國際競爭力,尤其是有益於提升對實體經濟服務能力和改進金融消費者服務質量水平的創新。對有利於銀行自身規避風險、管控風險和提升風險抵禦能力的金融創新,必須給予大力推進。為了支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創新驅動水平,成為創新型國家,需要銀行創新和整個金融業創新。“一帶一路”戰略的推進,制造業走向中高端,需要中高端的金融服務和金融支持。同樣,發展綠色經濟、發展普惠金融,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以及支持“三農”等等,都需要銀行業在傳統的服務方式、傳統的服務體系以及傳統的業務工具手段基礎上進行不斷創新。深化供給側結構改革,“三去一降一補”,補齊供給側所存在的短板,以及金融本身服務的短板,更需要進一步創新。
第三個問題,如何判斷當今和未來銀行業金融創新的方向和重點?首先,要不斷增強對實體經濟的服務能力,不斷改進和提升對金融消費者、對金融投資者的服務能力和水平。其次,為了更好防範金融風險,需要更加先進、更加有效的金融工具、金融手段、金融方式、金融模型以及風險管理體制機制。再次,金融創新應該服務和支持產業向中高端發展,有利於發展綠色經濟、普惠金融,改善對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以及對“三農”更好的服務和支持。此外,要提升中國銀行業的影響力和在金融全球化過程當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也需要銀行業提高創新能力,推動中國從金融大國邁向金融強國。
第四個問題,銀行監管者的角色和職責如何定位?我們要判斷和識別哪些是有益的、良性的金融創新,哪些是我們真正所需要和期待的金融創新,而哪些是偽創新、假創新和非良性的創新。作為銀行監管者,首先,要加強和補齊金融監管制度和規則的短板,填補金融規則、制度、標準的空白,使所有的金融活動、金融風險都在金融規則和制度的監管範圍內。其次,銀監會要加強和保監會、證監會以及人民銀行的溝通和協調,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協調配合機制,推動信息有效共享,消除監管真空和監管空白。再次,要確保金融機構的創新風險可控,對所有金融活動過程當中的風險及時識別、及時判斷、及時評估、及時控制和有效防範。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機構的風險防控體系、機制、手段、工具。從董事會到管理層都必須要對金融風險有效識別和管控。此外,銀行監管部門必須能夠及時、有效識別評估各類金融活動、各類金融業務、各種金融創新所可能形成的風險,然後有針對性地要求銀行增強對這些風險的識別和防控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包括提高撥備、增加資本等。同時,監管部門要對金融機構進行穿透式的監管。
當然,銀行面臨的風險也會來自於國際,要對國際風險及時監管,加強和東道國監管當局的監管合作和信息分享。
總之,金融監管部門的共同目標就是加強協作、加強分享、提高透明度,使所有的金融風險都在有效的防控和有效的監管之下,在支持金融創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同時,使銀行業更加安全、更加健康。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