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8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複核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了複核制度,加強對自律管理對象的合法權益。
《辦法》對現有複核制度主要完善了兩方面,一是擴大複核事項範圍,將不予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等上市類自律管理決定和絕大多數紀律處分決定納入複核範圍;二是完善複核審議程序,將每次參加符合會議的委員人數由5名擴大至7名,明確各類事項的複核期限及複核期間原決定不停止執行的原則。
25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意見》,旨在充分發揮集體林業在維護生態安全、實施精準脫貧、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意見要求,到2020年,集體林業良性發展機制基本形成,產權保護更加有力,承包權更加穩定,經營權更加靈活,林權流轉和抵押貸款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實現集體林區森林資源持續增長、農民林業收入顯著增加、國家生態安全得到保障的目標。
以下為意見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意見
國辦發 〔2016〕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集體林是培育森林資源的重要基地,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基礎。2008年以來,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集體林業煥發出新的生機,1億多農戶直接受益,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但是,還存在產權保護不嚴格、生產經營自主權落實不到位、規模經營支持政策不完善、管理服務體系不健全等問題。為鞏固和擴大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充分發揮集體林業在維護生態安全、實施精準脫貧、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林地經營權,推進集體林權規範有序流轉,促進集體林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扶持政策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創新產權模式和國土綠化機制,廣泛調動農民和社會力量發展林業,充分發揮集體林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
(二)基本原則。堅持農村林地集體所有制,鞏固集體林地家庭承包基礎性地位,加強農民財產權益保護;堅持創新體制機制,拓展和完善林地經營權能,構建現代林業產權制度;堅持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相統一,開發利用集體林業多種功能,實現增綠、增質和增效;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充分調動社會資本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增強林業發展活力。
(三)總體目標。到2020年,集體林業良性發展機制基本形成,產權保護更加有力,承包權更加穩定,經營權更加靈活,林權流轉和抵押貸款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實現集體林區森林資源持續增長、農民林業收入顯著增加、國家生態安全得到保障的目標。
二、穩定集體林地承包關系
(四)進一步明晰產權。繼續做好集體林地承包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對承包到戶的集體林地,要將權屬證書發放到戶,由農戶持有。對采取聯戶承包的集體林地,要將林權份額量化到戶,鼓勵建立股份合作經營機制。對仍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地,要依法將股權量化到戶、股權證發放到戶,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創新自留山經營管理體制機制。對新造林地要依法確權登記頒證。
(五)加強林權權益保護。逐步建立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運行機制,不斷健全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集體林權制度,形成集體林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經營的格局。依法保障林權權利人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禁止或限制林權權利人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確因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等生態保護需要的,可探索采取市場化方式對林權權利人給予合理補償,著力破解生態保護與林農利益間的矛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後,對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安排停伐管護補助。在承包期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強行收回農業轉移人口的承包林地。有序開展進城落戶農民集體林地承包權依法自願有償退出試點。
(六)加強合同規範化管理。承包和流轉集體林地,要簽訂書面合同,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基層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推廣使用示範文本,完善合同檔案管理。合同應明確規定當事人造林育林、保護管理、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責任,促進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監督林業生產經營主體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三、放活生產經營自主權
(七)落實分類經營管理。完善商品林、公益林分類管理制度,簡化區劃界定方法和程序,優化林地資源配置。建立公益林動態管理機制,在不影響整體生態功能、保持公益林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允許對承包到戶的公益林進行調整完善。全面推行集體林采伐公示制度,地方政府要及時公示采伐指標分配詳細情況。
(八)科學經營公益林。在不影響生態功能的前提下,按照“非木質利用為主,木質利用為輔”的原則,實行公益林分級經營管理,合理界定保護等級,采取相應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措施,提高綜合利用效益。推動集體公益林資產化經營,探索公益林采取合資、合作等方式流轉。
(九)放活商品林經營權。完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制度,進一步改進集體人工用材林管理,賦予林業生產經營主體更大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充分調動社會資本投入集體林開發利用。大力推進以擇伐、漸伐方式實施森林可持續經營,培育大徑級材,提高林地產出率。
(十)優化管理方式。簡化林業行政審批環節和手續,明確禁止性和限制性行為,減少政府對集體林微觀生產經營行為的管制,充分釋放市場活力。林業主管部門要完善全國林地“一張圖”管理,將集體林地保護等級落實到山頭地塊、明確林業生產經營主體,向社會公示並提供查詢服務。
四、引導集體林適度規模經營
(十一)積極穩妥流轉集體林權。鼓勵集體林權有序流轉,支持公開市場交易。鼓勵和引導農戶采取轉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創新流轉和經營方式,引導各類生產經營主體開展聯合、合作經營。積極引導工商資本投資林業,依法開發利用林地林木。建立健全對工商資本流轉林權的監管制度,對流轉條件、用途、經營計劃和違規處罰等作出規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並納入信用記錄。林權流轉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違背承包農戶意願,不能損害農民權益,不能改變林地性質和用途。
(十二)培育壯大規模經營主體。采取多種方式興辦家庭林場、股份合作林場等,逐步擴大其承擔的涉林項目規模。大力發展品牌林業,開展公益宣傳活動,引導生產經營主體面向市場加快發展。鼓勵地方開展林業規模生產經營主體帶頭人和職業森林經理人培訓行動。
(十三)建立健全多種形式利益聯結機制。鼓勵工商資本與農戶開展股份合作經營,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帶動農戶從涉林經營中受益。建立完善龍頭企業聯林帶戶機制,為農戶提供林地林木代管、統一經營作業、訂單林業等專業化服務。引導涉林企業發布服務農戶社會責任報告。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扶持力度,支持林業生產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地方特色優勢產業發展、林業生產經營主體能力建設等,推動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精準脫貧。
(十四)推進集體林業多種經營。加快林業結構調整,充分發揮林業多種功能,以生產綠色生態林產品為導向,支持林下經濟、特色經濟林、木本油料、竹藤花卉等規範化生產基地建設。大力發展新技術新材料、森林生物質能源、森林生物制藥、森林新資源開發利用、森林旅遊休閑康養等綠色新興產業。鼓勵林業碳匯項目產生的減排量參與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促進碳匯進入碳交易市場。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林權抵質押貸款制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推進林權抵押貸款業務,適度提高林權抵押率,推廣“林權抵押+林權收儲+森林保險”貸款模式和“企業申請、部門推薦、銀行審批”運行機制,探索開展林業經營收益權和公益林補償收益權市場化質押擔保貸款。加大開發性、政策性貸款支持力度,完善林業貸款貼息政策。鼓勵和引導市場主體對林權抵押貸款進行擔保,並對出險的抵押林權進行收儲。各地可采取資本金註入、林權收儲擔保費用補助、風險補償等措施支持開展林權收儲工作。完善森林保險制度,建立健全森林保險費率調整機制,進一步完善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擴大森林保險覆蓋面,創新差別化的商品林保險產品。研究探索森林保險無賠款優待政策。林業主管部門要與保險機構協同配合,聯合開展防災減災、宣傳培訓等工作。
五、加強集體林業管理和服務
(十六)提升集體林業管理水平。加強基層林業業務技術人員培訓,提升林權管理服務機構能力和服務水平。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全國聯網、實時共享的集森林資源、權屬、生產經營主體等信息於一體的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管理信息系統,推廣林權集成電路卡(IC卡)管理服務模式,方便群眾查詢使用。依托林權管理服務機構,搭建全國互聯互通的林權流轉市場監管服務平臺,發布林權流轉交易信息,提供林權流轉交易確認服務,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
(十七)健全經營糾紛調處機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農村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導,制定糾紛調解仲裁人員培訓計劃,加強法律法規和政策培訓。妥善處理各類糾紛,做好重大糾紛案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探索建立糾紛調解激勵辦法。建立律師、公證機構參與糾紛處置的工作機制,將矛盾化解納入法治軌道。開設林業法律救助綠色通道,依法依規向低收入家庭和貧困農戶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十八)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快基層林業主管部門職能轉變,強化公共服務,逐步將適合市場化運作的林業規劃設計、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市場信息、技術培訓等服務事項交由社會化服務組織承擔。研究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統防統治、森林統一管護等生產性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大對包括整地造林、撫育等關鍵環節在內的林業機械購置補貼力度。將林產品市場納入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範圍。積極發展林業電子商務,健全林產品交易市場服務體系,鼓勵引導電商企業與家庭林場、股份合作林場、農民合作社對接,建立特色林產品直采直供機制。實施林業社會化服務支撐工程,支持基層公共服務機構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基礎設施建設。
六、加強組織保障
(十九)強化組織領導。國家林業局要加強統籌協調,推動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繼續完善相關政策,形成支持集體林業發展的合力。各省(區、市)要制定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實施方案,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效作為地方各級領導班子及有關領導幹部考核內容。加強集體林權管理隊伍建設,改善工作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發展集體林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二十)鼓勵積極探索。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營造有利於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各種改革試驗示範平臺,支持在加強林權權益保護、放活商品林經營權、優化林木采伐管理、科學合理利用公益林、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等方面進行深入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不斷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及時進行交流和推廣。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1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新華社授權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制度,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嚴格規範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序,完善財產征收征用制度等。
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
(2016年11月4日)
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產者有恒心,經濟主體財產權的有效保障和實現是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改革開放以來,通過大力推進產權制度改革,我國基本形成了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和產權保護法律框架,全社會產權保護意識不斷增強,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同時也要看到,我國產權保護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國有產權由於所有者和代理人關系不夠清晰,存在內部人控制、關聯交易等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利用公權力侵害私有產權、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民營企業財產等現象時有發生;知識產權保護不力,侵權易發多發。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加快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有效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公民財產權,增強人民群眾財產財富安全感,增強社會信心,形成良好預期,增強各類經濟主體創業創新動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現就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加強產權保護,根本之策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完善現代產權制度,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在事關產權保護的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環節體現法治理念。要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平等保護。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堅持全面保護。保護產權不僅包括保護物權、債權、股權,也包括保護知識產權及其他各種無形財產權。
——堅持依法保護。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強化法律實施,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堅持共同參與。做到政府誠信和公眾參與相結合,建設法治政府、責任政府、誠信政府,增強公民產權保護觀念和契約意識,強化社會監督。
——堅持標本兼治。著眼長遠,著力當下,抓緊解決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產權保護精準度,加快建立產權保護長效機制,激發各類經濟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
二、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
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明晰國有產權所有者和代理人關系,推動實現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現代化,健全涉及財務、采購、營銷、投資等方面的內部監督制度和內控機制,強化董事會規範運作和對經理層的監督,完善國有資產交易方式,嚴格規範國有資產登記、轉讓、清算、退出等程序和交易行為,以制度化保障促進國有產權保護,防止內部人任意支配國有資產,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完善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逐步實現各類市場主體按照市場規則和市場價格依法平等使用土地等自然資源。完善農村集體產權確權和保護制度,分類建立健全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登記、保管、使用、處置制度和財務管理監督制度,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切實防止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少數人侵占、非法處置集體資產,防止外部資本侵吞、非法控制集體資產。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共同履行社會責任。
三、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制度
加快推進民法典編纂工作,完善物權、合同、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制度,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將平等保護作為規範財產關系的基本原則。健全以企業組織形式和出資人承擔責任方式為主的市場主體法律制度,統籌研究清理、廢止按照所有制不同類型制定的市場主體法律和行政法規,開展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加大對非公有財產的刑法保護力度。
四、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
堅持有錯必糾,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產權的案例。對涉及重大財產處置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民營企業和投資人違法申訴案件依法甄別,確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的錯案冤案,要依法予以糾正並賠償當事人的損失。完善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從源頭上有效預防錯案冤案的發生。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舊法之間從舊兼從輕等原則,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範問題。
五、嚴格規範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序
進一步細化涉嫌違法的企業和人員財產處置規則,依法慎重決定是否采取相關強制措施。確需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除依法需責令關閉企業的情形外,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以為企業預留必要的流動資金和往來賬戶,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和處置涉案財物時,要依法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對股東、企業經營管理者等自然人違法,在處置其個人財產時不任意牽連企業法人財產;對企業違法,在處置企業法人財產時不任意牽連股東、企業經營管理者個人合法財產。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區分涉案人員個人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在處置違法所得時不牽連合法財產。完善涉案財物保管、鑒定、估價、拍賣、變賣制度,做到公開公正和規範高效,充分尊重和依法保護當事人及其近親屬、股東、債權人等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六、審慎把握處理產權和經濟糾紛的司法政策
充分考慮非公有制經濟特點,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的界限、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兼並重組中涉及的經濟糾紛與惡意侵占國有資產的界限,準確把握經濟違法行為入刑標準,準確認定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的性質,防範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防止選擇性司法。對於法律界限不明、罪與非罪不清的,司法機關應嚴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嚴禁有罪推定的原則,防止把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嚴禁黨政幹部幹預司法活動、介入司法糾紛、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對民營企業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經濟行為,除法律、行政法規明確禁止外,不以違法犯罪對待。對涉及犯罪的民營企業投資人,在當事人服刑期間依法保障其行使財產權利等民事權利。
七、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
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建設,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兌現向社會及行政相對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投資主體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因違約毀約侵犯合法權益的,要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的,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並對企業和投資人因此而受到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對因政府違約等導致企業和公民財產權受到損害等情形,進一步完善賠償、投訴和救濟機制,暢通投訴和救濟渠道。將政務履約和守諾服務納入政府績效評價體系,建立政務失信記錄,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加大對政務失信行為懲戒力度。
八、完善財產征收征用制度
完善土地、房屋等財產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適用的公共利益範圍,不將公共利益擴大化,細化規範征收征用法定權限和程序。遵循及時合理補償原則,完善國家補償制度,進一步明確補償的範圍、形式和標準,給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補償。
九、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探索建立對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對情節嚴重的惡意侵權行為實施懲罰性賠償,並由侵權人承擔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成本。建立收集假冒產品來源地信息工作機制,將故意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情況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進一步推進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完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機制,積極發揮知識產權法院作用,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審判“三審合一”,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完善涉外知識產權執法機制,加強刑事執法國際合作,加大涉外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偵辦力度。嚴厲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品牌商譽保護。將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相結合,加強機制和平臺建設,加快知識產權轉移轉化。
十、健全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各項制度
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在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依照相關規定支持有條件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實行員工持股,堅持同股同權、同股同利,著力避免大股東憑借優勢地位侵害中小股東權益的行為,建立員工利益和企業利益、國家利益激勵相容機制。深化金融改革,推動金融創新,鼓勵創造更多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使民眾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產品,增加民眾投資渠道。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糧食生產能力不減弱、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落實承包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增加農民財產收益。
十一、營造全社會重視和支持產權保護的良好環境
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使平等保護、全面保護、依法保護觀念深入人心,營造公平、公正、透明、穩定的法治環境。在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提倡勤勞致富、保護產權、弘揚企業家精神等方面加強輿論引導,總結宣傳一批依法有效保護產權的好做法、好經驗、好案例,推動形成保護產權的良好社會氛圍。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體系,確保人民群眾在產權受到侵害時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幫助。有效發揮工商業聯合會、行業協會商會在保護非公有制經濟和民營企業產權、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方面的作用,建立對涉及產權糾紛的中小企業維權援助機制。更好發揮調解、仲裁的積極作用,完善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統一思想,形成共識和合力,狠抓工作落實。各地區要建立黨委牽頭,人大、政府、司法機關共同參加的產權保護協調工作機制,加強對產權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本意見要求,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啟動基礎性、標誌性、關鍵性工作,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各項舉措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向往“皤腹老翁眉似雪,海棠花下戲兒孫”的老人們,卻要面對“誰家獨夜愁燈影,何處空樓思月明”的孤獨。在老人們孤獨的天空中,若處處是陷阱、道道是難關,這將會是誰之過錯,社會、經營商還是我們?第一財經《老人的天空:消費陷阱與破局之路》系列專題報道近期推出後,引起各界的高度關註。
該專題報道在這幾天也引發旅遊業界的熱議。
同程旅遊創始人、同程旅行社(集團)總裁吳劍在11月30日接受了第一財經記者的獨家專訪,其指出,旅遊業者以前都忽略了老人旅遊市場,現在其成立百旅會後專門做諸多針對性的研發,發現銀發旅遊市場很特別,在保險、安全保障等方面有很多困難,但整個市場也有很大潛力。未來,要完善相關保險業務並細分產品,讓更多老人有出遊機會,才能使老年旅遊市場有更好的發展。
圖為:同程旅遊創始人、同程旅行社(集團)總裁吳劍
潛力很大、問題很多
“每一個老年人都有一個旅遊的夢想,他們有關旅遊的故事非常感人!現在有很多熱愛生活的老年人,他們有的曾去過很多個國家,幾乎每年都有出遊需求,老人們選擇踏上旅途的原因多種多樣,有的希望排解退休後的孤獨寂寞,有的希望在旅途中尋找有著共同興趣愛好的圈子,有的希望到郵輪上跳廣場舞展現自我,還有的希望在余生環遊世界。”吳劍告訴第一財經記者,老人對旅遊的需求如此強烈,是同程始料未及的。
“以前,我們總覺得老人旅遊市場不會太大,整個旅遊產業的業者對該領域也比較忽略,大家都盯著消費力較強的年輕人市場做文章。在數月前,我們嘗試成立了百旅會,這是針對老年人旅遊專門開發的。幾個月以來,我們在運營中驚訝地發現,老人對旅遊的意願、消費力都遠比我們想象的要高。”吳劍舉例,在同程郵輪策劃的一些主題活動中,中老年用戶占了50%以上。基本上每一艘郵輪開出港口的時候,上面就要承載著約1500名中老年用戶。
“看到老年旅遊市場潛力巨大,我自己想能不能明年就退休了?未來還有60年,能不能遊遍全世界?在我們從線上走到線下,把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時候我們發現了很多。從去年到今年,整個同程國旅集團投資30億,我們在做什麽呢?我們在做我們的銷售網絡的布置,在做產品的研發,在做服務的提升,在做人才的培養,在做產業的布局。”吳劍笑言。
然而,在真正開發老人旅遊細分市場後,吳劍和她的團隊發現,銀發旅遊的問題很多。
首先是產品問題。吳劍坦言,市場上大多普通旅遊產品並沒有對老人特性的針對性,老年人健康狀況整體比年輕人差,還有很多常見病,甚至有些高危的病癥,比如心臟病等,這就意味著很多平普通旅遊產品不適合老人,一些名山大川的線路要縮減,爬山項目要刪除,而在餐飲和住宿方面也需要調整。
“可惜,市場缺乏細分,不少業者為了節省成本,其做出的很多所謂老人旅遊產品其實就是普通線路,在食宿和行程上根本不適合老人。這對老人的安全很不利!”吳劍說。
其次,隨著老齡化程度的提升,目前遊客中越來越多70歲、80歲以上的老人。於是,問題來了。
“很多旅行社出於減低自身風險考慮,都不願意接受80歲以上老人,而70歲以上老人則需要開具相關健康證明,有些還需要簽訂承諾書、要求家人陪伴。很多老人很苦惱,因為他們的孩子工作很忙,無人陪伴出行,而承諾書中則有很多條款。一些80歲以上老人,即便具備健康證明,很多旅行社也不願意接收。這給老人出遊帶來巨大障礙!”吳劍向第一財經記者坦言,這並不能完全怪罪於旅行社,因為很多保險公司不願意提供80歲以上老人的旅遊意外險,萬一發生意外,則旅行社要承擔主要責任,在相關保險不夠完善之下,旅遊業者難以承擔過高的風險。
第一財經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80歲以上老人想要參加旅遊團而被拒的事件層出不窮。
此外,還有低價遊、購物陷阱等老問題也困擾著老年旅遊市場。
產品細分與情感需求
針對上述問題,吳劍和一些業者都在努力解決。
“比如設立專門的老年旅遊板塊,我們的百旅會是專門服務中老年人的。同程各個事業部的產品經理為了設計出完全符合老年人需求的產品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根據老年人旅遊消費中的‘痛點’開發一系列老年人專屬產品。”在吳劍看來,老人旅遊產品是需要細分的,可以有高端遊,也可以有大眾化旅遊,並非所有老人都一味追求低價,很多具有消費能力和出行能力的老人需要定制化產品。
在經營老年遊業務的過程中,吳劍發現,老年旅遊和一般的產品很不一樣,他們的車程或許不能超過2小時,車行一段時間後就得照顧到他們的休息和上洗手間的需求;在餐飲方面,因為老人的一些常見病,所以大部分老人要吃清淡的餐食,很多高脂肪、高糖類食物是不可以吃的,這就需要專門配餐;此外,老人還會有一些特殊需求,要盡量滿足他們。
“去年我們深圳門店來了一個特殊的客人,他帶了兩份證件,說要報一個兩晚三天的行程,我們說,你只有一個人,另外一位是誰?這位老人說:‘我78歲了,去年我的老伴想和我一起去中國香港和澳門,然後我們兩個人去辦了相關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但是在辦完證不久後,我的老伴因腦梗去世了。我忍住悲傷之後還是決定要帶我的老伴去看一看。我希望把中國香港和澳門的土帶一點回去放在她的墳頭前。’對老人這個特殊的要求,所有的夥伴都非常的感動,我們店員小何陪著這位大爺一起出遊並幫他實現了每一個他想要實現的願望。”吳劍指出,老人遊更多時候是有情感需求的,他們有他們的社交、陪伴需求等,因此業者要盡量滿足,在產品和服務上也要註重老人的情感需求。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在很多老人遊線路中,婚嫁項目是頗受歡迎的,因為很多老人年輕時並沒有穿過婚紗或中式喜服,所以能夠在晚年補上婚紗照並過一次婚慶流程,令他們在情感上非常滿足。
“當然,還有相關保險業務的完善。我們呼籲保險公司要做出更多適合老人的旅遊意外險。針對很多保險公司不願意提供80歲以上老人旅遊意外險的情況,我們現在采取的方式是,以我們公司作為擔保,讓保險公司給80歲以上老人進行旅遊保險,保障他們的出遊安全。可是這需要旅遊公司和保險公司雙方協商,有時候也並不順利。我們更希望的是,未來,保險行業可以將70歲、80歲以上老人的旅遊保險作為常規產品,讓更多的老人有出遊的機會。”吳劍認為,未來的老年遊市場會越來越細分,也會越來越規範,當然這也需要各界的更多相關支持。
據央視新聞報道,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12月5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總結謀劃好改革工作,對做好明年和今後改革工作具有重要意義,要總結經驗、完善思路、突出重點,提高改革整體效能,擴大改革受益面,發揮好改革先導性作用,多推有利於增添經濟發展動力的改革,多推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改革,多推有利於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於調動廣大幹部群眾積極性的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李克強、劉雲山、張高麗出席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的若幹意見》、《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關於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試點方案》、《關於開展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關於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關於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意見》、《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大熊貓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東北虎豹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圍填海管控辦法》、《關於加強“一帶一路”軟力量建設的指導意見》和《關於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情況的報告》。
會議指出,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要圍繞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境外投資以及企業領導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做到應審盡審、有審必嚴。要健全完善相關審計制度,讓制度管企業、管幹部、管資本。國企國資走到哪里,審計監督就要跟進到哪里,不能留死角。審計機關要依法獨立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會議強調,要按照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要求,依法依規建立和完善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要加強國有資產監督,把強化出資人監管同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結合起來,把精簡監管事項同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結合起來。要改進監管方式手段,更多采用市場化、法治化、信息化監管方式。
會議指出,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要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開和一件事由一個部門管理的原則,將所有者職責從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分離出來,集中統一行使,負責各類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管理和保護。要堅持資源公有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重點在整合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探索中央、地方分級代理行使資產所有權,整合設置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機構等方面積極探索嘗試,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管理模式。
會議強調,開展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要緊扣創新發展需求,發揮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的引領作用,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構建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探索支撐創新發展的知識產權運行機制,推動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責權一致、運轉高效的體制機制。
會議指出,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要堅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發展方向,強化服務功能,優化基本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有效提升鄉鎮政府服務水平。鄉鎮黨委要發揮領導作用,支持鄉鎮政府依法行政。要重視鄉鎮幹部隊伍建設,關心鄉鎮幹部工作生活。
會議強調,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要從我國國情出發,立足老年人服務需求,整合服務資源,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方式,提升服務質量,讓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要重點關註高齡、失能、貧困、傷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難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會議指出,要根據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和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規範和加強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除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和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外,主要用於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國有企業資本金註入和其他支出等。要規範預算編制和批複、預算執行、轉移支付、決算等管理活動。
會議強調,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要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要堅持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堅持耕地管控、建設、激勵多措並舉保護,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推進耕地質量建設,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對跨地區補充耕地等重大舉措,要嚴格程序、規範運作。
會議指出,開展大熊貓和東北虎豹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有利於增強大熊貓、東北虎豹棲息地的聯通性、協調性、完整性,推動整體保護、系統修複,實現種群穩定繁衍。要統籌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國家公園建設和保護地體系完善,在統一規範管理、建立財政保障、明確產權歸屬、完善法律制度等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
會議強調,要按照保護優先、適度開發、陸海統籌、節約利用的原則,嚴格控制圍填海活動對海洋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實現圍填海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統一。要嚴格控制總量,依法科學配置,集約節約利用,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的管控要求,要強化監管,對各類違規違法行為要追究責任。
會議指出,軟力量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助推器。要加強總體謀劃和統籌協調,堅持陸海統籌、內外統籌、政企統籌,加強理論研究和話語體系建設,推進輿論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有力理論支撐、輿論支持、文化條件。
會議聽取了《關於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情況的報告》,指出改革符合農村實際,試點方向和路徑是正確的,要堅定不移往前推。再選擇部分基礎較好的縣(市、區)擴大試點,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要總結梳理試點經驗,開展政策宣傳培訓,深入研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問題,提高制定和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議。
會議強調,做好年度工作總結,既要兼顧全面、又要突出重點,既要講成績、也要說問題。要把改革年度賬本點清楚,把抓改革落實的戰術打法弄清楚,把改革成效理清楚,把改革遇到的矛盾和問題搞清楚。明年改革工作要抓緊謀劃,既要蹄疾步穩向縱深推進,又要有改革新面貌,配合好黨的十九大召開這個大局。要推動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部署的改革任務,把六中全會提出的全面從嚴治黨的改革任務納入總盤子一體推進。要投入更多力量狠抓落實,健全各部門各地區改革督察機制。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出席,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誌列席會議。
26日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在答複關於“完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全面落地政策”提案時稱,將適時啟動增值稅立法工作,繼續完善增值稅制度;積極創造條件,加快修訂稅收征管法,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將加快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進程。
關於“完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全面落地政策”提案的答複(摘要)
一、關於進一步簡並稅率及征收率問題
自2012年1月1日,我國率先在上海啟動了營改增試點。此後試點行業和地區範圍不斷擴大。隨著2016年5月1日營改增試點的全面推開,所有營業稅納稅人都改為繳納增值稅,相應增值稅的抵扣範圍也擴大到所有貨物、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營改增試點,有力支持了服務業發展和制造業轉型升級,提升了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出口競爭力,成為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舉措。據測算,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年減稅規模超過5000億元。其中,改征增值稅行業適用11%或6%的低稅率,且其取得的進項稅可以抵扣,行業稅負總體降低;原增值稅行業(主要適用17%的標準稅率)由於可抵扣進項稅增加,稅負也整體降低,相當於降低了增值稅標準稅率。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是增值稅改革取得的階段性成果,比較完整地實現向消費型增值稅的轉型。但現行增值稅制度還存在稅率檔次多、稅率與征收率並存、抵扣項目不完整、大量臨時過渡措施等問題,與規範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根據全國人大稅收法定的要求,我們將適時啟動增值稅立法工作,並在這一過程中,繼續完善增值稅制度。按照稅收中性原則和簡化稅制的要求,對稅率做進一步簡並。具體如何簡並、稅率水平如何設置等需要根據增值稅改革、經濟形勢、宏觀調控需要等統籌研究。
二、關於逐步放寬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的問題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年應稅銷售額超過一定標準的納稅人,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並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目前,根據納稅人類型不同,年應稅銷售額有三個標準,具體為,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為年銷售額500萬元,
從事批發零售業務的納稅人(主要為商業企業)為年銷售額80萬元,其他納稅人(主要為工業企業)為年銷售額50萬元。
三類企業一般納稅人標準差距過大,不利於稅收公平。同時,年銷售額在一般納稅人標準以下的納稅人大多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其自身外購貨物服務取得的增值稅不能抵扣,對下遊企業也只能按較低的征收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既難享有增值稅不重複課稅的優勢,也影響了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性。按照稅收中性原則和簡化稅制的要求,應統一各類企業一般納稅人的銷售額標準,並盡量放寬標準讓盡可能多的企業都納入增值稅的抵扣鏈條。具體如何調整一般納稅人銷售額標準,需要根據增值稅改革、財政承受能力、小微企業發展情況等統籌研究。
三、關於盡快取消地方超稅負返還優惠政策的問題
營改增試點實施前期,考慮到試點采取逐步推進方式、重複征稅問題未完全消除,同時試點企業適應新稅制需要一定時間,大部分省財政部門都對試點企業出臺了過渡性的財政扶持政策,對因試點增加稅負的企業給予適當補貼。這種方式對於試點的平穩推進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引發了一系列問題。如,地區間補貼標準不同引起攀比、部分企業過度依賴補貼不主動適應新稅制、財政部門核實補貼金額執行成本高等。鑒於上述情況,2016年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大部分省都取消了此前出臺的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
四、關於切實降低個人所得稅稅負,加快個人所得稅綜合配套改革的問題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五中全會提出的“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要求,自2014年以來,財政部、稅務總局抓緊研究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就國家收入分配戰略、稅制模式、費用扣除、稅率級距、稅收征管及配套條件等改革重點、難點問題進行重點研究和反複論證。並征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形成了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建議。實施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需要構建新的稅收征管制度,建立與綜合征稅相配套的稅收征管體制。我們將積極創造條件,加快修訂稅收征管法,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推動現金交易的規範管理等社會綜合配套條件的逐步完善,為個人所得稅改革提供有力支撐。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我們將加快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進程。
深交所理事長吳利軍新年致辭稱,2017年將持續完善監管機制體系,著力提升一線監管能力。優化市場監管模式和規則,規範市場參與主體行為,加強風險監測和管控,完善跨市場、跨產品聯合監管體制,研究完善創業板改革方案。
下附原文: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開局之年。深圳證券交易所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戰略部署,在中國證監會領導下,紮實推進中央巡視整改,積極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著力構建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所長效機制;堅持依法從嚴全面監管,堅守風險防控底線,各項業務安全平穩運行;夯實市場組織服務基礎職能,支持企業並購重組與轉型升級;成功上線完全自主知識產權、國際領先的新一代交易系統,夯實國家金融科技基礎設施;順利啟動深港通,提升內地與香港市場國際競爭力和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
過去一年,深圳證券交易所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功能作用持續發揮。截至12月3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達到1870家,市值22.31萬億元,股票籌資額10618.33億元。上市基金511只,掛牌債券2744只,資產證券化產品125只。年內推出首單創新創業公司債券,推出滬港深基金、定增基金,推出標普500、標普生物科技等跟蹤美國市場主流指數的LOF產品。
深圳證券交易所過去一年取得的成績,離不開市場參與者、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長期以來的大力支持,在此謹表示衷心的感謝!
當前我國經濟形勢總的特點是緩中趨穩、穩中向好,經濟結構繼續優化,創新對發展的支撐作用增強,質量和效益逐步提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特征更加明顯。作為現代經濟體系最核心的組成部分,資本市場是優化資源配置、引導要素有序流動的重要渠道,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緊緊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服務,是資本市場的使命和職責之所在。
2017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國證監會黨委統一部署,有力有序推進各方面工作,積極服務於國家“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一是堅決貫徹六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地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強化黨委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發揮好政治引領作用;把全會精神貫穿於管黨治黨的各個環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續鞏固管黨治黨“嚴”的效果,不斷開創黨建工作新局面。
二是持續完善監管機制體系,著力提升一線監管能力。
持續完善中小市值股票差異化監管體系,提升一線監管有效性;優化市場監管模式和規則,規範市場參與主體行為;加強風險監測和管控,完善跨市場、跨產品聯合監管機制;繼續構建陽光監管機制,提高監管透明度。
三是深化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全力推進改革發展重點工作。
認真落實證監會統一部署,研究制定創業板改革方案,推動創業板更好地支持服務創業創新;繼續增強主板服務國企改革功能,持續擴大中小企業板市場規模;積極推動深市ETF期權交易試點平穩啟動。
四是豐富深圳場內產品序列,推動產品創新發展。
拓展債券產品體系結構,提升資產證券化定向支持實體經濟能力;研究推動ETF納入深港通標的,持續研究各類創新產品;開發深市各類新指數產品。
五是繼續推進對外開放,提升國際影響力。
優化互聯互通機制,保障深港通平穩運行;加強國際投資者關系服務,推動上市公司優化境外投資者關系管理和“一路一帶”相關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組織事務,提升在國際組織中的影響力。
六是持續優化交易所治理,不斷提升核心競爭力。
組織召開會員大會,推進會員大會常態化,完善交易所治理機制;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和幹部隊伍管理,落實人才強所戰略,著力推進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七是全面提升風險防控水平,切實維護市場安全穩定。
牢固樹立底線思維,築牢風險管理工作防線,不斷增強風險防控水平;加強監測數據分析,強化重點風險防控;做好產品業務創新風險管理,切實保障交易安全穩定運行。
2017年是充滿希望的一年。希望市場參與各方、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繼續關心和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各項事業發展,讓我們攜手共進,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繼續努力,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據新華社消息,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9日說,2017年要開展質量提升行動,重點抓好婦幼用品、學生用具、紡織產品、食品農產品等行業產品,力爭這些重點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
據介紹,這些重點產品還包括建築裝修材料、生活家電、家具、新興消費品、食品接觸類產品、節能環保產品、農用生產資料,以及出口摩托車等行業產品。
支樹平在全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作會議上說,要盯住消費需求旺盛、與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一般消費品領域,抓住兒童用品、電子電器、汽車產品、食品相關產品等重點產品,完善安全標準體系,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完善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推動建立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
支樹平說,今年要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重點抓好旅遊、民航、鐵路、郵政、農村供銷、養老服務、電子商務等領域以及檢驗檢測認證、標準化、計量測試等高技術服務業質量提升,爭取重點領域服務質量顧客滿意度穩定在75以上。
標準是質量提升的“牛鼻子”。支樹平說,要圍繞重點產品和服務,開展國內外標準比對工作,提升國內外標準水平一致性程度。探索建立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快速通道,推動企業更多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
16日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發布關於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意見提出要建立國有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建立國有草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
意見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產權明晰、權能豐富、規則完善、監管有效、權益落實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體系更加完善,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服務監管作用充分發揮,所有者和使用者權益得到切實維護,自然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平顯著提升,實現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相統一。
意見提出了各領域重點任務:
一是完善國有土地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擴大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範圍,加快修訂《劃撥用地目錄》;鼓勵可以使用劃撥用地的公共服務項目有償使用國有建設用地;對國有農場、林場(區)、牧場改革中涉及的國有農用地,參照國有企業改制土地資產處置相關規定,采取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劃撥、授權經營等方式處置;通過有償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農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作價出資(入股)、擔保等。
二是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健全水資源費征收制度,支持低消耗用水、鼓勵回收利用水、限制超量取用水,合理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大幅提高地下水特別是水資源緊缺和超采地區的地下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嚴格控制和合理利用地下水。推進水資源稅改革試點,鼓勵通過依法規範設立的水權交易平臺開展水權交易,區域水權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大的取水權交易應通過水權交易平臺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三是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完善礦業權有償出讓制度,在礦業權出讓環節,取消探礦權價款、采礦權價款,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進一步擴大礦業權競爭性出讓範圍,除協議出讓等特殊情形外,對所有礦業權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完善礦業權有償占用制度,在礦業權占有環節,將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調整為礦業權占用費;完善礦產資源稅費制度,落實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要求,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效率。
四是建立國有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國有天然林和公益林、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國家濕地公園、國家沙漠公園的國有林地和林木資源資產不得出讓。對確需經營利用的森林資源資產,確定有償使用的範圍、期限、條件、程序和方式。推進國有林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全面清理規範已經發生的國有森林資源流轉行為,通過租賃、特許經營等方式積極發展森林旅遊。
五是建立國有草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全民所有制單位改制涉及的國有劃撥草原使用權,按照國有農用地改革政策實行有償使用。穩定和完善國有草原承包經營制度,規範國有草原承包經營權流轉。對已確定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國有草原,繼續依照現有土地承包經營方式落實國有草原承包經營權。國有草原承包經營權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單位和個人流轉的,應按有關規定實行有償使用。加快推進國有草原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六是完善海域海島有償使用制度。嚴格實行圍填海總量控制制度,確保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35%。明確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的範圍、條件、程序和權利體系,完善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制度,探索賦予無居民海島使用權依法轉讓、出租等權能。研究制定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有關規定。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推進旅遊娛樂、工業等經營性用島采取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化方式出讓。建立完善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價格評估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最低價標準動態調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