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中美貿易摩擦考驗WTO框架內的應對準備

近日,中美貿易摩擦持續升溫。美方發布對華301調查項下征稅產品建議清單,建議稅率為25% ,涵蓋約1300個稅號的產品,涉及商品金額約500億美元。中方隨後發布公告采取措施,將對原產於美國的大豆等農產品、汽車、化工品、飛機等進口商品采取加征關稅措施,稅率為25%,涉及2017年中國自美國進口商品金額約500億美元。與此同時,雙方先後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下稱“DSB”)針對對方爭議措施提出磋商請求,正式啟動WTO爭端解決程序。

如果說互相加征關稅因更易受到經濟、政治、外交等因素影響從而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那麽在WTO中的較量則在法律的框架內提供了一個更具可預見性的分析空間。筆者認為,包括法律應對在內的長期準備應更加受到重視。

美方指控有備而來

“知識產權保護不力”一直是美方指責中方時所用的借口。在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每年發布的《特別301報告》中,中方都被列入“重點觀察”國家的名單。2007年4月,美方首次就知識產權保護和執行問題將中方訴至WTO,涵蓋知識產權保護的刑事門檻、海關執法及著作權保護等具體問題,涉及刑法及相關條款的“兩高”司法解釋、著作權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

此次,美方第二次在DSB對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發難,認為中國法律在技術轉讓合同終止後未對外方權利予以保護,且對外方施行歧視,具體涉及對外貿易法、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合同法。兩案對比可以看出,美方對中方知識產權保護的指責開始從靜態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定,轉向動態的知識產權流通領域。相應地,美方對知識產權制度的關註開始從基本法律規範延及政策、做法等各種措施。

從今年3月發布的《對華301調查報告》來看,美方的針對性很強。從經濟領域來看,美方此次調查重點是中方利用外資以及對外投資。盡管兩者都是中方日益強調開放的領域,但囿於缺乏像WTO法那樣的國際投資法制,投資政策的本地化往往成為被“攻擊”的目標。從產業分布來看,美方的關註點涵蓋了汽車、航空等傳統行業以及信息網絡等新興領域。這些領域都是技術密集型領域,是技術貿易的高發區,受到重點關註也就不足為奇。從爭議措施來源看,美方的指控涵蓋從中方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到國家戰略、行業政策乃至政府做法等方方面面。

中方劍指單邊主義

對此,中方先是在4月3日向WTO質疑了美方的擬實行關稅措施。至於這些關稅措施的法律基礎,中方認為美方的《1974年貿易法》第301至310節(《美國法典》第19卷第2411至2420條)以及據此做出的涉及中方技術轉讓、知識產權及創新的法律、政策及做法的調查事實和采取的行動,以及依據第301節采取行動和就此征詢公眾意見的公告與WTO的規定不符。

上述《1974年貿易法》第301至310節的全部內容即一般“301條款”。該條款授權美國貿易代表可對他國不合理或不公平貿易做法發起調查,即“301調查”,並可在調查結束後建議美國總統實施加征關稅等單邊制裁。根據一般“301條款”,美國總統可以采取包括報複在內的一切適當措施,以消除任何違反國際貿易協定、限制美國商業活動的他國法律、政策或做法。從這個意義上講,一般“301”條款具有明顯的強制性和任意性。這也是其被詬病為單邊主義做法的主要原因。

隨後,中方於4月5日就美國進口鋼鐵和鋁產品232措施在WTO爭端解決機制項下正式向美方提出磋商請求,指向的是上個月美國根據“232調查”結果對進口鋼鐵和鋁征收25%和10%關稅的措施。與上述“301調查”類似,美國發起“232調查”的依據也是國內法,具體為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節(《美國法典》第19卷第1862節)。該法授權美國商務部負責對特定進口商品進行全面調查,以確定該進口商品對美國國家安全產生的影響。一經確認美國國家安全受到影響,美國總統即可簽署加征關稅的命令。由於國家安全的判斷標準具有明顯的模糊性與不確定性,“232措施”的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色彩同樣廣受詬病。

中美WTO較量更考驗準備

盡管中美貿易摩擦的經濟效應更受到關註,其法律維度亦不容忽視。

從國內法的角度,中方在積極應對的同時,也應當將此次爭端看作一次檢視自身法律制度、政策環境以及政府做法的機會。尤其在進一步擴大開放的背景下,從法律規則的制定、實施到政策內容的表述和執行,都應當做到“謹言慎行”,在知己知彼的同時不授人以柄。同時,中方的產業和企業也應積極運用法律武器,通過在美國法院針對美國政府提起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從國際法的角度,作為中方在WTO的“老對手”,美方提出的磋商請求應當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值得註意的是,中方所提起的兩個案子都指向美方的單邊主義做法,似乎更易獲得廣泛支持。但是,單邊主義的不正當性不等於不合法性。在WTO法的框架內能否通過質疑爭議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還是要通過嚴密的推理、充分的舉證以及合理的解釋來完成。從這個意義上說,不論中美貿易摩擦如何演變,法律框架內的較量還是取決於充足的準備。這樣的準備在短期內是應訴的準備,長期內則是制度、理論、人才等方面的系統儲備。

(作者系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2069

中美將就“301調查”在WTO正式交鋒

中美兩國釋放出重啟談判信號的同時,在日內瓦的“第二戰場”也正開啟。中國將在4月27日召開的世貿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DSB)例行性會議上,就美國“301調查”發起正式講話。

事實上,今年3月中美雙方就“301調查”在WTO的貨物貿易理事會會議(Goods Council)和月度DSB會議上曾有過兩次非正式交鋒,彼時該議題在會議紀要中被列入其他事項(other business)。而這一次,第一財經記者從接近WTO相關人士處獨家獲得的一份僅對成員提供的議程中看到,該議題是當天正式計劃的第五項,此外,久拖未決的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的問題則被列入第十項。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26日的例行發布會上稱,上述會議涉及中方的議題主要有兩個:除了前述講話,還包括上訴機構成員的遴選問題。一位曾接近中美談判的資深觀察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本次DSB會議上,中美之間在301條款的使用問題上料將有一番交鋒。

 

虛晃兩次,中美將就“301調查”正式交鋒

自3月23日特朗普簽署備忘錄,援引“301調查”結果宣布將對中國進口商品大規模加征關稅,並擬限制中企對美投資並購後,中美雙方隔空展開了多輪交鋒,直到幾天前才釋放出談判信號。4月4日,中國就美國對華301調查項下征稅建議在WTO爭端解決機制下提起磋商請求,正式啟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針對27日將上演的交鋒,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外界高度關註在中方正式表述之後美國的反應。

前述資深觀察人士稱,在多邊會議中列入的議題只是各方闡述立場,真正談判只能會下雙邊或小範圍成員之間進行,如果沒有列入正式議程,在其他事項下更沒有時間展開討論。

高峰稱,關於美國“301調查”,中方將按照世貿組織爭端解決規則推進相關案件。並呼籲美方采取切實的行動,摒棄單邊主義、貿易保護主義的做法,尊重世貿組織的規則,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通過平等對話和磋商來解決分歧,推動雙邊經貿關系行穩致遠。

一位接近中美談判的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從美方自3月23日向世WTO發起針對中國的申訴,稱中國政府有關技術許可條件的措施不符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規定,到之後幾次與中國就“301調查”的互動來看,美方調查本身證據不足,所以只能羅列“罪名”,卻不敢詳細附加報告和證據。

一個有趣的信息似乎可以佐證這一觀點。與特朗普政府援引“301條款”對中國采取單邊貿易救濟措施時發布的6頁備忘錄和長達1215頁的“301調查裁決”相比,美國貿易代表正式向WTO起訴中國並請求展開磋商的文件,只有不到3頁。

根據WTO網站上公布的會議紀要,3月23日,中國常駐世貿組織代表團張向晨提議將301調查納入貨物貿易理事會議。在3月26日接續召開的會議上,他呼籲WTO成員齊心協力阻止301調查死灰複燃,重新把它關進WTO規則的籠子里。他說,美國以單邊實施的301調查結果為依據,企圖對中國采取限制措施的做法,既有違美國在WTO曾做出的承諾,也有違WTO相關判決和規定。根據WTO裁定和美國承諾,美方不能通過301調查單邊認定其他成員做法是否違反WTO規則,在處理涉及WTO協定的事項時,美國須依據WTO規則和爭端解決機構的裁決。

彼時,美國代表稱美方不會評論,因為中國只是在3月23日會議開始,才將此議題納入其他事項下,他轉而讓其他成員去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網站上看有關301條款行動的信息,稱中國的強制技術轉讓政策和行為給美國的商業和個人帶來每年數十億的損失。

3月27日,第一財經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悉,中國常駐WTO代表團公使余本林在DSB會議再次提起這一話題。他指出,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310條內容通常被稱為“301條款”,該條款授權美國政府在與其他國家存在貿易爭端時作出單邊裁決,並采取並不存在於WTO程序中的單邊措施。上述手段的合法性此前已被歐共體(歐盟前身)向WTO提起訴訟(DS152)。“18年後,美方於今年3月22日采取的前述做法違背了其自身的莊嚴承諾,我們對此表示嚴重關切。”余本林稱。

他介紹,2000年1月,WTO爭端解決機構通過了針對歐共體訴美國301條款案的專家組報告。在該案中,專家組明確指出,“如果美國政府在任何程度上否定或撤回這些承諾,美國將承擔國家責任。而美方在此案中已以“明確、正式、再次以及無條件”方式做出承諾,即USTR將僅依據DSB裁決做出認定。

而這一次,美方代表繼續沒有正面回應,轉而對中國的貿易政策進行了攻擊。他提出,美國準備與中國討論一下“301調查”針對的中國扭曲的貿易政策。

值得註意的是美國的傳統盟友歐盟和日本在這兩次會議中的態度。第一次,日本和歐盟說它們雖然贊同美國敦促別國更強有力地保護知識產權,但任何貿易政策都需要與WTO協議保持一致;第二次,日本再次表達了同樣的立場。

 

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列入議程

頗受關註的是,久拖未決的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的問題也被再次納入正式議程。

高峰稱,關於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的問題,在此次會議上,中方將與其他64個成員一道,繼續要求立即啟動WTO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的程序,盡快填補當前三個空缺。去年以來,個別成員以存在某些所謂體制性的關註為理由,執意阻撓啟動遴選程序,導致上訴機構當前只有4名成員。如果該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必將影響上訴機構和爭端解決機制的正常運轉,損害WTO和多邊貿易體制。

前述議程顯示,此次人員任命由阿根廷、中國、澳大利亞等42個成員方提出計劃。

自去年7月美國方面一直阻止WTO上訴機構的法官任命,這一機構有“世界貿易最高法院”之稱。去年12月11日,該上訴機構的歐洲法官任期已滿,美國一直阻擾對其繼任者的任命。上訴機構本應有七個成員,但目前存在的3個空缺,加劇了案件積壓,從而削弱了WTO作為貿易爭端調停者的公信力。

原定於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結束談判的多邊貿易談判多哈回合一直久拖不決,導致多年以來,WTO最為權威且有效運作的部分就是爭端解決機制。智利國際問題研究院教授菲利普·納維亞此前對第一財經記者稱,目前WTO的狀態已經接近停擺。在他看來,若這個部分也癱瘓,則整個WTO即便活著,也好像“腦死亡”一般。

不過,美國繼續參與多邊機制,也意味著特朗普政府並非像此前號稱的那樣要“退出WTO”。中國商務部世貿司副司長李毅紅此前對第一財經記者稱,美國盡管在一些艱難議題上並沒有太多的發聲,但是美國基本上都出席了所有相關會議。而在某些談判議題上,美國還有不少發言,包括在第11屆部長級會議(MC11)之前,美國也提交了一些提案,特別是最近在美國去年底發布的《國家安全戰略報告》中,對多邊貿易體制,包括一些國際組織應該采取的立場都有一些表態,“美國退出WTO還可能繼續會是一個假設。”

從議程上看,剩下的事項,除了依照慣例,審議和執行由DSB采納的建議,幾乎都是各個成員關切的反傾銷和反補貼具體措施。例如,針對美國對一些產品采取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稅,韓國提出要建立一個小組等。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決策機構國際貨幣與金融委員會21日在華盛頓結束第37屆部長級會議。WTO總幹事阿澤維多在當天提交給此次會議的書面聲明中說,全球合作對於緩和貿易緊張局勢和維護經濟強勁增長非常重要,WTO可在其中發揮作用。他表示,如果當前貿易摩擦繼續升級,全球可能會迎來一系列單邊和針鋒相對的貿易措施,這將給全球經濟和貿易增長增添不確定性。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3117

獨家丨中美將就“301調查”在WTO正式交鋒

中美兩國釋放出重啟談判信號的同時,在日內瓦的“第二戰場”也正開啟。中國將在4月27日召開的世貿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DSB)例行性會議上,就美國“301調查”發起正式講話。

事實上,今年3月中美雙方就“301調查”在WTO的貨物貿易理事會會議(Goods Council)和月度DSB會議上曾有過兩次非正式交鋒,彼時該議題在會議紀要中被列入其他事項(other business)。而這一次,第一財經記者從接近WTO相關人士處獨家獲得的一份僅對成員提供的議程中看到,該議題是當天正式計劃的第五項,此外,久拖未決的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的問題則被列入第十項。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26日的例行發布會上稱,上述會議涉及中方的議題主要有兩個:除了前述講話,還包括上訴機構成員的遴選問題。一位曾接近中美談判的資深觀察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本次DSB會議上,中美之間在301條款的使用問題上料將有一番交鋒。

虛晃兩次,中美將就“301調查”正式交鋒

自3月23日特朗普簽署備忘錄,援引“301調查”結果宣布將對中國進口商品大規模加征關稅,並擬限制中企對美投資並購後,中美雙方隔空展開了多輪交鋒,直到幾天前才釋放出談判信號。4月4日,中國就美國對華301調查項下征稅建議在WTO爭端解決機制下提起磋商請求,正式啟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針對27日將上演的交鋒,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外界高度關註在中方正式表述之後美國的反應。

前述資深觀察人士稱,在多邊會議中列入的議題只是各方闡述立場,真正談判只能會下雙邊或小範圍成員之間進行,如果沒有列入正式議程,在其他事項下更沒有時間展開討論。

高峰稱,關於美國“301調查”,中方將按照世貿組織爭端解決規則推進相關案件。並呼籲美方采取切實的行動,摒棄單邊主義、貿易保護主義的做法,尊重世貿組織的規則,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通過平等對話和磋商來解決分歧,推動雙邊經貿關系行穩致遠。

一位接近中美談判的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從美方自3月23日向世WTO發起針對中國的申訴,稱中國政府有關技術許可條件的措施不符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規定,到之後幾次與中國就“301調查”的互動來看,美方調查本身證據不足,所以只能羅列“罪名”,卻不敢詳細附加報告和證據。

一個有趣的信息似乎可以佐證這一觀點。與特朗普政府援引“301條款”對中國采取單邊貿易救濟措施時發布的6頁備忘錄和長達1215頁的“301調查裁決”相比,美國貿易代表正式向WTO起訴中國並請求展開磋商的文件,只有不到3頁。

根據WTO網站上公布的會議紀要,3月23日,中國常駐世貿組織代表團張向晨提議將301調查納入貨物貿易理事會議。在3月26日接續召開的會議上,他呼籲WTO成員齊心協力阻止301調查死灰複燃,重新把它關進WTO規則的籠子里。他說,美國以單邊實施的301調查結果為依據,企圖對中國采取限制措施的做法,既有違美國在WTO曾做出的承諾,也有違WTO相關判決和規定。根據WTO裁定和美國承諾,美方不能通過301調查單邊認定其他成員做法是否違反WTO規則,在處理涉及WTO協定的事項時,美國須依據WTO規則和爭端解決機構的裁決。

彼時,美國代表稱美方不會評論,因為中國只是在3月23日會議開始,才將此議題納入其他事項下,他轉而讓其他成員去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網站上看有關301條款行動的信息,稱中國的強制技術轉讓政策和行為給美國的商業和個人帶來每年數十億的損失。

3月27日,第一財經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悉,中國常駐WTO代表團公使余本林在DSB會議再次提起這一話題。他指出,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310條內容通常被稱為“301條款”,該條款授權美國政府在與其他國家存在貿易爭端時作出單邊裁決,並采取並不存在於WTO程序中的單邊措施。上述手段的合法性此前已被歐共體(歐盟前身)向WTO提起訴訟(DS152)。“18年後,美方於今年3月22日采取的前述做法違背了其自身的莊嚴承諾,我們對此表示嚴重關切。”余本林稱。

他介紹,2000年1月,WTO爭端解決機構通過了針對歐共體訴美國301條款案的專家組報告。在該案中,專家組明確指出,“如果美國政府在任何程度上否定或撤回這些承諾,美國將承擔國家責任。而美方在此案中已以“明確、正式、再次以及無條件”方式做出承諾,即USTR將僅依據DSB裁決做出認定。

而這一次,美方代表繼續沒有正面回應,轉而對中國的貿易政策進行了攻擊。他提出,美國準備與中國討論一下“301調查”針對的中國扭曲的貿易政策。

值得註意的是美國的傳統盟友歐盟和日本在這兩次會議中的態度。第一次,日本和歐盟說它們雖然贊同美國敦促別國更強有力地保護知識產權,但任何貿易政策都需要與WTO協議保持一致;第二次,日本再次表達了同樣的立場。

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列入議程

頗受關註的是,久拖未決的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的問題也被再次納入正式議程。

高峰稱,關於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的問題,在此次會議上,中方將與其他64個成員一道,繼續要求立即啟動WTO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的程序,盡快填補當前三個空缺。去年以來,個別成員以存在某些所謂體制性的關註為理由,執意阻撓啟動遴選程序,導致上訴機構當前只有4名成員。如果該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必將影響上訴機構和爭端解決機制的正常運轉,損害WTO和多邊貿易體制。

前述議程顯示,此次人員任命由阿根廷、中國、澳大利亞等42個成員方提出計劃。

自去年7月美國方面一直阻止WTO上訴機構的法官任命,這一機構有“世界貿易最高法院”之稱。去年12月11日,該上訴機構的歐洲法官任期已滿,美國一直阻擾對其繼任者的任命。上訴機構本應有七個成員,但目前存在的3個空缺,加劇了案件積壓,從而削弱了WTO作為貿易爭端調停者的公信力。

原定於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結束談判的多邊貿易談判多哈回合一直久拖不決,導致多年以來,WTO最為權威且有效運作的部分就是爭端解決機制。智利國際問題研究院教授菲利普·納維亞此前對第一財經記者稱,目前WTO的狀態已經接近停擺。在他看來,若這個部分也癱瘓,則整個WTO即便活著,也好像“腦死亡”一般。

不過,美國繼續參與多邊機制,也意味著特朗普政府並非像此前號稱的那樣要“退出WTO”。中國商務部世貿司副司長李毅紅此前對第一財經記者稱,美國盡管在一些艱難議題上並沒有太多的發聲,但是美國基本上都出席了所有相關會議。而在某些談判議題上,美國還有不少發言,包括在第11屆部長級會議(MC11)之前,美國也提交了一些提案,特別是在美國去年底發布的《國家安全戰略報告》中,對多邊貿易體制,包括一些國際組織應該采取的立場都有一些表態,“美國退出WTO還可能繼續會是一個假設。”

從議程上看,剩下的事項,除了依照慣例,審議和執行由DSB采納的建議,幾乎都是各個成員關切的反傾銷和反補貼具體措施。例如,針對美國對一些產品采取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稅,韓國提出要建立一個小組等。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決策機構國際貨幣與金融委員會21日在華盛頓結束第37屆部長級會議。WTO總幹事阿澤維多在當天提交給此次會議的書面聲明中說,全球合作對於緩和貿易緊張局勢和維護經濟強勁增長非常重要,WTO可在其中發揮作用。他表示,如果當前貿易摩擦繼續升級,全球可能會迎來一系列單邊和針鋒相對的貿易措施,這將給全球經濟和貿易增長增添不確定性。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3205

獨家丨中美WTO再交鋒,焦點在技術轉讓

中美高層最近互相釋放不打貿易戰信號,但兩國在具體領域的交鋒還在進行。

5月28日召開的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DSB)例行會議上,美方主動提起的議題是“中國的技術轉讓政策”。

美國駐WTO大使謝伊(Dennis Shea)4月初剛上任,日內瓦圈內熱議他“帶著改造WTO的使命”而來。本月初,中國首次在該會議上提出多項議題,包括推進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對美國“232調查”和“301調查”進展的關切等。4月末的DSB例行會議上,中國曾就美國“301調查”發起正式講話。

第一財經記者獨家獲悉的中美等多方材料顯示,美方本次所提議題為當日的第四項,討論過程相當緊湊,發言次序為美、中、歐、日、巴基斯坦、巴西、委內瑞拉等,只有一輪。

中國駐WTO大使張向晨在發言中反駁稱,中國的合資合作要求、外資股比限制和行政審批程序並未要求外方轉讓技術。他當場分析301報告,稱美方偏偏“指鹿為馬”,知識產權制度的初心是促進技術的傳播,不應被濫用,也不應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

中國駐WTO大使張向晨

從現場討論的情況來看,美國傳統盟友歐盟和日本處於中立態度,除了個別成員方,其余代表全部支持中方立場。

一位日內瓦資深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稱,美國在WTO主動提出議題,說明還沒有完全拋棄WTO,在多邊舞臺打口水仗是想爭取人心,而中美貿易爭端還需要看下周美商務部長率團訪華談的結果如何。

美國已於3月23日向WTO發起針對中國的申訴,稱中國政府有關技術許可條件的措施不符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中的規定。中方則分別於4月4日和4月5日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項下,將美方301征稅建議措施和232征稅措施訴諸世貿組織。根據WTO的規則,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如果爭端沒有在60天內友好解決,申訴方有權要求成立專家組來裁決,這可能會花費數年才獲最終解決。

中方駁美“轉移註意力”

面對美國發起的議題,張向晨的發言分為四個部分:DSB不適合討論具體領域的貿易關註;鹿就是鹿,永遠不會變成馬;中國不存在強制技術轉讓;中國將根據世貿規則維護自身權利。

張向晨首先說,美方對提出的問題並未啟動爭端解決程序,尚不在爭端解決機構的管理範圍內,爭端解決機構不是討論美方關註的適當場所。“中方認為,當前DSB有許多更緊迫的問題需要討論解決,特別是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僵局。美國提出的技術轉讓問題將轉移成員的註意力。”

在一個月前的DSB例會上,美方曾明確聲稱,包括技術轉讓在內的三類措施並不涉及世貿義務。此次美方將該議題列入爭端解決機構會議議程,要麽體現了美方立場的前後矛盾,要麽代表著美方立場的改變。如果美方拋棄其單邊主義立場,轉而回到多邊渠道,中方對此表示歡迎。

其次,美國似乎始終把自己放在法官位置來裁判其他成員的貿易政策。不管美國發布了多少頁的報告,不會改變美國“301條款”單邊主義的性質。

第三,無論美方的關註是什麽,只要美方采取關稅報複措施,就必然受到WTO管轄,也必然違反世貿規則。

隨後,張向晨逐步援引及分析301報告稱,美方“有罪推定”的邏輯貫穿報告始終。比如,美方的邏輯是:第一,美國企業認為合資要求構成強制技術轉讓,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在沒有證據證明兩者之間存在關聯關系的情況下同意這一看法;第二,中國存在合資要求,因此,中國就構成強制技術轉讓。而在報告第39頁將美中商業理事會對中國遠程醫療行業政策的猜測當作中國的現實;在報告第28頁將企業和個人的違法行為歸結為中國政府行為;在報告第四部分將中國企業以市場對價收購外國企業的完全市場行為認定為中國政府行為等。

“301調查”中也充斥著證據不足的問題。張向晨說,在美國公眾提交的數十份評論意見中,沒有任何一份意見舉出中國任何一部法律法規強制外國企業轉讓技術,更沒有任何一份意見舉出任何一件真實的案例證明中國政府在實踐中強制轉讓技術。“301調查”報告大量依賴不可證實的匿名調查。即使在匿名調查中,大多數的被調查者均否認存在強迫轉讓技術問題。

又如,USTR在指控中國對外投資是為了獲取外國技術時將中國政府近年來提出的國際產能合作政策作為證據,而眾所周知,開展國際產能合作的領域是中國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如紡織、建築材料、鐵路裝備、電力基礎設施等,在這些領域開展對外投資是為了分享技術而不是獲取技術。

而以中國對美投資為例,對於美國榮鼎集團提交的評論意見,USTR選擇性使用得出對其結論有利的部分,比如聲稱對美投資是為了收購技術然後轉移回中國。而在同一份評論意見中,USTR卻“有意”對下列事實視而不見:中國對外投資的增長與中國經濟發展的階段相一致;中國企業對美投資不能簡單歸結為是受中國政府產業政策的影響。

此外,USTR極力誇大少數企業和組織對於中國的抱怨,以此作為對華采取強硬措施的“民意”基礎。但實際上,向USTR提交評論意見的絕大多數利害關系方,如美國商會、美中貿委會、國際商業協會、商業軟件聯盟、藥品研發和制造協會、半導體行業協會、計算技術行業協會、消費者技術協會、服裝和鞋業協會等,明確主張中美之間的經貿分歧應當以符合WTO規則的方式通過對話和協商解決。大多數利害關系方也對中國政府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的努力和成就予以積極評價。

中國駁“強制技術轉讓”

對於謝伊所稱中國存在的“強制技術轉讓”問題,張向晨做出了三點澄清。他說,中方註意到美方就中國政府有關技術許可條件的措施,啟動了WTO爭端解決程序,這一具體議題是在爭端解決機制職權範圍內的。中方將堅決運用WTO規則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他解釋說,首先,技術轉讓是正常的商業行為,不能把正常的商業交易行為視作政府采取的強制行為。企業必須將創新商業化,否則無法回收為實現創新投入的成本。美國作為最發達的國家,是技術轉讓的主要獲益者。中國是美國技術出口的目的地國之一,中國法律允許外資以技術出資設立合資企業。中國企業樂於引進新技術並願意為此支付合理的知識產權使用費,這正是美方技術轉讓收益的重要來源。美國企業對華技術轉讓是正常的商業行為,是你情我願的雙向選擇和自主決策,完全遵循商業考慮、合同自由和市場化原則。實際上,很多美國企業通過在中國設立合資企業的方式實現了巨大收益,獲取的利潤甚至超過它在美國本土的利潤。

第二,WTO成員有權對市場準入做出保留,這些保留體現在各個成員的入世承諾中。市場準入與強制技術轉讓是截然不同的兩類問題。美方指責中國的合資合作要求、股比限制和行政審批程序,實質是針對中國的市場準入制度,與強制技術轉讓並無關系。中國在特定領域的合資和股比限制等要求,是中國和包括美國在內的WTO成員談判的結果,符合WTO規則和我國入世的承諾。。

第三,知識產權制度的初心是促進技術的傳播,不應被濫用,也不應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事實上,美國301調查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中國法律規定外國企業必須轉讓技術給中國合作夥伴,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中國違反了在WTO做出的不以技術轉讓作為外資市場準入前提條件的承諾。美國301調查泛化並誇大了強制技術轉讓概念,刻意混淆正常的技術轉讓商業活動和政府行為。

日本態度微妙轉向

近期中美多輪交鋒中,頗值得玩味的是歐盟和日本發言的立場。

在第一財經記者獲得的最近幾次重要WTO會議的日本及歐盟代表發言顯示,雖然大部分時候,它們在涉及中美之間關於301調查的議題時整體處於中立立場。但日本在5月初的WTO總理事會上,明顯開始偏向美國立場,但此次發言,又轉向中立。也即,日本雖然贊同美國敦促別國更強有力地保護知識產權,但任何貿易政策都需要與WTO協議保持一致。

5月18日,歐盟通知WTO準備針對美國對其鋼鐵和鋁制品征收關稅展開報複措施,其中包括向摩托車和波旁酒征稅。同日,日本政府也告知WTO已準備好采取報複措施,反對美國對其鋼鐵和鋁制品征收關稅。這些舉動,一改它們早先時候對其親密盟友的緩和立場。

此前,日本外務省在一份聲明中稱,日本政府通知了WTO,有權對價值500億日元(約合4.51億美元)的美國商品征收關稅,這相當於美國對日本金屬產品征收關稅的額度。

就在最近一個月,中日和中德之間的互動,也頗引關註。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5月24日與來華進行正式訪問的德國總理默克爾舉行會談時,雙方表示要共同推進中歐投資協定談判,共同維護自由貿易規則,德中合作將為世界和多邊秩序作出積極貢獻。

WTO總幹事阿澤維多25日在巴布亞新幾內亞的APEC貿易部長會議上,呼籲該組織能夠協助解決全球貿易的挑戰。“貿易整頓的升級將會影響到亞太地區及更廣闊區域的每一個人,通過WTO的工作,我們曾經解決了過去的沖突並保持全球經濟的發展,我們今天必須做同樣的事情。”他說。

美國商務部23日對進口汽車及零配件啟動“232調查”,聲稱數十年的海外進口“削弱了”美國國內汽車產業。據悉,此項調查可能最終導致美國政府對進口汽車加征高達25%的關稅。歐盟、日本等國官員都對此表達擔憂。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卡泰寧認為,難以想象汽車進口會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美方對進口汽車及零配件啟動“232調查”令人費解。他指出,如果美國單方面提高汽車關稅,顯然將違反世貿組織規則。日本經濟產業大臣世耕弘成也表示,如果上述汽車關稅生效,將對貿易造成非常廣泛的限制,並擾亂全球汽車市場。他指出,這種局面將令人遺憾,因為這還可能對基於世貿組織規則建立的多邊貿易體系產生負面影響。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4913

零關稅並非主要訴求,美歐WTO改革同盟初現

在美國總統特朗普多少有些誇大其詞的言辭引導下,美歐貿易休戰的消息迅速被演繹成了一起陰謀論式事件:在這種敘事方式中,美歐“珠胎暗結”建立零關稅貿易區並力拉日本入夥,而世界貿易組織(WTO)將從此形如虛設。

而當籠罩在這份美歐協議上的迷霧散去,其顯露出的文本事實,卻幾乎與上述猜測截然相反:此次美歐協議的四項核心合作原則包括了“三零(零關稅、零壁壘、零補貼)”、“增加美對歐盟能源貿易出口”、“降低美歐雙方貿易障礙(就標準進行對話)”以及“對WTO進行改革”,在建立零關稅貿易區方面,美歐之間僅僅是達成了有限共識;而雙方表述和立場最為接近的恰恰是在“對WTO進行改革”這一訴求上,且其指向性非常明顯,即談判聚焦於WTO規則的更新,種種跡象表明在此方面日美歐已達成共識。

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研究部主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崔凡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亦指出,在貿易戰之中,可以說這可能是最為核心的事情,即貿易戰的最終目標即為規則鎖定。

值得註意的是,就WTO規則更新進行談判的內容,僅是歐盟團隊拿到華盛頓的三項建議中的一項,很明顯,此次在歐方希望力推的WTO爭端解決機制(DSB)改革和推進開放的諸邊(Plurilateral)主義談判方面,美歐並未達成共識,但歐盟已經成功鎖定了未來的討論空間:就WTO改革,歐盟分別同中美建立了高級別工作組。

當地時間7月25日,美國華盛頓,美國總統特朗普(右)和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在共同會見記者時表示,雙方將致力於消除關稅和貿易壁壘,避免當前一觸即發的貿易戰。視覺中國圖

歐盟推動WTO改革向美表誠心

在事後複盤中可以看到,這並不是一次組織有序的談判。到目前為止,美歐談判已過去近一周,而雙方甚至都沒有發布統一的會後文件。

除去特朗普同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在7月25日發布會上的講話實錄,美方也僅在白宮網站上發布了一份名為《特朗普總統開啟了同歐盟的新互惠貿易關系》的事實清單,歐盟則在其網站上發布了一份美歐共同聲明(註:為統一出處,以下引用的聲明語句均來自於歐盟發布的聲明)。

第一財經記者通過采訪求證和文本對比後發現,上述三份材料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相較於特朗普的發言,美國和歐盟各自在其網站發布的兩份文件,在大豆與天然氣的采買、取消汽車關稅及鋼鋁關稅等方面的言辭均更為謹慎,立場也更為保守,承諾少、願望多;然而,雙方在“WTO規則改革”方面的用詞卻達成了高度統一,且歐盟對推動WTO改革表現得十分積極主動。

不過,就如前文所述,在此次美歐磋商中,歐盟實際上拿出了三項建議,第一,改革WTO爭端解決機制;第二,更新WTO規則以面對21世紀的挑戰;第三,改善組織的日常工作(在談判中推動開放的諸邊主義談判方式)。

此次,美歐雙方率先鞏固了在第二條建議方面的共識。歐盟貿易委員馬姆斯特羅姆在赴華盛頓之前,曾詳細闡述了歐盟對於目前WTO體系不滿的原因及歐盟中意的改革方向,在更新規則方面,她表示,歐盟加強了與日本、美國之間的三方合作,這種合作方式除了可以給三方一個增強WTO規則的機會之外,還可以向美國表明“他們的貿易夥伴對於改革是認真的”這一態度。

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在推動WTO規則改革方面,歐美日在WTO層面及二十國集團(G20)峰會等場合均維持著統一戰線,歐美日三方並在今年5月底達成了“美國、日本和歐盟貿易部長三方會議聯合聲明”,然而,由於彼時全球貿易沖突危機重重,這份指明歐美日在WTO規則改革方面聯合立場的聲明,在喧囂聲中被大部分人所忽略。

這並不是歐美日第一次發表就WTO問題的聯合聲明,實際上歐美日三國貿易部長此前曾兩次進行會談,討論補貼和國企同競爭環境之間的關系,並曾同意聯合采取多項初步行動,作為制定更嚴格產業補貼規則的基礎。

彼時三方均認為,應當明確並改進WTO現行的產業補貼規則,以確保新加入的發展中國家成員無法規避這些規則的使用。

比如,在2017年12月WTO部長級會議後,日美歐就曾發表三方聲明,稱將增強協作,以消除其他國家產能過剩等問題帶來的不公平貿易行為。

上述5月底的這份最新三方聲明,則表明美日歐在共同立場方面又向前推進了一步,即三方在規制技術轉讓、產業補貼等方面達成一致。三方表示計劃在2018年底之前開展各自的內部行動,以便在此後不久展開談判,且必須確保主要的貿易夥伴們參與這些未來的談判。

在此次美歐的聯合聲明中,雙方確認了上述立場並形成兩項共識。首先,在WTO規則改革的內容方面,美歐雙方表示:“將推動在知識產權盜竊、強迫技術轉移、產業補貼、國企制造的(經濟)扭曲以及過剩產能方面的改革。”

其次,為了落實這一立場,美歐雙方宣布,“立即建立一個執行工作組”,成員將包括“最緊密的顧問”。值得註意的是,與美歐聲明中其他言語不詳的“希望”、“想要”等用詞相比,這個“立即(immediately)”一詞在短短的聲明中十分顯眼。

崔凡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在WTO規則改革的問題上,美國在推進,歐盟提供了方案,此次雙方成立了聯合工作組,算是進了一步。

WTO規則改革內容方面,則可以參考今年5月31日發布的“美國、日本和歐盟貿易部長三方會議聯合聲明”。崔凡認為其重點在於,三方很可能在明年就要發起產業補貼與國企競爭規則的談判,且保證關鍵貿易夥伴參加。

在WTO中貿易量最大是美中歐日,而在上述議題方面,美歐日三方態度一致。崔凡表示,美歐目前達成的共識是停戰,美日之間雖然存在著嚴重分歧,但也有可能遲早會達成一致。

崔凡解釋說,考慮到今年9月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將面臨黨內選舉,此外,日本接下來包括國會在內還將進行一系列的選舉,因此,目前日本對美國進行讓步的難度很大,不過,美日遲早會在今明兩年中達成某種意義上的停戰。

WTO總部大樓 視覺中國圖

美國需停止阻撓WTO法官的任命

美歐之間既有統一立場和“表決心”,亦存在著嚴重分歧。在此次歐盟團隊帶到華盛頓的三條建議中,有關WTO爭端解決機制改革方面,目前還看不到雙方拿出破局方案的前景。

近日,同WTO關系密切的貝塔斯曼基金會(Bertelsmann Stiftung)發布了一份題為《重振WTO的多邊管理》的報告(下稱《報告》),報告回溯了爭端解決機制的緣由和目前沖突焦點所在。

《報告》指出,許多國家加入WTO的一個關鍵目的,就是為了減少和“激進的美國單邊主義”之間的沖突。自1995年以來,這些國家的目的已經實現了,美國一直借助WTO的法律框架來挑戰其他國家的貿易行為。此外,在WTO框架下,(貿易)小國也可以成功挑戰(貿易)大國的政策,這證明該機構的制度是有效的,但這這一成就並非意味著所有國家都對此制度感到滿意。

《報告》指出,美國對上訴機構的職能就表現出了十分的不滿:在美國奧巴馬政府2016年的決定中,該政府就曾經反對重新任命上訴機構成員,而特朗普政府則延續並發展了這種做法,目前已經阻止了所有的新成員任命。

WTO爭端解決機制下設的上訴機構常設7位法官,因美方阻撓開啟新法官甄選程序,目前上訴機構的正式法官僅剩4人。按照規定,上訴機構處理每個案件至少需要3名法官。即使有4~5名正式法官,在實際工作中也會因為合法性問題,難以處理案件。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上訴機構的一位法官斯旺森(Shree Baboo Chekitan Servansing)的任期即將在今年9月30日結束,如果斯旺森不能連任,從今年10月開始,上訴機構將僅剩下3位正式法官。屆時如果上訴大法官不夠用,那麽各方也就無法實現上訴。WTO最重要的仲裁體系也將陷入名存實亡的癱瘓狀態中。

馬姆斯特羅姆在此前也對此表達了強烈不滿,她表示,為使各方可以遵守WTO規則,必須確保WTO的有效性。

換言之,基於歐美日可以推動規則改革,若不存在執法能力,那麽規則又有何意義?

她指出,在此背景下,第一步要做的就是解決上訴機構目前的危機,而美國需要中止其對法官任命的任意阻撓行為。

馬姆斯特羅姆還表示,歐盟也意識到上訴機構並不完善的現狀,並願對其工作進行改革。她認為,該上訴機構應當更加透明、更加可靠。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最近一次在7月20日的WTO爭端解決機制例會上,美國再次拒絕了開啟新法官甄選程序的建議。

一位日內瓦貿易官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此次南非、歐盟等國家均在會議上對美方此舉表達了反對意見。洪都拉斯則拿出了一份有關爭端解決機制下上訴機構功能的建議,這其中重點討論了美方關心的法官任期合法性問題。

目前的麻煩也就出在上訴機構上。按照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工作流程,通常在爭端解決機制下建立專家小組,專家小組將在限期內於爭端解決機制的會議上通過“反向一致”原則提出裁決報告。隨後,如某一當事方向爭端解決機制正式通知表示將進行上訴,則進入上訴程序。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程大為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造成上訴機構癱瘓是美方有意為之。

WTO具有三大功能,即談判功能、政策審議和爭端解決。目前,WTO的談判功能實際上是處於停滯狀態,多哈談判並沒有進展;政策審議就是撰寫報告,還在運行;而WTO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爭端解決機制。

程大為認為,若因美方通過阻撓人事任命的方式,造成了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實質性癱瘓,此舉是很惡意的。一方面,這阻礙了中國使用爭端解決機制的可能性,因為若上訴機構癱瘓,就算走到上訴這一步,也沒有法官進行審理;另一方面,這已經對世界貿易體系造成了實質性損害。

改造WTO談判:開放式的諸邊主義未來

誠如程大為所說,目前WTO極其重要的功能之一——談判功能實際上也停滯了。

自經歷了西雅圖會議(1999年)的失敗後,美國感覺到在一個以發展中國家為主的組織中想要投票,其決策過程太困難。程大為表示,為此,美方開始選擇更多轉向雙邊和區域自貿協定。

在此方面,歐盟也有自己的看法:正如歐盟內部存在雙速歐洲一般,WTO成員在談判方面也不一定非要做到步伐一致。

馬姆斯特羅姆也指出,WTO需要適應世界變化。首先目前WTO談判的方式存有局限性,歐盟渴望改革。

“一次又一次,因為少數國家追求狹隘而自私的利益,(談判)進程受挫。”而由於WTO協商一致的規則,又無法對此現狀作出改變。”她指出,在歐盟看來,成員應自由地以不同的速度發展,從而在不同的時間完成談判並符合標準,且在去年的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的部長級會議之後就應用了這一方法,並在電子商務、國內服務規則和投資便利化方面得到了很大進展,“希望將這種方式能被納入世貿組織系統中”。

前述《報告》亦在此方面表示:“考慮到協商一致將繼續是WTO的工作原則,(那麽就)不應阻止WTO成員方的一些集團,通過開放的諸邊倡議在具體問題上尋求合作。”

《報告》認為,在諸邊倡議方面,各WTO成員方可以利用兩套機制來進行合作:關鍵群體協議 (CMA) 以及WTO第二章第3條下的諸邊協議(Plurilateral Agreements)。近年來通過CMA,WTO成員方成功地在信息技術協議 (ITA)和達成一項基本電信協議方面有所斬獲,且後者還是有關服務領域的。而CMA的一個主要特點是,WTO相關成員方可以就貿易規則進行談判,且該貿易規則只適用於簽署這些規則的國家,但其福利必須在最惠國待遇基礎上擴大到所有WTO成員之上,包括那些不參與談判的WTO成員方。

不過,考慮到CMA這樣的特性,該談判方式也就限於那些不怎麽會出現“搭便車”現象的貿易領域。

諸邊協議則不同。《報告》指出,簡而言之,諸邊協議並不會將談判成功擴大到所有WTO成員之上,為此是否要將諸邊協議納入WTO也需要WTO各成員方的共識,為此對於諸邊合作而言,在那些需要降低貿易成本的領域則更有空間。

無論如何,通過美歐對話,目前的WTO僵局有可能被打破。崔凡表示,若積極應對,世紀性貿易戰有可能轉化為世紀性的貿易規則談判。

開放的諸邊主義的確是推動WTO的改革的較好方式,特別是關鍵群體協議如果能定得比較合適的情況下。崔凡表示,需要觀察的是,美歐是否會在其中放入一些令人難以接受的條款和較低的關鍵多數標準,為此我們也要有所考慮。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在7月26日的例行發布會上表示,美國、歐盟是世界上主要的經濟體和貿易夥伴。如果美歐能夠通過對話協商解決貿易上的分歧,能夠順應全球化潮流,推動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反對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這不僅符合他們雙方的利益,對世界來說也是好事。“當然,我們也希望美歐有關努力和舉措符合多邊貿易規則,比如非歧視原則等。”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
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email protected]

責編:應民吾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6717

特朗普頻頻威脅退出WTO?國會欲阻止其臆想

美國總統特朗普退出世貿組織(WTO)的想法,成為促使美國國會共和黨在貿易問題上倒戈的又一充分理由。

負責監管貿易問題的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眾議員布雷迪(Kevin Brady)8月6日表示,雖WTO不完美,然如特朗普非要退出WTO,國會定要維護美國的WTO資格。

“答案是,是的。” 布雷迪表示,退出WTO的舉動,必須得到國會批準才會放行。按照WTO相關規定,如成員希望退出WTO,必須在退出6個月之前提出申請。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經濟學院教授程大為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指出,WTO並不是一個想退就能輕易退出的組織。正如同加入WTO、取得最惠國待遇時要同所有相關成員方談判一樣,退出也需要談判,沒準還要付“退出費”。

若企圖退出必遭國會阻止

從競選總統階段至今,特朗普曾多次暗示WTO對美國不公,且希望對此“做點什麽”。

據美國媒體報道,特朗普經常向身邊人抱怨,WTO就是世界上其他國家弄出來,一個用來限制美國的組織。更有其身邊人士匿名表示,特朗普威脅退出WTO的次數已經超過100次。

這一持續表態令美國國會共和黨人神經緊張。此前,共和黨內形成一種策略共識,即在中期選舉之前,不在貿易問題上同特朗普公開唱反調,一切有待“秋後算賬”,然而特朗普持續退出WTO的威脅打破了這種黨內共識。

跡象之一即為美國參議院在7月11日批準了的一項非約束力議案,在這項議案中,國會表明希望在涉及國家安全的關稅決策中發揮更大作用。值得註意的是,這項象征性決議是由一位共和黨黨員提出的。

布雷迪指出,WTO以及其爭端解決機制是有缺陷的,在此方面毫無疑問:判決時間過長且經常不守時,而且很多時候並不是基於事實的貿易決定,而是政治決定。

但是他指出,在協助美國申辯他國的不公平貿易行為方面,WTO還是非常有效的,且具有持續性,並可以敦促其他國家遵守其加入WTO時的承諾。

根據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的一項研究,美國提交給WTO的案件中,有91%勝訴,勝訴率還是相當高的。

美國彼得森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胡保爾(Garye Hufbauer)亦指出,如果特朗普希望退出WTO,則需要國會的批準,因為正是國會在1994年通過立法,批準美國加入WTO。

胡保爾援引的是《1994烏拉圭回合協議法》。該法律第125節規定,每5年美方對美國參與WTO進行審查,在此後90天內,美國國會任何成員都可以提出議案申請退出WTO,為了使這個問題不在國會委員會中擱置,法律還規定眾議院或參議院應在議案提出90天後必須對美國是否退出WTO作出決定。而如果該議案得到國會兩院通過,美國就可以申請退出WTO。

歷史上,美國於2000年和2005年均有議員提出過退出WTO的議案,2000年眾議員投票結果為56票贊成,363票反對,2005年贊成票增加至86票,338票反對,因此上述議案均未進入參議院。隨後在2010年和2015年,根本沒有議員提出美國要退出WTO的類似議案,而美國下一次提交上述5年期審議報告的日期是2020年。

胡保爾指出,目前國會共和黨在該問題上計劃反抗特朗普的原因在於,對於美國而言,離開WTO意味著一場高風險的經濟賭博:雖然在沒有WTO的束縛之下,美國可以對廣泛的產品大量征稅,然而WTO國家也可以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這將令美國處於競爭劣勢之中,讓我們面臨真正的極大危險,鑄成大錯。”胡保爾並指出,這一程度同目前的鋼鋁關稅和汽車稅都截然不同。

“鋼鋁關稅涉及200億美元產品,汽車關稅涉及大約2000億美元產品,WTO則意味著一切(產品)。”胡保爾指出。

美不忘利用WTO

雖然威脅退出,然而美國並沒有放棄借WTO的為自身謀利的機會。就在7月16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發聲明表示,美國已就歐盟、加拿大、墨西哥、土耳其等五國對美鋼鋁關稅實施的關稅報複向WTO分別提出五項申訴。

在USTR的聲明中,美方反咬一口,堅稱美出臺鋼鋁關稅是為了保衛美方的國家利益,且符合美國法律與國際貿易準則,而來自於各方的反制措施卻並不符合國際原則。

不過,美方一下子“告了”五個成員的行為讓各方憂慮,目前已經出現人手短缺問題的WTO爭端解決機制上訴機構是否還能承擔這樣的業務量。

近年來,美國對上訴機構的職能表現出了十分不滿:在美國奧巴馬政府2016年的決定中,該政府就曾經反對重新任命上訴機構成員,而特朗普政府則延續並發展了這種做法,目前已經阻止了所有的新成員任命。

布雷迪對此也持贊成看法,並表示所有相信WTO和多邊體制的人,也都應當支持對目前的爭端解決機制進行徹底改革,不過他沒有披露希望改革的方向和看法。

WTO爭端解決機制下設的上訴機構常設7位法官,因美方阻撓開啟新法官甄選程序,目前上訴機構的正式法官僅剩4人。按照規定,上訴機構處理每個案件至少需要3名法官。即使有4~5名正式法官,在實際工作中也會因為合法性問題,難以處理案件。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上訴機構的一位法官斯旺森(Shree Baboo Chekitan Servansing)的任期即將在今年9月30日結束,如果斯旺森不能連任,從今年10月開始,上訴機構將僅剩下3位正式法官。屆時如果上訴大法官不夠用,那麽各方也就無法實現上訴。WTO最重要的仲裁體系也將陷入名存實亡的癱瘓狀態中。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最近一次在7月20日的WTO爭端解決機制例會上,美國再次拒絕了開啟新法官甄選程序的建議,且在改革方向上也拒不表態。

程大為認為,若因美方通過阻撓人事任命的方式,造成了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實質性癱瘓,此舉是很惡意的。因為若上訴機構癱瘓,就算走到上訴這一步,也沒有法官進行審理;另一方面,這已經對世界貿易體系造成了實質性損害。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
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email protected]

責編:吳將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7038

美國智庫:特朗普農業補貼違反WTO規則

在美國發動的全球貿易戰中,美國農民“躺槍”損失慘重,特朗普政府為此不得不承諾向農民提供120億美元緊急援助。

具體而言,美國農業部計劃將向美國的玉米、大豆、乳品、豬肉、小麥、高粱及棉花種植者提供上述補貼,然此舉是否符合世貿組織(WTO)相關補貼規則呢?

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PIIE)在最新一份報告中指出,美國政府針對大豆等問題出臺的補貼,恰恰表明了特朗普總統的貿易政策是個“徹頭徹尾的錯誤”。

PIIE在這份報告中指出,特朗普魯莽的關稅行動才是目前美國農民面臨巨大經濟困難的直接原因,而特朗普的解決方式是,用美國納稅人的錢來為農民提供補貼,然而這一農業補貼做法卻違反了WTO規則。

報告指出,貿易戰仍有進一步升級的可能性,而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是特朗普政府撤回2018年出臺的所有關稅相關政策。

補貼政策難以瞞天過海

報告指出,面對貿易戰中出現的狀況,特朗普政府出臺的補貼政策本質上是一個錯誤。

特朗普政府此前宣布補貼美國農民120億美元,然美國農民並不領情,並指出需要的是市場,而不是補貼。

實際上,美國農民在此場貿易戰中遭受沖擊,其原因並非來自於其他貿易夥伴的報複性措施,而是由特朗普不斷升級的關稅行動所造成。根據PIIE的計算,在2018年,包括針對鋼鋁關稅在內的反制行動已經影響了美國價值270億美元的農產品出口,這意味著特朗普的關稅政策使美國農業出口總量的20%都受到波及。

該報告指出,到目前為止,有六個貿易夥伴均對美國農產品出口進行報複,以回擊特朗普的鋼鋁關稅。除了對中國的農產品出口(占總量的近 75%)之外,加拿大、歐盟、墨西哥、印度和土耳其也因特朗普的鋼鋁關稅對價值70億美元的美國出口農產品征收了關稅。

譬如,以肉類等出口農產品為例,近來的對外貿易限制已對美國總出口中的乳制品(8.12億美元)、魚類和貝類(13億美元)以及豬肉(24億美元)產品產生了重大打擊。

以2017年美國肉類產品總額為基礎,出口關稅受影響比例示意圖  來源:PIIE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家禽或牛肉類產品尚未受太大影響,這也為其他國家在貿易戰升級中留下了很大(制裁)空間。玉米、小麥和大米等出口作物也存在類似情況。

在主要出口的農作物產品方面,2017年美國大豆對外出口量為217億美元,截至目前,其中的64% 美元 (139億美元)的產品已經被選為報複目標。

同時,價值近10億美元的堅果、高粱和水果出口也受到影響。對於像高粱這樣的產品來說,這尤其是一個難關:在此輪貿易戰中其海外銷售額的89%受到了關稅的沖擊,而因為市場已經高度飽和,幾乎沒有開放其他外國市場來彌補其丟失出口額的可能性了。

以2017年美國農作物類出口產品總額為基礎,受影響比例示意圖  來源:PIIE

除了上述產品外,蘋果、橙汁、咖啡、番茄醬、礦泉水以及酒類等食品類產品在此輪貿易戰中也沒能幸免。

尤其是美國的威士忌,四個貿易夥伴都選擇威士忌作為關稅報複目標,這令美國威士忌對外50%的出口量都受到波及,多個海外市場突然被關閉使該類產品難以在短時間內找到替代的銷售目的地。

補貼行為有違WTO法規

特朗普為幫助國內大豆農民渡過難關而出臺的補貼援引自制定於1933年的法律條例,即來源於WTO/GATT(關貿總協定)前時代。

具體而言,該法律為羅斯福新政時期出臺的《商品信貸公司 (CCC) 特許法》。隸屬農業部的商品信貸公司(CCC) 是美國現代“常平倉”機構之一,它通過執行“農產品計劃”為農民提供價格支持和收入保護。

在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由於美方發現削減對農產品的支持和補貼給美國在WTO 農業談判帶來了極大紅利,為此美國開始轉向支持糧食自由貿易。

根據美方計劃,美方有可能向大豆、高粱、玉米、小麥、棉花、乳制品和養豬戶直接支付補貼來彌補市場損失,然而目前時間安排和機制仍然不明了,直接付款是否將能流向其他因報複性關稅而受影響的農民也是個未知數。

美方還做出了另外兩項預備措施,第一是食品購買計劃,即購買過剩的受影響商品,並將其分配給食物銀行(註:美國專門為接濟當地窮人、發放食品的慈善組織),產品包括水果、堅果、大米、豆類、牛肉、豬肉和牛奶等。

另一項是加大海外銷售辦事處和展覽會的額外支出。PIIE指出,這一計劃恐怕是最具有誤導性的:試圖打開那些因關稅行動而蓄意關閉的外國市場,這種嘗試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PIIE並指出,上述這些不同方式違反國際貿易規則。

在WTO框架下,美國已經同意限制其在農業領域里扭曲貿易的行為,即從2000年開始至,美國的農業綜合支持量(AMS)每年不能超過191億美元上限。盡管在此輪貿易戰中,美國農業部或構建一套與市場脫鉤的補貼方案,但特朗普的補貼仍將引起主要貿易夥伴的質疑,並可能觸發WTO爭端解決機制。

PIIE指出,至少此舉將使美國WTO談判代表在多邊談判中,更難以說服印度等貿易夥伴去控制其農業補貼規模。

(實習記者林然對本文亦有貢獻)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
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email protected]

責編:吳將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7076

久拖未決的話題即將啟動 WTO改革將向何處

再過十多天,目前處於夏休期的日內瓦,將恢複到文山會海的本色。而在即將到來的多項議程中,一個久拖未決的話題亦將再次啟動:是否改革世界貿易組織(WTO)以重振多邊貿易治理機制。

自從今年4月,帶著改革任務而來的美國駐WTO大使丹尼斯·謝伊(Dennis Shea)到達日內瓦以來,中美已經在重要例行會議中,經歷多輪爭論。在多場關於各自貿易措施及模式的爭論背後,是越來越衰微的WTO和全球貿易體系的微妙變化。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的,並分析自4月份以來最重要的中美交鋒場合,所有在該議題下發言國家的材料顯示,各國的態度,伴隨近期國際貿易時局流轉,正在悄然發生改變。

7月上旬,德國貝塔斯曼基金會組織的專家委員會出爐了一份題為《重振WTO的多邊治理》的報告(下稱《改革報告》),已在主要成員中進行交流,並面交WTO總幹事阿澤維多。其中一位參與報告出爐的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各方(包括中美歐)關於WTO改革最大的分歧還是在發展模式和管理制度上。

針對這些改革建議,美國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傑佛里·肖特(Jeffrey Schott)對第一財經記者評論說,在美國特朗普政府的工作計劃中,WTO處於非常靠後的位置,沒有重建新體制的戰略。“事實上,謝伊入選的最大任務,並非去改革WTO,而是批評中國。”

美國派到WTO的是何許人

要了解此輪美國面向全球發起的貿易爭端的目的之一,是不是要革新WTO,到底要如何革新?首先得要了解謝伊的來歷。

自去年7月被提名後,謝伊便引起輿論的廣泛關註。直到今年3月1日,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才確認了謝伊作為美國駐WTO大使的任命,而該職位在特朗普政府第一年時一直處於空缺狀態。

“WTO已經從一個以促進主權國家談判的論壇為主要功能的機構,轉向為一個以訴訟為中心的機構。”謝伊在今年1月的聽證會上向議員們表示,“如果(我的任命)得到你們的確認,我認為WTO的機構改革將成為美國議程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位日內瓦官員對第一財經記者描述了謝伊在WTO總理事會(最重要的例行會議)首秀的緊張。當地時間5月8日,中國首次在該會議上提出多項議題,包括推進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對美國“232調查”和“301調查”進展的關切等。當謝伊就第一個議題準備最後反駁發言時,因不熟悉流程,他在本該發言時卻臨時離開會場,讓全體代表等了好幾分鐘,他才回來。“大家都在笑,不會臨陣脫逃了吧。”

一個普遍的觀點是,特朗普的內閣,主要是他本人說了算。在傑佛里·肖特看來,謝伊並沒有處理國際貿易議題的經驗及能力,其過去的工作經驗就是批評中國。

對外經貿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屠新泉對謝伊曾擔任了十年的美中經濟安全審議委員會印象頗深。自2012年以來,謝伊不是擔任該機構的主席就是擔任副主席。該組織成立於2000年10月30日,也就是中國入世前夕,主要由12名從參眾兩院中選拔出的議員擔任。

屠新泉回憶說,該機構是國會任命的特別委員會,因當時美國克林頓政府批準中國入世相關文件,對批評中國的國會議員做出妥協而成立的,大多數成員並沒有相關的專業背景。

2001年12月,美國總統布什簽署命令,正式宣布給予中國永久正常貿易關系地位。困擾美中貿易關系20多年的一個難題由此結束。

前述日內瓦官員對第一財經記者描述說,自2017年特朗普正式上任,不少隸屬於USTR的美國談判官員陸續辭職。有些官員原先追求貿易自由化,推進其他成員降稅,特朗普政府讓這類官員去做鋼鐵“232調查”,由於過不了自己這關,一些人就陸續離開了。

WTO該如何改革

WTO自身改革滯後,再疊加特朗普當選以來采取的一系列單邊主義措施,包括WTO總幹事阿澤維多在內的官員在多個場合表示,WTO已經陷入生死存亡的困境。

前述《改革報告》提出了諸多WTO的改革建議,其中對美國關註的一些問題提出了妥協性的建議,比如制定新的規則增強成員規制的透明度,加強服務貿易、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規定,對發展中國家分類、重新界定,分階段給發展中國家的優惠待遇等。同時也呼籲先解決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增補問題,再來改革爭端解決機制。

根據上月特朗普與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達成協定的內容看,除了宣布要實現零關稅,另外就是同意共同來推進WTO改革。因此,包括屠新泉在內的諸多WTO專家認為,美國政府目前似乎還不會完全摒棄WTO,而是想在施壓後與歐盟一起來改革WTO,使之更加符合美國的利益。

前述參與改革報告的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該報告由一人主筆,其余人則以個人身份參與。由於專家委員會囊括了多個地域(包括歐盟、美國、中國、印度、阿根廷),因此不僅代表了歐洲的聲音,也考慮了不同地區和行業的發展水平。

其中一些話題是討論過程中爭議較大的。例如爭端解決機制到底寫不寫,由於討論開始之時,困擾WTO最大的上訴機構遴選問題,還沒有像今年這樣凸顯,因此暫時沒寫,只是提了一下。此外,如何改革WTO也面臨諸多不同意見,最終版本是,將不是革命性、決策性的改革,還是以漸進協調性為主。一些決策機制的改革建議也在探討中:也即不再一致同意才能通過決議,而是采取雙權重的多數制。

“雖然在討論中,我們有很多意見不一致的磨合,但最終出爐的版本,是各方都能夠認可的。”他說。

2001年11月,在卡塔爾首都多哈舉行的WTO第四次部長級會議啟動了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又稱“多哈發展議程”或“多哈回合”。原定於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結束談判的多哈回合一直久拖不決,導致多年來WTO最為權威且有效運作的部分就是爭端解決機制。

美方一直阻止WTO上訴機構的法官任命,而這一機構有“世界貿易最高法院”之稱。上訴機構本應有七個成員,但目前有三個空缺,加劇了案件積壓,從而削弱了WTO作為貿易爭端調停者的公信力。

自2017年2月,幾乎每個月的WTO爭端解決機構(DSB)例行性會議上,美國任性否決其他成員立即啟動WTO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程序的提議,已經成為一出循環上演的悲劇。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
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email protected]

責編:楊小剛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7512

一波波案件壓來,但WTO大法官真的要不夠用了

世界貿易組織(WTO)上訴機構拉美籍大法官拉米雷斯-赫爾南德斯在任期結束時臨別寄語恐一語成讖:WTO真的面臨“窒息而死”的風險。

第一財經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在8月27日WTO的爭端解決機制例會上,美國再次明確表態,不會批準一位上訴機構大法官的連任申請,這意味著WTO爭端解決機制中的中樞——上訴機構將從今年10月起,面臨著僅剩下3名大法官和堆積如山的上訴案件的窘境。

WTO具有三大功能,即談判功能、政策審議和爭端解決機制。目前談判功能實際上停滯;政策審議就是撰寫報告,仍在運行,而目前WTO體系中最具有實質意義的就是爭端解決機制。

一位日內瓦官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美國在此次會議上發表了一篇長篇聲明,指出目前WTO爭端解決機制出現的嚴重系統性問題。

第一財經記者拿到了這份長達22頁的聲明,在其中美國以大量舉例形式指出了對WTO爭端解決機制下上訴機構的四項核心不滿原因,其中最重要的原因為美方認為上訴機構中的法官們在解釋WTO法律的過程中越界,審查有關成員國內法含義,此舉濫用了WTO法中並未賦予它們的權力。

面對美國想要讓WTO癱瘓的這一做法,歐盟決定出手幹涉。歐盟即將在下月提出WTO改革建議,並認為這一改革建議會充當“試金石”的角色:如美國真的是希望改革WTO,而不是希望拖垮WTO,就會對此建議有積極回應。

美對WTO上訴機構過於積極長期不滿

這是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駐WTO團隊首次在爭端解決機制例會上,以長篇幅敘述其對WTO爭端解決機制以及其上訴機構的不滿之情,且每段論點皆配有大量案例實證。

WTO上訴機構常設七位法官,韓國籍法官金鉉宗、歐洲籍法官範登博斯(Van den Bossche)以及拉米雷斯-赫爾南德斯的任期均在2017年結束,且後兩人均為第二任期,無法連任。

目前由於美方在程序方面的阻撓,上訴機構一直無法開啟法官“納新”工作,這導致上訴機構正式法官僅剩四人,即便如此,這四人其中的一位大法官斯旺森(Shree Baboo Chekitan Servansing)的任期即將在今年9月30日結束,若無法連任,WTO將面臨中樞機構——上訴機構瀕臨癱瘓的局面。而截至8月,美國已經連續11月阻撓WTO啟動新法官任命的甄選程序。

在此次的長篇論述中,美方指出四項不滿理由。最為關鍵的,美方認為上訴機構法官“逾越”權力,將WTO法律闡釋得超出了條約所預見的範圍。

實際上,這也是美方對上訴機構長期不滿的原因,即認為上訴機構在司法上的表現太過積極,且曾通過多個部門進行投訴,認為上訴機構並未對上訴案件中提到的問題發表意見,並且在沒有聽取成員意見的情況下就設置法規,在貿易救濟調查方面沒有給予WTO成員足夠的尊重。

而在此前USTR代表萊特希澤主持編寫的一份有關美國《2018年度貿易政策》的報告中,則直接用“激進主義分子”來形容上訴機構的法官們。

這份報告指出,WTO並不是美方此前預期中的那樣,成為各成員方制定新的和更好規則談判場合,實際上,有時WTO被爭端解決機制所控制,在那里激進分子一樣的“法官們”設法將他們自己的政策建議強加給會員國。

一位日內瓦貿易官員指出,在會議上美國表示,2015年以來,美方一直在對上訴機構無視WTO成員共同商定的規則的情況表示擔憂,且對上訴機構向成員們增添從未同意過的附加義務表示憂慮。

同時,該機構還發布有利於不公平貿易行為且違背公眾利益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行為裁決,發布不必需的咨詢意見並不斷無視90天裁決的期限規定。

為此,美方認定上訴機構的侵權行為破壞了制度,損害了WTO所有成員的利益。這位日內瓦貿易官員指出,為此美方在會議上表示,美國決定不支持斯旺森連任,並表示這不是對任何個人的拒絕,而是在基於對制度濫用的長期關切之下做出的決定。

只剩下3個大法官該怎麽“辦案”

第一財經記者從前述日內瓦貿易官員方面獲悉,此次墨西哥再次代表67個WTO成員要求“盡快開啟WTO上訴機構成員甄選程序”,以填補目前三位大法官空缺,並要求在30天內提交候選人名單,在60天內啟動甄選委員會推薦過程。

不僅不支持斯旺森的連任,美國在此次會議上還繼續否決了開啟其他新法官甄選程序的建議,並指出在美方提出的系統性問題解決以前,都不會同意開啟上述甄選程序。

這樣的前景令人擔憂:上訴機構中3名法官是該機構在理論上能夠得以運行的最低標準,按照規定,上訴機構處理每個案件至少需要3名法官,而實際上由於貿易案件所發生的區域同法官來自的國家之間存在敏感度,因此在實際案件中存在著需要回避的情況,目前除斯旺森之外,剩下的三名上訴機構法官分別來自美國、中國和印度。

與此同時,一方面WTO中樞即將面臨運轉不靈的局面,一方面一波波案件又向WTO壓來,在WTO爭端解決機制已然僅剩下4個大法官的情況下,僅在7月16日,因歐盟、加拿大、墨西哥、土耳其等國對美鋼鋁關稅實施關稅報複,美國就一口氣告了五個WTO成員。

據第一財經記者統計,截至8月份,今年WTO已經收到了30個磋商申請,而根據WTO給出的數據,2017年WTO共受理了17起案件,2016年為16起,2015年和2014年分別為13起和14起,即2018年截至8月WTO收到的案件數量已經是以往爭端的近兩倍或兩倍多。

對此,歐盟及其成員國感到無法再坐視不管。歐盟官員表示,將在下月正式提出改革方案,而美方是否認真對待該改革建議,將表明美方是否真心希望改革WTO,還是另有所圖。

“肯定是要揭穿(美國的)虛張聲勢,”歐洲議會貿易委員會主席朗格(Bernd Lange)對此表示,“9月歐盟將正式向WTO提出建議,啟動 (改革)進程,並檢驗誰真正願意進行改革工作。那些經常發表批評意見的人也要對改革做出承諾:這說的就是美國。”

此前,在7月25日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訪美後,美歐在共同聲明中表示,雙方建立高級別工作組,討論WTO改革問題。

而在會談中,歐盟拿出了三項建議,即改革WTO爭端解決機制、更新WTO規則以面對21世紀的挑戰以及改善組織的日常工作(在談判中推動開放的諸邊主義談判方式)。

(實習記者林然對本文亦有貢獻)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
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email protected]

責編:黃賓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7838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