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 藥監局要是先公開透明討論了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利弊,再通過公開招投標選中建設企業,關於電子監管碼的爭議或許會少很多。

藥品電子監管碼忽然成為了新聞,因為湖南養天和大藥房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起訴了國家藥監局。

該公司董事長李能認為國家藥監局與中信21世紀是出賣國家公信力,為利益集團謀取不法利益。

據界面報道,國家藥監局表示,將收回此前交由阿里健康運營的全國藥品電子監管網運營權。

時隔5年,超先聲又重新審視藥品電子監管碼,不禁唏噓,該來的總會來,該承擔的永遠逃避不了。

藥品電子監管碼2006年已經實施,不過範圍極小,僅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不過2008年和2011年兩次擴容。

尤其是2011年4月1日後,國家藥監局將全部的基本藥品納入電子監管碼,這引起了巨大的爭議。

超先聲當時供職於一家傳統媒體,曾在2011年剛實施和2012年實施一年後,先後兩次對藥品電子監管碼作深度的報道,對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前生後世、優劣爭議都有所了解。

1、電子監管碼的前生

電子監管碼並不是新生事物,也並不唯一。

在超先聲看來,電子監管碼制度,是想用區別於條形碼的另外一種中國制式的編碼系統,將商品的生產、流通、消費信息統一儲存。

我們現在一般商品所具有的條形碼,是一種國際通用的編碼,但包含的信息比較有限,除了商品屬類之外,並沒有更多關於其各個環節的信息,也並不具有唯一性。

電子監管碼可以搜集更多的信息,通俗來講,條形碼就像每個人的公交卡,有用但不唯一,電子監管碼是每一個人的身份證,不但信息細致具體,而且可追溯,具有唯一性。

在中國,至少有兩個部級政府想將龐大的實物商品體系給賦予電子監管碼。

2008年,國家質檢局推行食品電子監管碼,國家 藥監局推行藥品電子監管碼。

當然,作為國家部委,可以制定標準,卻無法直接去實施具體行為。

國家質檢局選擇了中信國檢作為合作方,國家藥監局則選擇了中信21世紀。

前者的舉動遭到了業界普遍的反對。

北京四家防偽企業以涉嫌行政壟斷將國家質檢總局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訴方認為,國家質檢局以行政命令強制企業繳費加入食品電子監管網。

媒體曝出國家質檢局在中信國檢中占有30%的股份,更是坐實了兩者之間的關系。

彼時正當國家反壟斷法實施的時候,該案被稱為中國反壟斷第一案。又是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在輿論的強烈反彈下,食品電子監管碼壽終正寢。

2、藥品電子監管碼

在輿論洶湧中,食品電子監管碼當了頭炮,藥品電子監管碼也就默不作聲。

直到2011年,國家藥監局通過行政命令的方式,規定凡生產基本藥物品種的中標企業,必須在3月31日前加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基本藥物品種出廠前,生產企業必須按照規定在上市產品最小銷售保證加貼統一標識的藥品電子監管碼。

雖然有食品電子監管碼的犧牲在前,藥品電子監管碼沈寂三年後複出江湖,業界也並非沒有反對聲音。

超先聲當時聯系到了著名律師周澤,他在反對食品電子監管碼時就是先頭兵,這次也不遺余力反對藥品電子監管碼。

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問題在於,增加了藥品生產企業的成本。

超先聲當時的調查顯示,一個制劑廠,改造總投資需要800萬元,而且返工率極高。

另外,企業需要向藥品電子監管網每年支付300元,獲得該網站的密鑰。

另外有一個問題是,電子監管碼增加了企業負擔的時候,顯得非常多余,電子監管碼並不能有效打擊假藥,而且藥品的追溯,也並不需要電子監管碼。

在國家藥監局內部,也並非鐵板一塊。

曾經有極為高層的內部人員聯系到超先聲,表達不同意見,可見這個問題,在內部的討論也很激烈。

不過雖然超先聲連續寫了幾篇有影響力的報道,也有一些律師持續呼籲,但也無力改變局面。

比起食品,藥品電子監管碼之所以成行,超先聲分析有以下原因。

相對於比較龐雜食品生產行業,藥品生產企業非常有限,較高的門檻和嚴格的監管讓藥企少之又少。

食品行業的監管政出多頭,工商、衛生等都可以橫插一杠,多龍治水的局面就是權力分散,質檢局想單獨主導基本不可能。

藥品行業里,藥監局擁有一言九鼎的權力,更像一個獨立王國,其他業務部門業務不熟練,也難插上嘴,藥監局想推進一件事,比起其他部門簡單得多。

食品行業牽扯的利益方過多,造成反對聲音強大,也有自己的發生渠道。

反對食品電子監管碼時候,四家防偽企業直接站起來起訴,因為這直接牽涉到自家的利益。

藥品電子監管碼來講,防偽企業利益不大,也就不會強出頭。

第三,從媒體行業來說,2008年傳統媒體還在興盛時期,調查記者非常多,對政府的監督也比較強勢。

2011年之後,微博微信的興起,讓傳統媒體進入衰落期,調查記者紛紛轉行,調查欄目自顧不暇,再加上藥品行業相對門檻較高,所以媒體界的反對聲音也甚微。

3、阿里健康的未來

中信21運營了藥品電子監管碼之後,並沒有收到什麽巨大的利益,虧損一直在持續。

阿里巴巴收購了該公司,獲得了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專營權,並將公司改名阿里健康。

以阿里的政府資源以及阿里巴巴的價值觀,他們是拿不下來、也不願意要獨家專營電子監管碼這種事情的。

中信21憑借背景和運作拿到這個生意,阿里花的是真金白銀。

阿里巴巴在2014年1月以13億港元控股中信21世紀 54.3%股份,最初的操盤者已經離場。

超先聲猜測,阿里只是在布局健康的時候發現了好的標的。

有人善於做關系,有人善於做生意。阿里巴巴屬於後者,事實上,中信21的財務狀況一直堪憂,阿里接手後好了很多。

很多批評者,包括超先聲在內,只看到了其一,並沒有看到其二,只關註了藥品電子監管碼在當時效果不大,而忽視了技術進步帶來的巨大紅利。

藥品電子監管碼每年會累計幾百上千億條藥品信息,這些信息存儲在藥品電子監管網上。

中信21世紀時期,這些數據存儲在甲骨文的數據庫中,每年需要花費大量的成本。

這些看似冗余的信息,在IT時代是浪費,在DT時代卻是巨大財富。

擁有了大數據分析能力,可以將存儲的數據加以分析利用,了解整個中國國民健康情況,也可以針對性開發許多數據產品。

數據就是財富,數據就是生產力。阿里健康為了將數據從甲骨文轉移到阿里雲上,向前者支付了3720萬分手費。

在全國範圍內,找不到一家比阿里更合適的企業,既有存儲大量數據的能力,又有處理大量數據的經驗。

不幸的是,這些數據的未來並不樂觀。

界面的最新報道顯示,國家藥監局副局長孫鹹澤表示將要收回阿里健康對藥品電子監管系統的運營權。

彼之砒霜,吾之蜜糖。

如果從阿里健康手里回收了電子監管系統,誰來運營都將是一筆巨大的負擔。

首先存儲是一大麻煩事,這個費用得落到政府頭上,分攤到納稅人身上。第二這個數據恐怕在很長一段時間難以產生真正的價值,浪費將不可避免。

阿里這口黑鍋,背得有點冤。

4、幾點啟示

回顧藥品電子監管碼出臺的經歷和內幕,超先聲覺得有一些有益的啟示。

市場經濟活動中,政府做好裁判者和監管者,不要下場踢球,插手具體的事務,也不要持股某些企業。

藥監局要是先公開透明討論了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利弊,再通過公開招投標選中建設企業,關於電子監管碼的爭議或許會少很多。

企業做收購並購,跟對手做生意,不能貪圖一些利益,而忽視這些利益背後的陷阱。

相信阿里曾經做過非常好的盡職調查,也知道這筆財富對阿里非常重要,但當時中信21的一些潛伏問題,遲早會爆發,僥幸態度不可有。

對一項事關全體中國人的公共利益,事關整個藥品行業的行業利益,所有人都不能置身事外,媒體、行業和每個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利益大聲疾呼。否則,等木已成舟,再翻盤,再抗議,沈沒成本巨大。

我們終將為我們的冷漠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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