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年幼時經常在電視聽到一首廣告歌:一日一日長大,一日一日進步……但現實中,長大是否一定代表進步? 蒙牛乳業(2319)在2014年被納入恆指成分股,對股東來說,是一份讓人欣慰的禮物。單是盈富基金(2800)需要按比例在市場吸納,再加上藍籌股的名氣,令蒙牛的股價走俏,衝破30倍市盈率及$40的水平。不過,投資者最感興趣的,還是股份的投資價值。一年間借貸增廿倍 蒙牛2013年的業績尚算不俗,營業收入上升20%至$434億元(人民幣,下同),毛利率上升2.1個百分點至27%,稅後溢利上升23%至$18.4億,幾個主要營運數據,都屬穩中見進。但蒙牛在2013年的焦點,是以現金$80.3億,收購了雅士利(1230)的業務。雅士利本身也是經營乳業食品,蒙牛的收購有壯大營運規模的作用,從而爭取更佳的市場優勢,這也許是被憧憬的原因。 想分析收購是否有真實效益,要返回財務報表找答案。蒙牛在2012年底,手上現金只有$57.5億。就算完全不考慮營運資金的需要,這個數額也不足以應付收購雅士利所需的資金。蒙牛能完成收購,靠的是借貸。在短短一年間,蒙牛的銀行借貸及債券數額,由$5.7億大幅攀升至$117億;可以說是由一間近乎沒有借貸的公司,變成一間槓桿相當大的企業,這是投資者第一點需要留意的。 利息開支多過溢利貢獻 然而,從附註查看收購回來的雅士利業務,貢獻並不明顯。短短5個月的後收購期,雅士利業務為蒙牛僅帶來$15億的營業收入和$1.3億的溢利貢獻,佔總溢利不足一成,未算突出。而整體上因借貸上升,蒙牛全年的融資成本增加了$1.2億;單從短短幾個月的溢利貢獻和融資成本來考量,蒙牛這個收購的財務效益並不顯著。實際上,這些借貸,有些是固定利率,有些是浮動利率。債券定息在3.5%,但一些銀行借貸的息率,在1.17%至9.47%之間。這些借貸有些是在2013年底才借入,所以財務報表內的融資成本,並未完全反映全年狀況。假設借貸的平均利率為5%計算,$117億的借貸每年便須要支付近$6億的融資成本。這個數字,看來會超過雅士利業務所帶來的貢獻,令蒙牛在數字上沒有因為收購而有得著。收購不一定能滿足增長的期望。而蒙牛財務報表上另一頗為突兀的變化,是出現一個數額不小的淨流動負債,達$17.4億;主要原因是流動負債內,載有一年內到期的借貸共$84.6億。這類短期借貸,一般都會獲得借貸人給予新借貸來償還。但現時財務報表錄得淨流動負債,或多或少會影響融資條款,無論在數額上或利率上,皆有可能出現不利公司的轉變,投資者宜多加留意2014年度的借貸水平和融資成本的變化,以及營運現金流可會因雅士利業務而帶來正面突破。 鄔碩晉 資深會計師,現任貝德富理的執行董事,在不同的會計範疇歷練廿多年,近年專注企業重整及法證會計的專項工作。曾在不同報章撰寫財經專欄,喜歡從財務報表,發掘被數字隱藏的現象。 | ||||||
2014-12-01 TWM | ||
撰文‧郭淑媛 因應九合一選舉,台大學生會首次與客運合作,在投票前夕開出「台大民主列車」,載學生返鄉投票,以解決返鄉交通不便問題,台大校長楊泮池還出面表示支持。 在部分民主國家,為減少每逢投票日,公民返鄉投票造成國內人口大規模移動所耗費的時間與金錢成本,實施「不在籍投票」,讓選民可以事先向選務機關申請,以其他法定方式行使投票權。但在台灣,這個便民措施卻遲遲推不動。 民主國家保障公民的平等參政權機會責無旁貸,在投票日當天,有些公民因為工作或求學等因素,人不在戶籍所在地,而無法前往指定之投票所投票時,他的投票權是被剝奪的。 目前世界上已有二十幾個國家實施不在籍投票制度,包括民主先進的美國、英國、德國、法國以及諸多歐洲國家,亞洲國家如日本、韓國、印度、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等,甚至經濟發展較我國落後的非洲國家羅德西亞;投票方式也有很多,包括通訊投票、代理投票、特設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及網路投票等。 台灣早在一九九六年內政部與中選會即開始研究不在籍投票的可能性,不少立委也先後提出法案,一三年,行政院院會通過修法草案,擬將不在籍投票納入公投、總統大選中,最後不了了之。 內政部一三年粗估,若實施不在籍投票,包括選務人員、執勤軍警、外地工作求學者,共一三四萬人受惠,約占選舉人數七.三%。 朝野政黨之所以無法形成共識,主要是選務機關的中立性仍未獲得普遍信任,以及對這些票源的流動方向缺乏信心。此外,還有人擔心中國因素干擾,如海外台商可能移轉在金門、馬祖投票。不過,投票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人權,台灣應該比照其他民主國家,在國內實施不在籍投票。 儘管不少國家普遍採用通訊投票,但通訊投票目前在台灣仍有疑慮。為了降低政治爭議,確保不在籍投票初期實施的單純性,排除海外的台商和僑民,僅在國內實施「移轉投票」,即選民事先申請從戶籍地移轉到工作或就學所在地的投票所投票,最為可行,這也是花費成本較小的作法。台灣社會,還在等什麼呢? 行動方案 為了降低爭議,排除海外的台商和僑民,僅在國內實施「移轉投票」,讓選民事先申請從戶籍地移轉到工作或就學所在地的投票所投票。 |
2014-12-01 TCW | ||
撰文‧楊卓翰 過去我們都聽過「台灣要當亞洲的金融中心」,現在,我們退而求其次,只求「台灣的銀行能打亞洲盃」。隨著新加坡、香港、中國,甚至馬來西亞的全球金融布局,都遠遠超過台灣,台灣也推出「公公併」,整合公營銀行。但是,真正影響台灣銀行競爭力的「公營行庫民營化」,卻長久沒有動靜。 把台灣最大的十家銀行排出來,台灣前十大銀行的資產總共占新台幣二十四兆元,但是七大公股、泛公股銀行所占的資產就高達十八兆元,遠超過七五%。包括美國、新加坡、日本、韓國,甚至泰國,公股銀行所占的資產比率在前十大銀行中都很低;次於台灣的韓國,公股銀行所占資產也只有四成。 台灣金融研訓院前董事長許嘉棟就曾在台灣競爭力論壇指出:「公股銀行受到限制太多,所以績效難以提升,它要發展時有太多限制,企圖心相對來說也不是那麼夠,成長方面可以看到相對慢很多。」事實上,許多研究都指出,政府持股會使銀行利潤降低及放款行為波動變小,雖然資產規模比較大,專業人才、資金成本上都有優勢;但是受到法令限制(如《審計法》、《預算法》)且在政府保護之下,經營效率普遍低落,為了配合政府的政策(非專業考量),也必須放棄「利潤極大化」的目標。 不只如此,公營行庫董事長受到法令限制,必須到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只要政府有持股,董事會成員還要向監察院申報財產,揭露全家財產資訊,在招攬人才上更加困難。 龐雜的公股銀行結構,讓台灣的金融競爭力偏低。二○一三年WEF(世界經濟論壇)的金融競爭力調查,台灣排名第八十二名,名次甚至輸給中國。光看中國的銀行業ROE(股東報酬率)和ROA(資產報酬率),平均都是我們的兩倍以上,更別說銀行規模遠遠大於台灣。「政府再不推行銀行購併的改革,台灣金融業將會落後大陸!」財經立法促進院院長黃達業說。 過去政府都有將公股銀行民營化的嘗試,但是結果多半失敗,甚至在二次金改時,產生許多負面效應,因此談到「民併公」的銀行整併模式,大家多半噤若寒蟬。除了因擔心丟了「鐵飯碗」而反對民營化的公股銀行員工上街抗爭外,台灣社會對於銀行「財團化」的恐懼,也阻礙了進步。 但是,民營化未必是噩夢一場,富邦銀購併台北銀、國泰銀購併世華後的效率提升,就是成功的案例。新加坡同樣在一九九七年金融海嘯前有著銀行規模太小,過度競爭的問題;金融海嘯後,新加坡政府為了提升銀行規模,引導銀行整併,原本十一家的本國商業銀行,現在只剩三家:星展銀行、大華銀行、華僑銀行。每一家,都是縱橫國際的大型銀行。 台灣總是強調「小而美」,在國際競爭益發激烈的金融業,規模過大雖然不好,但若像台灣如此規模過小、效率又落後的情況,除非台灣社會克服對於「大」的恐懼,否則我們在國際將愈來愈難競爭! 台灣泛公股銀行占比遠高於國際── 各國政府控制的銀行資產占前10大銀行總資產比率 (%) 台灣 韓國 新加坡 泰國 澳洲 日本 香港 美國75.51 41 34.35 21.78 20.99 6.9 0 0 資料來源:台灣數據為金管會;國外數據為Government Ownership of Banks, The Journal of Finance 行動方案 台灣社會需要意識到,政府控制下的銀行效率不彰,拖累台灣金融業,對於「民併公」應該理性思考,才能在國際市場競爭。 |
《建立效能政府》 過去兩年,沉寂已久的台灣社運聲勢再創高峰,民眾對政府已忍無可忍。其實,制度缺陷與選民意識不彰,才是台灣政治總是讓人失望的根源。 撰文‧郭淑媛 某位行政院前院長曾告訴《今周刊》記者,有一次他去立法院遊說立委一項政策,立委問他:「你有票嗎?」他答:「我的老闆(指總統)有六八九萬票。」立委立刻說:「那叫你老闆來!」這段對話,具體反映出台灣憲政體制的問題,行政院長沒有民意基礎,權力來源是總統,卻須向立法院負責,總統反而不受任何監督制衡,形成「總統有權無責,閣揆有責無權」的憲政困境。 今年三月的太陽花學運,就是當總統的民意支持度只剩九%,卻仍要硬推一個政策支持度不到三成的《兩岸服貿協議》所引爆。英國《經濟學人》五月初報導:「街頭示威反映著對台灣脆弱政治體制的幻滅,馬英九未來兩年會是跛鴨狀態,台灣的未來可能會在街頭決定。」為什麼會演變成街頭決定?答案就是我們的政治體制設計出問題。 同樣的爭端若發生在日本,首相可以解散國會,訴諸民意,讓新選出的國會來決定政策走向。十一月中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宣布解散國會、眾議院改選,就是要將「安倍經濟學」的存廢交由選民決定。 但台灣做不到這點,以至於民眾只好上街頭施壓。如果壓力夠大,夾在黨意與民意間的立法委員頂多「不處理」問題,並不是真的決定政策的方向。像台灣今年兩起重大抗爭行動,太陽花學運以及反核大將林義雄反核四禁食行動,只是讓《服貿協議》被凍在立法院、行政院宣布核四停工。但這是否代表服貿就此不簽了,核四以後都不運轉了?大家也不清楚。 這幾年,台灣政治就是這樣空轉。例如:核四問題沒有清楚做出結論,台灣就沒有能量與魄力,去討論下一階段的能源政策。 要解決這樣的問題,讓類似的事情不再發生,台灣勢必要面對憲政體制改革。台灣的憲政體制,無論是總統、行政院或立法院的運作機制設計,處處是地雷,彼此不斷互相拉扯牽制,隨時都會引爆爭議。 問題一,總統有權無責,人民直選產生的總統,握有很大的權力,卻不必向任何權力制衡機構(如立法院)負責。造成民調支持度只有九%的總統,可以推動爭議政策。 問題二,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行政院部會首長都不是民選產生,也沒有經過立法院同意,全部沒有民意基礎,權力來源來自總統,施政重點自然不會以民意為優先考量,而是實踐總統的意旨。馬政府復徵證所稅政策爭議,即為例證。 問題三,立法權箝制行政權,立法院議事效率不彰,往往為反對而反對,使得政府無法有效運作。前總統陳水扁任期內,因民進黨在立法院是少數,施政窒礙難行;馬英九出任總統至今,國民黨在立法院雖擁有絕對多數或相對多數席次,但他的重要政策如年金改革,也是動彈不得。具有政策急迫性的重大法案,常常經年累月地拖延。國家,就這樣被卡住了。 為何會產生這三大問題?研究憲改的前立委林濁水指出,讓內閣和民意基礎銜接,是民主國家的普遍原則,內閣制國家,閣員由國會議員兼任;總統制的美國,政務官都要經過國會聽證行使同意權;法國的半總統制,閣揆上任前往往先主動要求國會信任投票,閣員主要由國會議員停止議員職權後上任;但台灣在一九九七年修憲,取消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少了這道銜接民意的機制。 再者,目前的憲政制度設計,也造成行政院院長有責無權,行政院院長卻必須向立法院負責,但決策權卻在總統手上,行政院院長往往成為「替死鬼」,不少卸任閣揆私下即有此感嘆。 弔詭的是,決定國家政策的行政院院會或部長級會議,擁有最高權力的總統不能主持,而由沒有真正決策權的行政院院長主持;導致在政策形成的程序中,總統的權力變成空白,往往出現政策執行的落差,使得決策品質不佳,總統反而做不了事。 再加上,行政、立法關係失衡,立委動輒議事杯葛,與功能不彰的總質詢制度,往往對行政系統形成掣肘;而朝野惡鬥、立院黨團密室協商,以及缺乏國會調查權,也讓立法院議事能力低落、立法品質粗糙,成為現在政府難以運作的原因之一。 台灣一九九七年修憲雖然賦予總統解散國會權力,但這個權力卻是被動的,必須在立法院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當不信任案成立、倒閣成功時,總統必須撤換行政院院長或解散國會。 這項制度設計,讓行政、立法兩權相互牽制,十幾年來從未運作,因為,立委只要不提倒閣,就不會有被解散的風險。 歷任總統多以兼任黨主席方式,循政黨決策機制解決爭議,但這項作法常被批評為「違章建築」。林濁水就質疑,國會是人民選出來的,總統透過黨主席身分指揮國會,違背權力分立的憲政精神,在美國絕對行不通。 目前的憲政體制已成為國家亂源,這也是近年來群眾運動接連不斷的主因。要解決國家陷入空轉的危機,惟有朝野努力克服超高的修憲門檻,進行憲政改革,才能正本清源。 中央政府體制無論要朝內閣制或總統制,皆可透過修憲會議尋求共識,最重要的是,透過修改中央政府體制和配套的選舉制度,以建立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是台灣社會的當務之急。 師法他國 台灣亂源或可有解──主要國家解決重大爭端作法 國家 憲政 體制 解決爭端的機制 日本 內閣制 首相可直接解散眾議院(相當於立法院),進行眾議院改選,並於新國會產生後再重新票選新首相。 眾議院可以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投票,若通過,首相必須接受,或解散國會。 英國 內閣制 首相有權解散下議院(相當於立法院),下議院也可以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投票。 自2011年選制改革公投開始,公投具法律效力,2014年9月即舉行蘇格蘭獨立公投。 德國 內閣制 總理在信任案遭國會否決時,有權向總統提出解散聯邦議會的請求,或提請總統宣布立法緊急狀態,暫時將立法權移交參議院。但當聯邦議會提出「建設性不信任案」(註)並選出新總理時,不得要求解散國會。 法國 半總統制 總統有權直接解散國民議會,進行國會改選;也可主動交付公投。 美國 總統制 沒有解散國會機制,總統要靠遊說方式爭取國會議員支持,所以曾發生白宮發不出薪水的僵局。 註:由於德國是多黨政治,國會新的多數聯盟組成,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案之後,必須以過半數的議員選出新任總理候選人才能成立,以確保不會因為倒閣造成國家空轉。 資料來源:台大政治系教授王業立 整理:郭淑媛 行動方案 朝野應努力克服超高的修憲門檻,進行憲政改革,修改中央政府體制,以及配套的選舉制度,以建立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是當務之急。 |
人權 國際接軌 《憲法》規定,不妨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的基本人權,均受保障;然而台灣依舊存在許多不符合國際趨勢、甚至侵害人權的法令與制度,亟需改進。 撰文‧郭淑媛 九合一地方選舉即將投票,各候選人競相開出政策支票,但有一群人的權益卻被漠視,他們是青╱少年,承擔國家的未來,卻無法像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一樣,十八歲就享有投票權,表達自己的心聲。 在台灣,年滿十六歲就可合法工作並繳稅;年滿十八歲就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服兵役,甚至可以考公務員與司法官考試,卻未被視為「公民」,要到二十歲才有投票權,這是嚴重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 尤其是包括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核四存廢等重大政策的變動,都直接影響青少年的未來,他們卻因沒有投票權,而無權置喙。而在高齡化社會,政黨為討好選民,往往競相提出包括年金、津貼等買票式的政策,導致債留子孫,這是世代不正義。 台灣,真的落伍了! 日本眾議院於二○一四年五月九日通過《國民投票法》修正案,投票年齡將於四年後,從年滿二十歲下調至「年滿十八歲」。這項決議,讓全世界的民主國家,只剩台灣,仍卡在二十歲投票權門檻。 就國際潮流而言,全世界高達九成多的國家,都是十八歲就有投票權。根據美國中央情報局網站統計,全世界二三五個國家或地區中,有二一六個投票年齡低於二十歲,其中奧地利等六國十六歲,印尼、北韓等四國十七歲,歐洲、美國以及泰國、菲律賓等開發中國家,共約二○五國都是十八歲,韓國為十九歲。 目前只剩台灣、日本、巴林、喀麥隆、諾魯都是二十歲才能投票;四年後,日本也將退出這個落後行列。 就世代正義而言,台灣人口老化情況嚴重,三十年前,六十五歲以上人口比率僅四.八五%,未滿二十歲人口占比高達四○.三%;如今未滿二十歲人口占比減半,僅有二○.五五%,老年人口占比卻增加近三倍,已達一一.九%,政策傾斜問題,不容漠視。 自○五年開始推動十八歲有投票權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表示,世界上多數國家從一九六○年代起,陸續將投票年齡下修至十八歲;甚至在人口老化之後,相繼推動降低投票年齡至十六歲,以維持不同世代發聲的平衡。台灣一旦下修投票年齡至十八歲,馬上多出六十四萬張選票,政治人物就須正視青少年權益。 由於《憲法》一三○條明文規定「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過去修憲曾有下修投票年齡到十八歲的提案,但皆不了了之。不分黨派立委也先後在立法院提案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相關法案,中選會與內政部皆堅持必須修憲。 不過,我國修憲門檻非常高,修憲案須經四分之一立委提議,經四分之三立委出席、且出席立委四分之三投票通過後,再經公民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須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才行。若占國會多數的執政黨沒有支持決心,過關不易。 由台少盟、人本等七十個公民團體組成的「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一四年五月宣布展開「挑戰憲法一三○」行動,要求立法院啟動修憲,並修改《公民投票法》,下修不涉國家主權議題的公投門檻。還在選前發起「全國青少年投票日」,進行大規模青少年模擬投票,以讓青少年表達心聲。 太陽花學運展現青年學子的思辨與行動能力,還給青少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維持世代正義,已刻不容緩。總統馬英九在任職六周年記者會既然宣示「傾聽青年心聲,實現世代正義」,就從下修投票權門檻做起,以建立符合世代正義的民主社會。 人口比例失衡 左右政策走向──台灣30年前後人口比率 1984年 2014年 未滿20歲人口比率(%) 40.3 20.55 20~65歲人口比率(%) 54.85 67.55 65歲以上人口比率(%) 4.85 11.9 資料來源:內政部 行動方案 一、將《憲法》一三○條「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修為「年滿十八歲者」,立法院通過後再交付公民投票複決。二、 修改《公民投票法》下修不涉國家主權議題的公投門檻。 |
撰文‧郭淑媛 二○一四年十月,天主教教宗方濟各號召全球約二百名主教齊聚梵蒂岡,開會討論接納同性戀議題,儘管他所提教堂應該承認同性伴侶的建議案未獲多數通過,但指標性的天主教教宗的表態,已是全球同志運動的重大進展。 過去十年來,有愈來愈多國家承認同志婚姻合法地位。荷蘭於○一年率先立法保障,緊接著,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阿根廷、冰島、丹麥、巴西、法國、烏拉圭、紐西蘭、盧森堡,以及美國部分州、英國部分地區、墨西哥部分州,也跟進立法或修法;此外,以色列也承認在國外進行的同性婚姻。 而在台灣,一九九六年,知名同志作家許佑生與伴侶葛瑞舉行台灣首次的同志婚禮;一四年五月,許佑生卻召開記者會控訴:「當年我三十五歲,今年已經五十三歲,卻還在爭取婚姻平權!」十八年了,台灣同志婚姻合法化仍遙遙無期。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一三年起在網路上發動連署,推動「多元成家」相關修法,其中《民法.親屬與繼承編》九七二條修正草案,將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為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其他法條中的「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不但推動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家庭也能經由個案審查收養子女。 不過,這項修法草案一三年底雖獲立法院院會交付委員會審查,卻被冷凍,完全排不上議程。 婚姻平權法案連在立法院討論的機會都沒有,可見同性婚姻在台灣社會仍充滿爭議。反對者認為會破壞一夫一妻的家庭結構,擔心人口會減少或絕種。但是,台灣師大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教授林家興表示,同性戀與左撇子一樣,大多是天生的,是先天腦神經系統發展的結果,本身無心理問題。 法律不該因為性傾向的不同,而剝奪部分人民獲得婚姻制度下的財產繼承等諸多權利的保障。拒絕保障同性戀伴侶的權利,就是一種歧視。 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發言人陳嘉君指出,大多數反對同志人權法案的政治人物,只是不了解問題的本質是「人權」。 而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會共識尚未取得之前,不少法界人士建議,法務部可考慮先提案修法保障同性同居伴侶地位,讓他們得以依法處理收養子女及分配財產等問題。 此外,由於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地位的二十一個國家或地區中,只有巴西、阿根廷、加拿大、冰島等十七個國家允許同志家庭收養小孩;為化解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阻力,早日達到目標,推動修法或考慮也分階段進行,譬如先讓同性婚姻合法,下一步,再討論收養子女問題。這是因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不影響他人,但收養子女牽涉到被收養者的人生,不少人即以此理由反對同性婚姻。 一四年十月立委尤美女召開婚姻平權公聽會中,法務部次長陳明堂鬆口表示,法務部贊成同志婚姻權利應該要保障,但希望能採漸進性修法;會中要求法務部在二個月內提出對案,被視為台灣的同志運動往前邁出的一小步。 婚姻平權已是全球性議題,不容政府與台灣社會漠視,積極修法讓相關制度更加合理完善,此其時矣。 承認同性婚姻 已是國際趨勢──近年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生效年分 國家 2001 荷蘭 2003 比利時 2005 西班牙、加拿大 2006 南非 2009 挪威、瑞典 2010 葡萄牙、冰島、阿根廷 2012 丹麥 2013 巴西、法國、烏拉圭、紐西蘭?I 2014 盧森堡(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於2015年1月1日開始施行)註:美國、英國、墨西哥部分州╱地區,同性婚姻已合法化;以色列承認在國外進行的同性婚姻 行動方案 台灣社會應儘速修法,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在社會共識未形成前,可考慮先修法保障同性同居伴侶地位,讓他們得以依法處理分配財產等問題。 |
2014-12-01 TCW | ||
《尊重市場機制》 只要符合公平正義,「自由市場」應該是追求經濟效率的基礎;但從民間企業到公營行庫、從產品定價到營運結構,違背市場機制的現象隨處可見…… 撰文‧楊卓翰 鬍鬚張滷肉飯一碗從六十四元漲到六十八元,引來人民與台北市政府撻伐;鼎泰豐加價五十元賣高級的醬油炒飯時,消費者也群起抗議。有些東西用錢買不到,但有些東西用錢買是天經地義,但台灣是不是犯了不分青紅皂白一味「反漲價」的集體迷思? 鼎泰豐事件發生時,媒體以「比成本貴四十倍」為由,指控鼎泰豐黑心暴利,最後鼎泰豐只得取消提供醬油炒飯,事件很快平息;但是有誰想過,禁止餐廳販售高價商品,台灣社會到底賠掉什麼價值? 「台灣人總是先看『價格』,而忽略了『價值』。當你眼中只容得下便宜的東西,自然就排除有價值的商品和服務。」政治大學校長周行一說:「看東西,除了價格和成本,還要看它品質好不好;但是台灣社會,顯然欠缺這種能力。」從鼎泰豐的炒飯事件,可以看出台灣社會對於價格及價值的盲點:台灣的消費者不以價值,而是以商品成本來決定商品價格,忽略的,就是商品的附加價值。「當整個社會都看不到價值,到了提供商品及服務的企業端,他們的品質自然就會越來越差。」周行一分析。 這種成本思惟,間接戕害了自己。周行一以這陣子的食安問題為例:「當成本下降到一個程度,就會出問題。」更可怕的是,同樣的成本價格思惟,可以在台灣社會的各種層面看到。 周行一觀察:「現在政府有安排很多學程和課程,來讓民眾自修,但是你會發現,民眾只喜歡上免費的,收費課程則乏人問津。這就是用價格去排除掉價值好的東西。」他認為:「當社會整個在壓低價格,結果就是社會價值不斷下降。」「這是一個迷思。」周行一分析,台灣的人均國民所得約為兩萬美元,一直以來都輸給韓國;但若以購買力平價後(去除物價因素的實質所得),台灣的消費力其實比韓國好。「這不是應該自豪的事。實際上,這是因為台灣6物價比韓國低,但是有沒有人去想,台灣的東西便宜,那我們的生活品質有比其他國家好嗎?」周行一認為,台灣人應該摘掉價格的近視眼鏡,而去追求價值。消費者若要求品質,企業自然就會提供相應的東西。周行一提醒:「追求價值,就是要花錢。企業如果追求價值,它會花錢雇人、投資和研發,就算貸款它都肯。反過來,不看價值而看成本,企業就不願意花錢,就處處是限制,又怎麼能叫它加薪?」台灣產業要升級,就應該學會「漲價學」,人民也應該習慣「漲價」。但現在,除了用成本思考產品價格的習慣外,台灣人也把漲價視同「窮人買不起的不正義、不道德」,經濟市場裡充斥泛道德想法,更是成為阻撓發展的無形障礙。 哈佛大學教授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的暢銷著作《錢買不到的東西:金錢與正義的攻防》講的是美國市場機制無所不在的現象:有錢人可以買更好的醫療、可以公然遊說政府實施對自己有利的政策……。桑德爾指出,金錢與正義應該有一條界線,那一條界線是市場機制應該止步的地方。 金錢與正義的界線在哪裡?每個社會都不同。顯然,美國的界線很偏右,而台灣的這條界線卻太偏左。 大學學費要漲價,人民說不准,因為影響窮人受教權,這理由值得深度探討;但鼎泰豐與鬍鬚張的「漲價」會影響到誰「吃的權利」?滷肉飯、炒飯又不是這兩家餐廳獨占,是不是該交由市場機制去決定呢? 市場不應該泛道德,在台灣要轉型到提高產業附加價值的關鍵點上,我們更要回過頭來檢討──台灣「反漲價」背後的迷思。 行動方案 一味追求便宜,藉消費者力量抑制市場機制,結果只會讓價值無法提升。 拋棄價格迷思,從價值著眼,才能推升我們的生活水準。 |
<---------- | 年初至今囘報-------------> | ||||||
名稱 | 股票代號 | 佔比 | 組合 | 恆指 | 國指 | 上証 | |
建設銀行 | 939 | 32.6% | 加倉 | ||||
工商銀行 | 601398 | 19.3% | |||||
招商局中國基金 | 133 | 7.5% | |||||
互太紡織 | 1382 | 3.3% | 加倉 | ||||
中國神華 | 601088 | 3.7% | |||||
中國財險 | 2328 | 2.5% | 減倉 | ||||
南車時代電氣 | 3898 | 2.0% | |||||
匯星印刷 | 1127 | 1.6% | |||||
川河集團 | 281 | 0.4% | 新建 | ||||
建設銀行 | 601939 | 0.0% | 沽清 | ||||
鄭州煤礦機械 | 564 | 0.0% | 沽清 | ||||
金利來集團 | 533 | 0.0% | 沽清 | ||||
72.9% | 53.2% | 0.05% | 7.92% | 43.4% | |||
組合 | 道指 | S&P500 | BRK.A | ||||
Wells Fargo & Co | WFC | 28.6% | |||||
Sun Life Financial Inc. | SLF | 1.0% | 減倉 | ||||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 | IBM | 2.0% | 加倉 | ||||
31.6% | 19.4% | 8.34% | 12.45% | 28% | |||
現金 | -4.5% | ||||||
100% | 縂囘報 | 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