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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問責3121人 約談4666人

2016年第二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14日結束。4天內,各中央環保督察組分別向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個省(市)反饋了督查情況。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部署,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中央7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這7個省(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本月11日起開始陸續反饋督察意見。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2月底,7個省(市)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群眾投訴環境案件,並向社會公開。督察組交辦的15332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全部辦結,責令整改11962家,立案處罰6310家,共拘留265人,問責3121人,約談4666人。

其中,廣東省創下了督察組交辦環境問題舉報案件、責令整改、立案處罰、約談人數四項第一,分別為4051件、6248家、3346家和1252人。湖北、廣東、陜西、甘肅問責人數都在500人以上,分別是522人、684人、938人和836人。

此次督察期間,重慶巿對相關行政人員問責的人數,在第二批督察的7省(市)中是最少的,只有2個單位和40人,但記者拿到的資料顯示,問責和約談較細致到位。

一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重慶實施約談明細表(截至12月25日)》顯示,重慶市此次問責的2個單位均為政府部門,問責個人的40人中,紀律處分8人(政府及相關部門7人,村社幹部1人),組織調整1人(為國有企業人員),誡勉談話23人(其中政府及相關部門10人、事業單位6人、國有企業5人、村社幹部2人),通報批評5人(均為政府及相關部門人員),免職3人(公務員1人,事業人員2人)。

被問責的40人中,政府部門中涉及環保系統人員7人,非環保系統人員24人;企業及其他人員9人。被追查事由多數為環境監管不到位、接到環保督辦單時存在推諉行為、工作失職等。

重慶市渝北區建委安管站一位工作人員“接到環保督辦單時存在推諉行為”被誡勉談話。而政府官員一些過去的失職行為,也可能被問責,比如,國有企業武陵山建設公司一位副總經理,因在“任涪陵交通旅遊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原副部長期間,未積極推進龍頭港物流園拆遷安置建設項目生活汙水處理工程並完善環保竣工驗收手續”,被誡勉談話。

因“縉雲山自然保護區內存在違規建設”問題,重慶市北碚區林業局、環保局、國土分局、規劃分局、澄江鎮政府、區“兩違”整治辦4位正處級官員和2位副處級官員被約談;因“對涪江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多年存在網箱養魚違法行為行政監管不力、農業面源汙染對水體水質造成一定影響”,重慶市銅梁區農業委員會區委農村工委書記、農委主任、農綜辦主任被約談。

因“推進榮隆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不力,導致榮隆工業園區汙水處理廠建設工程嚴重滯後,園區汙水外泄”,重慶市榮昌區榮隆鎮一黨委委員、副鎮長被紀律處分(行政警告);因“環境監管不到位”,重慶市萬州區新田鎮規劃建設環境保護管理所所長被免職。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重慶實施拘留明細表(截至12月25日)》顯示,因“涉嫌環境汙染罪”,重慶天誌環保有限公司總經理、儲運部經理、中轉場負責人等5人被刑事拘留;因“無證排汙,拒不改正”“違法排汙”等原因,重慶秦皇建材有限公司、重慶維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的法人代表、業主被行政拘留。

企業“不正常使用汙染治理設施”“不正當排汙”“未正常使用大氣汙染防治設施”“通過滲井、滲坑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汙染物”等等,相關人員都可能被拘留。

第一財經記者13日從廣東省環保廳了解到,中央環保督察在廣東迅速解決了一大批臭氣、垃圾、噪音擾民等人民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也明確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切實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中央環保督察組在受理群眾來電。攝影/章軻

中央環保督察組人員在整理相關資料。攝影/章軻

督察期間,廣東省四會市委市政府、東城街道辦和市環保局都收到過群眾送來的錦旗,分別寫著“情系水岸解民憂,綠色家園現晴天”“為民請命,排憂解難”“心系環保事業,共建綠色家園”等字句。肇慶市有市民也向該市信訪局送去了“保一片綠色凈土,免一方民聲民怨”的錦旗,感謝肇慶市信訪局等有關部門接到中央督察組交辦任務後,及時解決信訪人訴求。

此外,廣州花都區獅嶺鎮禦華園小區附近臭氣問題得到解決後,附近小區居民連誇中央環保督察行動好。深圳比亞迪公司就廢氣排放“達標擾民”案件整改作出5項承諾,深圳市公開了督促整改的6項監管措施,在當地群眾中引起不小的轟動,紛紛叫好。

截至12月24日,廣東省累計辦結中央督察組交辦案件1872件。根據網民新聞跟帖和微博評論分析,廣東省71%的網民高度評價各地環境問題的處理速度和效果,認為“高壓下必有成效”,20%的網民認為環保督察引發的企業整改、停產停工等是“發展必然”問題。

中央督察期間,廣東省共收到中央督察組交辦的來電、來信舉報環境問題33批4350件(含重複投訴案件329件)。截至3月15日,各地責令整改6260家企業,立案處罰3365家,擬處罰金額1.48億元;公安機關立案偵查77宗,行政拘留45人,刑事拘留90人,約談1301人,問責705人;已辦結案件4184件,辦結率為95.0%。

群眾給中央環保督察組的來信直接被投到專用信箱,由專人負責。攝影/章軻

湖北省河流縱橫、湖泊眾多,被譽為“千湖之省”,湖泊已成為湖北省優勢突出的戰略資源。第一財經記者從湖北省環境保護廳了解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開始後,因“斧頭湖水域環境汙染”問題,斧頭湖管理局、湖北省水產局、武漢市江夏區農委主任等57名黨政幹部被問責。

國家督察辦介紹,通過督察,重點是了解省級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推動被督察地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促進綠色發展。

督察重點包括中央高度關註、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新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最快將於本月下旬啟動。

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

根據安排,中央環保督察將用兩年(2016-2017年)時間,對全國所有省(區、市)督察一遍,2017年爭取盡早完成其余省(市、區)的環境保護督察任務,並適時組織開展督察“回頭看”,緊盯問題整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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