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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途纯被批捕之后:反诉高科奶业

http://www.21cbh.com/HTML/2010-12-2/3NMDAwMDIwODY3NA.html

风暴前夕并不平静。

11月30日,太子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举行前4天,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湖南太子奶及李途纯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案,目前已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9人,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接近本案的消息人士称,除了李途纯本人以外,其余批捕的三人为李途纯儿子李帅、弟弟李洁纯和妹妹李冠军,但此消息暂未得到株洲市方面的进一步证实。

尽管身陷囹圄,但李途纯一直未肯放弃太子奶的争夺。可是,随着太子奶破产重整程序逐渐推进,李途纯只能把最后的希望寄望在数千名各有所求的债权人身上。

此前,一位接近破产管理程序的权威人士向本报透露,目前已有3300名债权人进行登记,当中包括1700名普通债权人和1600名职工债权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这些债权人将表决太子奶是否继续经营。

而破产清算,也是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最不愿意看到的。李前的诉求就是“夺回经营权”。


“一旦债权人都认为李途纯没戏了,就只好接受高科主导的重整方案。”李途纯代理律师王清辉认为。王清辉表示,李途纯将“以牙还牙”,目前已经透过太子奶开曼公司向湖南省高院正式起诉高科奶业,提出超过3.5亿赔偿要求。

“挪用资金”

株洲市公安局消息指,今年6月7日,株洲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10月19日,专案组对李途纯等人涉嫌挪用资金罪正式立案侦查,并依法重新计算了李途纯等人的侦查羁押期限。

自7月27日株洲市委宣传部对外界通报李途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捕以来,李途纯已被羁押超过4个多月。

“这次是挪用资金,下次可以是偷税漏税,什么都行。”王清辉认为,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将李途纯彻底踢出太子奶破产重整程序。

专案组指出,2007年7月李途纯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没有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采取“先付款,后办手续”的方法,将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330万元资金,转移到其个人控制的非奶企业湖南红胜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之 后,李途纯再安排公司有关人员签署了5份《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将相关资产以3330万元转让给开曼公司,以此作为转移资金的依据。但这5份协议并不是基 于正常的商业往来和实质性交易,资产的产权也没有过户和移交,且其中840多万元的资产系虚假资产。李途纯等人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

对此, 李途纯代理律师翟玉华12月1日给本报发来声明承认,北京红胜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太子奶集团的关联公司。2002年,太子奶集团为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 出台了一项激励措施:提供一批汽车供广大经销商使用,如果经销商完成了一定的销售任务,则将其使用的汽车作为奖励过户至经销商。

“太子奶集 团实施这项措施时,使用了红胜火公司的汽车。同时,因太子奶集团经营需要,太子奶集团使用了红胜火公司的房产用于经营或者供其职员居住。”翟玉华表 示,2007年7月,两家公司就该批汽车及房产达成一致认识:红胜火公司将前述汽车、房产转让给太子奶集团,太子奶集团支付红胜火公司价款3300万元。

而 对于840万元资产为虚假资产的指控,翟玉华解释道,太子奶集团在执行奖励措施时,因为不少经销商已经完成了特定的销售任务,为兑现奖励政策,已经将这部 分汽车登记在经销商名下,也即太子奶集团已经对这部分汽车行使了处分权,“因此,红胜火公司事实上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不存在虚假资产的问 题。”

“以牙还牙”?

对于株洲市公安局提出的非法吸收存款7900多万元的指控,李途纯方面向本报出示了数份由北京市密云县 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20日判定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上显示,北京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此前向原告人收取的贷款准备金以及押金等均在法院的 主持调解下达成和解。

“北京也是因为货款准备金的事在打官司,结果是民事调解,而株洲方面将李等四人以同样的案件,进行正式逮捕,北京的审理在前,株洲的审理在后。也有国内顶级的刑法学专家对此进行过法律分析,论证李途纯等的行为不构成此罪。”一位关注太子奶事件人士说。

此外,王清辉还对本报透露,目前李途纯方面已经通过太子奶开曼公司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出起诉,向高科奶业追讨北京太子奶1亿元、湖南太子奶2.5亿元的欠款。

2009年初,株洲市成立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以租赁的形式,托管经营正深陷资金危机的太子奶集团。但随后,双方交恶,从唇枪舌剑最终演变成对簿公堂。2010年7月,太子奶原掌门人李途纯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批捕。

11月11日,太子奶北京密云基地土地及房产以5038万元拍出,王清辉认为,北京太子奶的剩余资产虽然已经抵押给银行,但所有权仍属于太子奶,这些资产在高科的托管下遭到严重破坏,因此要采取法律手段向高科索回这些资产。

“高科的注册资金只有3000多万,一旦起诉成功,高科将可能面临破产,到时候高科在太子奶的破产程序中将不能作为太子奶的债权人行使权利。”王清辉说。

11月26日,高科奶业董事长文迪波向媒体证实,高科已全部撤离北京,“北京太子奶的主要厂房和土地已经拍卖,虽然未进入破产程序,但已无重新经营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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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回應華為起訴:正商討具體應對模式 不排除反訴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18233.html

本月25日淩晨,華為公司分別在美國和中國向三星公司提起知識產權訴訟;在該訴訟中,華為要求三星公司就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對華為進行賠償,這些知識產權包括設計通信技術的高價值專利和三星手機使用的軟件。

對此,三星電子知識產權(IP)中心副社長安承鎬(音譯)在三星電子位於首爾瑞草區的總部接受包括《第一財經日報》在內的記者團的采訪時表示:將積極應對訴訟。

安承鎬就華為向三星提起訴訟一事項表示:“對於華為公司向我們提起的訴訟,我們也不能‘坐以待斃’,現三星公司已獲悉訴訟內容,並正在商討具體的應對模式,我們不排除將以包括反訴等方式,積極應對本次法律爭端。”

安承鎬副社長掌管的三星電子IP中心是三星電子負責版權,特許權管理的最高機構;而安承鎬本人也擔任韓國國家知識產權委員會委員,韓國知識產權協會理事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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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止制作《中國好聲音》 燦星將反訴索賠

“中國好聲音”糾紛依舊繼續。

7月4日深夜,雖然燦星公司提交了香港國際仲裁庭駁回唐德影視提交的禁止燦星使用“中國好聲音”名稱的請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舊做出最新裁定,維持此前對於“中國好聲音”漢字節目名稱的行為保全裁定,禁止燦星制作以《中國好聲音》為中文名稱的節目。燦星方面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尊重法院決定,並將於近期公布全新的節目名稱。據悉,7月5日,燦星方面正在與浙江衛視積極商討對策以及確定新的名稱。

燦星方面發給本報的聲明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此次裁決僅針對唐德申請的訴前保全令,暫時燦星制作不能以《中國好聲音》為名制作節目,但該中文節目名稱屬於誰目前並無定論,燦星制作與唐德影視必然會通過司法訴訟的途徑確定其最終歸屬。據悉,最新的裁定認為,“中國好聲音”中文節目名稱權益的最終歸屬確定屬於後續侵權訴訟中實體審理的內容;浙江唐德公司是否確實擁有“中國好聲音”中文節目權益,屬於後續實體審查內容。雖然“中國好聲音”名稱歸屬尚待法院論定,但燦星總裁田明似乎已經按捺不住了。

誰的“中國好聲音”?

對於“中國好聲音”名稱歸屬糾紛,雖然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先後做了兩次裁決,香港仲裁庭也做了一次裁決,但都未指明“中國好聲音”名稱到底歸誰。目前的結果是,北京知識產權根據現有證據,燦星不能制作《中國好聲音》名稱的節目,而香港仲裁庭的裁定也只是暫時駁回了好聲音最初模式版權擁有方荷蘭Talpa以及新一季好聲音模式購買方唐德影視擁有“中國好聲音”名稱的要求,也沒有認定“中國好聲音”名稱到底屬於誰。

那麽,中國好聲音到底屬於誰呢?唐德與燦星雙方各執一詞。

唐德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自2016年1月28日起,唐德影視與享譽全球的電視綜藝節目《中國好聲音》(英文名《The Voice of China》)的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鄭重簽署協議,獲得《中國好聲音》(英文名《The Voice of China》)節目在中國內地和臺港澳地區的正式授權。在英文版合同中,其授權內容非常明確地表示關於當地節目名稱,即“The Voice of China”-“Zhong Guo Hao Sheng Yin”,而且經過四年的播放,相信中國觀眾已經非常明確地知道《The Voice of China》節目的本土節目名稱就是《中國好聲音》。因此,“中國好聲音”的名稱也屬於Talpa以及唐德影視。

但在燦星制作總裁田明看來,《中國好聲音》這五個字完全是中國人的,是由浙江衛視發明並擁有的節目名稱,是具有巨額價值的國有無形資產:“我們尊重Talpa關於‘the voice of...’的知識產權,但不能忽略的是,《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和商譽,是由浙江衛視創造的。”田明認為,觀眾們收看的主要內容來自於中國創作,節目講述中國故事、中國文化,傳遞了中國夢,節目核心是它的價值觀,根本不是一個轉椅可以替代。“外國人怎麽能擁有一個咱們中國電視節目的中文名稱?國家明文規定,外資不得進入廣播電視的內容制作領域,所以沒有一檔中國節目是外資擁有的,就更不可能有一檔中國節目的中文節目名稱被外資擁有,這是一個常識。而且《Voice of China》它的直譯就是《中國之聲》,根本就沒有《中國好聲音》的意思,這完全是浙江衛視原創的。”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可以認定最初“中國好聲音”這一節目的產生來源於Talpa公司關於相關節目模式的授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禁止燦星使用“中國好聲音”名稱是為保障當事人實體權利的最終實現而采取的一種從屬於仲裁和訴訟程序的程序性措施,並非仲裁及侵權訴訟案件的最終審理結論。針對浙江衛視創造了“中國好聲音”的聲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本案並不排除浙江衛視最終可能擁有“中國好聲音”中文節目名稱權益

燦星欲起訴唐德

事實上,除了此次仲裁,唐德影視還於近日正式起訴了燦星,要求燦星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的名稱和節目錄制,並要求索賠5.1億元。對此,田明稱這是個笑話:“首先我們覺得唐德對節目名稱根本就沒有這個權利,它根本就沒有這個權利基礎。我上次也在法庭上打了個比方,燦星和Talpa的協議目前還沒有完全終止,我們有優先的續約權,正在跟他們續約談判中,他們只是單方面宣布終止,我們延伸產品的權利要延續到2018年。就等於我在事實的婚姻中,我們還沒有離婚,你唐德就宣布跟Talpa結婚了,並且還跟我們訴訟爭奪家產,我們覺得莫名其妙。”

田明還稱將起訴唐德:“因為他們草率倉促的禁止令,已經給我們和浙江衛視帶來巨大損失了,我們現在也要準備啟動向它索賠了。

對於田明的觀點,記者也咨詢了唐德影視方面,截至記者發稿,唐德影視並未給出回複。

或許是受到此次影響,燦星將不再引進國外節目模式。田明表示:“從今年開始,燦星將正式宣布告別引進國際節目模式,接下來我們會制作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節目。我們會進一步加強原創和創新,包括我們跟國際合作的一些聯合研發的節目模式,聯合制作和聯合研發的我們都要有完全自主、100%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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