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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派79督察組 24省不動產登記“發新停舊”

在國土督察機構派出的79個督察組推動下,全國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頒發新證、停發舊證”的地方政府大為增加。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近日在京召開會議,調度地方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落地實施情況督察工作,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再部署。

統計數據顯示,督察工作開展以來,全國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頒發新證、停發舊證”的地市、縣分別增加49個、216個;截至11月20日,已有24個省(區、市)實現所有地市、縣“發新停舊”。

2016年是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在基層落地的關鍵一年,按照工作安排,要力爭年底前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目前來看,距離年底只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完成這一工作仍有不小的難度。

國土部副部長王廣華曾表示,今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務必確保年底前全面完成“發新停舊”的任務。尚未頒發新證的地方,要以“發新停舊”為重點,盡快做到機構建設、人員劃轉、資料移交、數據整合、流程再造、系統開發、窗口設置全面到位;已經頒發新證的地方,要以規範化建設為核心,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加快數據整合,加強信息應用。

為推動基層政府抓緊行動,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被列入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專項督查的重點任務。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落地實施情況督察,是國土部黨組和國家土地總督察部署的一項重點督察任務。

專項督查的對象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重點是市縣級人民政府推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落地實施情況。專項督查結果報國務院,同時向省級人民政府反饋,工作進展緩慢的地區將予以公開通報或約談問責。

截至目前,9個督察局共派出79個督察組、398人次,對150個地級市、599個縣進行實地督察,組織召開或參加地方各級座談會256次,有力促進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落地。

針對登記資料移交、人員配備、歷史遺留問題處理等方面仍存在的問題,總督察辦負責人表示,要繼續加大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落地實施情況的督察,全面完成部黨組交辦的任務;要將登記資料移交作為下一步督察工作的重點,督促各地嚴格按照標準,盡快移交到位,夯實頒發新證基礎,確保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順利實施。

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時間表”,從2014年開始,力爭1年內基本完成各級職責整合和基礎制度建設;2年內逐步銜接過渡,統一規範實施;3年內全面建立並完善各項制度;4年內建立有效運行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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