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22日消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對於普通市民來說,不動產登記條例可能意味著公民擁有房屋情況的“全透明”,正如早已全國聯網的銀行征信系統。
《經濟參考報》此前引述一位地方國土部門人士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實際上是為將來的房產稅開征、個人不動產信息查詢、甚至“以房反腐”做前期準備工作。
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則認為,不動產登記的主要目的有兩個。第一,對全國不動產的數量、類別、分布及產權狀況等“摸清家底”,建立基礎數據,可以大幅提高房地產及其他宏觀政策的科學性和針對性。第二,相關條例可更好地保護權利人的利益,如果遇到爭議,民眾能夠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來確定權利和保護權利。而以前不動產由不同部門管理和登記,導致不同不動產之間的權屬界線不清、權利歸屬不明,容易引發矛盾和糾紛。
關於強制登記還是自願登記的問題,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參與起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常鵬翺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不能簡單地說是強制還是自願,登記條例本身是一個程序,對應的是實體規則。《物權法》中規定有些是要強制登記的,比如不登記就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很多人關心的一人名下多套房,也是需要經過登記的,在現有的房屋登記系統中就可以查到。當然,這種強制不是說不登記將面臨處罰,畢竟交易是建立在自願基礎上的。還有一些是不用登記的,比如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在農村只要通過承包合同就可以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這種情況下,登記就是自願的。所以,要根據具體的交易類型和不動產的形態來判斷。
條例全文如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規範登記行為,方便群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第三條 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適用本條例。
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
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第五條 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第六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
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準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第二章 不動產登記簿
第八條 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第九條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采用電子介質,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采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明確不動產登記簿唯一、合法的介質形式。
不動產登記簿采用電子介質的,應當定期進行異地備份,並具有唯一、確定的紙質轉化形式。
第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將各類登記事項準確、完整、清晰地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任何人不得損毀不動產登記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記事項。
第十一條 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加強對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專業技術培訓。
第十二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指定專人負責不動產登記簿的保管,並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責任制度。
采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簿的,應當配備必要的防盜、防火、防漬、防有害生物等安全保護設施。
采用電子介質不動產登記簿的,應當配備專門的存儲設施,並采取信息網絡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三條 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永久保存。不動產登記簿損毀、滅失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據原有登記資料予以重建。
行政區域變更或者不動產登記機構職能調整的,應當及時將不動產登記簿移交相應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第三章 登記程序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第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應當分別按照下列情況辦理:
(一)屬於登記職責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當場更正後,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屬於本機構登記範圍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登記權的機構申請。
不動產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為受理。
第十八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一)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二)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十九條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對申請登記的不動產進行實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首次登記;
(二)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登記;
(三)因不動產滅失導致的註銷登記;
(四)不動產登記機構認為需要實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對可能存在權屬爭議,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關系的登記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單位進行調查。
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實地查看或者調查時,申請人、被調查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第二十二條 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登記信息共享與保護
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
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第二十四條 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與住房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審批信息、交易信息等應當實時互通共享。
不動產登記機構能夠通過實時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動產登記申請人重複提交。
第二十五條 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不動產登記信息保密;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條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複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複制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第二十八條 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或者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工作人員進行虛假登記,損毀、偽造不動產登記簿,擅自修改登記事項,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偽造、變造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或者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收繳;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國家規定,泄露不動產登記資料、登記信息,或者利用不動產登記資料、登記信息進行不正當活動,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有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制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
不動產統一登記過渡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實施細則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施行前公布的行政法規有關不動產登記的規定與本條例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條例規定為準。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這是在手機上使用的一款火車票購票客戶端(12月25日攝)。當日,烏雲漏洞平臺披露,大量12306用戶數據在互聯網上被傳播售賣。 (新華社記者 丁汀/圖)
昨日(12月25日),專註於互聯網安全漏洞報告的烏雲平臺發布報告稱,大量12306用戶數據在互聯網瘋傳,包括用戶帳號、明文密碼、身份證郵箱等,導致用戶資料大量泄漏。目前已知公開傳播的數據涉及用戶數為131653條,尚不清楚是否有更多用戶數據被泄露。
烏雲網創始人鄔迪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這是烏雲網歷史上,第一次如此大規模的鐵路用戶數據泄露。”
對此,12306官方網站發布公告稱,經認真核查,此泄露信息全部含有用戶的明文密碼。公告表示,12306網站數據庫所有用戶密碼均為多次加密的非明文轉換碼,網上泄露的用戶信息系經其他網站或渠道流出。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
公告還提出,為保障廣大用戶的信息安全,請乘客通過12306官方網站購票,不要使用第三方搶票軟件購票,或委托第三方網站購票,以防止個人身份信息外泄。
中國鐵路總公司官方微博26日上午發布消息稱,鐵路公安機關25日晚已將涉嫌竊取並泄露他人電子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抓獲。經查,嫌疑人蔣某某、施某某通過收集某遊戲網站以及其他多個網站泄露的用戶名加密碼信息,嘗試登錄其他網站進行“撞庫”,非法獲取用戶的其他信息,謀取非法利益。
所謂“撞庫”是指黑客通過獲取用戶在A網站的賬戶及密碼嘗試在B網址登錄。由於大量用戶對其多個賬號設置的都是同一密碼,因此,“撞庫”事件早前就曾發生過。
“此次12306網站信息泄露即是被黑客撞庫造成的。”前述《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360互聯網安全中心的安全研究人員,經過他們調查發現,第一、幾乎所有13萬條12306賬號密碼,都可以在此前多家遊戲網站泄露的密碼庫中匹配到相應的記錄。說明黑客用多家遊戲網站的密碼庫對12306發動“撞庫”攻擊,篩選出13萬余條使用相同賬號密碼的用戶數據。第二,通過對12306泄露數據中的相關用戶進行抽樣調查,超過半數沒有使用任何搶票軟件,其余則是使用不同的搶票軟件。
對此,專家提醒,用戶應盡快修改12306登錄密碼、登錄12306時使用的郵箱密碼。為防“撞庫”,不同賬號需設置不同的登錄密碼。同時,切勿使用離線搶票功能,因為離線搶票就是第三方托管服務,必須明文存密碼,且沒法加密。
為防止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網上囤票倒票事件發生,12306官網今日(12月26日)發布公告稱,今日起售票系統將不接受行程沖突(指同一乘車人的乘車時間出現交叉)的購票,如果旅客再次購票時被提示與前次購票行程沖突,需將已購車票辦理改簽或退票後重新購票。如發現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購票,造成行程沖突不能購票的,可在互聯網上舉報或到就近車站指定窗口舉報後繼續購票。
“技術需要市場來檢驗,我們要尊重市場的選擇”◎ 財新記者 覃敏 文qinmin.blog.caixin.com “ 從2G、3G、4G, 再往上還有5G、6G,沒有市場應用接入再快有什麼用?關鍵還要看市場有沒有需求。”77歲的前信息產業部部長吳基傳身著深藍色中式夾克,還像以前一樣反應敏捷,愛開玩笑。這位中國電信改革的主要執行者在其任內為中國引入了大哥大——最早的移動電話,模擬制式;然後又很快宣佈將500萬模擬電話用戶退網,一步進入GSM 時代——第二代數字移動通信。這是中國移動通信的初始模型,但他對新技術的關注並未隨著2003年的退休而終止。他熟練使用微信,以“ 通信”的諧音取了微信昵稱,他還樂於為朋友們充當技術顧問,並取笑不知道“MODEM”(光貓,連接上網設備)為何物的好友,風趣說其“ 只知養狗,不知養貓”。他對於移動互聯網的理解不遜于年輕人,相信技術和市場的力量,認為傳統產業將經歷不斷被解構與重塑的過程。他一生服務的電信產業是離移動互聯網最近的行業,也是被移動互聯網最先影響的行業。電信產業現狀如何?又將如何應對挑戰?它的出路在哪裡?在接受財新記者專訪時,吳基傳表示,互聯網是個工具,標誌信息時代的產生。這個時代剛剛開始,將引起很多產業結構的調整轉型。在產業調整的競爭中,有勝者有敗者。未來運營商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但首先需要改變自身。技術和市場的選擇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財新記者: 中國移動互聯網發展迅猛,湧現出微信、微博、支付寶等各類應用,生態圈欣欣向榮,這離不開中國電信行業的支持,回顧中國電信行業這些年走過的路,啓示是什麼?吳基傳: 全球來看,1973年美國摩托羅拉公司的馬丁· 庫帕博士研究出便攜式蜂窩電話,是第一台蜂窩式移動電話。為什麼叫蜂窩電話,因為基站一塊塊覆蓋,形成巨大的網絡,類似蜂窩,在蜂窩里的手機通過無線就可通話,不用再拉固定接線,就好比人的通話從直線上的X 軸拓展到平面上X、Y 軸上,對整個電信行業是一大進步。上世紀80年代末,中國開始引進第一代移動通信技術,進入模擬移動電話時代。考慮到廣州要召開第六屆全國運動會,固話一時難以滿足需要,選擇在廣州引進移動通信設備。當時,移動通信主要有三種制式,分別是美國主導的AMPS 制式、歐洲支持的TACS 制式、日本推動的JTAGS 制式。歐洲TACS手機和基站接口是開放的, 美國的AMPS 不是開放的,日本則就是自己一家使用。中國最後選擇了開放的TACS制式,不與封閉制式綑綁在一起。廣州建立模擬移動通信局之後,其他各個省跟進試點,總共發展了500萬左右用戶。但是,模擬電話存在缺陷,容易串號,不夠安全。從技術角度講,模擬電話階段必須向數字電話發展。我們當時做了三個選擇:一是加速程控交換SPC 的發展速度;二是用光纖代替銅線電纜;三是用無線數字移動補充固定電話需求。經過近十幾年高速發展,中國進入數字大國。信息產業是國家經濟發展命脈,信息產業現代化標誌著整個經濟的現代化。在21世紀初,什麼時候上3G 成了一個問題。我們當時的考慮是中國處在高速變化的時代,3G 是為了承載數據內容的,中國從1994年才正式接入國際互聯網,當時互聯網內容還很少,最初連短信都沒有,就是通話、電郵、及門戶網站、搜索資料,應用市場還不成熟,當時如急於拍賣3G 頻率及發放3G 建設牌照,可能企業負擔加大,投資很難回收。所以政府發不發牌,什麼時候發牌,一個重要因素是技術和市場,技術要服從市場,市場沒有,技術再好也沒有用。市場有需求了,技術也成熟了,才能應用,就應抓住機遇快上。在技術路線上, 美國、歐洲、日本三個模擬時代後來都是在研究數字化:美國AMPS 制式向CDMA 制式走, 歐洲TACS 制式向GSM 走, 日本JTAGS 制式走向PHS 制式。不過,由於PHS 制式只在日本使用,以致于存在漫遊等問題,日本最終轉向GSM制式。2G 時代最後主要是GSM、CDMA 兩種制式,中國選擇了使用範圍更廣的GSM,帶來中國整個電信業的高速發展。GSM 後續走向是WCDMA ;CDMA 後續走向是CDMA2000。帶寬再寬一點,WCDMA\CDMA2000都走向了LTE 這條技術路徑,就是現在市場提及的4G。財新記者: 怎麼看4G 時代的兩個制式:FDD LTE 和TD-LTE ?吳基傳: FDD LTE 和TD-LTE 各有特徵。FDD LTE 是頻分雙工,使用對稱的不同頻率同時發送、接收信號,技術及產業化成熟度好;TD-LTE 是時分雙工,使用不對稱頻率,上行下行不同發送和接收信號,在用戶下載密度比較大的地方具有優勢。從全球來看,FDD LTE、TDLTE正在被運營商逐步使用。2013年12月, 全球共有93個國家商用244張LTE 網絡, 包括219個FDD LTE 網絡和25個TD-LTE 網絡, 其中有12個FDD/TD 雙模網絡。技術需要市場來檢驗,我們要尊重市場的選擇。財新記者: 中國已經進入4G 時代,4G的本質到底是什麼?吳基傳: 人們買手機是為什麼呢? 2G時代能夠實現很好的通話質量,3G 及以後的網絡主要是為了解決數據傳輸需求,即用戶能夠連接到互聯網上,下載信息速度可以加快。4G 及以後的技術發展依賴于互聯網及內容的發展程度。接入互聯網的速度應適應和超前于互聯網業務發展。不管是3G、4G 還是5G、6G,對用戶都是攝取所需信息的手段,只是不同業務需求階段。它解決了無線接入這端的問題,但用戶真正需要的還是互聯網上的豐富內容和服務。縱觀現在全球70億人,中國手機用戶已達12.5億戶,互聯網業務,尤其移動互聯網給我們帶來衆多業務,如電子商務、電子支付、即時通信、視頻、網上醫療、網上教學等,涉及社會生產、管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為滿足移動互聯網的業務需求,加快4G 發展是正確的,從中國國情來說, 從4G 全球技術體制來說,TDLTE及FDD LTE 都要同步發展,這有利於拉動國內芯片生產,拉動智能軟件業及相應製造業,同時滿足更多移動用戶的需求。信息安全不能只關注硬件財新記者: 隨著4G 商用、移動互聯網發展,信息安全問題也越來越引起重視。如何在移動互聯網時代保護信息安全?吳基傳: 現在,信息安全確實越來越受到重視,許多手機、電腦都打安全概念,面向市場推出了“ 安全”手機,也有不少國產的操作系統出現。我認為信息安全不僅僅是手機或互聯網設備的問題,根源在於互聯網架構。互聯網的總主根服務器在美國,還有12個附屬的主根服務器,其中九個在美國,一個在日本,一個在瑞典,一個在英國。它們負責全球互聯網域名服務器及域名體系和IP 地址的管理,如.com 域名及地址的直接管理。後來各國互聯網發展,各國服務器及域名在其總根服務器之下域名表示,如中國域名為“.cn”,日本的域名為“.jp”,香港域名為“.hk”等等,這些域名服務器為各歸屬國和地區。由此可知,掌握互聯網命脈的是美國。這就是互聯網安全最要害之處。當然也不是絕對的,各國進入互聯網從網絡上還有國際出入口局,所以信息安全最重要的是網絡安全,確保國家網絡的自主控制權和網絡在技術上的安全可控。我們應像全球許多國家一樣,研究維護網絡安全的技術,形成一套完整的維護網絡安全的機制,譬如培養自己的網絡安全部隊,全面瞭解哪些地方可能存在後門、後門是否打開、如何應對。這需要靠技術!財新記者: 未來保護信息安全的關鍵環節在哪裡?吳基傳: 在我看來,互聯網發展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72年國際計算機通信會議確定TCP/IP 協議,之後產生了“www”網,進入網絡+ 大型機的階段;第二階段是上世紀90年代末網絡泡沫破滅,全球研究新的技術方向,加上微軟當時做的Windows 系統出來,互聯網進入PC 時代;第三階段是近幾年隨著各類應用軟件的出現,帶動智能手機發展,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隨著技術的進步,互聯網的內涵在不斷拓展。最初就是門戶網站起作用。經過互聯網泡沫以後,網站紛紛改變形態,變成服務性網站,譬如阿里巴巴、騰訊。服務性網站一興起,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更新的技術應運而生。未來,我們將進入大數據時代,所有信息都在雲上,如何保護大數據安全、雲安全,是將來信息安全的關鍵。除了技術問題,還要用法律來維護安全,必須加快互聯網信息及網絡使用的安全法律法規,規範人們的行為,淨化互聯網的運行環境。運營商互聯網轉型的出路財新記者: 現在,移動互聯網給傳統運營商造成衝擊,譬如微信對語音、短信等傳統電信業務的替代作用已經開始顯現。運營商應該怎樣應對?吳基傳: 互聯網發展到現在,光環已經從早期的運營商轉到了互聯網企業。但阿里巴巴、騰訊、百度等互聯網企業都是互聯網業務的服務商,它們的服務建在已有網絡基礎上。如果互聯網的“ 網”沒有,它們所有的服務只能是空中樓閣,無法實現。當然,三大運營商不能純粹只做管道,應改變傳統電信思維的方法,向互聯網轉型。互聯網和電信的經營思維不同:電信是垂直煙囪式的思維,一個業務從頭到尾全都包幹;互聯網是平台式思維,在做好平台基礎上依靠增值業務賺錢。運營商最好的優勢是有網絡,依托網絡可以打造自己的平台。舉個例子,現在光纖進家,電視、電話和智能居家等都可通過“ 光貓”運行。以平台的眼光看,若“ 光貓”做好平台,電視就是顯示器,手機是登錄雲端的工具。互聯網是工具,標誌信息時代的產生。這個時代剛開始,將引起很多產業結構調整,甚至產業轉型。在產業調整的競爭中,有勝者有敗者,當今信息時代是創新、創業時代,少數佼佼者在衆多創新者中突起,信息時代技術業務及經營者都面臨著快速交替和更新的洗滌。一切創新者,不管勝者或敗者,千萬不能放鬆,隨時存在重組。在這種局勢下,運營商可做的事情很多,存在無數機遇,但也存在巨大挑戰。財新記者: 市場對運營商前景悲觀。運營商好像也沒有找到合適方向?吳基傳: 運營商向互聯網轉型,應該好好研究互聯網業務的特徵,把握互聯網產業的發展規律,去主動適應,調整自身的管理結構和應對互聯網市場的挑戰。為什麼微信能夠做得那麼大,然後在微信上接二連三地疊加許多業務,譬如微話、微信視頻,將來還可以疊加更多的電商、文化等業務。財新記者: 運營商真的能夠做好互聯網業務嗎?吳基傳: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應該行。但運營商向互聯網轉型有兩種出路:轉型要快就升級,轉得慢的就可能被淘汰。運營商不是沒做過移動互聯網業務,中國移動最早做夢網增值業務,發展得不錯,救活很多網站,是歷史功勞。後來,移動互聯網時代,中國移動也搞了飛信。只是在建網時,中國移動沒考慮好要在移動互聯網上做什麼業務,被微信搶先了一步,這許多歷史的經驗與教訓需要認真總結。財新記者: 在運營互聯網業務上,運營商所處的體制、機制束縛其發展,運營商在現有體制機制下反應能否更靈活、發展能否更有動力?吳基傳: 應該這樣認識,三大電信運營商從技術、人才、資金、管理都有雄厚實力,也是國家網絡主要運營者,除了服務市場需要,還承擔著衆多公共服務及基礎服務的責任,這就是國企不可推脫的國家責任。但從市場經濟角度分析,企業如何服從市場運行規律,把消費者服務好,如何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還要繼續努力,尤其在互聯網時代如何發揮更大作用,適應新技術、新形勢要求,有他們自身轉型及觀念轉變跟不上新要求,管理機制存在不適應的地方。另外也涉及如何對國企管理和監管問題。對國企的考核指標及放手讓三大國有運營商按市場規律運作的問題,監管部門如何從原來傳統電信監管向互聯網監管轉變,給三大運營商營造良好的市場運營環境。外因是條件,內因起決定作用。當前三大運營商如何認真落實和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抓住新一輪發展機遇,加速轉型,適應國家提出的“ 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三大戰略對信息服務的需求;用新常態的思維,加快寬帶戰略的實施,滿足廣大用戶的信息消費及提高信息服務質量,尊重用戶對業務的選擇權;主動適應國家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的新挑戰;主動服務由上海自貿區擴展到天津、福建、廣州新自貿區的建設;如何擴大對外融資機制;如何主動打通互聯網產業上下游服務鏈條等,用創新的姿態和新的思維去迎接互聯網時代。 |
“當人群密度達到一定極限時,就會由於擁擠過度導致人員之間互相影響,甚至引發推擠及被動移動。這種情況下一旦出現人員跌倒,人群將來不及反應,造成踩踏。”這段關於踩踏的標準描述來自於一篇引用率頗高的論文(《公共場所踩踏事故分析》孫超,吳宗之),文章說:目前國內外對於人員擁擠的判別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但有規定指出景區、景點內達到1㎡/人、室外達到0.75㎡/人,即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國家行政學院鐘開斌教授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上海的踩踏事件他今天一直在關註。他認為應當從活動前的風險防控、活動中的防控措施、活動之外的公共安全教育現狀來反思這個事件。
“首先,要考察大型活動的風險評估是否到位。”鐘開斌說:“尤其是上海跨年這樣的事情,需要考慮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敏感人群對應的風險。具體來說要考察單位時間內人流數量、人員結構如何組成等問題。應急預案是依據風險評估來制作的。”
“我們如果對事發現場畫幾個圈來表示,最外層的一圈要考慮的是活動周邊道路交通的問題。這包括地鐵過站是否甩站通過,沿線公交是否封站等措施。我記得往年上海跨年地鐵都是甩站通過,今年好像沒有看到這樣的信息。”
“往里面一個圈是關鍵路口、臨近道路(相對核心區域來說)的人流控制問題,這包括人員是否要切割分片等具體措施。再往里面一個圈才是核心現場即活動舉辦地點的管控,要考慮在核心區域的人群究竟是一千一千地進入,還是完全就是敞開的進入。”
複旦大學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騰五曉也認為應當針對特定問題訂制預案,“比如踩踏的預案,現在來看,陳毅廣場是臺階式的,如果人流擁擠,毫無疑問是有可能發生踩踏事故的。”
南方周末記者查閱多篇文獻發現,包括前述論文在內的多篇論文均提到“公眾聚集場所疏散走道的路面設計不當也是造成群體性擠踏事件的重要原因。路面不平、摩擦系數小或使用臺階、斜坡不僅會降低人群行進的速度 , 而且會因為某個個體行進速度的被迫降低或摔倒引發‘ 多米諾骨牌 ’效應。”
“一般來說,大型活動的預案還包括哪些事情誰來做,可能發生什麽情況(踩踏,爆炸,燃放煙花爆竹等),如何應對等。”騰五曉認為:“在制定預案的時候應該分析各種情況,我們可能預防不了有人會大吼一聲,有人會發代金券,但可以預計這些事情會發生怎樣的影響。” 騰曉五認為陳毅廣場式的臺階在每個地方都是存在的,“這里並不是要求每個地方都是平的,要說臺階本身有太多的問題,那不正確。在平常的時候,這樣的臺階是極好的景觀,但是當人員太多的時候,那麽臺階就是個問題,是個安全隱患。如果我們在做預案的時候考慮到臺階的存在,比如說我們可以把臺階地區隔離起來,或者通過保安來隔離人流。”騰曉五的傾向是安全事故是可以通過人為預案來預防,即便發生安全事故也可以把傷害降到最小。
鐘開斌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從我目前了解到的情況來看,上海跨年活動的信息發布存在問題。”
“一般大型活動舉辦之前,無論是通過網絡還是通過其他媒體渠道,清晰完整地發布活動內容、活動範圍、安全提醒等信息是十分必要的。上海這次跨年的活動,給我個人的感覺是信息提示不到位,事前預警沒有做好。到底在外灘要舉辦什麽活動,有哪些內容,沒有事先明確,也沒有註意事項。活動舉辦者與市民之間的溝通存在問題。”
在他看來,在活動進行的過程中,人群已經有發生擁擠的趨勢,此時可以通過必要的高音喇叭或者廣播、短信、網絡等任何能起到作用的媒體對人群進行疏導(但最終未能實現)。
“在無秩序的情況下,人群漫無目的時是很容易亂的。”騰五曉認為,大型活動的主辦者是主要責任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簡單來說,安全是一個常抓不怠的一個東西。你放松了,就必定會導致事故。安全是一個精細化的管理。所有的安全問題都是安全管理部門管理不到位的反映。反過來,我們要反思安全管理部門是否管理到位。我們要分析安全部門是否有應急預案,這是第一,第二點是要追問這個預案是否考慮到了各種情況,第三是要看看預案是否在執行過程中得到落實。”
“就像交通規則,如果一個人如果今天闖紅燈了,你覺得沒問題,但是10個人,100個人都去闖紅燈,那事故無疑會發生。我們要反思的是上海的安全管理部門是否做到了萬無一失。”
鐘開斌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根據國家《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大型活動需要經過嚴格審批並配備一定標準的安全措施,法條寫得很清楚。“不過上海外灘跨年的踩踏事件可能並不像奧運會、世博會那樣,每天人員有多少是相對固定且方便預計的。外灘的人群是自發聚集的。”
在踩踏事故發生之後需要反思的是舉辦方(不論是企業還是其他機構)安排的警力、救護車誌願者到底夠不夠等問題。“當然剛剛列舉的都是‘他救’措施”,他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應急救援包括“自救”,“互救”,和“他救”。“‘他救’的主體是政府、活動舉辦方等,上海的外灘踩踏事件反映了普通市民的欠缺自救能力的事實。事故發生之後,‘他救’往往不及‘自救’來得快。”
“從目前掌握的信息來看,外灘踩踏事件的親歷者在遇到公共安全事件的時候表現得心理高度緊張,這可能源於他們之前所接受的公共安全教育不夠。”鐘開斌介紹,網上有一項數據能說明問題,在美國,掌握心肺複蘇技術培訓的人就有7000萬,相當於全美總人口的1/3。而在我國,接受初級急救培訓的人口比例還很少,普及率不高。
“我們去日本考察,發現他們從幼兒園開始分不同階段對學生進行地震、火災、交通事故、大型活動等公共安全教育,德國則是從小學開始組織學生參加救援誌願者‘童子軍’,不僅讓他們學習公共安全知識,還讓他們親身參與實踐。反觀我國,每每發生校車事故、人員踩踏事件的時候才會臨時想起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鐘開斌說。
Facebook移動廣告研究報告:信息流廣告成績只是第一步 作者:王鑫 研究結論: 1.Facebook移動廣告收入在總廣告收入中的占比超過66%,這背後的功臣是信息流廣告。 Facebook 移動端信息流廣告的點擊率要比PC端高出187%。
2.信息流廣告若想降低對用戶體驗的幹擾,除了保證廣告內容的質量,核心在於提升廣告精準性和相關性。
3.Facebook的優勢在於能夠基於用戶行為數據實現更精準的廣告投放。如果這一優勢能夠擴展,Facebook的移動廣告野心絕不在於僅做信息流廣告,而是要延伸至整個移動廣告市場。
序•至關重要的決定 回想自己創建Facebook的十年歷程,紮克伯格會如何評價當初那個讓所有人都感到意外的決定:在用戶每天刷新的頁面信息流(Feeds)里添加廣告。
如今,Facebook廣告收入中有66%來自手機等移動端,促成這個業績背後的轉折點,就源於當初那個至關重要的決定。
2011年底,智能手機的興起讓Facebook團隊覺察到了危機:在這個巴掌小的屏幕上,他們找不到角落來安置廣告。與此同時,用戶花在電腦前的時間正在縮短,PC頁面右側那小小的廣告位置已經難以吸引廣告主。當團隊不得不在移動端尋找廣告位時,紮克伯格終於松口了:我們為什麽不嘗試在信息流里放廣告呢?
在《華爾街日報》的描述中,這個決策讓當時在場的所有人目瞪口呆,可沒有人敢問為什麽,他們擔心紮克伯格改變主意。2012年1月開始,Facebook信息流廣告最先在PC端測試,後續逐漸延伸到移動端。自此改變了Facebook的整體廣告收益和結構。
移動廣告表現亮眼的基礎是大規模活躍在手機上的用戶。根據Facebook財報顯示,13.5億的月活躍用戶中,有11.2億都是移動端的活躍用戶,其中又有34%的用戶僅使用移動端登錄。無論是移動端活躍用戶,還是僅在移動端登錄的用戶,其28.6%和79.5%的增長速度都顯著高於整體用戶13%的增長率。
與Facebook移動端活躍用戶規模增長同步,移動廣告成為拉動Facebook整體收入的核心。從圖表中看出,自2012年第二季度開始上線移動端廣告投放後,移動廣告收入就呈現大規模增長。來自PC端非移動的廣告收入規模基本保持水平態勢,沒有明顯增長、也未出現下滑。其它如遊戲及電商分成類的收入也表現平平。
截止到2014年第三季度,移動廣告收入19.5億美元,占總廣告收入66%。其占比的增長速度在圖表中也可以直觀看出。
移動端廣告位置:信息流 Facebook的廣告投放位置主要包括三個:PC頁面右側的廣告欄版塊、PC信息流廣告和移動端信息流廣告。廣告主進入廣告投放系統後,可以開啟想要投放的位置。由此也可看出,Facebook移動端廣告基本集中在信息流廣告。 廣告出現在用戶註意力最集中的信息流區域,對於Facebook而言,最需要平衡的點就在於,既不能讓廣告影響用戶獲取社交資訊的體驗,同時又不能降低廣告主的投放回報。想要完成這個使命,Facebook的武器只有一個:讓廣告主基於目標用戶群投放個性化的精準廣告。
基於高質量的廣告內容和形式、精準的用戶投放、再加上信息流這一用戶註意力集中的位置,Facebook的移動廣告效果,無論從點擊率還是廣告主的投放成本,都顯示出優勢。網絡廣告機構Marin Software提供數據稱,移動端信息流廣告的點擊率要比PC端高出187%,而點擊成本卻低了22%。
移動端廣告內容:應用下載和互動廣告的舞臺 在Facebook上投放廣告,廣告主首先需要確定的就是自己想要投放的廣告內容。Facebook廣告後臺提供了九種廣告內容,分別是內容(帖子)推廣、主頁推廣、點擊推廣、轉化推廣、應用下載推廣、應用互動推廣、活動推廣、消費券推廣和視頻推廣。 除了利用Facebook帖子傳達廣告內容,Facebook移動廣告最具吸引力的廣告形式集中在應用下載和應用互動推廣。對於缺少推廣手段的開發者而言,這種廣告形式可以直接引導用戶下載應用或者進入已下載的應用進行活動。 第三方廣告投放機構Nanigans曾有數據稱,Facebook的移動廣告收入中,有74%來自移動app的安裝廣告。不過該數據未得到Facebook官方認可,主管Facebook廣告業務的桑德伯格曾在財報電話會議中指出,應用下載廣告並不是移動廣告的主體。做應用下載廣告的也並非只有開發者,還包括傳統企業如餐飲公司漢堡王,這些公司需要吸引顧客下載他們的應用進行點餐或使用優惠券等。
Facebook針對廣告的收費方式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按CPM(cost per 1000 impressions),即千人展示成本收費,例如,若CPM價錢為1美元,那麽廣告主的廣告每展示一千次,就需要交1美元的廣告費。
另一種收費方式是CPC(cost per click),廣告主按用戶的每一次點擊付費,Facebook所定義的點擊還包括一些互動方式,比如贊、評論或分享等。除了這兩種,部分廣告也可以按CPA(Cost per action)付費,即實際的轉化效果,比如使用了某個優惠券或者應用下載等,但這種計費方式的要求比較高,使用範圍非常小。
從廣告主的投放經驗分享來看,大部分推薦使用CPM計費。雖然CPC聽上去更劃算,但從最後的轉化效果和投放成本來看,廣告主發現CPM的成本更低,而轉化效果並不比使用CPC方式差。
桑德伯格也指出,移動互聯網時代,用戶面臨多終端的使用環境,過於強調點擊的廣告並不符合行業趨勢。一些Facebook廣告主發現,90%對用戶行為產生影響的廣告來自於那些看了但沒有點擊的廣告。不同於PC時代基於cookie的廣告,移動時代的用戶使用多臺設備,消費行為也出現線上線下融合趨勢,因此廣告的追蹤效果也需要發生變化。
放在信息流中的廣告是以犧牲用戶獲取社交信息的體驗為代價,這一點不可否認。站在用戶的立場上,廣告的內容質量、廣告的相關性是Facebook最重視的方面。如果廣告能做到精準和相關,廣告主也可以更低的成本獲得用戶。
如何能做到精準和相關?這就回歸到了Facebook所擁有的優勢:了解用戶。用戶在Facebook上喜歡分享和點擊哪些文章、使用什麽樣的應用、關註了哪些頁面、有哪些書影音喜好,這些數據都會成為Facebook用來判斷一個用戶身份的依據,從而幫助廣告主提供精準投放。
在廣告的投放後臺,廣告主除了能根據用戶身份屬性、 地理 位置、使用設備能條件投放,還可選擇目標投放人群的興趣喜好、行為特點等,比如想要做狗糧的廣告,就可以定位到擁有寵物狗,甚至能定位到是投放給擁有松獅、還是擁有金毛獵犬的寵物狗人士。
為了避免一些失誤的廣告投放給用戶帶來幹擾,Facebook還為用戶提供了信息流廣告的附加選擇:如果用戶發覺某條廣告和自己毫不相關,可以選擇屏蔽該條廣告或者屏蔽該廣告主發出的所有廣告信息。
信息流廣告的位置是有限的,對於已經增長到150萬的Facebook廣告主群體,想要競價一個廣告位的成本會不斷增高,以至於部分小廣告主可能會失去競價能力,這是Facebook移動廣告必然要面臨的一個瓶頸。
Facebook移動廣告的野心不僅僅在於信息流廣告,而是要把這種精準投放的能力施展到整個移動廣告領域。
在2014年第三季度的財報會議上,桑德伯格分享了Facebook在移動廣告領域的新武器:Atlas廣告平臺和Audience Network。前者是幫助廣告主找到目標用戶群、提高廣告投放精準性,實現從購買、銷售、優化和跟蹤廣告的一站式服務。後者是讓廣告可以顯示到Facebook以外的第三方應用和網站上,比如移動遊戲“金•卡戴珊”和音樂識別應用shazam就已經開始承載Facebook廣告。
移動廣告市場顯然沒有進入真正的高速增長階段,“美國人平均有25%的媒體消費時間花在移動端,但廣告主投放在移動端的預算僅占11%。廣告主之所以沒有很快將目標轉移至移動端,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移動端並沒有一個有效的渠道來承載廣告並計算廣告的投放效果。”桑德伯格這樣解釋。
按照尼爾森的數據,互聯網行業的廣告投放精準度要低於60%,這就意味著十個人里有四個人看到的都是錯誤的廣告,這些廣告的目標群體並非這些用戶。
Facebook的核心優勢就在於大規模的用戶群和對這些用戶行為的了解,這些數據幫助Facebook能夠提高廣告投放的精準度。尤其是當用戶頻頻使用Facebook賬號來登錄第三方應用時,Facebook所獲得的用戶行為數據將更加充分。
移動廣告市場的另一個機會在於連接線上線下。Facebook之所以重新改造Atlas,就是要將線上營銷和線下銷售之間的效果進行更準確的測量。
當然,這一切成功的基礎是,Facebook依舊維持自己全球最大社交平臺的地位,擁有活躍的用戶,同時不丟失平臺吸引力。畢竟其移動廣告的夢想才初見輪廓。(來自騰訊科技) |
本文來源於一財網,作者為吳豐恒,文章授權發表。
銀行系統國產信息化應用占比提升正在加速落地。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中國銀監會已在全國銀行業開展信息化應用使用情況專題調研,對大型銀行、金融機構使用的計算機設備、網絡設備、存儲設備、安全設備、軟件設備等信息系統基礎軟硬件開始全面摸底調查。銀監會近日明確了銀行業安全可控技術的“推進指南”,上述調研正是“推進指南”實施的前奏。
消息人士透露,2015年,銀行業軟硬件國產化率或納入年度量化考核。
銀行業全面摸底
根據記者獲得的上述調研表,銀監會調研的內容主要包括銀行軟硬件設施提供商的名稱、性質、廠商外資國別,以及產品現有數量、銀行新增數量和新增投入情況。
去年9月,銀監會發布了《關於應用安全可控信息技術加強銀行業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39號文),明確將安全可控信息技術應用納入戰略規劃,到2019年,安全可控信息技術在銀行業總體達到75%左右使用率。
“棱鏡門”事件後,信息安全被提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國銀行業主要軟硬件設施由外資廠商提供,銀行信息安全風險受到最高層關註。
銀監會推動銀行業“安全可控”技術應用的當前重點在於網絡設備、存儲、中低端服務器、信息安全、運維服務、文字處理軟件,並將在操作系統、數據庫等領域加大力度。根據上述39號文,從2015年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安全可控信息技術的應用應以不低於15%的比例逐年增加,直至2019年達到不低於75%的總體占比。
39號文只是一個框架,不包括具體細則。不過據記者了解,銀監會已經制定了銀行業應用安全可控信息技術的年度推進指南文件,這項“2014年度銀行業信息技術情況專題調研”包括在年度推進指南的工作部署之中。
調研對象包括各地銀監局、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托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各地銀監局還將組織轄區內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含省級農村信用聯社,不含村鎮銀行)的調研。
消息人士透露,銀監會近日在一次電視電話會議中表示,39號文中部分量化指標將納入各行2015年年度考核,包括不低於安全可控信息技術每年不低於15%的增加率,另外,從2015年起,銀行業機構應安排不低於5%的年度信息化預算,用於支持圍繞安全可控信息系統的研究。
其目的,在於39號文提到的“掌握關鍵技術的選擇權,擺脫在關鍵信息和網絡基礎設施領域對單一技術和產品的依賴”。
“自主化”加速
業內人士預計,調研完成以後,銀監會後續或有進一步文件出臺。國產信息產品提供商天璣科技、浪潮信息、東方通,信息安全提供商衛士通、綠盟科技和啟明星辰等都有可能從銀行業設施的國產化中受益。
其中,在服務器、數據庫、操作系統這些核心產品上,國產廠商和國外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
目前,銀行業使用到的核心設施包括大型計算機在內的計算設備、核心交換機在內的網絡設備、入侵檢測設備在內的安全設備,還包括各種存儲設備、數據庫、虛擬化軟件、專用軟件,以及各種終端設備。
部分銀行也正在逐步嘗試使用國產小型機、數據庫軟件和存儲設備來替代部分國外產品,這也是此前外界關註的“去IOE”(以IBM為代表的小型機,以Oracle為代表的數據庫軟件、以EMC為代表的高端存儲),但現在看來,這只是第一步。
在國產存儲解決方案提供商、達沃時代董事長田大慶看來,“去IOE”絕不是簡單地去IBM、Oracle、EMC,而是國產廠商自己要創新。
“我本人並不覺得非要把EMC打跑了,這是企業公平競爭的問題。但是政府要對市場有一定程度的保護,這是我們能夠跟它去PK的一個前提。在跟EMC這些公司的競爭中,我們實際上已經打過一些仗了。”田大慶對記者說。
信息系統的核心領域包括計算、網絡和存儲。目前,計算的CPU和操作系統為英特爾、微軟主導,軟硬一體的主要有IBM、戴爾、惠普等廠商,曙光、聯想、浪潮等國內廠商也加入了競爭,網絡基本有思科、Oracle(數據庫)以及國內的華為、華三主導。
目前存儲市場格局並沒有塵埃落定,國內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存儲企業就包括EMC、DDN、IBM、惠普等三四十家,在田大慶看來,國產廠商或能在這個領域首先獲得突破。
記者昨日聯系到浪潮集團金融行業解決方案部門一位內部人士,不過被告知,銀行系統正在推進的“安全可控”計劃,還沒有看到在行業產生根本影響。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據保監會網站消息,2月10日下午,針對信泰人壽、正德人壽、安邦人壽在貫徹落實《人身保險客戶信息真實性管理暫行辦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中國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與3家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監管談話,通報了對3家公司客戶信息真實性專項檢查結果,要求3家公司高度重視,認真整改。
保監會要求,一是清查補正,對於在2014年保監會客戶信息真實性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客戶信息不真實保單,3家公司應在4月30日之前完成清查補正工作;二是全面整改,對照《人身保險客戶信息真實性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逐條梳理,完善流程,在全系統範圍內進行全面整改。
“對於整改工作“走過場”、敷衍了事的公司,保監會將依法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保監會稱。
2014年5月起,保監會組織各保監局開展了客戶信息真實性專項檢查。近日保監會將結果公之於眾,13家公司的客戶信息不真實的保單比例超過5%,而信泰人壽占比高達21.41%,居於榜首,其次為正德人壽和安邦人壽,客戶信息不真實的保單比例分別達到17.14%和14.2%。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