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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配套再升級: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二期全面投產

人民銀行網站周三(5月2日)下午發布消息稱,在3月26日成功試運行的基礎上,5月2日,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二期)全面投產,符合要求的直接參與者同步上線。

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向境內外參與者的跨境人民幣業務提供資金清算結算服務,為人民幣國際化鋪設“高速公路”,是符合國際標準的重要金融基礎設施。

截至2018年3月底,CIPS共有31家境內外直接參與者,695家境內外間接參與者,實際業務範圍已延伸到148個國家和地區。

據了解,相比較CIPS(一期),CIPS(二期)在功能特點上進行了改進和完善:一是運行時間由5×12小時延長至5×24小時+4小時,實現對全球各時區金融市場的全覆蓋;二是在實時全額結算模式的基礎上引入定時凈額結算機制,滿足參與者的差異化需求,便利跨境電子商務;三是業務模式設計既符合國際標準,又兼顧可推廣可拓展要求,支持多種金融市場業務的資金結算;四是豐富參與者類型,引入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類直接參與者;五是系統功能支持境外直接參與者擴容,為引入更多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做好準備。考慮到CIPS(二期)時序調整後的夜間時段正值歐美金融市場的營業時間,為滿足境內外直接參與者夜間調劑流動性的需要,保障支付清算安全,人民銀行研究決定銀行間貨幣市場加開夜盤。

央行表示,CIPS的建成運行是我國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的里程碑事件,標誌著人民幣國內/國際支付統籌兼顧的現代化支付體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未來,CIPS將根據市場需求和人民幣國際化發展的要求繼續升級完善,不斷提升服務水平,為人民幣全球使用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撐,積極支持金融市場跨境互聯互通。

實現混合結算

人民銀行在綜合考慮市場需求和功能投產難易程度等因素的基礎上,分期推進系統建設工作。2015年10月8日,CIPS(一期)順利投產。當下,隨著人民幣國際化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地位顯著提升,人民幣在全球使用不斷擴大。相應地,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需求不斷增長,對支撐人民幣國際化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提出了更高要求。央行在答記者問中指出,為此,人民銀行加快建設CIPS(二期),分階段投產更多功能,並做好相關配套安排,進一步提高人民幣跨境資金的清算、結算效率,為全球用戶的人民幣業務提供更為穩健、便捷、靈活、高效的清算結算服務。

據了解,為滿足跨境人民幣業務的差異化支付結算需求,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並向參與者提供更為靈活的流動性節約安排,CIPS(二期)在CIPS(一期)實時全額結算(RTGS)模式的基礎上引入定時凈額結算(DNS)模式,實現混合結算功能。

“RTGS模式適用於時效性強、金額大、逐筆的支付業務場景;DNS模式適用於頻次高、金額小、筆數多的支付業務場景,在設計上綜合權衡了安全與效率,並采用流動性節約算法,便於參與者的頭寸管理。”央行有關負責人介紹稱,CIPS(二期)的所有直接參與者均可發起RTGS業務。考慮到DNS業務相關風險管理的需要,符合審慎管理要求且業務場景不違反監管規定的直接參與者可發起DNS業務。CIPS通過明確業務準入標準、設置業務限額、要求結算保證金和提高結算優先級等多重機制,防範DNS相關結算風險。

CIPS(二期)的運行時序安排如下:自2018年5月2日起,CIPS在中國法定工作日全天候運行,運行時間調整為5×24小時+4小時。系統業務處理分為日間場次和夜間場次。一般工作日的日間場次運行時間為當日8:30至17:30(其中17:00至17:30為清零等場終處理時間)。考慮到我國所處的時區,周末及法定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的日間場次運行時間提前為當日4:30。夜間場次的運行時間為當日17:00至下一自然日8:30(其中8:00至8:30為清零等日終處理時間)。

參與者管理強調風險防範

與之相對應,CIPS(二期)在參與者管理方面會有所變化。據央行有關負責人稱,CIPS(二期)在已經確立的參與者分級管理框架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參與者管理相關要求,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後全流程管理,規範參與者業務行為,及時識別並防範相關風險。一是基於“同類業務,同樣標準”、中外資一視同仁等原則,按照參與者類型、所在司法轄區、業務特點和風險特征等,分別明確準入要求;二是建立動態評估機制,強化參與者日常管理,強調紀律約束要求;三是建立參與者事後管理機制,規範爭議解決方式。

同時,CIPS(二期)上線後,參與者準入條件也有相應的改變。首先,直接參與者的準入條件為,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運營機構,均可申請成為CIPS的直接參與者。同一司法管轄內,同屬一個法人的機構只能申請一個直接參與者身份。

銀行類直接參與者的準入條件有:具備法人資格或是法人指定的機構;具有辦理人民幣結算業務資格;是具有大額支付系統清算賬戶的境內機構或委托境內銀行類直接參與者作為其資金托管行的境外機構;支持業務集中處理與直通處理、滿足信息安全性和系統可靠性要求;具有切實可行的防範和化解流動性風險的方案等。

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類直接參與者的準入條件有:是以人民幣進行金融交易、資金結算的法人機構;支持業務集中處理與直通處理、滿足信息安全性和系統可靠性要求;具有切實可行的防範和化解流動性風險的方案等。在CIPS開立賬戶的境內機構應具有大額支付系統清算賬戶。

境外機構因所處司法管轄區域不同,為避免出現法律沖突,其申請直接參與者還要符合特定要求:銀行類境外機構還應取得其所在地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出具的意見書;在境內沒有商業存在的還需要滿足中國人民銀行其他審慎管理相關要求。

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類境外機構還應取得其所在地監管當局出具的意見書;在CIPS開立賬戶的應委托境內銀行類直接參與者作為資金托管行。

此外,中國境內外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都可以申請成為CIPS間接參與者,申請時應具備法人資格或是法人指定的機構,具備集中處理其境內業務的能力等。

值得註意的是,CIPS在防範系統結算風險方面也制定了相應的配套機制安排。

CIPS具有豐富的機制安排,支持參與者做好自身流動性管理,保障跨境支付業務順利進行。一是設置直接參與者準入和退出機制,確保只有具備良好流動性管理能力的機構才能加入系統,並開展相應業務;二是支持直接參與者通過大額支付系統利用註資(預註資)、調增和調減等方式從本機構(或資金托管行)在大額支付系統的賬戶獲得流動性;三是提供隊列管理、余額預警、自動缺款通知等輔助管理功能。此外,各直接參與者還可以利用現有的全國同業拆借中心的交易平臺,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同業拆借方式獲得流動性。CIPS(二期)暫不支持為直接參與者提供日間透支功能。

CIPS(二期)時序調整後的夜間時段正值歐美金融市場的營業時間,且將開通DNS業務,對參與者的流動性管理要求提高。為此,人民銀行決定為銀行間貨幣市場加開夜盤,CIPS直接參與者可根據結算需要,通過銀行間貨幣市場融入資金註入CIPS賬戶。這種新的制度安排可以滿足境內外直接參與者夜間調劑流動性的需要,保障支付清算安全,也有利於境內外金融市場接軌,對支持我國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未來,可有序向全球人民幣業務參與主體開放,推動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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