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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券商收百份罰單 2017評級不容樂觀

國海證券代持事件似乎已經風平浪靜,但目前監管層對涉事券商的最終評斷還未下發,是否降級還未有定論。但這僅是2016年券商風控問題的一個縮影。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統計,2016年約有60家證券公司先後被罰,被證監會開出近百份罰單,其中新三板業務、投行業務成“重災區”。此前曾有媒體爆出2017年監管部門或將B類券商比例確定為50%左右,此消息目前雖未被確認,但在監管趨嚴的背景下,2017年券商的評級或不容樂觀。

近5年B類券商最多

近期有媒體爆出,2017年監管部門將B類券商比例確定為50%左右,每年動態調整A類和C類券商的比重。對此本報記者采訪的多家券商均表示並未收到此類風聲。但根據歷史經驗看,往年的評級中B類券商最多。根據本報記者統計,2016年約有36家A類券商、56家B類券商、8家C類券商;2015年有64家A類券商、30家B類券商、1家C類券商;2014年有38家A類券商、52家B類券商、6家C類券商;2013年有41家A類券商、38家B類券商和17家C類券商;2012年有34家A類券商、53家B類券商和9家C類券商。值得註意的是,近5年沒有一家券商位列AAA級。

據介紹, 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以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為基礎,結合公司市場競爭力和合規管理水平,對證券公司進行的綜合性評價,主要體現的是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的整體狀況。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類11個級別。A、B、C三大類中各級別公司均為正常經營公司,其類別、級別的劃分僅反映公司在行業內風險管理能力的相對水平。D類、E類公司分別為潛在風險可能超過公司可承受範圍及被依法采取風險處置措施的公司。

某大型券商分析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券商評級的產生基於券商風險的爆發。2003年下半年,中國證券業剛剛歷經10年發展,風險集中爆發,行業巨虧。2004年證監會啟動了證券公司的綜合治理,歷時3年高危券商、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及其責任人被依法處置,證券行業的風險得以釋放。在此之後,監管層開始註重對券商風險的評價,根據各家券商不同的資金情況、管理水平和風險管理能力,開始分層次的進行監管,並且由證券業協會發布了《證券公司專業評價實施辦法》,接受證券公司自主申請和監管委托,從資格評價轉入對創新業務的專業評價。2009年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分類監管成監管層監管證券行業的重要抓手。

歷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是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經證券公司自評、證監局初審、中國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複核,由中國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證監局、自律組織、證券公司代表等組成的證券公司分類評價專家評審委員會審議確定。

券商的業績表現、風險管理能力和合規管理能力是評判券商分級的三大基礎,值得註意的是,監管層對券商的處罰對券商評級影響尤為重大。尤其是在股市遭遇大動蕩時,券商評級容易出現較大波動。以2016年的券商評級為例,被認為是證券市場中的“優等生”成為了受罰重災區。2015年股市大動,監管層加強了對券商的監管,在2015年獲評AA級的27家券商中,有14家因兩融業務違規或其他違規行為而被證監會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或處罰;有超過30名的證券公司高管被免職或者陷入調查風波,累計罰沒的資金更是達到了2.42億元。因此,2016年在95 家券商中7 家評級上調,31 家維持不變,56 家下調,下調占比高達約60%。

券商評級尤為不穩定,在過去的5年中有大型券商因偶發的重大狀況,連降數級。根據本報記者統計,2016年方正證券由於配資和收購民族證券的問題由A級降為C級,驟降6級;2014年光大證券因“老鼠倉事件”被降7級;2013年南京證券、平安證券雙雙跌出A類評級,被降為CC級、C級,而民生證券也從BBB級降至C級,這三家券商降級原因無一例外與此前投行業務遭受處罰有關。

2017券商評級不容樂觀

2016年56家券商的評級被下調,2017年評級是否會有所好轉?

根據本報記者統計,與2015年29張罰單相比,2016年約有60家證券公司先後被罰,被證監會開出近100份罰單,新三板業務成“重災區”。在新三板上,2016年股轉系統向約40家券商發出了55份“罰單”,涉及自律監管、約見談話、公開譴責、警示、批評紀律處分。這其中包括22宗信息披露督導違規行為、20宗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違規行為、3宗重大資產重組業務違規行為和2宗券商合並事務違規行為等。需要註意的是,處罰對象多以中小券商為主,但也不乏大型券商如中信證券、華泰證券、廣發證券和銀河證券等。需要註意的是,在2016年評級中獲A類的36家券商公司,遭到處罰的竟然高達23家。

除了新三板業務,券商在投行、經紀、資管、內控等多項業務均”吃到”罰單。投行業務成為券商吃罰單的關鍵緣由,在這背後欺詐上市的查處力度升級是重要的原因。2016年6月,受欣泰電氣造假事件拖累,作為保薦機構的興業證券因未按規定履行法定職責而遭證監會立案調查,並最終被處以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2078萬元、罰款2460萬元的處罰。此後,西南證券、中德證券也先後因旗下投行項目而被立案調查。2016年10月,太平洋證券宣布因保薦項目被查正配合證監會調查工作。

就在12月23日,證監會還公布了對券商投行業務專項檢查的結果;新時代、國信、國泰君安、中泰和東莞等5家證券公司再吃“罰單”,被處以不同程度的行政監管措施。證監會介紹,此次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涉及內部控制、盡職調查、持續督導、工作底稿管理等方面。

前述券商分析師表示,盡管與2015年股市大振引起監管層重拳調整相比,2016年股市處於調整恢複期,但監管層對券商的監管並沒有放松,反而有加強的態勢。2016 年4月,證監會公布《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則的征求意見稿、6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落實資產管理業務“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修訂出臺,全面加強對資管產品杠桿倍數的限制。未來,對於券商嚴監管將成常態。

降級後,對券商最直接的影響是繳納更多的投保基金。《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所有在中國境內註冊的證券公司,按其營業收入的0.5–5%繳納基金。按規定,保護基金規模在200億元以上時,4大類10個級別的證券公司將分別按照營業收入的0.5%、0.75%、1%、1.5%、1.75%、2%、2.5%、2.75%、3%、3.5%的比例繳納保護基金。對於連續三年評級為A類的證券公司更有一定程度的優惠。

降級後所要繳納的投保基金數額不容小覷。按照百億營收規模計算,AA級和A級券商繳納投保基金的額度相差2500萬,A級和B級券商繳納投保基金的額度相差5000萬。據本報記者了解,當年光大證券在被證監會降級為C級之後,業績就受到了巨大的影響,其中僅上繳投保基金的保證金一項,就需多繳納2.25%的營業收入,由上一年的約2400萬元上漲至約6500萬元,多繳納了4100萬元;另外,在2014年上半年,受烏龍指影響,光大證券融資利率大幅上升,融資成本增加,報告期內公司凈利潤同比下降53%。

前述券商分析師表示,降級對中小券商而言更加不利,他們的凈資本並不充足,一旦遭遇降級就需要繳納更多的投保基金,導致其面臨資本壓力,限制新業務的開展,畢竟券商新業務的開展基於凈資本的多寡。 除此之外,降級對證券公司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新設營業網點、新業務新產品試點等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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