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在“第七屆財新峰會”上作出講話,以下為講話全文。
很高興能夠來參加一年一度的財新峰會,確實是個思想的盛宴。今天我講的就是本次論壇的主題“金融創新與監管”。我認為,金融創新與監管永遠是一對矛盾,需要加以平衡。一方面,創新能夠帶來金融市場的繁榮,也可能帶來風險;另一方面,如果強化金融監管,出臺管制措施,又可能對金融市場產生一定的抑制作用,使其失去活力。比如,最近有媒體報道在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後,將在強化金融監管方面有所動作,歐洲的金融業高管們聽到這個消息後很振奮,覺得好機會來了。因此,我認為金融創新與監管需要認真加以平衡。
第一,保險業“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市場化改革激發了市場活力,為金融創新創造了巨大空間。
就保險業而言,近年來我們努力為保險創新創造良好環境,一直在進行“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市場化改革。主要包括保險產品定價機制改革、保險資金運用機制改革、市場準入退出機制改革和行業平臺建設等方面。經過幾年時間的努力,這些改革措施有效激發了保險市場活力,為保險創新創造了巨大空間,取得了良好效果。當然在此過程中也難免帶來一些新的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認真面對,妥善解決。
所以我講第一點主要是為了說明,我們確確實實為保險創新創造了巨大的空間,創新確確實實帶來了保險市場的活力。
第二,以“償二代”為標準的新一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的建設和實施,為“管住後端”,平衡好保險創新和監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放開前端”帶來了保險市場的活力;“管住後端”則主要通過實施“償二代”,明確以風險為導向並強化資本約束,來保證創新在合理軌道運行。比如,我們堅持“保險姓保”的基本思路,對於高現價短期型保險產品,提高其資本占用;又如,為了促使保險機構能夠更加審慎地開展保險資金投資,我們在“償二代”中對各類投資資產采用了差異化的風險因子,如果保險資金投資於國債,那麽它需要提取的市場風險最低資本要求非常低,而如果投資於上市公司股權,其風險因子在0.31-0.48之間,這意味著持有100元的股票,公司要準備31元至48元的資本金,這個要求大大高於投資國債的資本要求;如果保險公司進行更高風險的投資,那麽對它的資本要求還會大幅度提高,這樣保險公司可能會得不償失。
所以我講的第二點是為了強調,“償二代”的實施為平衡保險創新和監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過今年“償二代”正式實施的情況來看,這個效果日益顯現。
第三,我們在實施“償二代”的過程中,一方面進一步強化償付能力監管,嚴防系統性風險;另一方面也針對行業出現的一些問題對癥下藥,積極解決。
首先,“償二代”三支柱中,第二支柱是定性監管要求,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即SARMRA,是其中的重要內容。今年年保監會部署開展了這項工作,對各家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進行了逐一評估,發現部分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存在較大缺陷,亟需改進和提升。保險公司本身是管理風險的,風險管理理應是其核心競爭力,但事實上有些公司在這方面的實際能力與這個要求還有很大差距。上周我在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第二屆會員大會上講話時也提到,作為保險行業,風險管理應當是核心競爭力,但是有相當一部分保險機構的同誌跟我說,他現在工作的主要目標是提高公司的資產管理水平。也就是說,有的公司把自身能不能可持續經營,能不能盈利,更多地寄希望於資產管理。我認為這種觀點是不對的,因為保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是風險管理,並不是說資產管理不重要,它也很重要,但是不應該把它作為保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也很難指望一個保險公司,資產管理能力可以比其他專業的資產管理機構還要強。所以在償付能力監管過程中,如何進一步促進保險公司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是我們下一步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其次,我們在實施“償二代”的監管過程中發現,怎麽樣使行業樹立審慎經營的理念,確保資產估值科學合理很重要。“償二代”要求,保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必須超過10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必須超過50%,充足率越高,說明保險公司用於抵禦各種風險的儲備越充分。在償付能力充足率的計算公式中,分母是要求資本,分子是實際資本,實際資本等於認可資產減去認可負債。多數情況下,由於我們有比較成熟的精算技術,可以保證認可負債計量的合理性。現在我比較擔心的是認可資產這一塊。我給大家講個故事,有家國際知名的保險公司在香港維多利亞海灣有一幢大樓,它的首席投資官告訴我,這幢大樓的年租金以及可出售價格都很高,但在他們公司的會計賬面價值是零,因為經過多年折舊,賬面價值已經折完了。說這個故事是什麽意思呢?償付能力監管的認可資產就碰到這樣的問題,如果保險公司投資於非標資產,因為沒有公開市場,所以不存在可靠的公允價值,比如一些房地產項目的真實價值究竟如何?有可能以1個億買入,但通過評估,賬面價值就變成了10個億。因此如何科學、公允地確定這類資產的認可價值就是一個難題。再比如,對於上市股票資產,雖然存在公允價值,但是在經濟或股市存在較大泡沫時期,盡管“償二代”也考慮了逆周期監管的因素,但如何科學確定其價值,如何實現宏觀審慎監管,仍是我們在進行償付能力監管時需要繼續思考和探索的問題。歸根到底,推動行業建立審慎經營的理念,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再次,我經常引用二戰時期馬奇諾防線的事例,法國人理想中固若金湯的防線卻沒能擋住德國人,因為德國人繞過去了,現在償付能力監管也可能碰到類似的問題。隨著一家保險公司的業務規模不斷增長,往往需要更多資本,因為做多大業務就需要多大本錢。但是作為金融機構又具有特殊性,它不像工業企業、貿易企業,資本基本上用於發工資、買廠房、買原材料,資本如果不足問題馬上就會暴露,金融企業的資本是用於吸收可能出現的風險,因此如果風險暫時沒有暴露,現金流不出現問題,暫時可以不動用資本金。另一方面,作為金融機構是經營信用的,它可以僅憑開一張單子,如銀行的存單、保險公司的保單,就把錢收進來。因此,如果監管部門要求一家保險公司增資,而他用於增加償付能力的資本卻不是股東的真金白銀,而是從利用保險公司自身的資金,通過複雜的金融產品和資產管理計劃等途徑進行自我註資、虛假增資,那麽償付能力監管、資本約束可能就會成為保險行業的馬奇諾防線,被人家繞過去。這是個很大的問題,對公司的資本要求計算得再好、再漂亮、再精準,一旦被繞過也會失效。我們對這個問題有一定擔心,下一步要更多地通過完善公司治理來解決。
所以我講的第三點,主要是關於在進一步強化償付能力監管,嚴守系統性風險底線方面遇到的一些挑戰,以及我們下一步可能要做的工作。我就簡單的說這些,謝謝大家!
答問部分:
張繼偉:謝謝陳主席!陳主席剛才提到了非常關鍵的問題,金融機構的馬奇諾防線有時候會被繞過去、被突破,我們都知道,這是所謂“監管套利”的問題。我想請問一下陳主席,對於監管套利問題我們現在有沒有一些系統性的想法,如何做來解決相應的問題。
陳文輝:我個人理解這不是監管套利的問題,監管套利是指利用幾個不同監管機構之間監管政策不同而進行的套利行為。我剛才講的這種現象,是虛假出資、虛假增資,嚴格來說就是一種犯罪。當然,關鍵是能不能及時發現,能不能切實有效監管。關於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前面已經提到,一定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對股東進行有效制約,不能由某一家股東或者控股人實際控制,為所欲為。我覺得這是最重要的。謝謝!
保監會12月5日消息,近日,保監會下發監管函,針對萬能險業務經營存在問題,並且整改不到位的前海人壽采取停止開展萬能險新業務的監管措施;同時,針對前海人壽產品開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責令公司進行整改,並在三個月內禁止申報新的產品。對其他在萬能險經營中存在類似問題的公司,保監會正密切關註其整改進展,視情況采取進一步的監管舉措。
2016年以來,為規範萬能險業務發展,落實“保險姓保”的政策理念,保監會密集出臺了《關於規範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6〕22號)、《關於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6〕76號)和《關於強化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工作的通知》(保監壽險〔2016〕199號)等多項規定,對萬能險的規模、經營管理等進行了限制和規範。
保監會還對中短存續期業務超標的兩家公司下發監管函,采取了停止銀保渠道躉交業務的監管措施;累計對27家中短存續期業務規模大、占比高的公司下發了風險提示函,要求公司嚴格控制中短存續期業務規模;針對互聯網保險領域萬能險產品存在銷售誤導、結算利率惡性競爭等問題,保監會先後叫停了前海人壽、恒大人壽等6家公司的互聯網渠道保險業務。
5月—8月,保監會組織7個保監局對萬能險業務量較大,特別是中短存續期產品占比較高的前海人壽、恒大人壽等9家公司開展了萬能險專項檢查,並對發現問題的公司下發了監管函。日前,前海人壽上報了整改情況報告,但未對檢查發現的萬能險管理問題整改到位。據此,保監會果斷采取停止其開展萬能險新業務的監管措施。同時,也將根據其他公司的整改情況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近期,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在開展委托股票投資業務時,資產配置計劃不明確,資金運作不規範。根據《保險資金委托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12〕60號)等相關規定,我會決定暫停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委托股票投資業務,並責令公司進行整改。
下一步,中國保監會將切實加大監管力度,推動保險機構完善內控體系,建立明確的資產配置計劃,提升資產配置能力,防範投資運作風險。
在保監會近日分別對“舉牌專業戶”前海人壽及恒大人壽做出不同處罰後,12月12日《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接近監管人士處獨家獲悉,保監會將緊急召集各保險公司負責人於13日下午在京開會,預計屆時將會對近期保險資金“舉牌”等事項給出意見。
近日,保監會開始針對萬能險及保險公司舉牌行為集中采取監管措施,一輪監管風暴已然開啟。
12月5日,保監會下發監管函,針對萬能險業務經營存在問題,並且整改不到位的前海人壽采取停止開展萬能險新業務的監管措施;同時,針對前海人壽產品開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責令公司進行整改,並在三個月內禁止申報新的產品。
12月9日,保監會下發《關於暫停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委托股票投資業務的通知》,表示恒大人壽委托股票投資業務存在短期頻繁大量炒作上市公司股票現象,暫停了恒大人壽的委托股票投資業務。
據了解,目前,保監會派出的兩個檢查組已經分別進駐前海人壽、恒大人壽,檢查的主要方向是這兩家保險公司的治理規範性、財務真實性、保險產品業務合規性及資金運用合規性等方面。
針對保監會的處罰,前海人壽回應,將在月底前完成萬能險的整改,恒大人壽則稱將徹底落實監管要求,全力完善股票投資運作機制,並且全力配合保監會檢查組的現場檢查。
事實上,5月~8月,保監會組織7個保監局對萬能險業務量較大、特別是中短存續期產品占比較高的前海人壽、恒大人壽等9家公司開展了萬能險專項檢查,並對發現問題的公司下發了監管函。並且,針對互聯網保險領域萬能險產品存在銷售誤導、結算利率惡性競爭等問題,保監會先後叫停了前海人壽、恒大人壽等6家公司的互聯網渠道保險業務。
中國人壽總裁林岱仁、平安集團副董事長孫建一、泰康人壽總裁劉經綸等人13日14時30分許前後腳趕到了位於北京金融街上的保監會大樓。
事實上,他們僅是眾多保險公司參會人士中的幾位高管。他們手持會議通知,悉數進入保監會302機關會議室,或行色匆匆、或春風滿面、或一臉嚴肅、或見面互相握手寒暄。當第一財經記者向幾位相熟高管詢問會議內容時,他們均表示“並不知情,但有預感”。
平安集團副董事長孫建一
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兼首席運營官劉經綸
第一財經記者12日獨家獲悉,保監會當天下午發通知召集了所有保險機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於13日下午舉行“為深入學習貫徹國務院領導同誌重要講話精神”而召開的專題會議。從保監會主席項俊波的發言來看,主要內容為市場矚目的保險資金舉牌、萬能險、保險公司治理等事項。
項俊波在會上強調,努力做資本市場的友好投資人,絕不能讓保險機構成為眾皆側目的野蠻人,也不能讓保險資金成為資本市場的“泥石流”。
項俊波在13日的專題會議上發言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從多名參會人士處獲得的信息來看,項俊波在會上脫稿點名批評了個別公司的“快進快出”行為,並且在會上提出,明年將對全行業進行公司治理檢查,明確明年行業的發展方向是規範重於規模,“談話十家、不如停業一次”。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13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保監會將調整保險資金入市比例,“我們對保險資金進入股市的比例是有一定限制的,因為去年救市期間,我們對比例有了一定程度的放開,現在希望回到原來的比例。”
監管態度再次明確:反對短炒
保監會召集的專題會議於13日15時召開,但第一財經記者從參會的內部人士處獲悉,寶能集團董事長、前海人壽實際掌控人姚振華13日中午就早早趕到了保監會。
兩周前,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第二屆會員大會上脫稿痛斥“用來路不正的錢”從事“舉牌”、“杠桿收購”,盡管當時並未直接點名所謂的“土豪”、“妖精”、“害人精”主體,但隨即引發了有關險資是與非的熱議。
此後事件的發展證明,這一公開譴責被視為監管層對險資舉牌態度轉向的分水嶺。一周之內,保監會先是暫停前海人壽萬能險新業務,要求繼續整改,繼派駐檢查組進入前海人壽、恒大人壽,恒大人壽委托股票投資業務又被勒令暫停。
時下,險資正處於風口浪尖,保監會此刻召開緊急專題會議,釋放了哪些事關險資舉牌的信號?
就在會議進行過程中,保監會官網發布了專題會議的通稿,項俊波在講話中劍指險資投資運營的頑疾,表明將從嚴從重監管的態度。他指出,保險資金一定要做長期資金提供者,而不是短期資金炒作者。要成為中國制造的助推器。保險業助推中國制造,就是要做善意的財務投資者,不做敵意的收購控制者。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保監會專題會議的緊急程度和內容再次表明,監管態度正不斷趨嚴。項俊波在講話中提到“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勇氣,打贏從嚴監管和防範風險攻堅戰”,將保險監管工作升級到了戰役層面。
項俊波還在會上說:“保險業姓保,保監會姓監。監管是根本功能、核心職責、主要職責。監管是健康發展的前提,發展是科學監管的結果。”
業內人士表示,“保監會姓監”這一說法是項俊波首次在公開場合提及,說明保監會將更加從嚴從重管理,進一步凸顯監管在行業發展中的作用。
根據與會人士提供的信息,項俊波在會上直接點名批評了個別公司的“快進快出”,並明確表示,寧肯犧牲規模速度,從而換取更為規範的發展。
一波監管政策將至
“項主席的講話很全面、很系統。再次強調了諸如集中舉牌、萬能險、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風險,明確不支持保險公司對與自己主業無關的上市公司進行收購,強調保險資金必須堅守保險主業,預計不久的將來會有一輪新的監管政策要發布。”一名保險資管公司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在肯定保險業取得了顯著成績的同時,項俊波同時指出,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直面行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部分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方面資產負債不匹配,集中舉牌、跨領域跨境並購,投資激進,少數公司虛假出資和虛假增資追求快速擴張,一些公司股東結構治理結構亟待優化。
項俊波在發言中提到了保監會接下來要制定研究的一系列規範文件,包括:
在資產負債匹配上將研究制定資產負債管理能力標準;
在公司治理上要進一步修訂完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將保險公司股東分為財務類、戰略類和控制類,分別設立嚴格的約束標準,嚴格防止“動機目的不純”的投資者投資保險業,並進一步降低保險公司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修訂完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強化對關聯交易合規性和公允性的核查,防範“一股獨大”帶來的風險;
在萬能險方面則研究制定萬能險的經營門檻、業務資格、產品期限最低標準等一系列剛性約束;
在處罰力度上,將大力提高保險公司違法違規的成本,堅持執行雙罰制,對個別影響惡劣、屢犯不改的機構,必要時采取頂格處罰。
此外,項俊波還提及將加強評估及現場檢查,包括資產負債匹配定期執行情況的評估,資本金真實性檢查等。“項主席在會上透露明年將對全行業公司進行公司治理檢查。”一名參會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根據陳文輝13日的表態,保險資金入市比例或從40%回歸到原來的30%。
根據2014年2月《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保險公司投資權益類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且重大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凈資產。賬面余額不包括保險公司以自有資金投資的保險類企業股權。
2015年7月,保監會在救市背景下發布《關於提高保險資金投資藍籌股票監管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符合一定條件的保險公司投資單一藍籌股票的余額占上季度末總資產的監管比例上限由5%調整為10%;投資權益類資產的余額占上季度末總資產比例達到30%的,可進一步增持藍籌股票,增持後權益類資產余額不高於上季度末總資產的40%。
監管風暴眼
自2015年下半年起,險資舉牌在資本市場掀起了不小的波瀾。據統計,自2015年6月險資舉牌金額已經超過1700億元。
險企舉牌動用的資金來源多以萬能險為主,發行高收益萬能險產品往往面臨更高的負債成本,為了覆蓋這些高成本,大量萬能險險企尋找投資收益較高、投資合理的資產,在當前資產荒背景下,股市是一個好的資產池。
“中小險企頻頻舉牌正是由於高成本的萬能險產品倒逼的,因此保險產品負債端成本較高不利於保險回歸保障的本質。”一位券商非銀首席分析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今年5~8月,保監會組織7個保監局對萬能險業務量較大、,特別是中短存續期產品占比較高的9家公司開展了萬能險專項檢查。
項俊波表示,進一步改造萬能險業務規則、重塑萬能險發展生態,研究制定萬能險的經營門檻、業務資格、產品期限最低標準等一系列剛性約束,保證發展質量和發展方向。同時對中短存續期產品實施更加嚴格的總量控制,研究制定在償二代框架下更高的資本約束,推進保險機構優化業務結構,鼓勵支持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業務發展。
另外,對按規定需要審批的產品堅持更加嚴格審慎的原則,並根據市場利率情況必要時繼續降低審批利率的上限。同時,加大對備案產品的抽查力度,完善產品退出機制,引導保險機構逐步降低最低保證利率。
“項主席的發言是非常嚴厲的。逐條對照著來看的話,必然要改善投資激進行為,不僅僅是從資產端下手,而更要從產品端下手,引導保險產品提升保障因素,降低負債成本。一旦這些保險公司的產品結構有所調整,高風險投資將會有所改善。”一家參會的保險公司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據央視12月13日報道,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今天在接受央視財經記者專訪時表示,“去年救市期間,保監會對比例有了一定程度的放開,現在希望回到原來的比例。”這意味著保監會有可能近期將會將去年救市期間上調至40%的權益類投資比例,回調至30%。
采訪中,陳文輝還表示,險資舉牌非保險主業公司除了需要自有資金外,還將需要審批,保監會不贊成以控制為目的的舉牌行為。
關於目前保監會進駐前海人壽和恒大人壽檢查的進展,陳文輝表示,“因為現在檢查組才剛剛進去,檢查的結果還沒有出來,對於市場上絕大多數的保險公司和資金應該來說都是沒有問題的,管理很規範,而只有少數個別的保險公司是比較激進的,可能有些股東沒有想到我是來認認真真去做保險,所以對於這樣一些問題,我們是要進行幹預的,那麽我們最近正在進行完善監管的制度,這些制度近期也很快能夠出臺。”
陳文輝認為監管一定程度上滯後於市場是一個正常的現象,關鍵是遇到問題以後,應該必須及時完善監管制度。他表示,現行的監管規則中,對保險資金進入股市的比例是有一定限制的,去年救市期間,保監會對比例有了一定程度的放開,現在希望回到原來的比例。
2015年7月保監會曾在救市背景下發布《關於提高保險資金投資藍籌股票監管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符合一定條件的保險公司投資單一藍籌股票的余額占上季度末總資產的監管比例上限由5%調整為10%;投資權益類資產的余額占上季度末總資產比例達到30%的,可進一步增持藍籌股票,增持後權益類資產余額不高於上季度末總資產的40%。
陳文輝上述表態意味著保監會有可能近期將會將去年救市期間上調至40%的權益類投資比例,回調至30%。而保險資管協會數據顯示,目前險資境內權益投資占比約為14%,只使用了上限比例約三分之一。
對於近期保監會頻繁出臺監管政策的市場影響,陳文輝認為,“從保監會來說,這個時候出臺這個政策遏制住部分保險公司、部分保險資金在市場上起到的一些不好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就是提振整個資本市場信心。所以從時點上來說應該也是沒有問題。如果說資本市場有的是靠舉牌概念來炒作股票,這樣炒作的股票,如果不是價值發現、價值投資,最後還會下來。我覺得中國資本市場最近的情況來看,我還是充滿信心的。”
被險資舉牌後爆發控制權大戰,且至今猶未了局的上市公司,或將因監管高層13日的講話一錘定音。
12月13日,保監會召集各保險公司主要負責人召開主題會議,主席項俊波在講話中明確表示,險資要努力做資本市場的友好投資人,絕不能讓保險機構成為眾皆側目的野蠻人,並對險資資金運用提出了固守產品為主、股權投資為輔的明確要求。
“監管的態度很明確,就是險資不要搶奪上市公司控制權,而應回歸保險主業。”一位華南保險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分析,監管上述表態,將會對險企爭奪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行為,產生很大影響。而陷入控制權苦戰的萬科等上市公司,也有望因此脫“險”。
勿搶奪上市公司控制權
13日下午,項俊波還在講話中表示,保險資金運用必須把握審慎穩健、服務主業的總體要求,把握好三個原則:投資標的應當以固定收益類產品為主、股權等非固定收益類產品為輔;股權投資應當以財務投資為主、戰略投資為輔;少量的戰略投資應當以參股為主。
何為財務投資,目前並無統一的定量標準。上述華南某保險人士認為,從監管高層的講話來看,更多的是定性,但進行定量,肯定也是未來的大方向,預計監管下一步可能會采取具體措施,對此進行明確界定。
以前海人壽為例,從目前情況來看,無論是在萬科,還是南玻A,以及其他被舉牌的上市公司,前海人壽的持股比例均已超過財務投資的範疇。
公開信息顯示,2015年三季度以來,除了萬科,前海人壽還舉牌了中炬高新、韶能股份、南寧百貨、明星電力等七家上市公司,動用資金超過200億元,加上舉牌萬科的部分,涉及資金至少達到300億元。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9月底,寶能系共持有南玻A 24.39%的股份。剔除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鉅盛華”)、前海人壽自有資金,前海人壽通過保險產品持有南玻A約4.02億股。而在萬科,加上控股股東鉅盛華讓渡的合計14.73億股表決權,前海人壽持股數量達22.09億股,持股比例達20.01%。
三季報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9月底,前海人壽總資產2296億元,以公允價值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98億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282億元,合計580億元,長期股權投資333億元,投資性房地產102億元。據此測算,僅長期股權投資,就已占到其總資產的16%以上。
而在前海人壽舉牌資金中,大量來自萬能險。公開披露信息顯示,截至2016年9月底,前海人壽共持有萬科7.35億股,有多個賬戶持有,進入萬科前十大股東的有一個賬戶,為前海人壽-海利年年,持股比例為3.17%。
“意思很明確,表明了監管對險資的治理決心,說白了,就是萬能險為代表的理財性質資金,應該退出股權投資。”武漢科技大學教授董登新認為,監管高層上述講話,至少具有三層含義:第一,險資的主業必須回歸保險;第二,財務投資也不是短期炒作,而要長期投資。第三,險資不要搶奪上市公司控制權。
董登新認為,經濟下行時期,險資通過萬能險、分紅險等具有短期理財性質的資金,過度加杠桿,將形成很大潛在風險。另一方面,險資是長期資金,應遵循長期投資和責任投資的原則,但萬能險等屬於短債長投,實際期限只有一年左右,如何進行長期投資?
“所以監管這次沒有說出來的,就是要去杠桿。這個工作本來該早點做,但現在亡羊補率,為時未晚。”董登新說。
萬科脫“險”?
項俊波13日在講話中還要求,險資要努力做資本市場的友好投資人,絕不能讓保險機構成為眾皆側目的野蠻人,也不能讓保險資金成為資本市場的“泥石流”。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此前調查,近期以來,險資在二級市場頻繁舉牌,僅安邦保險、前海人壽、生命人壽、華夏人壽、陽光保險五家險企,舉牌數量就已超過30家,動用資金至少達到2500億元。
舉牌之後,部分險企與上市公司股東、管理層爆發激烈的控制權爭奪。險資舉牌金地集團、民生銀行、萬科、南玻A的過程中,都爆發了曠日持久的控制權之爭。今年11月中旬,因與前海人壽發生矛盾,南玻A管理層集體辭職。而在此前的7月份,寶能系還要求集體罷免萬科董事長王石等董事會、監事會成員。此後,雙方的沖突雖然偃旗息鼓,但仍未完全了結。
監管高層做出上述講話之後,對於被險資舉牌並爆發控制權之爭的上市公司,將會產生怎樣的影響?相關險企的態度,又會出現怎樣的變化?
上述華南某保險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分析,雖然相關講話以定性為主,但對險資相關行為進行定量約束肯定是下一步的方向,對舉牌後發生控制權沖突的情況,肯定會產生明顯影響。
這在格力電器身上似乎有所體現。根據格力電器披露,今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間,前海人壽大量增持該公司股票,持股比例由2016年三季度末的0.99%上升至4.13%,由公司第六大股東上升為第三大股東,並因此一度引發控制權之爭重演的擔憂,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還一度隔空喊話。
而在證監會、保監會高層相繼表態後,前海人壽的態度發生了變化。12月3日,前海人壽回複深交所問詢時稱,持股比例未達到或超過5%,亦無參與日常經營管理的計劃。12月9日又聲明稱,未來將不再增持格力電器股票,並會在未來根據市場情況和投資策略逐步擇機退出。
董登新認為,此前只是證監會“隔空喊話”,但如今保監會正式出手,情況發生變化是大概率事件。
“從目前來看,監管的意思就是險資不要去搶奪上市公司控制權,險資的主業絕非實業,也不是它所擅長的,險資的主業必須回歸保險。”董登新對本報記者表示,綜合來看,監管不希望險資爭奪上市公司控制權的態度是非常明確的。
新華保險12月19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保監會《關於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變更股東的批複》(保監許可[2016]1259 號)。中國保監會批複核準上海複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合計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資格。
公告於2016年8月11日發布了《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提及本公司H股股東上海複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複星國際有限公司、Fidelidade-Companhia de Seguros,S.A.、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險有限公司)、南京鋼鐵聯合有限公司(以下合稱“上海複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因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過5%事宜尚需獲得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的批準。
近日,中國保監會印發了《關於加快貧困地區保險市場體系建設 提升保險業保障服務能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一、《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麽?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扶貧工作,2015年12月印發《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要求加大金融扶貧力度。我會堅決落實中央精神,積極采取措施,深入推進保險業助推脫貧攻堅工作。成立了由項俊波主席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與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出臺《關於做好保險業助推脫貧攻堅工作的意見》,創設了開發扶貧保險專屬產品、降低扶貧保險費率、開展異地理賠等多項支持政策,保險扶貧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農業保險方面,十八大以來累計提供風險保障7.46萬億元,共支付賠款1546.88億元。今年南方特大洪澇災害,農業保險支付賠款超過70億元,保險賠款已成為農民災後恢複生產和災區重建的重要資金來源。大病保險方面,已覆蓋城鄉居民9.66億人,累計超過800萬人直接受益,患者實際報銷比例在基本醫保的基礎上普遍提高了10-15個百分點,整體報銷比例達到70%,個案最高賠付達111.6萬元。保險資金運用方面,已累計投資規模達55.49億元的項目,包括綠色農業、高端生態農業、農業科技、農業水務等領域,推動成立中國保險業產業扶貧投資基金,一期資金10億元。經過行業不斷的努力和探索,保險業已經形成了一批可推廣、可複制的典型經驗和模式,河北阜平縣“金融扶貧、保險先行”、寧夏鹽池“脫貧保”、四川涼山“惠農保”等制度創新得到各界的高度肯定。
保險機構在分散風險、擴大就業、完善社會治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貧困地區保險市場不發達,專業化產品服務不足,保障人民生活和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有待加強。今年以來,我會堅持“服務國家戰略,兼顧區域平衡,支持專業創新”的原則,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及中西部機構較少省份予以傾斜,但絕大多數貧困地區依然面臨保險機構數量偏少、覆蓋程度較低等問題,與脫貧攻堅工作的實際需要仍有一定差距。《意見》將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快貧困地區保險市場體系建設,提升保險業精準扶貧能力。
二、《意見》的基本思路是什麽?
一是
切實服務國家戰略大局。把助推脫貧攻堅作為各項支持政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引導保險機構資源向貧困地區配置,努力構建與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相適應的保險市場體系。
二是
堅持精準扶貧基本原則。對特困地區、老少邊窮地區給予重點支持和政策傾斜,優化保險機構布局,創新保險組織形式,確保扶貧政策精準、對象措施精準、脫貧成效精準,培育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
三是
更加註重扶貧措施的實效。以貧困地區經濟社會保險需求為導向,加強政策引導,采取務實有力的舉措,為脫貧攻堅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支撐。
三、《意見》在增加貧困地區保險機構配置,提高貧困地區保險供給方面有何舉措?
一是
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支持中西部省份設立財產保險公司和人身保險公司,填補保險法人機構空白。支持貧困地區設立專業性保險公司,特別是聚焦農業保險、大病保險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領域,精準對接脫貧攻堅多元化保險需求。支持貧困地區開展相互保險試點,設立農村保險互助社,發揮其成本低廉、機制靈活的優勢,為貧困人口提供便捷實惠的普惠保險服務。對貧困地區企業,或對扶貧工作曾有突出貢獻的企業,投資設立保險公司的,給予重點支持、優先審核,從另一層面帶動更多企業落戶貧困地區,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四、《意見》在促進貧困地區公司良性發展,有效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方面有何舉措?
一是
支持雙總部發展,少數民族地區常住人口較少、經濟發展落後,難以吸引專業人才且市場份額較小,允許其開業時可在兩個省份設立分支機構並開展業務,通過發達地區的對接幫扶,有效解決“起步難”問題。支持拓展業務範圍,貧困地區保險公司開展與扶貧密切相關的保險業務,並得到政府政策支持的,可適當增加農業保險、信用保證保險等擴展類業務,增強保險機構對接精準扶貧的服務能力。推進分支機構和網點鋪設,對於涉及貧困地區的分支機構申請,予以優先支持,加快審批節奏,以提高保險服務的可及性。
五、《意見》在優化貧困地區保險生態環境,解決人口就業、提高生活水平方面有何舉措?
一是
鼓勵保險公司呼叫中心、後援中心、信息平臺等勞動密集型專屬機構,以及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落戶貧困地區,有效解決當地貧困人口就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鼓勵保險公司在貧困地區設立與保險產業鏈相配套的非保險子公司,提供醫養護理、客服後援、汽車維修等多門類培訓,提升貧困人口職業技能,吸納貧困人口就業,增強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
六、《意見》在鼓勵保險公司參與貧困地區社會治理體系,服務民生保障方面有何舉措?
對於承接社保商辦、大病保險、公立醫院改制等政策性業務,具有社會治理功能,政府給予政策支持的保險公司設立申請,予以優先支持。貧困地區財政普遍薄弱,通過保險市場化機制,可以放大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減輕財政負擔,有效提升社會管理效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保險專業優勢,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切實為貧困人口改善民生保障。通過參與公立醫院改革等途徑,保險公司可通過相關數據采集、分析和測算,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制定大病保障方案,提高大病保險服務水平和保障程度,有效緩解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
七、《意見》出臺的意義和下一步相關舉措是什麽?
《意見》是我會貫徹落實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重要舉措,也有利於發揮保險自身優勢,體現行業價值和責任擔當。下一步,我會將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堅持保險業姓保,著力提升保障服務能力,針對扶貧開發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做好相關支持政策的配套和銜接工作,努力成為國家發展的穩定器、人民生活的保障器、實體經濟的助推器。
保監會19日印發《關於加快貧困地區市場體系建設提升保險業保障服務能力的指導意見》。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支持中西部省份設立財產保險公司和人身保險公司,支持少數民族地區保險公司雙總部發展,支持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和非保險子公司落戶貧困地區。
以下為全文:
機關各部門,各保監局,培訓中心、服務中心,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中保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保險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保險報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保險學會、中國精算師協會、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各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和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優化保險機構資源配置,加快貧困地區保險市場體系建設,提升保險業精準扶貧能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支持中西部省份設立財產保險公司和人身保險公司,填補保險法人機構空白,持續優化區域布局,有效提高貧困地區保險供給,主動服務國家扶貧攻堅戰略。
二、支持在貧困地區設立專業性保險公司,緊密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聚焦大病保險、農業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等民生領域,精準對接脫貧攻堅多元化的保險需求。
三、支持在貧困地區開展相互保險試點,鼓勵貧困地區設立農村保險互助社等成本低廉的涉農保險組織,實行“專人對接、專業幫扶、專項鼓勵”的支持政策,因地制宜為貧困人口提供便捷實惠的普惠保險服務。
四、對於政府給予明確政策支持,經辦、承辦各類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等政策性業務的保險公司設立申請,予以優先支持,通過保險手段,助力貧困地區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創新社會管理、改善民生保障。
五、對於政府支持參與公立醫院改制、健康產業鏈整合的保險公司設立申請,予以優先支持,做好當地人口醫療費用的數據采集、分析和測算工作,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制定大病保障方案,有效緩解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
六、鼓勵貧困地區企業投資保險業,對註冊地和主要生產經營地均在貧困地區且開展生產經營滿三年的企業,或對扶貧工作曾有突出貢獻的企業投資設立保險公司的,給予重點支持,優先審核。
七、對於經濟發展落後、常住人口較少的少數民族地區,支持所在地保險公司雙總部發展,允許其開業時在兩個省份設立分支機構並開展業務,通過發達地區對接幫扶,切實解決專業人才緊缺問題,促進保險公司順利起步。
八、鼓勵現有保險公司在貧困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加快審批節奏,予以優先支持,推進貧困地區保險基層服務網點建設,努力為貧困人口提供優質便捷的保險服務。
九、鼓勵保險公司在貧困地區設立與保險產業鏈相配套的非保險子公司,提供醫養護理、客服後援、汽車維修等多門類培訓,提升貧困人口職業技能,吸納貧困人口就業,增強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
十、鼓勵保險機構呼叫中心、後援中心、信息平臺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等項目轉移落戶到貧困地區,有效促進經濟發展,擴大人口就業,提高生活水平,讓貧困人口有更多的“獲得感”。
十一、貧困地區保險公司開展與扶貧密切相關的保險業務,並得到政府政策支持的,可在基礎類業務以外,適當增加農業保險、信用保證保險等擴展類業務,增強保險機構對接精準扶貧的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