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友達官司贏或輸 保險公司都賠定了

2012-7-23  TWM




面板大廠友達光電反托辣斯民事訴 訟達成和解,業界估計刑事訴訟近日內也將有新進展。但不論友達在美的訴訟是贏是輸,承保友達董監責任險的產險公司都將付出相當大的代價,產險界人士表示: 「就是賠定了。」五年前,政府推動上市公司向產險公司投保董監責任險,對象針對上市公司董監事,保障董監事在執行業務有疏失,被競爭對手、投資人、當地政 府、合作廠商控告時,訴訟期間產生的律師費、諮詢費等,可以向投保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許多上市櫃公司都有投保董監責任險,保額採美元計價,大型企業保額往往超過千萬美元,每年保費則超過新台幣百萬元。但近年因上市公司官司大增,就算今年保 費調漲五成,產險公司表示:「這還是一張賠錢的保單。」董監責任險只理賠最後判決無罪的企業,如果企業有罪,保險公司有權追回預付的理賠金,但不願具名的 產險公司表示,不論企業訴訟輸贏,產險公司都是絕對的輸家。因打官司曠日廢時,保險公司先賠付訴訟金額,一、兩年後判決客戶輸掉官司,還不見得能追回理賠 金,但市場上又有這張保單需求,短期內產險公司也只能忍痛吞下損失。

(許瀞文)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354

友達反托辣斯案一審宣判 堅持清白卻沒盼來正義 兩年官司路 李焜耀的體悟

2012-10-01  TWM




曾經,以清白為由,自二○一○年美國司法部起訴以來,堅持上訴到底的友達董事長李焜耀,如今,面對美國法院判決友達裁罰五億美元,前主管陳炫彬、熊暉面臨三年刑期,他如何面對?沒有太多時間難過、憤慨的李焜耀,又要如何再起?

撰文‧賴筱凡

九月二十一日的凌晨,這天,友達董事長李焜耀懷著不安的心情,公司內部籠罩著低迷氛圍,底下員工沒敢多議論一句,只能靜待著,遠在太平洋另一端的初審判決。

被司法抹黑 就是一輩子黑「台灣友達光電與同業共謀操控面板價格,判處友達前總經理陳炫彬和前執行副總熊暉,各三年徒刑,並罰款二十萬美元,友達公司則裁罰五億美 元。」當美國聯邦法官緩緩讀出判決書內容,坐在椅子上聆聽判決的陳炫彬與熊暉臉色一沉,除此之外,沒有太多情緒反應,取而代之的是靜默。

這天,這場持續兩年的訴訟大戰終於畫下句號。對李焜耀來說,不惜與美國司法巨人一戰,卻換來與他一同打拚數十年的兩名大將遭判有罪,甚至必須在美蹲苦牢,更不要提巨額的罰金及訴訟費。這一戰他輸得徹底,只贏得一絲尊嚴。

宣判結果一出爐,那一夜,友達高階主管幾乎沒什麼睡,接下來是一連串的危機處理,發布重大訊息、通知媒體、擬定聲明、準備記者會……。

幾個小時後,國內外各大媒體全擠進證交所記者室,走進來的人不是李焜耀,而是友達執行長彭双浪,在這個關鍵時刻,他選擇了缺席。在公司內部,李焜耀則是寫 了一封內部信給幾位主管,簡單交代了判決結果,「主要還是在鼓舞士氣。」明基友達集團內部的主管坦言,這樣的結果,李焜耀當然不能接受,但更重要的是他得 撐住。

這些年來,李焜耀經歷多少風波,從明基購併西門子失利、內線交易案,再到面板反壟斷訴訟案;不能說是身經百戰,但到了宣判的這一刻,還是在他內心掀起了波瀾。

對他來說,不論是因內線交易案遭判刑的明基前財務副總游克用,或是現在面臨刑責的陳炫彬、熊暉,「他始終覺得,我們都不是壞人,我們又沒有做什麼壞事,卻遭到這樣的對待。」李焜耀身邊主管說得有些激憤,卻也真實地反映出李焜耀內心最深沉的吶喊。

這就是為什麼,打從面板反壟斷的訴訟一開始,友達都堅持要捍衛清白,對於沒做過的事,友達不願意認。所以,在華映、奇美電主管一一走上認罪協商之路,決定承受短暫刑責與繳納罰金,以換取訴訟案的落幕時,李焜耀始終咬牙也要與美國司法周旋下去。

只是,對於清白堅不退讓,並未讓李焜耀盼到遲來的正義,「他很清楚,對於他堅持告到底的決定,外界會有所質疑,他不願認罪協商、做停損的態度,甚至有些投 資人會感到不諒解,但這就是KY(李焜耀英文名)。」認識他多年的友人說,李焜耀的悍,從認識第一天開始、還在宏碁任職時,就是如此。

但李焜耀從未改變過嗎?明基友達集團內部主管嘆了口氣,「訴訟這種事,多少都隱含了一些政治力在裡頭。」近兩年來,除了友達反壟斷案官司纏身,因為意外事件,讓李焜耀一口氣折損瑞鼎董事長陳榮宏與明基副董事長王文璨兩名大將,或多或少地動搖了李焜耀的心志。

李焜耀依舊是李焜耀

李焜耀身邊主管指出,明基友達集團這些年風波不斷,經歷這一次美國司法判決,在在都讓李焜耀認知到,有些事即使沒做,往往在政治力干擾下,必須與現實妥 協。當年的明基內線交易案是如此,今日的面板反壟斷案亦是如此。「外面的人抹黑你,不會怎麼樣;一旦被司法抹黑,那你就是一輩子黑。」友達主管私下轉述李 焜耀的心情。

所以,我們不再看到友達對「上訴到底」的堅持,「我們會以公司、股東最大利益來考量,再評估是否上訴。」彭双浪回答得謹慎小心、字字斟酌。

儘管裁罰五億美元的判決,超出他們原先預期「不超過二.八億美元」,但友達有意要設下停損點,上訴的態度鬆動,內部主管看來,「難處還是在於HB(陳炫彬 的英文名)與Kuma(熊暉的英文名)有刑期的問題,錢的事好解決,就算KY對於清白不再那麼堅持,但只要有刑責,個人的部分應該會再上訴。」明基友達集 團中階主管不諱言,在宣判的前一天,集團內籠罩在低氣壓中,「我們也不敢多討論一句。」其實,打從面板景氣步入衰退以來,明基友達集團內部氣氛低迷,加上 全球經濟欲振乏力、歐債問題難解,「就好像漫漫長夜,至今還看不到盡頭一樣。」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李焜耀並未因此就挫敗,「他還是戰鬥力十足,積極找新機 會,學習新技術、新產品。」李焜耀身邊友人透露,他多數時間台北、新竹兩地跑,與高階主管的內部信件往來頻繁,甚至在營運層面上,持續給一級主管不小的壓 力。

「KY如果不給壓力,他就不是KY啦!」縱使大聲罵人的李焜耀,隨著小兒子出生後,強悍性格有所收斂,但作為一個集團的領導人,他始終對於營運績效有著高 要求。「枝微末節他可能不會管,畢竟他一天也只有二十四小時,但大方向上他還是會親自抓。」隨著友達逐步將非核心事業收傘,投資效益不彰的轉投資也步步縮 小規模,整體營運績效有改善跡象,像是明基旗下的投影機產品,就站穩全球第二大品牌,僅次於愛普生(Epson);主攻LED的隆達,與威力盟合併後,集 團內部資源進一步再整合;至於醫材等新事業觸角,集團內部也積極練兵。

遭歐、韓、美地方政府鎖定另一方面,李焜耀還是無法放鬆心情,在訴訟衝擊最大的美國反壟斷案初審結果出爐後,姑且不論友達是否繼續上訴,未來潛藏諸多變數。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當時友達與美國司法部的訴訟案還未有結果,另一封裁罰一.一六八億歐元通知書,遠從歐盟執行委員會寄來;一年後,同樣又是反壟斷的裁罰金二八四.四二億韓元通知書,這次寄件人換成了韓國公平會。

這儼然像是止不住的連環爆,甚至美國各地方政府也起而效尤,鎖定友達這隻待宰肥羊,向法院提出控告。光是與美國地方八州進行民事和解,友達就必須支付一.七億美元的罰金。

全球經濟不景氣,歐美影響尤其大,在美國司法部初審判決出爐後,各地方政府窺伺這筆和解金,勢必排山倒海地對友達提出大小不等的控告。

例如在歐盟對友達提出訴訟之後,各地政府是否也跟進,再向友達索取賠償金,不得而知。「與美國司法部的訴訟結果,勢必成為判例,屆時各地方政府就更有理由控告這些面板廠。」一名分析師說。

公平嗎?明基友達集團主管搖了搖頭,「美國是保障人民訴訟權的國家,但對待我們這種堅持清白的人來說,反而罰更重,就像是鼓勵我們認罪一樣。」就在宣判結 果出爐的隔日,友達股價上演慶祝行情,大幅上漲五%,理由是「利空出盡、判決結果優於預期」,扣除已提列的訴訟費用,第三季還將再進一步提列,預估每股盈 餘影響為○.七五元,今年第三季虧損也將隨之擴大。

此後,友達就能高枕無憂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李焜耀的戰鬥也要持續下去。

以反壟斷之名,各方政府磨刀霍霍

時間 控告方 結果

2012.07.12 美國地方8州 民事和解,支付賠償金1.7億美元。

2011.12.27 美國24州與華盛頓特區居民 訴訟仍在進行中。

2011.10.30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 裁罰284.24億韓元,仍在上訴中。

2010.12.08 歐盟執委會 裁罰1.168億歐元,仍在上訴中。

不認罪,讓友達付出慘痛代價!

遭控廠商 罰款(美元) 刑罰三 星 無 汙點證人免其刑責華 映 6500萬 林鎮弘認罪,刑期9個月;劉治軍認罪,刑期7個月;李學龍認罪,刑期6個月。

夏 普 1.2億

樂金(LGD) 4億 副總裁具本俊遭起訴。

奇美電 2.2億 何昭陽認罪,刑期14個月;楊柱祥認罪,刑期9個月;黃文弘認罪,刑期9個月;郭振隆認罪,刑期9個月;王幸宗尚未認罪。

彩 晶 3000萬 周定輝遭起訴。

友 達 5億 陳炫彬判刑3年;熊暉判刑3年。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8135

高鐵漲價自救 也躲不掉追債官司

2013-10-14  TCW  
 

 

許多人一定很納悶,明明從兩年前開始,高鐵營運就轉虧為盈了,怎麼股價還如雞蛋、水餃,悶壞了六萬名小股東。現在,車票還要漲價近一成,從乘客口袋裡多掏錢出來,這對股價有幫助嗎?

答案是:沒有幫助。

因為高鐵票價和股價的演變,背後是兩套不同的邏輯,卻同樣指向一個矛盾:高鐵妾身未明,它忽而要依市場規則、民間企業決策,忽而擔負公共任務、財務問題需要政府解決。

高鐵通車將近七年,已有超過兩億人次搭乘,等於全台六歲以上人口每人平均搭過九次以上。就在我們越來越被它「黏」住時,高鐵票首度調價,而且一次就漲九%上下。

在油電雙漲、薪資不漲的民生環境下,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要求高鐵一個月內降回原價。但依照政府與高鐵公司的BOT(民間興建營運後移轉模式)合約,沒有不准漲價的理由。

四年前,高鐵就達到合約訂定的漲價條件(隨物價指數調整),但當時碰到全球金融海嘯而未調漲,「這次如果能調而不調,留到下次再調價,衝擊幅度可能更大,」高鐵發言人賈先德表示,希望讓商業的歸商業,高鐵自會承擔市場的接受度。

他也強調,因票價提高而減少的營運量非常少,只有區區幾個百分點,完全不是先前媒體報導調價半年將虧損五億元那回事。

亦即這次調價,高鐵穩賺不賠。那為何股價反應冷淡呢?

表面看,近兩年高鐵淨利已由負轉正,毛利率高達四成,未來營收可望持續成長,目前股價淨值比僅約一‧五倍,看起來很不錯。可是,別忘了它到去年底還有累計虧損六百四十二億元(今年依新會計準則編列後,為五百三十四億元)!

運量被高估!實際搭載人次僅達一半

高鐵投資人多年未曾領股利,就是因為累積虧損對高鐵有如泰山壓頂。因此,票價上漲帶來的營收效益(一年約三十億元),對高鐵財務而言「連杯水車薪都不夠,」賈先德說。

而累積虧損的來源,說穿了就像一場數字遊戲。不願具名的高鐵民股董事分析,當初政府提供高鐵的運量預估為每日逾二十萬人次,結果通車至今的實際運量約只達半數,但政府因之前樂觀的運量估計,推算出三十五年這個在國際上算很短的特許期,「也就是算一算,讓你賺二十六年(扣掉興建期)就可以了。」

折舊加速!年營收幾乎被利息吃掉

於是,折舊也要在特許期滿前攤提完,「變成加速折舊。」這使得高鐵營運前兩年,營收共三百六十五億元,但折舊加利息負擔(部分利率高達八%)卻高達六百九十七億元,帳上幾乎撐不下去,逼得政府陸續幫高鐵拆除這兩枚財務炸彈:折舊提列從直線法改為運量百分比法,報表上首年立即少了一百億元減項;債務則與銀行團協商借新還舊、降低利率,每年利息也馬上減半。

特別股到期!虧損沒打銷還得付股息

不過第三枚財務炸彈又襲來,這次卻是政府自己埋的引信。

原來,高鐵公司發行共計四百零二億元的特別股已陸續到期,股息累計到去年底共一百零一億元。由於累積虧損沒打銷,股息未發,但身為高鐵大股東的官方財團法人航發會、中技社卻率先發難,打官司要求高鐵支付股息。結果法院判決高鐵須付息,引發其他特別股股東群起仿效。

未來數週,十幾個特別股討債官司、調解庭紛紛開打,高鐵公司將忙著跑法院。

「這個才是真正迫在眉睫的問題,」賈先德說,若特別股股東都來要求贖回本金、付息,財務危機就會引爆。

真要解決高鐵財務,有兩個模式可以參考。

兩個爭議解方延長特許或提前還資產

英法海底隧道:英法銀行團以債作股,同時將特許期由五十五年延長為九十九年。這是台灣高鐵公司目前最傾向的做法,不過銀行團已經拒絕用債務換股票。延長特許年限可減輕折舊壓力,但交通部部長葉匡時表示,延長特許的前提是高鐵要先減資、再增資,而他對高鐵公司目前提出來的減資幅度不滿意,「減得不夠多,民眾會覺得圖利原始股東。」

高雄捷運:今年六月高雄市議會同意市府與高捷公司修改BOT合約,不待特許期滿就提前把高捷機電資產還給市府,亦即將附於其上的債務也一同轉給市府,解決了原本七月就要破產的危機。而減債一身輕的高捷公司,則以提高營運回饋金等措施回報。

把資產連同債務,提前交給政府,這個想法其實在殷琪還是高鐵董事長時就曾思考過,但當時忙著先解決銀行團問題,後來到歐晉德接董事長,都未曾試探過政府的態度。這個模式放在高鐵的爭議,同樣是「會不會讓原始股東們太好過?」

熟悉最初高鐵五大股東(富邦、長榮、大陸工程、東元、太電)的人士說,「他們(兩年前)放手給政府後,沒有一家想再回來,現在,只求合理退場。」

只是,怎樣才叫合理?先前高鐵的融資、增資就已仰賴公股銀行或半官方事業來承擔,相對出資不多的原始股東不能輕鬆走人。高鐵若走向類似高捷的切割資產與營運,則未來顯然很好賺的營運部門,可考慮重新招標,讓價高者得,以使公眾獲得最大回饋。

【延伸閱讀】1個致命錯誤,引發高鐵連串財務危機

關鍵錯誤:營運量預估每日逾20萬人次─實際結果每日僅13萬人次(註)

第1顆財務炸彈(已拆除):因特許年限僅35年,通車後折舊提列年約180億元政府介入:2009年改會計方法,去年折舊減為112億元

第2顆財務炸彈(已拆除):長期借款3,233億元,通車後每年利息達108億至175億元政府介入:2010年債務協商,每年換新債、降利率,去年利息已降到87億元

第3顆財務炸彈(未拆除):累計虧損至去年底仍有642億元,加上特別股股息、股本贖回壓力503億元,總計1,145億元未爆彈

政府未來會再介入「拆炸彈」?

註:數據為2013年1至8月平均值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77148

拼官司防尹衍樑入主 中信辜仲諒結盟中日銀行突圍


2013-12-26  TNM  
 

 

因大股東辜仲諒官司纏身而低調多時的中信金控,上週五(20日)突然爆衝。臨時股東會通過與日本東京之星銀行及台灣人壽的2大併購案,翻身為第3大金控。

一年多以來,辜仲諒因紅火案二審被重判,父親又過世,已感受到一股被「劃清界線」的人情涼薄。但根據辜濂松偵訊筆錄與檢調查扣的中信金內部開會筆記,完全顛覆二審認定,讓法界認為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機率大增;外界卻盛傳,辜一旦官司不順,黨政高層將力拱中信金最大股東─南山人壽大老闆尹衍樑成為新共主。

辜仲諒因而先發制人,趕在明年董監改選前,藉結盟固樁,防尹衍樑木馬屠城。

中信金一舉併購日本東京之星銀行與台壽保,資產規模由二.四兆元暴增至三.六兆餘元,大幅成長五成;也從市場第六大金控躍升為第三大,僅次於國泰金與富邦金,未來就算台新金順利併購彰銀也望塵莫及。

陸銀參股 加倍衝

此外,吃下台壽保後,連同之前收購的大都會人壽,中信金壽險資產衝破六千億元大關。接下來,還打算與中國農業銀行合資,成立「農銀人壽」,加上台壽保投資的廈門君龍人壽,明年中信金在中國的保險業務,將直逼保險業龍頭國泰金。

這些都還只是前菜,重頭戲是引陸資銀行參股。消息人士指出,「明年第一季或六月前,中信金將和中國一家股份制銀行談妥參股協議,若順利,對方持股可達法定上限二○%,進而進入董事會、取得席次。」

「過去七年,因為紅火案,中信金幾乎停擺,只能眼睜睜看著同業合併、前進大陸,今年兩岸政策氛圍好轉,加上金管會主委換人,中信金當然要加倍衝刺。」一名金融界大老觀察。

不過,本刊調查,更迫切的原因是,中信金大家長辜濂松二○一二年底過世後,今年六月紅火案二審宣判,辜家長子辜仲諒遭重判九年多,辜仲諒對世態炎涼體會甚深。儘管辜仲諒已提出上訴、對官司信心滿滿,但有人傳話給他,「如果你上訴失敗,被判入獄,中信金誰來穩住?有黨政人士力拱尹衍樑當共主。」知情人士說。

尹衍樑是潤泰集團總裁,也是中信金今年新出爐最大股東-南山人壽的大老闆。若尹再加碼引資入主,豈不是上演木馬屠城記,「辜仲諒不願坐以待斃,積極與其他力量結盟。」一名辜家友人說。

積極固樁 秀實力

這一連串的併購案,就是固樁的前哨戰。辜仲諒要趕在明年六月改選董監事前,交出一張漂亮的成績單,向股東展現其不容被取代的經營實力。

同時,辜仲諒也藉併購擴張盟友基礎。除台壽保肯定會支持「當權派」,收購東京之星,更使中信金成為收購日本銀行的唯一台灣金控業者,搭建出國際平台。「自己實力越好,人家(陸資銀行)越要來跟你參股。」中信金高層透露,而參股的陸資,更將是辜家倚靠的堅實夥伴。

臨時股東會還悄悄修改公司章程,將董事席次從九到十三席,減為七到十一席。實務上,這是公司派預防爆發經營權大戰的防範措施。 紅火積弱 外患逼

其實,紅火案爆發後,中信金一直是同業覬覦之的。翻看中信金財報,富邦金與國泰金多年來陸續買入股權已達二%多,就在外界盯著二個蔡家的動作時,前年底持股僅二%的南山人壽,已悄悄掃貨,在今年四月底持股翻倍至四.八九%,躍為最大單一股東。

辜家發現情勢丕變,曾私下探詢尹衍樑入主的傳聞。「對方有說,要金管會同意才能買,怎可能偷跑。」金融人士指出,依法,保險業投資金控上限為五%,且不得入董事會。

可是,六月間辜仲諒二審被重判後,傳聞再起;十一月間,金融圈更言之鑿鑿,指稱「尹衍樑幕僚積極召募併購人才。」「尹衍樑可幫助中信金進大陸。」

本刊日前向尹衍樑問及此事,他答以:「我與辜仲諒是好友,本來就互相幫助。南山投資是單純投資,中信經營很好。」

對於是否進入董事會,尹衍樑說:「這些都談不上,目前中信為南山重要的銀行通路,合作愉快。」明年六月中信金將改選董監事,若辜仲諒仍保有自由身,是否會支持?尹衍樑更爽快地說:「當然!」

人情炎涼 遭看衰

不過,辜仲諒不敢掉以輕心,「尹衍樑出手快狠準,很少有人能匹敵。他最厲害的是結盟的能力。」一位中信金高層說。

尹衍樑近年最威猛的出手,就是和寶成集團總裁蔡其瑞聯手,擊敗辜仲諒、拿下南山人壽,再回頭大吃金控股權,幾乎改變金融界生態。

雖然上週五的臨時股東會,南山主動將委託書交給中信金,讓辜仲諒感受到一絲善意,但近來商場與政界對他的「看衰」,逼使他不得不及早出手自保。

辜家友人透露。今年四月,中信慈善基金會邀請日本國寶級寶塚歌劇團來台演出,日本有多位國會議員同行。辜仲諒以為他父親過世後,他代為主持三三會時,總統馬英九有出席,顯示獲馬支持,因此特地邀請馬英九出席寶塚演出,馬也答應了。

刑案在身 劃界線

不料,演出當天,馬英九臨時放鴿子,讓身為基金會董事長的辜仲諒很失面子。「事後才知,原來是總統府高層建議總統不要來,因為辜仲諒有案在身,形象不好。」辜家友人說。

而建議馬英九與辜劃清界線的「高層」,就是從小看著辜仲諒長大的一位長輩「uncle Jason」,「他(辜仲諒)知道後沒抱怨,僅說若換做他是總統重要幕僚,也會給同樣的建議。可想見,他內心受到多大打擊、有多沮喪。」友人說。

沒想到,十二月十二日中信慈善基金會邀請美國DEA教育基金會來台參加反毒教育研討會,辜仲諒再被揮拳。

這場研討會是由台塑王永慶二房次子王文祥引薦,美方受邀後曾向我國法務部徵詢意見。「法務部回覆美方,辜仲諒涉及刑案官司,讓美方猶豫,經王文祥再三解釋掛保證,美方才同意來。」知情人士表示。

插旗兆豐 禍上身

研討會後,DEA主席跟辜仲諒說:「You must kill a lot of people.(你鐵定殺了很多人。)」辜一臉錯愕,對方笑著解釋:「就我所知,在台灣犯殺人罪,刑期是七年以上,你被判九年多,又沒拿到錢,鐵定是殺了不少人。」

聽罷,辜仲諒哈哈大笑,但心中不禁淌出一絲辛酸。一場紅火案,重創這個台灣第一世家家族,迄今仍在收拾殘局。

九年前,中信金為了搶快、併購兆豐金,在金管會核准購買一○%兆豐金股票前,偷偷在香港成立一家SPV(特殊目的公司)紅火公司,以購買「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方式,持有兆豐金股票。

等到二○○六年二月九日,金管會核准消息一公布,中信金便從集中市場大量買進兆豐金股票,連買四天,兆豐金股價從二十二元一路飆到二十四元;緊接著,紅火因出清兆豐金股票而獲利十億元。七年前東窗事發,中信金與辜仲諒都遭調查。 左手買股 交右手

案子上了法庭,同一事實,一審與二審法官認定卻大不同。一審認為,紅火是中信金的SPV,但被辜仲諒妹婿(現與辜仲諒妹打離婚官司)陳俊哲A走的三億元,辜仲諒事先知情,所以依銀行法的背信罪,對辜仲諒判刑九年。

二審時,則根據中信金年報未揭露有紅火公司,因而認定紅火不是中信金的SPV,所以中信金買兆豐金是刻意拉抬股價圖利紅火,結果對辜仲諒加重判九年八個月。

只是,一、二審的判決南轅北轍,讓很多財金人士感到訝異,也明顯忽略了多項對辜仲諒等人有利的證據。

本刊取得檢調查扣的一份中信內部開會筆記,明白寫著紅火案的「真實版本」,當時法務長講到,紅火與中信金是「左口袋、右口袋」關係;另一份文件也提到十億元獲利要全數歸中信金,這些都證明,主導紅火案的中信決策圈知道,紅火就是中信金為了併購兆豐金的SPV,高院法官卻完全沒有審酌。

目前全案已上訴最高法院,法界人士分析,因為一、二審對事實認定不同,再加上對被告有利證據未被審酌,讓紅火案發回更審的機率大增。 金管卡關 陷兩難

依《金控法》第十六條,未經許可利用他人持有股票,不僅要罰款,還會被撤銷併購,而且未來三年不能再申請併購。因此,當金管會接獲檢舉,去質問中信有無利用他人持有兆豐金股票時,中信金便面臨兩難,如果承認紅火是SPV,就必須撤銷併購;如果不承認,則紅火的十億元獲利,必須歸還中信金。

時任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及副董事辜仲諒,因擔心遭撤銷併購,一直不敢承認紅火就是中信金的SPV。辜濂松只好忍痛用個人名義向銀行借了十億元,還回中信金。本刊取得辜濂松為紅火案作證的偵訊筆錄,他當時就坦白告訴檢察官,原本對金管會要求歸還十億元有提出異議的打算,也就是承認紅火是SPV,但為了能夠繼續經營,才決定還十億元。

但辜濂松不知,紅火獲利十億元中,陳俊哲竟將其中三億元匯到他個人掌管的帳戶,用來購買小提琴、骨董、名畫及不動產。事後從法院清查的金流也證實這一點,另外的七億元,則一直留在中信銀香港分行裡。

知情人士說,若辜家一開始就承認紅火就是SPV,最重就是罰款及併購案遭撤銷,不至落得辜濂松平白倒貼了十億元,最後還換來大兒子遭重判,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兄弟團結 齊對外

而中信金在公告可以投資兆豐金後,急著連續大量買股,為的就是要搶在其他競爭對手前,搶足股票,以便選上幾席兆豐金董監事,建立其他併購者的障礙。而這在檢調查扣的證物中,一份中信金併購兆豐金計畫書,就清楚揭露此一關鍵目標,要在二個月內買到足夠股票,最少搶下四席董事。此外,轉投資案一公告就金融股齊漲,明顯是市場自然反應,與為了拉抬股價、圖利紅火無關,就算是為了圖利紅火,右手圖利左手,最後都屬中信金獲利,也沒有差別。

辜仲諒萬萬沒想到,他因一時害怕併購兆豐金被撤銷,而死不承認紅火是SPV的作法,反而害自己深陷官司泥淖。

現在辜仲諒的密集布局,都在為萬一官司不利做打算。人不在,人情也不在了,辜家現在能指望的,唯有兄弟團結。「母親(辜濂松妻辜林瑞慧)還在,必要時,兄弟也會出手幫忙,百年基業豈容動搖?」辜家友人說。

辜濂松過世後,老二開發金總經理辜仲曾在陽明山家裡下廚,宴請大哥辜仲諒,二人關係拉近。今年辜濂松冥誕時,辜仲諒、辜仲與中租集團總裁辜仲立三兄弟也都在大哥家聚會紀念。友人說:「老董事長的遺願之一,就是兄弟要團結。」 紅火案後 中信辜家屢遭挑戰

2006.2:中信金宣布收購兆豐金1成股權,市場同步傳國泰人壽已加碼中信金持股逾3%。國泰金澄清單純進行財務投資,此後國壽名列中信金前10大股東多年。

2006.10:檢調偵辦紅火案,帶隊大舉搜索中信金,10月起到年底富邦人壽積極買進中信金,引發插旗聯想。富邦金澄清是單純的財務投資。

2010.4:富邦蔡明忠家族一度加碼中信金上億元,令辜家心生警惕。當年起連續2年,富邦人壽都名列中信金前10大股東。

2012.4:南山人壽首度列名中信金前10大股東,持股1.55%。

2012.12:辜濂松辭世,富邦金旗下券商又大買中信金,市場謠傳辜家恐臨經營權保衛戰。富邦金再喊冤,表示只做財務投資,別無所圖。

2013.4:南山人壽躍升為中信金最大單一股東,持股4.89%。

2013.6:市場傳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透過南山人壽等關係人,已持有中信金近10%股權,嚴重威脅辜家經營權,金管會也關注此事。 辜仲諒 小檔案

現職:中信金大股東、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

年齡:49歲

家庭:父親為已故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與妻子羅惠玲育有2子,與女友錢靖雯育有1女

學歷:東吳大學日文系、美國華頓商學院企管碩士

經歷:2003年起掌中信銀,2004年任中信金控總經理。2006年因涉紅火弊案辭去中信金副董、中信銀董座等職,遠遁海外,2008年回國面對官司,2013年6月二審被重判9年8月,併科1.5億元罰金,目前上訴三審。 尹衍樑 小檔案

現職:潤泰集團總裁

年齡:63歲

家庭:父親為已故的紡織企業家尹書田。妻王綺帆為潤泰全球董事長,2人育有1子1女

學歷:文化大學歷史系學士、台大商學碩士、政大企管博士

經歷:年少頑劣,1966年被送往彰化進德中學管訓,因導師王金平(現任立法院長)的開導、父親的眼淚而轉性。1976年進入家族的潤泰紡織,1991年父親過世,成潤泰集團主導者。2013年初捐30億元設唐獎教育基金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86251

台積電官司完勝 梁孟松進三星得等後年

2014-05-19  TWM
 
 

 

台積電前研發部資深處長梁孟松二○○九年離職後轉戰韓國三星,台積電隨即對梁提出洩漏營業祕密訴訟,日前高等智慧財產法院宣佈二審判決,台積電獲得全勝,並判定梁孟松於一五年底前不得任職三星電子。

這件備受矚目的案件,在去年七月智財法院已一審判決,當時,台積電的三項主張只有兩項勝訴,包括梁孟松不能使用或洩漏台積電的營業祕密,也不能洩漏台積電研發人員的資訊,但此次二審宣判,進一步禁止梁孟松在明年底以前任職三星電子,換言之,台積電的三項主張都已取得勝利。

本案除了相關業者分別為台灣與韓國的龍頭企業之外,台積電與梁孟松的代表律師也堪稱「天王級」,台積電委託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陳玲玉,梁孟松則委託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顧立雄。

近年來,科技業惡性挖角風氣日盛,除了台積電與三星的案子外,中國企業挖角台灣員工更加普遍,從比亞迪挖角鴻海員工、華星光電挖角奇美電,到三安光電挖角晶電等事件,台灣企業完全處於挨打,在法律訴訟上也不易獲得公平對待,台積電與梁孟松的案子,已讓國內企業界及法界人士感到振奮、欣慰。

(劉傳銘)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99557

“四大”再遇天價官司 普華永道面臨10億美元訴訟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107069

一位美國聯邦法官稱,普華永道(PwC)必須應對MF Global對其提出的10億美元訴訟指控。(更多精彩財經資訊,請到各大應用商店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Victor Marrero表示,普華永道建議MF Globa購買63億美元價值的歐洲主權國國債,影響了MF Global實施其戰略,導致虧損。普華永道必須應對MF Global的訴訟指控。

路透社報道,Marrero曾在7月份拒絕了普華永道駁回指控的要求。

MF Global破產計劃管理人指控普華永道提供不當會計建議,是導致MF Global 2011年10月31日申請破產的原因之一。MF Global由原新澤西州州長Jon Corzine管理運營。

而普華永道認為,原告方MF Global破產計劃管理人根據“同等過錯”的法律原則,站在該公司立場替它說話,但公司之所以無法起死回生是因為高層對於破產亦負有責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0045

一場官司 日本趕跑一個諾貝爾天才

2014-10-27  TCW
 
 

 

十月初,二○一四年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揭曉,三位日本學者赤崎勇、中村修二和天野浩,因發明藍光LED,造就節能光源,共同得獎。不過,得主之一的中村修二,在諾貝爾的桂冠後面,卻有一段與日本大企業的恩怨情仇,《日經商務週刊》記者小笠原啟,從九年多前就一直觀察記錄這段過程,並在本屆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揭曉後,將其寫在網路上,《商業周刊》取得授權,將小笠的文章節錄刊出如下。

「這個國家,已經沒法工作了。」

二○一四年的諾貝爾物理學獎,頒給了發明藍光LED的中村修二等三人。聽到這一喜訊,我腦海裡浮現的,卻是中村激烈的口吻,及不滿、憤怒的表情。

和前東家互告法院判決專利報酬剩一%

我在二○○五年一月上旬,採訪到中村修二,當時他與日亞化學工業公司(以下簡稱「日亞化」)的「藍光LED訴訟案」剛剛達成和解。

「與其說是和解,不如說是敗訴!」中村在受訪時說,因為東京高等法院裁定,中村先前任職的日亞化,只要花六億日圓(加計利息約等於八億四千萬日圓),就可買下他在日亞化工作期間的所有發明專利。

這個金額,與原先東京地方法院裁定的六百億日圓,天差地遠,難怪中村非常氣憤,但只能忍痛和解,並留下「日本的司法制度已經腐爛……這個國家,已經沒法工作了!」這幾句話之後,就完全脫離日本科技圈,至今仍在美國加州大學,進行科學研究。

中村與日本的恩怨情仇,得從一九七九年說起。

當時,中村剛從日本德島大學研究所工學研究專業畢業,進入日亞化工作。一九九○年發明了名為「TwoFlow方式」的氮化鎵晶體生長技術專利,這項技術被認為替高亮度藍光LED量產,開拓了一條難得的道路。果然,一九九三年,日亞化發表藍光LED產品,當時奇貨可居,業績一路長紅。

不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村因故從日亞化辭職,隔年二月,到美國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任職,想不到在十二月,日亞化以洩漏企業機密為由,在美國將中村告上法庭;中村也不甘示弱,在二○○一年八月,向東京地方法院反告日亞化。

兩造開始長達四年的藍光LED訴訟,一場「企業vs.頂尖技術人員」的對立,在日本科技圈,受到了高度關注。

中村認為,發明報酬應該以「超額利潤」為標準計算。以日本電子廠商為例,一般平均利潤率(約當台灣的營業利益率)為五%左右,這就是「普通利潤」,總利潤減去普通利潤,就是超額利潤。

就他的例子來看,日亞化的利潤率為六○%,超額利潤計算應該為「60%--5%=55%」,東京地方法院就採用他的想法,認定超額利潤為一千二百億日圓,以發明人的貢獻度為五○%計算,中村發明的等價報酬為六百億日圓。想不到,到了高等法院,中村專利的等價報酬,卻縮水只剩六億日圓。

高等法院判決之後,中村感嘆:「我曾說過『讓年輕的孩子們有了夢想』,就像夢想成為職業棒球員一樣,肯定也有孩子夢想成為優秀的技術人員。但六億日圓實在太少了。」因為,巨人隊的棒球員一年就能賺六億日圓,五年就賺三十億日圓。他說,面對敗訴,很多技術人員都發信表示:「非常吃驚。」也有人批評不該接受和解的結果,大家都很沮喪。

以美國教授身分領獎批日本司法,害人才外流

令人沮喪的不只是結果,在訴訟過程中,中村親眼看到了日、美兩國司法制度的差異。他說,在美國,證據文件的公開揭露真的很徹底,雙方必須提供對方律師要求的全部文件,「甚至連我(電腦中)已經刪除的垃圾廣告郵件也會檢查。」

而在日本則沒有這樣做,他說:「與此案有關的證據、我的研究筆記以及專利文件,全部掌握在日亞化手中!即便讓日亞化提供這些證據,對方也完全不理不睬,而且法院什麼也不說。所以,日亞化就只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中村認為,日本法院做出的判決,是日本社會以大企業為中心的思維,就某種意義來說,「這次是日本全體技術人員的敗北……,這是非常可悲的事情,法院持保守態度的話,日本就不會發生任何改變,後果就是日本技術人員全部流向海外,最終導致日本陷入尷尬境地。」

果然,中村修二一去不復返,將以美國大學教授的身分,領取諾貝爾物理獎。二○一二年諾貝爾生理學與醫學獎得主山中伸彌感嘆說:「現在他正站在美國的講台上執教,做為一名日本人,我感到很失落。如果日本的年輕人能跟隨開發出偉大技術的研究人員學習,讓其後繼有人,那該多好啊!」

不過,回頭來看,對中村本身來說,也許九年前的憤怒或者說怨恨,才是把諾貝爾獎贏過來的真正能量吧!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6829

贏了官司要不回錢:租賃企業討租難背後的機制缺失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3/4586844.html

贏了官司要不回錢:租賃企業討租難背後的機制缺失

一財網 王琳 2015-03-17 14:10:00

租賃行業面臨著更多的違約風險,債款催收問題更加嚴峻,風控成本攀升,難度也在加大。行業都希望能見到有效的登記制度和征信機制,來保護租賃企業的合法權益。

日前,未能對江蘇徐工工程機械租賃有限公司(下稱“徐工租賃”)履行判決書規定還款義務的25名被執行人,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即便如此,徐工租賃收回租金欠款已基本無望。

徐工租賃贏了官司拿不回錢的案例並不鮮見。近年來,由於動產登記制度和征信體制的不完善,致使出租人權益難以得到良好保障的例子不在少數。

租金久難收回 贏了官司也沒用

“徐工融信聯合之家”微信公眾號稱,該批25名失信被執行人被勒令“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不得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等消費舉措,將最大程度的影響其消費、置產、貸款、出境等行為,直至其履行完畢所有義務,由公司律師向法院申請將其從最高院失信人名單中撤銷。”

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寶姝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在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審理中,由於個人和小型企業作為承租人,無論是信用還是財產抵押保障方面,和大型承租人都無法相比,很容易造成租賃公司即使勝訴,也無法最終追討回租金和租賃資產的結果。最高人民法院對於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裁定結果、惡意拖欠租金的被告人,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作出一系列的限制規定,以此來幫助債務人回收租金,也是一種保障機制。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根據徐工租賃提供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登錄“中國裁判文書網”和“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閱梳理材料發現,這些諸多最早於2012年就經由江蘇省雲龍區人民法院判決的民事調解案件,雖然都已經做出了最終判決,要求承租人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對徐工租賃的欠款、罰息、保證金等,並協助徐工租賃將由承租人對外轉讓的租賃物重新辦理過戶手續。但直到2015年,所涉9起民事糾紛案件的所有被告方,均未履行任何法律文書中所述的義務。本報記者根據徐工租賃披露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登錄“中國信息公開網”逐條查詢,發現除了“黃建軍”一人無法獲取任何信息外,其余失信人在“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一欄中,全部描述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而在2015年1月,這9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最終執行裁定書中,無一例外都被江蘇省雲龍區人民法院裁定,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終止案件的執行。

中國環球租賃有限公司租賃事業部高層工作人員本報記者表示,目前租賃行業中,還鮮有租賃企業由於租金和租賃物無法回收,將承租人列入高法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廠商系租賃公司由於租賃資產幾乎全是動產,還有很大比例是機動車,面臨更高的違約風險和信用風險。徐工租賃面對大量的租金難以回收,長期催債無門,幾乎是“被逼迫”著做了行業里很少做到的地步。這樣做的同時也意味著租金要回來的概率肯定是零了。

仲信國際租賃有限公司營銷部門管理人員也對本報記者稱,租賃業務是長期持續的往來行為,承租人發生信用違約如果不是在不可抗力的層面下,一般租賃公司不會去冒無法回收債款的風險,將承租人列入失信黑名單的。

徐工租賃表示,“在下一步,徐工租賃公司將繼續加大法務案件的執行力度,采取各種手段,動真碰硬,不舍晝夜,全力整治,讓違約行為受到懲戒,讓沒有信譽之人寸步難行,最大程度的維護國有資產安全。”

行業風險走高 登記制度缺失

本報記者根據公開裁定文書梳理,徐工租賃此次發布的消息共涉及自2012年至2014年間的9起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涉及欠款達630余萬元人民幣,除了租金逾期、拖欠債款,公開可查的裁判文書中也透露案件中涉及租賃車輛登記混亂、租賃標的物被隨意拆卸、損毀等問題。北京市匯融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稚萍對本報記者表示,缺乏有公示效用的登記制度和尚未全面實現公平公開的征信系統已經成為融資租賃行業亟待解決的兩大法律隱患。

“目前我國的征信機制只對少量的金融租賃公司開放。大量商務部監管下的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和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沒有辦法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統。且在目前由於沒有可靠的、有公示效應的企業征信系統,很多承租人的信用狀況無從得知,一些企業多方惡意欠貸的記錄也無法獲取。信息的不透明造成融資租賃企業在對承租人進行風險評估、簽訂合同時面臨更多的違約風險。”張稚萍說。

浙江匯金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俞雄偉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建立統一的、有法律效力的動產登記制度是保障我國融資租賃行業健康穩健發展的必要條件。目前我國融資租賃企業可以通過中登網“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辦理融資租賃企業和租賃物登記,但該登記尚不具備強制執行力。且目前我國動產登記有多頭監管的問題,作為租賃資產的飛機、汽車、農機等分屬不同的機構如民航局、車管所、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登記,中國人民銀行和商務部也都有自己的系統來針對租賃動產進行登記。多頭登記的現狀極容易造成同一設備在多個系統中重複登記、抵押、轉讓。

陳寶姝表示,登記制度的缺失一直都是我國融資租賃行業發展上的硬傷。近年來出現大量的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涉及動產轉租、出質的案件。出租人多以融資租賃合同規定租賃物不轉租、出質等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承租人確認出質行為無效。但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除承租人和質權人故意侵害出租人的情形,人民法院均認定出質行為合法有效,因此導致的損失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而承租人由於信用和財產問題,往往無法履行法院判決,導致租賃公司權益受損。目前我國的征信體系下,個人的信用租賃企業無法查詢,而企業的信用體系平臺也只有一些很基本的公司信息,且缺乏法律強制性。

上述環球租賃的高層工作人員表示,在目前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背景下,租賃行業會面臨更多的違約風險。債款催收問題更加嚴峻,風控成本攀升,難度也在加大。行業都希望能見到有效的登記制度和征信機制,來保護租賃企業的合法權益。

值得期待的是,剛剛結束的兩會上,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張紅力呼籲建立全國統一的動產登記制度,建立起“動產財產的唯一標識碼”體系,便於通過該“唯一標識碼”及時跟蹤動產權利變動情況,保護出租人合法權益。本報記者采訪的多名融資租賃專家和從業人員均稱對2015年出臺有公示性的動產登記制度表示樂觀。

編輯:孫汝祥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36390

司機提告!Uber不能輸的勞資官司


2015-08-10  TCW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全球最大叫車服務網站優步(Uber),這回真的遇上大麻煩了!

掀起O2O經濟(Online-to-Offline,線上下單、線下服務,又名離線商務模式)的優步,在全球以「買空賣空」的營運模式快速竄起。它號稱 是間科技公司,旗下沒有雇用的司機與車輛,而是以媒介消費者與能提供運輸服務的人為主。目前,在全球三百多個城市,每天有上百萬人次使用其服務。

經營模式踢大鐵板把司機當合約工被控違法

即便優步遭計程車行業抗議「不正當競爭」,各國政府陸續開罰,仍不影響其創新模式的魅力,該公司最新一輪籌資,就有望上看五百億美元市值。但最近,它就踢到一個大鐵板:其「買空賣空」的邏輯,正被推翻中。

今年六月,加州勞動委員會判決一名前優步司機,不應只是該公司認定的夥伴,或是合約工人,而應屬其優步員工。因此,優步要賠償這名司機工作八週期間四千多美元的燃料費、維修相關支出。優步不服,繼續上訴。

八月六日,另外一起集體訴訟更受矚目。三位優步司機同樣狀告優步應視其為員工,將在這天進行聽證。

如果優步再敗訴,被認定為雇主。《商業內幕》(Business Insider)認為,這將大幅影響其獲利。最慘狀況是,優步未來得將加州四萬五千名司機納入員工名冊,負擔這些人的薪資稅、社會安全保險、聯邦醫療保險 等,美國科技媒體Re/code估計優步一年得多付兩億美元。

優步破壞式創新的魅力所在,就是讓上萬名司機以獨立合約工的身分提供服務。《紐約時報》直言,若這些人早變成員工,優步不可能這麼快達到今日全球超過一百 萬名司機的服務規模。換句話說,它能有四百億美元身價,就是因為這家公司不像台灣大車隊,得負擔司機勞健保等聘雇成本。

成本驟增潛藏隱憂連鼻祖Homejoy也因此收攤

優步的困境,現在也成所有O2O公司需面對的挑戰。《富比世》雜誌認為,這些錯誤歸類的後患,可能如雪球般越滾越大。加州法律對每位被錯誤歸類的員工,可 追溯到四年前,包括最低工資、州及聯邦薪資稅等,涉及到數十萬名相關產業「員工」。公司若要追溯支付,成本將十分驚人。

不少O2O公司已被同樣屬於勞工錯誤歸類的官司纏身(見表)。知名的居家清潔O2O鼻祖Homejoy,七月宣布將結束營業。

「優步判賠只是單一個案,卻有不成比例的影響。」Homejoy執行長Adora Cheung接受Re/code訪問時表示。自從官司纏身後,籌資變得更困難,致使公司籌不到足以持續擴張的資金,決定收攤。

雇傭問題浮上檯面游走法律邊緣非長久之計

回到優步案件本身。日前,優步對於三名司機提起的訴訟,提出五十二頁反對報告,堅稱使用優步的司機是按照自主意願。它還提供逾四百位加州司機的證言,說明 優步提供他們做為司機的自主權,App讓司機能隨時隨地提供消費者接送服務。原告律師利斯里奧丹(Shannon Liss-Riordan)則認為,彈性工時不代表這些司機就是獨立合約工。

《富比世》雜誌指出,為這些新創公司工作的人到底該歸類在員工或合約工,沒有一條明確界線。在加州,法院會同時考量多重因素,來決定一名工作者是否為一個 獨立承包人。例如,他們如何安排工作時數?是否自備工具設備?雇主對工作者控制的程度有多大?雙方關係是長存的,或是開放的?

數據分析公司PrivCo執行長哈馬德(Sam Hamadeh),本身也是紐約執業律師,他直指:「這案子主要爭議點在於,優步對工作者控制的範圍及程度。優步控制定價、標準程序、營運方法、司機雇用標準,甚至還資助司機購車費用。」

利斯里奧丹認為,優步司機受控於公司監督的程度,更甚於聯邦快遞司機。其並為司機配備手機,並規定若司機連續一百八十天沒有提供服務,帳號就會被停用。

目前,已有公司在勞工歸類問題上讓步,如家政服務網Alfred,決定將勞務提供者改為員工。然而,對目前已在全球三百個城市運作的優步,問題確實更複雜。但其仍必須找出方法解決。畢竟,其經營的地域,仍是在真實的世界裡。

換個角度看,優步如果把部分司機納入員工,能更穩定服務品質,保證消費體驗,未嘗不是好事。

如利斯里奧丹所述:「即使優步必須按照遊戲規則走,我認為優步還是會活得好好的……,或許有些公司撐不過來,但市場會證明誰該存活下來。」

【延伸閱讀】Uber「員工」認定官司,最具指標性—O2O新創公司勞工歸類官司一覽表

A.訴訟中

1.手機叫車服務商Uber(市值達400億元,規模最大):?6月1起判決敗訴,Uber再上訴?8月另1起集體訴訟,將進入法庭審判●官司件數:2件

2.手機叫車服務商Lyft:?8月將進入法庭審判●官司件數:1件

3.快遞洗衣平台Washio●官司件數:1件

4.線上送貨服務商Postmates●官司件數:1件

5.線上訂餐快遞平台 Caviar●官司件數:1件

B.已讓步

1.跑腿代買服務商Instacart●官司件數:1件

2.快遞服務商Shyp●官司件數:1件

C.將出局

1.居家清潔服務商Homejoy:?將於7月底結束經營●官司件數:4件

資料來源:《紐約時報》、《富比世》、《財星》、《舊金山商業時報》、《華爾街日報》整理:陳筱晶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56786

三星惡意挖角官司 律師陳玲玉磨四年終獲勝 台積電捍衛營業祕密 全靠她領軍

2015-09-24  TWM

纏訟四年,台積電控告梁孟松一案終獲勝訴;過程中,負責該案的律師陳玲玉幾度扮演偵探角色訪查證據,也曾在日本的「櫻吹雪」裡苦思法理做筆記,終於留下一樁破紀錄的經典判例。

撰文•林宏文

經過四年纏訟,台積電控告研發處前處長梁孟松洩漏營業祕密給競爭對手三星一案,日前由最高法院判決台積電勝訴,禁止梁孟松於今年底前至三星工作。

這次判決,是我國法院首度做出「競業禁止滿期後仍限制離職員工為競爭企業工作」的案例。「四年來的努力,終於讓大家了解到,營業祕密的保護有多重要!」消息傳來,台積電委任的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玲玉開心地說。

二度登門 請陳玲玉出馬由於事涉機密,判決書並未上網公告;但在判決定讞之後,陳玲玉終於能夠一吐四年來的心路歷程,從中,仍能看見這場官司幾度峰迴路轉的關鍵轉折。

陳玲玉是國內知名的大律師,在此之前,將近十年已不再親自到法院出庭辦理訴訟案。四年前,也就是二○一一年八月,時任台積電法務長的杜東佑︵Dr. Dick Thurston︶來找她,談到過去台積電幾乎不曾告過員工,但梁孟松的案子影響層面確實很大,希望請求法院禁止梁孟松在三星工作,邀她負責此案。

當時陳玲玉覺得,這場官司要打贏的機會不大,因為一方面梁孟松是在○九年二月離職,已過了競業禁止的兩年期限;另一方面,台灣法院過去從來沒有任何一件依據︽營業祕密法︾而「禁止離職員工任職對手公司」的案例,因此先是婉拒了杜東佑的請託。

不過杜東佑並未死心,不久後又再次拜訪,告訴她,台積電很重視這個案子,並提及美國其實已有一些藉「禁止離職員工為對手工作」來保護營業祕密的判決,杜東 佑還特別說服陳玲玉說,「這個案子,台灣沒有別人,只有你才做得到。」這一次,陳玲玉心動了,尤其聽到美國已有相關案例,採取「不可避免的揭露原則」 ︵the inevitable disclosure doctrine︶,也就是說,當一名離職員工至前雇主的競爭對手任職,而且其工作領域與任職前雇主時相同,由於須運用同樣的知識經驗工作,即使該員工有 心遵守對前雇主的保密約定,基於人的記憶無法切割,員工勢將「不可避免地」使用或洩漏前雇主的營業祕密。

「而且,不僅美國已有這種案例,甚至美國三星公司也曾援用這個原則,而成功取得法院禁止三星的離職員工為競爭對手工作的禁制令。」陳玲玉說。於是,一向喜歡接受挑戰的她,決定接下這個重任。

「若能透過台積電這個案子,讓台灣的司法界、產業界及學術界一起思考如何防止營業祕密被洩漏的具體方法,並為台灣產業營造出一個能夠保護營業祕密的環境,正是進行這個訴訟最大的意義。」她說。

密集蒐證 卻連輸兩場官司接下重擔後,陳玲玉的第一步就是蒐集證據,證明梁孟松在三星有侵害台積電營業祕密之虞。例如,當時媒體做了許多梁孟松離職後動向的報導,但 報導只是「傳聞」,不能作為法庭的證據,於是,陳玲玉與台積電的團隊必須進行具體訪談查證,只要有可能作為證據的線索或人員,都要抽絲剝繭追查,甚至登門 拜訪。在法庭上,台積電提出的證物高達一七二個,鉅細靡遺地列出梁孟松有可能洩漏台積電營業祕密的各種直接或間接的相關事證。

陳玲玉笑說,自己除了要研究法律條文,還要蒐集證據,並兼做心理分析、探索人性,推敲梁孟松與三星的行為動機,「所以,我除了律師的角色外,還是心理分析 師及偵探的綜合體,這是我律師生涯前所未有的經驗。」不過,訴訟案一開始,陳玲玉卻先吃了兩場敗仗。首先是台積電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假處分,請求禁止梁孟 松在三星工作,但被駁回。其後台積電再向智財法院對梁孟松提出保護營業祕密的本案訴訟,請求梁不得洩漏台積電的營業祕密,不得將台積電研發人員的資訊提供 給三星,且禁止他在今年底以前在三星工作。但是智財法院一審認為,禁止赴三星工作的要求是剝奪工作權,僅判決梁不准洩漏台積電的營業祕密和人事資料。

連續輸掉兩場官司,陳玲玉坦承,「雖不意外,但仍失落。」然而她也說,她擔任律師那麼久,一直堅持一個理念,就是追求「善念與法理兼具的商道」,雖然這個 案子是台積電主動提起的訴訟,但其實背後有個善念,這就是她和台積電前後任法務長杜東佑及方淑華的最高共識:「即使沒有贏,過程中,對營業祕密的保護,也 可以給台灣一個省思機會。」在遭逢敗訴之際,陳玲玉以「人無絕境,只怕絕望」來鼓勵自己。雖然假處分及第一審都輸了,但判決書的內容其實認同「不可避免的 揭露原則」觀點,法官只是認為台積電需要提出更強的證據,以及更充分的論述基礎。

陳玲玉認為,梁孟松在台積電工作十七年,是公司特意栽培的研發主管,而且他帶過好幾個模組,還參與一些業務領域,有如交響樂團的指揮,他去競爭公司三星 後,三星還把他放在與台積電相同的部門,擔任大型積體電路部門的副總裁,這些都構成了可能侵害營業祕密的要件,而︽營業祕密法︾第十一條明白規定:「營業 祕密有被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合理限制 台積電二審逆轉勝陳玲玉說,為了使第二審有逆轉勝的機會,她很清楚,必須在最後辯論庭,以情、理、法說服庭上的三位法官。

第二審審理時,台積電對證據蒐集已做得相當完整。至於法理論述,陳玲玉當時不斷地反問自己,︽憲法︾第十五條確實保障每個人的工作權,而梁孟松的兩年競業禁止期也確實過去了,該如何將論述基礎建構得更完整?

為了準備高等法院三十分鐘的辯論演講,陳玲玉為此思考許久,有時甚至難以入睡;為了讓自己放鬆,她在法院開庭辯論的十天前還特別安排與夫婿洪三雄一起去日 本賞櫻。「可是面對滿園盛開的櫻花,我卻只看到梁孟松的臉,想來想去都是這個案子,一上車就趕快拿出筆記,把想到的事情記下來。」陳玲玉從另一個角度思 考,台積電的營業祕密應受保護,與梁孟松已離職多久理應無關,癥結應在於「當下」台積電的營業祕密有沒有被侵害的可能。而且︽憲法︾第二十三條也規定,人 民的權利可因公共利益而依法律限制之,就像人民財產權應受保護,但政府若要進行公共建設而開設捷運,仍可依法徵收土地。

贏得官司 宣示意義大於實質而且,台積電的請求並非完全剝奪梁孟松的工作權,只是要求「合理限制」。也就是,在今年底以前,梁孟松可以到三星以外的其他公司或學校工作,就是不能去三星,而且時間上也只限制到今年底。

在提出更充分的證據以及更完整的法理論述之後,智財法院二審終於認為,梁孟松在今年底前如繼續為三星服務,台積電的營業祕密有被侵害之虞,因此逆轉改判准許台積電全部的請求。

成功打贏這場為時四年多的仗,陳玲玉說,台灣企業及法院對營業祕密的保護都將因本案而有更深入的認識。「營業祕密的重要性,有時候更大於專利,例如可口可 樂的配方就是營業祕密,許多公司的產銷與商業模式也是營業祕密,更重要的是,許多科技公司透過嘗試錯誤︵try & error︶後,最後找到速度更快、成本更低、品質更好的方法,也是營業祕密。這些都不見得可以透過專利來保護,但卻是公司最核心的競爭力。」在她看來, 台積電贏得這件訴訟可說是「遲來的正義」,可惜因訴訟費時,今年底的「禁止期限」將至,最終判決難免有「宣示性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之憾,但也留給未來更多 業者為保護營業祕密而努力辯護的空間。

陳玲玉嘆了一口氣說,台灣的科技業目前正處在一個關鍵時刻,許多優秀員工成為鄰近國家高薪挖角的對象,原因就是他們腦袋裡蘊藏著極富經濟價值的營業祕密。台灣企業員工不斷被挖角,營業祕密被侵害的事情也將不斷發生,對營業祕密的保護,還有賴大家的持續努力。

劃時代判決

台積電告梁孟松一案大事紀1992年 梁孟松加入台積電2009年 辭職,並與台積電簽訂兩年競業禁止條款2010年 梁孟松任教於三星贊助的韓國成均館大學2011年 7月加入三星,任職研發副總2011年 8月台積電向智慧財產法院對梁孟松聲請假處分2013年 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梁孟松可任職三星,但不得洩漏營業祕密2014年 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禁止梁孟松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以任職或其他方式為三星提供服務,但梁上訴最高法院2015年 最高法院判決他在「競業禁止期限結束後」,今年底前仍不准到三星工作,全案定讞

陳玲玉

出生:1951年生

現職: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台大法研所碩士

婚姻:已婚,育有一女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60015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