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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航被罰44萬元背後:選座費到底該不該收?

最近兩天,北京市發改委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引起了航空業內的熱議,稱“中國聯合航空公司由於自立收費項目,收取乘客選座費44萬余元被罰”。北京市發改委要求中國聯航立即改正“收取選座費”行為,並沒收其所有違法所得,處以443210元罰款。

中聯航是東方航空旗下的全資子公司,2015年宣布轉型低成本航空公司,按理說,“選座收費”是全球低成本航空普遍在運營的收費項目,近年來甚至很多傳統全服務航空公司也開始引入“選座收費”,為什麽這次是中聯航撞到了槍口上?

讓我們先來看看北京市發改委的處罰規定是怎麽樣的。

如圖所示,2015年3月29日至12月23日期間,中聯航按照經濟艙31排到第一個安全出口座位(不含)為止,每人每次20元,安全出口之後的各排座位,每人每次10元的標準自立收費項目收取選座費,共計向71條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航線乘客26853人,收取了443210元選座費。發改委認為,這一自立的“選座收費”項目,違反了相關規定,並構成“自立收費項目收費”的價格違法行為,多收乘客443210元價款。

進一步還原下處罰依據似乎應該是這樣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機票屬於“政府指導價”,機票中已包含了旅客運輸及享受指定座位的服務,所以,發改委認為,中聯航是不能再額外收取座位的費用。

那麽,如果中聯航的“選座收費”違法,國內其他正在實施“選座收費”的航空公司行為是否也違法呢

據記者了解,如今選座費已經越來越多的成為國內航司的“普遍行為”,在此之前,國航、東航、海航都已經在國際航線上推出“選座收費”產品,比如在國航的官網上,“選座收費”服務被起了個名字叫“座享其程”,規定旅客在購買國航客票後可通過指定銷售渠道,付費優先選擇更加心儀的座位。

而早於中聯航開始低成本航空運營的春秋航空和西部航空,也是早就嘗試過“選座收費”,不過根據記者從兩家公司了解到的最新信息,西部航空國內航線的選座收費已經暫停,只在國際航線上實施,春秋航空的“選座收費”,也是縮小到了國際航線和市場指導價的國內航線。

春秋航空副總裁張武安對記者透露,目前各地發改委的規定是,對於“選座收費”,國際航線可以收,市場指導價的國內航線可以收,但政府指導價的國內航線不能收。

一位機票代理人也對記者透露,前幾個月,海航也暫停了國內航線的“選座收費”,盡管“乘客對這一附加服務挺喜歡”。

事實上,包括中聯航在內的上述航空公司的“選座收費”,都是在民航相關部門報備過的,中聯航對於“選座費”的設計是,如果旅客要指定座位就收費,如果不指定則免費隨機分配,如果旅客想改變座位,就收取費用,也就是對旅客的偏好選擇進行收費

這其實也是國內外航司對“選座收費”的普遍做法。而如果仔細研究下發改委所提到的處罰名目“自立收費項目收費”,應該是“收費違背消費者主觀意願,且由收費方強制性執行”的意思,那麽,如果“選座費”的收費方式違規,那麽逾重行李收費、餐食收費、快登機等附加服務收費是否也算違規?

事實上,類似選座收費等輔助性服務產品,已經逐漸成為很多國外航空公司利潤的主要來源。最新公布的《2015年輔助服務收入排名前十的航空公司》報告就顯示,航空公司的輔助服務收入在過去七年里增長迅速,排名前十的航空公司2008年輔助服務收入為84億美元,而去年這一數字增長到了260億美元。

在這十家航空公司中,輔助服務收入從阿拉斯加航空的近10億美元到美聯航的62億美元不等。排名前三的航空公司1/3以上的總收入都來自輔助服務收入。如果這些公司在中國運營,估計要被罰到破產了。

在國內,盡管民航局早在數年前就已經明確提出鼓勵低成本航空發展,在2014年發布的《關於促進低成本航空發展的指導意見》,也明確從支持靈活經營、改善基礎環境、加大政策扶持等六方面提出多項政策保障措施,包括逐步放開特殊行李托運、快登機、選座等創新類收費項目的審批,支持低成本航空拓展差異化服務等,但由於被各種陳舊的行業政策法規束縛著,航司推出各種創新產品的行動始終半推半就

“對於創新過程中的航空公司來說,一直面臨市場無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的權衡,”一位航空公司管理層指出,政府需要做的,應該是盡快完善更新符合國內現階段民航發展規律和特征的法律法規體系,剩下的就由消費者、市場和競爭來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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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傷人,該不該處死?

生活在哈爾濱虎園的東北虎。攝影/章軻

7月23日的老虎傷人事件,讓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再次被置於輿論的漩渦,這次事件造成1死1傷。

這並不是該動物園第一起老虎傷人事件。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梳理,自2009年以來,短短7年間,該動物園就發生了4起老虎傷人和1起大象傷人事件。頻率之高、傷害之嚴重,為各類動物園罕見。

事件發生後,有觀點認為,傷人老虎應該被處死。但中科院動物所副研究員、國際野生生物保護學會(WCS)原中國項目部主任解焱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老虎本身是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的,應該由管理部門擔責。當然,當事人自己也有責任,“這些都是人的問題”。

動物園管理質量待提升

八達嶺野生動物園位於延慶區八達嶺鎮,是中國最大的山地野生動物園。事件發生之後,該動物園已被責令停業並配合聯合調查組對事發原因進行調查,受傷的遊客因傷情較重,被轉送至北醫三院救治。

7月25日,延慶區園林綠化局新聞發言人表示,網傳傷人老虎被處死為謠言,目前,包括傷人老虎在內,該動物園的所有老虎均已被關回虎舍。

延慶區園林綠化局新聞發言人王淑琴日前向記者介紹,園區在遊人進園處設有提示警告,並與自駕車遊客簽訂協議書,強調進入園區的自駕車主在猛獸區必須關好、鎖好車門、車窗,禁止投餵食物,嚴禁下車。

不過,有專家表示,安全協議的簽署並不能成為免除園方對遊客人身傷害應承擔法律責任的理由。即便園方以廣播或路標的形式進行了安全提示,並與遊客簽訂了責任書,園方也並不能全部免責。

7月30日,在中科院動物所、保護地友好體系等聯合主辦的“與虎同行——保護野生虎公眾參加行動”系列公益傳播活動上,解焱將矛頭直指管理不善的動物園管理方。

她介紹,目前全國有各類動物園包括野生動物園共400多個,其中大量的是管理水平非常低下的。動物在其中受到比較多的虐待,同時存在不少安全隱患。而且有很多還涉嫌非法購買受保護的野生動物。這種動物園實際上在消耗野生動物,這也是導致受保護的野生動物瀕危的原因之一。

“八達嶺事件,關註點主要還是動物福利的角度。不建議設置這麽多的動物園包括野生動物園。”解焱說。

解焱稱,國家有明文規定,禁止用活物投餵這些猛獸。但顯然,目前幾乎所有的野生動物園都會用活物投餵,來吸引遊客和增加收入。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早在2007年,國家林業局就向各地林業廳下發通知,要求停止給猛獸投放活體動物等表演行為。

解焱介紹,在國外,管理質量好的動物園都是不允許用活物投餵的。他們會把肉放在高處或者藏起來,用各種方法來增加老虎在覓食過程中的多樣性或者吸引力。這些動物園也會讓觀眾看老虎的覓食過程,但絕對是沒有用活物來投餵這些老虎的。

解焱分析說,研究發現,野生動物園長期用活物投餵,讓老虎感覺不到有任何危險的存在,所以就會變得肆無忌憚。只要在其視線的範圍內,能看得見的任何活物都會去攻擊。

解焱介紹,非洲野生動物園的動物是真正的野生動物,完全沒有人工餵養,參觀者在車里就能看到它們的生活狀況。“那些野生動物一般是不攻擊人的,因為它們不把人當食物。”解焱說,這些野生動物園在安全性上要高很多,管理方不可能讓你開著自家車去,園方必須要對參觀者會不會被嚇到、乘坐私家車的人會不會下車等進行管控。管控是非常嚴格的,需要專業工作人員的帶領,車門必須有控制。

“不能以處死老虎來解決問題。”解焱說,最根本的還是國家應該設立更高的野生動物管理標準,關掉一批管理質量低下的單位,以提升野生動物園的管理質量,這應該是最根本的解決辦法。

受害者獲得補償十分不易

現在全國的野生虎僅存50頭左右,其中包括生活在東北森林中的30頭左右東北虎,另外還有西藏的孟加拉虎,以及雲南的印支虎等。

造成老虎瀕臨滅絕的根本原因在於棲息地喪失和人的獵殺。研究表明,老虎的活動範圍與食物及生境關系極大。在食物比較豐富的熱帶、亞熱帶地區,老虎晝夜活動範圍約為30~40平方公里;在食物豐富度較低的遠東地區,可達200平方公里以上。

“老虎在它所生活的生態系統中起著關建性的作用。”吉林琿春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宣傳教育中心原主任李誌興對本報記者說,當老虎種群健康時,生境中其他生物組成部分在生態學方面也相對強健。因為老虎是處在食物鏈頂端的大型食肉動物,它們需要有充足的大型被捕食動物以及合適的生境。

因此,為保護關鍵老虎種群而努力,也就是要保護大片的森林、草原和那些對控制水土流失有著重要意義的沼澤地。老虎通過捕食還幫助了食草動物的種群結構。此外,在大片土地上為保護老虎而施行的管理計劃,將同時為人類保護其他動植物資源以及寶貴的森林資源作出貢獻。

2010年11月,在俄羅斯聖彼得堡召開的“保護老虎國際論壇”(老虎峰會)通過了“全球野生虎種群恢複計劃”,並發表了《全球野生虎分布國政府首腦宣言》,倡議共同努力促進野生虎及棲息地的保護,還確定每年的7月29日為“全球老虎日”。

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代表中國政府承諾,未來10年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政策措施,遏制野生虎種群數量下滑的趨勢,實現野生東北虎數量翻番的目標。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業務。”“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預防、控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實行補償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目前不要說老虎傷人後賠償問題,就是棲息地老虎傷害了當地的家畜,補償問題都難以解決。由於多數地方政府財政困難,並且沒有相應的野生動物損害補償標準和操作辦法,受害者要想獲得補償十分不易。
“野生動物損害補償機制不健全,農民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民保護野生動物的積極性,這已成為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中的根本性問題,嚴重制約了保護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李誌興說。

本報記者從國家林業局了解到,自1988年我國將虎列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以來,已在野生虎分布區建立了30多個自然保護區和70多處基層保護管理站,總面積超過200萬公頃。

今年5月,《中國東北虎豹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通過了專家論證,我國擬在吉林、黑龍江兩省建立東北虎豹國家公園。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司司長張希武也透露,“十三五”時期,我國將整合設立一批野生動物類型國家公園,積極開展大熊貓、亞洲象、東北虎豹、藏羚羊等旗艦物種的國家公園建設試點。

2006年12月13日,巡護隊員在琿春春化鎮四道溝村的山溝里發現成年野生東北虎足跡。攝影/章軻

7月30日下午,北京保護地友好驛站,中科院動物所解焱博士正在給自願者畫老虎臉譜。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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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該不該用微信?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9464

(視覺中國/圖)

編者的話:

開學了,你的孩子帶著手機去上學了麽?

針對一些中小學禁止學生用手機,不鼓勵用微信,你怎麽看?

請參閱下面幾位讀者的聲音,也非常期待您發表高見!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是“累贅”

林雅南(福州一中畢業生,華中師大大一學生)

對於中學生而言,微信多半會成為一種“累贅”。或許時不時刷刷朋友圈可起到放松排遣和簡單交流的作用,但若心靈為之捆綁,終日焦慮、牽掛於動態的有無或點贊的多少,那麽微信便完全變成了心靈的負擔。中學生本應以課業為重,若心思全然系於朋友圈,那麽其對於學習投入的專註度便會下降。一心關註著別人的世界,便容易失去自己的生活。中學生正值風華正茂之年,大好的青春年華在手機方寸之間流連,不如積極融入現實生活的美好;與其在微信上進行粗淺的瀏覽,不如於繁重的課業中擠出時間深度閱讀。

快樂不一定建立在微信上

蔡小婉(長沙南雅中學畢業生,南京師大大一新生)

就我大學開學的感受而言,會發現社交軟件上的交流和面對面的交流是兩碼事,有些同學線上線下反差太大了。有些熟悉了社交軟件的同齡人,實際交往能力偏弱。

回想起來,我中學階段基本上不用手機的,更別說微信之類的了。也許不用微信等會失去一些擴大社交圈子的機會,但我也很享受和懷念單純奮鬥的欣慰。快樂並不一定要建立在智能手機、微信朋友圈上,也可以建立在書籍等傳統方式的知識的獲取上。互聯網時代我們可能會遇到更多的“獲取信息”的機會,而不是去好好地記憶一些最值得記下來的珍寶。珍藏的可以是友人手寫的信件,因為手寫字跡可以體會到情感的溫度,而社交軟件也許只能隔著一道屏障來推心置腹。之前還與高中班主任說起這個話題,雖然這是一個趨勢,它給我們帶來的是把更多的人聯系起來的便利,而不應該成為我們依賴的借口。坐地鐵的時候看到幾乎所有人都在看手機會有些驚訝,貌似自己在“象牙塔”里放出來的感覺,其實這時候從包里拿出一本書來看一看也未嘗不是一種享受。

微信是少年到成年的踏板

毛珍妮(浙江省麗水中學高三學生)

雖說微信用戶初期以中年家長輩為主,朋友圈充斥泛濫雞湯,但自媒體時代下人人用起微信,都意欲發出更響亮的,或批判的、辯證的、黑色幽默的聲音。所以,也不乏有思想有深度的媒體人努力打造別致空間來凈化我們的朋友圈。

都說微信是少年到成年的踏板,如今微信用戶突破9億,我們要做時代的弄潮兒,當然不可不用微信。其實,微信有用與否也取決於個人使用方式,若你個中學生天天在家族群里不斷地搶著紅包,聊著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天,那倒不如趁早卸了它。年輕的同齡人啊,要撐起祖國的未來,還是少不了要多讀書看報,少搶紅包多看優質公眾號啊!

現代文明的成果,為何不去享用?

項玥雲(中山大學大四學生)

有人說,未成年人是沒有自制力的,抵擋不住誘惑,所以一定要禁用手機微信。這恐怕只是成年人的武斷結論吧。自制力不是18歲成年那天突然冒出來的,只要給孩子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孩子也會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全面壓制孩子的自主權,不給孩子選擇的機會,卻反過來說,孩子沒有自我約束力,這也太荒謬了!我們談教育,首先要尊重孩子,把他們當作獨立的個體來看待,而不是把他們看作學習和考試的機器。

更何況,在網絡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再談禁止學生帶手機上學,有些不符合時代潮流了。二十年前沒有什麽學生帶手機上學,十年前學生帶手機上學還是新鮮事。若是在十年前談禁止學生帶手機上學,怕還有些市場,而今天真的行不通了。也許有人說,以前學生沒有手機不照樣過得好好的嗎?問題在於,我們回不到過去。讓現代人不去享用現代文明的成果,這可行嗎?

奪其手機,刪其微信,管用嗎?

張秋達(浙江嵊州馬寅初中學語文教師)

中學生可不可用微信,貌似現在學校、社會、家庭的態度空前統一:不可以。

理由是什麽?玩物喪誌。那有辦法禁止嗎?難,難,難。既然沒有辦法,我們為什麽不改換一下思路呢?

微信,包括智能手機,已經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我們只要利用得法,不是洪水猛獸。今年高考結束後,曾經在本校借讀,高三回到老家參加高考的一位貴州籍女生,父親遭遇車禍,其本人面臨失學的難關。我校高三(12)班的學生最先得知消息,在朋友圈中發起愛心捐款的倡議並得到響應,後來師生攜手,媒體關註,社會相助,愛心接力,讓她與家人渡過難關。如今,微信已經浸潤到社會的各個角落,以“天將降大任於斯人”為由,“刪其微信,卸其QQ,封其微博;收其電腦,奪其手機,摔其ipad;斷其WiFi,剪其網線”等簡單粗暴的管理,容易引發沖突對抗,效果適得其反。

在大部分中學生擁有手機的背景下,對手機和微信的管理不能、也無法一禁了之。可行辦法是,家庭、學校、學生共同制定遊戲規則,出臺何時何地使用,違反規定將承擔什麽後果等細則,一起遵章執行。有些學校規定,走進教室,不得將手機帶在身邊,要主動將手機放置到規定的地方,否則視為違紀,要受到處罰,效果不錯。或許此類經驗可以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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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該不該建超級對撞機?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9636

在做出希格斯玻色子等重大發現後,歐洲科學家認為花在LHC上的錢是值得的。(南方周末資料圖/圖)

中國需要建造像萬里長城一樣引人矚目的大型加速器嗎?支持者和反對者最近就遙遠的科學目標和龐大的經費等一系列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中國該不該建造超級對撞機?最近,這個本屬高能物理領域的專業問題突然進入了普通人的視野。

2016年9月4日,著名物理學家、94歲高齡的楊振寧公開發表《中國今天不宜建造超大對撞機》一文,用七條理由反對了此前數學家丘成桐的“幾點意見”。一天後,楊振寧的文章便收到了中科院高能物理所所長王貽芳的逐一反駁,後者正大力推動在中國建造超級對撞機的項目。隨後王貽芳的論述,又遭到了曾參與美國超導超級對撞機(SSC)項目的哈佛大學物理學博士王孟源的反駁。

幾個回合的公開辯論,讓正在預研中的環形正負電子對撞機(CEPC)及更長遠的質子對撞機(SppC)陷入爭論的漩渦中。

昂貴的工程

科幻小說《三體》中,三體人的智能機器“智子”通過大型粒子對撞機的實驗出現數據隨機化,完全抹殺了物理進步的可能性。很多科學家難以在現有理論體系找到一個自洽的結果,最終在壓力下自殺。直接導致了人類物理知識無法進步,使人類在與三體人的戰爭中不堪一擊。

盡管小說中把對撞機對物理學科進步的貢獻作了些誇張,但對撞機成為推動物理學發展的“利器”已經無需再做證明。

二十世紀被譽為物理學的“黃金世紀”,正依賴於高能物理學理論與實驗的蓬勃發展。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相繼誕生,從理論上有效解釋了微觀世界在高能環境中現象。

從原理上看,對撞機通過提高粒子運動的速度,獲得高能量的粒子,對另一個粒子進行撞擊。和宏觀世界中的物體之間大力撞擊一樣,微觀粒子也將會被撞擊成許多小碎片——可能產生出新的粒子,也可能會造成兩者的相互作用,進而與探測器中的物質發生反應。

這樣,科學家們就可以通過比較撞擊前後各種粒子的運動狀態,推斷出新粒子的性質。

同時,對撞機還能夠從微觀尺度上模擬宇宙大爆炸初期的形態,探索誇克、暗物質與反物質、引力等物理學基本問題的本質。

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提高粒子的速度成為實驗物理學家亟待解決的關鍵問題。

中國粒子加速器之父謝家麟在其著作《加速器與科技創新》中寫道:“在解決了原理問題後,提高能量受到了經濟上的限制。”隨著能量的提高,加速器中使用的磁鐵重量和造價急劇上升。同時,由於橫向聚焦力不夠,加速器中的真空盒尺寸必須很大,造成磁鐵的磁極間隙大,依然需要很重的磁鐵。

1954年,美國勞倫斯國家實驗室建成一臺6.2億電子伏特(GeV)能量的同步加速器,磁鐵的總重量高達1萬噸。

從一開始,加速器建造便是一項昂貴的工程。

與此同時,理論物理學家也在原理上開始不斷探索。美國科學家柯隆(E.D. Courant)等人於1952年發表了“強聚焦原理”的論文。論文中寫道,根據這一原理建造強聚焦加速器可使真空盒尺寸和磁鐵的造價大大降低。

高能物理界普遍認為,這一原理上的創新是加速器發展史上的一次革命。此後建造的加速器中則普遍采用了強聚焦原理。1953年建成的美國布魯克海文國家實驗室(BNL)質子同步加速器“COSMOTRON”,能量達到33GeV磁鐵總重量只有4000噸。

在科學家對加速器高能量孜孜不倦的追求中,對撞機誕生了——如果采取兩束加速粒子對撞的方式,可以使加速的粒子能量充分用於高能反應或新粒子的產生。

1960年,意大利科學家陶歇克(B.Touschek)首次提出了對撞機的新原理,並在意大利的Frascati國家實驗室建成了直徑約1米的AdA對撞機。

據謝家麟總結,截至2000年前後,自世界上建造第一臺加速器以來,七十多年中加速器的能量大致提高了9個數量級,每單位能量的造價降低了約4個數量級。“如此驚人的發展速度在所有的科學領域都是少見的!”他評價道。

丘成桐認為強子對撞機會使中國成為粒子物理學的新中心,這對中國的科技水平有極大的促進作用。(南方周末資料圖/圖)

楊振寧對用大型對撞機找超出標準模型的“超對稱粒子”表示悲觀,稱“造大對撞機是進無底洞”。(南方周末資料圖/圖)

LHC物有所值

上世紀七十年代,“標準模型”理論逐漸豐滿,建造起物理學的大廈。物理學家認為,自然界具有四種基本的力,包括強力、弱力、電磁力和引力。廣義相對論能夠描述引力,而標準模型理論則可以描述強力、弱力、電磁力三種基本力及基本粒子,能夠很好地解釋基本粒子的特性和相互作用。

根據中科院高能物理所官方網站提供的資料,標準模型理論研究肇始於科學家對楊振寧等人提出的“規範場理論”(也被稱為“楊-米爾斯理論”),與實驗觀測不符。在規範場理論中,“對稱性”禁止了一種被稱為“規範玻色子”的粒子帶有質量。如果不解決理論和實驗之間的矛盾,物理學在這一領域的研究就失去了基礎。

丘成桐曾對“規範場理論”給予極高的評價,他(楊振寧)影響最大的工作莫過於把規範場理論推廣至“非交換”的情況,到七十年代完成的高能物理標準模型的建立,則依賴非交換的規範場理論。

不僅如此,2003年,在歐洲核子中心(CERN)召開的一次紀念會上,理論物理學家史蒂芬·溫伯格(Steven Weinberg)也對“規範場理論”進行了高度贊揚:“這是一個優美的理論,正是讓粒子理論學家們從心底里感到高興的東西。”

回顧歷史,六十年以來,在高能對撞機上每一次得出的重要結果,都能震撼人心。丘成桐看到,這些實驗背後的基礎,都用到了這一理論,“每一次突破後,我們對楊先生的學問更加佩服”。

對於高能物理而言,2008年是一個里程碑。人們已經期待了二十多年時間的大型強子對撞機(LHC)終於在CERN落成——這是世界上最大的機器,能量高達14萬億電子伏(TeV),數百萬計的粒子在全長26.659公里的環形隧道中以接近光速的速度狂飆;兩束粒子發生碰撞的地點溫度達到太陽中心溫度的10萬倍,而超流體氦冷卻技術將加速腔內的溫度降至接近絕對零度。

超現實的規模和技術意味著巨大的開銷。為了盡可能地節省經費,LHC首先利用了CERN原來已有正負電子對撞機(LEP)現成的隧道,節省了大筆隧道的建造費用。根據CERN提供的官方資料,包括人力和材料在內的對撞機本身的總費用,高達60.3億瑞士法郎,相當於當時的人民幣約410億。

另外,兩個巨大的探測器超環面儀器(ATLAS)和緊湊渺子線圈(CMS)僅材料費用就分別為5.4億瑞士法郎和5億瑞士法郎,相當於人民幣約37億、34億元。兩個中型探測器大型離子對撞機(ALICE)和底誇克探測器(LHCb)分別為1.14億瑞士法郎、0.75億瑞士法郎,相當於人民幣約7.8億、5.1億。

盡管歐洲人省了又省,但LHC的花銷仍然是一筆天文數字。尋求國際合作成為LHC籌集經費的重要途徑,34個國家超過2000位物理學家所屬的大學和研究機構都參與了LHC的建造。

中國也不例外。時任科技部基礎司司長張先恩在2009年1月的《中國基礎科學》雜誌上發表特稿,稱“中國科學家參與了LHC全部4個大型探測器實驗的合作,出色完成了所承擔的探測器部件研制、建造與安裝工作,取得了數據分析的入場券”。當然,這些項目得到了來自中國科學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教育部及科技部的資金支持。

LHC進行了高能對撞、迷你爆炸等實驗,其中最知名的莫過於找到希格斯粒子。標準模型理論將粒子分成費米子和玻色子兩大類,共預言了61個基本粒子。其中,當1995年美國費米實驗室的萬億電子伏特加速器“Tevatron”發現了頂誇克之後,最後一個基本粒子“希格斯粒子”(Higgs boson)遲遲未在實驗中現身,成為標準模型是否成立面臨的最大挑戰。

2011年12月13日、2012年7月4日、2012年7月31日,CERN多次公布實驗數據,表明希格斯玻色子存在的“跡象”。2013年,CERN宣布,之前的種種“跡象”被確認,他們找到的新粒子確實是希格斯玻色子。曾預測希格斯玻色子存在的比利時理論物理學家弗朗索瓦·恩格勒和英國理論物理學家彼得·希格斯分享了當年的諾貝爾物理學獎。

至此,在長達半個世紀理論與實驗的發展後,標準模型隨著希格斯玻色子的發現而最終得到了驗證。許多理論物理學家認為,當年花在LHC上的錢也算值了。

“中國計劃”的爭議

找到希格斯玻色子之後,物理學還能幹什麽?

2012年9月,中國科學家提出建造下一代環形正負電子對撞機(CEPC)並適時改造為高能質子對撞機(SppC)的方案,分別將精確測量希格斯粒子、深入研究對稱性自發破缺機制以及尋找超出標準模型的新粒子、理解宇宙中暗物質和暗能量的本質作為科學目標。

根據2015年初完成的《CEPC初步概念設計報告》,這一項目計劃建設周長50-100公里、能量250GeV的環形正負電子對撞機,加上比LHC能量高7倍的質子對撞機,CEPC-SppC聽上去比當初的LHC更加激動人心。正如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大衛·格羅斯(David Gross)所言,這是“中國的偉大加速器”,“和萬里長城一樣引人矚目”。

毋庸置疑,它也將是一項更加昂貴的工程。王貽芳在反駁楊振寧意見一文中提到,CEPC第一步建造階段,造價約為400億人民幣,第二步建造SPPC階段造價在1000億人民幣以內。“如果減去國際貢獻約30%,中國政府在兩個階段出資分別為300億人民幣和700億人民幣。”

而支持者丘成桐的意見是強子對撞機不僅會使中國成為粒子物理學的新中心,項目建成後,至少還會有五六千名各國一流科學家為做實驗舉家遷往中國,且長期居住。他認為,這對中國的科技水平有極大的促進作用。除此之外,強子對撞機有利於增強民族自豪感,也是中國的民族尊嚴得到體現的表現。

歸根結底,這一項目的性價比成為此次爭論的焦點。

首先,楊振寧對用超大對撞機找超出標準模型的“超對稱粒子”表示悲觀,認為超對稱粒子的存在“只是一個猜想”,沒有任何實驗根據。他質疑了中國科學家SppC科學目標的可行性。

關於CEPC的“精確測量”的科學目標,曾參與法國巴黎直線對撞機項目的中科院高能物理所副研究員阮曼奇表示,以LHC為代表的質子對撞機能產生更高的對撞能量,但巨大的“噪聲”讓其精度受限。而正負電子對撞機的特點則恰恰相反,在精細測量上擁有不可替代的優勢。“這兩種對撞機之間一般具有良好的互補性。”阮曼奇近期撰文稱,“在希格斯粒子測量方面尤為如此。”

不過,史蒂芬·溫伯格(Steven Weinberg)的博士生王孟源認為,升級後的LHC和日本正在修建的ILC已經能夠承擔這一科學目標。但迄今尚未有其他的高能物理學家詳細闡述這一點。

英國牛津大學實驗物理學家伊恩·希普西告訴南方周末,就在十年前,中國粒子物理學家對修建這樣一座大型機器還有所猶豫。“但在北京正負電子對撞機和大亞灣中微子實驗取得的屢次成功中,特別是2012年發現了中微子第三種變化,”伊恩表示,“中國科學家應該對建造這臺新機器報以極大的信心。”

更大的爭議集中在經費上。

2013年6月12日至14日,以討論科學前沿問題為主的香山科學會議召開了一次與“下一代高能正負電子對撞機”密切相關的討論會。中科院高能物理所所長王貽芳在會議中非常贊成CEPC-SppC項目。他表示:“特別是未來的質子對撞機,將使我國的粒子物理遠超國際上任何其他國家。”當時就有專家提出,環形對撞機技術尚不成熟、造價高,“三百億的項目國家不一定能批準”。

楊振寧認為,高能所建議的超大對撞機預算不可能少於200億美元。他還以美國建造超導超級對撞機(SSC)的失敗經驗作為案例,稱“造大對撞機是進無底洞”。1989年,美國開始建造當時世界最大的對撞機,預算開始預估為30億美元,後來數次增加,達到80億美元。1993年,盡管帶著遺憾和痛苦,美國國會還是終止了這一計劃。

溫伯格是這一計劃的力推者。聲稱了解SSC評審情況的溫伯格的博士生王孟源表示,這是因為SSC的預算被溫伯格低報了。“原本預算是44億美元,1993年被裁的時候總進度不到20%,隧道挖了不到三分之一,預算已經漲到120億美元了。”王孟源在最近反駁王貽芳的文章中寫道。

2016年6月2日,中國物理學會高能物理分委會擴大會議集中討論了“十三五”發改委“先進加速器驗證裝置”項目申請,決定為CEPC申請“十三五”發改委項目,資金約為8億元人民幣。不過,該項目因一票之差未能進入下一輪評審,失去了未來五年來自發改委的經費支持。

而科技部則在十幾天後初步批準3600萬人民幣用於CEPC探測器和加速器部分關鍵技術的預研。

這些跡象都表明,無論科學家的呼聲多高,CEPC-SppC項目的性價比是當前能夠獲得中國政府資助的關鍵。

稍縱即逝的“窗口”

中國高能物理學家還有一個重要的理由——當前,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建造大型對撞機的時間“窗口”正在顯現。王貽芳曾表示,一旦用CEPC-SppC占領世界物理制高點,中國高能物理將由此打開一個全新的局面,站到世界最前列。

據南方周末了解,中國在高能物理領域的主要競爭對手包括日本和歐洲,即ILC和升級後的LHC。據《自然》(Nature)雜誌報道,2016年,日本文部科學省會就是否在國內開展ILC項目作出表態。如果批準通過,實驗將於2030年啟動。

但是,為文部科學省提供顧問服務的日本專家小組2015年卻表示,研究希格斯粒子和頂誇克的機會本身不構成建造ILC的充足理由,日本將等到2018年LHC首次最大能量運行後再作決定。

高達100億美元的預算和同樣有爭議的科學目標,也成為ILC遲遲未獲批準的原因。日本高能加速器研究機構總幹事Masanori Yamauchi透露,一個由日本文部科學省和美國能源部組成的聯合小組正在討論如何降低ILC的開支。“開支還可以減少大約15%。”他說。

歐洲核子中心(CERN)已經開始組織對未來環形對撞機的設計研究,有意建造周長為100公里的環形對撞機,其能量將達到LHC的7倍多,是CEPC的有力競爭對手。不過,在2030年之前,CERN都會將主要精力放在提高LHC的質子束密度而非增強能量。

在中國高能物理學家看來,上述兩種情況恰恰為中國提供了建造超級對撞機的最好時機。“這個機遇期的時間窗口只有10年,失去這個機會,下一次就不知道什麽時候了。”王貽芳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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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喊創新,究竟政府該幹什麽不該幹什麽?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9620

 

(新華社/圖)

2016年9月11日下午,在深圳舉行的馬洪基金會秋季理事會論壇上,著名經濟學家張維迎與深圳市原副市長唐傑教授,分別就“清除創新的體制障礙”以及“創新中的企業和政府行為”進行了專題演講。作為市場經濟中“企業家精神”的知名捍衛者,張維迎教授以嚴謹的邏輯與案例分析,論證了在市場經濟的“資源配置”與“技術進步”兩大功能中,企業家的“套利”和“創新”精神起到了關鍵的驅動作用。相映成趣的是,唐傑教授的演講從創新的“空間分布”展開分析:為什麽在不同時代創新總是集中於少數國家或城市空間內,而沒有形成理論上應該呈現的“均衡分布”。

張維迎:企業家創新有賴於產權保護和法治公平

張維迎認為,中國經濟過去30年的發展中,由於內部體制約束和外部技術落差等原因,企業和企業家基本上是依靠商業和政策性套利模式成長起來的;但在隨著經濟高速增長而接近市場均衡階段後,無論是技術追隨型的商業套利,還是政府支持型的政策性套利空間都已經越來越小。

而在長期依靠套利模式成長起來的市場機制和行為模式慣性下,無論是政府體制還是企業家心態,都更難適應創新型經濟的發展要求。

這是因為創新經濟體系作為一種兼具不確定性和長周期投入的新型增長模式,對產權保護和法治公平的敏感性遠大於套利經營模式;與此同時創新成果對原有市場利益結構的破壞,也會引起既得利益群體的諸多阻礙與反擊。

這些本質上的“利益之爭”,在某些時候會由於社會觀念的誤區而變成制度或政策阻礙。對此張維迎教授以《反壟斷法》為例,指出企業創新形成的差異化競爭力本身就具有“壟斷”性質,而被經濟學家們“搞反了概念”的“反壟斷”,本質上是一種反競爭機制,變成了劣勢企業狙擊創新企業成長的政策武器。對此,張維迎強調壟斷與否並不在於市場中有多少家企業,而在於市場本身是否對外來競爭者開放。

基於“法治公平”的市場創新理念,張維迎教授對當下的產業政策、國企模式以及貨幣刺激等政策均提出了批評,認為這些“差異化政策”正在成為國家創新的“體制障礙”。

唐傑:政府合理行為是為完善市場機制“拾遺補缺”

在對張維迎教授強調“源頭創新”理念表示贊同的同時,唐傑以華為為例,分析指出這家著名通信企業從模仿式跟隨到跨入引領式“源頭創新”的歷程,之所以發生在深圳這個“城市空間”,來自於兩個方面的差別:一是深圳有著比其他城市更加完善的市場經濟機制;二是在這一市場機制形成過程中,“合理的政府行為”。

在其後的討論中,唐傑提出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在2000年之前,中國手機制造集中在北京三星和天津摩托羅拉兩家企業內;而今天中國10億支手機的生產能力中,有8億在深圳。

而在手機產業“空間轉移”的背後,是企業形態的巨大變化:與摩托羅拉、諾基亞等巨頭獨霸手機市場不同的是,今天深圳手機產業鏈遠非華為等數家品牌企業“獨大”,而是有著2000多家分工合作的大、中、小企業共同構成的“產業群”。

“華為不是華為公司,而是‘華為系’,”唐傑教授表示,正是在現代產業體系深度分工和契約合作模式下,大量產業鏈上的中小企業,得以通過“執行制造標準”的方式,分享著包括華為在內的領導企業強大的研發專利成果,形成了不斷提升和演化的動態產業鏈及創新擴散模式。

唐傑認為,在這一新型的現代產業模式下,深圳政府選擇的“合理行為”就是“補足產業鏈”和完善包括合約執行在內的“市場規則體系”。

比如在手機產業的轉移中,深圳政府做了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事:因為當時手機入網必須通過工信部北京檢測中心的檢驗,而長達三、四個月的送檢過程根本無法滿足產品更新換代的需求。於是深圳市政府向工信部申請成立深圳檢測中心,並以財政補貼等方式為中心提供運營支持。

政策出臺後迅速引發深圳“山寨”手機業向自主品牌轉型,並拉動整個手機產業鏈的升級壯大。“你可以說是產業政策,也可以說是公共政策,”唐傑表示在市場機制轉型過程中,深圳政府正是靠著這種“拾遺補缺”式的點滴積累,形成了今天的產業配套和市場機制比較優勢。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身為經濟學家的唐傑表示,他與張維迎教授對“創新中的政府角色”理解,在“以市場為中心”的邏輯基礎上是一致的。只是一個從右摸——警示過度的政府幹預會帶來“市場失敗”;而另一個從左摸——認為保障市場公平、保護市場競爭的合理政府行為,能為市場機制的完善創造更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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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配资方案遭股东否决,董小姐该不该发怒?

http://www.xcf.cn/tt2/201611/t20161104_777545.htm

配资增发的认购方实际要获得的是收购完成之后的企业的股份,也就是说,他们获得的股份中已经包含了此次收购的协同效应。而且,这8家配资认购方既非收购方格力电器,也不是被收购方珠海银隆,换言之,他们对协同效应的产生并无贡献(至于格力集团的贡献已经体现在了其原有的股份价值之中)。这样一比较的话,难道配资价格不应该高于换股收购的作价吗?而以协同效应产生之前的格力股票价格,购得协同效应产生之后包含着银隆的格力股票,岂不是大大地让8家配资认购方占了便宜?

  作者:张巍
  来源:新财富杂志(ID:newfortune)
  格力电器的收购及配资表决案大概是继万科股权大战之后,中国资本市场上最富戏剧性的事件了。特别是商界风云人物董明珠小姐在股东大会上一席掷地有声的发言,震撼力更不亚于一场纪实大片,不由得惊倒群众一片——无论吃瓜的还是吃梨的。
  几天来,事件的原委已经诸多评论家介绍,在此无需赘述。关键之处在于:
  1)格力电器计划收购珠海银隆,并且以增发12.19%的股票作为收购对价;
  2)格力电器的大股东以及董事长本人准备在与此配套的募资计划中认购新股。
  众所周知,股东投票的结果是收购计划获得通过,而募资方案则遭到否决。从表决的程序要求上看,格力电器章程的相关规定要求这两项议案均以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的多数通过。但在计算这2/3的比例时,收购方案由于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股东均有表决权;而配资方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认购配资的大股东等利益相关方不能投票表决。于是,尽管格力电器的中小股东似乎对上述两项议案都不感冒,但两者的表决结果却出现了180度的不同。
  然而,抛开程序区别,从实际利益上看,中小股东之所以既不赞成收购,也不赞成配资,原因大概有这样几点。
  一是认为对收购对象的估值过高,尤其是130亿元的收购价格与此前8个月珠海银隆的估值66.9亿元相比,几乎翻了一倍。
  二是认为没有必要增发新股作为收购对价,从而稀释中小股东的股权比例。
  三是配资方案让中小股东的股权被进一步稀释,却降低了收购方案对大股东股权的稀释效应。
  那么,站在法律政策的角度看,中小股东们的以上三点忧虑,究竟是不是值得用法律来保护,如果答案肯定,法律又该如何保护他们免受这些忧虑所困呢?
  收购属于经营战略决策
  公司的目的是为股东盈利,但是,现代的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众多而且往往缺乏经营企业的专业知识和信息。因此,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最基本特征是作为产权人的股东与作为经营权人的董事会之间的分权。简言之,就是将日常经营决策的权利交给专业性更强、决策能力更强的董事会来决定,而股东则主要通过董事的选任权实施间接控制(参见往期文章《伊利的章程修订究竟有几成合法性?》点击标题查看)。
  决定公司经营获利的最终源泉无非是两个:一为调配生产要素数量和比例;二为改变要素的组织形式。前者是传统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投入多少土地、劳动力和资本来进行生产?后者则是制度经济学关注的重点:公司的规模究竟要多大?到底是在市场上外包生产,还是整合进公司这个组织体之内进行生产。显然,从这个角度看,是否实施收购就像是否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或者是否扩大员工数量一样,属于经营决策的基本内容。因此,在公司治理的分权架构下,它属于董事会的决策事项。
  基于这样的认识,美国最具代表性的特拉华州公司法规定:如果收购方案不涉及增发新股,或者新股增发的数量不大,那么,收购决策就是董事会的专权事项,股东甚至没有置喙的机会。只是出于担心增发新股稀释收购方的现有股东,特拉华公司法才要求收购方案中发行新股数额超过已发行股份数量20%的,需要股东投票表决。美国绝大多数其他州的法律,以及三大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都采用了类似的规定。
  现实中,收购方董事会往往会选择发行低于20%的新股,从而绕开股东表决的门槛,把收购方案留在自己的掌控范围之内。所以,假如事情发生在美国大多数州,格力电器发行12%多一点股份收购珠海银隆的方案根本不劳股东们投票通过,就更不用说2/3的多数通过了。而在采取股东中心主义,并且董事会与股东会分权不明的中国公司法下,收购才成了需要股东绝对多数表决通过的事宜。不过,交易对手与收购方的现有股东没有关联关系,因此无需投票回避。
  那么,中国这种把权力留给股东的法律政策究竟好不好呢?这个问题一言难尽。从积极的方面讲,它也许制约了董事和管理层损害股东利益以谋求私利的机会。然而,它也同样会限制董事和管理层作为专业人士发挥经营特长的优势。比方说,董明珠小姐认为收购珠海银隆是格力电器的百年战略。那么,究竟是她的判断更靠谱呢,还是持相反见解的股东们的意见更加靠谱呢?
  假如我们相信股东在此类问题上平均而言的判断比董事、管理层更加正确,那么,让股东直接作出决策自然是好的。只不过,这样一来,在经营管理领域大概也就不存在什么专业知识和专业分工之说了。要是我们相信专业董事和经理人的判断更靠谱,那么,让不那么靠谱的股东来束缚他们的决策,那就显得不怎么靠谱了。
  也许有人会说,董事或者经理人以不合理的高价进行收购,岂不是要坑害了股东?这句话乍听是有道理的,可是细细思量就会发现又是在前面的老套套里打圈圈。什么是不合理的高价?究竟是作为专业人士的董事、经理人对收购价格的判断更准确还是非专业人士的股东判断更准确?我们可以要求管理层在作出判断时克尽谨慎,倾听外部专家意见,多方收集市场信息——法律也正是这样做的,却好像没有理由把价格的合理与否交给股东们作决定。
  如果事实最终证明管理层作出了坏决策,那么,一则股东可以通过选任权对他们加以惩罚,二则“用脚投票”的股东将令公司的股价下跌,从而更容易成为“野蛮人”攻击的目标,而一旦攻击成功,恐怕原有管理层的饭碗也就难保。这就是借助市场的力量制约坏的经营决策。为此,建立和维护一个富有竞争性的公司控制权流动市场就特别重要。
  股权稀释的危害源自对价不足
  公司增发新股,只要既有股东不按比例认购,他们的股权就会被稀释。为此,英美等地采用的普通法(common law)传统上自动赋予既有股东对新股的优先认购权(preemptive right)。不过,实践中这种权利对股东的保护作用并不大,譬如老股东不愿意,或者没有资金认购新股的,优先认购权便形同虚设。非但如此,既有股东享有的优先认购权反而可能阻碍其他投资人认购新股,或者提高新股发行的成本。于是,以特拉华法律为代表的美国现代公司法,废止了普通法的这项传统权利,除非经由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否则既有股东不拥有新股的优先认购权。
  那么,新股增发导致的股权稀释是否必然损害既有股东的利益呢?其实并非如此。原因在于认购新股者当然是要付出代价的,也就是要向公司支付对价。如果对价的数额不低于公司现有股份的价值,那么,增发新股就不会损害既有股东拥有的股权的经济价值。换言之,股权稀释对股东造成损害的根源在于认购对价过低,而非增发本身。
  比方说公司原有100股,每股价值1元,小股东持股30%,其股权的经济价值就是30元。现在再增发100股,每股发行价格仍为1元,但全部由大股东认购。那么,增发认购完成后,小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到15%,然而公司总股本上升为200元,因此,他们所持有的股份的经济价值仍然是30元,并无变化。假如增发的价格是2元/股,小股东持股比例虽然下降,但其股份的价值反而上升到45元。此时,实际是大股东在增发过程中向小股东输送的利益。当然,反过来,要是增发价格是0.5元/股,那么,小股东的经济利益就通过增发转移给了大股东。
  也许,有人要说,股权的价值不仅仅是经济利益,还有控制权。增发稀释了股份,自然冲淡了控制权,那也将损害既有股东的利益。这话乍听不错,可实际往往并非如此。对于有控制权的股东而言,股份增发当然受制于他们自身的决策,既然他们自己愿意增发,那就无需忧虑这些股东丧失控制权。而对于原本就没有控制权的股东,无论增发与否,其股权价值都不会保护控制权的价值。
  更加复杂情况是:对增发没有决定权的股东却对其他事项有决定权。譬如,持股1/3的中小股东虽然无法影响只需股东简单多数同意的增发决策,却可以影响需要2/3股东同意的并购决策。此时,大股东主导的增发的确可能损害中小股东针对并购事项的控制权。然而,即便如此,只要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股权被同比例稀释掉,那么,增发就没有造成不公平的影响。换言之,在中小股东控制权被削减的同时,大股东也削减了自己的控制权。而既然法律或者章程将增发的决定权交给大股东,那么,中小股东对此也该早有认识,股价也应该体现出这样的控制权结构。
  拿格力电器收购珠海银隆打比方,仍然假定格力原有100股,每股价值1元,小股东持股30%。就算如中小股东怀疑的那样,格力的收购价格过高,发行60股新股收购银隆,考虑银隆的实际价值,银隆股东为这60股支付的实际对价只相当于0.5元一股。收购完成后,格力总共有160股,股本总值130元,其中格力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0/160,格力小股东持股30/160。大股东的股权被稀释掉(0.7-7/16)/0.7=37.5%,中小股东同样被稀释掉(0.3-3/16)/0.3=37.5%。换言之,增发对双方“控制权”的影响程度相当。
  可见,如果只是要避免中小股东被大股东不公平地剥削,那么,被收购资产的估值是否过高并不重要。既然在中国现行法律之下,大股东拥有批准收购以及用什么样的对价收购的权力,那么,他们也就有权让自己的控制权被稀释掉。中小股东无论怎么想,只要受到的影响相当,就没有理由制止大股东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
  法律禁止“损人而自利”的行为
  说到这里,大家也许已经明白:法律不应干预董事会的收购决定,特别是在该决定得到多数股东批准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只要董事和大股东在被收购方没有关联利益;法律也不应干预董事会和大股东的股份增发决定,只要增发没有降低小股东持股的价值或者没有给大、小股东带来不成比例的影响。
  法律要干预的是掌握公司决策权的人——无论董事、管理层还是大股东——利用这样的权力损害其他股东以满足私利的行为。这种“损人而自利”的行为当然包括技术含量较低的直接挪用、偷盗。不过,法律面临的更大挑战是,这些人借着合法的交易形式坑害没有决策权的股东。为此,法律关注的核心是董事和大股东们参与的具有利益冲突的交易,也就是他们一方面代表公司作交易决策,另一方面又在公司的交易对手那里拥有利益,或者根本就是交易对手。
  董事和管理层并不需要拥有公司的股份,因此,公司参与的交易带给他们的影响可以与带给股东的影响性质完全不同。有鉴于此,只要董事或者经理人涉及有利益冲突的交易,就在法律上亮起了一盏红灯。尽管法律并不完全禁止此类交易,却不再对董事和管理层的决策采取顺从的原则,而是要加大司法审查的力度。
  具体来说,就是董事们针对利益冲突交易的决策不受“商业判断规则”(business judgment rule)的保护,而要接受严格的“彻底公平”(entire fairness)标准的审查。为了通过这种严格的审查,董事会在决策过程中往往会把决策权交给没有利益冲突的董事,或者交给股东们投票表决。从前,结合典型的管理层利益冲突的交易——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及私有化——笔者已经对此作过详细介绍(参见往期《中概股私有化诉讼指南》),《特拉华普通公司法》第144条对此也有专门规定。如果通不过这样的审查,那么,董事们就会被认定违反了忠慎义务(fiduciary duty)。
  在此,针对格力电器的收购与配资,笔者再来聊聊法律对大股东利益冲突交易的限制。和董事或者管理层不同,大股东必定拥有公司的股份,因此,损害公司利益的交易通常也会让大股东受到损失。而要是交易无损于公司,那自然也不会伤及小股东。所以,正如笔者前面分析的那样,法律对大股东参与利益冲突交易的限制主要盯住两点:一是交易令公司受损,二是大股东和小股东受损的比例不同。
  正是从这两点出发,特拉华法院早在1971年著名的Sinclair Oil Corp. v. Levien案判决中就确立的一条规则:如果大股东在涉及利益冲突的交易中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并且其本身承受的损失比例低于其持股比例,那么,这样的交易必需对公司“天生公平”(intrinsic fairness)。如果大股东不能对此加以证明,就将违反大股东对小股东负有的“忠慎义务”。后来,在Weinberger v. UOP案的判决中,“天生公平”被发展成为彻底公平标准,即交易的决策过程和交易价格都要对公司公平合理。
  2006年,在Gentile v. Rossette一案的判决中,特拉华最高法院专门对股份增发情况下大股东的忠慎义务作出了说明。法院表示:如果大股东为认购公司增发的股份支付的对价不足,并且增发在增加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同时降低了小股东的持股比例,那么,小股东就有权直接起诉大股东违反忠慎义务。而今年2月,在Calesa Associates v. American Capital一案中,特拉华法院又进一步针对股权稀释的情况解释了大股东的含义。所谓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是指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或者对董事会具有实际控制力的股东——哪怕其持股低于50%。由于Calesa案中,半数以上的董事在作出有关股份增发的决定时都受制于(beholden to)被告的影响,因此,尽管被告当时的持股比例只有26%,却依然被认定为大股东。于是,法院要求被告举证其以低廉的对价取得增发股份的交易具有彻底公平性。
  让大股东对小股东担负忠慎义务是美国公司法的一大特色,其他法域并非都有同样的规则。比如中国公司法尽管规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忠慎义务,却没有要求大股东负担这样的义务。然而,既然中国法律强调股东中心主义,而且多数上市公司的实际运营也受到大股东的强烈影响,那么,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利益冲突也许正体现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冲突。鉴于这样的情况,笔者以为中国的法律特别有必要引入美国法律中要求大股东负担忠慎义务、防范大股东自利交易的规则。
  董小姐该不该发怒?
  经过对法律政策的这许多梳理之后,让我们回过头来看格力电器收购与配资的方案。顺着上面的分析,笔者不觉得格力对银隆收购案决策有什么问题。即便中小股东对收购价格的高低以及支付对价的方式存有疑虑,但这些疑虑都不足以成为阻挠收购案生效的理由。一则收购方案属于董事会决策事项,又经过大股东的批准,并且大股东也不涉及关联交易;二则即便收购价格的确过高,就此收购交易本身并没有给大小股东带来不成比例的损害。
  但格力电器的交易并非到此为止,而问题就出在下一步的配资(配套募资)方案中。显然,这个定向增发的配资案直接涉及大股东格力集团的利益。于是,从上面提到的法律政策考虑,就需要检视三个问题:
  1)格力集团是不是控股股东;
  2)新增股份的认购价格是不是低于股份的价值;
  3)格力集团通过增发提升持股比例的同时是否降低了中小股东的持股比例。
  如果对这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格力电器的配资方案要么取得不认购新股的中小股东们的批准,要么格力集团能够证明这一方案对公司彻底公平。
  这三个问题中,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肯定的,配资属于定向增发,仅有格力集团在内的8家认购方,而中小股东并没有份。所以,关键在于前两个问题的答案。先看第一个问题。格力集团在制定配资方案时的持股比例不到20%,而第二大股东京海担保投资是其主要经销商的联合体,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格力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不过,即使将两家的持股比例相加,也不过26.68%。因此,我们需要考察格力电器董事会中代表这两大股东或者受他们影响的董事人数。
  对此,笔者并没有十分确切的信息,只能按照可以找到的资料做些推测。根据公开信息披露,董明珠、张军督和黄辉三位显然是格力集团的代表。叶志雄是珠海国资委的代表,而格力集团又是珠海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他应该也代表着格力集团的利益。另外,徐自发是第二大股东京海担保投资的代表。再加上孟祥凯据称也是珠海国资委系统选择,由格力集团提名的董事。于是,格力电器的9名董事中至少有5-6名代表着大股东格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若以上情况属实,那么,格力集团显然是能控制公司决策的控股股东。
  最后,每股15.57元的配资认购价格,是按照此次重组事宜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格力电器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除权除息后确定的。这原本是用来确定收购银隆需要增发的股份数额而计算出的价格。从并购估值的角度,它属于一种不作任何价格浮动调整(collars)的固定交换比率(fixed exchange ratio)换股交易。实际上,格力电器此后的交易市价都高出这一价格许多,所以,这样的换股收购方案实际上将格力电器股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留给了格力的股东。换句话说,假如中小股东认为130亿元收购珠海银隆的价格过高,那么,考虑进格力电器股价上涨的因素之后,格力真实支付的收购价格还远不止130亿元。当然,笔者这里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评估收购价格是否合适,这归根到底是格力电器董事会的判断。
  不过,如果说15.57元/股的价格用来换股收购珠海银隆,还不好评论是高是低的话,那么,将配资增发的认购价格定得与收购换股价格一样就不合适了。用董小姐的话说,收购银隆是百年大计,换言之,收购会大大提升格力电器的价值。用并购的行话讲,那就是此次收购会创造出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效应来。于是,收购方案公布后,格力电器股价的上涨或许可以说是市场对这种协同效应的认同,也就是说,这个上涨中间已经包含了银隆将带来的价值。倘若如此,将换股作价锁定在收购方案公告之前的格力电器交易价格,还可以说是为了防止收购方股东占了被收购方的便宜。
  可是,配资增发的认购方实际要获得的是收购完成之后的企业的股份,也就是说,他们获得的股份中已经包含了此次收购的协同效应。而且,这8家配资认购方既非收购方格力电器,也不是被收购方珠海银隆,换言之,他们对协同效应的产生并无贡献(至于格力集团的贡献已经体现在了其原有的股份价值之中)。这样一比较的话,难道配资价格不应该高于换股收购的作价吗?而以协同效应产生之前的格力股票价格,购得协同效应产生之后包含着银隆的格力股票,岂不是大大地让8家配资认购方占了便宜?
  由此,笔者以为,无论格力换股收购银隆的作价是不是合理,也无论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是不是符合配资定价的惯例(现有法律法规似乎没有类似规定),在当下这个案例中,至少把配资价格定得和收购换股作价一样,就意味着增发的价格被压到了股份的实际价值之下(除非董小姐承认收购没有协同效应,不过,那就等于推翻了她“百年大计”的豪言了)。
  这样看来,格力电器的此次配资还的的确确涉嫌大股东自利交易,所以,也的的确确有必要让没有利害关系的中小股东来批准一下。从这个角度看,格力电器的公司治理机制还不乏值得称道之处。从本次股东决议的结果看,它的治理机制还真的起到了防止大股东借助自利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作用。
  既然自己公司的章程定下的规则赋予了中小股东监控大股东关联交易的权力,那么,作为董事长的董小姐又何必因为大股东的关联交易被否而发怒呢?恰恰相反,格力电器这种优良的内部治理机制正好给中小投资者带来信心,而这又将推高公司的股价,降低其融资成本。对董小姐而言岂非可喜之事?说她不该怒,此其一也。
  再者,本次格力收购银隆的方案已经得到通过。至于另一项被否决的所谓总体性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一看名称便是滑天下之大稽。交易符不符合法律法规岂能由股东投票决定?这岂不是将股东当成了法官?因此,这个决议无论表决结果如何,都不应产生任何法律后果。于是乎,目前董小姐要实现其百年大计,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障碍。与一个企业家心目中得偿企业百年大计的夙愿相比,个人区区几个百分点的增持受阻又算得了什么呢?董小姐不该怒,此其二也。
  最后,从董小姐在股东大会上的讲话看,她完全是一位为企业殚精竭虑的优秀职业经理人。不过,面对股东们否决其配资方案,董小姐一怒之下摔出“我5年不给你们分红,你们又能把我怎么样”的话来,这恐怕就要不小心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不错,董事会分红与否的决定通常受到“商业判断规则”的保护,不容股东说三道四。可是,这条规则有个例外,那就是不允许董事会的判断出于恶意。一般情况下,股东们要想证明董事会的恶意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是,董小姐的这一席话,倒很可能成了“不分红是为报复中小股东不同意配资”的证据,这样一来,这个不分红的决定恐怕就很难逃过“恶意”二字了。因此,董小姐大概最最不该冲着分红的往事发怒了。
  有此“三不该”,董小姐何不暂息雷霆呢?毕竟,再好的商业判断也只是主观判断,在最终得到事实证明之前,一个人眼中的百年大计也完全可能是另一个人眼中百年昏招。优秀的经理人只有经过市场的大浪涛沙才能最终浮现。写到这里,笔者不由想起了英国《经济学人》杂志评论硅谷创业大拿的一句话来:“每个乔布斯背后也都有一个杨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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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張維迎現場火爆PK 產業政策該不該存在?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0758

林毅夫(左)與張維迎(右)。(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圖)

2016年11月9日下午,北京大學校園里,到處都能聽到師生們在談論美國大選。但在北大國發院所在的朗潤園里,大量師生正排隊進場,在這個曾經的晚清內閣軍機會議處圍觀兩位經濟學家的辯論會。

當天下午兩點,第72次“朗潤·格政”產業政策思辨會在朗潤園萬眾樓二樓舉行。這次思辨會的兩位主角都是北大國發院教授——國發院新結構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和國發院市場與網絡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張維迎。

過去二十多年,這兩位北大國發院的創始人一直就國企改革、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等話題,在紙面或會議上多次展開辯論,誰也沒能說服誰(參見本報2014年5月9日《林毅夫:“既要有效市場,又要有為政府”》一文,以及2016年9月25日《張維迎談與林毅夫二十年之爭:“很多爭論要若幹年後才能見分曉”》一文)。

今年以來,林張二人圍繞產業政策的存廢再次爆發論戰。林毅夫認為,產業政策不可或缺,後發國家要靠產業政策來推動經濟發展。張維迎則呼籲廢除所有的產業政策。這場辯論引起了經濟學家吳敬璉等著名學者的廣泛關註。

林毅夫曾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學者間的辯論應該面對面進行,通過媒體“隔空喊話”不可取。這或許是本次“產業政策思辨會”得以舉行的原因之一。

當下的中國,諸多經濟領域的改革都涉及政府在市場中的角色、政府與市場的界限之爭,林張對於產業政策的公開辯論,也因此有著巨大的現實意義。以下是林毅夫和張維迎在這次思辨會上的部分對話實錄,系南方周末記者現場摘錄整理,未經林張二人審定。

林毅夫:產業政策就像集中兵力打殲滅戰

政府的產業政策能幫助解決軟硬基礎設施,解決先行者的激勵補償,讓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變成有競爭力的產業。

政府為什麽要選擇特定產業來支持?這實際上就像是毛澤東說的集中兵力打殲滅戰,要完善的基礎設施太多了,因為資源不夠多,只能是像鄧小平說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讓一部分產業先發展起來。

很多經濟學家反對產業政策,我去世界銀行當首席經濟學家,開始研究產業政策的時候,一千多個經濟學家都反對,理由是二戰後很多使用了產業政策的國家,效果很差,包括日本,很多產業政策是不成功的。

但我沒有看到不用產業政策就能實現超趕的,除了石油輸出國。也沒有看到不用產業政策就能保持發達經濟體地位的。不能因為產業政策大部分失敗,就不要產業政策,那樣做是把嬰兒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我們能做的是提高成功的概率,減少失敗的概率。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必須有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他可能成功可能失敗。失敗了他付出了成本,成功了大家認為這是新的產業和新的技術,後面跟隨者來了,競爭者來了。第一個吃螃蟹的就沒有壟斷利潤。

發達國家解決這個問題的做法是,給第一個吃螃蟹企業家做專利保護,用這種方式來補償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補貼先天不平等。發展中國家是在世界技術產業內部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采用的新技術很可能是成熟的,沒法給專利,但依然面臨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的問題,所以政府要給一個合適的激勵補償。

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是否能成功,除了取決於他的企業家精神和產品外,還取決於產業軟硬件基礎設施是否完善。對這個基礎設施,第一個吃螃蟹的基本無能為力,需要很多企業家一起來做,形成一個產業集群,才會引來比較好的供應鏈。這就需要政府發揮因勢利導的作用,來解決軟硬基礎設施的完善和協調供給。

媒體上說,我講有效的政府,不講市場。說我是政府派,維迎是市場派。我希望媒體朋友能幫忙把我的完整的觀點傳播出去,我是強調既要有市場,又要有政府。

但為什麽產業政策用意很好卻失敗了呢?我研究了一下,二戰後發展中國家的產業政策普遍失敗。一是發展中國家容易有趕超的心態,想要三年趕英五年超美,好心辦了壞事;二是發達國家的產業政策也經常有失敗,支持基礎科研,本身成功概率很低,95%以上是失敗的;三是已經失去比較優勢的產業,為了就業需要繼續補貼,比如美國和歐洲的農業政策。歐盟每天要給一頭奶牛補貼2歐元,其實應該退出了,但不願意退出。如果產業不符合比較優勢,政府還是繼續補貼,會導致資源重複配置和尋租行為。

合適的產業政策特性,要有潛在的比較優勢。這個行業從生產要素成本來看,已經處於世界最低,具備比較優勢。但它的交易成本太高,軟硬基礎設施不完善,總成本過高。政府的產業政策能幫助解決軟硬基礎設施,解決先行者的激勵補償,讓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變成有競爭力的產業。

那些不成功的產業政策,通常瞄準的是人均收入水平是你的5倍、10倍甚至20倍的國家,比較優勢變成比較劣勢。產業政策成功的國家,基本都是瞄準那些人均收入水平是自己的一兩倍,最多三倍的國家。

也就是說,要瞄準那些人均收入水平差異不大,要素稟賦大致相當的國家,看看他們成熟的產業是什麽,這一步很重要。政府經常想要太先進的國家的產業,要避免政府的過度趕超,也要避免沒有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

發展中國家普遍軟硬件基礎設施弱,但每個國家都有一些特殊的資源,國內有些企業發現了這個資源,政府可以幫著做大做強。比如印度過去沒有服務業,但印度企業發現了這個機會,印度政府幫忙改善地面傳輸設施,成本大大改善,印度的服務業變成世界上的領先產業。

要給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一定的保護,沒有專利的話,可以稅收保護,進口機器設備時優先得到外匯等,這種激勵力度比較小,而且一般都是一次性的,所以不用擔心政府的激勵會尾大不掉。

對國際領先的產業,跟發達國家一樣,政府要支持基礎研究。對失掉比較優勢的產業,政府幫忙宣傳,比如過去智利紅酒是上不了餐桌的,後來智利總統到國外出訪,都是帶著智利的紅酒去辦酒會。加工產業等失去比較優勢的,要轉移到國外去創造“第二春”,政府要對轉型的產業工人提供再就業培訓。

政府不是要幫企業做決定,是幫助企業解決問題,協調問題,完善基礎設施,也就是我一直講的因勢利導,幫助企業解決企業解決不了的問題。

政府為什麽要選擇特定產業來支持相應的軟硬件基礎設施?這實際上就像是毛澤東說的集中兵力打殲滅戰,這是產業政策的要義。要完善的基礎設施太多了,其實如果你有資源,應該全都做,只是因為資源不夠多,只能是像鄧小平說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也就是讓一部分產業的軟硬基礎設施先完善起來。讓一部分產業先發展起來,成為國家的競爭優勢,這樣就可以創造更多可用、可支配的資源,把其他地方的軟硬基礎設施也完善一下,這是產業政策要達到的目標。最後是大家共同富裕,共同發展。

張維迎:政府不應該給任何產業、企業吃偏飯

產業政策之所以失敗,一是由於人類認知能力的限制,二是因為激勵機制扭曲。更通俗地講,一是由於人的無知,二是由於人的無恥。認知能力的限制比激勵機制更根本。

創新的不可預測性意味著,政府根本不知道誰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因為你連螃蟹長得什麽樣都不知道。政府不應該阻止任何人吃螃蟹,但也沒有必要為吃螃蟹埋單,因為那會誘使許多人假裝吃螃蟹,但實際上不過是拿出吃螃蟹的姿勢啃饅頭。

林毅夫對產業政策的定義太寬。按林毅夫的定義,幾乎政府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產業政策,批評產業政策就等於否定政府的作用,就是無政府主義者。這不利於問題的討論。

1980年代中期,日本的產業政策很受一些中國經濟學家和政府官員的推崇。1987年夏天,我對日本做了為期半個月的訪問,我得出的一個基本結論是,日本早期的產業政策之所以沒有產生災難性的後果,是因為錯誤的產業政策總會受到企業家的抵制。汽車產業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如果沒有本田宗一郎等人的抵制,也就沒有日本汽車產業的今天。

日本產業政策總體上講是失敗的。在日本最成功的20個產業,基本沒有產業政策的作用,即使有,作用也微乎其微;反倒是最失敗的7個產業,都受產業政策的嚴重影響。1980年代之後,日本產業政策的失誤比比皆是,包括第五代計算機的研發、模擬技術、移動通訊等方面,都被產業政策帶入歧途。通產省神話由此破滅。

我一直試圖從理論上尋找產業政策失敗的原因,我發現,產業政策失敗的原因和計劃經濟失敗的原因完全一樣。概言之,產業政策之所以失敗,一是由於人類認知能力的限制,二是因為激勵機制扭曲。更通俗地講,一是由於人的無知,二是由於人的無恥。認知能力的限制比激勵機制更根本。

上世紀80年代初期,鑒於當時電風扇生產“一哄而上”的局面,機電部約請了若幹國內有名的生產技術、市場分析和經濟管理方面的專家,商討對策。在大量調研和分析的基礎上,專家們認為,中國電風扇行業的年生產能力在今後若幹年保持在1000萬臺左右為宜,主張選擇若幹實力雄厚的企業“定點”生產,主管部門還據此制定了相應的政策。

然而實踐證明,專家們的預測與實際狀況有很大差距,電風扇的市場容量和生產規模不斷迅速擴張。在數年激烈競爭優勝劣汰的過程中,電風扇行業的組織結構也趨於合理,生產集中於幾個名牌企業集團,但並不是原來設想的布局模式。這種使用了“科學”的程序與方法,卻沒有得到“科學結論”的情形,在許多產業政策的制定過程中都出現過。

說到電風扇,我不由得想起林毅夫曾講過的他自己的故事。當年回國時他用配額買了4臺電風扇,全家每人一臺,因為當時根本想不到以後能用上空調。

產業政策通過對不同產業、不同企業在市場準入、稅收和補貼、融資和信貸、土地優惠、進出口許可等方面的區別對待,創造出權力租金,這必然導致企業家和政府官員的尋租行為。新能源汽車騙補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創新的不可預見性意味著產業政策一定會出現失誤。因為錯誤會暴露自己的無知,掩蓋錯誤的一個辦法是對失敗的項目提供更多的支持。結果是,錯誤一個接著一個。

概而言之,由於人類認知的局限和激勵機制的扭曲,產業政策註定會失敗。事實上,產業政策只會阻礙創新,因為產業政策會誤導企業家,使他們將資源投入不該投入的領域和不該投入的項目。中國光伏產業的發展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日本企業在模擬技術上的投入也是一個例子。企業家如果跟著政府的產業政策走,不可能有真正的創新。為了創新,中國企業家需要的是自由和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而不是產業政策的扶植。

所以我主張廢除任何形式的產業政策。政府不應該給任何產業、任何企業吃偏飯。

林毅夫栩栩如生地把創新者比喻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認為政府應該補貼第一個吃螃蟹者。我沒有考察過人類吃螃蟹的歷史,但我相信,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一定是因為自己想品嘗美味佳肴的冒險沖動,而不是因為政府和其他什麽人補貼才吃螃蟹的。林毅夫完全低估了企業家的冒險精神。

企業家承擔風險,是出於信念和願景,而非計算。凡要靠政府補貼才願意去創新的人,充其量只是個尋租者,根本就算不上企業家。補貼這樣的人會導致南郭先生們“濫竽充數”。為了激勵創新,我們需要的是專利制度和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而不是政府補貼。

進一步講,創新的不可預測性意味著,政府根本不知道誰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因為你連螃蟹長得什麽樣都不知道。政府不應該阻止任何人吃螃蟹,但也沒有必要為吃螃蟹埋單,因為那會誘使許多人假裝吃螃蟹,但實際上不過是拿出吃螃蟹的姿勢啃饅頭。

林毅夫為產業政策辯護的另一個理由是:如果沒有政府協調,市場會出現協調失靈。這里也表現出他對市場機制和企業家精神的誤解。現實中,成千上萬的企業家做的就是協調供給和需求,協調能力決定企業家的賺錢能力。

林毅夫論證產業政策的邏輯是有問題的。他說:“至今還沒有看見一個成功追趕的發展中國家,或者持續發展的發達國家,不用產業政策的。”他講的這個命題或許為真,這也不奇怪,因為在任何國家,總有雄心勃勃的政府官員和專家想指導,甚至主導經濟發展,政府官員也要為自己創造尋租機會,也有既得利益者需要產業政策保護。但由此引申說“沒有產業政策,經濟就不可能成功”,則是個偽命題。 “沒有一個長壽的人不曾得過病”,難道由此就能推論說得病是長壽的原因嗎?為什麽不看看那麽多病死的人?難道產業政策導致失敗的國家還不夠多嗎?

辯論交鋒環節的發言摘要

林毅夫

我說的產業政策沒有假定政府是全知全能。張維迎教授說汽車產業的成功不是因為產業政策,他對日本的經濟研究不夠清楚,日本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對汽車產業一直是高關稅。只要有關稅,有這種進入的障礙,都是產業政策,是保日本的產業。

我基本上是反對補貼的,除了對先行者的激勵機制者的補貼,基本上可能就是稅收優惠幾年,量非常少。維迎說產業政策必然失敗,中國政府有很多產業政策,所以中國必然失敗,按照這樣推論,中國怎麽能維持這麽長時間的穩定跟高速發展呢?

如果維迎拋開書本到各個地方去走走看,就會發現政府在幫助產業集群的發展過程中,起到的因勢利導的作用是絕對不能忽視的。

張維迎

林毅夫在反駁我產業政策註定失敗的結論時說,因為我主張產業政策註定失敗,中國政府有很多產業政策,所以中國必然失敗,這是什麽邏輯?

我不是說政府不應該幫助企業解決問題,而是政府不要給企業設置障礙。

如果老百姓吃的雞蛋都是政府供應的,難道由此證明沒有政府大家就吃不上雞蛋?為什麽雞蛋必須由政府供應,因為你不讓企業家供應,你反過來說,這就證明政府供應是最有效的,沒有這樣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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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張維迎現場火爆PK 產業政策該不該存在?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0758

林毅夫(左)與張維迎(右)。(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圖)

2016年11月9日下午,北京大學校園里,到處都能聽到師生們在談論美國大選。但在北大國發院所在的朗潤園里,大量師生正排隊進場,在這個曾經的晚清內閣軍機會議處圍觀兩位經濟學家的辯論會。

當天下午兩點,第72次“朗潤·格政”產業政策思辨會在朗潤園萬眾樓二樓舉行。這次思辨會的兩位主角都是北大國發院教授——國發院新結構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和國發院市場與網絡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張維迎。

過去二十多年,這兩位北大國發院的創始人一直就國企改革、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等話題,在紙面或會議上多次展開辯論,誰也沒能說服誰(參見本報2014年5月9日《林毅夫:“既要有效市場,又要有為政府”》一文,以及2016年9月25日《張維迎談與林毅夫二十年之爭:“很多爭論要若幹年後才能見分曉”》一文)。

今年以來,林張二人圍繞產業政策的存廢再次爆發論戰。林毅夫認為,產業政策不可或缺,後發國家要靠產業政策來推動經濟發展。張維迎則呼籲廢除所有的產業政策。這場辯論引起了經濟學家吳敬璉等著名學者的廣泛關註。

林毅夫曾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學者間的辯論應該面對面進行,通過媒體“隔空喊話”不可取。這或許是本次“產業政策思辨會”得以舉行的原因之一。

當下的中國,諸多經濟領域的改革都涉及政府在市場中的角色、政府與市場的界限之爭,林張對於產業政策的公開辯論,也因此有著巨大的現實意義。以下是林毅夫和張維迎在這次思辨會上的部分對話實錄,系南方周末記者現場摘錄整理,未經林張二人審定。

林毅夫:產業政策就像集中兵力打殲滅戰

政府的產業政策能幫助解決軟硬基礎設施,解決先行者的激勵補償,讓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變成有競爭力的產業。

政府為什麽要選擇特定產業來支持?這實際上就像是毛澤東說的集中兵力打殲滅戰,要完善的基礎設施太多了,因為資源不夠多,只能是像鄧小平說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讓一部分產業先發展起來。

很多經濟學家反對產業政策,我去世界銀行當首席經濟學家,開始研究產業政策的時候,一千多個經濟學家都反對,理由是二戰後很多使用了產業政策的國家,效果很差,包括日本,很多產業政策是不成功的。

但我沒有看到不用產業政策就能實現超趕的,除了石油輸出國。也沒有看到不用產業政策就能保持發達經濟體地位的。不能因為產業政策大部分失敗,就不要產業政策,那樣做是把嬰兒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我們能做的是提高成功的概率,減少失敗的概率。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必須有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他可能成功可能失敗。失敗了他付出了成本,成功了大家認為這是新的產業和新的技術,後面跟隨者來了,競爭者來了。第一個吃螃蟹的就沒有壟斷利潤。

發達國家解決這個問題的做法是,給第一個吃螃蟹企業家做專利保護,用這種方式來補償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補貼先天不平等。發展中國家是在世界技術產業內部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采用的新技術很可能是成熟的,沒法給專利,但依然面臨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的問題,所以政府要給一個合適的激勵補償。

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是否能成功,除了取決於他的企業家精神和產品外,還取決於產業軟硬件基礎設施是否完善。對這個基礎設施,第一個吃螃蟹的基本無能為力,需要很多企業家一起來做,形成一個產業集群,才會引來比較好的供應鏈。這就需要政府發揮因勢利導的作用,來解決軟硬基礎設施的完善和協調供給。

媒體上說,我講有效的政府,不講市場。說我是政府派,維迎是市場派。我希望媒體朋友能幫忙把我的完整的觀點傳播出去,我是強調既要有市場,又要有政府。

但為什麽產業政策用意很好卻失敗了呢?我研究了一下,二戰後發展中國家的產業政策普遍失敗。一是發展中國家容易有趕超的心態,想要三年趕英五年超美,好心辦了壞事;二是發達國家的產業政策也經常有失敗,支持基礎科研,本身成功概率很低,95%以上是失敗的;三是已經失去比較優勢的產業,為了就業需要繼續補貼,比如美國和歐洲的農業政策。歐盟每天要給一頭奶牛補貼2歐元,其實應該退出了,但不願意退出。如果產業不符合比較優勢,政府還是繼續補貼,會導致資源重複配置和尋租行為。

合適的產業政策特性,要有潛在的比較優勢。這個行業從生產要素成本來看,已經處於世界最低,具備比較優勢。但它的交易成本太高,軟硬基礎設施不完善,總成本過高。政府的產業政策能幫助解決軟硬基礎設施,解決先行者的激勵補償,讓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變成有競爭力的產業。

那些不成功的產業政策,通常瞄準的是人均收入水平是你的5倍、10倍甚至20倍的國家,比較優勢變成比較劣勢。產業政策成功的國家,基本都是瞄準那些人均收入水平是自己的一兩倍,最多三倍的國家。

也就是說,要瞄準那些人均收入水平差異不大,要素稟賦大致相當的國家,看看他們成熟的產業是什麽,這一步很重要。政府經常想要太先進的國家的產業,要避免政府的過度趕超,也要避免沒有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

發展中國家普遍軟硬件基礎設施弱,但每個國家都有一些特殊的資源,國內有些企業發現了這個資源,政府可以幫著做大做強。比如印度過去沒有服務業,但印度企業發現了這個機會,印度政府幫忙改善地面傳輸設施,成本大大改善,印度的服務業變成世界上的領先產業。

要給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一定的保護,沒有專利的話,可以稅收保護,進口機器設備時優先得到外匯等,這種激勵力度比較小,而且一般都是一次性的,所以不用擔心政府的激勵會尾大不掉。

對國際領先的產業,跟發達國家一樣,政府要支持基礎研究。對失掉比較優勢的產業,政府幫忙宣傳,比如過去智利紅酒是上不了餐桌的,後來智利總統到國外出訪,都是帶著智利的紅酒去辦酒會。加工產業等失去比較優勢的,要轉移到國外去創造“第二春”,政府要對轉型的產業工人提供再就業培訓。

政府不是要幫企業做決定,是幫助企業解決問題,協調問題,完善基礎設施,也就是我一直講的因勢利導,幫助企業解決企業解決不了的問題。

政府為什麽要選擇特定產業來支持相應的軟硬件基礎設施?這實際上就像是毛澤東說的集中兵力打殲滅戰,這是產業政策的要義。要完善的基礎設施太多了,其實如果你有資源,應該全都做,只是因為資源不夠多,只能是像鄧小平說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也就是讓一部分產業的軟硬基礎設施先完善起來。讓一部分產業先發展起來,成為國家的競爭優勢,這樣就可以創造更多可用、可支配的資源,把其他地方的軟硬基礎設施也完善一下,這是產業政策要達到的目標。最後是大家共同富裕,共同發展。

張維迎:政府不應該給任何產業、企業吃偏飯

產業政策之所以失敗,一是由於人類認知能力的限制,二是因為激勵機制扭曲。更通俗地講,一是由於人的無知,二是由於人的無恥。認知能力的限制比激勵機制更根本。

創新的不可預測性意味著,政府根本不知道誰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因為你連螃蟹長得什麽樣都不知道。政府不應該阻止任何人吃螃蟹,但也沒有必要為吃螃蟹埋單,因為那會誘使許多人假裝吃螃蟹,但實際上不過是拿出吃螃蟹的姿勢啃饅頭。

林毅夫對產業政策的定義太寬。按林毅夫的定義,幾乎政府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產業政策,批評產業政策就等於否定政府的作用,就是無政府主義者。這不利於問題的討論。

1980年代中期,日本的產業政策很受一些中國經濟學家和政府官員的推崇。1987年夏天,我對日本做了為期半個月的訪問,我得出的一個基本結論是,日本早期的產業政策之所以沒有產生災難性的後果,是因為錯誤的產業政策總會受到企業家的抵制。汽車產業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如果沒有本田宗一郎等人的抵制,也就沒有日本汽車產業的今天。

日本產業政策總體上講是失敗的。在日本最成功的20個產業,基本沒有產業政策的作用,即使有,作用也微乎其微;反倒是最失敗的7個產業,都受產業政策的嚴重影響。1980年代之後,日本產業政策的失誤比比皆是,包括第五代計算機的研發、模擬技術、移動通訊等方面,都被產業政策帶入歧途。通產省神話由此破滅。

我一直試圖從理論上尋找產業政策失敗的原因,我發現,產業政策失敗的原因和計劃經濟失敗的原因完全一樣。概言之,產業政策之所以失敗,一是由於人類認知能力的限制,二是因為激勵機制扭曲。更通俗地講,一是由於人的無知,二是由於人的無恥。認知能力的限制比激勵機制更根本。

上世紀80年代初期,鑒於當時電風扇生產“一哄而上”的局面,機電部約請了若幹國內有名的生產技術、市場分析和經濟管理方面的專家,商討對策。在大量調研和分析的基礎上,專家們認為,中國電風扇行業的年生產能力在今後若幹年保持在1000萬臺左右為宜,主張選擇若幹實力雄厚的企業“定點”生產,主管部門還據此制定了相應的政策。

然而實踐證明,專家們的預測與實際狀況有很大差距,電風扇的市場容量和生產規模不斷迅速擴張。在數年激烈競爭優勝劣汰的過程中,電風扇行業的組織結構也趨於合理,生產集中於幾個名牌企業集團,但並不是原來設想的布局模式。這種使用了“科學”的程序與方法,卻沒有得到“科學結論”的情形,在許多產業政策的制定過程中都出現過。

說到電風扇,我不由得想起林毅夫曾講過的他自己的故事。當年回國時他用配額買了4臺電風扇,全家每人一臺,因為當時根本想不到以後能用上空調。

產業政策通過對不同產業、不同企業在市場準入、稅收和補貼、融資和信貸、土地優惠、進出口許可等方面的區別對待,創造出權力租金,這必然導致企業家和政府官員的尋租行為。新能源汽車騙補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創新的不可預見性意味著產業政策一定會出現失誤。因為錯誤會暴露自己的無知,掩蓋錯誤的一個辦法是對失敗的項目提供更多的支持。結果是,錯誤一個接著一個。

概而言之,由於人類認知的局限和激勵機制的扭曲,產業政策註定會失敗。事實上,產業政策只會阻礙創新,因為產業政策會誤導企業家,使他們將資源投入不該投入的領域和不該投入的項目。中國光伏產業的發展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日本企業在模擬技術上的投入也是一個例子。企業家如果跟著政府的產業政策走,不可能有真正的創新。為了創新,中國企業家需要的是自由和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而不是產業政策的扶植。

所以我主張廢除任何形式的產業政策。政府不應該給任何產業、任何企業吃偏飯。

林毅夫栩栩如生地把創新者比喻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認為政府應該補貼第一個吃螃蟹者。我沒有考察過人類吃螃蟹的歷史,但我相信,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一定是因為自己想品嘗美味佳肴的冒險沖動,而不是因為政府和其他什麽人補貼才吃螃蟹的。林毅夫完全低估了企業家的冒險精神。

企業家承擔風險,是出於信念和願景,而非計算。凡要靠政府補貼才願意去創新的人,充其量只是個尋租者,根本就算不上企業家。補貼這樣的人會導致南郭先生們“濫竽充數”。為了激勵創新,我們需要的是專利制度和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而不是政府補貼。

進一步講,創新的不可預測性意味著,政府根本不知道誰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因為你連螃蟹長得什麽樣都不知道。政府不應該阻止任何人吃螃蟹,但也沒有必要為吃螃蟹埋單,因為那會誘使許多人假裝吃螃蟹,但實際上不過是拿出吃螃蟹的姿勢啃饅頭。

林毅夫為產業政策辯護的另一個理由是:如果沒有政府協調,市場會出現協調失靈。這里也表現出他對市場機制和企業家精神的誤解。現實中,成千上萬的企業家做的就是協調供給和需求,協調能力決定企業家的賺錢能力。

林毅夫論證產業政策的邏輯是有問題的。他說:“至今還沒有看見一個成功追趕的發展中國家,或者持續發展的發達國家,不用產業政策的。”他講的這個命題或許為真,這也不奇怪,因為在任何國家,總有雄心勃勃的政府官員和專家想指導,甚至主導經濟發展,政府官員也要為自己創造尋租機會,也有既得利益者需要產業政策保護。但由此引申說“沒有產業政策,經濟就不可能成功”,則是個偽命題。 “沒有一個長壽的人不曾得過病”,難道由此就能推論說得病是長壽的原因嗎?為什麽不看看那麽多病死的人?難道產業政策導致失敗的國家還不夠多嗎?

辯論交鋒環節的發言摘要

林毅夫

我說的產業政策沒有假定政府是全知全能。張維迎教授說汽車產業的成功不是因為產業政策,他對日本的經濟研究不夠清楚,日本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對汽車產業一直是高關稅。只要有關稅,有這種進入的障礙,都是產業政策,是保日本的產業。

我基本上是反對補貼的,除了對先行者的激勵機制者的補貼,基本上可能就是稅收優惠幾年,量非常少。維迎說產業政策必然失敗,中國政府有很多產業政策,所以中國必然失敗,按照這樣推論,中國怎麽能維持這麽長時間的穩定跟高速發展呢?

如果維迎拋開書本到各個地方去走走看,就會發現政府在幫助產業集群的發展過程中,起到的因勢利導的作用是絕對不能忽視的。

張維迎

林毅夫在反駁我產業政策註定失敗的結論時說,因為我主張產業政策註定失敗,中國政府有很多產業政策,所以中國必然失敗,這是什麽邏輯?

我不是說政府不應該幫助企業解決問題,而是政府不要給企業設置障礙。

如果老百姓吃的雞蛋都是政府供應的,難道由此證明沒有政府大家就吃不上雞蛋?為什麽雞蛋必須由政府供應,因為你不讓企業家供應,你反過來說,這就證明政府供應是最有效的,沒有這樣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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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公司不該有雇不起的人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1227/160549.shtml

創業公司不該有雇不起的人
紅杉匯 紅杉匯

創業公司不該有雇不起的人

核心點可能並不在於人才管你要多少錢,而是他能幫你解決什麽問題。

本文由紅杉匯(微信ID:Sequoiacap)授權i黑馬發布,作者張皓凡,編輯洪杉。

創業公司的人才估值模型

首先要界定一點,我們接下來探討的是創業公司的人才範疇,而不是成熟企業的用人策略。因為這兩者的用人邏輯和薪酬體系是完全不同的。

在通常的印象中,大公司有更強的實力,所以就應該有更強的給薪能力,雇得起更貴的人才。而創業公司錢少資源少實力弱,因此只能用更便宜的價格來將就著招人。

我如果說這種觀點是錯誤的,請各位噴子們先按捺一下蠢蠢欲噴的激情,看看我是如何把這個“天大的錯誤”給自圓其說的。

一、人才估值的幾個誤區

1.人才估值是人才能夠給企業帶來的價值,而不是人才的成本。

創始人在引進核心人才時一個最大的誤區就是把人才的成本當做價值。本質上你謀求的是這個人能夠給你創造什麽價值,而不是你要支付給他多少錢。就像在股市中,老手一般都知道越便宜的股票看似便宜,但卻是沒有什麽上漲可能的,反而是那些貴的股票,你越覺得它貴,越不敢買,它越漲。

投資人在計算一家企業的估值時,更在意的是未來上升的空間如何,眼睛緊盯著的是預期和現有估值之間的價值差異,至於對於現有估值的推敲,則更多的是一種討價還價的手段。

2.即使談到人才的成本,隱性成本也許要遠高過顯性成本(工資和獎金)。

看一個簡單的場景吧,你的公司面臨下一輪融資,核心估值邏輯是大客戶交易額的提升,經過分析,新增大客戶資源是達成短期目標的主要手段。

兩個候選人,一個50萬年薪,客戶資源相對薄弱且間接,但價值觀、潛力、融入感要好一些;一個年薪100萬,大客戶資源可以直接落地,但未來潛力有限,個人調性和公司也有沖突。

在這個案例中,成本的判斷有三個層面:

一,50萬年薪的差距是最直接的顯性成本差異,你要不要承擔這樣的成本以及相應帶來的風險;

二,短期來看,第二個候選人顯然對於融資目標的達成有著更直接的意義,如果錄用了第一個候選人而導致企業估值目標無法實現,這中間的差異可能就是數千萬美元,這是典型的隱性成本。至於因為核心數據無法達標而造成錯過融資窗口,就更難衡量隱性成本的價值了;

三,第一個候選人在軟性上更契合企業,由此帶來的管理成本和風險要小於第二個候選人,這也是要考慮的隱性成本之一。

因此在這樣的錯綜複雜的成本計算下,你會選擇哪個?

人才的隱性成本還會包括很多:溝通成本、團隊成本、態度成本、管理成本、道德成本等等,這些成本不像支出的工資、福利和獎金,都很難量化,不會體現在你的財務報表中,但最終都會通過你的事情是否可以辦成,你的目標是否可以實現上顯現出來。

正因為很難量化,所以當很多公司做敗了後,你讓創始人總結原因,很多人其實說不出來,只能是模糊地歸結為團隊不給力,但為什麽不給力,並沒有明確的結論。這其實就是人才的估值邏輯出了問題,這方面出了問題是典型的慢性病,通常會殺人於無形,治療起來也就沒那麽容易。

3.候選人的現有薪資不是你建立人才估值模型的主要因素。

我們試想一個極端的場景,你有一個項目交給一個不要工資的人操作,你貌似省錢了,結果項目做砸了,你賠了錢;另一個人要你30K一個月,把項目做成了。你會選哪個?在這個極端化的案例中,選擇自然是簡單的,但為什麽在實際的操作中,總會有人屢屢犯相同的錯誤——撿便宜的。

HR犯這樣的錯誤還可以理解,畢竟是成本中心嘛,但如果老板也犯同樣的錯誤,問題就太大了。於是我想核心點可能並不在於人才管你要多少錢,而是他能幫你解決什麽問題

大多數的決策者在結果無法預知和掌控的情況下,也就是在收益無法預估時,通常的本能就是降低成本,但這和飲鴆止渴又有什麽不同呢?就像現在很多獵頭公司,雇用的都是極便宜的小白,結果人均產能超不過20萬一年,你說老板是賺了還是賠了?

和候選人砍價,消減成本,是相對比較容易操作的事情,而管理一群牛人,並讓他們都能產生價值,無疑是更困難的事情,對於創始人有更全面的要求。我想並不是所有的老板都有這樣的魄力和能力吧。

4.橫向薪資平衡讓無數創業公司的人才估值體系慘不忍睹。

在無數的案例中,我們都看到這樣的狀況:這個人能力和我現有的團隊也沒有太大的差別,他怎麽要15K啊,我現在的人最多也就是10K;這個人雖然能力還挺強,但也沒到值30萬的地步吧,我現在的人雖然不如他,但薪資可比他要低得多啊;這個VP候選人要60萬,我現有的幾個VP最高的只有40萬,他一旦來了,我給原來的那幾個是漲還是不漲啊,不漲的話他們反彈怎麽辦?漲的話公司的成本根本支撐不住啊。

於是在這樣一波又一波的博弈和平衡中,牛人始終進不來,公司的人才結構也就始終得不到升級。

5.在創業公司核心人才引進個案中,市場薪資數據對標其實是個偽命題

你說在今日頭條吸引柳甄的過程中,應該對標什麽職位?是BAT的副總裁們,還是外企的高管。市場薪酬水準是一個共性的範疇,中間還會因為統計口徑的設定帶有片面的傾向。

而創業公司的核心人才使用通常都是極其個性化的,給企業帶來的價值千差萬別,促成價值達成的體系和文化也是各有特點,於是人才在企業中價值輸出的路徑就會帶有極強的互動與動態的特點,很難用一套統計學數據就給框定了。

二、人才估值模型的幾個場景

場景1:該用人才A,還是B?

假設A比B貴一倍,但A對於公司戰略相關度和貢獻度是80%,B為40%,A不好管,和公司的價值觀契合度不高,是典型的高績效人才,B則反之,有高潛的特質。如果你是老板,你會用哪個?

激進一點的也許會選A,保守一點的選B。但選擇的標準是什麽?難道僅憑創始人的激進或是保守嗎?我想讓決策者舉棋不定的可能有幾個因素:

1.我無法準確判斷A和B能給公司帶來多大價值;

2.A也許和短期目標更契合,但這種契合是否值得我付出多一倍的薪資;

3.A不好管,價值觀也不正,負面作用怎麽管控,影響整體團隊怎麽辦;

4.相對於帶來價值的模糊性,付出的人才成本是更直觀的東西,於是在這種思考下,決策者才會采取偏保守的策略,在以退為進的心態下傾向於選擇B;

但是還有幾個其他的因素是創始人經常忽略的

1.你的戰略目標清晰沒有,是否清晰到你可以明確判斷什麽樣的人可以幫助你實現這個目標;

2.戰略目標,比如投資人跟你說了,每日訂單達到5000,就可以給你1億的估值和2000萬的A輪投資,實現這個目標的路徑是否非常清楚了,如果你不清楚,這時貿然搭建團隊,我想無論哪個候選人,你都不可能清晰地判斷他是否有價值吧;

3.這個目標對於公司的意義有多大,你的決心有多大,如果在上述例子中,那就是個至少值2000萬的目標,這時你才可以判斷為了某個關鍵人才付出100萬是否值得,你才不會糾結於到底是50萬還是60萬雇這個人;

4.所有一切在用人上舉棋不定的老板們,其實都是自己的問題沒有真正想清楚,和他遇到什麽樣的人才和人才要多少價格沒有絕對的關系;

5.因此所謂這個人太貴了,所以我們用不起是一句絲毫沒有誠意的借口。正確的理由應該是:以這個人暫時的成本,我的平臺無法提供讓他發揮更大價值的空間,所以我用不上他。

場景2:我是該請個資深的HRD,還是有一定經驗的HRM,還是找個小主管就行了。

相似的場景還有,我這個階段該找個CTO,技術總監,還是找個技術經理就行了。市場、銷售、財務、運營、產品等職能領域,這種例子是普遍存在的。

你說你一個20人規模的初創公司,找個資深的HRD能夠帶來什麽,幾乎無論這個HRD管你要多少錢,對他對你,這都是賠本的買賣。除非這個HRD是你的聯創或合夥人的角色,奔著理想和情懷來的,不在意一時的短期收益,肯撅著屁股從算社保算公積金等最基礎的領域白手起家,幫你搭建整體架構。但這樣的人只能是你的創業夥伴,從公開市場招幾乎是沒有可能的事情。

最近就有一個實際發生的案例,一家在人工智能領域的明星公司,只有100多人,楞是請了一個百萬年薪的CHO,之前是數千人規模公司的HRVP,手下的HR團隊都快趕上整個公司的人員規模了。

在這個案例中,我們說無論是這家公司的老大,還是這個HR本人,都沒想清楚。結果去了沒一個月,就是各種不適應,你說這是請得起請不起的問題嗎?是錢的問題嗎?兩個都沒想明白的糊塗蛋子碰一塊兒去了。

場景3:這人要60萬,可我現在的核心團隊最多的才拿30萬,該怎麽破?

前段時間遇到一個真實案例,一家A輪公司想引進一個重量級的人物,成色極佳,外面有很多公司覬覦。老板沖動之下,沒有跟任何人商量就許了5%的股權和將近70萬的年薪。回來之後有點含糊,因為她的兩個核心團隊成員收入不過30萬,股權不超過1%。

在這個問題上,如果以傳統的團隊平衡和薪資對等原則來看,幾乎是無法繼續談下去的。但問題其實沒有那麽複雜,在合理的人才估值模型之下,也還是可以解決的。道理很簡單,你拿得多,就必須幹出相應的業績,如果沒有做出成績,對不起,你要麽降薪,要麽走人

對於老團隊也是一樣,外面來的人是拿得多,但如果你可以有相應的承擔,也可以拿這麽多錢,如果不能把擔子挑起來,那麽也就沒有什麽好說的了。這里的估值模型的核心還是人才的增值,而不僅僅是聚焦在成本上那麽簡單。

當然,這是個特例,多數情況下,後來的人現金部分會比較高,但早期團隊的期權股權是會高很多的。一個簡單的比例,創業公司頭5個人,是百分位的權益,頭50人,就是千分位,到500人,可能連萬分位都沒有了。

長短期激勵的配比,也是解決先來和後進團隊的平衡的方法之一。

場景4:這人談著很不錯,但來了會怎樣,我還真是沒底,到底該不該用呢?

無數的老板在遇到這種場景時,是談了一輪又一輪,找朋友看,找投資人看,找團隊看,但就是拿不定主意。

我說一下我的體會吧,在幫客戶找了這十年的人,我自己招人那就更是超過20年了,但這幾千上萬人談下來,我對自己對於人的判斷反而越來越沒有信心了。每年大把的人談下來,總會有一些當初看著不怎麽樣的,後來幹的相當不錯,也還會有一些你面試時很看好的候選人,入職後幹的是一塌糊塗。當然,這樣的終歸是小部分。

但正是這樣的小概率,催生了我的另一種人才使用觀。那就是只要大面上過得去的,就先過來用,制定明確的目標和考核,快速上位,快速考核,快速叠代。這其實和互聯網公司提倡的產品快速叠代,小步快跑是一脈相承的。

互聯網公司在產品開發中之所以摒棄了原來傳統軟件公司所采用的長周期開發,先市場調研,再內部測試的方法,就是因為無論你在產品設計之初想得如何周到,你的測試樣本量肯定是不夠的,所以很多BUG和產品缺陷你無法通過內部的小樣本,哪怕是專家意見來事先發現並修正。

只有通過投放市場,所有的用戶都是你的測試經理,你的樣本量趨近無窮,產品的逐步完善才能成為現實。

同樣在用人上,談的再好,面試官再資深,總會有一些問題是你無法預見的,比如團隊的融合,文化的契合,技能的遷移,態度的提升等等,這些只能是通過實際上手操作,大家才能有感覺。

最近有一家業界很知名的公司加盟了一個市場VP,之前也是經過了N輪的溝通,雙方都覺得很不錯,但僅僅入職了三個月後,該VP在公司中的位置就岌岌可危,幾乎是被公司固有的文化和原有的團隊給淹沒了,連最基礎的員工都可以在公開的場合對其表示各種不滿。順便說一句,該VP過往的業績是經過充分證明的,其情商也被面試團有口皆碑。

所以,是騾子是馬,還是要拉出來遛一遛,形成人才的快速叠代機制,不斷設立更高的績效指標,在這樣的“摧殘”下,牛人就幹出來了,孬人就被淘汰了。當然,這樣的機制好像更適用創業公司,大公司和成熟公司並不適用。

三、創業公司不該有雇不起的人

好了,該揭曉答案了。

1.創業公司的人才估值模型——其實很簡單:

人才估值 = 人才創造價值 - 人才成本

沒錯,你沒看錯,就是這麽個簡單的公式。但無數的創業公司就折在了這麽個簡單的公式上。

大家都能想出並理解這個公式,但大部分決策者只會把眼光死盯在人才成本上,這應該是人性的盲點之一。道理很簡單,成本是可見的,收益卻是模糊不確定的。於是大家都有選擇性忽視。

我建議的解決方案就是把著眼點從成本上稍稍離開,轉而死磕“人才創造價值”上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公司要有明確的戰略,實現戰略的路徑,對可實現路徑的人才要素做深入盤點,對於戰略實現要點最好能有定量的分析,清晰地知道該用什麽樣的人,建立幫助人才實現價值的平臺、環境和激勵機制,快速叠代,把人才創造價值這個模糊的概念引向可評測的狀態。這樣,成本就不再是你糾結的事情,“雇不起”這件事就在一定程度上是偽命題了。

一句話,你必須清楚知道你在引入人才這件事情上,你做的是個賺錢的買賣,還是賠本的買賣,這個錢該怎麽賺,風險在哪里,風險管控的機制是什麽,何時該止損,何時該增持。

2.創始人在籌劃引進核心人才時該問自己的幾個問題:

2.1 戰略目標是什麽?清楚了沒有?

2.2 實現戰略目標的路徑是什麽?可行嗎?

2.3 這個人過來主要是幫我解決什麽問題的?

2.4 什麽樣的人可以幫我實現這樣的目標?

2.5 這樣的人市場上有嗎?別是自己想象出來的人才畫像,市場上根本沒有;

2.6 這樣的人該怎麽吸引?渠道有哪些?

2.7 這個人來了我該怎麽明確界定他的業績?

2.8 他幫我實現的這個目標的價值到底有多大?

2.9 他來實現這個目標在環境、氛圍、軟硬件條件、激勵機制上的要求是什麽?怎樣具備?

2.10 如果這個人不行,止損線怎麽設定?

3.創業公司“雇不起人”的原因是什麽?

3.1 人才定位不清

就像上面提到的案例,你一個20人的公司,非得想要一個資深的HRD,你讓人家過來解決什麽問題啊?人家要你個大幾十萬,你給不起,你說這是錢的事情嗎?

你一個僅僅50萬用戶的APP,非得找一個大數據和高並發領域的大拿,人家要你一百萬,你跟人各種砍價,要臉麽?這哪是錢可以解決的問題?

3.2 自己的事情沒有想清楚,妄想來了一個高人,你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前天見了一個之前的候選人,這兩年創業,雖然做敗了,但對於失敗的原因反省那叫一個犀利深刻,遠比那些所謂的“創業成功者”在成功之後的雞湯有益得多。他就有一句話:所有的創業項目沒有會因為錢的問題失敗的,如果你認為是錢的問題,那就說明你對你所做的事情根本就沒想清楚。

同樣的話我完全可以用在人才引進上——所有的人才問題都不是給不給得起錢的問題,而是你對於這個人如何給你帶來價值以及帶來多少價值根本沒有概念

你如果把自己的事想清楚了,知道什麽人來了能給你帶來正向的價值,那麽即使手頭錢不夠,借錢來雇人都是值得的。這就像如果你知道一支股票穩賺不賠,你會不會借錢去買是一樣簡單的命題。所以基於這點,我才會說,創業公司就不該有雇不起的人。

你雇不起柳甄,不應該是因為她的價格高,而只應該是你判斷她過來不能創造出正向的價值。有傳聞說柳甄去到今日頭條會負責資本運作,她在那里負責的至少該是幾億美金的盤子,你一家早期公司雇了她,最多就是解決個百萬美元級別的融資,無論對你對她,當然不值了。

3.3 用不起,還是不會用

很多老板在決策高成本人才的時候手都會哆嗦,這與其說是你在為這樣的成本含糊,倒不如說是你對於如何能從這樣的候選人身上掙到錢沒有信心。

你如果很有把握把牛人搞過來並能幫你解決一個或幾個有價值的問題,你在決策時就不會那麽糾結。所以這是如何用人,並從當中“榨取剩余價值”的過程,和用不用得起也沒太大關系

確實有很多的創始人請來了一只會生金蛋的母雞,但非得把這只雞燉湯喝,美名其曰“價值認同”,這不但是對這只雞的摧殘,也是對整體社會人才資源的浪費。

四、大公司反而會有更多的“雇不起”

公司大了,員工的個體價值會下降,除非是那種天才型的選手,否則沒有什麽人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整體的體系會顯得更加重要,既然是一個整體,薪資的橫向平衡就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了,因此當某個人的薪資要求明顯高過公司所規定的界限時,只能是放棄。

而且公司那麽大的體量,某個人牛不牛逼,能不能幹,對於整體所產生的作用是基本可以忽略不計的。況且,你不來,有的是人願意來,雇主品牌在那兒呢,總會有人來投入大熔爐的。

創業公司是個人英雄主義的溫床,有時一兩個核心人才的加盟,確實可以起到起死回生的作用,所以人才的估值邏輯和估值體系是完全不同的。

創業 人才 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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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幹貨 | 關於創業和投資的問題不該說的全在這說了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1225/160513.shtml

純幹貨 | 關於創業和投資的問題不該說的全在這說了
吳智勇 吳智勇

純幹貨 | 關於創業和投資的問題不該說的全在這說了

在投資實操上,碰到一個項目具體怎麽投;怎麽規避你的風險;你投的企業拿到別的機構的錢,還要面對無數的流程、協議、資料,你不懂這些的話,可能就會很麻煩。

本文系黑馬投資學院·天使營二期&新疆創投營一期課堂演講內容節選,經筆記俠(微信ID:notenews)整理。

過去這些年,我做過很多投資項目,做股權投資十多年,以前一直做後期投資、做PE、後來做天使、做早期,投人民幣、投美元。我投的企業有上市的,有並購的、有賣掉的,境內外的都有,在投資的執行層面確實有很多經驗,我自己覺得我還是比較精通的。

今天來跟大家講一些關於投資實操的東西。

在投資實操上,碰到一個項目具體怎麽投;怎麽規避你的風險;你投的企業拿到別的機構的錢,還要面對無數的流程、協議、資料,你不懂這些的話,可能就會很麻煩。

我今天給大家分享的東西比較幹,因為幹,可能會無趣,但我今天講的東西一定是你們的短板,一定是做投資需要了解的東西。 

一、投資一定是順勢而為,不能跟趨勢作對

首先是關於勢的問題,投資一定是順勢而為,一定不能逆勢而行。這個話說來很簡單,但是真做的時候,是很容易就犯糊塗的。我最開始做投資的時候也會犯糊塗,也會花很多精力在一些後來自己覺得根本不用花時間的項目上,因為它們不可能成為未來的大勢和趨勢。

什麽是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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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的是一些大勢,國家的大勢或行業的大勢。

比如在過去三十年,中國就是全世界經濟發展的大勢,如果那時候你要進入中國投資做點什麽事可能你就賺錢了,在過去二三十年你投中國房地產,閉著眼睛買都賺錢了。

我在德意誌銀行的時候,我們花了很多精力投中國的不良資產和實物資產,北京很多大樓我都看過,和業主都談過,當時是要想投這個樓,把整個大樓買過來,包括大望路的華貿中心,投完之後又把德意誌銀行總部搬到華貿中心,三棟寫字樓,五個五星級酒店,也有很多住宅,包括新光天地租賃合同,中間很多交易都是我參與完成的。我們投華貿的時候那個估值當時覺得簡直太貴了,但現在想想,簡直賺太多錢了。

2004年我們投了建設銀行中國第一個實物的不良資產包,那個不良資產包里面全是不良資產實物資產的抵押品,比如地、樓、工藝品等抵押品,投完以後競標覺得貴,現在回過頭來看,真是太便宜了。我們在2006年投的一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全中國16個省的不良資產包,當時我們給的報價比第二名貴了近一倍,領導很不滿意,但今天回過頭來看,那個依據不良資產包成立一個合資的資產管理公司,拿到了中國的資產管理牌照開始做業務,公司在2015年的凈利潤有11個億。所以這個項目也給德意誌銀行賺了很多錢。

我想說明什麽問題呢?當你處在這個行業中,什麽是大勢,當你順著這個大勢做的時候,經濟發展,各方面的發展,自然而然把你托到一個高度,你就賺錢了。如果你要逆勢而行,舉個例子,現在我們去拿一片地蓋一個制鞋廠或者服裝廠,你一定死,為什麽?因為現在低端制造業的外遷外移,移到孟加拉國東南亞等地的趨勢非常明顯,中國的低端制造業已經不行了,如果你這個時候還逆勢而行絕對完蛋。所以勢一定非常關鍵。

什麽是中國目前的大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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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從國家層面講,接下來的若幹年,傳統制造業需要升級換代,房地產的趨勢也是逐漸往下走,未來中國經濟靠什麽支撐?一定是新經濟,一定是第三產業,一定是高端制造業、高科技等與新經濟相關的產業。現在國家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只有這些新經濟起來,中國的產業才能夠做實。現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就是大勢。

二、中國、美國、印度投資熱點比較

中國、美國、印度等國家投資熱點比較,我想講講趨勢,也是大勢的問題。其實在過去若幹年,我們的生活有非常大的變化,這個變化是移動互聯網給我們帶來的。可能大家沒有特別意識到移動互聯網的重要性,在我看來,移動互聯網是不亞於工業革命的一場產業革命。在歷史上有多次產業的革命,這些革命給人類的生活帶來巨大變化,比如第一次、第二次工業革命,瓦特蒸汽機、原子能、電力、PC互聯網等,這些革命給所有人的生活帶來巨大變化。

移動互聯網給我們帶來的影響和變化也是巨大的。今天我們因為擁有手機,因為擁有互聯網,生活變得非常便利,比如打車有滴滴出行,訂餐可以大眾點評、餓了麽,出門隨手就有導航等等,可以隨時隨地做很多事情。

移動互聯網和PC互聯網有什麽區別呢?

最大的區別是基於位置和鏈接給我們的生活帶來的變化,在過去PC互聯網時代,離開電腦就很難和商業社會發生連接,他可能找不到你,只能給你打電話。但是當你有手機、地圖、位置的時候,基於這個位置就可以和周邊很多商業機構發生實時性的商業鏈接,這樣我們身邊的商業交易一下子爆發了。這些東西在以前是不可能的,在智能手機移動時代就完全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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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移動互聯網席卷全世界,在印度和非洲發展的都不錯,但移動互聯網的發展,每個國家的階段不太一樣。移動互聯網最開始出現的時候,產生了很多移動互聯網的紅利,這些紅利主要就是模式創新,沒有移動互聯網就不會有滴滴打車,不會有百度地圖。包括移動端的攜程、去哪兒、大眾點評,還有微博、大姨嗎、唱吧、墨跡天氣等等,因為移動互聯網,才有APP的興起並承接了很多商業功能。

從2010年左右到今天,五六年時間過去了,在中國和美國,基於移動互聯網這種模式創新的機會,能想到的基本上想到了,成功的也就成功了,沒成功的也就死掉了。我過去一兩年中看到模式創新的,在中國剛剛被投的,真正算是機會的,也就共享單車,共享單車絕對是移動互聯網模式的創新,技術含量沒那麽高,是模式創新帶來的項目。

現在中國和美國模式創新項目已經很少了,模式創新的項目我們現在很少投,無論中國和美國越來越偏向技術,偏向人工智能、大數據、SaaS,偏向AR、VR這些,大家投資越來越偏向技術路線。

我剛從印度回來,我發現印度還處於模式創新的階段。我在印度看了三、四十個項目,發現印度創業項目有幾個特點:

第一,他們很喜歡中國人的錢,中國的錢是很大的背書,就像最開始中國創業能拿到美國投資機構的錢一樣,覺得很有背書支持作用;

第二,他們覺得拿到中國的錢不僅是這一波的錢,能夠陸陸續續的帶來更多的錢,而且能夠帶來很多中國的模式經驗。我看印度的商業計劃書都說“我要做印度版的中國大姨嗎”,“我要做印度版的中國寶寶樹”,全是這樣的,都在比照中國類似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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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在印度還有模式創新,因為它的智能手機剛剛普及,所以他們基本上都是在做模式創新項目,拿中國版的新模式複制過去,包括有印度版的滴滴打車,印度版的支付寶,印度版的唱吧,印度版趣分期等等,並且都是直接說比照中國來做的。非洲也是這樣,最近我們就準備投一個非洲的唱吧試試,不過是中國人做的。

中國移動互聯網絕對是冠絕全球,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夠跟中國移動互聯網生態豐富的多樣性和高度發展相比較,我覺得很關鍵的因素是因為中國的移動互聯網有一個重要特征,WIFI和移動支付的高度普及。當移動支付打通的時候,很多商業機會就形成了交易閉環,包括你訂機票,包括你打車,完全形成閉環了,像我們出來現在可以不用帶錢包,走到哪都是微信支付、支付寶,越來越方便,信用卡也不用帶。

美國為什麽沒有中國發展快呢?

一是在美國WIFI沒有中國那麽便利,在中國路邊小店現在都有免費WIFI;

另外一點是美國的移動支付沒有中國發達。美國有全球第一的信用卡數量,美國用戶有根深蒂固的信用卡使用習慣,在美國刷信用卡非常方便,沒有中國這麽複雜,刷完可能拿著信用卡就走了。

最後一點是中國的物流實在是太牛了,電商生態超級發達。

美國移動支付沒有中國這麽發達,印度移動支付也不發達,但在非洲移動支付據說還不錯,非洲的移動支付不是我們4G網絡的移動支付,他們是發短信,屬於2G的時代的,驗證碼輸入就支付了。不過,當移動支付打通的時候很多商業機會就形成了閉環,你的企業就會有資金的流轉。所以移動支付的普及是一個很重要的影響因素。

大家可以關註一下印度,剛才講了移動互聯網基本的特征,基於位置、鏈接、移動支付,所以大家可以去關註一下,如果有機會可以看一看全世界其他國家的互聯網發展,比如東南亞項目、南美項目,很多中國人在中國互聯網經驗的積累下,輸出中國的模式,真的有很多中國人在我剛才講的這些地方,在非洲、印度、東南亞、印尼、南美、巴西創業,做移動互聯網項目,我去了印度才發現,印度互聯網的流量入口起碼有50%是中國人控制的。

三、股權投資是最好的職業

對我個人來講,作為一個學金融的人,股權投資是最好的職業之一。

我是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專業的研究生,我的同學在各種各樣金融機構里面,但股權投資是我能想到的最適合我的專業。

股權投資我為什麽覺得它好呢?整個社會經濟基礎是什麽決定的?

我認為是產權關系,也就是股權關系。

如果產權是可以隨便剝奪的話這個社會就亂套了,比如說,如果你家有套房,你家有個店,你家有輛什麽車,你富有是因為你擁有股權,而且這些股權/產權是不能剝奪的。作為股權投資來講,我只需要跟創始人打交道,我投你還是不投你,整個操作最值錢的是什麽?股權。

過去這幾年我投了90多家早期公司,我相信一定有特別牛的創始人會冒出來,而且這些創始人一旦他牛了,你不僅賺錢,社會關系也會增強。當年馬雲在杭州街頭推著自行車走路的時候,你和馬雲打成一片,今天這個時候你就非常牛,因為患難相交。現在你說馬雲我們做朋友吧,怎麽可能?

所以做股權投資,用你的專業技能,用你的錢,幫助這些創始人成功,實際上你買賣的是股權,是跟這個社會最核心的要素打交道。股權定價的時候資本差異是非常大的,今天你投100萬,占10%,公司估值1000萬,半年之後這個公司可能就變成投200萬占10%了,1000萬到2000萬的估值在資本上很容易,過幾個月時間就變了。

但你要做什麽事情,買套房也好,幹什麽也好,這麽大資本的增值,各方面的變化,其實是很難達到這樣的增幅的。所以股權投資我認為是非常好的職業,大家選擇做股權投資,是非常正確的選擇,哈哈。

四、如何成立和管理一支投資基金?

在投資過程當中,新的投資人不太了解如何募集一支基金,如何創建一個投資公司,甚至投資好多年的人,他也不是很了解。

下面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投資機構基本的架構情況,分享一下投資具體執行層面的一些事情。

1、關於基金管理的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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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投資機構做一支基金,做一個資金管理公司,一般是這樣的架構。這是GP,這是LP,有很多LP,這是基金,這是有限合夥。一般來講,這個基金里面會有GP和LP,比如這個基金規模1億,通常GP會認購不低於1%的出資份額,LP會認購不超過99%的出資份額。所以GP是出腦袋出智慧,分成的時候,一般GP拿20%,LP拿80%,二八開,這是分成。常見管理費是2%,全世界慣常都是這樣做的,但會有小的調整。

舉一個例子,比如豐厚資本的基金,管理費不一定是2,可能比2高一點,有可能頭幾年可能是2,後幾年變成1了,包括比較大的優秀著名基金,在分成上不只是20%,比如回報率超過多少就是30%了,或者直接三七開,分成比例不一樣。

很多人會把GP會設成一個有限合夥,這個GP之上再有另外一個GP(有限責任公司)和LP,這是一個雙重機構。如果你是有限責任公司,這20%分紅給你,包括1%認購的錢分給你的時候,你就面臨有限責任公司要先交企業所得稅,交完企業所得稅再分配給個人的時候,你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因為有限責任公司上面有股東。

一般來講,像我們這樣的機構,GP里面不會設有限責任公司,因為會涉及到雙重征稅的問題,所以一般我們會設置有限合夥。有限合夥也有一個問題:既然是有限合夥,它還是有GP和LP,如果你不設成有限責任公司,你設置有限合夥的話,法律上GP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如果基金有什麽問題的話,GP一層一層上去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所以很多機構會在這一層的時候,把這個GP設成有限責任公司,這樣的話這個GP是有限責任,下層GP是有限合夥,當GP到這一層所有風險就覆蓋住了,如果賠償的話,這個公司是有限責任的,就把風險覆蓋住了。所以這樣一個雙重架構是很多基金的標準架構。除非是國企,國企可能就直接設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去做基金了,但多數像我們這樣專業管理財務的投資機構,有很多期基金,每一期都會有這麽一個架構。所以大家如果哪天做一個基金的話,你的基金應該是這樣的架構,而不是去做有限責任公司直接去管一個基金,這樣的基金至少稅收上你會有雙重征稅的麻煩。

2、關於基金的管理費問題

關於管理費,多數基金不會讓基金投資者額外出一筆錢,分配的時候,因為這個基金是分配利潤,這個錢回來的時候會先把所有的成本抵消掉,比如盡調費用,投資費用,包括管理費,全部扣除掉,最後再二八分成。最後大家分配的時候,實際上這個管理費是含在成本里的,基本上最後的錢你還會給LP,LP不會額外承擔2%的管理費,這是一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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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基金管理費收費方式也不一樣,因為基金都有投資期和退出期,一個基金比如存續期八年,一般是五年投資期,三年退出期。五年投資期什麽概念?五年之內可以投,但五年之後你就不能再投了,或者有的只有四年投資期,四年退出期,雖然這個基金存續八年,但你只有四年可以投,過了四年就不能投了,只能做退出的事情。

所以各種各樣的基金有各種各樣管理費的算法,有的會設門檻收益率,門檻收益率在中國很常見,多數會設8%的門檻收益率,什麽概念呢?承諾如果低於8%的年利息回報我們GP就不參與分配了,全部免費給LP打工,只有超過8%GP才去分配。基本上變相承諾這個基金必須有8%的回報,如果低於8%基金就白幹活了。但這8%也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二八分成以內的8%;

一種是二八分成以外的8%。

3、關於團隊和合夥人激勵

做投資一定不能單打獨鬥,如果單打獨鬥就是獨行俠了。我們投創業項目,單打獨鬥的我們基本不會投,我們投的都是團隊項目。而且做得好的基金,絕大多數都有核心創始人、有合夥人,互補非常重要。所以大家在找到合夥人做投資的時候,首先你要找一個非常互補的投資人。

舉個例子,豐厚資本有四個創始合夥人,我們四個人非常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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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厚資本四位創始合夥人

楊守彬是對外,各種站臺,各種花襯衫,對外為主,整合各種資源往豐厚導,項目源、LP源,各種PR功能;

我是投資背景,豐厚基金內部管理,看項目投資,整個公司制度推進,投後服務,這是我的主要精力分配。

嶽弢和譚群釗是互聯網出身,他們更比較偏重帶領團隊。

當然,我們四個人都看項目,但都有偏重。比如一起初篩項目,項目投後互聯網資源對接,大家各管一塊優勢互補的時候,你就覺得做事情目標特別清楚,壓力沒有那麽大,大家時間精力分配相對合理。所以找合夥人非常關鍵。

合夥人有全職合夥人和非全職合夥人,合夥人利益分配上非常關鍵。有的合夥人是初始的時候大家談的特別好,但走到後期會出現很多利益糾紛,利益糾紛就會導致團隊分崩離析。我們投了那麽多創始人,因為這一點導致團隊破裂已經有很多了,所以大家要想清楚。

公司內部激勵制度有合夥人層面的,也有團隊層面的,團隊層面是基於業績的,項目來源,項目業績,項目管理,項目退出,基於業績的激勵。

合夥人不僅僅是基於股權,股權比例怎麽分?

股權比例是一個方面的分配,就基金來講,在合夥份額方面,你的激勵份額也就是股權,也就是業績,當你這個公司激勵制度,把所有的carry分成分兩部分,你在業績方面拿出50%、60%的東西基於業績進行獎勵和分配,你可能就剩下50%、40%的錢在股權方面分配了。所以合夥人如果不全職,你就很難拿到基於業績這部分的獎勵和機制,只能是股權部分,股權部分調整比例的時候你就可以平衡整個基金合夥人之間激勵問題。

4、關於募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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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講講募資,募資絕對是一個難題。很多機構會有專門的募資合夥人,這個人什麽都不幹,就管募資,就管跟有錢機構有錢人打交道。包括經緯,包括紅杉,包括很多大機構,都有募資合夥人,都是合夥人級別的。我做了十多年投資,我認識的資源都是我以前投過的一些創始人,或者是行業類的母基金跟我熟,所以我募資的時候都沖他們去。楊守彬基本上都是身邊認識的大佬、朋友。所以豐厚的LP都是高凈值個人,上市公司老板。

但實際上募資真正牛叉的是什麽呢?

我看一些人民幣基金他們的募資都是招商局集團,深圳港口,這樣的國企,那樣的企業一給一個億、八千萬等等,我們找高凈值上市公司老板,最高也只是給過三千萬。募資對於所有做投資的人來講都是一個難題。

我們在做豐厚的三期,馬上設立交割了,就這一兩個月,所以也是很多朋友參與我們的基金,我們一期、二期做的非常好,回報也很高,但我們不能老是找個人去募資,每個人的錢都是有波動的,不可能持續支持,只有那些大的機構、母基金,大的上市公司、國企,他們才會持續給你,你做的好他會不斷給你錢,因為他有理財需求。所以我想募資方面,如果大家有國企的一些資源,或者大的機構資源,一起合作成立基金,是最大的便利。

5、關於募資中介費

募資的中介費用,很多機構會涉及到募資中介費用,越牛的基金越不需要這塊,越沒有背景,或者過去沒有業績的基金,或者第一支基金,免不了這個。豐厚資本目前沒有涉及這塊是因為我們的LP都是我們的朋友,都比較熟,所以我們能夠觸達這些高凈值人群。

這種募資中介費用一般有兩種:

一種是我個人幫你募資,我能幫你從政府拿來錢,幫你從其他幾個老板那拿來錢,需要給我點提成,比如一個點兩個點募資費用,這種是有的,也常見。

還有一種是專業的募資機構,比如說像諾亞財富,像鉅派,在美國上市的第三方財富管理機構,因為他們手里面有很多高凈值群體,他在這種機構幫你推募資的時候他能夠迅速幫你募來錢,就像原來高盛的胡祖六,他是很著名的高盛的老人,他出來第一支基金就是平安幫他做的募集,一下募來十幾二十億。

但中介機構,比如諾亞財富這種募資,他都會收一個比較大的中間費,個人可能收一個點、兩個點,你一次性給他一筆錢就完了,像諾亞財富這種不僅會分管理費,比如每年管理費兩個點,他可能拿走一個點,管理費扣你一半,他可能還要carry,carry20%,業績分成二八開,他有可能要收你20%的20%-25%,甚至30%。你幹半天可能好多都是在幫第三方財富在打工。

五、如何學習做一個投資人?

投資方面,我想講一些投資的觀點。

做了這麽多年投資,尤其是早期項目,投資成功概率最大的影響因素就是能不能投到牛人。往往早期項目牛人創業更容易成功,這種成功一個是他對企業管理的經驗,也包括他對外的融資能力、整合資源的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這些能力導致創始人在企業運營過程中能夠克服困難,甚至遇到問題的時候更加容易調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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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老師創始人 張浩

比如我們投了瘋狂老師,最開始3000萬估值我們投他,當時我們投的商業模式都不是瘋狂老師現在的模式,他中間調了好幾次,如果換個人他可能調不了,或者有可能他要調的時候早就死了,沒有錢支撐。但瘋狂老師創始人張浩他自己就很有錢,一年收入不少,他自己還有其他企業,他拿錢頂一頂就過去了。現在已經將近20億估值,融了這麽多錢,騰訊也投了很多錢給他。

比如我們投的瘋蜜,張桓那邊,我想換一個創始人這個項目早就死了,因為只有張桓才能夠繼續運營支撐,遇到困難的時候能夠支撐解決,因為自己有錢。

當然,這些項目還不算完全成功,還在發展的路上,但總的來講相對比草根創業容易成功一些。

投資的第一個要素,投人

這一點一定要牢牢記住。當你和這個人談的時候你感覺有點問題、覺得不舒服不暢

快的時候,這個項目你一定不能太賭,很多時候腦子一蒙覺得可以投,賭一把,不是的。人讓你不放心就絕對不能投,而且早期項目投牛人,到後期項目,對於一個處於PE階段的項目,這個發展階段足以證明這個企業是健康的和這幫人是牛的,是可以的,他已經做的很大了,快上市了,對人的判斷可以弱化一些,對商業模式、盈利能力進行判斷基本上就可以了。

但早期項目,剛成立一年來年,你有什麽判斷呢?人是最關鍵的因素。所以我們豐厚資本投的項目成功率還可以。

比如犀牛之星創始人,他曾是香港上市公司博雅互動的高級副總裁,出來創業。現在犀牛之星做的非常好,剛剛又融了幾千萬。最開始創業第一天什麽都沒有幹的時候估值就不便宜,比一般人貴很多,大家還是投了。所以人絕對是第一要素。

第二個要素,項目源

我覺得項目源的基礎一定是人脈,很多人不願意混圈子,但如果你要做投資,不混投資的圈子是很難找到好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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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源來源於很多,兩個方面:

一個是你能夠讓創始人觸達到你,直接或者間接地觸達;

另外一個是投資人或者其他朋友分享推薦給你,所以混圈子非常重要,如果你是一個不愛混圈子的人、很閉塞的人,我覺得做投資是很難做好的。有辦法就是找一個能混圈子的合夥人,互補一下。

所以圈子很重要,如果要做投資的話,各種各樣的圈子還是要混一混的。

另外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只投資你最了解的行業,投你最了解的領域。至少,大行業要是你能覆蓋的行業,但投資人不可能對所有行業都了解,一定不可能。豐厚投過互聯網教育,互聯網金融,AI人工智能,AR、VR,各種各樣的大數據、雲平臺,我們不可能對所有行業都懂,這也是為什麽一個投資經理一般只覆蓋兩個行業,其他都不看了。

但是對創始合夥人來講,投資經理覆蓋這麽多行業,他推一個你不熟悉領域的案子上來,你說你就不見了?你就不投了?最近投資經理推一個醫療器械項目上來,你說怎麽辦?我們還是要去研究和學習。這是另外一個特別要註意的地方,就是作為投資人你要知道如何去學習。

對我個人來講,如果碰到新的行業新的項目我會做很多的研究,而且這個研究可能是基於項目提前做的。

六、關於投資創業公司過程中的一些問題

1、關於估值

關於估值,很多人問估值到底怎麽定?包括創始人也經常問,這個估值到底是多少,我怎麽定估值?想融資,估值多少是合理的?

我可以坦誠告訴大家,真的就是根據經驗拍腦袋,早期項目沒有一定的。你說一個項目給他一千萬估值、三千萬估值、五千萬估值、一個億估值,我覺得就是彼此的認同。所以估值真的是根據經驗,大家看多了,聊多了,這個估值就會更加有感覺。

當然,經驗是表面因素,這個經驗之下底層因素是根據市場增長情況,一輪、二輪、三輪、四輪,一直到IPO上市之後的市值,同類公司上市公司大概值多少錢,往前倒推,一層一層抵消風險,一直倒推到值多少錢,理論依據推到前面大概你這個企業值多少錢,但實際上直接就是經驗。

2、關於贖回、對賭、優先認購權和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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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認購權和優先購買權有點差異,但都是兩個權力。

優先認購權是說所有股東如果要增資的時候,我有優先認購增資的權力;

優先購買權是說你有股東要轉讓的時候,我是股東我優先購買你,一個是轉老股,一個是增資,所以優先認購是認購增資。

還有共同出售權。比如你是創始人,我是投資人,我會約定你的股份轉讓沒我的同意就不能轉讓你的股權,有股份轉讓限制。如果你要轉讓股權,我同意了,你賣給他的時候我有權力要共同賣給他,這是共同出售權,你賣,我有權力同樣賣給他。共同出售權還有規定,如果我要賣給他,他必須買,如果他不買我的股份,他硬要買你的股份,你也不能賣給他。

協議有很多很多特別繞的約定,你看協議的時候腦袋都繞暈了。

還有贖回權。很多贖回和對賭是聯系在一起的,我們有業績對賭、上市對賭,不能上市就會贖回,比如五年之後你不能上市就必須贖回我的股權,比如你實現不了什麽業績你就要對賭,你把股份讓給我,或者把錢退給我。

這有一個小的技巧我跟大家分享一下。

現在中國的法律規定,如果是股東對賭,是法律支持的,對賭失敗股東承擔責任。如果是用公司來對賭,法律不支持。所以這個小小的細節差異很多投資人並不知道,我看很多投資人給出《投資協議》,比如我們的公司要融下一輪了,目標公司和投資人對賭,我一看用公司對賭法律不支持,我也懶得講,賭就賭唄,反正最後法律也不支持。但如果和創始人對賭,這個法律就支持了,創始人要承擔責任。所以這是一個小的技巧。

3、關於一票否決權、回購和股權成熟條款

每個權力後面,每個東西後面,都有很多很多故事,包括我們投的項目中也遇到了很多這樣的故事。

一票否決權是創始人最關心的條款,所有的協議里面都有一票否決權。還有股權成熟條款,一般這個條款是保護創始人,約束聯合創始人的。

什麽意思?

三個人創立這個公司,我規定這三個人你的股權,比如四年成熟,每年只能成熟25%,如果你工作兩年就走了,你只能拿到一半的股權,剩下一半要免費收回來給大家。但因為創始人不會離開,只會聯合創始人離開,這對創始人是保護的,如果有聯合創始人走了,比如這個聯合創始人占20%,他幹一年就走了,他拿20%股份走了嗎?這是不可以的。我們規定比如四年才成熟,如果你一年半走了,你只有25%股權拿到。我們還有回購條款,按價格約定,如果你提前走就回購。

4、關於股權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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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股權代持,國內法律上,股權代持是一個灰色地帶。關於對賭,關於代持,上市公司要上市之前是必須清除的,如果不清除不能上市,如果你私下有上市了,就觸犯了法律。為什麽股權代持、包括對賭要求清除呢,因為這些都有可能給股份帶來不確定性。股權代持也可能在悄悄的情況下給股份帶來不確定性,對於一個上市公司來講,你是大股東,你的股權必須是公開和確定的,否則哪天這個公司你已經不是大股東了我們都不知道,你悄悄把股份代持賣掉了,這豈不損害了廣大投資人廣大散戶的利益嗎?所以股權清晰明晰是上市公司的基本條件。

股權代持法律是支持的,是可以的,但是股權代持有個小小的風險,你不能對抗第三人。

什麽意思?

哪天這個創始人說他把股份全賣了,而你不能跟買家說股份中有20%是我的,我沒同意他怎麽能賣呢?買家是第三人,因為買家不知道有代持,你不能說因為有我的代持股份我不同意這個交易就不成立,不,法律不支持,法律一定說交易成立。你只能追溯代持,你把我的代持股買了要賠我,這是可以的。所以股份代持一是要公開透明,二是要相對信任,否則代持人把你處理掉了你也不知道。一般股權代持都是在非常信任的關系,在上市之前也會清除掉。

如果說這個公司真的做的非常好,哪一天真的要上市了,要把代持處理掉的時候,越早處理成本越低,越晚處理成本越高。

比如這個公司估值1000萬的時候,你說你把代持要明細化,說我有10%的股份要去做工商變更,把老股份轉讓,1000萬估值,他轉讓給你的時候,有溢價的話個人所得稅也不高,但公司值10億了,他轉10%給你,初始投資才投10萬塊錢,現在值10億了,中間個人所得稅交很多。

今天講這麽多,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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