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三季度, 保監會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和五中全會會議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貫徹落實保險“新國十條”,堅持“抓服務、嚴監管、防風險、促發展”,著力深化保險改革創新,著力加強和改進監管,著力防範化解風險,著力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業規模和社會影響力繼續擴大,努力實現“十三五”時期保險業發展的良好開局。
統計數據顯示, 前三季度,全行業共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25168.26億元,同比增長32.18%,增幅較上年同期上升12.69個百分點。其中,產險和壽險業務分別同比增長7.78%和36.95%。賠付支出平穩增長,同比增長23.80%,增幅較上年同期上升4.27個百分點。保險業資產總量14.63萬億元,較年初增長18.38%。
保險業經營效益較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下降,預計利潤總額同比下降35.68%,降幅較上半年收窄。行業資金運用收益率3.95%,同比下降1.97個百分點。具體來看,保險市場運行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保險業務快速增長,前三季度保費規模超2015年全年水平。
前三季度,保險市場業務規模快速增長。分險種看,財產險業務增速保持穩定,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6370.58億元,同比增長7.78%,增幅同比下降2.88個百分點。其中,車險業務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4903.68億元,同比增長9.28%。壽險業務高速增長,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14783.87億元,同比增長36.95%,增幅同比上升15.70個百分點。其中,新單業務同比增長59.20%,增幅同比上升19.55個百分點。普通壽險貢獻突出,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8967.26億元,同比增長63.47%。
二是業務結構持續優化,服務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和保障民生能力增強。
產險公司農業保險、責任保險和工程保險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前三季度,農業保險、責任保險和工程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分別為360.06億元、280.74億元和77.1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1.82%、19.89%和10.55%,占財產險公司業務的比例分別為5.28%、4.11%和1.13%,分別較上年同期增加了0.14、0.37和0.02個百分點。壽險公司普通壽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8967.26億元,同比增長63.47%,占壽險公司全部業務的48.89%,同比上升5.96個百分點。
三是賠付支出平穩增長,前三季度壽險業務給付金額超2015年全年水平。
2016年前三季度,保險公司賠付支出累計7750.70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90.16億元,同比增長23.80%,增幅較去年同期上升4.27個百分點。其中,財產險業務賠款支出3321.59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429.40億元,同比增長14.85%;壽險業務給付金額3610.53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867.74億元,同比增長31.64%;健康險業務賠款與給付支出687.19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170.90億元,同比增長33.10%;意外險業務賠款支出131.39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2.12億元,同比增長20.24%。
四是外資保險機構業務增速快於行業水平,市場份額同比略有增加。
前三季度,中資保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3924.73億元,市場份額為95.06%;外資保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1243.54億元,同比增長45.00%;市場份額為4.94%,比去年同期增加0.44個百分點。外資財產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138.06億元,同比增長8.74%,市場份額2.02%,與上年同期持平。外資壽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1105.48億元,同比增長51.30%,市場份額6.03%,同比增加0.31個百分點。
五是資金運用收益率下降。
3季度末,資金運用持續面臨複雜多變的市場環境,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余額128286.19億元,較年初增長14.75%。實現資金運用收益4828.76億元,同比減少1139.74億元,下降19.10%。資金運用收益率3.95%,同比下降1.97個百分點。銀行存款和債券余額合計66396.34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比例為51.76%,較2季度末下降了0.52個百分點,較年初下降4.41個百分點,實現收益2164.39億元,與去年基本持平。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余額合計18281.82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比例為14.25%,較2季度末上升0.75個百分點,較年初下降0.93個百分點,實現收益492.89億元,同比減少1994.30億元。
六是經營效益有所下降。
前三季度,保險公司預計利潤總額1569.60億元,同比減少870.59億元,下降35.68%,降幅較2季度收窄18.37個百分點。其中,產險公司預計利潤總額482.44億元,同比減少200.40億元,下降29.35%;壽險公司預計利潤總額819.50億元,同比減少730.97億元,下降47.15%;再保險公司預計利潤總額50.66億元,同比減少24.52億元,下降32.61%;資產管理公司預計利潤總額56.00億元,同比增加10.72億元,增長23.68%。
七是保險公司從業人員大幅度增加。
截至3季度末,全國保險機構203家,較年初增加9家。其中,保險集團公司12家,保險公司165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22家,其他公司4家。保險公司中,產險公司79家,壽險公司77家,再保險公司9家。保險公司職工人數109.27萬人,較年初增加6.81萬人,增長6.6%;保險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協議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628.13萬人,較年初增加156.83萬人,增長33.3%。
繼6月獲國務院批準後,寧波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建設推進大會昨日舉行,寧波正式成為我國首個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會上,寧波國家保險創新產業園同時揭牌。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會上表示,將給予寧波部分政策傾斜。
2014年7月,寧波獲批成為全國首個“會省市共建”的保險創新綜合示範區,成為落實保險新“國十條”的先行區。
據了解,保險創新綜合示範區獲批以來,大量保險資金投資寧波基礎設施建設等經濟社會發展領域。近百億“險資入甬”,改善了寧波社會與項目融資結構,為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強大資金保障,開辟了新的直接融資路徑。
在此基礎上,2015年寧波提出要打造示範區的升級版——創建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今年6月,國務院正式批複寧波建設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
根據規劃,到2025年,寧波提供風險保障將達到15萬億元以上,打造“保險模範之城”。
同時,到2025年,寧波將累計引進保險資金1萬億元,保費規模達到1000億元,保險業占金融業增加值比重達到30%以上,對GDP的貢獻度達到2015年的3倍以上。
“當前我國正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加快建設現代保險強國的關鍵階段,建設寧波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目的是深入貫徹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保險業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改革創新力度,為全國探索更優路徑,積累更多經驗,提供更豐富的借鑒,從而盡快實現從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的轉變。”項俊波在會上表示。
項俊波稱,近幾年來他曾多次到浙江省、寧波市考察調研,發現小貸險、醫責險、農村保險互助社等一批創新項目不斷鞏固深化,巨災保險、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城鎮住房綜合保險、政策性小微企業財產保險等多項創新項目相繼啟動,形成了一批可供借鑒的“寧波經驗”、“寧波解法”和“寧波樣本”。
以巨災保險為例,據悉,2014年11月,寧波巨災保險試點工作正式實施,成為全國第二個巨災保險試點地區,同時也是全國首個包含居民人身傷亡撫恤和家庭財產損失救助兩個領域的巨災保險樣本。2016年寧波又把公共巨災保險的保費從3800萬元增加到5700萬元,保額增加到1億元,把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等風險事件也納入巨災保險保障範圍,形成了“寧波樣本”,成為寧波保險業重大創新項目之一。
項俊波表示,保監會將在法人機構批設、創新項目試點、保險產品審批、保險資金運用等方面給予相應的傾斜,賦予寧波在保險創新方面更多的自主權。
同時,項俊波要求各保險公司總部要主動加強與寧波市政府的溝通對接,盡快研究落實創新項目。希望浙江省和寧波市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與試驗區建設配套的財政、稅收、用地、機構人才引進等各方面政策措施,並將保險試驗區建設相關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考核體系。
保監會今日公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網絡互助平臺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1、問:據悉保監會近日將對部分網絡互助平臺進行現場檢查,請介紹相關情況。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互聯網保險規範健康發展,2016年4月,我會聯合有關部門印發《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其中,互聯網企業未取得業務資質以互助名義變相開展保險業務是本次專項整治的重點工作之一。
針對網絡互助平臺存在的風險隱患,我會一直高度重視、密切關註,通過發布風險提示、答記者問等方式,多次向消費者提示所面臨的風險,向投資者和有關市場主體警示其中存在的問題。同時,我會對水滴互助等網絡互助平臺負責人進行了重點約談並通報監管意見。經我會監測,目前有的網絡互助平臺已經開始整改,但仍有部分平臺還存在誤導宣傳、向社會公眾承諾責任保障等突出問題。為進一步防範化解風險,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我會將按照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於近期對部分整改不到位的網絡互助平臺開展現場檢查。
2、問:如何看待這些網絡互助平臺的性質?
民間的互助共濟行為一直存在,對於救助社會困難群體,發揮公益慈善作用具有積極意義。但是,當前部分網絡互助平臺以“互助共濟”的名義,公開承諾責任保障,公開宣稱足額賠付和提取準備金,向公眾收取費用並積累資金,將互助計劃與保險產品進行掛鉤和比較,發布誤導或虛假宣傳,有的甚至還宣稱有上百萬會員,以上行為已涉嫌向社會公眾“承諾賠償給付責任”。根據《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對於非法實際或變相從事保險業務的,我會將依法予以查處。
3、問:這些網絡互助平臺存在什麽風險和問題?
一方面,嚴重誤導消費者,承諾賠付難以兌現,消費者權益無法保障。網絡互助計劃公開向社會公眾進行“投入少量資金即可獲得高額保障”的誤導宣傳,誘導社會公眾產生獲取高額保障的剛性賠付預期。但實際上其未基於保險精算進行風險定價和費率厘定,沒有科學提取責任準備金,也沒有受到政府部門的嚴格監管,在賠償給付能力和財務穩定性方面沒有充分保證,難以實現持續運營。一旦發生風險事件,平臺自身並不承擔給付責任,無法保證兌現承諾賠付的金額。同時消費者還可能面臨個人隱私泄露、糾紛爭議難以解決等風險。
另一方面,風控措施不完善,容易誘發金融風險。網絡互助平臺並不具備保險經營資質及相應風險控制能力,其資金風險、道德風險和經營風險難以管控。特別是目前部分網絡互助平臺通過各種商業營銷手段,迅速積累大量會員,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外溢風險不容忽視。
4、問:下一步保監會將采取哪些監管措施?
下一步,我會將認真貫徹落實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對涉嫌違規向社會公眾“承諾賠償給付責任”、誘導公眾產生賠付預期等非法從事保險業務的網絡互助平臺進行調查取證,一經查實,堅決取締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對於相關網絡互助平臺的投資人,也將依法限制甚至禁止其在保險領域投資。
對於定位為公益慈善組織的互助平臺,應主動明確告知捐助者“捐助是單向的贈予行為,不能預期獲得確定的風險保障回報”。對於打著“公益”幌子,實際上非法從事金融保險業務,擾亂金融市場正常秩序,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一旦發現,我會將堅決查處,絕不姑息。
我會鼓勵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風險保障需求的各種創新,積極支持互聯網保險和相互保險等新業態的發展。但堅決反對以創新為噱頭誤導公眾並可能損害公眾利益的違法金融保險活動。下一步,我會將繼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采取切實有效的監管措施,整治互聯網保險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保險業安全穩健運行。
農業要發展不能只是“一個人在戰鬥”,在應對風險方面還需要協同證監會、保監會。
5日,第五屆風險管理與農業發展論壇在昆明召開,該論壇由農業部、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聯合主辦。
作為第十四屆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的重要活動之一,該論壇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風險管理”為主題,探討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如何更好地發揮期貨市場、保險市場的作用,有效管理農業市場風險,助推現代農業發展。
在論壇上,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稱,我國保險市場規模已居全球第3位,對全球保險市場增長的貢獻度達30%,居全球首位。2015年,全國保費收入2.4萬億元,同比增長20%,為全社會提供風險保障1718萬億元,發展速度創近年來新高。保險業總資產達12.4萬億元,同比增長21.4%。
他說,我國的農業保險制度建設不斷完善,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在保護農戶利益、促進農業現代化進程、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業務規模方面,中國已經成為亞洲第一、全球第二大農業保險市場。2015年,農業保險承保農作物14.5億畝,占全國播種面積的59%,三大主糧作物平均承保覆蓋率超過70%,已接近發達國家水平。農業保險開辦區域已覆蓋全國所有省份,承保農作物品種達到189個,基本覆蓋農、林、牧、漁各個領域。已有26家保險公司參與農業保險,多數省份已有3家以上的保險公司,適度競爭的市場格局初步形成。
在功能作用方面,農業保險也日益成為現代農業風險管理的主要工具。2015年,農業保險提供風險保障1.96萬億元,約占農業生產總值的32.3%,農業保險賠款支出260.1億元,約占農作物直接經濟損失的9.6%,是國家農業災害救助資金的7倍。發達國家不保的地震、政府撲殺等責任均是我國農業保險承保責任。
特別是在重特大災害面前,農業保險發揮了突出的作用。陳文輝舉例稱,去年遼寧特大旱災,農業保險支付賠款15億元,地方政府基本未在撥付專門的救災資金。今年南方洪澇災害,農業保險支付賠款70億元。今年商品糧主產區黑龍江連續遭受旱災、澇災和霜凍,農業保險支付賠款超過40億元,成為農業保險史上最大的一筆賠款。
在改革創新方面,價格保險試點已擴展至31個省份,承保品種涵蓋生豬、蔬菜、主要糧食作物和地方特色農產品等4大類近50個品種。按照今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保監會、證監會、農業部聯合啟動“保險+期貨”試點,目前試點已拓展到12個省份,品種包括玉米、雞蛋、棉花、大豆、白糖等5個主要農產品,通過農業保險和農產品期貨的跨界結合,轉移分散農戶面臨的市場風險,防止“谷賤傷農”。同時,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方式,探索開展“農業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和保險資金支農融資”試點,充分發揮保險增信功能,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鏈,協助解決農村地區“貸款難、貸款貴”問題。
農業現代化是農業保險的前提,農業保險是農業現代化的必要條件和重要支撐。陳文輝稱,現階段我們面臨的主要矛盾,是農業保險不能滿足廣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日益增長的風險需求的矛盾。他認為,今後保險業要緊密圍繞保險為農業現代化服務這個核心,加大資金、資源、科技、人力投入,深入研究農業現代化的風險特點和風險需求,一縣一策、一品一策,為農業現代化提供多樣化的、多層次的風險保障。
新形勢下農業主要矛盾已經由總量不足轉變為結構性矛盾,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農業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陳文輝提到,保監會要集中力量做好小麥、水稻、玉米三大主糧作物、主要農畜產品和森林保險工作,進一步擴大保險覆蓋面。穩步擴大價格保險、制種保險、漁業保險、農房保險覆蓋面,拓展地方特色險種、指數保險和“保險+期貨”試點。
此外,陳文輝還提到,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完善工作聯系機制。前期,農業部、證監會、保監會之間的合作可謂無縫對接,效果很好,有良好的基礎。今後要進一步強化工作聯系機制,共同推動完善支持政策。2014年以來,美國農業保險補貼已成為第二大支農項目,約占整個支農支出的8%,我國約為3.69%。我們要充分運用WTO規則,積極推動農業補貼由直接補貼向間接補貼轉移,實現對農業農村農民更廣泛、更充足的保護;要加快農業補貼、涉農信貸、農業保險、農產品期貨等各類政策和金融工具的融合,創新各類金融保險產品,構建現代農村金融體系和農業風險管理體系。
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保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全面推進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這是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保監會關於建立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文件的升級版。
保監會表示,該機制整合了人民法院、保險監管機構、保險行業組織在保險矛盾糾紛化解方面的力量,實現保險糾紛訴訟與行業調解之間無縫對接。
三年試點經驗的升級
對於保險糾紛對接機制的必要性,保監會表示,建立完善保險糾紛對接機制是保險業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解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創新保險業治理體系和治理方式、推進保險業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現實需要,是國際通行的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效舉措。
事實上,本次《意見》 的發布與保監會重視保險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的重要方面。早在2007年,保監會開始探索建立保險糾紛調解處理機制,2012年,中國保監會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下發《關於在全國部分地區開展建立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自2013年起在全國部分地區開展建立保險糾紛訴調對接試點工作。
三年多來,試點地區人民法院與保險監管機構、保險行業調解組織通力合作,有效化解大量保險糾紛,形成了一批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意見》是在全面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充分借鑒國內外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良好做法的基礎上制定的,是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保監會關於建立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文件的升級版。
《意見》共分六部分,分別在擴大覆蓋面、加強平臺建設、規範運作程序、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措施保障、加強政策引導與宣傳教育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加強保險信用體系建設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監會深入開展“亮劍行動”。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呂宙介紹,在2015年基礎上,繼續組織全系統開展集中打擊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亮劍行動”,主要針對電銷、網銷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打擊欺騙保險消費者、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重要情況等違法違規行為。
近年來,由保監會消保局牽頭,全國36個保監局統一行動,共派出71個檢查組,投入檢查人員385人次,歷時6個月,對24家法人主體的70余家分支機構進行了現場檢查。
數據顯示,2016年前三季度,中國保監會機關及各保監局共接收處理各類涉及保險消費者權益的有效投訴總量17110件,同比下降15.60%。幫助消費者維護經濟利益共計4億余元。
“信用建設是保險立業之本。”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基礎建設方面,消保局加強保險信用體系建設,著手建立保險業信用信息系統,研究建立對保險領域違法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機制,推薦保險誠信建設。
呂宙透露,保監會正在搭建信用信息平臺,今年國家發改委信用體系建設撥出1000萬資金,委托中國保信建立保險信用平臺,待信用平臺建設完成後,下一步將加大對失信行為的企業曝光力度,加大對失信企業和人員的曝光力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於有些消費者欺詐騙賠也會向社會曝光,對消費者也要嚴查重處,借助平臺和新聞媒體揭露保險不誠信行為。
近期,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前員工因涉嫌股票投資“老鼠倉”行為被立案調查。
根據保險資金運用有關規定,保監會決定暫停該保險公司的股票投資能力備案。暫停備案期間,浙商財險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應按監管要求進行整改。今後,保監會將繼續加大監管力度,對保險機構類似情況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采取暫停或取消投資能力備案等監管措施,強化責任追究,懲處違規行為。
近年來,隨著保險資金運用規模不斷增加,保監會高度重視提升保險資金運用內控合規管理能力,防範投資運作中的各類風險。下一步,中國保監會將繼續推動保險機構完善內控體系,健全內控機制,提升管理水平,保障保險資產安全。
11月24日,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強調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僅限於對沖或規避風險,不得用於投機目的。明確開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的養老保險公司和養老金管理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且須始終維持不少於5億元人民幣的凈資產。
附通知全文
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養老保險公司、建信養老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為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的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監管,防範業務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管理辦法》(保監發〔2015〕73號)、《中國保監會關於強化〈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執行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壽險〔2016〕99號)等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的養老保險公司和養老金管理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且須始終維持不少於5億元人民幣的凈資產。
二、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應根據投資組合開放頻率和組合資產整體變現能力,在投資組合說明書中明確投資組合的開放頻率以及不動產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等另類資產的投資比例。
(一)開放式投資組合開放頻率為30天以下的,另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得超過該投資組合資產的20%;
(二)開放式投資組合開放頻率為30天(含)以上180天以下的,另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得超過該投資組合資產的30%;
(三)開放式投資組合開放頻率為180天(含)以上360天以下的,另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得超過該投資組合資產的40%。
(四)其他開放頻率開放式投資組合另類資產的投資比例應遵照保監發〔2015〕73號的規定執行。
三、封閉式投資組合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高於投資組合資產凈值的100%。
四、80%以上的投資組合資產投資於流動性資產的,為貨幣型投資組合。貨幣型投資組合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高於投資組合資產凈值的35%,但發生巨額領取、連續3個交易日累計領取投資組合總份額20%以上或者連續5個交易日累計領取投資組合總份額30%以上,以及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導致正回購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除外。
五、巨額領取發生情形是指養老保障管理產品開放式投資組合單個開放日凈領取申請超過上一日該投資組合總份額的10%。開放式投資組合建立初期,以及由於巨額領取或市場波動等因素引起產品規模變動致使投資組合不符合投資組合說明書規定的比例限制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應在30個工作日內調整至規定範圍內。
六、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應根據投資組合類型采用適當的估值方法進行估值。對於采用攤余成本法估值的投資組合,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應建立內部偏離度管控機制,即當采用攤余成本法計算的投資組合估值與投資組合公允價值產生較大差異時,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應及時修正組合估值至合理水平,有效控制組合異常波動風險。上述情形及處理方式應當在產品管理合同或投資組合說明書中約定並向客戶履行相應風險揭示義務。
七、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不得為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客戶領取行為提供墊資。
八、開放式投資組合受托管理的個人委托人資金初始金額不得低於1000元人民幣。
九、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開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應根據管理合同約定收取管理費用,管理費用可以包括初始費、管理費、投資管理費、托管費、解約費、投資轉換費。管理費是指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為養老保障管理基金提供受托管理、賬戶管理、待遇支付以及向銷售機構支付的服務費等費用。
十、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投資組合的資產配置範圍包括流動性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以及其他金融資產。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可以投資於保監會批準的股權投資計劃,但應當遵循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原則,審慎投資,防範風險。
十一、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僅限於對沖或規避風險,不得用於投機目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資金參與股指期貨,應符合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以及保險資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相關規定。
十二、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進行委托投資的,應按照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委托投資的規定以及針對各投資品種的相關規定,選擇符合資質條件、具備相應投資能力的投資管理人。
十三、接受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委托的投資管理人應制定完善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基金受托投資管理制度,並對其負責投資管理的養老保障管理基金實行第三方托管制度。接受委托的投資管理人管理的養老保障管理基金及其運用形成的財產和收益,應歸入養老保障管理資產,並獨立於任何為基金管理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資產,相關機構不得對受托投資的養老保障管理基金采取強制措施。
十四、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及投資管理人投資保險資金運用範圍內的各類資產,應按照中國保監會關於各類資產投資的相關規定開展具體投資行為。
十五、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合同中有明確規定,或者取得委托人或受益人同意的,養老保障管理基金的資產類賬戶之間、或者與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自身及其管理的其他資產類賬戶之間,可以約定公平的市場價格相互交易,但應按照保監壽險〔2016〕99號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六、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及投資管理人應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產品資產,避免利益沖突,嚴禁可能導致利益輸送、不公平交易的各種行為。
十七、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應按時向中國保監會報送相關報表及報告,包括每月結束後10日內報送上月統計表,每季結束後20日內報送上季度統計表,每年2月28日之前報送上年度業務專題報告。
十八、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應當加強養老保障管理產品銷售管理,在宣傳、銷售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時嚴格遵守保監發〔2015〕73號和保監壽險〔2016〕99號文件等相關規定,向客戶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不得存在欺騙客戶、隱瞞與合同有關重要情況及中國保監會禁止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十九、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中國保監會除了責令公司停止銷售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公開披露產品停售信息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禁止其自違規行為認定日起3個月至1年內報備新的產品,並視情節輕重對其總經理、總精算師、法律責任人、合規負責人等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通報,依法予以警告、撤銷相關人員任職資格等:
(一)銷售未經備案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的;
(二)實際銷售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與該產品備案材料的主要內容不一致的,管理費費率下調的情況除外;
(三)中國保監會認定的其他行為。
二十、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未按照規定報送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相關報告、報表的,中國保監會將對其采取監管談話或下發監管函等措施。
二十一、本通知所稱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是指開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的養老保險公司和養老金管理公司。
二十二、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通知發布後,已備案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調整至符合本通知要求,新報送備案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應嚴格遵照本通知要求執行。原有關於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2016年11月24日,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下稱“協會”)第二屆會員大會在北京舉行,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
陳文輝表示,低利率環境對保險行業和保險資金運用帶來了現實挑戰,保險資金運用要堅持審慎穩健運用的基本原則。一是保險姓“保”和保險資金運用服務主業;二是切實強化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理念,保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在風險管理和風險保障;三是堅持依法合規運作和守住風險底線。
險資投資面臨挑戰
陳文輝指出,保險資金運用規模快速增長,在經濟社會和金融市場中的影響力不斷提升。多元化資產配置格局基本形成,股權投資、另類投資增長較快。投資收益穩步提升,收益穩定性不斷增強。監管轉型取得積極進展,促進了保險資金運用持續健康發展。
當前,國際政治經濟形勢錯綜複雜,不確定性顯著增加,保險資金運用面臨的風險挑戰加大,全行業要深入研判各類不確定性和風險挑戰,切實防範風險、把握趨勢,贏得戰略主動。
從世界經濟看,2008年金融危機後,世界經濟總體向低速增長收斂,經濟複蘇乏力,全球將會繼續在較長的時間內保持寬松的貨幣政策,低利率或負利率將會成為世界經濟常態。從國際政治看,近期美國、歐洲等政治不確定性上升,英國脫歐、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等政治事件可能對本就艱難的全球經濟帶來更大變數。從國內形勢看,當前經濟發展新常態特征更加明顯,經濟“L”型由降轉穩的特征明顯。但未來較長時間,市場利率還將持續在低位徘徊,“資產荒”問題突出。
陳文輝強調,低利率環境對保險行業和保險資金運用帶來了現實挑戰,特別是對於長期壽險,一方面由於壽險的長期性,負債成本難以下降,另一方面卻是低利率和“資產荒”,每年新增保險資金投資,以及大量資產到期資金再投資的需求很大,保險公司特別是壽險公司配置壓力巨大,存在潛在風險隱患。一是利差損風險,行業要吸取歷史上利差損風險教訓;二是加大高風險投資。高成本資金為了獲取高收益,倒逼保險機構提升風險偏好,投向高風險資產。當前,保險行業如何適應和面對低利率環境和“資產荒”,有效的辦法就是降低負債成本,降低收益預期。
陳文輝強調,當前債券違約進入多發期並呈現蔓延趨勢,保險資金約80%資產配置於信用類資產,面臨的信用風險上升。同時,保險機構為獲取更高收益,不得不提升風險容忍度,加大對高風險高收益資產配置力度,導致投資組合的信用風險敞口提升。
陳文輝還指出,如果沒有市場自律,再強的監管也不會達到良好效果,在此方面,我國保險資金運用與成熟市場金融機構還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公司治理結構缺陷成為激進經營的基因、個別保險機構的有關人員涉嫌內幕交易和老鼠倉案件等。
強化保險資產負債管理
陳文輝指出,下一步,保險資金運用要堅持審慎穩健運用的基本原則。一是保險姓“保”和保險資金運用服務主業。首先,保險應該以風險保障和長期儲蓄類業務為主,短期理財類業務為輔;其次,保險資金運用應以固定收益類或類固定收益類業務為主,股權、股票、基金等非固定收益業務為輔;最後,股權投資應以財務投資為主,以戰略投資為輔。二是切實強化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理念。在當前利率下行和低利率環境下,資產負債匹配的關鍵在負債端,負債端做好了,資產端就會輕松。將一個保險公司的經營完全寄希望於投資的認識是不正確的,保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在風險管理和風險保障。三是堅持依法合規運作和守住風險底線。
未來一個時期,保監會將繼續按照“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要求,堅持保險資金運用審慎穩健的原則,切實把防風險放在監管工作突出位置。同時持續深化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
一要健全公司治理和資金運用內部控制。研究推進保險公司設立首席投資官,進一步推進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首席風險官制度,用制度、人員和責任推進保險公司完善公司治理。
二要推動落實保險機構資產負債管理和監管。三要進一步加強對重點公司和重點業務的監管力度。加強境外投資監管,加強股權、股票投資監管,規範和約束其一致行動人行為。
四要繼續深化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放開保險資金投資渠道,創新運用形式,讓保險機構有更多的選擇權和決策權。五要進一步加強資金運用事中事後監管。
協會要為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創造有利環境
同時,陳文輝也對協會自律工作提出要求。協會下一步要重點做好四項工作:一要著力加強市場自律。在監管政策制度框架下,加強行業標準建設,完善自律規則,有效配合監管“管好後端”,為進一步深化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放開前端”創造有利環境。
二要著力加強風險監測。對保險資金運用的各類風險進行研判和評估,向監管部門提供建議,向會員發出風險預警。同時,做好數據信息統計分析,為有效防範風險提供基礎支持。
三要著力推動行業發展。加強前瞻性和基礎性研究,對市場熱點、焦點、重點問題要快速反應,深度剖析,提出建議。要持續加強行業能力建設,與監管和會員一道,共同推進業務創新,提升行業競爭力。
四要著力加強基礎建設。圍繞培育保險資管市場的核心任務,全力支持上海保交所打造資產交易平臺,實現交易所、協會、公司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同時,進一步優化協會“資管雲”平臺和資產管理信息交互系統,為行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持和專業服務。
陳文輝指出,未來幾年,協會要進一步助力行業轉型升級,配合監管部門和會員單位,推動行業在確立資產管理產品化、投行化和國際化管理模式,大力發展第三方業務,建立多元化、專業化、差異化的市場主體體系,優化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同時,進一步強化風險監測,配合當前防範風險的工作重點,完善信用風險監測系統,開展交易對手風險評價,強化風險預警工作,推動保險資金運用內控指引落實,維護好行業合法權益。
會議選舉產生了第二屆協會理事會、監事會及領導班子,選舉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首席執行官段國聖擔任第二屆協會會長,選舉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任匯川擔任監事長,選舉曹德雲擔任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
新浪財經報道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12月3日下午參加財新峰會時指出,保險公司如果通過各種金融產品繞開監管,償付能力監管、資本監管就變成了“馬奇諾防線”,修得再好也沒有用。繞開監管套利行為,嚴格意義上就是犯罪,關鍵是能不能發現的了。
在下午的討論中,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陳文輝第一個發言,登臺之後表示:我還是站在這里講吧,抱歉,因為剛剛接到通知,馬上有一個重要的會,我講完可能得走。
另外,陳文斌特別強調,在保險行業風險管理是核心競爭力。有的保險公司主要提高資產管理水平,把公司能否盈利寄希望於資產管理能力,指望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能力比專業機構強,這是不切實際的。保險公司要進一步提升風險管理能力。
險資舉牌成了最近市場上熱門且敏感的話題。恒大系、寶能系、生命人壽系、陽光系、國華保險系等的保險資金在二級市場表現活躍,不斷上演舉牌上市公司的行情,其中個別案例還涉及到公司控制權之爭。
對於險資舉牌,保監會的內部人士是怎麽看的?保監會某部門的一名管理層人士日前在某內部場合表達了他的個人觀點,評述了恒大系的一系列動作,同時也表示,對舉牌和收購持以不同態度。
區分舉牌與收購 出臺政策嚴管收購
第一財經記者從與會者處獲悉,上述保監會人士稱:“恒大短期股票炒作,保監會明確表態不支持。”同時也請證監會以證券市場規則對此進行嚴格規範。
值得一提的是,在12月3日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上,證監會主席劉士余也對資本市場上舉牌問題措辭較為嚴厲。他稱部分舉牌、杠桿收購行為是“從來路不正的錢,從門口的野蠻人變成了行業的強盜”。
事實上,對於險資舉牌和收購企業,上述保監會人士是建議區別看待的:對舉牌態度相對寬松,認可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時有一定的監管;對收購則進行嚴格監管。
據其透露,對此,保監會擬於近期出臺比較嚴格的政策制度,對一些險資的股票投資行為進行約束。
之所以險資收購企業不被支持,在於其是違背險資基本投資原則的。根據投資原則,保險資金要服務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而不是大規模收購與保險業不相幹的企業。
不過,一切似又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此前險資進入產業的案例中,也有成為受到產業認可的“有好投資人”的先例,而不是成為企業、甚至輿論的對立面。這種“友好投資人”的身份則被監管認為“走得通”,以尊重產業運行為前提,發揮金融資本的效用為實體經濟服務。
放到一個更大的框架下去看,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各有長短板,關鍵是如何取長補短,進一步促進互惠互利的產融結合。
“以長期儲蓄類業務為主,短期股權類為輔;以固定收益或類固定收益類業務為主,以非固定投資類業務為輔;以財務投資為主,以戰略投資為輔。”據上述保監會人士稱,這是從監管角度出發,對於保險投資的基本規則要求。
低利率大環境下看舉牌
劉士余在談及舉牌、杠桿收購中,對資金風險管理和金融產品投資人的保護的要求,切中要害,值得各方關註。但險資舉牌這個事件本身,似也有被市場妖魔化之嫌。
對於險資在二級市場中的作用,保監會主席項俊波指出,保險資金都是長線資金,包括舉牌在內的投資行為,對股票市場的穩定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支持作用。項俊波今年三月份在談到舉牌的問題時說,其實舉牌是二級市場普通的股票投資行為,國際上保險資金是重要的機構投資者。
對於險資投向權益類市場,上述保監會內部人士也表達了某種合理性。他稱,一些西方發達市場,在低利率環境、資產荒的大環境下,也會出現險資不斷走向權益類市場的現場,因此當下國內市場的情況也符合國際慣例。反之,當市場環境轉向,險資配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也會下降。
此外,保險“償二代”帶來的挑戰和壓力,也使一些機構更傾向於配比部分股票投資,把資本市場收益提取出來,提升償付能力。
不過,盡管某幾家投資比較激進的機構吸引了市場的眼球,但從整體數據來看,目前保險資金運用中,固定收益類資產仍占投資結構中的主體,占比超七成,且其中80%以上是高信用等級資產;權益類資產占比略超兩成,其中股票投資部分,藍籌股比例超6成,在權益類里也是相對安全的。
某保險資管公司高層對第一財經重申了有關險資投資的常識:第一,保險資金是中國資本市場穩定繁榮的穩定器;第二保險資金舉牌藍籌股是市場的選擇;第三,保險資金是合法資金。
截至9月末,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約為12.8萬億元,其中投資股票的資金約為1.82萬億。
不過,市場的變化也給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述保監會人士在內部講話中重點提及了利差損風險,在高成本負債和投資行為漸趨激進的市場環境下,他表示利差損風險已被作為最重要風險進行防範,監管方面明年上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即建立關於資產負債匹配的一套監管制度體系。
此外,諸如萬能險運作中的期限錯配等流動性問題,也引起了監管的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