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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谷最令人害怕的人 專利軍火頭子

2011-8-29  TCW




如果問一問矽谷科技界,「矽谷最 令人害怕的人」是誰?

這個答案,不是蘋果執行長賈伯斯(Steve Jobs),也不是Google執行長佩吉(Larry Page),更不是微軟或英特爾。而是高智發明(Intellectual Ventures)的創辦人南森.麥爾福德(Nathan Myhrvold)。

高智發明去年營收約為七億美元,折合新台幣不過兩百億元,但兩次募資,卻拿到總計二千二百億元(約合七十五億美元), 包括蘋果、雅虎等多家美國大企業,都是幕後股東。

專利授權公司,正是全球專利大混戰的趨勢下,最新形態的軍火商。對於高智發明、RPX這類 的公司而言,「專利」不用來生產實體產品,而是「生財」的唯一工具。

靠著販售專利或把專利授權來過日子的,在業界行之有年。不同的是,過去 多是被稱為「專利蟑螂」、甚或是「專利流氓」的個人或是小公司;但高智發明這類的公司,卻是大規模的向全球的機關院校買進專利,輔以內部的研發資源,再把 專利以多種營運模式換成銀子,完全企業化經營。

高智發明》讓全球企業備戰 買逾三萬項專利,不結盟恐被告

可別看不起「專利授 權公司」這種新玩意兒,當中不乏名門之後。麥爾福德是微軟前技術長,二○○○年創立公司後,標榜要協助全球三千名發明夥伴,把智慧結晶、也就是專利,化為 實質貨幣,他也因而被美國媒體封為「矽谷最令人害怕的人(the most feared man in Silicon Valley)」。

儘 管宏達電、三星、RIM等國際大廠已是高智發明的客戶,但走訪台灣企業界,對高智發明的評價卻有所保留;這或許與高智近期大興訴訟有關。高智七月才對爾必 達(Elpida)、海力士(Hynix)提出記憶體侵權告訴,也把兩家公司的客戶與通路商:宏?痋B惠普(HP)、戴爾(Dell)、沃爾瑪(Wal- Mart)等總計十餘家業者,一併給告了。

美國媒體報導,高智現有的三萬多項專利中,只有一千餘項是內部開發,其餘都是買來的,徹底的讓專 利成為金融商品。為了換銀子,高智業務勤快的越洋造訪台灣科技大廠,但被問到「是不是不加入高智,就有被告的可能」時,業者很猶疑,遲遲未否認。

靠 著提供「專利保護」,高智去年營收據稱達七億美元,是台灣股王大立光同期的一.七倍。但前者只需募資、四處搜購專利,後者卻要多年經驗累積、還得投入大量 製造成本,無怪乎高智發明在金融市場上可吃香的!

RPX》讓宏達電讚好用 標榜不脅迫客戶,還幫忙買專利

兩相比較,今年五月 在美國掛牌上市的RPX,似乎對台灣電子業親切多了;至少宏達電法務長雷憶瑜就曾對法界友人說:「RPX真是太好用了!」宏達電內部證實,今年才開始合作 的RPX,的確已經幫著解決了好幾件「惱人的小訴訟」。RPX標榜不會以興訟脅迫客戶與之合作,也會替特定會員購買需要的專利。

有趣的 是,RPX執行長阿姆斯特(John Amster)與友人共同創業之前,其實是高智副總裁,對這種特殊營運模式,早已摸透。公司網頁更以「今日,專利訴訟是一種營運模式」的警語,提醒會員加 入「保護圈」的重要性。

雖然RPX營運規模仍小,但投資市場對「專利授權」營運模式有多看好,從以下數字可窺知一二。RPX五月以十九美元 在美國掛牌後,股價一度高達三十一美元(約合新台幣九百元),近期也還有約二十四美元,與宏達電股價相當;但RPX的本益比卻逼近五十六倍,遠遠高於蘋果 的十四倍、或是宏達電的十倍。

RPX第二季財報顯示,已投入三億美元(約合新台幣八十七億元)購買專利,以服務高達九十六家的客戶群。事實 上,在北電(Nortel Networks)六千餘件專利被微軟等公司結盟買下之前,RPX也曾經放話要號召有意願的企業,聯合競標;可惜最後與Google一樣鎩羽而歸。但它竄 出頭的企圖心之強烈,也由此獲得佐證。

當專利從「智慧財產」搖身成為「致命武器」後,大家都知道要趕快補足軍火,但這卻也是一項燒錢的軍備 競賽。

據一線科技大廠法務長實務統計,就算是美國一流大企業,「核武」等級的專利數,也只占其總數的二%至五%。而蘋果告宏達電,一次就拿 二十個專利來打仗,以前述比例概算,稍具規模的企業手上至少要養一千項專利,才能做到基本的防衛。

不是誰都玩得起! 養一千項專利,一年要備兩億銀彈

若要養一千項專利,在台、美、中三地申請的整體費用,包括申請、代理人、規費、年費(至少繳交七年)等,據 科技界法務長估計是:一年花費至少新台幣二億一千五百萬元起跳。如果是IBM、三星這類數量龐大的專利怪獸,一年就要吃掉數十億元。這可不是每家公司都受 得了;以台積電的小金雞創意電子為例,這約當是去年獲利的三分之一,實務上根本不可行。難怪英業達法務長張乃文要說:「專利戰是給『專利多』跟『錢多』的 人玩的!」

可怕的是,不投資麻煩可能更大!如果不幸被告、又無法和解,美國地方法院整個程序訴訟費用約為一億元,求償金額越高、費用也越 高。但最麻煩的是,長達三年至五年的時間得身陷這宗訴訟案中,無形花費與精神壓力遠高於實際金額。

若在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被告侵權, 審理期雖僅約一年半,但光律師費,起跳價就約五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簡單來說,美國訴訟費用約是歐洲的十倍,歐洲又是台灣的十倍,不過在 英國提告費用也可能很驚人。曾任職威盛的張乃文回憶,十年前英特爾在英國對威盛提告,威盛委任英國一流律師事務所,滔滔不絕雄辯三天,加上事前準備七天, 那位號稱「全英國最聰明的律師」,短短十天拿走約新台幣五千萬元高額報酬。

無怪乎宏達電財務長容覺生在法說會上被問及「訴訟費用」時,多所 閃避不願正面回答,甚至要求投資人「留下聯絡資料,會後再聯繫」,宏達電內部則透露,「這是個天文數字」。

所以,要上專利戰場前,還是先看 看自己口袋裡有多少銀彈吧!

【延伸閱讀】德州法院訴訟商機,養活整個小鎮

專利大戰不僅造就了全新的專利軍火商,也開創出德州 沙漠裡的小鎮奇蹟。

根據市調機構Legal Metric統計,過去五年裡,位在德州馬歇爾鎮上的東部聯邦法院(俗稱東德州法院)成了全球專利訴訟原告的最愛。原因很簡單:它的訴訟審理時間遠低於美 國整體法院平均值,而且法官與陪審團對專利持有人特別友善。只要來到東德州法院,據統計高達七成的被告都會被判「故意侵權」。

距離德州南方 大城達拉斯約一百五十英里的馬歇爾小鎮,人口不到三萬人,外觀宛如歐洲教堂的法院成為小鎮經濟中心,向外延伸出層層商圈,就像早年台灣村落以大廟為圓心, 發散成形。

從全球湧入的專利訴訟案,為這個小鎮帶來了數不盡的闊綽律師與大企業,當地的飯店、餐館、娛樂事業也跟著興盛,曾經出現高達一 五%的經濟成長率,締造出「德州奇蹟」。

這樣的好康當然引來覬覦,二○○九年加州中部聯邦法院以些微差距打敗東德州,成為該年度專利訴訟提 告者的新寵(Legal Metric統計),因為它提供給原告更多的彈性。但是,東德州仍以審理速度快,在美國各大法院中占上風。不過,隨著專利戰越演越烈,美國正在進行專利改 革,未來法院管轄權將有明顯的界定,「原告不能愛去哪告,就去哪告」,必須是原告就在被告公司的所在地、或以侵權事實發生地為首選等。而東德州是否有足夠 的專利、技術專家協助法院判決,也一直有所爭議。

東德州的奇蹟還能持續多久?將是全球專利戰爭是否進入新一輪法律競爭的另類觀察指標。

【延 伸閱讀】Google、宏達電都向他們買專利  ——兩大新形態專利授權公司

高智發明全球最大專利授權公司,創投追捧金額是營收的10倍 客戶數:不公開 指標客戶:三星、RIM、宏達電、大同等 2010年成績單:營收約新台幣200億元,兩次募資共募得2,200億元

RPX 首家掛牌專利授權公司,本益比是蘋果4倍 客戶數:96家 指標客戶:宏達電、英特爾、諾基亞、華為、Google等 2011年成績單:預估營收約新台幣45億元、獲利9億元,市值約34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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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三招 扳倒專利巨人

2011-8-29  TCW




第1招 巧購關鍵專利,累積子彈

敵軍專利戰的號角吹起,我方卻軍火不足,最快速的解決方式,當然就是:買專利!

2008年中,宏?硌 g過多時苦戰,終於與控方惠普(HP)和解收場。法界人士認為,宏?祧虼茠漱T尊「神主牌」,也就是07年7月至10月密集向工研院、Smith Corona/Acer(宏?硐PSmith Corona之合資公司)、聯電等3家公司,購入總計14項專利,是宏?痐炱探f普、最後以戰逼和的關鍵武器。

這個戰術在聯發科對抗卓然 (Zoran)、OAK的侵權告訴時,也被使用過。聯發科藉由購併揚智、向Silicon Image、Pixtel等公司購買專利等方式,快速充實軍火庫。最後聯發科被判定只有少數舊款晶片侵權,公司很快的以設計繞道(design around)的方式,推出沒有侵權疑慮的新晶片,鞏固市場。

這也解釋了Google何以近期砸大錢,買北電(Nortel Networks)專利不成後,得趕快買下摩托羅拉移動(Motorola Mobility),為的就是替Android陣營解決智慧財產權不足的窘境。

第2招 反控專利無效,小錢化干戈

專利戰的妙 處,在於專利所有人不一定全然立於不敗之地。如果被告的一方有本事在漫漫文獻、報告海中,利用法條、前例等多種管道(例如證明對方根本不是這項技術的第一 位發明者,違反創新精神),不僅有機會推翻對方專利,還能以最小代價化解訴訟干戈。

上海同濟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孫遠釗說,台灣此類型的著名 案例當屬船井(Funai)控告瑞軒科技的液晶電視侵權。當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已判決瑞軒侵權,其代價是相關產品無法進入美國海關、也不能在 美國銷售。居於劣勢的瑞軒,於是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專利重審」,成功推翻了船井的專利,更讓自己敗部大復活。

更妙的是,以常理推估,船 井提告的費用約需1,00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3億元),但瑞軒扳倒對方的專利重審費用呢?估計只有區區70萬美元。

所以,這一招在蘋果與 宏達電的爭訟中,再度出場。宏達電七月底由歐洲子公司在英國提出蘋果兩項專利無效的異議,如果真能推翻,將是決定成敗的關鍵因素。

第3招 訴請不侵權,先判先贏

孫遠釗說,許多公司的專利數量雖然驚人,但其中不乏游走於灰色地帶的專利定義。如果評估有勝算、又有被告的風險 時,不必等到對方興訟,自己就可以先提出專利不侵權的「確認之訴」。

「確認之訴」說白了,就是先請法官審理判決,確認「我的專利沒有侵害你 的專利」,去年記憶體封測廠力成就曾對Tessera提出確認之訴。近期的例子,則是今年初日立全球存儲公司以及威騰電子(Western Digital)針對兩項硬碟相關的專利,對德州大學董事基金會和兩名發明者提起確認之訴及專利無效訴訟。原本是競爭對手的日立與威騰竟然攜手,就是為了 反制對方不斷索取專利授權金,甚至對硬碟廠商興訟的動作。

這個案子目前仍在審理之中,不過全球硬碟廠可都引頸看待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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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瘋專利 昔日流氓學校贏台大


2011-10-10  TCW




這是一所名不見經傳的學校,最近 因為兩道「光」而異軍突起:一是,拍出電影《賽德克‧巴萊》的「台灣之光」魏德聖,正畢業於此校;另一道光,則來自教育部頒發素有「技職教育諾貝爾獎」之 譽的「技職之光」,這項成績比的是發明與專利類積分,遠東科大拿到一萬一千四百九十分,遙遙領先三千零九十四分的亞軍、北台灣技術學院,二.七倍的距離。

遠東科技大學坐落於台南新市,所在位置相距三十分鐘車程範圍內,就有南台、崑山、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等十五所以上學校相互競爭,「可謂殺戮戰場,」遠東科技 大學副校長鐘明吉形容。面對激戰,只有萬人中型規模的遠東科大卻交出好幾個「第一」的漂亮成績單。

截至今年九月二十三日止,遠東科大「專利申請」(編按:僅通過申請,尚未獲得智慧財產局核准發證)總數已達二千五百零三件,「專利核准」件數達一千八百三 十四件,兩者均為全國第一。而且,在「專利申請」上,除了二○○八年被台大趕上,過去九年遠東科大拿到八次全國大學第一;此外,該校「專利核准」從二○○ 三年後,連續八年全國第一。走出校園做比較,這樣的數目也遠勝許多中小企業。

布局一:必選修近八十堂創意課

累計出國參展獲獎數及金牌數,共獲二百四十七個獎項,包含金牌七十四面,也是全國大學第一名。今年更以四件作品參加有「發明展奧斯卡獎」之稱的美國匹茲堡 國際發明展,分獲兩金、兩銀,同時獲選「遠東地區最大發明設計獎」,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獎項。

最重要的是,遠東科技大學在十幾年前還排名殿後、被南部人認定是「流氓專科學校」,為何能蛻變成今日的格局?

秘訣在於,遠東科大集中火力,將「創造發明」視為學校辦學特色。鐘明吉直言,「當大家開始爭飯吃時,直接挑戰的就是學校經營績效。」遠東科技大學研發長葉 彥良則指出,危機意識讓學校早在十年前就投入「轉型升級」之路。

將「創意思考與訓練」列入通識課程,是跨出的第一步。

現任遠東科技大學創造力中心主任的陳玉崗指出,全校二年級必修「創意思考與訓練」兩學分外,另外也開設與創造力相關的「創意學程」,涵蓋五大領域、七十六 門課,其中包含智慧財產權概論、專利寫作、發明與專利、創意用品DIY等。「透過跨領域創新學程,工程科系學生可以瞭解創意商品化實際運作,」他說。

布局二:補助師生專利申請費用

為了讓創意「被看見」,遠東科大大力鼓勵全校師生投入能具體看到成果,進而衍生實質收益的各項專利申請。

首先,他們請來專利事務所工程師,傳授申請專利的檢索、申請流程與技巧,「固定有六間專利事務所人員在校駐點,協助僅有創意而不知該如何填寫申請書及專業 製圖的師生,」陳玉崗說。

此外,舉凡專利申請、答辯、證書及維護等各項費用,一律由學校埋單。如申請及委外製圖、寫文案的費用,金額約兩萬元上下;等到專利核准後,每件每年尚須繳 納一千七百至上萬元不等的專利維護費,前三年也由校方代繳。

一旦技轉產生利益,專利發明師生還可獲得淨利四成至八成的獎金。過去十年,發出專利獎勵件數一千四百六十四件的獎金金額約八百萬元,是一般科技大學十倍。

智慧財產局國際事務及綜合企畫組科長陳清泉指出,不管專利件數、專利商品價值及實施,遠東科大都首開學生參賽風氣。「專利工廠模式,對學校創新教學與學生 就業都是正面循環,」陳清泉說。

專利重視,也帶來結構性改變。今年剛從遠東科大機械工程所畢業的黃清盛說,「競賽得獎,讓我更有自信心。」他與遠東科大教授陳智成一起研發「遠紅外線陶瓷 製作高功率LED散熱基板」,獲得美國匹茲堡國際發明展遠東區最佳發明獎。準備當兵還沒進職場的他,已經有兩個工作排隊等他退伍後上班。

布局三:鼓勵創業把點子變生意

發明實力獲得各界肯定後,將「創意變生意」是遠東科大接下來發展方向。

鼓勵專利創業是遠東科大再轉型的活路。「相對專利一次賣斷,我們走的是細水長流的路,」鐘明吉表示,透過內部創業,不僅可以將創新留在學校,師生還能再以 技轉或產學合作方式回饋學校。

不過,量的成績雖然突出,遠東科大未來最大的挑戰在於如何讓發明技術的質,更上層樓,專利申請廣度也擴大。

點閱它們得獎發明專利品項網頁,發現多為低技術含量的蓮蓬頭使用改良等日常用品類,多項技術轉移產值還不若國立研究型大學一項技轉金額。不過,陳清泉以 「好神拖」為例,全球每人買一把,一把技轉金一元,也有七十億元收入,「好用,不見得產值低。」專利申請多元是趨勢,也是遠東科大拉深自己廣度的未來挑 戰。

今年學測放榜,遠東科大招生人數不但創新高,今年新生報到率高達一一○%(包括註冊完後申請入學學生),已名列私立科技大學前段班。少子化加速大學「產能 過剩」窘狀,但以專利教學當特色,遠東科大逐漸走出自己的康莊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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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挖掘者

http://tech.hexun.com.tw/2011-11-07/134968349.html

  六年之後,蘋果公司終於在10月25日拿到了美國專利商標局頒發的“滑動解鎖”專利。這意味著,其他設備制造商不能擅自在其產品中使用這種人們已司空見慣的解鎖設計。

  任何使用預先定義的軌跡來解鎖的觸控方式,都將構成對蘋果的侵權行為,谷歌的Android移動操作系統很可能首當其衝。在剛剛出版的《史蒂夫·喬布斯傳》中,喬布斯表達了其對谷歌的某種情緒:“如有必要,我會用盡最後一口氣,花光蘋果400億美元的積蓄,摧毀Android,因為那是偷來的產品。”

  實際上,今年以來,圍繞專利的巨資競標和收購可謂此起彼伏。7月,一個由蘋果、EMC、愛立信、微軟、RIM(黑莓手機制造商)和索尼六巨頭組成的臨時聯盟,以45億美元的天價“團購”了北電網絡(Nortel Networks),一舉擁有了這家公司的6000多項專利,從而將競標對手谷歌排除局外。

  失落的谷歌一個月後宣稱,將以125億美元收購摩托羅拉移動,旨在將該公司的1.7萬多項專利收入囊中。

  這場專利收購戰博弈正酣,10月6日,摩托羅拉移動因專利侵權成為被告,原告美國高智發明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 下稱高智)訴稱,摩托羅拉移動侵犯了自己的六項專利,並且拒絕購買技術專利使用許可。高智的出場,隨即在知識產權界激蕩起新一輪波瀾。

  這家全球最大的非專利使用實體(NPE)專業從事發明與發明投資,2000年成立以來十年未有專利訴訟,直到2010年12月,首次向包括賽門鐵克和趨勢科技在內的九家科技公司提起侵權訴訟,但其後11個月,高智陸續發起了六起專利侵權訴訟案,《華爾街日報(博客,微博)》形容其“令部分科技公司膽寒”。

  密集的專利訴訟、收購背後,以專利許可、轉讓、經營為核心的知識產權運營業務正在發生的深刻變化,其新的運營模式亦應引起亞洲國家的關註。

  高智模式

  時下甲骨文在起訴谷歌,蘋果公司同時起訴了HTC和三星公司。摩托羅拉和Barnes & Noble(全美第二大網上書店)正受到微軟的起訴。但不幸的是,摩托羅拉移動被高智起訴了。與其他進行訴訟的公司不同的是,高智並不生產任何產品,這意味著被它訴訟的對手不太可能通過反訴其專利侵權打贏官司,或者達成庭外和解。

  高智成立於2000年,正值互聯網泡沫破裂,許多新興科技公司相繼破產,破產的公司會以低廉的價格出售自己的專利。而專利投機者(Patent Troll,屬於NPE的一種)專門收購這些專利。

  高智只交易一樣東西——專利。其業務模式為通過研發、購買專利所有權或使用權,並以專利組合的形式對外授權,提供防禦訴訟服務和賺取授權使用費。高智稱其專利組合能幫助技術公司保護自己不受知識產權侵權案的幹擾。

  坐擁50億美元資金,高智目前掌握了3萬多項專利,覆蓋通訊、電信、計算機、新能源、材料學、食品加工和安全、醫療器械等多個領域。

  高智中國區總裁嚴聖在接受《財經》(博客,微博)記者采訪時表示,訴訟是最後的選擇。“某些案件涉及的公司,我們已經與之談判了好幾年,在長時間努力卻無法得到合適協議的情況下,才采取訴訟。”

  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曉東說,高智大規模啟動訴訟,也是為其後續談判增加籌碼,使各大科技公司能與其合作。一旦美國相關法院認定被告系惡意侵權,被告將面臨諸如3倍賠償甚至禁令的“滅頂之災”。

  在美國,對高智模式不乏抨擊者,大量技術依賴型企業害怕成為它的訴訟對象。

  美國的專利侵權訴訟案在逐年增加,涉案金額少則上百萬美元,多則上億美元。根據研究機構Patent Freedom在今年初發表的報告,過去十年,全球380個主要NPE提起訴訟的數量持續上升。迄今為止,它們一共發起或參與了4000多件訴訟,贏得巨額賠償金。其中斬獲最多的一起訴訟獲賠6.12億美元,由NTP公司起訴黑莓手機制造商RIM的案件創造。

  盡管高智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內森·梅爾沃德(Nathan Myhrvold)是微軟的前首席技術官和戰略師,另一位創始人兼公司首席技術官愛德華·榮格(EdWard Jung)也曾任微軟首席軟件架構師,其主要投資人包括了比爾·蓋茨、杜邦家族基金、惠普家族基金和以斯坦福大學為代表的大學基金,以及微軟、英特爾、蘋果、谷歌、索尼和諾基亞等為代表的高科技公司,但它同時也是一部分高科技公司的“敵人”。

  單一的發明風險極高,高智明智地建立了一個包含數萬種發明的投資組合,覆蓋廣泛的技術領域,使綜合風險得到控制。隨著它的專利池不斷擴容,它成長為全世界最大的NPE,這也使它有能力對眾多的高科技公司提起訴訟。

  “專利投機者無產品無市場銷售行為,被訴一方無法通過反訴和其他手段進行反擊。而且專利訴訟案件具有不確定性,公司實力再強也沒有完全獲勝的把握。”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師黃賢濤分析說。

  事實上,起初很少有人知道高智是如何收購專利的,它與誰簽署了協議,將哪些專利轉讓給了哪些公司。英國Avancept知識產權咨詢公司 2010年發布的研究報告稱:多達1100家空殼公司和隸屬公司與高智存在關聯。很大程度上它是通過空殼公司來秘密收購那些閑置在市場上,並且可能產生威 脅的專利技術。通過空殼公司收購專利,還可以隱藏投資者的真實身份,有利於在專利收購價格上回旋。

  嚴聖透露,高智資金充足,“花費不到30億美元,通過專利組合授權已經獲利20億美元,而且專利的投資回報期很長,可以達到15年-20年。”

  有爭議的夥伴

  高智在美國科技企業中激蕩的波瀾,還沒有使中國產業界焦慮。不過,在2008年10月高智進駐中國後,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向北京市政府呈送了一份報告。其中沒有對“高智現象”做定性判斷,但在標題中使用了“專利海盜”一詞,且警示有關機構應該對其開展針對性研究。

  高智最先引進中國的是旗下的創意基金,於2007年設立,主要投資人為一些美國大學基金。其運營模式為,從中國高校中尋找合適的發明者,然後基 金會通過談判獲得發明的技術信息,經過專家評估此項發明的前景和質量,對獲得認可的發明創意,高智提供資助,並實施專利合作條約(PCT)申請。

  2010年3月,上海交通大學與高智合作,共同實施“聯合創新基金”項目,其合作模式為“啟動經費+獎金+分成”。經學校組織,船舶海洋與建築 工程學院副教授方從啟提交了簡歷並通過初選。高智很快預付了1萬美元,此後,方從啟撰寫的一份技術設想報告,通過了高智組織的專家評估,之後申請專利成 功,高智再付方從啟2萬美元。

  高智在國內高校進行的每一個項目,申請專利環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高智負擔,專利權則由原單位持有,高智獲得全球獨家使用權,並且每個項目需經國內技術進出口審核。高校可在獨立開展科研和產業應用時,免費使用該項專利,但不能與其他公司合作使用。

  當一項專利申請下來後,高智會將其和很多相關專利放在一起,形成專利組合整體對外授權。專利組合最終被分為“核心、外延、更外延和最外延”等幾 層,在一個專利組合中,起關鍵作用的核心專利可能不到1%。不同層級的專利對利潤的貢獻是不一樣的,但同一層專利的貢獻是絕對平均的,在分配利潤時也以此 為依據。一項專利按其貢獻所核算出的收益,66%作為創意基金的收入,而高校則與高智平分剩下的部分。方從啟告訴《財經》記者,高智承諾從所獲得的收益中 向發明人支付約17%的分成。

  中國的大學校園裏出現了越來越多“專利買家”的身影,高智是其中規模最大的一家。“現在國內已有20幾所高校與我們合作。”嚴聖說。

  資金充裕、眼光前瞻的“專利買家”補充了國內研發界的不足,也引發了知識產權界部分學者的擔心。

  國家知識產權局工作人員劉彬和粟源撰文《Intellectual Ventures是機會還是威脅——關於“高智發明”現象引發的思考》稱,高智通過自己的技術專家和法律專家,利用資金優勢,將高校的核心技術轉化為其獨家代理的專利,使中國實際上喪失了本應掌握的許多核心專利,反過來制約了中國自主創新和產業化的發展。

  但華東理工大學一位入選高智創新基金項目的教授認為,目前國內高校的成果轉化情況不好,主要是知識產權保護沒做好。而與高智合作,有效保護知識 產權,在很大程度上激發了參與者的創新積極性,“以前如果不申請專利,研究成果是以論文形式公開發表,國內外的企業都可共享。現在高智出面申請專利,還是 以論文形式發表,然後申請專利保護,國內外企業就不能隨便用”。

  在國內,如果能拿到高新企業的資質,企業所得稅率可從25%降到15%,這10%的差額激發了一些企業的專利熱情,但企業獲得專利,往往“是急著用來申報高新企業,不一定是用於生產”。方從啟說,此前他的十個專利就只轉讓出去一個。

  美國德傑律師事務所亞洲業務執行合夥人、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委員陶景洲對《財經》記者分析,國內沒有類似的專利經營公司來收購高校的專利,而這些專利不去開發、利用,就是廢物。

  實際上,“高智的經營行為在國內並未違法。”一位國家知識產權局內部人士透露,該局目前對所謂的“專利海盜”公司亦無針對性的措施。

  價值發現的價值

  除最早進入中國的創意基金外,高智旗下還有發明基金(Invention Science Fund,ISF)和投資基金(Invention Investment Fund,IIF),前者以公司內部科學家研究成果為主,在獲得知識產權後自產自銷,獲得利潤;後者通過收購具有市場開發潛力的發明創造和專利經營權進行二次開發和組合,然後將專利組合進行許可、轉讓,從中獲利。這只基金是三只基金中規模最大的,達到40多億美元。

  從高智現在的贏利模式看,並非通過訴訟來獲取利潤。

  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人何峰分析,專利作為一種可交易的商品,需要價值發現的眼光,高智所做的是一種高附加值的工作,而其合法的商業行為,有利於促進國內的專利意識,特別是對方專業化程度很高,更需要國內企業提高對專利的風險意識。

  其風險在於,諸如高智這樣的公司在某個產業鏈內一旦形成壟斷局面,就有可能使促進創新的模式變為創新的阻礙。如高智采用制定專利組合的方式進行 授權,在一個專利組合裏往往涉及多項專利,數額甚至可能是成百上千項,即使是具體從事某項技術研發和產品制造的業內人士,也不一定能夠從如此龐大的專利組 合中挑選出真正有用和真正需要的專利出來,同時,由於高智專利寡頭的地位,這往往意味著談判另一方的議價能力被大大削弱,只能由高智制定專利組合和定價。

  專利的研發、申請、維護需要成本,一個上萬件專利規模的專利池,其支出費用非常龐大。中譽威聖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人李春對《財經》記者表示,“對高智的警惕是對的,但不能妖魔化,專利是用合法的法律手段對技術革新的一種保護和支持。”

  來自中國民間的一個案例,與高智模式有異曲同工的意味。湖南長沙巨星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邱則有從2001年起,開始圍繞空心樓蓋領域大量申 請專利,編織專利網。自2003年,他開始維權,啟動了大量專利訴訟,並率先在全國成立專利聯盟。據媒體報道,70%的被訴對象最後成了邱則有的合作夥 伴,他們向邱則有繳納專利許可費,目前邱則有每年專利許可費的收入就達到3000多萬元。

  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顯示,截至11月1日,邱則有名下已公開的中國專利(或中國專利申請)中,發明5043項,實用新型87項,外觀設計1631項。

  其實,高智早在2007年9月就開啟了亞洲業務,在日本、韓國、印度皆建立了分支機構,並在新加坡設立了地區總部。日本政府感覺到高智對本國發 展的威脅,曾召集相關科研院所和企業,要求其不得向高智出售技術和創意。日本民間和官方共同出資2000億日元,推進成立產業創新機構。在日本的發展遇到 阻力後,今年9月9日,高智在美國特拉華州聯邦地院對日本廠商佳能和奧林巴斯提出專利侵權訴訟。

  而韓國政府通過下發文件等形式,禁止韓國大學試驗室、研究機構和企業向高智等公司出售知識產權。韓國知識經濟部宣布設立一家知識產權管理公司,運作創業資本,收購韓國大學和科研機構的優秀思想與科研成果。這家公司還負責制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同時與高智開展競爭。

  不過,高智與韓國企業的合作進展頗為順利,2010年11月18日,韓國三星電子加入了高智的專利組合長期授權協議和戰略聯盟。而韓國那家國有知識產權管理公司,則已經難以為繼了。“他們甚至無法判斷哪些專利是有潛在價值的。”嚴聖說。

  一旦投資成功,回報將很豐厚。但高智的商業模式也存在較高的投資風險,因為需要長時間的積累和沈澱才會逐步產生效益。嚴聖分析,要想復制高智模 式,必須過三道坎兒:一是資金充足;二是擁有一批對行業有前瞻眼光的專家,專利技術最重要的是布局,需看清5年-10年以後的事情;三是有轉化大量專利的 網絡,否則不斷維護又不能轉化,在手的專利就會成為負資產。

  2010年,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和北京大學建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研究基地”,針對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面臨的重大問題 以及國際國內知識產權領域新動向開展政策研究,為政府部門提供研究支撐。作為該研究基地的專家,黃賢濤提出應對建議:政府應建立專利基金,資助設立專利經 營公司,同時引導中國企業借鑒國外企業防範“專利海盜”經驗等。

  但是,“高智的行為說到底是正常的市場行為,政府之手不宜伸得過長,否則不利於創新”。何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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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通關趨嚴 大藥廠痛砍新藥研發

2011-12-19  TCW




去年全球藥廠大豐收,銷售額創下 八千五百六十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二十六兆元)歷史新高。值得歡呼?不,製藥業前景堪虞,因為,未來兩年,製藥業在最關鍵的美國市場將有一百多種專利到期; 若新藥不問世,短收總額恐達上千億美元。

雖然新藥告急,許多藥廠卻反向削減研發預算。去年全球新藥開發投資為六百八十億美元,比二○○九年的七百億美元減少近三%;今年減支腳步只會更快。 失敗率高,報酬率掉三成

為何靠新藥專利賺錢的藥廠競相減支研發?藥廠的理由是:失敗率越來越高。二○○八年至二○一○年間,三期藥品臨床試驗共有五十五樁案例喊停,比起二○○五 年至二○○七年間多出一倍以上;但同時新藥的平均上市成本持續攀高,從去年的八億多美元提升至今年的十億多美元。

成功率下跌,連帶壓低藥廠的投資報酬率,舉全球前十二大研發成本最高的藥廠為例,新藥的投資報酬率從前年的一一.八%跌至去年的八.四%。德勤 (Deloitte LLP)諮詢公司研發經理瑞南(Julian Remnant)指出,這是因為研發過程很容易失敗,或是開發中的藥缺少獲利潛能。

疾病變複雜,審核也變慢

「走向失敗的代價越來越貴。」觀察製藥業的密西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商學院教授葛登(Erik Gordon)表示,藥廠要對付的疾病變複雜了,研發心血所能產生的收益卻變少。

投資者似乎也樂見藥廠減支做法。今年稍早,美國藥廠輝瑞(Pfizer)宣布削減三分之一研發支出,當天股價上漲超過五%;但競爭者默沙東(Merck Sharp & Dohme)表示維持目前研發開銷水準,股價卻跌了近三%。全美風險投資協會(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問卷調查更指出,四一%受訪者計畫在未來三年減少藥廠投資。

藥廠和風險投資公司放棄壓寶可能獲利的未來金雞母,多半將箭頭指向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審批過程緩慢又不透明,決策也變得古怪,以致藥廠難以估 算未來成本。《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便直言,FDA對於新藥安全及功效的判斷,是美國龐大藥品市場最大的未知數。

其實,FDA之所以會讓市場無所適從,是因為它自己也陷入兩難局面了。一方面它鼓勵藥物創新,理論上應該鬆綁限制,讓藥廠享有低障礙的研發空間;但另一方 面它必須維護病患用藥安全,審核標準不能馬虎,當然也就不可能快快放行。

雖然消費者恐怕不認為藥廠削減研發預算是什麼好消息,但瑞南倒是樂觀看待:「製藥業往後將更重視品質,將研發心力集中在有前途的藥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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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構建「專利帝國」 字號

http://www.yicai.com/news/2012/01/1326205.html

有350億美元現金儲備的Google正在加速囤積專利,以應對日益增多的專利訴訟。按照2011年年底最新完成的一筆交易,Google又向IBM購買了217項專利,至此,谷歌2011年全年從IBM處購買的專利數量超過2300項。

據美國某科技博客透露,這批專利覆蓋數據存儲、網絡性能、視頻會議、電子郵件管理、即時信息應用等技術。此外,還有幾項專利涉及具體的互聯網以及手 機技術等。有分析稱,Google收購這批專利,主要是應對甲骨文訴Android系統侵犯其Java專利權的訴訟一事,借助這些技術,雙方有望達成和 解。

為了應對各種專利訴訟,Google一直不惜血本。2011年8月15日,Google通過其史上最大規模的一次收購,以每股40美元、總價125 億美元的價格收購摩托羅拉移動,較收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溢價63%。而這一交易,對於Google來說,摩托羅拉以往積累的1.7萬項無線技術專利和 7500項正在申請的專利,正是其最大的剩餘價值。

市場上還有傳聞,Google正在謀求收購專利公司InterDigital,後者是一家無線移動電話技術設計公司,擁有8800項無線專利技術, 總計18000多項專利。InterDigital戰功卓著,曾與諾基亞和三星打過官司,RIM和蘋果也為專利向InterDigital付費。

可以看出,相較於早年在移動互聯網廣告和內容領域的收購,如今Google的專利收購更多集中在無線專利領域,而在傳統PC專利領域卻著墨不多。之 所以如此,是因為競爭對手面對Google稱雄無線互聯網領域的野心,均已早早布下專利陷阱。如果拿下上述專利,Google陣營的各大廠商至少可以節約 上千億美元的支出。

Google的收購似乎是不得已而為之。隨著移動設備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幾乎所有廠商都捲入了專利侵權訴訟官司中,蘋果、微軟等公司與包括三星、 摩托羅拉移動和宏達電在內的多家Android手機廠商兩大陣營之間存在著法律糾紛。美國時間2011年7月1日,持有762億美元現金儲備、「富可敵 國」的蘋果公司以及微軟、RIM和索尼組成的聯盟擊退Google,斥資45億美元收購了北電網絡的專利,蘋果公司負擔其中約26億美元。此次收購拿下被 Google估值為10億美元的6000項北電網絡無線技術專利。

除了甲骨文的訴訟外,蘋果也起訴了Google的Android合作夥伴HTC侵犯其20項專利,這些專利絕大多數是針對Android平台。微軟 同樣在阻擊Google的合作夥伴,目前三星、HTC等公司每生產一部Android手機,就要向微軟掏出15美元左右的專利費。

即使有如此之多的訴訟,仍然難以阻止Google在移動互聯網稱雄的趨勢,早在2010年第四季度,採用Android手機操作系統的智能手機出貨量已經成為全球第一。

值得注意的是,Google不用擔心神一樣的對手,而是要擔心豬一樣的隊友,影響自身的良好形象。近日大量推廣Google Chrome瀏覽器的付費網帖在網上頻繁出現,Google隨後澄清稱,這些付費網帖是其一家合作傳媒公司擅自作出的決定,並未徵得Google的同意, 而這家公司已承擔了相關責任並且道歉。

 

附表:2010年獲得專利數量

資料來源: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單位:件

IBM 5896

微軟 3121

三星 4551

微軟 3121

蘋果 563

Google 282

(2011年,Google從IBM處獲得的2300項專利,從摩托羅拉處購買1.7萬件專利和7000件待審專利,預計總共獲得專利數量將超過2萬件,可能是年度獲得專利最多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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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三十人團隊 靠專利年賺上億

2012-8-13  TCW




一紙專利訴狀從台灣發出,控告市值第一大企業蘋果公司語音系統Siri侵權,意外的是,這不是來自蘋果敵手宏達電,也非工研院,而是台南成功大學技轉育成中心。

蘋果iPhone內建的語音功能Siri,會回應辨識使用者聲音,三月成大技轉育成中心發現,此技術疑似侵犯成大電機系教授王駿發(下圖右)做的語音專利 「雙向情境語音辨識系統」。成大技轉育成中心一共不過才三十人,這次槓上的是全球智慧型手機龍頭,估計如果勝訴,至少有上億元的賠償金,讓這個才三十個人 的團隊,知名度躍上國際舞台。

七月二十七日,成大委託美國律師事務所,跨海在德州提出控訴,成大此舉也創下國內大學跨海專利興訟的首例。成大技轉育成中心是這次訴訟的推手。「連老師都不知道自己的專利可能被侵權,」成大法務經理陳錫山說。技轉育成中心花了四個月時間,與美國律師確認後提出訴訟。

這是成大今年第二次用專利主動出擊,五月他們才以一千三百三十萬美元(約合新台幣四億元),技轉一組生化所專利給歐洲第二大藥廠諾和諾德公司(Novo Nordisk),創下國內技轉金額最高紀錄,成了最會用專利幫學校賺錢的單位。

成大技轉育成中心團隊三十人,僅是國家級工研院百人團隊的三分之一,但光是今年技轉授權金,每人已經幫成大帶入至少新台幣一千三百萬元的收入。國內專利申請主要來自企業、工研院與大學,大學以研究教學為主要任務,技轉的金額與專利訴訟意願遠低於前兩者。

成大能打破慣例,延伸專利「價值」,至少經過三關挑戰。第一關:行銷專利進國際

專利要發揮作用,不僅在台灣申請專利,還得在美國、中國大陸、歐洲等大市場申請,去年成大在國內專利數排名雖然僅是第八,但卻是﹁發明專利﹂最多的大學 (編按:發明專利指獨創的技術與方法,與造型創新的新式專利不同);過去竟然有八成專利都僅是國內專利,經篩選裡面有三分之一適合申請美國專利,等於坐在 金山上而不自知。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馮博生觀察,除了專利品質要好,學校最缺的還是推廣與行銷專利的方法。

以生化所賣出新台幣四億元專利而言,也是經過一年時間,團隊發表研究於期刊,出國拜訪藥廠,才讓國際藥廠注意到台灣的研發成果。陳錫山形容,從申請專利到技轉成功,最快得花上一年半,負責該項技術的張明熙教授獲知授權完成時都紅了眼眶。

在授權國外之前,成大技轉育成中心也曾經拜訪國內藥廠,對方針對多組專利開價僅是國外廠商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但光是專利申請維護與研發費用就達新台幣六百萬元,報酬的認知差距太大,只好作罷,可以看出走出台灣到國際上宣傳,比坐困台灣的槓桿倍數居然差了三十倍以上。

申請專利,要懂得撒網與布樁。以生化所技轉的專利為例,張明熙教授研發,不僅要在骨質疏鬆領域申請專利,還可能延伸到癌症、慢性疾病等領域。第二關:擴大專利影響力

撒網後就是布樁,好的專利律師可以協助教授專利寫得更完整,如同柵欄築得更密更廣,讓後進者難以繞過。

無論撒網或者布樁都需要花錢,申請美國專利,一個專利費用約新台幣二十到三十萬元,約是台灣的六倍,這也考驗資源稀少的學校如何用小成本槓桿專利的大效果。

成大採用精兵策略,每年新申請的兩百到三百項專利,僅三分之一有機會申請美國專利。

先選擇申請美國專利除了市場大外,美國有臨時專利申請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只須付少許手續費,就可以先擁有一年申請該專利權利,有點類似擁有選擇權,可先卡死其他後進者的通路。成大即可利用這一年的時 間去找經費或者授權對象,可降低大學負擔。

第三關:克服法令缺陷

最後一關挑戰,則是來自政府法令。大學專利申請費用必須依據政府採購法,其中採用最低價格標,卻不是最好的方式。

「一分錢一分貨」,陳錫山說,如果按照政府採購法,可能把訴訟交給抽成最少,而不是最擅長打專利戰的律師事務所;此次與國外律師事務所合作,訴訟費由律師 事務所負擔,勝訴了必須讓律師抽成,如用政府採購法招標,可能造成律師多爭取到賠償費,卻拿不到更多律師費的怪異狀況。

為此,團隊還得想辦法找出符合法規又能兼顧律師事務所權益的方法。

他感嘆說,承辦人員都背負著可能不小心誤踩「圖利特定廠商」的地雷。這也將是想要打國際專利訴訟,卻可能綁手綁腳的一項法令。

大學以訴訟爭取專利權益,成大開了第一槍,這會是曇花一現,或者是研發實力大鳴大放開端,取決於兩點。

第一,要找出好的專利,有賴同時了解產業與學術研究的專才。成大技轉育成中心有十五位專人,涵蓋十二個產業,其他大學不見得有此編制。高雄第一科大產學合作總中心技術移轉組組長林壽煦指出,私立大學僅有兩人,老師還要自掏腰包申請專利,通過後學校才會補助。

第二,專利訴訟或技轉費時,一旦專利衍生額外收入,國外育成中心最多可分得三成收入,國內育成中心分到一○%到一五%,位於竹科的清大在這項比率上甚至低於一○%,要激勵技轉中心勢必分紅得提高。

專利是武器,也是盾牌,是要將它放庫房生鏽,或十年磨劍一試鋒芒,就在大學的一念之間。

【延伸閱讀】成大技轉專利,累積豐厚授權金——成大近年重大專利技轉項目

技轉單位:台積電、奇美電子、茂迪等專利名稱:虛擬量測技術費用(新台幣元):9,000萬

技轉單位:大成長城、全興國際專利名稱:降低飼料轉換率方法費用(新台幣元):4,000萬

技轉單位:安成公司專利名稱:長效型抗癌生技蛋白候選藥物αvβ3組合蛋白拮抗劑(與台大合作)費用(新台幣元):9,000萬

技轉單位:丹麥諾和諾德公司專利名稱:阻斷介白素20單株抗體費用(新台幣元):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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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VS蘋果:專利戰背後的謀與伐

http://news.cyzone.cn/news/2012/10/08/233355.html

一個半月前,歷時一年半的「蘋果在美訴三星侵權案」終於有了結果———美國聯邦地方法院陪審團最終裁定,三星侵犯蘋果公司數項專利,並需向蘋果支付 超過10.5億美元賠款,約合人民幣66.2億。這是個看上去令人咋舌的數字,但這就是蘋果想要的結果嗎?網上流傳的一張照片似乎能看出些端倪———當日 庭審結束後,蘋果的辯護律師JasonBartlett在法庭外遭媒體圍堵採訪。照片中,Bartlett的臉上並未洋溢勝訴後的開心和瀟灑。相反,那擠 出的微笑和斜視的眼角裡,反而透著絲絲尷尬。

官司是勝了,但按照蘋果原本的計劃,索賠金額是25億美元,附帶的要求還有在美國全面禁售三星的侵權產品。但至南都記者發稿為止,專利賠償金額未達 預期,禁售令尚未通過。事實上即便通過也沒什麼意義,從蘋果起訴三星至今已經歷了十六個月,許多涉及訴訟的產品早已在三星的機海戰術中退市。此外,經歷了 這場曠日持久的專利惡鬥,「蘋果三星」、「三星蘋果」,在普通消費者的眼中,只有「功力相當」才能這樣交手。如此一來如果你不想買iPhone,那邊還有 旗鼓相當的三星GalaxyS可以選擇。這樣看,敗訴的三星似乎還討了便宜。

一場專利糾紛的戲碼,贏家輸家雖然看上去分明,但離曲終人散卻還有段距離。

輸家?贏家?

國慶節前的廣州各大商場熙熙攘攘,在一家大型銀行從事市場工作的黃綵鳳想為自己選購一台新手機,以備國慶出遊時用。她的首選是iPhone5,但此 時港版才剛剛上市,廣州的水貨售價最低約7200元,她覺得太貴且沒必要。當逛到了中華廣場4樓的三星專賣店時,她的目光停在了白色版的GalaxySⅢ 上。「你知道三星因為外觀侵權被蘋果起訴,最後在美國敗訴了嗎?」面對南都記者的提問,她的回答是「知道,但關我什麼事?這個機子很好看」。

隨著黃綵鳳們的「加入」,這款三星旗艦手機的銷量數字一次次被刷新。就在蘋果發佈iPhone5之前,三星官方剛剛宣佈GalaxySⅢ的累計銷量達到了2000萬部。

「不管三星官方在此次專利案中如何辯駁,在行業內看來,三星就是一直在模仿,但事實證明很成功。」手機諮詢公司戰國策分析師楊群稱,三星進入每一項業務都比其主要競爭者遲——家電業務比松下遲了51年,半導體業務比英特爾遲了10年,手機業務更是比諾基亞遲了足足122年。和當年很多國內家電企業靠模仿起家一樣,早年韓國三星技術落後於歐美和日本,不靠模仿怎麼可能有出路。

「你不覺得像三星這樣規模的公司,模仿反而是需要勇氣的嗎?」一位不願具名的大型互聯網公司創始人則如此反問南都記者。而在很多被訪對象的口中,三星的模仿能力甚至被視作是其在短短十數年間迅速躥起,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關於此次蘋果與三星的專利案,面對南都記者的採訪時,兩家公司的中國機構均表示無可奉告。「畢竟是發生在美國的訴訟,也著實沒有什麼能說的。」一位三星手機代理商告訴南都記者,三星內部的人也如是回應。

「像三星這麼大的公司,如果要做一件事情,肯定會對可能發生的各種後果作出預判,『抄襲』蘋果的決議也是如此。」上述互聯網公司創始人如是說。IC 元器件電商科通芯城執行副總裁朱繼志同意這種說法,但也坦言除非三星自己坦白,否則外界根本沒辦法去證明。不過在他看來,三星有這樣做的動機和理由,「假 設三星向蘋果申請相關授權,並同意支付授權費。整個過程少則幾個月,多則三年兩載。而如今,輸了官司賠款充其量也就是補交專利費而已。」

順著這種思路簡單算筆賬,2011年三星電子手機總銷量為3.27億台,把10.5億美元攤分到其中約7500萬台智能機中,每台14美元,約合人民幣不過88元。

小米科技(微博)董事長雷軍(微博)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現在一台手機裡有45萬項專利,接下來就看什麼時候能達到450萬項。」他認為現在的專利申請就像是一場「挖坑運動」,言下之意,申請專利的目的更像是等著競爭對手掉下去。

如果說蘋果公司向來熱衷於「挖坑」(根據市場研究公司UBMTechInsights今年2月發佈的報告顯示,蘋果共擁有約15500項專利,其中約8500項是美國專利),那麼從此次訴訟結果看,三星則像是找到了一種脫出之法。

驅動力,危機感

三星董事長李健熙對於企業經營有著「高度的危機感」。而對於這個韓國家族企業而言,有強烈的危機感才能對未知的一切挑戰或機遇做出及時正確的反應,從而超越對手,而模仿又是趕超對手最快速有效的途徑。

比如索尼,初始研發投入約佔整體研發的60%多,而三星的初始研發金額約只佔整體研發的30%,從而將更多的資源用來購買技術,及對所購買技術的改造和學習。依靠這樣的做法,三星先後在半導體、液晶顯示器等領域實現了對索尼等日系企業的反超。

為在手機領域獲得優勢地位,三星把拷貝對象瞄準了蘋果。無論是產品設計還是新品的發布節點,對蘋果亦步亦趨。

三星電子副總裁副董事長崔志成曾到訪三星美國部門,當地的管理者擔心缺乏能夠打動他的項目。「整體計劃都不錯,但我們缺乏能夠令崔志成驚呼的創意。總體來說,他對我們能否擊敗蘋果缺乏信心。」

「最高決策者沉迷於蘋果的設計,根本不滿意三星設計師的創意。」有三星設計師透露,危機感和緊迫感促使三星設計師和工程師採用了最符合iPhone 外觀和感覺的理念。紐約大學Stern商學院營銷系主任拉RussellWiner直言,GalaxyTab10.1等三星產品令用戶產生混淆,用戶很難 說出蘋果和三星產品外觀上的不同。

在手機的操作系統上,三星自2010年開始便放棄對塞班(Symbian)操作系統智能手機的開發,轉而將全部精力放在安卓(Android)系統 上。問題正在於此,安卓系統源於谷歌,而谷歌在設計安卓之初,就將其定位為基於大屏幕、觸控操作的系統,始終還是走不出蘋果系統設計的條條框框。

不過在三星首席產品官看來,蘋果一味糾纏於「矩形」問題是不理智的。「這竟然會成為一場涉及整個行業的爭論,而且可能扼殺競爭。這一點令我們大惑不解。消費者渴望矩形產品,我們能否提供矩形產品便成為了鬥爭焦點。」

在競爭的緊迫感面前,侵權的概念被模糊甚至淡化,三星需要的是快速跟進並在硬件上加以提升,從而贏得市場。對於蘋果而言,一部手機的研發需要花費大 量的時間與精力,產品更新週期也被迫隨之延長,三星也因此有機可乘。除了操作系統和外形上的相似,在發佈時間上,三星也精挑細選。

蘋果發佈主打秋季檔期,三星則錯開時間,選擇了春季,且跟隨腳步越來越緊湊。iPhone4於2010年6月發佈,三星於次年4月推出 GalaxyS2,相隔近一年的時間。待到2011年11月4S發佈之後,三星加快了步伐,於2012年5月推出GalaxySⅢ,大大縮短了和蘋果新機 發佈相距的時間,同時又選在了iPhone5發佈之前上市,搶佔市場空當期。比蘋果更具優勢的是,三星又以高硬件配置、更靚麗的液晶屏幕以及相對低廉的價 格吸引消費者。

模仿完,再宰掉對手

「優秀的藝術家靠借,偉大的藝術家靠偷」,這是畢加索的名言。

美國判決結果出來的第二天,據美國市場研究公司IDC發佈的數據,2012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機出貨量中,三星和蘋果一共佔據了49.5%的全球份額,其中三星32.6%,遠超蘋果的16.9%。而去年同期這一數據分別是17%和18.8%,三星還略低於蘋果。

這個時候的三星,官司失利,商場上卻是值得得意的。

里昂證券(CLSA)分析師MattEvans稱:「很明顯,GalaxySⅢ正在成為iPhone的真正競爭對手,與iPhone旗鼓相當,而並非退而求其次的替代品。」

飛象網CEO項立剛(微博)說,鮮有能像蘋果這樣革命性的創新,說模仿,絕大多數的廠商都是在模仿之中摸索前行。而三星,是這眾多模仿者中的佼佼者。

而且,三星並不侷限於模仿,它還有蘋果所沒有的優勢——從元器件到終端的硬件垂直一體化。三星擁有智能手機的眾多關鍵零組件,從液晶面板,到CPU 芯片,再到存儲芯片,三星都擁有極強的生產能力。智能手機賺錢,零部件的出售也幫助三星賺得盆滿缽滿。「三星產品在技術研發和創新上一直走在前列,並且三 星在全產業鏈上比較完善。」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陸刃波這樣評價三星。雖然蘋果開創了智能手機全新的產業鏈,但在硬件領域,三星對整個產業鏈的滲透度遠超 蘋果。

三星跟蘋果是敵人,也是朋友。蘋果公司的iPhone和iPad產品的主要配件(包括CPU、存儲芯片和顯示器等)都採購自三星,僅2010年的採購總額就接近57億美元。除此之外,三星還是蘋果iPhone和iPad處理器的唯一生產廠商,雙方關係微妙。

免費的安卓系統對於三星來說也是極佳的利器,在節省了數以百萬元計的研發成本和許可費用的同時,隨著谷歌對安卓系統的不斷更新,三星智能手機也可以 獲得更好的用戶體驗。與此同時,三星將所有的精力放在硬件的更新升級上,幾乎每一次旗艦產品的發布,都會在硬件上領先於iPhone。

軟件有免費的安卓系統,硬件有自身可趕超蘋果的優勢,在銷售產品線上,三星也不同於蘋果。除了GalaxySⅢ等高端旗艦產品外,三星還出售一些迎合低端消費者的廉價手機,將目標瞄向各層消費者。

華碩董事長施崇棠有句名言,「三星擅長模仿別人,再把對方宰掉。」

新品推出與訴訟搶跑

公開資料顯示,蘋果上季度利潤高達88億美元,三星則預計今年三季度利潤約達68億美元。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個數字都遠高於此次訴訟案的10.5億美元賠款。所以官司現在的結果對於這兩大巨頭來說,幾乎掀不起半點波瀾。於是,可見的下一個,乃至下下個回合,必然接踵而至。

就在法院宣佈蘋果勝訴後,該公司又提起了新的訴訟,此次則將三星熱賣中的GalaxySⅢ和GalaxyNote列為了侵權機型,索賠約7億美元。 不過三星也沒有閒著,正在以最快的速度推陳出新。最典型的例子是上市不到一年的GalaxyNote即將開賣第二代產品,週期比GalaxyS系列縮短了 不少。據楊群估計,即便蘋果追加的訴訟依然能獲勝,三星說不定又推出了其他旗艦新品。賠款是次要的,蘋果更重要的目的是讓三星停售相關機型,這對三星才是 致命的打擊。但法院不可能為配合蘋果的想法而提高速度,三星恰恰抓住了這點。

除了不斷提起訴訟,業內傳聞蘋果正減少和三星在零部件上的合作,誓與其劃清界限。例如今年第三季度,三星在蘋果核心部件的供應中已經從高峰的40% 下降到20%以內,而在閃存等領域蘋果開始將更多的新品訂單轉給東芝、爾必達等三星的競爭對手。在液晶面板採購中,三星基本上已經全面退出了蘋果的採購體 系。

不過在深諳IC元器件行業的朱繼志看來,三星也有應對的招式。「在元器件領域,日本企業有著絕對的技術優勢。但很多過於超前的技術在民用領域根本用 不上,三星則只做消費類市場,價格比日系便宜,反應速度也快,經過多年的沉澱,品牌和質量也很不錯。」朱繼志稱,正因為如此,三星目前在消費電子元器件領 域的地位已不是蘋果單方面減少合作就能動搖的。近年來日本元器件企業式微,三星的發展速度和客戶範圍更是大大提升。

「而且,部分合作也不是說結束就能結束的。」朱繼志補充道,雖然蘋果官方並未透露,但iPhone5所用的A6處理器應該仍出於三星之手。「處理器 芯片不像其他元器件,需要時間積累,特別對於蘋果這樣高要求、嚴追蹤的公司,隨便換一家其他供應商根本做不來。」所以三星和蘋果之間,仍有無法根除的深深 羈絆。

楊群則認為,日系企業在消費電子領域日落西山,諾基亞、摩托羅拉等老牌手機商又「自身難保」,剩下真正能威脅到三星的只有蘋果。但另一方面,在目前三星垂直一體化模式尚未出現明顯漏洞之前,其優勢仍然獨步江湖,不是蘋果能輕易扳倒的。

訴訟案所涉及專利

除了三款產品之外,三星的所有設備證實侵犯了蘋果的'915「縮小放大」專利。該專利指雙指捏合縮小、放大圖片。這個是蘋果在使用多點觸控技術以後在iPhone一代上創造的,隨著電容屏幕取代電阻屏,基本大家都在使用這樣的手勢邏輯,但是這個確實是蘋果的專利。

三星多款設備證實侵犯了蘋果的'381「迅速返回」專利,即屏幕下方的home物理按鍵,無論你在什麼界面一按home鍵,就返回到主屏幕了,三星為了避免專利糾紛。後期產品把home鍵設計為長方的或橢圓的,但這並沒有繞開「迅速返回」這一功能。

三星多款設備證實侵犯了蘋果的'163「雙擊縮放」專利,即在圖片瀏覽、電子書閱讀、網頁縮略時雙擊能夠切換縮小放大,這個也是蘋果為了彌補捏合手勢,製造的邏輯冗餘設計,作為第1項的補充和完善。

三星的多款設備證實侵犯了iPhone前部的'677商業外觀設計專利,後部的D'087商業外觀設計專利,顯示主屏的'305外觀專利。主要針對三星多款產品與iPhone3GS外形相似的糾紛,包括四周金屬包邊、圓滑後背、玻璃一體前面板的設計。

蘋果三星專利訴訟

案情回放

2011年4月15日:

蘋果在美國針對三星提起訴訟,稱三星侵犯了蘋果的專利權。

2011年4月21日:

三星在韓國、日本和德國起訴蘋果,稱蘋其侵犯了三星的專利權。

2011年6月:

蘋果在韓國起訴三星,三星也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起訴蘋果。

2011年8月4日:

蘋果向德國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申請初步禁令,希望禁止三星某些產品的銷售。

2011年9月26日:

蘋果在澳大利亞對三星提起多項專利權訴訟。

2012年5月:

蘋果CEO庫克和三星CEO崔志成在舊金山會面,尋求和解。但最終失敗。

2012年7月30日:

蘋果三星專利訴訟案在美國加州聖何塞聯邦地區法院開審。

2012年8月24日:

聖何塞法院宣判,三星敗訴,需支付蘋果10.5億美元賠償金,隨後三星上訴。

統籌:劉斌汪小星

採寫:方南汪小星實習生李如冰

IC、CFP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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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達專利戰扳回一城 罰金大減九九%

2012-10-08  TCW




友達在美國被判操作面板價格,須賠償五億美元;宏達電的手機在四月被蘋果控告遭到禁售命運,造成第二季營收與財測不如預期。正當台灣科技業在美國法律戰場上頻頻吃癟時,廣達卻悄悄的打了一場漂亮的專利戰。

八月三十日時,美國聯邦法院(Federal Circuit)宣判了Laser Dynamics控告廣達侵權一案,廣達雖然最終敗訴,但賠償金額卻從一審的五千二百萬美元大幅縮減到五萬美元,足足省下了九九‧九%。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Laser Dynamics在過去十年靠著「辨別CD/DVD」技術,成功從索尼、東芝、LG等十六家大公司手中,分別收取五萬到二十六萬美元不等的授權 金,BenQ甚至為此付出達六百萬美元的和解金。廣達沒輕言認輸,官司一打六年,前後花了數百萬美元的律師費用,最後靠「整體市場價值法案」 (Entire Market Value Rule)扭轉劣勢。

原來廣達的光碟機雖有侵權之實,但一審法官對賠償金的計算是以「整台筆電」為基礎,而非光碟機本身,BenQ就是在此吃癟。廣達由於對代工流程授權機制的嫻熟,改變法官對賠償金的計算基礎,才有這場難得的成功,也是替台灣科技廠商爭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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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專利大戰 台灣科技業也可以不當弱者 廣達「打蟑螂」 六年省下十五億元

2012-10-08  TWM



一場專利官司,高達十五億元的專利賠償金,廣達林百里不畏外國專利蟑螂的提告,不願選擇和解,而是直接在美國法庭上見真章。苦戰六年後,傳來勝利的消息,最後廣達只須賠償五萬美元,這次的勝利帶給台灣科技業什麼教訓?

撰文‧賴筱凡

當蘋果、三星專利訴訟打得難分難解,台灣科技廠更因專利侵權問題、反壟斷官司,屢屢遭到重金裁罰。

然而,八月三十日卻悄悄地從美國聯邦法院傳來一個好消息——廣達與專利蟑螂公司LaserDynamics的訴訟案,周旋六年終於獲得空前勝利。

原先判決廣達支付LaserDynamics賠償金從天價的五千二百萬美元(約合十五億二千萬新台幣),最後降到只須賠償約五萬美元(約合一百四十六萬新台幣),降幅高達九九.九%,成功地讓官司落幕。

「這對台灣代工廠來說,無疑是一大振奮人心的好消息。」曾為鴻海法務長的世博律師事務所執行長周延鵬說出台灣代工廠的心聲;但廣達對本案保持極端低調,不表示任何意見。

廣達董事長林百里為何敢與專利蟑螂公司長期抗戰?這次的勝利又給台灣科技業什麼教訓?

專利蟑螂更加食髓知味

從一九九八年來,總部位在日本神奈川縣的LaserDynamics,就不斷以訴訟獲利為生,也就是俗稱的專利蟑螂。

逾十年來,全球多達十六家科技廠,其中更不乏華碩、明基等知名台廠,因侵權問題遭LaserDynamics控告,最後多半和解收場,支付LaserDynamics了事,明基更因此支付高達六百萬美元侵權和解金。

那是個台灣筆記型電腦(NB)出貨飛速成長的年代,二○○六年一紙來自LaserDynamics的專利侵權通知,寄到廣達總部聲稱,廣達組裝的NB,侵害了LaserDynamics的專利,而問題就出在光碟機裡。

原來LaserDynamics擁有光碟機辨識光碟是CD或DVD的專利,只要廣達組裝的NB搭載可自動辨識的光碟機,可能都侵害LaserDynamics的專利。LaserDynamics食髓知味,在廣達之前,即以同樣手法,向十六家科技廠索取專利侵權和解金。

「比起明基的規模,廣達大上好幾倍,如果LaserDynamics都能從明基身上拿到六百萬美元的和解金,廣達自然得支付更高金額來換得和解。」業內人 士分析,以廣達一年NB出貨高達上千萬台,倘若每台裝有光碟機的NB都侵害了LaserDynamics權利,那麼賠償金額自然很可觀。

「台灣代工廠與這種專利權人(指LaserDynamics這類擁有專利的公司),交手三兩下,馬上就會選擇投降,表面上他們不願意將時間浪費在他們(指 專利蟑螂)身上,更直接的是,他們也沒有能力與這些人周旋。」周延鵬不諱言,付錢和解通常是台廠遇到專利訴訟的優先選擇。

如果不是被逼到牆角,廣達也不會正面對抗蟑螂。

同樣也從科技廠法務出身的科技評論網站「有物報告」執行長周欽華觀察,「廣達最初也是先考慮和解,要不是LaserDynamics要求和解金額太龐大,廣達也不會決定告到底。」

先讓陪審團搞懂代工生態

一旦決定告到底,問題就接踵而來。「台廠遇到第一個難關,就是美國法官與陪審團不懂台灣層層疊疊的代工生態。」周延鵬說,不論折讓或buy-sell(先買再賣),都是台灣代工廠常見的營運手法,如何讓一般人了解這些專有名詞就傷透腦筋。

以廣達為例,品牌廠制定規格、指定採購對象後,再由做NB組裝代工的廣達去執行。

「如果今年廣達接下東芝NB訂單,東芝剛好也有賣光碟機,它就會要求廣達用自家光碟機,由廣達向東芝採購光碟機,最後東芝再對廣達支付整台筆電的錢。」周欽華描述的,就是台灣代工廠複雜的buy-sell生態。

所以,我們經常看到NB代工廠的單月營收動輒上百億元,裡面包含諸多採購費用。

為了找出侵權源頭,廣達大舉清查近年每筆光碟機採購單。

「他們必須弄清楚,到底他們的光碟機供應商有沒有侵權。」周欽華解釋,在廣達之前,數十家公司都已與LaserDynamics和解,其中不乏日立、飛利浦、東芝等光碟機品牌,而且他們幾乎都以五.七萬美元到二十六.六萬美元的代價,支付侵權賠償。

「照理說,廣達向飛利浦或東芝買光碟機,他們都已經向LaserDynamics付過權利金,就不應該再控告廣達侵權。」業內人士說,LaserDynamics顯然吃定台廠不願惹事的心態,預期廣達應會支付和解金,卻沒料到這一次踢到鐵板。

再者,廣達也扳回了計算賠償金的基礎。

「過去,不管你是晶片、面板、光碟機專利侵權,他們都用最終產品的整機價格計算,縱使侵權的晶片一顆不過七美元,卻得用整台電腦價格估算,而不是以零組件 價格計算,如此一來,光每顆晶片賠償金就高達七.七美元,比原本一顆晶片單價還高, 侵權賠償金卻要賠一台筆電,這怎麼會合理?」周延鵬說,美國德州地方法院會裁罰廣達賠償天價的五千二百萬美元,就是用整台NB價格計算。

最終在廣達堅持下,六年抗戰替股東省下大筆費用,但同時也付出上百萬美元律師費。

正義有價,只是願意付出多少代價,端看每位老闆心中的那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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