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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豬 4歲女 媽媽抱遊街 警員買裙蔽體 母涉虐兒被捕

1 : GS(14)@2010-08-07 10:43:13

【本報訊】一名母親昨日脫光 4歲女兒衣服,抱着她赤條條的在觀塘街頭遊街示眾。女童就讀幼稚園一名校工經過見狀,與街坊上前阻止,並給衣服予女童蔽體,但惡媽媽卻一手將衣服撥開。警員接報到場立即在附近買了一件價值 20元的小裙,給女童穿上並送院檢驗。醫生發現女童身上有瘀痕,懷疑她曾被虐打,警方事後以涉嫌虐兒拘捕女童母親。 記者:文兆麟

被捕母親姓楊, 40歲,是新移民,沒有精神病紀錄,她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初再返警署報到。楊婦與丈夫及 4歲姓陳獨女同住觀塘雲漢街一單位,一家三口依靠綜援過活。女童在住所附近一間幼稚園就讀低班,下月升讀中班。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證實,案中家庭為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活力家庭坊(綜合家庭服務)一直跟進的個案,中心社工會繼續跟進並提供適切協助。
女店員遞上衣服遭撥開
事發在昨晨 11時許,楊婦抱着一絲不掛的女兒,在協和街 169號合和大廈對開徘徊。女童可能因為年幼無知,似是若無其事的。當時女童就讀的幼稚園一名女校工剛路經見狀,大吃一驚,立即上前截停楊婦,並質問她為何這樣對待女兒:「你唔可以唔畀衫佢着 o架!」附近生果檔一名女職員附和稱:「係呀,咁唔得嗰喎!」一名賣衫女店員見狀隨即拿起一件衫欲為女童遮蔽身體。
當時,楊婦見成為眾矢之的,對各人怒目而視,並將女店員遞上的衣服一手撥開,又說:「我係唔會畀衫佢着嘅……」一名 44歲姓何男街坊於是報警,女事主不停喃喃自語。警員接報到場,見狀即跑到附近一檔攤,用 20元買了一條花裙及一對拖鞋,從楊婦手上接過女童,馬上替她穿上花裙及拖鞋,當時女童顯得很開心。
被捕期間一度情緒激動
此外,女童所讀幼稚園接獲通知後,姓黃女校長、兩名女教師及校工趕往現場了解,事後警員抱着女童,由女教師及校工陪同送院檢驗。醫生初步檢驗後,發現女童雙手及背部有瘀痕,疑曾遭人虐打,幸而傷勢輕微。
老師向女童查問:「係咪俾人打呀?」但女童未有回答,亦未有講述為何媽媽不讓她穿衣服。警員調查後以涉嫌虐兒拘捕楊婦,其間楊婦一度情緒激動,須送院檢驗。
今年 6月 18日,一名 35歲姓黃母親,亦因為 8歲女兒弄壞風扇按鈕,以衣架責打女兒後,脫光其衣服,要她全身赤裸在街外予以懲罰。女童事後被發現在屯門大興商場附近街頭赤裸徘徊;警方其後拘捕女童母親,並控告她虐兒罪名。今年 7月初,黃婦被判接受感化一年,並要接受輔導。
女童校長:佢好乖又成熟

【本報訊】對於幼稚園有女學生被母親剝光衣服遊街示眾,受害女童就讀幼稚園的黃校長表示震驚。
「冇察覺佢母親精神有異」

黃校長說:「女童好乖、合群又成熟,以前未發現過佢被虐待,亦冇察覺佢母親精神有異,只係間中發覺佢(母親)唔係好理解人哋嘅說話。」校方謂稍後會向其家人了解及提供協助。
她又表示,女童去年 10月才插班入讀該校低班,其母為剛來港約一年的新移民,靠綜援過活,每日上下課均由她負責接送,未見過女童父親,但從女童口中得知,其父只間中回家。
根據香港法例第 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27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任何人如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不足 16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即屬犯法可被檢控,如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年;或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判處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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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騙九萬元非法接受貸款及妨礙司法公正判囚三年兩個月

1 : GS(14)@2010-09-26 12:21:07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065.html

一名警員詐騙一名被捕人士的妻子及另一名警方疑犯共逾九萬元,未經許可下接受三千元貸款,以及游說該名疑犯在廉政公署調查相關貪污案件時不要提供協助,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被廉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三年零兩個月。
劉振偉,三十三歲,較早時承認共十八項罪名,即十六項欺詐;一項身為訂明人員收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及一項意圖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暫委法官林嘉欣判刑時稱,被告的行為可恥,令警隊蒙羞。
法官亦斥責被告作為執法人員濫用權力,知法犯法。法官續稱,法庭必須判處被告入獄,以反映其罪行的嚴重性。
案情透露,被告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加入香港警務處為警員。自二○○八年一月,被告駐守灣仔警署的刑事調查隊。
被告於二○○八年四月一日被委派負責調查一宗懷疑勒索案。被告拘捕一名與該案有關的疑犯後,告知該疑犯的妻子其丈夫將被通宵扣留,並要求她須給予他五千元作為疑犯的保釋金。
該疑犯的妻子其後給予被告所需的五千元現金,但其丈夫繼續拘留至四月三日,當日疑犯被押送往東區裁判法院就一項勒索罪答辯。疑犯其後獲准保釋,而保釋金則由其妻支付。自此,被告從未向她交還該筆款項。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八年六月六日至八月一日期間,先後七次向一名非禮案的疑犯訛稱其涉嫌觸犯的罪行嚴重,並聲稱疑犯須支付保釋金共三萬五千元。
被告亦於二○○八年六月十六日至九月二十四日期間,先後四次向上述疑犯詐騙共四萬三千元,聲稱非禮案的受害人索取有關款項以撒銷其投訴。
事實上,受害人被揭發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她其後被起訴相關罪名,並承認控罪。但受害人從未有向疑犯索取金錢,而且亦從未有收取上述部份款項。
被告又於二○○八年十月十三日至十二月十七日期間,先後四次誘使上述疑犯向他借出款項共七千四百元。被告聲稱他本人正受到廉署調查,並需該等款項以支付其保釋金。
案情又透露,被告於二○○八年十月九日未經許可下,向上述疑犯借了三千元款項,訛稱其本人曾借錢予朋友,並需要金錢籌備婚禮。
此外,被告於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知悉廉署人員曾要求上述疑犯在一宗貪污案件中協助調查,遂教導疑犯不要向廉署提供任何供詞,以及不要向廉署人員提及他們兩人之間的金錢瓜葛。
香港警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曾藹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譚厚德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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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兩名警員及十一名當舖僱員涉嫌貪污

1 : GS(14)@2010-11-19 21:33:15

http://www.icac.org.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06.html

兩名高級警員及十一名當舖僱員,涉嫌在農曆新年時分別收受和提供「利是」作為節日禮物,被廉政公署起訴。各被告分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在首宗案件,被告謝劍雄,四十七歲,及盧家偉,五十四歲,同為高級警員,各被控十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裁判官郭啟安今日(星期三)批准兩人提堂時毋須答辯,並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三十日答辯。

在另外四宗案件,被告潘國強,七十一歲;勞汝錦,六十六歲;馬勇強,六十九歲;區志江,四十九歲,分別為四間當舖的僱員,各被控兩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1)條。

另外七間當舖的七名僱員亦被廉署起訴。他們各被控兩項相類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1)條,並於昨日(星期二)在同一法庭分七宗案件提堂。

被告為潘耀駒,七十七歲;羅國彬,四十歲;張泉英,五十三歲;凌允鐘,五十八歲;謝景窩,五十八歲;何程樂,三十三歲;及李家標,六十二歲。

裁判官將上述十一宗涉及當舖僱員的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一日進行預審。

兩名高級警員於案發時隸屬九龍城區區情報組(當舖組),負責每日聯繫區內的當舖。

二人涉嫌於本年二月十八日,未經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從該等當舖僱員收受「利是」。

該等當舖僱員則涉嫌在與警方進行事務往來時,於同日向該兩名高級警員提供「利是」,每次由二十元至五百元不等。

有關當舖僱員涉嫌提供而由兩名高級警員收受的「利是」,總計逾三千元。

兩名警員各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但被命令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其餘十一名當舖僱員各獲准以現金三千元保釋。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發言人提醒市民,節日將至,私營或公營機構的僱員在提供及收受禮物和「利是」時要特別留心,避免獨犯《防止賄賂條例》。

上述案件的控方由廉署人員許翔宇代表出庭。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652

警員承認行為失當判囚九個月

1 : GS(14)@2011-04-02 14:43:56

http://www.icac.org.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54.html
一名高級警員在調查一宗盜竊案時,私下探訪女疑犯,並慫恿她認罪,被廉政公署控以行為失當罪名。被告今日(星期四)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九個月。
林志勇,四十三歲,早前承認一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另一項偽造罪名則紀錄在案。
法官葉佐文宣判時稱,被告的行為致使其處理的案件中一名證人的可信性受到嚴重損害,而且嚴重影響司法程序,故必須判處他監禁刑期。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隸屬九龍城區的刑事調查隊。
去年二月二日,被告被指派調查一宗盜竊案,案中一名女子涉嫌在紅磡一間百貨公司觸犯店舖盜竊罪。
該百貨公司的一名護衛員目擊案發經過,被告遂於當日向他錄取一份供詞,並將有關供詞的副本交予該護衛員。
女疑犯其後在被告警誡下接受問話。在問話過程中,該名女子向被告表示,她計劃於二月十日至二十日期間到內地,但卻擔心案件會阻礙她的行程。
被告向該名女子表示,他可向上司要求延遲檢控日期,以讓她前往內地。被告遂向上司建議將該名女子的保釋期延至二月二十一日。
案情又指,被告將有關護衛員的供詞日期改為二月四日,並在其警察記事冊及調查報告上捏改記項,以顯示有關供詞是他於當日錄取。
二月三日凌晨,即女疑犯獲保釋後不久,被告在未獲上司授權下,私自前往該名女子的住所,當時她正單獨在家。被告並未就有關探訪作出任何記錄。
案情指,被告在該名女子的住所,以其身為案件主管身份向她提供意見,並慫恿她承認一項偷竊罪,以減輕其工作量。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顧佩芳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桂嫦協助。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3727

十一名當舖持牌人或經營者行賄警員罪成被判刑

1 : GS(14)@2011-07-08 23:04:22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85.html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5272

退役警員頂證差館黑幕

1 : GS(14)@2011-11-21 23:08:3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867&art_id=15819745

「明明有畀人打過,投訴都唔成立……呢啲事屢見不鮮,呢件只係冰山一角。」 Billy當警察的十多年間,見盡種種不公,令他鬱鬱寡歡。「警隊成日都話自己個形象公開、公平、公正,但內部其實有好多問題。」
他憶述,於 07年某日在報案室當值時,有一名婦人前來訴說兒子被追數,先遭貼街招、繼而上門,她不堪滋擾報警求助:「一睇佢個地址就知係住舊樓……負責同事聽完佢講,就話件事只係『低度威嚇』,打發佢走。」未幾,同區豪宅一名闊太進來,稱自己因生意糾紛被人找麻煩, Billy以為她亦會被打發,怎知上司一句「佢已經打咗電話畀大 Sir」,案件馬上交 CID跟進,「當下我唔出聲,走出外冷靜一下……根本接受唔到」。

最重要打關係

Billy一心想做個情理兼備的好警察,但很多時卻要違背良心:「上頭試過要我哋每日交 40張亂過馬路告票,阿婆、細路、學生哥都要捉……唔應該只為交數,呢啲嘢警誡下咪夠囉!」
Billy又稱警隊內最重要是打關係,能否調到心儀部門,工作表現是其次。他舉例稱, 07年有一名特遣隊便衣警員丟失了手銬、快速上彈器兼六發子彈,「因為佢老竇係刑偵組沙展,同好多大 Sir熟絡,最後不單止無事,家仲喺總部駐守。」
2 : 草帽(1253)@2011-11-22 09:08:49

這是真事. 因為我都係差人既家屬.
3 : 肥B(18468)@2011-11-22 16:10:31

「他舉例稱, 07年有一名特遣隊便衣警員丟失了手銬、快速上彈器兼六發子彈,「因為佢老竇係刑偵組沙展,同好多大 Sir熟絡,最後不單止無事,家仲喺總部駐守。」 」

請到咁正義, 做乜唔篤佢出黎? 怕咪唔出名, SEND 個消息俾毒果, 佢實跟進個喎....又唔係得佢 一個知, 邊鬼個發現你係25仔? 唔駛咁鬼鼠, 走左先爆大鑊吧...
4 : GS(14)@2011-11-22 21:12:11

他唔是唔想講的,可能都是聽聞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6658

狂躁 IVE男生 打師生毆保安辱警員

1 : GS(14)@2012-02-28 23:45:0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109395
昨晨 11時許,馮與同學在實驗室做有機化學實驗, 59歲姓陳教師要求同學分組做實驗後,自行到鄰房準備東西。馮疑人緣欠佳,無組別收留他,他走去其中一組要求加入被拒,突怒火爆煲,揮拳襲擊向他「說不」的男生。實驗室助理見狀大驚,走去鄰房通知陳到來制止。
陳聞訊趕至喝止,馮竟說﹕「我忍咗你好耐。」陳說﹕「你唔使忍我,對我有乜唔滿意可以投訴。」馮隨即執起一張凳掟向陳,幸陳及時閃開,惟馮即奔上前揮拳,陳大驚轉身走出走廊,急忙躲進課室內。其他同學合力攔住馮,同時通知校方。
5分鐘後,陳見馮沒追來,打開門罅探看,見馮被同學團團圍住,手執玻璃棒揮舞,雙眼噴火大吵大嚷。陳擔心釀成悲劇報警。其間,姓陳 47歲學校保安員趕抵制止,不料馮一拳打來,陳登時左臉瘀腫一塊。之後,大批港島衝鋒隊警員到場合力箍實他,馮使勁吐出口水,其中一警員被噴得一面口水。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7998

警員方組織退出薪調機制 學者恐制度崩潰葉劉﹕輸打贏要

1 : GS(14)@2013-06-08 15:24:33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0608/news/ec_gha1.htm




公務員事務局呼籲員方按既有渠道,表達對薪酬趨勢調查的意見。警方表示,管理層深切明白和體會人員對薪酬調整方案的意見,會繼續支持和協助職方利用既有途徑和方法與當局溝通,以取得公平和合理的薪酬調整結果。警隊管理層會繼續向當局反映警評會職方的意見。

政府「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日前公布公務員今年的薪酬調整,低、中層人員加幅為3.92%、高層人員為2.55%,之後須再交行會最後決定。不少公務員工會對加幅不滿,加幅亦與代表警察員方組織的警評會所提出的6.7%有甚大差距,但公務員事務局長鄧國威周三表明,無論「在1997年前或1997年後……基本上以淨指標為主要考慮點」。

警評會轄下其中三個組織,包括警務督察協會、外籍督察協會及警察員佐級協會對此極為不滿,昨日宣布退出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表示,政府過往透過市場作薪酬調查,無公開問及公司背景,質疑調查結果不可靠,如去年有40多間公司只回覆「單一加薪指標」,今次情亦然。

員方組織批機制有「先天缺陷」

警察員方組織指局方現制度未充足考慮將士氣、通脹等其他六大因素,形容機制有「先天缺陷」,堅決不會返回機制,要求警隊成立獨立組織處理加薪問題。

警隊現有逾2.8萬名紀律部隊職系人員,外界憂會引發連鎖效應。入境事務主任協會主席倪錫水表示,協會暫時未決定是否退出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內的紀評會,但自己將不再出任代表參與。高級公務員協會發表公開信,批評鄧國威早前指高級公務員「承受能力高」的言論,是扭曲現行機制。

馬嶽﹕連鎖效應將損政府威信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相信,警隊組織是以本身影響力作談判籌碼,若確實脫離有關委員會,將對政府造成甚大影響,並引發連鎖效應,等同令制度崩潰,嚴重打擊政府威信。

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表示,過去20年曾因調查結果出現負數,才有數次不跟隨趨勢調查以調整薪酬的情,將減薪改為凍薪;目前中、低級人員加幅已比同期通脹高,強調機制行之有效,不希望團體因一次半次不滿退出。他明白公務員也有政治困難,但不應透過調整薪酬解決。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3008

獨立驗屍報告公佈 指警員迎面狂轟 黑人青年中六槍斃命

1 : GS(14)@2014-08-20 22:26:5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40819/18836596\r\n\r\n                                【白警殺黑人】\r\n美國密蘇里州18歲黑人青年布朗(Michael Brown)在手無寸鐵下遭白人警察射殺,連日引發的騷亂未平息,弗格森市(Ferguson)警方遲遲不肯公開驗屍報告之際,前著名法醫公開私人驗屍報告,顯示布朗身中最少六槍,其中兩槍射中頭部,質疑警員「不應開這麼多槍」。驗屍報告勢將激起民眾怒憤,使示威騷亂更難平息。\r\n\r\n                  獨立驗屍報告是布朗家人委託美國法醫界德高望重的專家巴登(Michael M. Baden),前天(週日)於聖路易斯縣進行,歷時四小時。\r\n巴登得出多項發現:布朗身中最少六槍,一槍射中頭頂,相信是致命傷,另一槍在右眼,其餘四槍在右臂。雖然他身中六槍,但體內只留有三枚子彈,身上亦沒火藥殘留物,相信不是近距離中槍,而每槍都是迎面射向布朗,即使布朗身體健康,中槍後馬上送院,連串槍傷足以讓他瞬間斃命。\r\n\r\n              ■布朗\r\n\r\n兩槍中頭 「不應開這麼多槍」\r\n\r\n                六槍在布朗身上造成多處複雜傷勢,其中一槍更傷及五個地方。那槍致命傷之所以射中頭頂,巴登相信布朗「當時在低頭」,反映兩個可能,「一是他在投降,或是他正衝向警員」,而另一槍射中右眼後,子彈從右邊腮骨穿出再射入右邊鎖骨。這兩槍,巴登指足以阻止布朗前進,相信是最後射出的兩槍。\r\n驗屍之前,巴登諮詢過聖路易斯縣法醫,但仍解決不了數個盲點,他沒看過屍體X光照,不知子彈在體內何處發現,亦取不到死者衣物及警方口供,這些細節對報告結論都有影響,假如布朗的衣物帶火藥殘留物,就會推翻「非近距離中槍」的論點,巴登亦認為當局應查看警車內有否火藥殘留物。\r\n密蘇里州法醫早已為布朗驗屍,但從未公開內容,因此今次的獨立報告,是首次讓公眾知道布朗中了多少槍和何處中槍。巴登質疑「大家一直在問:他中了多少槍?這理應在第一日已可公開,即使越來越多人質疑當局是想隱瞞甚麼,但當局都沒這樣做」。他強調報告目的不在於研究警員是否合法開槍,但以當過兩年紐約市首席法醫的經驗看來,「我會說:『你(警員)不應開這麼多槍』」。\r\n\r\n傑克遜:可能激化緊張局勢\r\n\r\n                  布朗本月9日在弗格森市街上被白人警察威爾遜(Darren Wilson)開槍射殺,觸發的示威至今已持續逾一星期。警方指未瞭解獨立驗屍報告的詳情,不作回應,但布朗的代表律師譴責威爾遜「無恥地輕視他應保護的社群」,形容警員「光天化日下對手無寸鐵的男子行刑」。美國黑人民權領袖,傑克遜(Jesse Jackson)就指報告「具挑釁性,可能激化緊張局勢」。\r\n巴登公開報告前,司法部亦在前天宣佈,鑑於「情況特殊」將應布朗家屬要求,委派聯邦法醫再進行一次官方驗屍,換言之連同州政府以及今次的獨立報告,布朗之死最終會有共三份驗屍報告出爐,專家相信聯邦法醫「會集中留意子彈射入的軌跡,以及屍體上的自衞性傷痕」。巴登指由聯邦政府第三次驗屍的做法「並不普遍」,但當民眾不信任地方當局,司法部有必要這樣做。\r\n美國《紐約時報》/美國有線新聞網絡/美聯社                                                        
2 : GS(14)@2014-08-20 22:27:0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40819/18836598


為布朗進行初步私人驗屍的法醫巴登,年屆80歲,絕非泛泛之輩,是全美僅400名資格獲確認的法醫,在業界更是享負盛名,多年來曾驗屍20,000次,亦審視過前總統甘迺迪和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的驗屍報告。
不收分文 「為了死者家人」

巴登屬德國裔,1934年在紐約市出生,1960年在紐約大學醫學院取得醫學學位,1978至1979年擔任紐約市首席法醫,發表過逾80篇專業文章或書籍,亦曾為多宗備受注目的案件出任顧問或首席病理學家,例如出任領導國會眾議院一個委員會,負責重新調查甘迺迪遇刺案、在前美式足球員辛普林殺妻案中作供等。
他最為外界認識的,相信是主持HBO電視台節目《驗屍》(Autopsy),但每次稱呼他為「名人法醫」,他都會很不高興,表明他工作牽涉的絕大多數不是名人。
他今次是應布朗家屬邀請,由紐約飛往密蘇里州為布朗初步驗屍,雖然每次工作收費10,000美元(78,000港元),但由於這案件特殊,他破例不收取分文。協助他驗屍的堪薩斯州病理學助理帕斯爾斯(Shawn Parcells)說:「我們這樣做是為了死者家人。」
美國《紐約時報》
3 : GS(14)@2014-08-20 22:27:3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40819/18836600


弗格森市昨天(周一)凌晨零時連續第二晚實施宵禁,但警方在宵禁前三小時開進市內發射催淚彈及煙霧彈驅散示威者,激起示威者怒火,雙方爆發衝突。州長其後以示威者擲汽油彈、向警員和平民開槍,宣佈出動國民警衞軍協助恢復市內秩序。
記者聽到槍聲

前晚,仍有約400人上街為布朗之死爭取公義,示威者指他們牽頭的是一群騎着單車的小孩,氣氛平和,但全副防暴裝置的警員在9時開進,在沒被挑釁下無緣無故施放催淚彈及煙霧彈驅散他們。但警方卻說有人乘亂向警方投擲汽油彈,更在入夜後接報有民眾及警員中槍。
在場採訪的路透社記者證實聽到槍聲,未能確定從哪裏射出,宵禁時間未到,警方已開始鎮壓示威者。黑人公路巡警警長約翰遜說會保障市民示威抗議權利,但為警方驅趕示威者的行動辯護,指最少五間商店遭搶掠及刑事毀壞,斥責有人「預先策劃暴力行為去傷害他人、破壞財產及挑釁警方」,警方有必要作出回應。
到昨日凌晨1時,即宵禁生效後一小時,州長尼克松(Jay Nixon)宣佈,會出動國民警衞軍協助恢復弗格森市秩序,市內學校昨天要停課。
另外,在加州洛杉磯警察總部外有500人示威,他們抗議上周一黑人青年福特(Ezell Ford)遭警員槍殺。
路透社/法新社
4 : GS(14)@2014-08-20 22:27:5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40819/18836602


布朗的親友前日(周日)在教堂為他舉行追思會,逾1,300人出席,包括接管弗格森市保安的黑人巡警隊長約翰遜(Ron Johnson),他在會上發言並為布朗被白人警察槍殺一事致歉。
追思會上的座無虛席,近500人因未能進入會場而站在門外;身穿警服的約翰遜在會上向布朗的家人道歉,「希望布朗的家人知道,我對此深表同情,並說聲對不起」,在場人士隨即拍手歡呼。
約翰遜又指過了艱難的一天,並保證會保障市民的示威集會權利,但希望弗格森市的衝突盡快完結,「當一切結束時,我會到兒子的房間,我的黑人兒子,就算他穿瀨屎褲、帽子歪在一邊、手臂有紋身,他仍然是我的兒子」。他又讚揚布朗成就了一切,「布朗讓我們的兒子有更好的環境,令他們將來成為更好的黑人男人」。
布朗的表兄普魯伊特(Ty Pruitt)發言時高舉雙手說:「他是一個人,不是死物,不是動物,但就像動物般被殺。這是布朗死前的最後一個動作,永遠都會留在我們的餘生記憶中。」
法新社/英國《每日郵報》
5 : GS(14)@2014-08-20 22:28:0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40819/18836604
黑人青年布朗被白人警察槍殺,連日來弗格森巿民紛紛上街示威抗議,甚至連遠至其他州分被欺壓的黑人,也不惜千里迢迢前來弗格森巿聲援,加入示威行列,藉此發洩因日積月累受不公平對待的不滿。
「在美國生為黑人就注定成為目標。」26歲大學畢業生沃特金斯(Keyon Watkins)上周六晚加入示威時,直指黑人受欺壓和虐待的事情每天都發生,而這主要源自種族歧視。在阿特蘭大居住的音樂人威廉斯(Demarco Williams),亦特地駕車前來密蘇里州參加示威。
42歲的約翰遜(Michael Johnson)就拉高上衣,向記者展露身上的槍傷疤痕,指18歲時曾被聖路易斯巿警員開槍打中,結果因傷被迫放棄加入海軍陸戰隊,「那一晚的經歷令我付出一生代價」。
來自內布拉斯加州的一對母女,亦特地飛來加入示威行列,希望延續1960年代的民權運動,「我有義務到這裏,成為他們的一分子……期望今次事件能成為這個國家改變的催化劑,讓人民變得更寬容,更尊重公民權利」。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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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上堂用手機遭3警員壓地上手扣

1 : GS(14)@2014-09-14 10:08:59

美國德州一名少女在學校被3名警員按地制服鎖上手銬,原因並不是她藏有槍械或毒品,而只是因為她被發現在課堂上用手機,並拒絕交出手機。15歲少女佩雷斯(Ixel Perez)為當地一間高中學生,周二她上課時被老師發現使用手機,老師命她離開課室,佩雷斯其後在走廊碰到助理校長,被要求交出手機,佩雷斯不從,指媽媽身體不適,她想用手機保持聯絡,結果助理校長報警求助。警員接報到場將身材嬌小的佩雷斯壓在地上,並鎖上手扣,過程由另一名學生用手機拍下。警方及校方均指會調查事件,但佩雷斯的家人表示,佩雷斯將不會繼續在這間中學就讀。
The Daily Caller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40914/1886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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