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保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全面推進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這是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保監會關於建立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文件的升級版。
保監會表示,該機制整合了人民法院、保險監管機構、保險行業組織在保險矛盾糾紛化解方面的力量,實現保險糾紛訴訟與行業調解之間無縫對接。
三年試點經驗的升級
對於保險糾紛對接機制的必要性,保監會表示,建立完善保險糾紛對接機制是保險業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解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創新保險業治理體系和治理方式、推進保險業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現實需要,是國際通行的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效舉措。
事實上,本次《意見》 的發布與保監會重視保險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的重要方面。早在2007年,保監會開始探索建立保險糾紛調解處理機制,2012年,中國保監會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下發《關於在全國部分地區開展建立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自2013年起在全國部分地區開展建立保險糾紛訴調對接試點工作。
三年多來,試點地區人民法院與保險監管機構、保險行業調解組織通力合作,有效化解大量保險糾紛,形成了一批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意見》是在全面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充分借鑒國內外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良好做法的基礎上制定的,是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保監會關於建立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文件的升級版。
《意見》共分六部分,分別在擴大覆蓋面、加強平臺建設、規範運作程序、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措施保障、加強政策引導與宣傳教育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加強保險信用體系建設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監會深入開展“亮劍行動”。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呂宙介紹,在2015年基礎上,繼續組織全系統開展集中打擊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亮劍行動”,主要針對電銷、網銷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打擊欺騙保險消費者、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重要情況等違法違規行為。
近年來,由保監會消保局牽頭,全國36個保監局統一行動,共派出71個檢查組,投入檢查人員385人次,歷時6個月,對24家法人主體的70余家分支機構進行了現場檢查。
數據顯示,2016年前三季度,中國保監會機關及各保監局共接收處理各類涉及保險消費者權益的有效投訴總量17110件,同比下降15.60%。幫助消費者維護經濟利益共計4億余元。
“信用建設是保險立業之本。”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基礎建設方面,消保局加強保險信用體系建設,著手建立保險業信用信息系統,研究建立對保險領域違法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機制,推薦保險誠信建設。
呂宙透露,保監會正在搭建信用信息平臺,今年國家發改委信用體系建設撥出1000萬資金,委托中國保信建立保險信用平臺,待信用平臺建設完成後,下一步將加大對失信行為的企業曝光力度,加大對失信企業和人員的曝光力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於有些消費者欺詐騙賠也會向社會曝光,對消費者也要嚴查重處,借助平臺和新聞媒體揭露保險不誠信行為。
11月18日消息,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可口可樂公司周四表示,就剝離在中國的瓶裝業務權益達成最終協議,交易價值約10億美元,這是該公司更廣泛策略的一部分,旨在專註於盈利更高的濃縮液生產業務。
這家飲品巨頭目前持有中國瓶裝業務大約三分之一的權益,其的權益由太古飲料(Swire Beverage Holdings Ltd.)和中國食品有限公司各持有一半。中國食品是國有的中糧集團旗下子公司。
根據協議,太古和中國食品將各自擁有可口可樂在華瓶裝業務的一半左右。此前可口可樂在2月份宣布就向這兩個合作夥伴剝離業務達成初步協議。
可口可樂目前正在全球範圍內剝離業務,向其瓶裝業務合作夥伴出售工廠、庫房和運輸卡車,以期在飲料銷售放緩之際削減成本。最大的一筆剝離業務交易是在美國,該公司已達成協議撤出超過一半的瓶裝業務,並且計劃到2017年底出售其余瓶裝業務。
今年早些時候可口可樂估計,在撤出北美、中國、德國和南非瓶裝業務後,其直接雇員數將從123,000人收縮至39,000人。凈收入將從443億美元降至285億美元,但資本支出將較2015年減少一半,至13億美元。
以銷量計中國是可口可樂第三大市場,最近可口可樂和它的瓶裝合作夥伴在中國開設了第45家工廠,並且正在進行一項40億美元的投資計劃。
上交所18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複核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了複核制度,加強對自律管理對象的合法權益。
《辦法》對現有複核制度主要完善了兩方面,一是擴大複核事項範圍,將不予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等上市類自律管理決定和絕大多數紀律處分決定納入複核範圍;二是完善複核審議程序,將每次參加符合會議的委員人數由5名擴大至7名,明確各類事項的複核期限及複核期間原決定不停止執行的原則。
11月27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發布。
引人矚目的是,意見在多處對於公眾關心的土地與房屋財產問題,作了說明和安排,明確提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細化規範征收征用法定權限和程序、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等。
意見的發布,將對公民的土地與房屋權益保護釋放哪些新信號?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采訪了權威專家進行深入解讀。
焦點一: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了怎麽辦?關鍵點:研究續期法律安排
【文件精神】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
【專家解讀】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常鵬翺認為,意見尊重並回應了民意,傳遞了一個重要信號:既然研究的是續期的法律安排,並強調形成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那麽就意味著,對於個人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政府會收回的擔心是不必要的。
今年4月,溫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註。國務院1990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明確,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用途確定,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其他或綜合用地50年。從全國範圍內來看,大部分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都是70年。公眾關註,不論是最高年限70年,還是低於這個年限,到期了該如何續期呢?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說,目前,關於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續期的法律依據主要是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目前的法律條文由於缺乏細則,如何“自動續期”存在不確定性,難以操作。
楊立新認為,續期問題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考慮:一是不夠70年的,到期後必須都續期到70年;二是70年到期後自動續期,相當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一個無期限的物權,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國家不必每次續期每次都收費;三是到期後經過自動續期變成永久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之後,應當確定使用權人與國家所有權人之間的關系,可以考慮收取必要而不過高的稅金,但應當經過立法機關立法決定。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意見提出財產權利保護問題,實質是承認並尊重房產已經成為城鎮居民重要財產權的現實。對於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處理,要拿出妥善的辦法。意見盡管沒有出臺具體的內容,但特別重要的是,指明了要向有利於財產保護的方向進行制度設計。
專家認為,意見也是強化物權法的表現,回應了凡是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應當按照民主、科學、透明立法的原則,通過法律手段來細化相關規定。
焦點二:如何遏制征地與拆遷導致的矛盾?關鍵點:不將公共利益擴大化
【文件精神】完善土地、房屋等財產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適用的公共利益範圍,不將公共利益擴大化,細化規範征收征用法定權限和程序。遵循及時合理補償原則,完善國家補償制度,進一步明確補償的範圍、形式和標準,給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補償。
【專家解讀】憲法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和公民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遲福林等專家表示,隨著各地城鎮化進程加快,土地矛盾日益凸顯。目前,個別地方政府打著公共利益的旗號,占用和征收土地,只付出低價進行補償,轉手進行房地產開發。最終,政府和開發商攫取高額利益,而部分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保障,引發一系列群體性事件、刑事案件等尖銳矛盾,並造成失地農民等長遠社會問題。
記者采訪發現,為遏制上述亂象,國土部近年來每年多次掛牌督辦地方政府的違法征地問題,並問責有關負責人。遲福林認為,意見的一個重點,就是要科學界定公共利益的範疇,防止將公共利益隨意擴大化。接下來,有關部門應該根據這個精神進行科學研究,確定好公共利益的邊界。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表示,建議規定公共利益的認定引入聽證程序。除了政府,利益受損代表和獨立的相關專家代表也應該參加。政府部門或者其他強勢的受益主體如果主張某一項目的建設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近期,四川查處多起基層幹部套取征地拆遷補償款案件。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四川共查辦涉農村土地資源開發利用領域的職務犯罪108人,占上半年查辦涉農扶貧領域總人數的23%。
楊立新、常鵬翺等表示,受人關註的賈敬龍案,起因就與征地拆遷有關。意見提到細化規範征收征用的法定權限和程序,這是最根本的法律約束。而遵循及時合理補償原則,關鍵是及時。到底是事前、事中還是事後?補償費用是多少?都要在征收之前就應該談好。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建議,在適用實際損失賠償原則的過程中,應當引入價格評估程序,且評估機構應當是利益受損當事人和政府共同指定的機構。如果雙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應由法院指定評估機構。如果評估有誤,評估機構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焦點三:農民宅基地權益如何保障?關鍵點:落實用益物權
【文件精神】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糧食生產能力不減弱、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落實承包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增加農民財產收益。
【專家解讀】“這項涉及數億農民切身利益的規定要求,是對正在實施的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銜接與明確。”劉俊海等專家說,過去,農民對農房宅基地只擁有使用權,造成抵押貸款受阻,農民進城後宅基地使用權退出不暢,帶來一系列問題導致農民財產權利難以實現。
記者采訪了解到,去年2月,全國人大授權北京市大興區等33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土地管理法等相關規定,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其中15個試點縣市承擔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任務。試點主要針對農戶宅基地取得困難、利用粗放、退出不暢等問題,要完善宅基地權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區域戶有所居的多種實現形式;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
“過去,宅基地制度註重保障農民住有所居的社會保障權利。而在當前城鎮化背景下,大量農民進城,不少地區宅基地社會保障權利弱化,財產權利性質日益突出。”孫憲忠說,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在發揮宅基地的社會保障作用的基礎上,有序賦予宅基地的財產性權利。
據了解,經過一年多的試點,不少宅基地試點縣市已取得實質性進展。湖北省宜城市對當地宅基地完成測量確權後,首批5戶已獲得共46萬元的農房抵押貸款,8個試點村共有112戶村民選擇有償退出宅基地。
劉俊海、常鵬翺等專家認為,意見回應了農村“三塊地”的改革,提出落實宅基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增加農民財產收益,能夠使宅基地等原來的“死資產”在一定範圍內流動,最後變成“活資源”。
11月29日消息,海澱法院今日發布消息稱山西某公司將易到用車訴至法院,因其拖延支付合作收益款。對此易到用車回應第一財經記者稱,該公司已遭到易到多次處罰及通報批評。對方所說易到拖欠為虛假指控,並已對易到公司名譽和商譽造成負面影響,易到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據海澱法院網站信息顯示,2015年12月27日,其與易到用車簽訂汽車租賃服務合作協議。協議約定易到用車負責通過其租車信息服系統接受確認租車訂單,收取租車費和代訂服務費,並將訂單發送給原告。原告負責提供符合租車服務標準的車輛。雙方每月對上月的收益進行對賬結算,原告向易到用車開具發票後,易到用車支付結算款項。但自2016年6月開始,易到用車未再與原告結算,並要求原告交納合作保證金,並稱如不繳納將解除合作。原告在交納2萬元保證金後,易到用車亦未按合同約定進行結算。因此原告提起訴訟,要求易到用車支付拖欠的合作收益費用並退還保證金。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以下是回應全文:
該公司因存在多項惡意違規,嚴重觸及易到“生態出行、極致體驗“服務理念,早已遭到易到多次處罰及通報批評。目前易到正與該公司走解約流程。對方所說易到拖欠為虛假指控,並已對易到公司名譽和商譽造成負面影響,易到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今日表示,在農村土地改革的大背景下,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涉及到租地、租房等一些農民財產權益的事項,都應該遵從法律和政策的相應規定。並表示將開出清單,督促各個部門、各個地方落實到位。
12月1日,國新辦就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等情況舉行發布會。
發布會現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提問,在“三權分置”和2015年開始農村三項土地權益改革背景下,這次文件提到,要在土地和金融服務方面支持返鄉創業。文件提到,農村承包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還有一個是關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出來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這方面的具體內容以及會有哪些進展?
陳曉華表示,對農村來說,農村土地的政策是很重要的政策,可以說是所有政策的基石。前不久,中辦國辦專門印發了《關於三權分置意見》,對進一步完善農村基本經濟制度,進一步引導農村土地流轉、培育新的經營主體、發展規模經營,特別是更好地保護農村的土地權益作出了相應規定。
在農村土地改革的大背景下,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涉及到租地、租房等一些農民財產權益的事項,都應該遵從法律和政策的相應規定。實際上有兩種情況,一類是返鄉人員,本來承包權就是他的,房屋的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就是他的,相對而言,這方面的制約和限制少一些。但是對於下鄉進行創業的,凡是涉及到這一類的,就要依照規定來辦理。
陳曉華表示,在新的政策里面,有一些新規定,大體上分幾類:
一是集體建設用地。集體建設用地可以依法用於創新創業,包括返鄉下鄉人員;
二是自用房可以改造成農家樂;
三是可以和農民合作改建自住房,下鄉人員要有一個居住場所,搞電商網絡的,也需要一個平臺。
四是規定地方政府在建設用地中劃出一定比例,用於返鄉下鄉人員搞農業設施等基礎建設。
“有些規定還需要配套,有些規定還需要地方拿出辦法來。總之,我們會開出清單,督促各個部門、各個地方把這些政策落實到位。”陳曉華說。
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圖:中國網)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圖:中國網)
央行網站12月27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指出,金融機構不得非法挪用占用金融消費者資金及其他金融資產;金融機構應建立個人金融信息數據庫分級授權管理機制;在中國境內收集的個人金融信息處理分析應在中國境內進行,金融機構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內個人金融信息。
據工商總局網站12日消息,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制定出臺規章《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細化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
暫行辦法規定,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還明確規定一經激活價值貶損較大商品等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
暫行辦法指出,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消費者定做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
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楊紅燦介紹,辦法明確規定了各方主體的規定動作、時間節點和延誤責任。具體分為四步:
首先,選擇無理由退貨的消費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網絡商品銷售者發出退貨通知;自簽收的次日開始算。
其次,網絡商品銷售者收到退貨通知後應當及時向消費者提供真實準確的退貨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有效聯系信息。
再次,消費者獲得上述信息後應當及時退回商品,並保留退貨憑證。
最後,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簽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退款方式比照購買商品的支付方式,以及消費者使用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等優惠、信用卡等情形下的退款方式。
如果消費者不能一並退回贈品,經營者可以要求消費者按照事先標明的贈品價格支付贈品價款。如果退貨後不能達到免運費活動要求,網絡商品銷售者在退款時可以扣除運費。
曾獲第一財經最佳分析師賣方研究領軍人物獎的李迅雷,已於日前正式履新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在近日中泰齊富通APP的直播中,李迅雷強調,中國經濟企穩不存在懸念,當前大類資產中,可降低房地產配置、提高金融權益類資產和海外資產配置。
“2016年第四季度雖然投資增速有所回落,但經濟增速還是保持平穩的,主要靠基建投資和房地產。”對於過去一年的經濟走勢,李迅雷回顧稱,盡管民間投資的增速還是比較低落,但國有企業的投資增速非常快,政府的財政支出也很大,再加上居民加杠桿,使得我國經濟增速呈現“L”型。
李迅雷強調,中國經濟的企穩不存在懸念,預計年內GDP在6.3%左右。影響這一指標預計的因素,包括年內居民去杠桿和房地產投資減少,與去年較高基數、居民加杠桿形成對比。基建投資盡管還會繼續增加,但也因去年的基數較高、增幅有限。
李迅雷表示,當前的貨幣超發已影響到各類資產,股價上漲、房價上漲、資產荒、大宗商品價格上漲等。從資產配置的角度來看,目前需要作出結構調整,降低房地產的配置、增加金融資產和海外資產的配置。
“國人房地產配置的比例過高是長期現象,目前在政策上已經對房價的調控非常嚴厲,這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的表述可以看出來。相對而言,現在財富管理或資產管理的要點,是應該增加金融資產的配置,這是一個大的趨勢。”李迅雷強調。
而在金融資產中,李迅雷認為權益類資產更值得配置。在其看來,當前國內換匯條件從嚴,資產轉移到海外的難度加大,但有此需求的資金數量非常巨大。此類資金若留在國內,將面臨“資產荒”的現狀:在全球通脹預期上漲時,利率有所走高,固定收益類的資產配置應適當減少。在權益類資產中,除績優股之外,可重點關註國企改革主線上的機會,如國企並購重組等。
此外,李迅雷還表示,當前國內資金對海外資產的配置較低,主要影響原因包括海外資產配置難度較大等。但其同時指出,可借助黃金、深港通、滬港通等資產,完成海外配置。“買黃金是一個保值的手段,既可以對沖人民幣的貶值,又可以對沖全球貨幣超發導致的資產泡沫風險。此外,深港通和滬港通是增配海外資產的渠道。比如,險資會長期配置港股市場股息率5%的那些股票,因為它高於保險公司產品的預定收益率,還可以對沖人民幣貶值帶來的風險。”
針對A股市場,李迅雷稱,年內或沒有大行情,但存在結構性投資機會。
“對於股市的判斷,首先還是要看基本面,即經濟長期的走勢,其次是看政治政策,再者看投資者情緒。”李迅雷稱,在當前經濟減速背景下,政策會選擇正向鼓勵,以保持資本市場的穩定。因為前面兩大因素的影響,結果沒有太大的懸念,股市今年的變化主要是投資者心理層面的變化。
李迅雷舉例稱,情緒的影響屬於短期因素,如特朗普大選獲勝的當日,全球各大股市出現暴跌,黃金價格大幅上漲。之後,黃金價格回落,股市上漲,上述情況的出現都是受情緒的影響。其總結稱,情緒對短期波動的影響權重非常大,一般在50%左右。只有在牛市的早期恢複階段和牛市的中期,情緒的影響會小一些。“所以,對於股市的波動可以看得淡一點。當大家都恐慌的時候可能就是一個機會;當大家都非常樂觀的時候,可能蘊藏著風險。”
華東數控13日收到深交所關註函,大股東高金科技因與連榮昌和貿易等存在借款糾紛,其所持公司16.46%股權遭司法凍結,同時與長城國融投資存在合同糾紛而被采取了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對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確保在資產、業務、財務等方面嚴格與控股股東保持獨立,防範關聯方資金占用等違規行為的發生。
深交所強調,如公司控股股東持有或者控制公司權益的情況發生變化,需及時履行信披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