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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代工慘澹經營 它卻逆勢交出獲利成績 陳世惠魔鬼大改造 華冠逃過虧損命運

2011-5-23  TWM




在手機代工大廠紛紛出現虧損的狀況下,華冠卻能逆勢交出獲利成績,華冠總經理陳世惠用兩個月魔鬼改造,讓小麻雀也能舞出手機代工的新春天!

撰文‧翁書婷

二○一○年,是手機品牌廠宏達電最風光的一年,智慧型手機熱賣,讓宏達電獲利創下歷史新高;但是,二○一○年對台灣手機代工廠來說,卻是最慘澹的一年,全 球最大的手機代工廠富士康,跌破眾人眼鏡,出現巨額虧損二.一八億美元(約新台幣六十四億元),華寶也大為失色,虧損三億元,就連英華達也在營收大幅縮小 下,三月宣布併入英業達。

然而,在市場普遍看衰手機代工廠下,有一家公司卻開始賺錢,走出連年虧損泥淖,逆勢交出EPS(每股稅後純益)○.二八元的成績,今年它的手機出貨量還要突破二千萬支關卡,上看二六○○萬支,全年營收有機會衝上二八○億元,成長幅度高達四三%,這家公司就是華冠。

手機代工業在虧損邊緣掙扎新北市中和某棟大樓裡,華冠總經理陳世惠穿梭在各個實驗室,桌上一字排開都是華冠這幾年做的產品,「你能想像嗎?十年前,我們代 工一支傳統的功能性手機(feature phone),可以賺四百美元。現在,我們做一支更好的功能性手機,利潤卻只剩四美元。」毛利低落是代工廠普遍的悲歌,只是全球智慧型手機銷量大幅成長, 但手機代工廠無一不在虧損邊緣掙扎,讓人不禁疑惑,手機代工產業怎麼了?

答案很簡單,「我們暫時沒有委外釋單的計畫。」宏達電財務長容覺生說。智慧型手機市場技術門檻高、利潤肥厚,讓手機品牌廠將組裝製造緊握手中。在品牌廠無 意對外釋單下,高毛利的智慧型手機訂單拿不到,代工廠又難從功能性手機銷量賺到錢,青黃不接的結果,手機代工成了落日產業。

談到大環境的問題,陳世惠也忍不住感嘆,「前幾年我們做feature phone都有賺錢,只是賺來的錢全拿去開發智慧型手機。」早在○四年,華冠就積極投入智慧型手機的開發,以為很快就會有爆發性成長,沒想到,卻等不到期 待的智慧型手機大筆訂單進來,拿到的都是二線手機品牌的小單,沒有達到規模經濟,讓華冠短短兩年就大虧十二億元,虧到連董事會都罵。

「現在每十個人,至少有四個人用的是智慧型手機,可是在二○○七年以前,能有一個人拿智慧型手機,就很厲害了。」陳世惠看來,當時行動網路環境的不成熟,造就了需求不彰,在3G網路尚未普及下,消費者怎麼會有購買智慧型手機的需求?

品牌大廠關起門來自己做,代工市場規模小,又僅兩、三家品牌獨大,缺乏訂單支持的華冠,成績當然不好看。

屋漏偏逢連夜雨,開發智慧型手機的投資大洞來不及填滿,又遇到了○九年的金融大海嘯,整體手機出貨量負成長,智慧型手機獲利春燕沒飛來,功能性手機訂單也開始衰退,整個華冠風雨飄搖,逼得陳世惠不得不想辦法動刀改造。

「當時可能很多人恨我。」裁員、關廠、智慧型手機研發喊卡,陳世惠改造的動作一波波,因為他明白,如果不改造華冠,讓華冠重新動起來,整家公司可能會遭金融海嘯滅頂。

陳世惠一聲令下:「兩個月,營業費用要降二○%,製造效率得提升五○%,開發時間要縮減一半。」這是陳世惠給高階主管的嚴苛任務,時間這麼短,動刀的幅度卻這麼大,因為他一想到手機代代演進,生命週期遠比其他電子產品還要短,就沒有太多的時間能浪費。

一聲令下執行內部大改造

不過,華冠的好處在於規模小、組織相對扁平,比起富士康、華寶企業結構上的疊床架屋,組織調整豈是一朝一夕。可是,華冠不一樣,它的組織簡單,卻又五臟俱全,調整的命令一下,整個華冠都開始動了起來。

「不要的成本先砍,產線也都要重新規畫,每個環節都一一被拿來用放大鏡檢視。」華冠財務長周照程說,營業費用要減少兩成,每一塊錢都不容許浪費。就連工廠 營運也一樣,產線重新調整後,以前花三十秒做檢驗工作(testing),現在要縮減到三分之一,效率、成本全部重新調整,讓華冠重新上緊發條。

另外,為了盯緊各部門的改造進度,每個禮拜陳世惠都和高階主管開會,他要華冠從上到下都動起來,「因為手機產業的變化實在太快,我們不能等。」果然,金融 海嘯一過,景氣開始復甦,加上iPhone掀起的智慧型手機風潮,在在顯示華冠的機會來了,「許多買不起高價智慧型手機的消費者,也開始選購中高階的 feature phone。」華冠副總洪一峰觀察,相對低價的中高階功能性手機,一樣有觸控與上網功能,表現雖不若智慧型手機好,價位卻親近一般消費者。

於是,陳世惠把智慧型手機的研發團隊投入中高階功能手機,性價比完全不輸入門款的智慧型手機,還讓摩托羅拉因而找上門,短短半年就設計四款機種,出貨一百萬支,未來更瞄準Android平台,殺進智慧型手機戰場,希望一舉拉高智慧型手機的出貨比重。

儘管如此,資策會MIC行動通訊分析師林柏齊倒沒這麼樂觀,因為各大品牌廠釋單,最快要等到一二年,因此,華冠能否順利接到智慧型手機訂單,甚至進一步將智慧型手機出貨比重拉高至六成,將是觀察重點。

面對未來挑戰,華冠也不敢大意,陳世惠眼神堅定地說:「我每天都戰戰兢兢,就像坐在薄冰上!」

華冠

成立:1999年

資本額:40億元

董事長:李森田

總經理:陳世惠

主要業務:手機代工(無線通信器材、電信射頻、電子零組件)

近三年獲利:

2008年EPS -1.65元2009年EPS 0.06元2010年EPS 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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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查律師陳世寬教唆偽證 元大馬志玲案喊冤

2014-07-10  TNM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夫婦因結構債案,遭判7年4個月定讞,即將入獄,不過,這個判決卻出現重大瑕疵!本案從一審、二審到最高法院,3個審級對於被告有利的證據竟都視若無睹,完全不理元大法律顧問陳世寬被控在偵查階段,教唆元大承辦人員偽證部分,反而採信他們坦承的不實供述,判定馬志玲夫妻有罪,此一關鍵的偽證案已在北檢分案偵辦2年多,卻遲未結案,由於陳世寬的妻子陳文琪是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過去還是掌管全國檢察業務的檢察司長,不禁讓人質疑檢方是否不敢動長官的老公,因此冰封全案。

六月三十日,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婦因結構債案,遭最高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各判七年四個月有期徒刑定讞,但這項判決卻出現重大審判瑕疵,讓人質疑是否會成為冤案?

全案逾期 遲遲未結

目前,法院認定馬志玲夫妻有罪的關鍵證詞「元京證股東依持股比例分攤損失」,是馬志玲夫婦下達,造成原本不該分攤損失的元京證公司多虧七億餘元,馬志玲夫婦早有犯意。但元大相關當事人早在一審時就大翻供,指此一供詞全是出自律師陳世寬的主意,並非實情,陳世寬當初規劃出一套劇本,信誓旦旦要元大相關人照本宣科,就可逃過刑事責任,但他們萬萬沒想到,最後不但被起訴,還淪為眾多有結構債問題的券商中,唯一遭判刑確定的個案。離譜的是,元大證券債券部前副總吳麗敏、元京證前董事林明義,都已到台北地檢署自首作偽證,並指控陳世寬主導所有偽證的內容,涉嫌教唆偽證,但檢方歷經三任檢察官,全案已逾期仍遲遲不結案,完全忽視當事人應有的權益,不禁令外界懷疑其中是否另有隱情。

二位證人 說明過程

由於元大結構債的損失如何分擔?為何從馬家及股東吸收演變成元京證吃下七點七億元虧損,簽呈都由吳麗敏向上呈報,吳的證詞攸關馬志玲夫婦是否觸法,顯得格外重要。本刊日前訪問吳麗敏及林明義,二人對於陳世寬涉嫌教唆偽證的過程,有完整說明。元大結構債案起因於二○○四年,美國發生聯合投信債券型基金虧損,金管會顧及各投信公司因持有過多連動美元結構性債券,造成投資人大量贖回,恐引發金融危機,要求各投信公司在「須符合法令、不可讓投資人受損、若有損失由投信公司股東承擔」等三原則下,出清結構債。當時元大投信依照金管會指示辦理,決定由元大馬家認列虧損,依照旗下基金持有約二百七十六億元的結構債,估計逾億元損失,不過,元大法律顧問陳世寬在北檢發動調查前,從上到下,找來十多位相關承辦人在元京證六樓會議室開會,教導他們未來遭檢方約談的應訊技巧,改建議「依元京證持股比例分攤」,而非馬家認列。

建議供詞 害慘元大

吳麗敏及林明義不約而同的說,當時元京證有一筆五億多元的資金流入馬家帳戶,原本是馬家向元京證融資買高價位的債券,事後也有付利息,但陳世寬認為,在此一敏感時刻,說是融資買債券,與結構債分攤損失毫無關係,檢察官根本不會相信,所以建議一套合理說法,供稱是在馬志玲夫婦不知情下,為了彌補馬家認列結構債的損失,所以才會先匯五億多元給馬家,事後被元京證高層知道,痛斥承辦人後,才又把錢匯回元京證買債券的「還原」說詞。陳世寬告訴他們,這只有行政疏失,不會有法律責任。但陳世寬的專業指導,可把元大害慘,因為高院事後統計元大結構債損失,剛好和陳世寬建議在檢方偵查中的供詞吻合,所以就直接推定,元京證匯給馬家的五億多元,就是讓元京證多損失的錢,就像小偷偷了錢事後再還,還是偷。高院在審理時,並沒有傳喚陳世寬說明,反而採用所有人在檢方偵查中的偽證說法,認定吳麗敏簽報由元京證多分擔損失的公文,剛好和檢方背信指控不謀而合。

教唆偽證 追究刑責

北院審判長陳興邦當初追問偽證過程時,曾提示吳麗敏一份遭查扣的筆記本追問,上頭註記的「有」字是何意?是不是事先知道依持股比例分攤?但當時吳麗敏否認損失比例有事先敲定,「有」的意思是指大家有開過會,陳世寬「有」教過大家怎麼說,原本結構債損失由馬家投資的公司承擔,後來要說成依持股比例分攤。

北院也認定,陳世寬涉嫌在偵查階段,教唆被告不實陳述,特別在判決書中載明「請檢方追究陳世寬刑責」,北檢後來也跟著分案調查,元京證證券部協理曾鴻展出庭時坦承,陳世寬曾經在公司詢問他債券交易流程,要他們配合陳世寬所擬定的虛偽劇本,後來吳麗敏和林明義也到北檢作證,說法和曾鴻展一致,都指陳世寬編出一套分攤損失和做錯「還原」的說法,要大家照著講。

轉列被告 推卸否認

不過,陳世寬被列為被告後,北檢傳喚時,他卻推得一乾二淨。只承認為了釐清結構債交易目的,有檢閱相關文件和約詢相關人,但對和曾鴻展接觸細節卻不記得,並說當時有人說是借錢,有人說是作價,也有人說是還原,他認為依元大馬家財力不需借錢,也看不出作價有何意義,沒強制曾鴻展等人不實陳述,也沒教人答辯的說法,頂多就是建議被告按照事實陳述。北檢追查陳世寬偽證案二年多,歷經三位檢察官調查,開過多次偵查庭,卻仍無下文,由於此案案情單純,加上包括曾鴻展、吳麗敏和林明義三人都出面承認是陳世寬教唆才做偽證,檢方卻讓案子一拖再拖,擺著逾期未結,十分耐人尋味。

太座擔任 法務高官

尤其陳世寬的太太陳文琪是法務部高官,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時,查出扁家透過人頭戶低價購買二戶「元大一品苑」豪宅,再高價脫手賺取價差,檢方當年過濾一品苑客戶名單時,曾意外發現,當時擔任檢察司長的陳文琪夫婦也購買一戶,陳文琪的私德因此遭到外界質疑,法務部還大動作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有無不法。後來,法務部雖替陳文琪背書,指她清白,不過,陳文琪最後仍請辭下台,改調參事。陳文琪說,買房子是二○○七年的事,當時她只是檢察司副司長,北檢則是在二○○八年偵辦元大結構債案,至於房子屬較便宜的低樓層,每坪花了近八十萬元,坪數超過一百二十坪,價位在預售屋市價範圍內,依她先生的薪水負擔得起,而且買屋有列入財產申報,絕未涉及不法。只是,這回夫婿陳世寬被緊咬教唆偽證,元大關鍵人證又指證歷歷,偏偏案子還石沉大海,是否禁得起檢驗,外界都在拭目以待。

陳世寬小檔案

家庭:妻子陳文琪(現任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長、前檢察司長)、岳父陳進興(前新竹縣長、前省府民政廳長)學歷:台大法律系、台大法研所經歷:元大法律顧問專長:公司法、勞動法、不動產、證券與銀行法規

陳世寬恐觸犯律師法 最重除名

陳世寬教唆偽證行為若屬實,不但需面臨《刑法》教唆偽證罪處罰,最重可判刑7年,恐怕還因違反《律師法》,律師資格遭除名。律師教唆偽證過去即有前例,高院法官李春地審理前立委何智輝涉銅鑼徵地弊案時,被控透過前檢察官邱茂榮收受何行賄新台幣200萬元,當時李春地以妻子江美容名義購買一處停車位,簽發126萬元支票支付價款,並用收受的賄款給付,李春地後來因貪汙罪嫌遭羈押禁見,律師張權到台北看守所律見,李春地告知張「我有買一個停車位,需要交代買停車位資金的來源」,張權後來勸說江美容在檢察官偵訊時不實陳述,杜撰李春地是向親友借錢買停車位被識破,張權也因教唆偽證罪被判刑2年定讞。

元大結構案 被告及刑度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7年4個月有期徒刑定讞●元京證前董座杜麗莊7年4個月有期徒刑定讞●元京證前總經理張立秋無罪定讞●元京證債券部前副總吳麗敏4年定讞●元京證前董事林明義4年6個月定讞●元京證前財務副總陳麒章無罪定讞●元京證債券部前協理曾鴻展無罪定讞

回應 陳世寬:事實認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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