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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租賃死因調查 渾水摸魚


2015-06-25  NM

中國飛機租賃(1848)在上星期五復牌後急插。早前傳出可能受南航(1055)貪污案波及的公司 首席執行官(CEO)潘浩文,突然披露已於上週三請辭。首席財務官余大弟亦一同跳船,將於七月底離職。由於公司高層大地震,母公司中國光大控股(165) 首席執行官陳爽,將兼任中國飛機租賃首席執行官。

由第一掌舵人陳爽頂上,不單是臨危受命,也有一點公關意味。由最高級別的話事人落場,多少是希望可挽回公眾一點信心。陳爽也明言自己只是代理首席執行官, 未來會找其他具飛機租賃經驗的人選代替。今次出事只是潘浩文一人有問題,跟公司本身的營運無關。由此可見今次「潘離陳上」是公關、姿態多於一切,不想跟南 航的調查扯上關係。

渾水嘗試從公眾資料,去分析中國飛機租賃的前世今生,居然看出端倪。公司在上市前,即二○一一年八月四日,做過一次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根據計劃, 公司可以分別向25名承授人,授出所有購股權,獲行使而可能發行的股份總數為45,000,000股,相當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全部已發行股本的 7.7%。這手輪的發行價是6.38港元。

這手購股權可以看成「輪」。換言之,就是當公司股價高過發行價,只要承授人行使後把股票在市場上沽出,那就可以獲利。站在公司角度,這有點不利,因為這手 購股權變相等同承授人的提款機,尤其中國飛機租賃是中型市值、概念獨立又有光大背景的公司。如果這班人搶住行使沽出,股價是有點難炒上的,這就難得到基金 相中入股。因此,為保這個盲點,這手購股權在設計上是有利潤限制,以防承授人瘋狂行使造成太大沽壓。

按照計劃的條款,購股權的30%要於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經審計淨利潤、達100,000,000港元方可予以行使。要行使60%,就要 150,000,000港元淨利潤;要行使100%,就要200,000,000港元。翻查業績數據,中國飛機租賃的經營溢利達212,445,000港 元,剛好超過這手購股權的利潤要求,承授人變相可以全面行使購股權了。事有湊巧,在業績公布後,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開始,這手購股權就真的有人開始行 使,然後陸續也有更多承授人行使。再翻看股價,當時中國飛機租賃是長期維持在13元以上,再相比一下行使價,這班承授人獲利近一倍。在行使潮過了不久,潘 浩文就離任,然後股價就大插。渾水實在不得不佩服這班購股權承授人,在時機掌握之能耐,能夠在股價最高位行使獲利近倍,同時又避過一劫。這班人對股票、消 息的掌握,想必連股神畢菲特也自愧不如,渾水拜服。

渾水摸魚

一個是錯生紙醉金迷時代的偽文青,一個是混沌中的迷途小股童。兩個本來專門投資細股、拆解財技布局的炒家,最近踩過界在各財經傳媒撰文和辦報。https://www.facebook.com/muddydirty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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