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是房地產經濟市場化和房屋商品化的客觀需要和必然產物,對家庭、社會、經濟與環境都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目前我國物業管理行業年營收規模超過5000億元,公司爭先啟動上市計劃。本文分析了我國物業管理產業的發展進程與行業現狀,並精選出開元物業(831971)、丹田股份(831947)、東光股份(831840)、華仁物業(832319)等新三板優秀物業公司為您詳解剖析。
行業簡介
“物業”一詞譯自英語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傳入沿海、內地,其含義為財產、資產、地產、房地產、產業等。該詞自20世紀80年代引入國內,現已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概念,即:物業是指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一個單元住宅可以是物業,一座大廈也可以作為一項物業,同一建築物還可按權屬的不同分割為若幹物業。物業含有多種業態,如:辦公樓宇、商業大廈、住宅小區、別墅、工業園區、酒店、廠房倉庫等多種物業形式。
物業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經營物業管理業務的企業型經濟實體,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它屬於服務性企業,它與業主或使用人之間是平等的主體關系,它接受業主的委托,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對特定區域內的物業實行專業化管理並獲得相應報酬。
主管部門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主要職能:行業進行宏觀管理。
相關行業協會:中國物業管理協會與各省、市等地方性物業管理協會
主要職能:協助政府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政府開展行業調研和行業統計工作,為政府制定行業改革方案、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等提供預案和建議等。
行業發展進程與現狀
2.1.發展進程
我國物業管理萌芽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起步於九十年代,本世紀初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得以全面快速的發展和推進。物業管理越來越顯示出廣闊的市場發展前景,被譽為現代社會的“朝陽產業”,該行業目前處於“成長期”的快速發展階段。
1981年,我國第一家物業管理公司--深圳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誕生
2001年,明確了物業管理的行業地位
2001,在中共中央關於十五計劃綱要的建議和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中關於規範發展物業管理行業的重要精神,國家進一步明確了物業管理的行業地位,並指明了發展方向。這同時也明確了房地產開發的規劃、設計、銷售、物業管理的分業經營,明確了以往計劃經濟下的房屋管理徹底走向社會化、市場化與專業化的改革道路。
2003年,《物業管理條例》
2003年,《物業管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為物業管理的市場監管在國家行政法規層面上確立了基本依據
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07年,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012年,大力鼓勵與扶持物業服務企業
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大力發展社會化養老、家政、物業、醫療保健等服務業”。
同年,國務院印發的《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指出要“建立和完善舊住宅區推行物業管理的長效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保障機制。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多種經營,積極開展以物業保值增值為核心的資產管理。繼續推進物業管理師制度建設,提升服務規範化、專業化水平。提高舊住宅區物業服務覆蓋率,城鎮新建居住物業全部實施市場化、專業化的物業管理模式。”國家一系列政策的扶持為物業管理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2013年,物業服務屬於“第一類鼓勵類”
2013,根據發改委頒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物業服務”屬於“第一類鼓勵類”之“三十七、其他服務業”。
2.2.行業現狀
總的來說:
經歷三十多年的發展,物業管理服務全面推進並廣泛覆蓋,至2012年,該行業的年營業收入超過3,000億元。
具體來說: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協會公布的數據,到2012年底,物業管理面積約為145.3億平方米,較國家統計局2008年發布的第二次經濟普查數據公報顯示的125.46億平方米增長了約16%。按此速率增長,2015年我國物業管理市場規模將增至3120億元。
據不完全統計,物業管理企業約為71000余家,較2008年經濟普查公布的58406家增長了約2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業管理企業數量。廣東、江蘇、山東位居前三。全國一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數量1168家。廣東、北京、江蘇位居前三,分別占19%,10.4%、8.5%。
據不完全統計,物業管理從業人員數量約為612.3萬人,較2008年經濟普查公布的250.12萬人增長了約145%。2007年國家開始全國物業管理師職業資格考試,截止到2012年底,全國共有43919人獲得物業管理師資格。占全國612.3萬從業人員的0.7%
行業未來發展趨勢
當前,我國物業管理的內外部環境和自身運作模式正在發生深刻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物業管理對象由以住宅為主向各類城市綜合體擴大。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對象由傳統的以住宅為主,向寫字樓、商業物業、工業廠房、醫院、學校、寺廟以及各類城市綜合體擴展。
第二,物業服務由四項基本服務朝縱向、橫向擴展。物業管理的傳統四項基本服務為清潔、綠化、秩序維護和設施設備維修。而未來物業管理服務,將縱向延伸至房地產開發前期的規劃設計、中期的招商策劃與營銷、後期的樓盤銷售與經營等整個鏈條,橫向涵蓋消費者家政服務、房屋租售、電子商務等各類個性化需求,充分發揮出物業管理的商業與社會價值。
第三,物業管理在城市管理的地位日益重要。在北京奧運、上海世博會、汶川地震、新疆抗暴等重大活動和事件中,物業管理發揮著積極重要的作用。未來物業服務隊伍已經成為社會建設的生力軍,成為社會管理的重要力量。
第四,物業管理行業正在向現代服務業轉型。物業管理將更多依托現代科學技術、現代信息技術,物業物業管理實現網絡化,以達到設備的應用管理、人的管理和住戶的服務高效統一,深入地面向每個家庭提供更具個性化的服務。結合現代企業經營管理方式,物業管理行業正在形成一批走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經營的現代物業服務商。
第五,存在的問題:企業服務成本上升
物業管理產業目前仍以勞動密集為主,隨著職工工資標準和社保福利的政策性剛性調升,用工成本持續上漲,物業服務企業經營風險日益加劇。因此,成本上漲是影響物業服務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4.風口來襲:國內物業管理公司加快“上市步伐”
2014年66月30日,花樣年集團旗下彩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交易,成為中國內地第一家以社區服務運營為主業的上市公司。此後,內地房企效仿花樣年分拆物業上市的腳步紛紛邁出。
2015年33月月55日下午2點30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在北京舉行新三板上市企業集體掛牌儀式,浙江開元物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國內首批上市物業公司。截止52015年010月,已有77家物業管理公司成功掛牌新三板。
52015年55月月222日,萬科在深圳召開股東大會,萬科總裁郁亮不僅首次公布了自己在萬科內部立下的軍令狀,也明確未來對包括物業在內的萬億級多上市平臺控股集團的目標。
52015年88月月919日,中海地產董事長郝建明在中期業績發布會上宣布,中海將分拆物業上市。此前中海物業已向港交所提交招股說明書。
同日,碧桂園集團總裁莫斌在碧桂園2015年度中期業績報告發布會上說:“碧桂園將形成以地產開發、社區服務及配套、金融三大業務板塊,業務將覆蓋客戶全生命周期。”其中,社區服務及配套包括教育、社區服務及健康養老、物業運營。
52015年88月月020日,富力地產的2015年中期業績發布會上,富力地產董事長李思廉表示,公司正在研究物業管理業務的分拆上市,“將物業管理分拆出來上市,我們也在研究,相信我們的物業管理業務也隱藏了很大價值。”
行業發展進程與現狀
5.1.國內物業管理上市公司一覽
5.2.A股上市公司
暫無。
5.3.H股上市公司
彩生活(01778.HK)::國內社區服務運營第一股
彩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彩生活服務集團)成立於2002年6月18日,總部設立於深圳。2014年6月30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碼:01778,成為國內社區服務運營第一股。
主營業務:
彩生活服務集團是一家集物業服務、樓宇智能、社區服務為一體的科技型、綜合型社區服務企業。
公司亮點:
彩生活服務集團突破了行業的傳統壁壘,建立了在當今互聯網技術、物聯網技術、雲計算技術這些基礎之上的一種全新的物業服務模式——彩生活服務模式。彩生活服務集團將“對物的管理”轉變為“對人的服務”,研發並運營了彩之雲社區服務平臺。彩之雲社區服務平臺以社區服務為基礎,圍繞社區基本服務和配套生活服務,為業主和商家提供對稱的信息與交易平臺,滿足社區業主“衣食住行娛購遊”等在內的主要居家生活服務需求。在提供全新的客戶體驗同時,彩之雲以網絡技術結合本地服務為主,為業主和住戶打造一個一站式的本地生活服務平臺。
公司營收與盈利能力: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總收入為2.78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70.2%,收益增長主要源於計算收益的總建築面積增加和集團提供社區租賃、銷售及其他服務的數量增加。半年稅後凈利潤為8415萬元,同比上升29%。整體毛利率為73.9%,同比上升7.8%,上升原因主要是由於所有業務部分的毛利率繼續維持高水平及毛利率較高的業務收益比重增加。
5.4.新三板掛牌公司
目前,新三板共有7家物業管理公司成功掛牌。在此,我們精選出年營收達到5000萬級別、成長能力強的新三板物業管理公司,進行詳細分析:
5.4.1.開元物業(831971)):中國物業服務百強企業
浙江開元物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開元旅業集團投資組建。
主營業務:
公司主要經營物業服務、物業管理咨詢、酒店物業經營、樓宇智能、園林景觀,房產租售、社區商務、文化經營等一體化綜合性服務。業務輻射浙江、上海、天津、江蘇、湖北、河南、遼寧、雲南、海南等地,物業管理和服務面積達1900多萬平方米,所涉及的物業類型包括住宅、別墅、酒店式公寓、政府機關辦公區、銀行辦公樓、高端企業總部寫字樓、商業、醫院、景區以及科技產業園區等。
公司亮點:
公司為中國物業服務百強企業第52位,以“開元酒店式物業服務”為特色,通過開元物業品牌的宣傳及標桿項目的培育,在消費者、開發商、政府部門等培育一定的品牌影響力,並根據自身業務發展需要,制定五年發展規劃,從產品定位、市場定位和區域定位三個層次明確了開元物業在業務、客戶和發展區域三個方面的戰略定位,並積極發揮各區域的作用,以現有項目為中心,輻射周邊4小時交通圈。
公司營收與盈利能力: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1.37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40.51%,完成年度經營預算的44%,主要原因是公司管理項目數量增加53個;公司營業總成本1.27元,較上年同期增長45%,完成年度經營預算的57%;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815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7.41%,完成年度經營預算的55%;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806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5.97%。公司總資產為1.48億元,凈資產為4368萬元。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住宅社區及非住宅物業提供秩序維護、清潔、園藝、綠化、維修、保養等其他衍生物業服務、社區商務服務、養老服務。
5.4.2.丹田股份(831947):首批高校後勤管理服務掛牌
丹田股份自1997年建立起,丹田股份總部位於珠海,在全國擁有21家分公司,管理80所大學,服務師生超過200萬人。致力於成為一家中國領先的物業管理公司,為各類院校、商辦物業、政府樓宇、醫院及廠房提供多元化的管理服務。主營業務:
丹田物業提供校園管家服務:清潔、宿管、安防、綠化、維修等管理;
丹田“優里”提供校園物流快遞服務;
丹田“立標”提供多功能文化餐飲服務;
丹田“校里”提供校園O2O線上線下電子商務、社區增值服務;
丹田“智能”提供校園節能、安防、樓宇設備自動化、智能一體化等服務。
公司亮點:
丹田股份具有國家一級物業服務資質,並於2015年在新三板掛牌,成為首批高校後勤管理服務掛牌業。公司收購珠海校里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45%股權,100%控股珠海校里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校里涉足校園移動互聯市場,開發了校園移動互聯平臺APP,目前在珠海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試運營良好,流量很大,今後運營測試穩定後,會快速在全國市場進行推廣和複制。
公司營收與盈利能力: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實現營業收入97,558,936.09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長22.99%;報告期內的利潤有所上升,公司利潤總額1128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85.59%;歸屬於母公司的凈利潤858萬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長391.12%。公司總資產和凈資產分別為1.49億元和1.24億元,比上年度期未增長87.92%和183.25%。資產負債率16.68%,比上年度期未下降28.04%。
5.4.3.東光股份(831840):全國“物業後勤保障服務供應商”領軍企業
東光物業成立於1999年,註冊資金4000萬元,目前在廣東、江西、湖北、山東等地設有分支機構,物業服務總面積近1000萬平方米,是國家物業服務一級資質企業
主營業務:
為產業園區、公共場館、政府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等領域的客戶提供一站式後勤保障服務解決方案,包括物業基礎管理服務、設施設備管理服務、資產管理服務、行政後勤保障服務等。
公司亮點:
“物業後勤保障服務商”商業模式,形成了滿足客戶需求的“一站式後勤保障服務解決方案”。
公司營收與盈利能力:
截止到2015年06月份已實現營業收入531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了57.16%;利潤總額為215萬元,同比增長了373.68%;凈利潤為139萬元,同比增長了260.59%。本期現金及現金流量凈增加額3521萬元,較上年同期的-43萬元增長8370.13%,其中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較上期增長50.03%。公司總資產為9694萬元,凈資產為4161萬元。公司經營業績取得大幅度增長。
5.4.4.東光股份(831840):華仁物業(832319):山東首家掛牌新三板物業管理企業
青島華仁物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金1000萬元,公司創建於1994年,是青島市最早進入市場化運作的物業公司之一,山東省首家新三板成功掛牌的物業服務企業。
主營業務:
華仁物業管理項目涉及高端寫字樓、高檔商務樓、精品住宅小區、政府工程、高校園區、工業園區等物業項目。服務範圍和業務主要分布在山東省,輻射廣州、北京、重慶等地。
公司亮點:
致力於承接高端項目的物業服務工作,涉及的項目包括高端公寓樓、高端住宅樓、高級商業寫字樓等多種類物業。公司不斷探索養老服務模式和手機APP平臺搭建,並且通過調研和分析已經編制出適合公司發展的服務方向和模式,下半年我們的進一步落實創新服務模式,向全新的服務領域拓展。
公司營收與盈利能力:
截止2015年上半年,公司繼續快速拓展市場。報告期內,營業收入較2014年度同期增加524萬元,增長19.81%,實現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59萬元,比較去年同期增長37.67%。
結語
目前,物業管理越來越顯示出廣闊的市場發展前景,被譽為現代社會的“朝陽產業”,該行業正處於“成長期”的快速發展階段。
從房地產角度看,物業管理是房地產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從資產上說,物業管理直接經管的資產不輸任何資產管理部門;從城市管理方面論,物業管理是現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環,事關千家萬戶。可以說,小到一家一戶,大到社會、經濟與環境,物業管理在其中都起著舉重若輕的作用。
目前我國物業管理行業年營收規模超過5000億元,公司正爭先啟動上市計劃。新三板目前擁有國內最多的物業上市公司,這些年輕的、成長能力強的公司將在新三板市場的孕育下不斷成長。我國物業管理產業也將繼續深化向現代服務業的轉型,未來將形成一批更具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的現代物業管理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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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證監會官網,有記者提問,稱2月17日,證監會修訂了再融資相關規定,輿論認為有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市場關註並購重組定價、規模、間隔期的政策是否有新的變化?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回答稱,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總體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重組辦法》)等並購重組相關法規執行,但涉及配套融資部分按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本次政策調整後,並購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部分的定價繼續執行《重組辦法》的相關規定,即按照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定價。配套融資的定價按照新修訂的《實施細則》執行,即按照發行期首日定價。配套融資規模按現行規定執行,且需符合《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配套融資期限間隔等還繼續執行《重組辦法》等相關規則的規定。
下一步,會將進一步深入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工作部署,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規範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行為,不斷完善相關制度,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作為我國目前唯一橫跨東西部的省際合作試驗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今年以產業落地和集聚發展為核心,大力推進一批基礎配套工程建設,力爭年內實現工業總產值200億元、固定資產投資100億元、招商引資到位資金100億元,各項指標增速均超過17%。
據新華社報道,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是“珠江—西江經濟帶規劃”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廣東、廣西兩省區共建,規劃範圍總面積140平方公里,粵桂雙方各70平方公里,打造東西部合作發展、西江流域可持續發展、兩廣一體化發展的先行示範載體平臺。截至2017年1月,試驗區招商引資入區企業達到242家。
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管委會負責人說,今年試驗區聚力推進59項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包括交通、市政、公共服務設施項目等,目前一些項目相繼開工建設。
據介紹,在資金保障上,將推進試驗區一級財政和國庫設立。建設“兩廣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爭取年內增設兩支產業基金,總規模不低於25億元,發起兩支創業投資基金或風險投資基金,總規模不低於5億元。
近期藥品領域備受關註,利好政策頻頻出臺,多措並舉均指向降藥價。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1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堿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至零,使我國實際進口的全部抗癌藥實現零關稅。較大幅度降低抗癌藥生產、進口環節增值稅稅負。
“政策如何落地,目前並不明朗,尚需國務院出臺相關配套措施。”一位藥品專家表示。
但從以上政策可以看出,國務院降藥價之心切。
進口藥貴在哪里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後,李克強在接受中外記者采訪時就表示,要較大幅度地降低進口稅率,對抗癌藥品力爭降到零稅率。
那降低關稅是否就能把藥價降下來呢?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一位專家表示,其實中國的進口藥關稅只有2%~4%。那進口藥到底貴在哪里?
一位醫藥行業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一種100元的藥,醫院吃掉30元,成本25元,稅費17元,物流配送5元,經銷商5元,藥蟲子(個人代理商)3元,銷售費用10元,招標等政府事務攤銷5元,藥廠利潤幾乎為零。
事實上,很多的進口藥為原研藥物,在其研發過程中,耗時10年和投資10億美金是最基本的投入,這個成本決定了藥價的不菲。其次,藥品在進入中國時有進口關稅,進口藥的普通關稅為30%,但由於大多數進口藥物的原研國家為WTO成員,適用於最優惠稅率即2%~4%。等進入中國後還有一個銷售進口藥的增值稅17%。據了解,對於藥品,美國是免增值稅的,歐洲平均藥物增值稅率為8.8%左右,而中國對藥品的增值稅幾乎是歐洲平均水平的兩倍。再加上中國藥品流通過程中,從入關審批通關,經過多道經銷商,等藥到患者手中時,藥價就漲了上去。
“通過降關稅來降藥價,降的可能不會太多,但是不會影響進口藥的供應和到中國的時間。”藥智網創始人李天泉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要想降藥價,除了關稅之外,醫藥流通領域的改革還需要動真刀子。
跨境電商賣藥需明確責任
上述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決定,抓緊研究綜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購、將進口創新藥特別是急需的抗癌藥及時納入醫保報銷目錄等方式,並研究利用跨境電商渠道,多措並舉消除流通環節各種不合理加價,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急需抗癌藥的價格有明顯降低。
“跨境電商做進口藥,目前好像還沒有這種概念。因為藥品不是一個普通的商品,它需要一個繁瑣的程序,進口藥還需藥品檢驗等很多手續。目前的常規操作模式是藥企自己進口或者國內有一家代理公司。”李天泉表示。
根據《藥品進口管理辦法》,藥品必須經由國務院批準的允許藥品進口的口岸進口,以及還需一系列的許可和檢驗。
此外,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制定的《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指出,網絡藥品銷售者為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等。
“處方藥是不能在網絡上銷售的,而治療腫瘤的藥物多為處方藥,目前國家沒有法律可以支持。”上述藥品專家表示。
跨境電商購買進口藥物,在很多醫藥界人士看來,仍有風險存在。“跨境電商需要有很多法律條款藥品銷售規範,因為處方藥需要醫生或者藥師指導,特別是腫瘤藥物,一旦質量出現問題、吃錯藥,將會出現嚴重不良反應,這個責任需要明確。”上述醫藥行業人士表示。
跨境電商采購藥品,需配套政策出臺方能落地。
取消臨床試驗審批和檢驗
根據上述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加快創新藥進口上市。將臨床試驗申請由批準制改為到期默認制,對進口化學藥改為憑企業檢驗結果通關,不再逐批強制檢驗。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這個措施對藥品影響是非常大了。過去做臨床試驗必須要經過國家審批,這個審批在過去有時需要一年、兩年,會耽誤大量的時間。實際上,我們國家已經在向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靠攏。企業是否做臨床試驗,由企業決定和負責,只要保證患者的安全就行。這樣會大大縮短藥品進入臨床的階段。”李天泉表示。
而取消進口檢驗,亦是加快藥品進口的有力措施。在當前監管下,進口藥的把關不僅僅依賴於關口檢驗,市場招標環節還有控制,優質的進口藥供應商的質量風險較低。隨著中國藥品監管部門加入國際人用藥品註冊技術協調會(ICH),也意味著中國的藥品監管部門、制藥行業和研發機構將逐步轉化和實施國際最高技術標準和指南,海關強制檢驗似乎已沒有必要。
“藥監的進口審評審批能力提高較大,尤其是我們現在海外審核查驗力度空前,從一定程度上把控了海外進口生產地的潛在質量風險。如果進口強制批檢,不再符合國情,但是不批檢,抽檢肯定會有,企業是責任主體,國家對造假懲罰力度加大,進口企業對風險的把控能力也有所加強,之前企業技術力量弱,多數不具備風險把控能力,由國家強制批檢,可以幫企業降低風險,進而保證百姓用藥安全,但是這一歷史使命,隨著我們行業水平提高,綜合監管能力的提升,強制批檢可以退出歷史舞臺了。”一位負責藥品註冊的專家表示。
近日,融資擔保業迎來銀保監會1號文——《關於印發<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四項配套制度的通知》。4月23日,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對制定這四項配套制度進行了詳細解讀。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1993年,我國第一家專業信用擔保公司——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現更名為“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成立,意味著真正意義上的融資擔保機構開始出現。20多年來,融資擔保公司逐步從“野蠻生長”向“有序生長”規範經營轉型。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此前《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下稱《條例》)主要規定了融資擔保公司的準入退出、經營規則、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明確了加大政策扶持的要求。
為配合《條例》實施,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訂了《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融資擔保責任余額計量辦法》、《融資擔保公司資產比例管理辦法》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擔保公司業務合作指引》四項配套制度。
銀保監會負責人指出,配套制度有利於促進融資擔保行業更好地支持普惠金融發展。具體而言,《融資擔保責任余額計量辦法》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的小微企業和農戶借款類擔保業務,設定了75%的權重;對《條例》規定主要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擔保公司放大倍數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的條件進行了細化,明確為對小微企業和農戶融資擔保業務在保余額占比50%以上且戶數占比80%以上的融資擔保公司,放大倍數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業內人士指出,這將引導融資擔保公司擴大小微企業和“三農”擔保業務規模。
對於過渡期和達標時限的安排,銀保監會負責人指出,為減少新的監管規則出臺對融資擔保公司經營產生影響,在起草配套制度的過程中,多次公開征求各方意見,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關鍵監管指標測算,確保有關規定科學合理,並使各方形成了較為穩定的預期。
在《通知》和有關配套制度中,對部分業務的新老劃斷原則和過渡期安排等事項進行了規定,主要包括:對《條例》施行前發生的保本基金擔保業務,存量業務可不計入融資擔保責任余額,但應向監督管理部門單獨列示報告;對於2017年10月1日前發生的發行債券擔保業務,集中度指標繼續執行原有監管制度有關規定,2017年10月1日後發生的發行債券擔保業務,集中度指標按照《融資擔保責任余額計量辦法》的規定執行。
對於《融資擔保公司資產比例管理辦法》施行前,融資擔保公司自有資金投資比例符合原有監管要求,但未達到《融資擔保公司資產比例管理辦法》要求的,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不同時限的過渡期安排,達標時限不應晚於2019年末。
更為重要的是,銀保監會負責人指出,對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主要將從以下方面進行管理。根據《條例》有關規定,《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明確了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定義,是指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頒發的特許融資擔保公司經營融資擔保業務的法律文件,規定了監督管理部門頒發、換發、吊銷、註銷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條件和流程,規定了許可證應當載明的內容,對監督管理部門做好許可證管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此次新規對融資擔保公司杠桿比例提出了新要求。《融資擔保公司資產比例管理辦法》將融資擔保公司主要資產按照形態分為Ⅰ、Ⅱ、Ⅲ級,對資產比例進行了明確規定:一是融資擔保公司凈資產與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擔保賠償準備金之和不得低於資產總額的60%。二是融資擔保公司Ⅰ級資產、Ⅱ級資產之和不得低於資產總額扣除應收代償款後的70%;Ⅰ級資產不得低於資產總額扣除應收代償款後的20%;Ⅲ級資產不得高於資產總額扣除應收代償款後的30%。另外,融資擔保公司受托管理的政府性或財政專項資金在計算Ⅰ級資產、Ⅱ級資產、Ⅲ級資產、資產總額以及資產比例時應予扣除。
對於日後融資擔保公司與銀行的合作,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幾大原則。一是自願原則。銀擔合作雙方應當遵循自願原則達成合作意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預。二是平等原則。銀擔合作雙方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另一方。三是公平誠信原則。銀擔合作雙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對方及第三方合法權益。四是合規審慎經營原則。銀擔合作雙方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建立可持續的、合規審慎經營的合作模式。
人民銀行網站周三(5月2日)下午發布消息稱,在3月26日成功試運行的基礎上,5月2日,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二期)全面投產,符合要求的直接參與者同步上線。
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向境內外參與者的跨境人民幣業務提供資金清算結算服務,為人民幣國際化鋪設“高速公路”,是符合國際標準的重要金融基礎設施。
截至2018年3月底,CIPS共有31家境內外直接參與者,695家境內外間接參與者,實際業務範圍已延伸到148個國家和地區。
據了解,相比較CIPS(一期),CIPS(二期)在功能特點上進行了改進和完善:一是運行時間由5×12小時延長至5×24小時+4小時,實現對全球各時區金融市場的全覆蓋;二是在實時全額結算模式的基礎上引入定時凈額結算機制,滿足參與者的差異化需求,便利跨境電子商務;三是業務模式設計既符合國際標準,又兼顧可推廣可拓展要求,支持多種金融市場業務的資金結算;四是豐富參與者類型,引入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類直接參與者;五是系統功能支持境外直接參與者擴容,為引入更多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做好準備。考慮到CIPS(二期)時序調整後的夜間時段正值歐美金融市場的營業時間,為滿足境內外直接參與者夜間調劑流動性的需要,保障支付清算安全,人民銀行研究決定銀行間貨幣市場加開夜盤。
央行表示,CIPS的建成運行是我國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的里程碑事件,標誌著人民幣國內/國際支付統籌兼顧的現代化支付體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未來,CIPS將根據市場需求和人民幣國際化發展的要求繼續升級完善,不斷提升服務水平,為人民幣全球使用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撐,積極支持金融市場跨境互聯互通。
實現混合結算
人民銀行在綜合考慮市場需求和功能投產難易程度等因素的基礎上,分期推進系統建設工作。2015年10月8日,CIPS(一期)順利投產。當下,隨著人民幣國際化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地位顯著提升,人民幣在全球使用不斷擴大。相應地,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需求不斷增長,對支撐人民幣國際化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提出了更高要求。央行在答記者問中指出,為此,人民銀行加快建設CIPS(二期),分階段投產更多功能,並做好相關配套安排,進一步提高人民幣跨境資金的清算、結算效率,為全球用戶的人民幣業務提供更為穩健、便捷、靈活、高效的清算結算服務。
據了解,為滿足跨境人民幣業務的差異化支付結算需求,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並向參與者提供更為靈活的流動性節約安排,CIPS(二期)在CIPS(一期)實時全額結算(RTGS)模式的基礎上引入定時凈額結算(DNS)模式,實現混合結算功能。
“RTGS模式適用於時效性強、金額大、逐筆的支付業務場景;DNS模式適用於頻次高、金額小、筆數多的支付業務場景,在設計上綜合權衡了安全與效率,並采用流動性節約算法,便於參與者的頭寸管理。”央行有關負責人介紹稱,CIPS(二期)的所有直接參與者均可發起RTGS業務。考慮到DNS業務相關風險管理的需要,符合審慎管理要求且業務場景不違反監管規定的直接參與者可發起DNS業務。CIPS通過明確業務準入標準、設置業務限額、要求結算保證金和提高結算優先級等多重機制,防範DNS相關結算風險。
CIPS(二期)的運行時序安排如下:自2018年5月2日起,CIPS在中國法定工作日全天候運行,運行時間調整為5×24小時+4小時。系統業務處理分為日間場次和夜間場次。一般工作日的日間場次運行時間為當日8:30至17:30(其中17:00至17:30為清零等場終處理時間)。考慮到我國所處的時區,周末及法定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的日間場次運行時間提前為當日4:30。夜間場次的運行時間為當日17:00至下一自然日8:30(其中8:00至8:30為清零等日終處理時間)。
參與者管理強調風險防範
與之相對應,CIPS(二期)在參與者管理方面會有所變化。據央行有關負責人稱,CIPS(二期)在已經確立的參與者分級管理框架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參與者管理相關要求,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後全流程管理,規範參與者業務行為,及時識別並防範相關風險。一是基於“同類業務,同樣標準”、中外資一視同仁等原則,按照參與者類型、所在司法轄區、業務特點和風險特征等,分別明確準入要求;二是建立動態評估機制,強化參與者日常管理,強調紀律約束要求;三是建立參與者事後管理機制,規範爭議解決方式。
同時,CIPS(二期)上線後,參與者準入條件也有相應的改變。首先,直接參與者的準入條件為,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運營機構,均可申請成為CIPS的直接參與者。同一司法管轄內,同屬一個法人的機構只能申請一個直接參與者身份。
銀行類直接參與者的準入條件有:具備法人資格或是法人指定的機構;具有辦理人民幣結算業務資格;是具有大額支付系統清算賬戶的境內機構或委托境內銀行類直接參與者作為其資金托管行的境外機構;支持業務集中處理與直通處理、滿足信息安全性和系統可靠性要求;具有切實可行的防範和化解流動性風險的方案等。
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類直接參與者的準入條件有:是以人民幣進行金融交易、資金結算的法人機構;支持業務集中處理與直通處理、滿足信息安全性和系統可靠性要求;具有切實可行的防範和化解流動性風險的方案等。在CIPS開立賬戶的境內機構應具有大額支付系統清算賬戶。
境外機構因所處司法管轄區域不同,為避免出現法律沖突,其申請直接參與者還要符合特定要求:銀行類境外機構還應取得其所在地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出具的意見書;在境內沒有商業存在的還需要滿足中國人民銀行其他審慎管理相關要求。
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類境外機構還應取得其所在地監管當局出具的意見書;在CIPS開立賬戶的應委托境內銀行類直接參與者作為資金托管行。
此外,中國境內外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都可以申請成為CIPS間接參與者,申請時應具備法人資格或是法人指定的機構,具備集中處理其境內業務的能力等。
值得註意的是,CIPS在防範系統結算風險方面也制定了相應的配套機制安排。
CIPS具有豐富的機制安排,支持參與者做好自身流動性管理,保障跨境支付業務順利進行。一是設置直接參與者準入和退出機制,確保只有具備良好流動性管理能力的機構才能加入系統,並開展相應業務;二是支持直接參與者通過大額支付系統利用註資(預註資)、調增和調減等方式從本機構(或資金托管行)在大額支付系統的賬戶獲得流動性;三是提供隊列管理、余額預警、自動缺款通知等輔助管理功能。此外,各直接參與者還可以利用現有的全國同業拆借中心的交易平臺,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同業拆借方式獲得流動性。CIPS(二期)暫不支持為直接參與者提供日間透支功能。
CIPS(二期)時序調整後的夜間時段正值歐美金融市場的營業時間,且將開通DNS業務,對參與者的流動性管理要求提高。為此,人民銀行決定為銀行間貨幣市場加開夜盤,CIPS直接參與者可根據結算需要,通過銀行間貨幣市場融入資金註入CIPS賬戶。這種新的制度安排可以滿足境內外直接參與者夜間調劑流動性的需要,保障支付清算安全,也有利於境內外金融市場接軌,對支持我國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未來,可有序向全球人民幣業務參與主體開放,推動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5月7日,銀保監會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答記者問稱,下一步將指導監督保險公司做好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工作,規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設計,後續還將進一步出臺配套文件,促進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持續健康發展。
同時,銀保監會印發《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開發設計稅延養老保險產品應當以“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為原則;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積累期養老資金的收益類型,分為收益確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動型,分別對應A、B、C三類產品;參保人選擇購買了一家保險公司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後,在開始領取養老年金前,可進行產品轉換;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可提供養老年金給付、全殘保障和身故保障三項保險責任。
全文: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答記者問
近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的通知》(銀保監發〔2018〕20號)正式發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以下簡稱《產品指引》)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制定發布《產品指引》的主要目的是什麽?
為了促進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以下簡稱“稅延養老保險”)試點順利開展,規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開發設計,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監會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財稅〔2018〕22號)有關規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制定並發布了《產品指引》。《產品指引》是保險公司開發設計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的基本要求和統一規範,主要內容包括設計原則、產品要素、產品管理、名詞解釋四個部分,參與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指引要求和有關保險產品監管規定,開發設計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符合要求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獲得批準後才能上市銷售。
需要指出的是,《產品指引》是保險公司開發設計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的基本保險保障要求,保險公司可在此基礎上,按有利於參保人的原則進一步提高保險保障水平。
二、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開發設計主要遵循哪些原則?制定這些原則是基於怎樣的考慮?
養老保險的管理包括交費參保階段、投資積累階段及養老金領取階段,覆蓋參保人自交費參保之日起的整個生命周期,長達幾十年,不是一個簡單的短期投資行為,其面臨的主要風險是資金投資風險和人均壽命不斷延長後的長壽風險。因此,稅延養老保險產品設計要充分體現保險風險保障功能和長期資金管理優勢,既要幫助參保人有效抵禦工作期間養老金積累階段的投資風險,在確保養老資金本金安全的基礎上取得長期穩健的投資收益;又要幫助參保人有效應對長壽風險,實現退休後養老金的終身領取或長期領取,確保活到老、領到老,避免養老金早早領完、提前用盡、晚年陷入困境的情況發生。因此,我們要求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應當遵循“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的原則。具體來講:
1.收益穩健。是指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積累期的收益類型以固定收益和保底收益為主,領取期按照參保人選擇的領取方式提供長期利率保證的養老年金,確保養老金安全穩健增值,有效防範投資風險。
2.長期鎖定。由於參保人享受了國家給予的遞延納稅優惠政策,為了確保資金用於長期養老,因此,除了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以及個人身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或罹患重大疾病等財稅政策允許的條件外,參保人購買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積累的資金在其個人賬戶中是長期鎖定的、不能提前支取的。
3.終身領取。是指稅延養老保險產品應當至少提供終身領取方式,即參保人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或約定的領取年齡(不早於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其按月或按年給付養老年金,直至身故。在這一點上,稅延養老保險產品與基本養老保險的養老金發放形式相同,能夠對基本養老保險形成有效補充。
《產品指引》中要求稅延養老保險產品提供的終身領取方式是保證返還賬戶價值終身領取,即無論參保人退休後生存多久,其本人或其繼承人都能夠把其退休時個人賬戶中積累的資金領完,如果參保人領的錢已經超出了其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的資金總額,只要其仍然生存,保險公司仍會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固定標準向其給付養老年金,直至其身故。
在終身領取方式之外,考慮到客戶差異化的養老金領取需求,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還可提供不少於15年的長期領取方式,包括固定期限15年(月領或年領)、固定期限20年(月領或年領)等其他領取方式。
4.精算平衡。是指保險公司應當根據精算原理和監管規定,科學合理確定不同領取方式下養老年金的領取金額,計提各項準備金並定期進行充足性測試,持續提升測算和評估的科學性、有效性,確保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得到切實履行,確保稅延養老保險業務長期健康發展。
三、稅延養老保險產品主要包括哪些產品類型?
為了滿足不同類型客戶差異化的需求,豐富客戶選擇,稅延養老保險提供了多種產品設計類型。一方面,客戶可根據自身需求、偏好、年齡等因素選擇購買一種或多種產品;另一方面,保險公司也可根據自身優勢和特長,選擇提供一種產品或多種產品。
按照積累期養老資金收益類型的不同,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包括收益確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動型三類、四款產品。一是收益確定型產品(A類),指在積累期提供確定收益率(年複利)的產品;二是收益保底型產品(B類),指在積累期提供保底收益率(年複利),同時可根據投資情況提供額外收益的產品,可細分為每月結算收益的產品(B1款)和每季度結算收益的產品(B2款);三是收益浮動型產品(C類),指在積累期按照實際投資情況結算收益的產品。
四、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在管理模式上有什麽特點,在產品收費上有哪些要求,是否能夠做到清晰透明?
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采取賬戶式管理模式,賬戶內提供多種產品選擇,每個參保人個人賬戶中所交保費、費用收取、投資收益、資金總額、養老金領取情況等均是清晰透明,可隨時查詢的。
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的定位應是準公共產品,因此,在產品費用水平上要體現讓利於民原則,同時,也要兼顧商業可持續。《產品指引》中明確了各類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可收取的費用項目和收費水平上限,要求保險公司向參保人明示收費情況,並在保險合同中載明。與市場同類保險產品相比,稅延保險產品收費項目較少、收費水平較低。
五、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具有哪些保險保障責任?與市場現有養老年金保險產品相比有無差異?
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可提供養老年金給付、全殘保障和身故保障三項保險責任。其中,養老年金給付是指產品進入領取期後,保險公司向參保人終身或長期給付養老年金,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產品提供終身領取方式或長期領取方式。養老年金給付責任是市場上現有的養老年金保險產品都具有的,這也是稅延保險產品應提供的最基本的保險責任。此外,為了進一步強化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的保險保障功能,還提供了全殘保障和身故保障保險責任。具體是指,參保人在開始領取養老年金前(60歲前)全殘或身故的,保險公司除給付其個人賬戶內積累的養老金外,還額外贈送相當於賬戶價值5%的全殘或身故保險金,這是目前市場上的養老年金保險產品所不具備的,實際上也是產品設計上的讓利體現。
六、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除了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後可按月或年領取養老金外,能夠一次性領取嗎?
正常情況下,參保人要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後才能按月或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但在參保人遭遇不幸或身體狀況不佳需要資金支持的一些特殊情形下,可以申請理賠或退保,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一次性給付並扣除個人應納稅款。其中,理賠是指前述保險責任規定的身故或全殘一次性給付;退保的情形包括,因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免除事項導致身故或全殘,參保人罹患保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產品指引》中對全殘和重大疾病的範圍和標準都有明確的要求。
七、個人購買了一款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後可以轉換嗎?
為了鼓勵市場良性競爭,提高參保人對養老資金配置的靈活性,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給予了參保人產品選擇權和產品轉換權。參保人選擇購買了一家保險公司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後,在開始領取養老年金前,可進行產品轉換,不僅可以在同一保險公司的不同類型產品間轉換,還可以轉到其他保險公司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
下一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指導監督保險公司做好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工作,規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設計,後續還將進一步出臺配套文件,促進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持續健康發展。
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公布,《意見》將過渡期從2019年6月30日延長至2020年底。第一財經記者也從兩位銀行資管部人士處獲悉,包括銀行理財相關細則的配套文件將陸續出臺。
盡管過渡期延長看似利好,但對中小銀行而言,如果想要涉足理財或資管領域,轉型的挑戰不小,難以一蹴而就。首先,消化存量業務是關鍵;其次,新業務要滿足合規要求,而監管層對於銀行理財凈值化轉型的要求,對目前尚缺乏投研能力、人員配備的中小銀行構成挑戰。
“保本理財產品叫停對於依靠保本拉動負債增長的小銀行造成了不小的壓力,而監管倡導的產品凈值化和標準化投資則對有投研能力的銀行來說是一種優勢。近期凈值化理財產品的銷售情況已經超出預期,”南京銀行資管部總經理戴娟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專訪時表示,下一步需要銀行繼續強化投研能力,標準化債券投資必然會加大對於信用債的配置,對於權益類投資則可以繼續通過FOF等方式來進行。此外,對於有能力設立資管子公司的銀行而言,資管子公司將給予銀行資管發展帶來更多的機會,同時也符合去通道的監管導向。
華創證券資產管理總部總經理屈慶則表示,代銷或者投顧可能是未來中小銀行理財的主要方向,但代銷不僅要求銀行具備代銷資格,還要銀行對大類資產配置有非常好的趨勢把握;對於不願意代銷其他機構產品的銀行,那麽投顧是另外一個選擇。當然,投顧的終極目標是不用投顧,這同樣需要銀行加強投研能力。
銀行去通道、凈值化轉型
眼下,除了理財規模同比下滑,變化還發生在銀行理財的期限和計價上。按照投資目的,是持有到期還是可交易,可以分別使用攤余成本和市價法。對於銀行而言,目前最擔憂的問題在於,產品凈值化後,凈值波動增大。
《意見》要求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明確剛性兌付的認定及處罰標準,同時也明確了銀行理財投資債券類產品不能采用攤余成本法,除非是期限匹配。在期限錯配情況下是不可能用原來成本計價的方式投資債券的。
“一些客戶基礎好、能力強的銀行,的確可以做到凈值化轉型,但對於部分能力較差的銀行而言,無疑將面臨客戶的流失。”戴娟對記者表示。
此外,不少銀行全年表內非標額度已經用盡,而多數銀行也已在收縮非標業務,這主要因為早前銀行通過資管計劃、信托計劃等通道、嵌套形式進行投資,而在資管新規下,部分投資已不合規,如果非標回表,則需要消耗大量資本金,這也導致資本金吃緊的銀行被動縮表。
同時,資管新規對投資“非標”的要求也愈發嚴格,尤其是在期限匹配方面。銀行期限匹配的嘗試已經展開,但挑戰仍在於拉長理財產品期限後,投資者是否願意買單。
眼下,也有股份行資管部人士對記者表示,具體的事宜仍要等銀保監會的細則指引,尤其是非標究竟如何定義,市場比較關註未來銀登中心和北金所是否可以作為非標轉標的選擇,此外還有公募產品投資非標的比例,銀行資管子公司的配套管理辦法,以及結構性存款如何定性等。
期待資管子公司落地
資管新規對新理財產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屈慶也表示,現在部分中小銀行沒有投研團隊,沒有投研系統,這決定了很多中小銀行不具備開展理財業務的能力。其實按照監管要求,中小銀行應該更多服務當地的實體,也就隱含了中小銀行少做理財業務的意思。
不過,幾家歡喜幾家愁。對於部分資管能力、客戶基礎本來就紮實的銀行而言,轉型的陣痛並不大,需要的只是投資者適應的時間。幾家銀行也相繼表明了擬出資設立資管子公司的意願。
今年3月,招商銀行公告擬出資50億元設立資管子公司。之後,銀保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公開表示,提出申請就會認真對待,鼓勵更多主體參與資管市場,主體多元化有利於提高競爭與效率,但有一定程序;早在2016年時,南京銀行董事會也同意了成立資管子公司的事宜;同年年初,中信銀行亦稱,成立資管子公司在上一年就通過董事會批準,並計劃於當年4月正式運營;而在此前的2015年3月底,光大銀行就公告稱,董事會已同意全資設立理財業務子公司;同年5月26日,浦發銀行公告擬設立浦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如果有能力的銀行能夠正式成立資管子公司,投資的便利度就更大,原來不得不依靠的通道、嵌套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戴娟告訴記者。
早前,光大銀行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潘東就提及,嵌套和通道其實是分成三種不同的目的,除了監管套利的目的,即純粹為了規避MPA考核或避免資本計提,另一個目的其實就是為了投資交易。由於資管行業參與者的行業身份不同,不同行業有不同的準入,為了實現投資交易的目的而不得不借助通道。如果新規能給予各行業公平的待遇,通道自然就沒了。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資管子公司盡管以法人獨立運營,但由於客戶、資金、資產等均來自母行,反而有可能成為銀行調節資產負債表、資本充足率、變相剛兌的通道,仍然難以實現實質獨立。如果真正獨立開展業務,就需要市場化運營,面向全市場開發業務。
根據海外經驗,獨立的資管子公司是提升銀行ROE的利器,也是有實力銀行的普遍做法。
渣打財富管理部投資產品總監閔成對記者表示,全球大型資管公司中,有很多是銀行獨資,有很多資管已經超過了銀行自身的表內規模。它們在業務模式、組織架構、流程分工、人員配備、產品體系等方面的做法,對於探索適合中國銀行理財業務的管理體系和組織架構,具有較大參考價值。
探索投顧、代銷模式
在現有模式下,部分銀行也在探索投顧和代銷的模式。
其實,代銷基金等產品的模式也是外資行的普遍做法,但代銷並非易事。
“市場上有公募基金的產品,有券商的產品,還有大銀行的理財產品,信托的產品,不是說什麽產品都需要代銷。而且不同的產品,投資門檻不一樣,也是銀行在選擇代銷產品時重點需要考慮的問題。”屈慶表示,銀行要對金融市場有非常好的趨勢把握,在合適的時間代銷合適的產品,其實就是要自己做好大類資產配置。
此外,銀行要對客戶進行分層,不同風險收益特征的客戶推薦不同的產品。由於以後更多是凈值型產品,這意味著銀行對客戶的風險收益特征的了解要比現在更準確。同時,銀行要評估機構的管理能力,做到事中監控和事後業績歸因分析,這樣才能保證銀行代銷的產品最終能給客戶帶來好的收益。
至於投顧模式,主要是針對那些不願意代銷其他機構的產品,還是希望自己的團隊來做產品的銀行。顧名思義,投顧的意思是錢不出賬,只是聘請外部投資顧問來幫助自己的團隊做好投資。
“如果投顧可以在權益類資產、信用債等投資方面給出較好的建議,我們也會予以考慮,當然對於投顧的選擇較為慎重。”戴娟告訴記者。
有關CDR落地的政策正在快速推進。證監會5月11日宣布,為配合創新試點企業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相應修訂《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下稱《承銷辦法》)部分條款。
這是繼上周五發布《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CDR辦法》)以來,證監會推出的首個CDR配套文件。
此次修改《承銷辦法》,對範圍、定價、配售、信披等方面都進行了補充規定。該意見征求意見持續至6月10日,之後證監會將對文件進行修改完善並發布實施。與此同時,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與滬、深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業協會將同步修訂相關業務規則。
根據此前了解政策制定過程的相關人士對第一財經的介紹,待配套文件發布實施後,企業即可根據要求制定申請材料,並遞交申請。
此次針對《承銷辦法》將修改8條,集中在六大方面。一是將試點企業在境內發行存托憑證納入適用範 圍;二是允許發行規模 2000 萬股以下的企業也可通過詢價方式 確定發行價格;三是明確申購新股或存托憑證的市值計算包含存托憑證;四是規定網下設定鎖定期的股份均不參與向網上回撥;五是允許發行存托憑證的企業根據需要進行戰略配售和采 用超額配售選擇權;六是完善未盈利企業估值指標的信息披露要求。
證監會稱,創新企業普遍存在業務模式新、估值難度大等特 點,專業投資者參與詢價可促進其價格發現。為提高企業定價方 式的靈活性,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 2000 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可以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也可以 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值得註意的是,投資者申購新股或存托憑證都需持有一定市值,市值的計算包括股票和存托憑證市值。
“為減少存托憑證發行對二級市場的沖擊,維 護市場穩定,發行存托憑證的,可根據需要向戰略投資者進行戰略配售和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並遵守《辦法》中關於戰略配售 和超額配售選擇權相關規定。”證監會在文件起草說明中稱,鑒於未盈利企業不適用市盈率的估值指標,此次修改,也明確了未盈利企業應披露市銷率、 市凈率等反映發行人所在行業特點的估值指標。
此前,國務院於3月30日轉發了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幹意見》,要求抓緊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和監管規則,穩妥推動試點工作。5月4日,證監會推出《CDR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上述文件,申請發行CDR的公司,必須是符合國家戰略、具有核心競爭力、市場認可度高,屬於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達到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
同時,還必須滿足《CDR辦法》當中對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五項規定。
包括符合《證券法》關於股票公開發行的基本條件,即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且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最近三年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 行為;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一財經記者從多位銀行資管人士處獲悉,2018年一季度瘋長的結構性存款將迎來強監管。
一方面,目前發行的非同業保本理財在記賬時也計入到“結構性存款”科目,未來結構性存款和保本理財可能要采取兩套管理體系;另一方面,並未真實掛鉤衍生品的“假結構性存款”的發行未來可能會受到限制。
事實上,結構性存款監管細則的出臺已經在業內人士預期之中。第一財經記者還了解到,除了結構性存款監管細則以外,銀行理財監管細則、銀行資管子公司管理辦法等一系列《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資管新規”)的配套細則都將會陸續出臺。
監管將限制“假結構”
多位銀行資管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證實,近日監管部門已經開始醞釀針對結構性存款的相關政策,對理財與結構性存款采取兩套監管,並對“假結構性存款”的發行進行限制。
記者了解到,所謂的“假結構性存款”,就是由於期權觸發的可能性極小,對應的產品並未與衍生品建立真實掛鉤的結構性存款。
除此之外,還有另外一類“假結構”。對於這種產品來說,最高收益率達成條件幾乎為確定性事件。事實上,這類 “假結構”已經成為很多銀行保本理財的變種。
以某銀行34天掛鉤黃金兩層區間1個月結構性存款為例,只有當黃金價格較期初價格下跌超過400美元/盎司時(該觸發條件可能性極小),存款利率為1.15%,否則存款利率便為3.5%;而以另一家銀行的結構性存款為例,該產品最高收益率達成條件為觀察日美元對港元匯率在7.9區間內,而這基本是確定性事件。
“做成假結構性存款其實是無奈之舉,真正的結構性存款的條款有幾個投資者能接受?”一位城商行人士感嘆,客戶對於風險與收益的錯配預期也是“假結構”存在的原因之一。
中金公司固收部董事總經理張繼強此前就對記者表示,從銀行的角度看,開展結構性存款業務需要有金融衍生品的經驗和相應資格。相對於保本理財,結構性存款的成本稍高,資金運用靈活度弱化,而結構性存款如果鑲嵌的是“假結構”,還面臨較大的監管風險。
除了限制“假結構”,一位大行人士還對記者透露,監管部門未來可能對結構性存款和保本理財采取兩套管理體系分別進行管理。
興業研究分析師梁世超近日對記者表示,目前發行的非同業保本理財在記賬時也計入到“結構性存款”科目,經計算,2017年有60%的“結構性存款”增長實際上是保本理財。而2018年以來,隨著資管新規征求意見稿的發布,結構性存款的增量中多數是結構性存款產品。根據第一財經記者統計,截至2018年3月底,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總量已經達到87958.84億元。其中,中小型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余額就高達36561.1億元。
在資管新規征求意見稿出臺以後,結構性存款已經逐漸成為保本理財的替代品。僅2018年一季度,新增結構性存款就達到了18409.76億元,遠超去年全年11771.11億的增量。
某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管部人士對記者表示,資管新規沒有提到關於結構性存款的內容,但市場對於結構性存款監管政策收緊已經有預期。
“我們銀行保本理財已經全部停止發行了,發行的結構性存款是保本的,僅把存款未來收益或是未來收益的其中一部分掛鉤投資衍生品。”他表示,由於結構性存款具有較強的攬儲功能,目前仍然是該行發力的重點。
第一財經註意到,中小銀行的結構性存款增長尤其迅猛,在剛剛過去的一季度中,中小銀行結構性存款的增量就突破了萬億元規模,其中,僅單位結構性存款增量就高達5546.11億。
今年一季度以來銀行結構性存款增長尤其迅猛(單位:億元) 來源:Wind資訊
這些配套細則也將陸續出臺
結構性存款監管細則以外,多位銀行人士向記者表示,隨著資管新規的落地,銀行理財細則、銀行資管子公司管理辦法等一系列配套細則都將會陸續出臺。
“就估值而言,資管新規多了一些靈活性,例如封閉式產品可以采用攤余成本法估值,這樣可以承接做較長期的非標資產。”上述國有大行資管副總經理指出,以市值估值法,有一些非標資產是沒有市場價格的,采取攤余成本則可以實現較為平穩的接續。
某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管負責人指出,關於非標資產的認定,雖然資管新規列了五個標準,但銀行理解還存在一些分歧,有待銀行理財主要監管部門銀保監會後續明確是出臺細則,還是繼續延用銀保監會關於非標資產界定和報送規則要求。
上述大行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預期收益型投資期限較長的產品,一般都是非標資產。按照資管新規要求,雖然允許其自然到期,但如果超過新規2020年過渡期,目前監管對於以什麽產品對接不明確,如果是以凈值型產品對接,可能有一定市值壓力,此外有一些無法對接。
另外,第一財經還了解到,監管部門正在醞釀銀行資管子公司的管理辦法。
資管新規在防範風險的同時為銀行打開了一個發展業務的新方向,即允許銀行成立資管子公司。
在近期,亦先後有北京銀行、招商銀行等宣布資管子公司方案已獲董事會通過。更早前,則有光大銀行、浦發銀行和中信銀行都曾公告擬成立資管子公司。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銀行系資管子公司還要等到銀行理財細則出臺後再定,預計年內會有銀行系資管子公司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