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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投資人王立傑:事在人為,「人和」最貴!!!

http://www.iheima.com/archives/44927.html

無數的投資人都認可這句看起來很Bullshit的話,但在項目投資的執行過程中卻往往把注意力關注在了事情而非創業者這個人身上。而任何一個最後成功的項目,都勢必會經過所謂的九死一生的考驗,中間每一個谷底,對創業者是個考驗,對投資人也是個考驗;中間每一次波峰,對創業者還是個考驗,考驗創業者如何理解這個波峰,會不會沖昏了頭腦,會不會節節高昇;對投資人更是個考驗,考驗投資人是否能繼續支持團隊,而不是藉著波峰套現走人!

當然,天使投資,失敗的比例遠遠大於成功的,絕大部分項目會血本無歸,所以在那些小波峰來臨的時候,有套現的想法在正常不過了,一方面需要給自己的基金一個回報;或者給自己一個階段性的業績來鞏固一下繼續做天使投資的信心;還有就是由於真的熬了太久,基金管理週期截止了,需要回籠資金還給股東(LP)了。。。

不過,大家算一筆賬,如果只有5%的天使投資最終會獲得較大的成功,還有10%的項目會獲得一般性成功,那麼也就意味著整個基金的回報要靠這15%的項目來支撐,其他85%都會付之東流。那麼,這15%的項目,理論上,支撐到最後的股東可以賺到最多的回報,中途退出的雖然表面上也轉到了5倍,10倍,但是可能錯過的是100倍或者1000倍。。。比如IDG做了騰訊的A輪,但是卻在B輪賣給了南非的MIH,後者至今都還是騰訊最大的股東。

所以,我的經驗是,那些能把公司一次一次從谷底帶出來的創業者都是經得住考驗的優秀人才,大部分情況下,我認為應該把更多的資源和耐心分配給這種「打不死的小強」!天將降大任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經歷過生死考驗而愈戰愈勇的創業者,應該是屬於那15%的,如果投資人願意繼續給予最大的支持,再結合天時地利,可能就屬於那5%了。

投資人就是投資人,精力分散在各處;創業者才是真正100%投入要把事業做大的人,我們一旦選擇了信任,就要信到底,不要因為「天時」和「地利」的改變而對「人和」產生懷疑。我認為,只要「人和」,「天時地利」總會有。因為「天時地利」是輪迴,只要堅守一定會有,而「人和」則實屬難求!

那麼如何判斷「人和」的問題呢?要知道很多職業投資人不僅僅投資身邊的熟人,也會大量投資「陌生人」,尤其是互聯網發達,投資項目氾濫的今天,很多項目通過網站,微博,郵件的方式聯繫到了投資人,那麼如何判斷這些陌生人的「創業家素質」呢?這對天使投資人是個非常大的挑戰。

大部分投資人對待「陌生人」的項目,都是這麼工作的:

1)根據推薦人的份量決定是否面談,也就是說如果重量級朋友推薦來的項目,至少是要見面聊聊的,因為資料畢竟不能說明全部,尤其是「人和」的部分;

2)如果沒有推薦人,那麼投資人會從「項目摘要」和「團隊簡介」部分來尋找決策依據,如果項目摘要直接打動了投資人,那麼獲得面談的可能性就很大,如果項目摘要看起來一般,但是團隊簡介看起來有來頭,那麼也會有機會面談;

3)面談的時候,才是真正有投資決策的時候,這個時候投資人就是希望感受創業者帶來的那種「氣場」,一種讓投資人相信該創業者能成事的「能量場」,我很難量化這種氣場,並不是說名校畢業或者名企辭職就一定有氣場;很多草根一樣有強大的氣場;

把錢投出去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後面對創業者和投資人才是雙重考驗,因為沒有一個項目是按照第一天設想的模式理想發展的,世界在變,環境在變,社會在變,政策在變,團隊在變,一切都在變。所以在感受創業團隊氣場的同時,我最想知道的是團隊的應變能力,發現並解決問題的能力。這種能力在投資前會有一個初步判斷,在投資後漫長的合作過程中,更加會表現的淋漓盡致。對於那些真正打不垮的創業者,我由衷滴佩服,也會傾盡一切去給與支持,也會一路相伴到最後,因為我知道,這才是能給我帶來最大回報的那個人。

在投資的路上,我時刻提醒自己:事在人為,「人和」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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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集資 同股不同權事在必行

1 : GS(14)@2017-11-05 15:23:34

【本報訊】財庫局早前透露,將為同股不同權開綠燈,但諮詢總結尚未出爐。邱達根批評,香港上市集資方法落後,「就算小米、Airbnb想嚟香港上市,條例上都未必畀到機會佢」,認為同股不同權事在必行,最重要是資料披露完善。他指出,若《上市條例》獲得修訂,香港創科氣候將會有大改變,基金願意更頻繁參與本地市場,「唔止淨係識得講騰訊(700)一間公司」。至於非盈利公司亦應有更大發展空間,原因是這些公司雖未錄盈利,但成功搶佔市場,又舉例今年美圖(1357)、眾安(6060)先後上市,已證明有助改善市場氣氛。

促港交所改革創業板

同股不同權或會在主板進行,意味創新板未必有機會出爐,邱達根明言創新板會帶來流動性問題,欠缺交投,容易影響公司估值,初創反而更願意維持本身私募融資方式。他認為港交所(388)應將創新板的意念融入創業板,例如僅容許新經濟產業在該板上市,餐飲及工程等類型則不准,已上市的舊企業,港交所則應想辦法處理,「唔應該因為創業板走咗歪路,而整個創新板出嚟」。



來源: 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 ... e/20171030/2019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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