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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盛粮油案或涉三宗罪:盗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

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future/fmnews/20080820/015552161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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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奶救赎变奏:李途纯涉嫌“非法吸存”


http://www.21cbh.com/HTML/2010-6-18/3MMDAwMDE4MjU3Mw.html


太子奶集团公司(下称“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被带走调查。

本报独家消息显示,6月8日,株洲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五大队以“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案”为案由,发布网上追逃通缉令:2008年,湖南太子奶为解决资金困难,利用高息回报做诱饵,以“货款准备金”、“借款合同”等形式,向单位个人 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0余万元,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犯罪嫌疑人太子奶集团公司董事长李途纯在逃。

有媒体 称,株洲警方还带走了包括临湘市国土局副局长以及负责土地拍卖的拍卖公司老总等20多人,事情牵涉李途纯在临湘开发的项目——五尖山的土地窝案。

“这 是两码事。”临湘政法系统人士透露,李途纯被抓与临湘土地案并无关系,临湘国土局副局长被双规是因为牵涉另一件土地违法拍卖案件。

河北邯郸 原太子奶经销商王经理正是受害者之一。此前他“打给”太子奶共24万元“货款准备金”,两年后仍有14万元追讨无门。

集资内幕

2008 年初,太子奶资金链濒临断裂边缘,为筹集资金,太子奶在当年4月9日出台《货款准备金管理办法(修改稿)》,规定经销商“货款准备金的最高额为年度合同总 销量的30%,最低必须确保年度合同总销量的10%”,同时规定对经销商的货款准备金按照2%的月息计息,月底以太子奶货品支付。而在太子奶内部,也有部 分员工(主要是中、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交纳货款准备金。

王经理正是在2008年参与了太子奶集资活动。他介绍,当时太子奶说,如果提前打 款,一年能有30%的利息,“都有文件说明的”。在这一高额回报吸引下,老王付给了太子奶24万元资金。“但是只给了1个月利息,就再没有了。说是资金链 断了。”

仅在2008年2月至7月,太子奶即通过这种方式筹得资金5600万元。此后,参与出资的部分经销商和太子奶内部员工开始要求公司 退款,并有员工一度向相关部门举报公司集资违法。

“太子奶货款准备金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进一步的结论需要司法部门调查认定。”6 月17日,株洲市政法部门人士表示。

争夺大战

李途纯被带走调查背后,折射出身陷泥沼两年多的太 子奶救赎路径,以及公司创始团队与现任经营团队高科奶业之间的利益博弈。

2008年太子奶资金链断裂风波之后,株洲市政府在2009年1月 成立高科奶业,对太子奶进行托管,但李途纯并不愿“放手”太子奶,其先后两次谋求回归,但未果。

今年6月,李途纯高调表示,“我们都按照规 定接管的条件做到了,并对全过程进行法律公证,但高科奶业仍不肯将太子奶归还”。

“其实,政府和我们给了他(李途纯)不止一次的机会接管太 子奶,但是他都失败了,而且前前后后做了一些扰乱的事情。”6月17日,高科奶业新闻发言人王琳回应。

王琳称,李途纯曾经做过在规定时间内 引进3亿元资金和引入3000万元原材料等一系列承诺,但是均未果。“在等待中,对太子奶销售团队、品牌都有影响。因此,不能说没有给他控制权,是他一次 次失去了机会。”

高科奶业托管太子奶后的一年半时间里,公司经营状况并无明显起色,太子奶北京密云等数个生产基地停产,湖北黄冈生产基地甚 至被太子奶在湖北当地的债权人占据。

对此情况,王琳并不讳言。她透露,因为其他基地的停产,所有的生产压力均集中在株洲工厂之上。“现在株 洲这边包括端午节在内,都在加班加点生产供货,防止经销商哄抢事件。”而对于其他基地复产,她表示正在解决之中。

王琳表示,反而此前高科已 经替李途纯向经销商、供应商等偿还了2亿多元的债务。“当初银行的钱、职工内部集资的钱,这么大一笔钱进来的时期,正好是太子奶大量债务形成的时期。这说 明他的经营才是有问题的。”

王琳透露,目前太子奶仍有20多亿元的债务在身,而这还仅仅是直接债务,并不包括种种隐形债务。

破 产迷局

造成李途纯和高科奶业关系破裂的还有破产争议。由于高科奶业背后为株洲市政府,因此,有说法称这也直接导致了 李途纯此次被查。

4月中旬,包括花旗银行等在内的海外债权人在开曼群岛大法庭对太子奶提出破产清算。有媒体报道称,高科奶业是新一轮破产风 波的幕后策划者。5月底,高科奶业绕开了太子奶集团私下召见部分债权人,建议他们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太子奶“破产重整”。

也正是在此消息放出后不久,李途纯开始高调表示自己欲重振太子奶的决心。同时,李途纯曾联络与自己关系较好的太子奶债权人,共同抵制对太子奶进行破 产清算。

不过,王琳否认了高科将领头对太子奶进行破产清算的消息。据她介绍,接受开曼群岛大法庭委任、担任太子奶的临时清盘人的香港保华顾 问有限公司(BorrelliWalsh)(下称“保华顾问”)的确联系过高科,也提出了破产重整的方案,“但我们目前没有找到合作的方式,或者说没有考 虑和他们合作。”王琳表示。

据王琳透露,高科奶业这边最开始的考虑是进行资产重整,引进投资者。

此前,高科奶业方面曾对外 称,株洲市政府已在今年1月与北京商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明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签署战略投资太子奶集团的协议,双方约定的投资总额为5亿元人 民币。

王琳表示,目前高科奶业正与投资者沟通,希望能追加投资,借此与债权人达成谅解。对于未来是否会采取破产的方式,王琳回答含糊。她表 示,破产无非两种方式,一是清算,将有效资产在法院指引下公平分配;一是重整。但她表示目前仍无任何决议。

李途纯曾跟几个基地地方政府协 商,欲接管这些生产基地,同时通过地方政府向高科奶业施压,迫其从事实上将生产基地转交,但被高科奶业拒绝。

“李途纯被带走调查,对高科奶 业没有任何影响。他目前的状况不能左右政府,也不能影响高科奶业的决策。他在太子奶中的影响会越来越小。”王琳称。

而对于王经理等一批经销 商来说,无论太子奶未来以什么方式重组,唯一要求就是获得退款。“哪怕给一部分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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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官方:李途纯因非法吸存被拘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00618/857523.shtml


每经记者 夏子航 发自湖南
“其实李途纯很悲哀,他活在自己编织的谎言中。”在李途纯遭警方带走的命运明了后,太子奶集团一人士如此叹息李的 悲情。
17日,株洲官方最终在一份通报中披露了李途纯的命运:“近日,株洲市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李途纯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据可靠渠道证实,“株洲市警方一口气抓了包括李途纯在内的8个人。”而据了解,李途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直 接原因可能与其煽动一些债权人的过火做法有关。
更加扑朔迷离的是,李途纯身后的太子奶集团的命运。
开曼大法庭委任的太子奶集团临 时清盘人——香港保华顾问有限公司(BorrelliWalsh)(以下简称香港保华顾问)17日发布声明称,“株洲太子奶股东今天宣布他们已通过决议, 株洲太子奶将根据中国破产法提出其司法重组的申请。”但太子奶集团托管方——株洲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奶业)董事长文迪波却否认了这一说 法。
官方证实李途纯被拘
17日,李途纯被“带走”的事实在太子奶集团里逐渐明晰。
“6月16日时,诸多太子奶集团高层基 本都对李途纯的事情不知情,也在到处打探。”李途纯一身边人士透露,但就在17日,“太子奶集团已确定了李途纯被警方带走的命运。”
这与太子 奶集团律师17日一早即赶赴株洲市公安局进行沟通有关。太子奶集团律师团在太子奶集团风雨飘摇的时期里,曾多次以强硬角色出现在太子奶集团的多份声明的落 款处,而律师团的主要成员正是太子奶集团总裁韩月平以及湖南火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侯廉裕,韩月平在太子奶集团主管法律事务,目前为太子奶集团第一号实权人 物;侯廉裕其兄侯廉雄是太子奶集团工程部部长,目前为太子奶集团第三号实权人物。
太子奶集团律师团在从株洲市公安局返回后,态度十分谨慎,即 使对太子奶集团上下也未作任何通报。
“他们回来后给的说法是要我们不信谣,不传谣,要相信政府会给老李(李途纯)一个公正的结果。”上述太子 奶集团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17日晚间,韩月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仍然不愿正面谈及李途纯被带走的问题,只是表示已有的一些说 法并不准确。
不过,株洲官方最终在一份通报中明确了太子奶集团创始人李途纯的命运。
上述通报指出:根据群众举报,经过认真调查核 实,近日,株洲市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李途纯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该通报还称,目前,该 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警方将适时予以通报。
有消息人士指出,李途纯此次遭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调查已经扩大化,“包括 李途纯在内有8人被株洲警方一并带走。”但上述8人的名单,该人士表示不便透露。
太子奶集团创始人李途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直接原因并不止 于此。
6月4日前后,太子奶在湖北黄冈的生产基地被湖北当地的债权人占据,不在高科奶业的控制中。高科奶业派往黄冈的太子奶负责人陈伟,派驻 密云的太子奶负责人肖石高均被当地工人扣留。
而李途纯在6月6日公开表示他同太子奶集团债权人的“良好关系”:“6月3日晚上,全国各地的经 销商,在我的家乡临湘聚会,希望像支持宗庆后一样支持太子奶抵制外资搞垮太子奶。”
李途纯称数百位债权人签署“声明”支持太子奶创业团队重掌 太子奶集团,“最近我走访了20多个省份的债权人,经销商都强烈要求我回来挽救太子奶,我感动得热泪盈眶。”李途纯指出。
有知情人士还透露, 李途纯可能煽动债权人做了更加过火的举动。
非法吸存或“数千万”
依照《刑事诉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采取拘传、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强制措施。
“李途纯目前处于株洲警方控制下,但到底是哪种刑事强制措施,不能确定。”上述知情人士指 出。
“李途纯等人”在17日的株洲官方通报中被证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如下:自然人犯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法律规定,若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17日的可靠消息证实,上述问题确实发生在太子奶集团资金链条趋于断裂的2008年。(详情见《每日经济新闻》2008年12月3日报道《太子奶被曝 5600万集资去向不明》。)
太子奶集团在2008年4月9日发放的 《货款准备金管理办法 (修改稿)》显示,“货款准备金的最高额为经销商年度合同总销量的30%(即1000万销量最高300万),最低必须确保年度合同总销量的10%。”
太子奶集团在要求其全国签约经销商缴纳货款准备金的同时,也约定了给打足货款准备金的经销商的回报政策:其一,货款准备金在账上超过三个月的经销商,给 予2.5%每月(年30%)市场费用奖励(现金);在账上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的经销商按2%每月给予市场奖励(现金)均可以按天计算;其二,打足款准备 金且完成当月销量的,此月可享受实际销量的12%的市场费用及合同返利核报 (市场费用使用按公司的文件规定办)。
太子奶集团还称,2008 年打足货款准备金的经销商,2009~2010年可免收加盟费;太子奶集团还表示太子奶集团可以按货款准备金同等时间同等金额为经销商进行银行担保。
一份货款准备金收款明细表格显示,分布在北京、四川、湖南、浙江等省市共212位太子奶经销商的出资时间跨度在2008年2~8月,其中最早的是2月1 日,最晚为7月24日,“共筹得资金5600万元”。
此外,太子奶集团内部也在2008年展开集资。熟悉此事宜的一知情人士17日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08年下半年,太子奶集团资金链危机深重,“李途纯以月息8厘、1分甚至1分多的高息,向经销商和太子奶集团高层甚至普通员工 集资借款。”
“基本上,太子奶集团的高层每个集资额在30万~50万元,还有更高额度的。”该人士指出。
目前,该笔集资规模难以 确定,“大约在数千万左右。”但该笔集资款很快被太子奶集团用来偿还银行的贷款,或者用作周转贷款用途。
高科奶业董事长曾援引李途纯负责的太 子奶集团债务清算组的报告,说太子奶集团的债权人多达7347个,“银行、供应商、经销商、设备供应商甚至酒店、餐馆都有负债。”债务总额则高达25亿 4534万,其中银行债务13亿5750万。
“上万个债权人怎么来的?其实就是集资集出来的。”消息人士指出。
太子奶“被”启动破产 重组
李途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外,太子奶集团还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
太子奶集团清盘人香港保华顾问17日发布声明称,株洲太子 奶股东昨日宣布他们已经通过决议,株洲太子奶将根据中国破产法提出其司法重组的申请,曾担任五谷道场破产管理人的中咨律师事务所已被委任进行株洲太子奶的 司法重组。
香港保华顾问的声明称,司法重组申请将由株洲法院提出,而株洲法院将会是主要处理株洲太子奶司法重组的法院,对于太子奶其他在内地 的公司,类似的申请将会向他们各所在地的法院提出。
声明称,株洲太子奶股东也已经委任中咨律师事务所韩传华律师以及中咨律师事务所为重组委员 会以协助和准备株洲太子奶司法重组的重组。“太子奶在各地的生产基地都是独立的法人,因此需要逐个进行破产重组。”韩传华称。韩传华同时表示,太子奶是否 会引入重组方还要看具体财务调查的情况来定。
该声明再次强调,现在李途纯不是株洲太子奶的股东亦不是其董事,而李途纯在太子奶的营运中并无任 何角色。
对于未来太子奶破产重组可能遇到的障碍,韩传华表示,现在还不清楚太子奶的具体财务状况,难作判断。
高科奶业董事长文迪 波17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香港保华顾问所称的破产重组,其尚不知情,“此前香港保华顾问确实曾与高科奶业接触,但双方没有进一 步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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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多家中小企業涉非法擔保倒閉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9/1067115.html

溫州中小企業倒閉現象仍在蔓延。

8月29日,溫州耐當勞鞋材有限公司停工,眾多手拿欠條的供應商在廠區聚集。此前,溫州寶業皮革公司、溫州市錦潮電器有限公司負責人相繼失蹤,據傳其受擔保公司的連累。

就在8月22日,溫州甌海分局查獲一起擔保公司高利貸案,涉案金額1800多萬元。

「高利貸嚴重影響了實體經濟的健康發展。」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說,溫州36萬家中小企業中已有20%歇業或停業,如果下半年外部環境得不到改善,國內存量中小企業中的40%將會停產甚至倒閉。

8月24日,位於溫州甌海南白象的錦潮電器公司遭供貨商哄搶。

本報從南白象街道獲悉,這家以生產剃毛器為主的小企業,現有員工50多人,其老闆戴列駿失蹤前留下16萬元,用於支付員工工資。

「戴老闆辛苦做了十多年,轉眼就沒了。」一名供貨商說,錦潮電器欠他100多萬元貨款。得到企業倒閉消息後,他急匆匆趕來想拉點原材料回去,誰知早已被人搬光了。

知情者稱,戴列駿可能涉及上億的擔保業務,實為幾個人湊錢放「高利貸」。通常做法是,由一些信譽較好的實體企業參股擔保公司,從銀行獲得以基準利率上浮10%的貸款,再以一分半到兩分的月息向民間融資,最後以三四分甚至更高的月息套利。

當地銀行人士透露,以高利貸本金100萬元、月息6分計,第一年需還本息172萬元。如果算上複利,將近190萬元。第二年每月還利息11.4萬元 (190×6%),到年末本息是326.8萬元,複利350萬元。第三年以350萬元本金計,每月還利息21萬元,年末本息600萬元。

本報調查發現,7月底失蹤的溫州巨邦鞋業有限公司老闆王和霞,已證實以擔保公司名義從事高利貸業務。據龍灣區鞋業行業協會8月1日發放的一份《內部通報》稱,王和霞「失蹤」的原因是「涉足一家非法擔保公司」,後因擔保公司「倒閉」而受牽累。

而今年4月份倒閉的溫州江南皮革有限公司也涉嫌非法擔保業務。溫州工業園區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鄒建強透露,江南皮革及其關聯公司貸款總額約為1.42-1.45億,牽涉光大、廣發、中銀、龍灣農村合作社等多家銀行。

「跟高利貸相比,傳統製造業有什麼花頭?」溫州逸菲服飾有限公司董事長吳晶表示,目前紡織行業利潤不足5%,而以溫州當前最低的月息3分計算,高利貸年利率高達36%,是紡織品利潤的7倍以上。在製造業獲取的微利填不滿高利貸的「坑」,最終將逼迫企業走上絕路。

「更多老闆只是把企業作為一個融資平台,才讓它活著。」溫州市煙具行業協會會長黃髮靜直言,當地打火機企業鼎盛時有4000多家,如今只剩110家,大都開始「多元化」了。

「溫州大批中小企業處於溫水煮青蛙的環境下,水馬上就要開了。」周德文認為,中小企業處境危險。

「當前需要警惕產業空心化苗頭。」周德文認為,隨著各種要素制約加劇、大量產業資本逃離製造業,將推動浙江部分傳統產業向國內中西部和東南亞遷移,而導致行業性萎縮。

有關專家指出,產業空心化、企業熱衷掙「快錢」,將催生民間高利貸的大規模發展;同時,高利貸的發展反過來又加速了產業的空心化;而游資對樓市、股市、農產品及能源等產業的炒作,又將加速通貨膨脹。

周德文認為,如果缺少必要的金融支持,民間資本無法轉化為產業資本,如何引導巨額民間資本在實體產業內實現良性循環,值得有關部門重視。

溫州煙具行業協會會長黃髮靜呼籲,在落實中央扶持中小企業的整體計劃中,地方政府應從扶持產業鏈升級的角度,使產業鏈上的每一個環節都獲得普惠式支持。使區域競爭成為良性的產業集群的競爭,而不僅僅是企業間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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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玻璃48亿元“非法吸存”庭前幕后

http://www.21cbh.com/HTML/2011-10-22/2NMzA3XzM3MzY2NQ.html

昔日炫丽的烟花逐渐散尽。当浙江玻璃(0739.HK,下称“浙玻”)董事局主席冯光成出现在法庭,一种英雄落幕的苍凉感迅速蔓延,旁听席上不时发出唏嘘声。因听力障碍,冯光成不断重复着激动的抗辩,导致法警不得不经常上前拍拍肩,以示冷静。

这位境内民营企业香港第一股的掌舵者,如何将一家上市公司玩到停牌一年半有余,又如何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嫌,身陷近48亿“非吸”黑洞?随着绍兴县人民法院的庭审,冯光成及其昔日麾下融资团的运作脉络逐渐清晰。

然而,冯光成在法庭上不断提及原光宇集团总经理没被列入被告,并表示抗议;他还要将相关证明该总经理参与“非吸”的证据提交给法官。但法官当庭未予接受。

庭审持续了一天,法官当庭宣布,后续庭审时间未定,再行通知。

当天庭审结束后,冯光成在一群人簇拥下步出法院大门。记者欲上前访问,一彪形肌肉男迅速挡上前来,冯语气谦逊地婉拒了访问。边上有人透露,他现在被“监视居住”。

浙玻是中国内地首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民营企业,2001年12月10日上市,旗下包括浙江玻璃厂、青海碱业等,总资产超过130亿。

浙玻曾带动了当地一个镇20多家民企上市。不过一波宏观调控下,相关概念股大跌。如今,浙玻停牌已超过一年半。

冯光成的故事背后,凸显的是中国民营企业家在境内外资本运作、投资扩张与收缩等因素中,无法把控的短板。

五人融资团

9月22日上午,绍兴县人民法院二楼1号审判庭,一场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金额高达近48亿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开庭。涉案主角是当地赫赫有名的企业家冯光成及其昔日“将帅”共五人。

辩方律师团,分别为来自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9时许,五名被告在法警带领下进入被告席。冯光成板寸头,着深灰色西装,面容憔悴。因为左耳据称有听力障碍,冯光成法庭上自辩数度搭话如同“自说自话”而被法官“提醒”。自辩到激动处,冯光成会颤抖地挥舞着大大的手掌,上市公司董事长的“气场”再现。

由于需要资金庞大,浙玻以高管、财务人员为主成立了一个“民间借贷团“,共约十来人。庭审控辩中,这个团队的运作细节逐渐清晰。

冯光成的身份是浙江光宇集团董事长、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同时被列入被告的还有徐炳校、宋宇、谢勇、李国军等“财务将帅”,均为光宇集团或浙玻高管,包括副总经理、主管财务等。

绍兴县检刑诉【2011】528号起诉书显示,冯光成现年62岁,初中文化,家住绍兴县杨汛桥真联社村马社85—1号。因涉嫌非法集资,于2010年9月2日被绍兴县公安局监视居住,于2011年3月2日,转被绍兴县检察院监视居住。

宋宇,1980年出生,大学程度文化,原系光宇集团副总经理。因此案于2010年9月21日被绍兴县公安局刑拘,10月27日被批捕。同年12月24日经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1年1月26日,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二个月。

徐炳校,1970年出生,大专文化程度,原系光宇集团董事局主席助理。因此案于2010年11月24日被绍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29日被逮捕。

李国军,1979年出生,文化程度高中。原系光宇集团副总。绍兴县杨汛桥镇展望村展望404号。因此案于2010年11月24日被绍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29日被依法逮捕。

2010年8月31日,冯光成到绍兴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本案由绍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上述人士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1年2月28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其间,退回绍兴县公安局补充侦查二次,绍兴县补充后,于2011年7月22日再次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

审 查结果和公诉状显示,2005年至2009年,冯光成在担任浙江玻璃、光宇集团董事长期间,为弥补上述两公司生产投资、银行转贷等大量资金缺口,以支付 2%至12%不等的月息,单独或授权宋宇、谢勇、李国军、徐炳校等人以公司名义,向社会上100多户不特定的个人及单位非法吸收存款,合计近48亿元。已 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总共近42亿,至今未归还的本金为16亿多。

48亿黑洞垒成

2011年3月2日晚7点半,冯光成在杭州浙江医院又一次接受了警方1个小时左右的询问笔录,这条资本聚集与腾挪之路,更加清晰。

近48亿元的资金黑洞,起因是关于水泥的政策调控。2005年初,受宏观调控影响,水泥业务的运营遇到了诸多困难。当时H股股票大跌,国内出台针对水泥领域的调控政策,银行开始收贷。

当 时,冯光成其实也刻意遵从政策转向,欲及时调整发展方向,重新确定了“做大做强玻璃和纯碱两大产业,退出水泥行业战略部署”的总体思路。冯曾于2006年 底,将陕西富平水泥股权全部转让给意大利水泥;2007年,又将浙江省内的水泥企业股权100%转让给了中国建材集团。

但远水救不了近火。曾在一个月中,银行收贷24亿,这给正处于扩张状态的浙玻致命打击。为了填补资金黑洞,冯光成迅速启动了民间借贷。

法庭调查及辩论,就主要围绕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单位犯罪是否存在主从犯划分等展开辩论。

首 先,由于直接参与的人数众多,究竟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成为辩论焦点。庭审中,辩方律师认为,冯光成在涉案过程中,始终以公司而非个人名义进行借贷。 因此,虽存在借贷行为,但事实行为均由单位完成,但公诉单位只诉个人而非单位颇显蹊跷。且起诉书显示,另有多名光宇高层涉案,但公诉方均未对其提起诉讼, 有失公允。

公诉人对此回应称,光宇集团和浙玻两家公司均构成犯罪,但控方有选择起诉对象的权利。

辩方律师则认为,如果要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必须将两家单位列为诉讼,“如果单位不构成犯罪,整个前提业已不存在,那么单位其中的工作人员何犯罪之说?如果五人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公诉人亦承认单位犯罪,那么单位何以不成为被告人?”

公诉人称,前后均依照公安机关出具证据及意见提起诉讼,而对涉案单位提起诉讼存在“有否必要的问题”。面对辩方律师提出的“究竟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一问,其称“指控的是个人共同犯罪,但单位亦构成犯罪。”

浙江玻璃48亿元 “非法吸存”庭前幕后

浙玻及光宇集团目前已由镇政府及县政府解困小组接管。

另外,对于冯光成涉嫌非法吸存,检察机关在庭审中出示了多个证据,包括省政府会议纪要,重组纪要,资金借据和收据,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词,及债权人的证词等。不过,冯光成对犯罪一说并不认可。他认为,所有借贷均用于维持公司生产运营稳定,并不存在非法占有或是个人牟利意图。

2008年开始,因宏观调控等原因,银行信贷收紧。此前据知情人透露,当时有银行最高一天收缩信贷24亿元。处于两难处境下的冯光成选择以民间借贷方式偿还银行借贷,并在公司之间相互拆借,从而形成巨大的债务黑洞。

“如果不是为了公司和员工,我有什么理由去借贷?政府说借高利贷是饮鸩止渴,那么银行不肯放贷,又要维持公司正常运营,我还有第三条路可以走吗?”庭审中,冯光成情绪激动。

侦查报告书显示,对于贷款人是否具有最高法司法解释罗列的“亲友”关系,宋宇、谢勇、李国军、徐炳校交代,他们系受冯光成的指派以光宇集团的名义,向社会有资金周转能力的对象借款。

借款对象分三类。第一类为与光宇集团有业务交往的企业及个人;第二为与冯光成、宋宇、谢勇、李国军、徐炳校有交往的企业与个人;第三类为与他们原本无交往,但出于光宇集团集资的目的,经他人居间介绍的社会不特定的企业及个人。

对 于采用何种方式公开宣传向社会借款,讯问笔录显示,2006年初因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光宇集团资金周转困难,冯光成基本每周开集资例会,要求他们向社会 有资金周转能力的企业及个人集资,他们即通过曾有交往的个人,社会上的资金掮客等,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上不特定成员传达。

对于起诉书 所列数额,冯光成亦予以反驳。他称,审计债务之时,自己并未参与,因此利率多少均由债权人说了算。他坚称借贷金额除去已偿还的本息,剩余金额应不超过5亿 元,检察院所列剩余16亿元债务中,至少有9亿并不属于浙玻。而且他认为,浙玻债权人多集中于杭州、绍兴及金华等地,双方多为熟识关系,而非向不特定人群 吸取资金。

庭审中,冯光成多次提及“刘建国”。刘是浙玻董事局主席助理,被冯称作负责浙玻借贷的关键人之一。“怎么把刘建国吸收的金额也归我头上?”冯光成质疑。刘建国是否参与借贷,冯刘二人之间存在何种问题,目前仍不得而知。

扩张,资金入套

1998年,光宇集团成立,冯光成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0年8月起,光宇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浙江玻璃踏上了赴港上市之路。从11月1日联交所聆讯通过,到12月10日H股挂牌,其速度之快,让市场为之一振。浙玻也成为了境内第一家在香港主板上市的民企。

融得5.6亿元资金后,浙玻开始全国大跃进。从2002到2009年,12条玻璃生产线相继点火。此外,公司分别于2003年3月和7月,成立了浙江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和青海碱业有限公司,并向水泥产业拓展。

当时的冯光成意气风发,不仅引领光宇集团成功打造内地第一只H股——浙江玻璃,还出奇制胜地发行了浙江水泥股权信托产品,真正成为募集资金的行家。“因为这次突破,当地一个镇,之后就涌现出20来家上市公司。”一名官员透露。

没想到,因为上述系列因素的叠加,扩张竟然成了冯光成和他麾下企业的桎梏。

9 月22日的庭审现场,100多旁听席位,落座了半数。和其他的非法集资案件明显不同,不管光宇集团员工、家属还是债主都对媒体避之不及,并拒绝回答记者提 问。浙江玻璃作为上市公司,此案件发生后,记者也没查询到相关的信息披露。有知情人士透露,集资资金中,有大额或属“官员”资本。

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午间仅仅休息1个小时,到下午5点结束,后续开庭再听法院通知。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获得进一步开庭的时间信息。

这个在港股资本市场滑铁卢,又身陷非法吸存的“成功企业家”,是因国内宏观政策的调整而无法圆润转身的一个剖面。

自浙玻债务缠身之后,冯光成已消失于公众视野两年。此庭审为他第一次公开露面。2010年2月开始,冯光成被绍兴县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此后在媒体上销声匿迹。

2008年浙玻遇困,冯光成深陷高利贷传闻便从未间断。至今浙玻的重组和青海碱业的监管工作亦步履维艰。庭外有知情人士透露,浙玻重组中,青海碱业由于牵涉到浙江和青海两省参与的政府机构,如何处置,如今尚属一团乱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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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3家擔保公司非法吸儲超百億

http://www.yicai.com/news/2011/11/1211774.html

南擔保業脆弱的神經又一次緊繃。

11月10日上午,鄭州市主幹道花園路自北向南車道幾乎堵了一整天。來自河南中達擔保有限公司(下稱中達擔保)的眾多投資客戶在花園路正道花園商廈門口拉起了「還我血汗錢」的橫幅。

繼「盛歸來」「聖沃」事件後,越來越多的河南擔保公司陷入擠兌危情。《中國經營報》記者獨家獲知,經由河南省工信廳、公安廳經偵總隊牽頭的全省擔保 行業雙向排查結果顯示,截至發稿共有23家擔保公司涉及非法吸儲,涉案金額超過100億元。而據鄭州擔保公司聚集地的鄭州金水區工信局一份內部文件顯示, 河南省政府已經成立了由工信廳、公檢法等部門組成的臨時專案組,要求各擔保公司負責人24小時開機,每6小時匯報情況,並隨時接受調查。

上百億資金被套

發生在中達擔保身上的擠兌圍堵事件僅僅是河南整個擔保行業的一個縮影。「除去盛歸來、聖沃、中達外,還有新通商、寶銀等公司都先後發生了擠兌事件, 在政府的介入下,大多數都採取了延緩還款期限的做法,而那些投資客戶則每天都去擔保公司『上班』,一步都不敢離開,生怕錢要不回來。」鄭州當地一位擔保公 司老總告訴本報記者,目前已經有超過100家的擔保公司不同程度遭遇擠兌。

在河南相繼發生「盛歸來」「聖沃」事件後,由河南省工信廳、公安廳經偵總隊牽頭的全省擔保行業雙向排查活動正在悄然進行。「一是排查到底有多少家擔保公司涉及非法吸儲;二是排查擔保公司資金到底流向何處。」一位參與此次排查的經偵內部人士告訴本報記者。

「目前已經發現存在非法吸儲現象的擔保公司共計23家,涉案總金額超過100億元。」該經偵內部人士透露,截至2011年11月15日,已經發現問題的23家擔保公司中,有5家被立案調查。

「立案調查就證明要麼老闆跑路了,要麼放出去的錢短期內無法收回,而處於資不抵債狀況。」鄭州當地一位企業老闆告訴本報記者,最近一段時間,經常遇到前來借錢的擔保公司老闆。

根據河南省政府官方統計資料,目前河南全省登記在冊的擔保公司共計1640家,註冊資金578億元。而前述23家涉及非法吸儲的100多億元資金佔全省註冊資金的近1/6。

「涉案金額超過100億元與註冊資金沒有直接關聯。」前述經偵內部人士告訴本報記者,這23家公司存在大量的相互拆借現象,同時還發現,這些擔保公司非法吸儲的錢甚至放貸到了溫州。

據透露,此次由經偵部門組織的排查主要是依靠擔保公司自查的形式來完成,各擔保公司負責人以書面形式上報是否存在非法吸儲、吸儲資金量以及資金流向等問題。

「政府說了,最好如實上報,否則出了事情誰都保不了,我聽說總共有43家擔保公司承認有非法吸儲,但這肯定不是事實的全部,還有很多老闆在隱瞞,整個鄭州的擔保公司老闆都在四處借錢。」前述擔保公司老總透露,自己吸儲的資金也有近1億元,但自己已經籌到了錢。

2011年11月6日,鄭州市金水區工信局對轄區內各擔保公司下達的文件顯示:根據擔保公司目前不能及時兌付投資人資本金的現狀,省政府成立了由工信廳、公檢法等臨時組成的專案組,要求各擔保公司董事長及高管24小時開機,隨時接受專案組調查,每6小時匯報工作進展。

同時,該文件還要求各擔保公司在2012年5月31日之前結束兌付工作,在此期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控制擔保公司董事長及高管自由,而由政府監管,否則以非法拘禁直接批捕,在最後日期不能兌付,則以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罪直接立案批捕。

一位參與擔保公司理財客戶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目前政府已經派駐工作組進入出現擠兌現象的擔保公司。每個擔保公司的工作組通常由4名工作人員組成,分別為河南省工信廳、鄭州市中小企業局、擔保公司所在區的工信局以及著便衣的公安幹警。

雙向排查:房地產成首要對象

「除了排查擔保公司的資金來源是否存在非法吸儲外,還對擔保公司資金流入房地產行業情況進行摸底。」前述經偵內部人士告訴記者。

河南正弘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向清向記者證實了經偵的排查,擔保公司吸儲的錢大部分都經過了層層「吃息」,到了擔保公司手中,已經是2分或者更高的月息了,「除了房地產,沒有任何一個行業能夠提供這麼高的回報率。」李向清說。

而河南的房地產行情是否能夠支撐這麼多高息貸款成為此次河南擔保行業擠兌事件最為關鍵的因素。

記者從河南省房地產商會瞭解到,2011年9月份,鄭州市市區商品房銷售6138套(間),環比下降3.08%,同比下降36.11%;商品房銷售面積65.98萬平方米,環比上漲1.09%,同比下降29.99%。

「原本預計2011年銷售50億元,到現在才完成了20億元。」李向清告訴記者,正弘置業藍堡灣二期在「國十條」影響下,「銷售很差」。

記者從鄭州市房管局獲知,總計2800餘套的藍堡灣二期項目在2011年10月份,僅僅銷售了6套。

藍堡灣項目早在「思達系」汪遠思手中時,就因高息貸款而被迫陷入重組,「除了銀行借貸外,大量的民間高息借貸壓垮了這個『鄭州地王』,而其中就有來自河南省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興業擔保、大用擔保以及宋基會旗下擔保公司的錢。」一位熟知藍堡灣項目重組的債權人告訴記者。

擔保公司非法吸儲到底多少流入了房地產行業目前並沒有統計,不過,最近鄭州的土地、房產交易以及按揭市場卻「異常火爆」。

「最近兩個月,很多地產公司找上門來,希望將手中的土地和房產變現,抵押或者出讓都可以。」河南方華土地信息數據有限公司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急於變現的土地或房產在市場中僅僅能夠獲得市麵價格的6成。

「真正成熟的地產企業通常不會用擔保公司的錢,而擔保公司的錢大都流向了一些初涉地產界的中小型公司。」河南房地產商會秘書長趙進京告訴記者,這些 小地產商抱著投機心理用擔保公司的錢,但是居高不下的利息使得地產企業使用這種融資手段充滿了風險,其中一些地產企業乾脆自己成立擔保公司,以獲得更低的 融資成本和資金便捷的使用渠道。

「這些擔保公司通常將收益寄託到未來地產項目運作結束,但是一旦中間出現問題,將是多米諾骨牌倒下的關鍵。」趙進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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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能化工非法集資案再調查:涉案金額或超吳英案 潘潘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51bc6c0102dwvf.html

【潘潘按:民間集資,真難辦。不管,可能會有無數的投資者血本無歸;管了,正常運轉的民營企業可能就運轉不下去了。正如一位網友所說,「如果通過證監會上市了就是合法的上市融資,可以合法吸納民間財富,如果沒有上市就是非法集資,吸納民資就是詐騙。」】

 [提要] 2011年12月11日,青島齊能化工總經理劉迪因涉嫌非法集資被逮捕。據瞭解,在過去的5年內,齊能化工在全國範圍內吸引投資者達上萬人,其所吸收的民 間投資總額也遠超媒體之前所報導的30億元,而據公司投資者透露其集資金額為50億元左右,若數據屬實,涉案金額將遠超轟動一時的「吳英案」。[評論]

  劉潮山家族是近幾年內在山東迅速壯大起來的豪門之一,旗下資產涉足煉油、化妝品連鎖、超市、房地產等多個產業。

  2011年8月,鮮為媒體曝光的家族靈魂人物劉潮山去世,但這並未影響劉氏家族的整體運營,其大兒子劉迪隨後走馬上任,全面接手了家族旗下各路資產的管理大權。

  劉氏豪門此前曾對外宣佈,欲在未來兩三年內控制兩家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大舉增持ST長信和舉牌ST天宏後,其家族控制資產中的旗艦公司青島齊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能化工」)開始進入大眾視線。雖然試圖借殼上市的計劃最終流產,但劉迪覬覦資本市場的慾望並未消退。

  然而,轉折出現在2011年12月11日,下午三時左右,正在青島總公司與部分投資者召開股東會議的劉迪被破門而入的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的警員抓捕。隨後,ST長信發佈公告,宣佈公司股東齊能化工持有的ST長信437.02萬股被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依法凍結。東昌府分局經偵大隊相關負責人也對媒體表示,劉迪被捕的罪名為涉嫌非法集資。

  截至目前,「劉迪案」仍存有諸多疑團,此前,媒體針對該案件的報導也均傾向於齊能化工的集資渠道。但本報記者深入濟南、青島、淄博等地多方調查發現,這起事件的涉案金額要比公開報導的數額要大。

  更為重要的是,就案件本身而言,其背後所隱藏的動機、利益關聯方的博弈等因素也極為複雜。

  本報記者獲取了多份獨家材料,以及數十位投資人提供的相關線索,對其進行梳理後,「劉迪案」以及齊能化工崩盤的詳盡脈絡也相繼浮現。

  3月8日下午,再三確認記者身份後,高岳雄終於答應見面,見面的地點臨時選在了聊城市興華路一家咖啡館的包間裡。

  高岳雄等人的謹慎不無道理,作為齊能化工的投資者,在劉迪被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抓捕後,如高岳雄者的近四千餘名聊城投資者均選擇了低調態度,他們當前最關心的已經不僅僅是此前的投資能否追回,還有在警方的嚴密監控下,他們的言行也更為謹慎。

  此時,距齊能化工東窗事發已經三個多月,但對於案件的具體進展,包括高岳雄在內的所有投資人幾乎都毫無所知。

  在過去的5年內,齊能化工以青島為大本營,先後在淄博、濰坊、聊城、大慶等多個省內外城市設立分公司,吸收民間資金以推進家族旗下各個產業的擴張。

  多位曾前往齊能化工總部考察過的投資者向本報記者表示,截至案發,齊能化工在全國範圍內的投資者人數總計達上萬人,而吸收的民間資金總額也遠超過此前媒體報導的30億元人民幣。

  「在公司總部的電腦裡有集資的統計數據,有50億左右,這個(數據)是可以肯定的。」一名瞭解青島方面情況的投資者說。但最後數據還有待警方核實後公佈。如果這一數據屬實,涉案金額將遠超轟動一時的浙江「吳英案」。

  2月29日,山東省公安廳舉行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專項行動新聞發佈會,經偵總隊副總隊長郝建表示,齊能化工非法集資案已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統一組織指揮。

  截至目前,圍繞這起案件的諸多細節仍然尚未公佈,本報記者多次聯繫山東省公安廳經偵大隊,以及實施抓捕的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經偵大隊相關負責人,但對方均拒絕採訪。

  「這個案子比較複雜,媒體採訪需要經省公安廳同意。」東昌府公安局經偵大隊辦公室主任馮振宇回覆本報記者時說。

  並非空殼公司

  自2011年12月以來,媒體對齊能化工涉嫌非法集資的報導相繼見諸報端,但對於這起案件的幕後真相,以及來龍去脈則鮮有全面解讀。

  而在此前的輿論指向中,齊能化工被描繪成一家「旗下並無實體企業」「集資手段類似傳銷」空手套白狼的皮包公司。

  針對這類質疑,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諸多投資者則坦承,雖然在融資方式上齊能化工存在「打擦邊球」的嫌疑,但公司本身並非皮包公司,旗下投資的項目也皆為真金白銀。

  「有媒體說齊能化工沒有實業,這完全不符合事實,包括煉油廠、房地產項目、化妝品連鎖店現在都在,只是劉迪被抓後多數處於癱瘓狀態。」齊能化工聊城分公司總經理高士海的一名部下對本報記者說。

  本報記者瞭解到,齊能化工的前身為青島東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港投資」),該公司由劉潮山組建成立,2007年,齊能化工通過購買股權等方式進行了名稱變更。

  由於劉潮山早年供職於中石化旗下分公司,在石油系統積累了大量政商界人脈關係,齊能化工也以此為基石從事煉油業務逐漸發家。

  「劉潮山之前在齊魯石化銷售科,在業內有很多熟人,於是從大慶油田獲取油源後拉到淄博的煉油廠進行提煉,一步步發展起來。」齊能化工聊城分公司一名內部人士說。

  來自齊能化工官方網站的資料顯示,旗下資產包括數千家化妝品連鎖加盟店、數百家加油站和7處油品加工基地。而對於這些資產是否屬實,數名對齊能化工進行過考察的投資人表示,「繡購(齊能化工旗下化妝品連鎖加盟店品牌)店面的總數並不清楚,其他的基本屬實。」

  「繡購的法人代表是劉迪的妻子王亞楠,案發後也被東昌府抓了,之前全國的直營店總數有130餘家,其他還有加盟店,但出事兒後所有店面幾乎全部倒閉。」繡購在押高管的直系親屬對本報記者說。

  事實上,在劉迪被捕之前,齊能化工是青島的一家明星企業,當地多家主流媒體都曾對齊能化工進行過報導,並被青島市政府評為優秀民營企業,劉迪本人也被賦予了「青島十佳傑出青年」的殊榮。

  本報記者前往齊能化工位於聊城市陽谷縣、冠縣的煉油廠調查發現,位於陽谷的煉油廠已經被當地法院查封,冠縣的煉油廠也被法院進行了資產保全。當地知情 人士介紹,冠縣的煉油廠在案發前已經投產。目前,投資人以追回投資款名義強行霸佔該煉廠的爭奪戰也正值白熱化,本報將在後期對此進行進一步報導。

  除此以外,《中國證券報》2011年12月25日的報導中指出,齊能化工的融資方 式類似傳銷,投資者可兼職業務經理,並享有融資提成,及公司的豪車獎勵。針對該報導,聊城三十餘民投資者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絕大多數投資者都是以企 業入股分紅為由進行投資,「根本沒有傳銷。」

  本報記者查閱了數份投資者與齊能化工簽署的合同協議,並未提及享受集資提成等條款,而一部分投資憑證也僅僅是一張齊能化工旗下各投資公司開具的簡單收據。

  齊能化工內部人士向本報記者提供的一份內部材料中也指出,「公司內部實行業務盤點調整,只允許股東繼續發展業務,其餘人員暫停基金業務。」

  疑點重重

  齊能化工的頃刻崩盤背後似乎還隱藏著重重疑點,截至目前,涉及該案件的諸多核心問題也同樣未能公佈於眾。

  而圍繞這起案件的眾多疑問當中,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的角色則異常重要。齊能化工的總部位於青島,並在山東境內,及全國其他多個地區設有分公司或辦 事處,而就在東昌府分局將劉迪及公司核心高管羈押在案,並對聊城分公司進行查封時,包括青島、淄博等地的公安局卻並未對齊能化工在當地的分公司處以相同手 段。

  淄博一名投資者向本報記者證實,齊能化工在淄博市設有三個辦公地點,雖然三名負責人被淄博市公安局下屬派出所抓捕,但「公司辦公地點並沒有貼封條」,此外,三名負責人也並非在劉迪歸案後立馬抓捕的。

  「劉迪被抓後,淄博市的投資者代表曾先後三次到省公安廳、東昌府公安局反映情況,事後淄博市公安局才將這邊的負責人控制了。」上述淄博投資者說。

  「如果是非法集資,是不是也應該由青島市公安局抓人呢?但到目前為止,青島方面始終沒有針對這起案件正面表態。」知情人士說。

  事實上,本報記者在聊城市多方調查獲悉,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在該案件對外宣佈的諸多環節也同樣存有疑問。

  本報記者瞭解到,在劉迪被捕後,東昌府分局經偵大隊相關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曾透露,早在2011年9月就已經接到了齊能化工非法集資的舉報,但值得注意的是,其對外宣佈的對劉迪抓捕的時間則已是在2011年12月11日,且抓捕細節也與事實存在出入。

  多名擔保釋放人士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證實,東昌府公安局對齊能化工聊城分公司高管及劉迪等人的抓捕分兩批進行,且在青島實施抓捕時,青島警方並未參與。

  「公安局說抓劉迪時劉正和公司核心高管開會,事實上抓捕時劉迪正和近百名股東開會,並且遭到了股東的制止,近百名股東就是證人。」知情人士說。

  更為蹊蹺的是,在東昌府抓捕的包括劉迪等人在內的多名涉案人員中,曾擔任聊城分公 司主任會計的孔慶珍卻已釋放,數名投資者對本報記者透露,東昌府公安局先後抓捕了聊城分公司的四名會計,而「孔慶珍對聊城分公司的資金流向則最為清楚。」 「放出來後就消失了,沒有人能聯繫上她。」

  針對上述疑問,本報記者多次以短信、電話等形式聯繫東昌府公安局經偵大隊的相關負責人,但對方始終未能正面回應。

  「這個案子遠非外界想像的那麼簡單。」一名曾就職於機關單位的退休人士如此說道。但本報記者在調查中也同時發現,齊能化工的內部也存在諸多疑點,其集資方式極不規範,且公司高管之間的裙帶關係也極其明顯,本報將對此進行跟蹤報導。

  (應採訪對象要求,文中高岳雄為化名。)

    新聞回顧:

    在2月29日山東省公安廳舉行的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專項行動新聞發佈會上,山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郝建說,這起案件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統一組織指揮,青 島、淄博、濰坊、聊城等地公安機關分別對青島齊能化工有限公司劉迪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公司總經理劉迪等20餘名涉案人員被抓獲。

    現查明,劉迪等人自2007年以來,以青島齊能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的天津鑫匯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青島萬家石化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為平台,在未 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以公司上市及投資石化、商城等項目為名,在省內青島、淄博、東營、濰坊、濟寧、泰安、德州、聊城等地設立分公司或委託代理人,以 3%-9%或以上的月息(分紅)為誘餌,通過開推介會、熟人之間口頭宣傳等方式,面向社會大肆吸收公眾資金累計數額達數十億元。[詳細]

   

評論:即使殺了吳英也難阻高利貸蔓延

 

   大午集團監事長孫大午近日撰文表示,回到吳英身上,即使殺了她也警示不了高利貸的蔓延,對社會沒有好處。現在我們是民事案上升到刑事案,刑事案又炒成了政 治案。涉及民間借貸的刑事案件本質上是讓她還債,如果把債還清了是不是能夠減輕處罰甚至不去處罰,這才是和諧社會的取向。我們想建設一個和諧的社會,提出 來少殺、慎殺,還應該提出少刑、慎刑。[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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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財產 非法處置?

http://www.infzm.com/content/73207

老闆一出事,企業跟著被判死刑,相關者無辜遭殃,這在市場經濟國家肯定不是正常現象。獲利者只有公權力機關,刑事手段濫用的背後,其實是權力對經濟的干預。

現在法院判個沒收某某某「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財產共有者心裡要打顫:企業恐怕要倒,資產全泡湯,可能連老婆孩子的那份也會被拿走。

近幾年一系列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涉案財產的處理多被詬病:在法院判決前,相關財產已開始被強行處理,而監督和救濟機制基本落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樊崇義說,有關涉案財產的救濟制度,已經提上中央司法改革的議事日程。他建議建立由法律監督機關批准的司法審查機制,由法律監督機關來批准實施,「不能隨便凍結當事人的財產」。

領導小組「全面接管」

「中國民營石油第一人」、湖北天發集團法定代表人龔家龍2006年被抓,不久,一個由荊州市主管經濟的副市長牽頭組成的「風險化解小組」就全面接管天發集團。

吳尚澧,安徽興邦公司董事長,2011年9月,因「非法集資詐騙」二審被判死刑。2008年末,吳尚澧被捕後不久,亳州市委、市政府就成立了「依法 處置興邦公司協調領導小組」。多位投資人稱,一審尚未判決,該公司廠房、辦公樓和在建項目均被查封,辦公樓被私自出租,一處原本市值上億的海南地塊,以幾 年前的購入價被秘密轉讓。

最近被湖南高院二審判處死刑的吉首企業家曾成傑,在一審判決前,他的財產就已被由湖南省政法委牽頭的「湘西『10·2』非法集資系列專案組」悉數秘密處置。

近幾年許多重大經濟案件,都有各種「XX小組」的影子,它們除了查辦案件,還直接參與了涉案資產的處置。

「這是變相的違法。」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光中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有中國特色的專案組有一攬子的行政權力,但是按照法律規定,一旦進入司法程序,行政機關無權干涉。

興邦公司投資人的代理律師張仁告訴南方週末記者,該公司涉案資產並未隨案件移交給法院處置,地方政府資產處置具有很強的隨意性,處置結果不公開、不透明,容易導致資產流失和毀損。

而且,這些行為往往發生在法院裁決之前,即相關資產還未被正式定性,就已被事先貼上「非法」標籤並處置。陳光中認為,這違背了刑訴法關於財產處置的規定,「除非是死亡或者逃逸,否則必須在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後才能處置。」

尷尬的狀況發生過。2002年5月,北京某民辦學校董事長孟曉磊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山西陽泉中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2002年7月山西高院改判無罪,但是陽泉檢察院以「充公」為由拒不退還扣押財物,其中包括一輛豐田轎車和99萬現金。

這並非孤案。2008年8月龔家龍被以「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1年零7個月有期徒刑。經過申訴,2011年9月20日,法院改判龔無罪,但其上市公司S*ST天頤的股權已經在2006年11月22日被悉數轉讓。

牛刀殺雞,眾人遭殃

亳州市官方稱,之所以緊急處理興邦公司涉案財產,是為了「最大限度保護群眾的財產安全」,但案發至今3年多,投資人稱,他們非但一分錢補償款都沒拿到,專案組亦未公佈財產的處置情況。

由於大多數類似專案不走破產程序,而是政府託管,企業投資人和債權人的權利完全被剝奪。

按照破產法規定,債權人會議認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執行職務或者有其他不能勝任職務情形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更換;如果對於法院處置資產不滿,債權人亦可以提出異議。

刑辯律師陳有西認為,政府關停當事人正在合法運營中的企業、秘密轉讓股權,亦有違反《公司法》之嫌,「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政府無權干涉」。

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黎強2009年涉黑入獄。據《財經》報導,黎強判決生效後,公司被專案組交給巴南區政府託管,後者為此專門成立了工作組。據工作組人員稱,公司雖由黎強委託代理人管理,但代理人亦須經區政府審核、甄選。「現在的渝強實業算是政府的。」

2011年5月,在安徽亳州市中院對吳尚澧作出一審判決後,六百餘名投資人的委託律師向安徽亳州市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被法院以「刑事部分尚未完結,暫時不能受理」駁回。

對於無辜的投資人和債權人而言,主張其財產權的最大絆腳石,是「先刑後民」的司法慣例。當刑事程序走完,受害者們往往發現:財產也跟著完了,已無實質權利可言。

按照刑訴法規定,如果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是最高院在2000年的司法解釋又將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限定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

因此,諸如非法集資案的受害人,只能在法院依法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由於涉案企業往往被粗暴關閉,資產被過早處理,且程序不透明,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光中說,「先刑後民」導致的一個直接後果是,「刑事案件未必判罪判得那麼準,民事部分又遭受很大損失。」

另一個爭議是,「民案刑辦」。以集資詐騙案最為典型,集資詐騙究竟是民事欺詐,還是刑事欺詐,一直存有不同意見。

一起原本屬於股東之間的經濟民事糾紛,因為當地政府的介入而被上升到刑事案件。2008年10月,江蘇牧羊集團大股東許榮華被關押,當地檢察長親自到看守所要許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籤字。

「當時他說只要我簽字,立馬無罪釋放,否則弄不好再給我一個罪名。」許回憶稱,他的股權轉讓讓他的財富在一夜之間縮水了90%。

部門爭利,監督缺位

只要跟案子沾上邊的部門,幾乎都在參與「司法執行」,特別是涉案財產的處理。

「涉案財產是一塊大肥肉,公檢法都想分一杯羹,常常因此爭執不下。」陳光中說,據他所知,有的地方還要當地政法委出面協調。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財產刑執行問題的若干規定》強調,財產刑由第一審人民法院負責裁判執行的機構執行。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附加適用或者獨立適用,都由人民法院執行;必要的時候,法院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

現實中有些公安機關往往選擇單干。

重慶大正商場(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馬當2010年2月因涉黑被判無期徒刑,據《財經》報導,除了馬當賬戶存款由一審法院負責執行外,其餘執行工作由重慶市南川區公安局「陳明亮、馬當專案組」全權負責。

「公安機關工作的主動性要比法院強,這是中國司法的特色所在,加上辦案經費緊張,公安難以擺脫部門利益的困擾。」重慶一位法官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資產評估機構一般由公安直接指定,加上因為是涉案財產,問津者寥寥,起拍價定得畸低。馬當的代理律師劉洋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專案組告知海南地塊的售 價為35萬元/畝,但據他私下打聽,實際交易價格為45萬元/畝。雖然判決生效後的兩次拍賣以流拍告終,但從查封到拍賣,馬當家屬毫不知情。

由於馬當所有財產均被沒收而生活堪憂,馬當的家人曾多次向重慶法院申請給予馬當家人生活費,以及剝離馬當和家屬共有財產,但均遭拒絕。刑法規定,「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吉首企業家曾成傑被認定非法集資34.5億,其中8.3億無力償還。他的辯護律師王少光認為,案發前,其公司資產評估價值23.8億,完全有能力償 還這筆債務,但專案組拒不評估,將其優良資產悉數變賣,比如,總價2.5億的邵陽大酒店作價9000萬元,結果,法院認為該公司資不抵債。

投資人債權人幾乎血本無歸,但有關部門卻從中獲利。王少光稱,「群眾藝術館」現在實際上掛著的是湘西中院的牌子,三館公司位於核心商圈的「吉首商貿 大世界」先是被湖南民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接管,而「通過公開競拍」受讓給湖南湘西財信投資置業公司。王少光調取的工商資料顯示,「財信」的股東是湖南省人 民政府,「民泰」的股東則是湖南省財政廳。

對重大經濟案件的資產處理,經常在檢察院監督視線之外。浙江一位地方檢察官解釋說,主要因為是「專案」的緣故。據他觀察,一般案件中,公安機關如果 要對當事人的財產權進行扣押,檢察院都要看手續是否齊全,是否合法,但一旦變成專案之後,檢察院自然會放鬆警惕。「因為在專案組裡邊,檢察院同樣只是一個 參與協調研究的角色。」

每當興邦部分投資戶的代理律師張仁去找亳州公安局瞭解資產處置情況時,對方總是回覆:你去找專案組。「可是到哪裡去找呢?專案組是一個鬆散組織,相關人員都是兼職,沒有日常機構,」張仁無奈地說,「現在資產處置,都是政府主導,沒有任何法定程序。」

2010年1月,由於興邦公司投資人的抗議,亳州公安局組織的涉案財產拍賣被迫夭折,此時,一審判決還未下達。

即便是最後由這法院真正來拍賣,有些檢察院也經常睜隻眼閉隻眼。「在財產權的處置方面,法院既是裁判機關,又是執行機關,只是部門不同而已。很多時候,檢察機關不能說人家做得不對。」上述檢察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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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勝利跨國投資騙局崩塌 國宏國際涉10億非法集資被查

http://www.21cbh.com/HTML/2012-3-23/3MMDcwXzQxMjE3MA.html

3月22日上午11點多,大批民警進入深圳福田區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寫字樓24層「國宏國際集團」(下稱「國宏國際」)旗下子公司——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儲融合」)在深圳的辦公區域。

一個巨額財富神話面紗下隱藏的驚天騙局頓時被揭開——據深圳警方介紹,該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涉案金額超過10億元,涉及受害群眾超過6萬餘人,警方已刑拘犯罪嫌疑人6人(其中2人因病取保),公司法人趙勝利作為犯罪嫌疑人仍在逃,查獲銀行賬戶11個。

1年吸金10億

國宏國際成立於2009年8月,警方查實,其前身為一家空殼公司,曾涉嫌詐騙投資者數百萬元。

23日上午,記者來到位於福田CBD的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這是深圳最頂級的寫字樓之一,大堂富麗堂皇,所有進入者都要憑卡或登記,上電梯需先刷卡過閘機。

大廈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說,24層只有國宏國際一家公司,目前已被警方查封,除非警方陪同,否則任何人不得前往24樓。記者輾轉通過樓梯進入24層,發現半層樓的大門已被貼上了兩張封條,另一邊還是未裝修的毛坯房。

22日上午參與查封的一位辦案民警稱,中儲融合前台大廳牆上打著「聯合國世界和平協會聯絡處」的金色招牌,下書「國宏國際集團」幾個黑體大字。公司牆壁上掛滿了董事長趙勝利與泰國官員等人的合影。

23日,深圳市公安局經濟偵查局稱,目前僅認定該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是否涉嫌詐騙仍需調查。

成立不到一年,國宏國際通過各種商業活動與新聞宣傳迅速躥紅,並吸取6萬餘公眾的資金過10億元,範圍覆蓋北京、內蒙古、山西、湖北等地。國洪國際究竟有何吸金魅力?

在 警方查獲的公司宣傳片中,國宏國際自稱是一家擁有眾多產業集群的大型集團公司,下設20多家子公司,現有員工3萬多人,業務非常龐雜。片中甚至有董事長趙 勝利介紹其公司與俄羅斯等國簽訂協議,代理一些境外國家的能源、鐵路、郵政等方面的經營業務。深圳警方表示,這些合約的真偽有待進一步核查。

北京工商局網站信息顯示,國宏國際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為趙勝利。公司成立於2009年8月3日,註冊號110000012141809,註冊資本5010萬,註冊地位於北京西城區三里河南五巷4號樓314室。

國宏國際經營範圍似乎無所不包。註冊資料顯示,從投資管理到經濟信息諮詢;從設備租賃到影視策劃;還有銷售礦產品、環保設備等十幾項內容。

在國宏國際官網上,關於項目工程欄目下,有中國、俄羅斯、韓國、非洲、泰國、美國、烏克蘭、蒙古項目分類,但均顯示「正在整理中,敬請期待」。

深 圳市經濟犯罪偵查局第三大隊副大隊長吳遠輝證實,國宏國際的前身實際上是成立於2004年的空殼公司「深圳阿莫科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此前,這家公司非法 推出「阿莫科債券」,承諾年回報率高達140%,發展一個下線提成8%,屬於典型的非法集資,涉嫌詐騙全國投資者數百萬元。

此次被查封的國宏國際下屬公司中儲融合也有類似手法。警方透露,中儲融合有兩種運營方式,第一部分就是投資返利,每個月固定返利24%,另外股權返利為24%;第二部分為運營成本和業務員提成,運營回報率是140%,發展下線的回報率是8%。

「這是一個典型的非法集資案件,足以構成刑事犯罪,非法集資可以演變成集資詐騙和非法集資公共存款。」吳遠輝稱。

國宏國際編織了一個很大的幌子,比如「參與中俄合作和中非合作」等,目的就是為了忽悠投資者參與入股。

深 圳經偵局第三大隊副大隊長劉徐介紹,去年3月4日,國宏國際在北京與一自稱是普京特使的人簽約。其對外宣稱,他們與俄羅斯政府簽署了協議,將取得俄羅斯郵 政經營權,並將其改為郵政銀行,並幫助俄羅斯修建鐵路等。該公司還宣稱與非洲一些國家開展投資項目。劉徐透露,國宏國際以銷售原始股的方式對外融資,承

諾今年6月左右在香港上市,上市後,投資者的原始股將得到10-20倍的利益。

在這些光環的籠罩下,再加上高利誘惑,6萬投資者就被吸引加入了國宏國際的所謂「投資計劃」。

7億資金人間蒸發

10億元中,3億被用於國際金融增值業務和項目投資,其餘近7億去向連公司財務負責人也不知,現場查獲的11個銀行賬戶的40萬現金已被警方凍結。

近7億元資金暫時「人間蒸發」。國宏國際一手吸存,一手投資,而關鍵資金的流向,全部被趙勝利自己掌控。

除了現場查獲的11個銀行賬戶內的40萬現金被深圳警方凍結外,剩餘10億資金去向暫時還是個謎團。

深圳警方透露,被警方刑拘的國宏國際財務人員口供稱,其中3億元被用於國際金融增值業務和一些項目投資,其餘近7億元的去向就連公司財務負責人也不知。

這是一家奇怪的公司。一位接近此案的知情人士透露,國宏國際搞開業盛典就花了2500萬,動輒在人民大會堂和釣魚台國賓館開會,會務費動不動上千萬。雖然租了昂貴的寫字樓,但在公司賬戶上只有區區40萬現金,而且公司也沒有高檔車。

對此,已被刑拘的國宏國際集團副總裁上官中對警方的解釋是,沒有好車和豪華裝修,是因為公司把所有資金都想用來幹事業,用於項目。

就在22日上午警方來到公司時,中儲融合公司接待室裡還有6位從山西、內蒙古、湖北等地來的意向投資者,他們正觀看國宏國際的公司宣傳片。

記 者輾轉聯繫到了這些投資者,他們稱是看了2月17日南方某省級衛視節目報導國宏國際與非洲投資合作簽約的消息慕名而來。一位來自內蒙古的老闆說,他去過位 於北京國家發改委辦公樓的國宏國際總部,「我是看了總部覺得公司忒有實力,才來深圳諮詢的,主要是想參與國宏國際的非洲礦產項目」。

前述省級衛視的報導顯示,2月13日下午,在北京釣魚台賓館,國宏國際舉行與非洲國家投資合作簽約儀式,簽署八項資源開發協議。國宏國際還向非洲政府承諾,將幫助其基礎設施建設,如鐵路、深海港等。

儘管知道國宏國際因涉嫌非法集資被深圳警方查封,部分險些入甕的投資者仍對其「痴心不改」,仍然堅持說國宏國際的項目不錯,甚至埋怨「警方和記者曝光斷了我們一條大好的財路」。

深圳一位做私募股權的業內人士曾向記者埋怨,自己的潛在客戶快被國宏國際拉完了,「最氣人的是我一個朋友是投資擔保公司的老總,在裡面竟然投了幾千萬」。

在22日的查封現場,一位中儲融合的員工說,「我們都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公司就是做項目融資的,都是正當經營。」

深圳警方稱,根據初步掌握的情況,國宏國際前期發展的3萬客戶中,約有1萬名客戶「賺到了錢」,拿到了24%的現金返息,並隨著合同一年期滿已經解約。

剩餘3萬餘客戶,又進入一輪所謂更大額的投資,除了夢想著24%的現金返息,還等著公司稱「今年6月至9月在香港上市」後,另外24%的股權返息。一旦資金鏈斷裂,涉案的10億元人民幣將波及數萬名投資者。

趙勝利跨國投資騙局崩塌 國宏國際涉10億非法集資被查

一號人物趙勝利

國宏國際1號人物、法定代表人趙勝利,何許人也?

趙勝利被員工曝出去年10月曾在山東被取保候審,同樣因涉嫌非法吸存。記者也從警方核實了這一說法。

就在22日深圳公安局對中儲融合深圳分公司採取行動之際,消息人士透露,北京警方也對中儲融合北京總公司採取了行動,並刑拘了5人,趙勝利仍在逃。但截至發稿時,記者尚未聯繫上北京警方進行核實。

中儲融合是國宏國際的重要構成部分之一。

註 冊登記信息顯示,中儲融合深圳分公司成立於2011年9月27日,隸屬於北京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 立於2011年7月18日,法定代表人為趙勝利,註冊資本5000萬元。經營範圍包括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諮詢,但不得從事四種業務,一是發放貸款;二 是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三是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四是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在警方查獲的資料裡,有不少「國宏國際銀行眾益理財VISA卡」的客戶申請表,跟國內普通銀行卡申請表的內容類似。

在 國宏官方網站上的「大事記」中稱,2011年10月,國宏國際先後在倫敦和新西蘭批准註冊了「國宏國際銀行」,擬將銀行總部落戶北京。目前,擬準備與銀行 合作,聯名發行以集團所屬子公司名稱冠名的「中俄資源股權基金卡」和「眾益卡」,通過發行借記卡、信用卡,「提供更為便捷、有效的資金管理平台」。

但趙勝利卻在2011年12月初於深圳的國宏國際開業盛典上稱,「我們看重深圳,我們已決定為此將在倫敦和愛爾蘭註冊的國宏國際銀行落戶於香港、深圳,這個投資銀行將對以後集團的項目建設和經濟發展,起到重要推進作用。」

不 僅註冊地前後矛盾,國宏國際還自稱該銀行在中國內地的註冊手續正在進行當中,目標要發放5萬張國宏國際銀行眾益理財VISA卡。但根據中國《商業銀行 法》,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並且銀行牌照受到嚴格管制,註冊資本金僅5000萬的北京中儲融合顯然不符合要求。

2011 年5月26日,香港文匯報B4版曾登了香港宏高財務有限公司的一則「嚴正聲明」。聲明稱,原該公司員工趙勝利,因偽造公司合同及董事長簽名,在外開展不法 商業活動,公司已於2011年5月9日對其作出了除名處理,聲明撤銷了其公司總裁的職務,作廢其拿走的辦理公司註冊用的香港宏高財務有限公司業務章。

曾先後投資於香港宏高和國宏國際的客戶核實,這個趙勝利就是現任國宏國際董事長的趙勝利。

國宏國際集團有無數張不同的「皮」,該公司相關的名稱還有國際信貸網集團、國際商業發展銀行、阿莫科信託、阿莫科理財、中儲集團、中俄資源投資、宏高等等。雖然有不同的名字,但這些公司幕後的「一號人物」都是同一個趙勝利。 

值得關注的是,記者在北京工商局網站查詢以「趙勝利」為法定代表人的企業有10家,從2001年開始到2010年,每年至少有一家,其中九家目前處於「註銷」或「吊銷」狀態。但這一渠道查詢到的「趙勝利」是否均為國宏國際董事長其人,有待進一步證實。

獵鷹行動

「獵鷹行動」起源於去年12月23日,在廣東省公安廳的領導下,深圳警方開始打擊非法集資的專項行動。針對近期深圳市非法集資現象有所抬頭的趨勢,市「打欺辦」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獵鷹」行動。

3 月22日,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聯合市金融辦、市銀監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及人民銀行反洗錢處等行政執法部門,分成7個行動小組共同出擊,共搗毀 國宏國際等涉嫌非法集資窩點18個,抓獲嫌疑人員74人,現場繳獲現金50萬元,查扣電腦、憑證、宣傳資料等書證物證一大批,查詢凍結賬戶60餘個,初步 統計涉案金額超過11.5億元,參與集資人數約6.5萬人。

警方透露,22日到23日,負責此次獵鷹行動的深圳經偵局第三大隊很多辦案民警都是通宵加班,「74個嫌疑人按規定都要在24小時內詢問完畢」。截至23日下午,已有38人被刑拘。

一 個不爭的事實是,民間借貸的「興旺」誘發了非法集資案件的增加。一些民間借貸案件的背後,往往顯現出非法集資的陰影,一些擔保公司或高利貸經營者的資金來 源,多是通過非法集資獲取。記者從深圳市「打欺辦」瞭解到,目前非法集資往往會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非法傳銷等犯罪活動。

廣州同福律師事務所律師宋振華介紹,中國《刑法》中並沒有「非法集資罪」,非法集資是對涉嫌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高利轉貸罪、非法經營罪、虛假廣告罪,以及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等的統稱。

宋振華認為,正常渠道不能釋放和滿足的投資需求,必然有人會被吸引到非正規的渠道。

公安部網站數據顯示,2011年以來非法集資案件總量攀升,局部地區發案增多,涉案金額不斷上漲,一些重點行業領域問題突出。2011年1至9月,全國共立非法集資案件1300餘起,涉案金額達133.8億元。

承壓於通脹壓力,無數普通人手中的錢缺乏投資渠道,數千起的非法集資案件並不足以警示世人保持理智,同樣的故事仍在反覆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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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宏國際集團非法集資10億細節曝光

http://www.21cbh.com/HTML/2012-3-23/0NNDA0XzQxMjE0Nw.html

21世紀網 3月22日上午,因涉嫌非法集資超過10億元人民幣,波及人數6萬餘人,國宏國際集團下屬深圳分公司被深圳警方清查整治。

該公司是國宏國際集團下屬公司,全名為「國宏國際集團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國 宏國際集團公司招攬客戶的主要手法是推薦投資入股,公司將每年以現金方式返利24%,另有24%以股權方式返利,這是典型的非法集資手段。」辦案民警告訴 21世紀網,公司以與境外國家簽訂經營能源、鐵路等合作協議為噱頭,通過多種渠道大肆宣傳,眾多客戶紛紛慕名而來投資入股,該公司已發展客戶上萬人,其中 絕大多數為外地人。目前,案情仍在調查中。

深圳市此次行動由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聯合市金融辦、市銀監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及人 民銀行反洗錢處等行政執法部門執行,對全市存在的涉嫌非法集資的違法犯罪活動窩點進行清查整治。共搗毀涉嫌非法集資窩點18個,抓獲嫌疑人員74人,初步 統計涉案金額超過11.5億元,參與集資人數約6.5萬人。

3月22日下午,這家位於深圳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24樓的公司,仍有10多位民警在進行調查,公司前台散放著一堆被檢查過的文件。

而公司負責人對於媒體的出現顯得很緊張,多次表示不歡迎媒體到來,並要求21世紀網人員離開公司。

蹊蹺的是,在公司門面招牌「國宏國際集團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之上,還寫著幾個更大的字——「聯合國世界和平協會聯絡處」。這個噱頭似乎與國宏國際能源投資集團董事長、總裁趙勝利有關,按公司介紹,其另一個身份是「聯合國世界和平協會執行主席」。

21世紀網調查發現,國宏國際集團涉嫌違法行為有兩個階段——從「融資返利」到「賣原始股」;而其正在開展的業務,即向不確定公眾吸收存款的行為,直接觸及北京子公司註冊信息中經營不得「公開方式募集資金」紅線。

從「融資返利」到「賣原始股」

一開始,國宏國際集團的融資方式並非推薦投資入股。

北京人楊軍(化名)2011年6月份左右就參與了國宏國際集團的融資活動。按楊軍的說法,那時候的規矩是,參與融資每個月返利10%,這與警方調查的每年現金返利24%有些不同。

「朋友介紹我加入的,我覺得利潤真的挺高的,其他加入的人也多,就投了幾萬塊錢進去。」3月22日,楊軍告訴21世紀網,但每個月10%的返利並不是打回會員的卡上,而是繼續存在賬戶裡,以虛擬方式保持增長,沒能套現。

楊軍的角色是普通會員,沒有參與發展下線。而其他發展下線的人,會另外得到好處。據辦案民警介紹,在國宏國際集團的經營中,會員每發展一個下線,將得到8%的提成返點。

此後,在2011年11月左右,國宏國際集團改變了方式。「聽說是國家不讓這麼融資了,後來就變成了買股票,買原始股等著上市賺錢。」楊軍稱。

深圳市經偵局相關辦案人士該公司以銷售原始股方式融資,承諾今年6月左右在香港上市,投資者的原始股將得到10倍甚至20倍的利益。而據楊軍稱,國宏國際集團為會員提供原始股的價格為0.125元/股,會員們用此前按返利方式業已「升值」的賬上額度購買。

這一財富夢想吸引了一大批人。楊軍周圍很多人都未能免俗,就連他的老婆文蕾((化名))也加入了這個遊戲。

會員參加這一遊戲均通過網上操作完成,在國宏國際集團的官方網站上,有一個「VIP中心」供會員登陸查看擁有的股數。

22日傍晚,該網頁尚能打開,但等到22日夜間,這一網頁已顯示為「無法訪問」。更值得一提的是,到了3月23日,官方網站上「VIP中心」的入口完全消失不見了。

目前,楊軍跟文蕾都在擔心,自己的錢會不會打了水漂。

21世紀網在公司的前台發現一堆「國宏國際銀行眾益理財VISA卡申請表」,其中包括楊軍跟文蕾已經填了私人信息的表,且有兩個人的簽名。

「國宏國際跟我們要過具體的信息,但我們不知道有這個表,也絕對沒有填過,都不知道是干嘛的。」楊軍表示。

據國宏國際集團官方網站稱,「國宏國際銀行」是在英國倫敦和新西蘭批准註冊的,擬準備與銀行合作,聯名發行以集團所屬子公司名稱冠名的「中俄資源股權基金卡」和「眾益卡」,通過發行借記卡、信用卡,提供更為便捷、有效的資金管理平台,實現銀行、企業、儲戶三利三贏的目的。

3月22日下午,在公司的兩位中年女士則表示,她們的朋友已投入很多錢,她們是代朋友過來看看的,朋友說這公司水很深,對拿回砸進去的錢不抱希望。

實際上,當22日早上民警趕到現場的時候,公司會議室還有6名特地從外地前來瞭解公司的投資者正在觀看公司的宣傳資料片。

其中一名來自內蒙古的投資者告訴民警,他只是在電視上看到該公司的一些報導,感覺該公司實力強、規模大,於是特地從內蒙古趕來實地看看公司業務。另外幾名投資者都是從北京、湖北、山西等外地趕來的。

21世紀網3月22日獲悉,警方經前期的摸排和核查工作,認為集團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據初步統計,初該公司在全國範圍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超過10億元人民幣,涉及群眾6萬餘人。

觸及「公開方式募集資金」紅線

工商註冊資料顯示,國宏國際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9年8月,註冊資本5010萬元,法人代表是趙勝利。

該 集團公司經營範圍頗廣,包括:項目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投資諮詢;財務顧問;經濟信息諮詢;設備租賃;承辦展覽展示;影視策劃;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 動(不含演出);銷售礦產品、環保設備、金屬材料、建築材料、機械電器設備、五金交電、裝飾材料、木材;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貨物進 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

據其官方網站,國宏國際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擁有眾多產業集群的大型集團公司,下設20多家子公司,現有員工3萬多人。

北京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其旗下公司,2011年7月18日成立,工商資料顯示的經營業務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諮詢。

值得注意的是,經營業務還註明,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目前警方經過前期的摸排和核查工作後認為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實實在在觸及「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的紅線。

據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等相關部門調查,北京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深圳分公司有備案,但在深圳無法人資格。

經21世紀網核實,深圳分公司的註冊名稱為「北京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於2011年9月27日,遲於北京公司兩個月時間,其負責人是趙勝利,經營範圍為投資管理、投資諮詢(以上不含證券、保險、基金、金融業務及其它限制項目)。

實際上,2011年底國宏國際深圳子公司才舉行開業典禮。趙勝利在典禮上還表示:「集團已經和廣東口岸經濟發展深圳公司簽署了寶安港口碼頭建設的項目,與此同時,還將在深圳建設一座兩萬床位以上的國際標準化的老年公寓,建設資金準備充足,隨時可以投入項目。」

國宏國際集團公司則一直在畫境外投資的大餅。

2012年2月13日,國宏國際集團還釋放消息稱,其聯手來自美國和俄羅斯的合作夥伴,與剛果(金)、馬里、加蓬、科特迪瓦、幾內亞等非洲五國簽署八項資源開發協議,宣佈啟動非洲投資計劃。

官方網站顯示,旗下公司包括國宏國際集團中俄資源開發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註冊於英屬維爾京群島,是一家業務涵蓋礦產資源加工、貿易、諮詢服務等全過程的大型資源開發公司。目前項目主要業務在俄羅斯。

「國宏國際集團官方網站內容的真實性一直受到我們眾多客戶的質疑。」兩位客戶3月22日告訴21世紀網。

該網站的製作仍顯倉促。其幾個大欄目「項目工程」「文化產業」「國宏人」「資料中心」均沒內容,顯示「正在整理中,敬請期待」。

值得關注的還有,在北京註冊,以趙勝利為法定代表人超過10家,從2001年開始到2010年,每年至少有一家,但其中絕大部分目前處於「註銷」或「吊銷」狀態。(21世紀網:陳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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