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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文規範開發區設立 每個縣原則上不超1家

改革開放以來,開發區在我國經濟崛起騰飛的過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歷經三十多年,在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之後,開發區如何進一步發揮引領的作用呢?

2月6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若幹意見》(下稱《意見》),就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提出了包括總體要求、優化開發區形態和布局、加快開發區轉型升級、全面深化開發區體制改革、完善開發區土地利用機制、完善開發區管理制度等5大方面共23條意見。

自1984年設立首批開發區以來,我國開發區從沿海到內地,類型不斷拓展,數量逐步增多,成為推動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和對外開放的重要平臺。國家發改委負責人答記者問稱,開發區發展總體上的問題也值得關註。一是發展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各類開發區數量過多、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複建設、惡性競爭等問題較為突出。部分開發區產業定位趨同,主導產業不突出,特色發展、錯位發展有待提高。二是體制機制創新不足。近年來,不少開發區改革創新力度不夠,內設機構不斷增多,失去了精簡高效的特點。三是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目前開發區包括不同類型,但對各類開發區規劃、設立、擴區、調區、升級、考核等相關制度有待完善,需建立系統的管理制度。

產城融合

《意見》指出,開發區建設是我國改革開放的成功實踐,對促進體制改革、改善投資環境、引導產業集聚、發展開放型經濟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當前,全球經濟和產業格局正在發生深刻變化,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面對新形勢,必須進一步發揮開發區作為改革開放排頭兵的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應和增長動力,引領經濟結構優化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根據意見,在開發區定位方面,開發區要堅持以產業發展為主,成為本地區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發展平臺,成為實施制造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開發區要科學規劃功能布局,突出生產功能,統籌生活區、商務區、辦公區等城市功能建設,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

將生產功能和城市功能有機統籌起來,達到產城融合,這也是目前我國城市建設的重要方向。

廣州市某經濟發展部門一位官員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過去我國城市發展中,太強調功能的劃分,由此帶來了生產和生活、工作和居住區的完全割裂,造成了很多成本的增加,現在國家就更註重要把生產和生活有機地融合起來。

產城融合也更有利於開發區的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2015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9日發布《關於開展產城融合示範區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為進一步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推動產業和城鎮融 合發展,加快培育一批新的經濟增長點或增長極,形成功能各異、相互協調補充的區域發展格局,國家發改委擬在全國範圍內選擇60個左右條件成熟的地區開展產 城融合示範區建設工作。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牛鳳瑞認為,工業化如果沒有城市化作為依托,工業化要支付更高的成本。反過來說,如果城市化沒有工業化的支撐,那麽城市化就是無源之水。所以產城融合從新型城鎮化與新型工業化的相互融合、相互促進,實現一個良性的互動。

與之相對應的是開發區管理體制的創新改變。在管理體制方面,《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強對開發區與行政區的統籌協調,完善開發區財政預算管理和獨立核算機制,充分依托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開展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減少向開發區派駐的部門,逐步理順開發區與代管鄉鎮、街道的關系,依據行政區劃管理有關規定確定開發區管理機構管轄範圍。對於開發區管理機構與行政區人民政府合並的開發區,應完善政府職能設置,體現開發區精簡高效的管理特點。

目前,不少地方對於開發區與行政區的統籌協調已經做了相應探索。例如在蘇州的盛澤等鎮,存在著明顯的“小馬拉大車”局面,雖然經濟規模總量很大,但經濟管理體制上是一個鎮,權限是鎮級權限,兩者之間很不相稱。針對這個問題,當地采取的是結合產業發展,借鑒開發區的體制來運作,能下放的權限盡量下放。

區鎮合一,即是指在經濟園區與鄉鎮之間突破行政區域的限制,通過整合政府職能、促進區域融合,實現功能互補、統籌發展的一種行政管理模式。這種模式把開發區的體制和鎮的體制合二為一,擴大了鎮的管理權限。

每縣開發區不超1家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各類開發區的發展方向。這其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國家級開發區要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突出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工貿易等產業特色,主動對接國際通行規則,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水平園區,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園區品牌。

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省級開發區要依托區域資源優勢,推動產業要素集聚,提升營商環境國際化水平,向主導產業明確、延伸產業鏈條、綜合配套完備的方向發展,成為區域經濟增長極,帶動區域經濟結構優化升級。

另一方面,開發區在帶動城市和區域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許多地方也出現開發區建設泛濫,城市土地閑置、浪費嚴重等現象。由於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開發區里的部分企業存在“圈而不建、圈而慢建、圈多建少”等問題,大好的土地白白浪費。

對此,《意見》進一步規範了開發區設立、擴區和升級管理。《意見》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和當地經濟發展需要,穩步有序推進開發區設立、擴區和升級工作,原則上每個縣(市、區)的開發區不超過1家。限制開發區域原則上不得建設開發區,禁止開發區域嚴禁建設開發區。對於按照核準面積和用途已基本建成的現有開發區,在達到依法、合理、集約用地標準後,方可申請擴區。發展較好的省級開發區可按規定程序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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