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31日印發《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對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戰略部署。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土十條》的出臺實施將夯實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基礎,全面提升我國土壤汙染防治能力。
環保部介紹,由於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總體粗放,產業結構和布局仍不盡合理,汙染物排放總量較高,土壤作為大部分汙染物的最終受體,其環境質量受到顯著影響。
當前,我國土壤環境總體狀況堪憂,部分地區汙染較為嚴重,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之一。
《土十條》明確提出,土壤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關系美麗中國建設,保護好土壤環境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內容。
根據《土十條》確定的目標,到2020年,全國土壤汙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在主要指標方面,《土十條》明確,到2020年,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在具體措施方面,《土十條》提出十項35條任務,包括開展土壤汙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推進土壤汙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範人居環境風險;強化未汙染土壤保護,嚴控新增土壤汙染;加強汙染源監管,做好土壤汙染預防工作;開展汙染治理與修複,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加大科技研發力度,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構建土壤環境治理體系;加強目標考核,嚴格責任追究等。
《土十條》提出,發揮市場作用。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汙染防治。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受汙染耕地和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汙染地塊治理與修複。
同時,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為重大土壤汙染防治項目提供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企業發行股票。探索通過發行債券推進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在土壤汙染綜合防治先行區開展試點。有序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在我國一些地區,由於長期工業汙染、大量粉塵堆積,耕地表層灰化沙化嚴重,造成糧食連年減產。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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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汙染防治困難在哪?如何治理?
記者 章軻 發自北京
與大氣、水汙染相比,土壤汙染具有哪些特點?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面臨哪些困難?土壤汙染防治應采取什麽樣的思路?31日,記者采訪了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生態部(土壤環境保護中心)主任王夏暉研究員。
土壤汙染危害較大
第一財經記者:與大氣、水汙染相比,土壤汙染有哪些特點?
王夏暉:大氣汙染和水汙染一般都比較直觀,例如水體發黑發臭、大氣灰霾等,通過視覺、呼吸就能感受到。但土壤汙染往往比較隱蔽,需要通過土壤樣品分析、農產品檢測,甚至人畜健康的影響研究才能確定,被形象地稱作看不見的汙染。土壤汙染從產生到發生危害通常時間較長,具有滯後性。
土壤汙染的危害較大,主要是對農產品安全、人居環境和生態系統造成不良影響。農作物吸收和富集某些汙染物,影響農產品質量,造成減產,長期食用超標農產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住宅、商業、工業等建設用地土壤汙染可能通過呼吸、皮膚接觸等方式危害人體健康。汙染地塊未經治理修複就直接開發,會給有關人群造成長期的危害。
另外,土壤汙染可影響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的生長和繁衍,危及正常的土壤生態過程和生態服務功能,不利於土壤養分轉化和肥力保持,影響土壤的正常功能。土壤中的汙染物可能發生轉化和遷移,進入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氣環境,造成區域環境質量下降。
治理困難 支撐不足
第一財經記者: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面臨哪些困難?
王夏暉:我國土壤環境管理基礎十分薄弱。
首先是家底仍不夠清楚。目前,我國已開展過的相關調查包括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耕地地球化學調查、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汙染調查等,但只是初步掌握了我國土壤汙染總體情況。調查的精度尚難滿足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需要,亟待在相關調查的基礎上,開展更高精度的土壤汙染狀況詳查,以進一步查明土壤汙染的具體分布及其環境風險等,為有效管控受汙染土壤風險、實現安全利用提供科學依據。
同時,我國土壤環境立法工作相對滯後。目前,土壤汙染防治專項法律目前仍在起草過程中。此外,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和肥料、飼料、灌溉用水、農用汙泥、農膜、農藥包裝等相關標準已不能滿足當前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需要,土壤環境監測、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複、環境影響評價等技術規範和導則亟待開展制修訂工作。
土壤環境監管能力不足。土壤環境監測能力亟待加強,尚不能及時掌控全國和區域土壤環境狀況。市、縣級環境監測機構土壤環境監測儀器設備、專業監測人員匱乏,土壤環境監測體系總體滯後,對酞酸酯、激素類等新型土壤汙染物的監測更為缺乏,常常使區域環境綜合分析遇到瓶頸制約。此外,土壤環境監督執法、風險預警、應急體系建設也較為滯後,大氣、水、土壤全要素協同監管機制尚未建立。
另外,各方責任不夠清晰,尚未形成合力。土壤汙染問題複雜,影響因素多,亟待建立差異化的分類管理體系,以提高管理成效。我國土壤汙染防治科學研究起步相對較晚,還沒有真正發揮應有的科技支撐作用。歐美發達國家早在20世紀50年代就開始對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技術開展研究,目前在重金屬汙染土壤的物理、化學、植物和微生物治理修複技術等方面已經取得了顯著進展,部分技術已經實現商業化應用。
預防為主 風險管控
第一財經記者:土壤汙染防治應采取什麽樣的思路?
王夏暉:由於土壤汙染的自身特點,導致土壤汙染治理相比大氣和水而言,周期更長、難度更大、投入更高、效果更慢。因此,在解決土壤汙染問題時,要避免照搬大氣、水汙染治理思路和技術路徑,需要考慮土地利用類型、汙染程度、汙染物類別、技術經濟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土壤汙染防治思路。
預防為主是必須始終堅持的優先策略。根據歐美發達國家土壤汙染治理經驗,汙染預防、風險管控、治理修複的投入比例大致為1∶10∶100,優先保護好優質的土壤是避免後期治理與修複大量投入的關鍵。由於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汙染物難以降解,汙染物一旦進入土壤環境,與各類成分緊密結合後,對土壤結構、功能的破壞是長期的、持續的,即使采取治理與修複措施,通常也難以完全恢複原有結構和功能。因此,對環境質量尚好的土壤采取嚴格保護措施,預防其受到汙染,是必須堅持的優先策略。
將風險管控貫穿始終,堅守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底線。首先要界定清楚什麽是風險管控?這要按照不同土地用途分別界定。另外,為提高風險管控措施的針對性、實效性,必須通過精度相對較高的調查,確定汙染土壤的邊界範圍、汙染程度、汙染物類別等,評估對農產品安全、人體健康、生態環境等的影響,並以此為據,制定針對性風險管控措施。
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要以切斷汙染來源作為基本前提。研究制定土壤汙染防治對策,要首先對汙染源開展系統評估和解析,全面了解汙染源空間分布及排放汙染物種類、排放量、傳輸途徑、最終去向等,以采取針對性管控措施。此外,對位於部分農產品主產區、人口集中聚居區周邊的現有工礦企業,應實施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造成土壤嚴重汙染的企業,甚至要采取退出措施。
我國土壤環境形勢日益嚴峻,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土壤環境保護壓力持續加大,必須立足國情和發展階段,充分認識到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既要堅定打攻堅戰的決心,又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國務院31日印發《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土十條》),對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戰略部署。為全面深入了解《土十條》出臺的背景、意義及《土十條》的主要內容,第一財經記者采訪了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
1、《土十條》出臺有哪些背景?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積極采取措施,在土壤汙染防治方面進行探索和實踐,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於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總體粗放,產業結構和布局仍不盡合理,汙染物排放總量較高,土壤作為大部分汙染物的最終受體,其環境質量受到顯著影響。當前,我國土壤環境總體狀況堪憂,部分地區汙染較為嚴重,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之一,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切實加強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制定實施《土十條》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決向汙染宣戰的一項重大舉措,是系統開展汙染治理的重要戰略部署,對確保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各類自然生態系統安全穩定具有積極作用。
2、與水體和大氣汙染相比,土壤汙染具有哪些特點?
一是土壤汙染具有隱蔽性和滯後性。大氣汙染和水汙染一般都比較直觀,通過感官就能察覺。而土壤汙染往往要通過土壤樣品分析、農作物檢測,甚至人畜健康的影響研究才能確定。土壤汙染從產生到發現危害通常時間較長。
二是土壤汙染具有累積性。與大氣和水體相比,汙染物更難在土壤中遷移、擴散和稀釋。因此,汙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斷累積。
三是土壤汙染具有不均勻性。由於土壤性質差異較大,而且汙染物在土壤中遷移慢,導致土壤中汙染物分布不均勻,空間變異性較大。
四是土壤汙染具有難可逆性。由於重金屬難以降解,導致重金屬對土壤的汙染基本上是一個不可完全逆轉的過程。另外,土壤中的許多有機汙染物也需要較長時間才能降解。
五是土壤汙染治理具有艱巨性。土壤汙染一旦發生,僅僅依靠切斷汙染源的方法則很難恢複。總體來說,治理土壤汙染的成本高、周期長、難度大。
3、土壤汙染物主要有哪些?
土壤中的汙染物來源廣、種類多,一般可分為無機汙染物和有機汙染物。無機汙染物以重金屬為主,如鎘、汞、砷、鉛、鉻、銅、鋅、鎳,局部地區還有錳、鈷、硒、釩、銻、鉈、鉬等。有機汙染物種類繁多,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三氯乙烯等揮發性有機汙染物,以及多環芳烴、多氯聯苯、有機農藥類等半揮發性有機汙染物。
4、土壤汙染對地下水有什麽影響?
地下水汙染是指由於人為活動造成地下水質惡化的現象。土壤汙染是淺層地下水汙染的一個重要來源,土壤中的一些汙染物容易淋溶或隨滲水進入地下水,日積月累造成淺層地下水水質變差,最終導致汙染。
5、造成我國土壤汙染的主要原因是什麽?
我國的土壤汙染是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長期累積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工礦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排放的廢氣、廢水、廢渣是造成其周邊土壤汙染的主要原因。尾礦渣、危險廢物等各類固體廢物堆放等,導致其周邊土壤汙染。汽車尾氣排放導致交通幹線兩側土壤鉛、鋅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汙染。
二是農業生產活動是造成耕地土壤汙染的重要原因。汙水灌溉,化肥、農藥、農膜等農業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養殖等,導致耕地土壤汙染。
三是生活垃圾、廢舊家用電器、廢舊電池、廢舊燈管等隨意丟棄,以及日常生活汙水排放,造成土壤汙染。
四是自然背景值高是一些區域和流域土壤重金屬超標的原因。
6、我國在土壤汙染防治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
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起步較晚。從總體上看,目前的工作基礎還很薄弱,土壤汙染防治體系尚未形成。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我國科學家開始關註礦區土壤、汙灌區土壤和六六六、滴滴涕農藥大量使用造成的耕地汙染等問題。“六五”和“七五”期間,國家科技攻關項目支持開展農業土壤背景值、全國土壤環境背景值和土壤環境容量等研究,積累了我國土壤環境背景的寶貴數據,在此基礎上制訂並於1995年發布了我國第一個《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近年來,我國土壤環境問題日益凸顯,引起社會廣泛關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有關部門和地方積極探索,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組織開展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掌握了我國土壤汙染特征和總體情況;二是出臺一系列土壤汙染防治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土壤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體系;三是開展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修訂工作,完善土壤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四是制定實施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規劃,啟動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試點項目;五是編制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全面推動土壤汙染防治工作。
7、《土十條》編制的總體考慮是什麽?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與大氣和水汙染相比,土壤汙染具有隱蔽性,防治工作起步較晚、基礎薄弱。為此,我們重點在開展調查、摸清底數,推進立法、完善標準,明確責任、強化監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同時,提出要堅決守住影響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的土壤環境質量底線。
二是堅持突出重點、有限目標。國內外實踐表明,解決好土壤汙染問題需要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針對當前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土壤環境問題,立足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土十條》以農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設用地中的汙染地塊為重點,明確監管的重點汙染物、行業和區域,嚴格控制新增汙染,對重度汙染耕地提出更嚴格管控措施,明確不能種植食用農產品,其他農作物不是絕對不能種;對於汙染地塊,區分不同用途,不簡單禁用,根據汙染程度,建立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同時緊扣重點任務,設定有限目標指標,以實現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
三是堅持分類管控、綜合施策。為提高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汙染程度將農用地分為三個類別,分別實施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等措施;對建設用地,按不同用途明確管理措施,嚴格用地準入;對未利用地也提出了針對性管控要求,實現所有土地類別全覆蓋。在具體措施上,對未汙染的、已經汙染的土壤,分別提出保護、管控及修複的針對性措施,既嚴控增量,也管好存量,實現閉環管理,不留死角。
8、《土十條》的出臺實施將對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產生什麽樣的推動作用?
《土十條》的出臺實施將夯實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基礎,全面提升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能力。
一是通過開展土壤汙染狀況詳查工作,查明農用地土壤汙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汙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摸清土壤汙染家底。
二是通過制修訂土壤汙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體系等,使土壤汙染防治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基本建立健全。
三是通過開展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試點示範,在土壤汙染源頭預防、風險管控、治理與修複、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探索土壤汙染綜合防治模式,逐步建立我國土壤汙染防治技術體系。
四是通過規範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從業單位和人員管理,明確治理與修複責任主體,實行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終身責任制,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等措施,推動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產業發展。
五是通過明確各方責任,加強信息公開,宣傳教育等措施,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汙染防治體系。
9、為什麽要開展土壤汙染狀況詳查,如何組織開展?
全面準確掌握土壤汙染狀況是開展土壤汙染防治與監管工作的重要基礎。2005年至2013年,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土資源部開展了首次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調查面積約為630萬平方公里。1999年以來,國土資源部開展了多目標區域地球化學調查,截止2014年,已完成調查面積150.7萬平方公里,其中耕地調查面積13.86億畝,占全國耕地總面積的68%。2012年,農業部啟動了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汙染調查,調查面積16.23億畝。
總體上看,已完成的土壤環境調查,初步掌握了全國土壤汙染的基本特征和格局,了解了土壤主要汙染物。但是,由於調查時間跨度大,調查方法不統一,調查精度難以滿足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複的需要,迫切需要在現有調查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調查精度,真正摸清土壤汙染底數,獲得地塊尺度的土壤汙染數據。通過開展土壤汙染狀況詳查,進一步摸清農用地土壤汙染狀況,準確掌握汙染耕地的地塊分布,評估土壤汙染對農產品質量和人群健康的影響,探明土壤汙染成因,了解重點行業企業土壤汙染狀況,獲取權威、統一、高精度的土壤環境調查數據,建立基於大數據應用的分類、分級、分區的國家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全面滿足環保、國土、農業和衛生等領域需求,為全面實施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提供科學依據。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編制詳查總體方案,積極籌備各項工作。
10、農用地詳查2018年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詳查2020年完成,這是基於什麽樣的考慮?
根據土壤汙染狀況詳查工作量進行測算,計劃用兩年左右時間完成農用地詳查,用四年左右時間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詳查。
11、目前我國已經開展了哪些與土壤相關的監測調查?行業監測網都有哪些?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如何整合?
目前除環保部門外,開展土壤監測調查的部門還有農業、國土部門。環保部門開展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以農用地、汙染地塊土壤環境狀況為主,農業部門以耕地地力為主,國土部門以測定土壤中礦物元素及其他無機指標為主。
除環保外,與土壤相關的行業監測網主要涉及農業部門和國土部門。農業部門針對耕地地力的監測,在全國建立了107個國家級耕地質量監測點;針對農產品產地及周圍環境汙染,重點在工礦企業周邊農區、汙水灌區、大中城市郊區等布點監測,計劃設立15.2萬個產地安全監測國控點。國土部門組織開展了多目標區域地球化學調查,但尚未建立常規監測網。
環保、農業、國土部門已開展的監測調查多屬於專項工作性質,部分指標重合,但各自監測調查的規範、點位、頻次不盡一致,需要逐步整合,以滿足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管理需要。
12、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如何建設?
環境保護部正在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建設,截至2015年12月,已在全國設置了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國控點位31367個,其中包括一般點位22816個,風險點位8551個,已覆蓋90%縣(市、區)。2016年擬再增加7000個風險點位。
13、為什麽要專門制定土壤汙染防治法?
目前我國尚沒有土壤汙染防治的專門法律法規,現有土壤汙染防治的相關規定主要分散體現在環境汙染防治、自然資源保護和農業類法律法規之中,如《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農業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由於這些規定缺乏系統性、針對性,亟需制定土壤汙染防治專門法律,以滿足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需要。
14、《土十條》提出配合完成土壤汙染防治法起草工作,目前進展情況如何?地方性土壤汙染防治法規有什麽進展?
2013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土壤汙染防治法列入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受全國人大環資委委托,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完成土壤汙染防治法草案建議稿,於2014年12月報送全國人大環資委。為推進土壤立法工作,近兩年來,環境保護部配合全國人大環資委深入開展調研,多次召開專題研討會、座談會,舉辦專題講座,修改草案10余稿。在起草過程中,陳昌智、沈躍躍副委員長分別親自帶隊赴山東、遼寧、湖南、河南、廣東、福建等多省區調研。根據全國人大環資委安排,擬在2016年年內進行兩次內部初審,2017年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完成提請和審議的任務。
2015年12月,福建省發布《福建省土壤汙染防治辦法》;2016年2月,湖北省頒布《湖北省土壤汙染防治條例》。湖南、河南、廣東、吉林等省正在進行土壤汙染防治立法工作。
15、目前我國土壤環境保護標準有哪些?還需要制訂哪些標準?
我國現行土壤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包括三類、48項標準:一是土壤環境質量(評價)類標準,包括1項土壤環境質量標準、3項特殊用地土壤環境評價標準、4項建設用地土壤環境保護技術導則;二是土壤環境監測規範類標準,包括1項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範、37項土壤環境汙染物監測方法標準;三是土壤環境基礎類標準,包括2項相關術語標準。
下一步標準制修訂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制修訂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替代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二是制修訂土壤環境監測、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複等技術規範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三是完善土壤汙染防治相關標準,修訂肥料、飼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和農用汙泥中汙染物控制等標準,制訂可降解農用地膜標準,修訂農用地膜、農藥包裝標準;四是完善土壤中汙染物分析測試方法;五是分類研制一批土壤環境標準樣品。
16、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為什麽要修訂,進展如何?
我國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以下稱“現行標準”)於1995年7月13日頒布,1996年7月1日實施,在我國土壤環境保護和管理中發揮了重要基礎性作用,目前已不適應現階段土壤環境保護實際工作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適用範圍小。僅適用於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林地、自然保護區等土壤環境質量評價,缺少適用商服、工礦倉儲、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建設用地的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指標。二是項目指標少。僅規定了8項重金屬指標和六六六、滴滴涕2項農藥指標,而近年來土壤汙染形勢日益複雜,尤其是工業汙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需要評價的汙染物種類繁多。三是實施效果不理想。一級標準依據“七五”土壤環境背景調查數據做了全國“一刀切”規定,不能客觀反映區域差異;二、三級標準規定的指標限值存在偏嚴(如鎘)、偏寬(如鉛)的爭議,部分地區土壤環境質量評價與農產品質量評價結果差異較大。
針對現行標準存在的上述問題,2006年環境保護部啟動標準修訂工作,先後組織召開20多次專題工作會、研討會,反複研究、梳理土壤環保標準體系結構、作用定位和主要內容。目前,制修訂後的標準已三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通過環境保護部標準審議專家委員會和部長專題會議審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序報批。
17、為什麽要修訂現行農膜標準?全國每年廢棄農膜有多少?
現行農用地膜厚度國家標準為0.008±0.003mm。即便是符合標準的農膜也比較容易破碎,導致廢棄農膜回收難度大、成本高,需要通過修訂標準提高厚度要求,便於回收利用。據有關調查研究,2013年我國廢棄農膜總量超過100萬噸。
18、重點監管行業是如何考慮的?
根據第一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和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結果,篩選出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作為重點監管行業,主要考慮是,這些行業排放的汙染物均為重點監管汙染物,嚴重威脅土壤環境和人體健康。
19、為什麽要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與農用地分等定級的區別?
為提高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土壤汙染程度,對農用地實施分類管理,分別采取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嚴格管控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農業、國土資源部門組織開展的農用地分等定級主要反映土地生產力水平的差異,主要依據地理區位、水熱條件、經濟價值等因素進行劃定。
20、企業防治土壤汙染的責任有哪些?
企業責任包括加強內部管理,將土壤汙染防治納入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嚴格依法依規建設和運營汙染治理設施,確保重點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開展企業用地土壤環境監測;造成土壤汙染的,應承擔損害評估、治理與修複的法律責任。
21、農藝調控包括哪些具體措施?
在土壤汙染防治中,農藝調控是指利用農藝措施對耕地土壤中汙染物的生物有效性進行調控,減少汙染物從土壤向作物特別是可食用部分的轉移,從而保障農產品安全生產,實現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農藝調控措施主要包括種植重金屬低積累作物、調節土壤理化性狀、科學管理水分、施用功能性肥料等。
22、為什麽要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按照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根據農產品品種特性和生產區域大氣、土壤、水體中有毒有害物質狀況等因素,認為不適宜特定農產品生產的,提出禁止生產的區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
23、什麽是風險管控?
對農用地而言,風險管控主要是指通過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換林還草,以及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等措施,保障耕地安全利用,確保農產品特別是糧食安全。
對建設用地而言,風險管控主要是指通過對汙染地塊設立標誌和標識,采取隔離、阻斷等措施,防止汙染進一步擴散;劃定管控區域,限制人員進入,防止土壤擾動;通過用途管制,規避隨意開發帶來的風險。
24、土壤汙染風險主要有哪些?下一步將采取哪些管控措施?
土壤汙染的風險主要包括:一是耕地汙染影響農產品質量。土壤汙染影響農作物生長,造成減產。農作物可能會吸收和富集某些汙染物,影響農產品質量,給農業生產帶來經濟損失;長期食用超標農產品可能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二是危害人居環境安全。住宅、商業、工業等建設用地土壤汙染可能通過經口攝入、呼吸吸入和皮膚接觸等方式危害人體健康。汙染地塊未經治理修複就直接開發,會給有關人群造成長期的危害。三是威脅生態環境安全。土壤汙染影響植物、動物(如蚯蚓)和微生物(如根瘤菌)的生長和繁衍,危及正常的土壤生態過程和生態服務功能,不利於土壤養分轉化和肥力保持,影響土壤的正常功能。土壤中的汙染物,可能發生轉化和遷移,繼而進入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氣環境,影響其他環境介質,可能會對飲用水源造成汙染。
下一步采取的管控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對輕中度汙染的土壤,制定實施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對重度汙染土壤,嚴格管控其用途,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制定實施重度汙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計劃。二是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範人居環境風險。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供地管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管理。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化工、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負責開展調查評估。根據調查評估結果,建立汙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
25、土壤汙染風險評估的內容是什麽?
土壤汙染風險評估是指采用概率方法對土壤汙染造成的某種危害後果出現的可能性進行表征。土壤汙染風險通常可分為健康風險和生態風險兩大類。健康風險是指人體暴露於汙染環境而導致傷害、疾病或死亡的可能性。生態風險是指土壤汙染物對生態系統中的某些要素或生態系統本身造成破壞的概率或可能性。
26、現階段對重度汙染耕地為什麽采用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而不是治理與修複?
基於目前的經濟技術水平,對重度汙染耕地進行治理與修複,資金投入大,時間周期長,並可能對土壤功能造成嚴重破壞。考慮到我國耕地資源有限的基本國情,對重度汙染耕地采取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既充分利用了土地資源,又避免了產出超標糧食的風險。
27、如何從城鄉規劃環節防範汙染地塊開發利用的風險?
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實施規劃管理的基本依據。城鄉規劃工作將在兩個環節上,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汙染地塊開發利用風險的防範:一是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法定規劃時,合理安排工業用地布局,特別是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嚴重幹擾、汙染和安全隱患的三類工業用地,要按照相關標準,預留安全防護距離。二是在舊城有機更新過程中,加強對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後的用地管理,尤其是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有汙染風險企業用地,並擬將用地性質改變為居住、商業、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需要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對土壤環境情況進行調查評估,評估結果達到相應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的地塊,方可進入用地程序。
28、汙染地塊治理與修複責任怎樣界定?
《土十條》明確提出,汙染地塊治理與修複責任界定按照“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由造成土壤汙染的單位或個人承擔。責任主體發生變更的,由變更後繼承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或個人承擔相關責任;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的,由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或雙方約定的責任人承擔相關責任。責任主體滅失或責任主體不明確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29、針對汙染地塊開發利用和治理與修複工程監管,《土十條》有何應對措施?
《土十條》對汙染地塊開發利用和治理與修複工程監管提出了明確要求。在汙染地塊開發利用方面,嚴格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一是建立汙染地塊開發利用前的調查評估制度。二是分用途明確管理措施,符合相應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的地塊,可進入用地程序;暫不開發利用的,要劃定管控區域,采取風險管控措施。三是落實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監管責任,將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
在汙染地塊治理與修複工程監管方面,一是治理與修複工程原則上在原址進行,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二次汙染。二是公開工程基本情況、環境影響及其防範措施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三是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治理與修複效果進行評估。四是實行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終身責任制。
30、土壤汙染了,有辦法治理嗎?有哪些修複方法?
受汙染的土壤可以通過修複降低其風險或危害,恢複其功能,但一般需要大量的資金和較長的時間。土壤修複是指通過物理、化學和生物的方法轉移、吸收、降解和轉化土壤中的汙染物,使其濃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將有毒有害的汙染物轉化為無害的物質,一般包括生物修複、物理修複和化學修複3類方法。由於土壤汙染的複雜性,有時需要采用多種技術。
生物修複技術是上世紀80年代發展起來的,其基本原理是利用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質的能力,達到去除土壤中汙染物的目的,主要包括植物修複技術、微生物修複技術和生物聯合修複技術。優點是不破壞土壤有機質,不對土壤結構做大的擾動,成本低;缺點是修複周期長,通常不適宜對高濃度汙染土壤的修複。
物理修複是指通過各種物理過程將汙染物從土壤中去除或分離的技術。目前常用的技術包括客土法、熱脫附、土壤氣相抽提、機械通風等。優點是修複效率高、速度快;缺點是往往成本偏高等。
化學修複是指向土壤中加入化學物質,通過對重金屬和有機物的氧化還原、鰲合或沈澱等化學反應,去除土壤中的汙染物或降低土壤中汙染物的生物有效性或毒性的技術。主要包括土壤固化穩定化、淋洗、氧化還原等。優點是修複效率較高、速度相對較快;缺點是容易破壞土壤結構、因添加化學藥劑易產生二次汙染等。
31、汙染地塊治理與修複一般包括哪幾個階段?
汙染地塊治理與修複通常可分為調查評估、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設計、工程施工、工程驗收等階段。調查評估主要包括汙染物識別,汙染程度和範圍確定,汙染風險評估,修複目標值制定等;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設計主要包括修複技術篩選、工藝參數確定、工程量估算、可行性論證、施工圖設計、環境管理計劃等;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方案設計要求,組織實施現場施工和工程建設等;工程驗收是對修複工程效果進行監測評估。
32、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的成本如何?
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的成本因汙染物類型、汙染程度以及修複技術的不同,其成本差異較大。一般來說,農用地治理與修複成本每畝從幾千元到幾萬元,汙染地塊土壤治理與修複成本每立方米從幾百元到幾千元。
33、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產業發展狀況如何?
我國從“十五”期間開始研發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技術,特別是“十二五”以來,在重金屬汙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下,初步建立了針對不同土壤汙染物、汙染程度、土地利用類型等的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技術。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企業從2010年的10多家增加到近1000家,從業人員從約2000人增加到近1萬人;項目數量累計達300多項。總體來看,從技術儲備、人員隊伍等方面,基本具備產業發展的基礎。隨著《土十條》的發布實施,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產業鏈將逐步覆蓋土壤環境調查、分析測試、風險評估、治理與修複工程設計和施工等環節,形成一批專業化的土壤修複企業。通過規範從業單位和人員管理,實行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終身責任制,加快成果轉化應用,可以促進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產業發展。
34、6個土壤汙染綜合防治先行區是如何確定的?如何推進實施?
根據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結果,綜合考慮區域代表性、土壤汙染類型、現有工作基礎、地方政府積極性等因素,確定在浙江臺州、湖北黃石、湖南常德、廣東韶關、廣西河池、貴州銅仁等6市建設土壤汙染綜合防治先行區,並已列入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
2014年,環境保護部開始籌備土壤汙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相關工作,組織有關地市編制先行區建設方案,方案已通過專家評審;2015年組織召開了先行區建設啟動會,正在制定先行區建設標準,目前相關地市按照建設方案要求推進相關建設工作。下一步,環境保護部將加強對先行區建設情況的評估檢查,督促有關地方按時完成建設工作。
35、我國哪些地區已通過發行債券籌集汙染治理資金?
2013年6月以來,湖南省累計發行湘江流域重金屬汙染治理專項債券67億元。2015年,中國農業銀行在倫敦證券交易所發行總額為10億美元的綠色債券,用於清潔能源、生物發電、城鎮垃圾及汙水處理等領域。
36、全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協調機制是如何考慮的?
為統籌協調全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建立全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初步考慮,成立由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質檢總局、林業局、法制辦等部門組成的土壤汙染防治部際協調小組。
附:
背景材料
1、什麽是土壤?
土壤是指由礦物質、有機質、水、空氣及生物有機體組成的地球陸地表面上能生長植物的疏松層。
2、土壤有哪些功能?
土壤主要功能包括,提供植物生長的場所和植物生長必需的養分;提供各種生物及微生物的生存空間,具有環境凈化的作用;提供建築物的基礎和工程材料。
3、什麽是土壤汙染?
土壤汙染是指人類活動產生的汙染物進入土壤並積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質量惡化並導致生態或人體健康危害的現象。
4、什麽是汙染地塊?
汙染地塊是指因生產、經營、使用、貯存危險化學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堆放或者處理處置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或者其他有害廢物等活動使土壤或地下水受到汙染的土地。
5、什麽是土壤環境背景值?
土壤環境背景值是指在沒有或很少受到人類活動影響的情況下,土壤環境中化學元素或化合物的固有含量。
6、什麽是土壤環境基準?
土壤環境基準是指土壤中物理、化學等要素對土壤生物、作物、健康或使用功能不產生不良或有害影響的最大限值或臨界含量。根據不同的保護對象和受體,可分為保護農產品安全、保護人體健康、保護生態受體和保護地下水的土壤環境基準等。
7、我國土地利用類型是如何劃分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現狀分類標準》,我國土地利用類型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農用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建設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等;未利用地包括灘塗、鹽堿地、沼澤地、沙地、裸地等。
8、什麽是替代種植?
替代種植是指為保障農產品安全生產,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較低的作物替代農產品安全風險較高的作物的措施,如用重金屬低積累作物替代高積累作物。
9、什麽是種植結構調整?
種植結構調整是指綜合考慮農作物特性和土壤汙染狀況,將食用農作物調整為非食用農作物或其他植物。
10、什麽是重金屬低積累作物?
重金屬低積累作物是指可食或可用部位對重金屬吸收、累積較少的作物種類或品種。
11、什麽是土壤修複植物?
土壤修複植物是指對土壤中汙染物具有去除、降解、轉化或固定作用的特殊植物,通常是指對重金屬具有較強富集能力的超富集植物。例如,蜈蚣草是砷的超富集植物,東南景天是鎘的超富集植物。
12、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糧食日、全國土地日分別是哪天?
世界地球日是4月22日,世界環境日是6月5日,世界土壤日是12月5日,世界糧食日是10月16日,全國土地日是6月25日。
大氣汙染、水汙染、土壤汙染,這三大汙染已經成為影響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成為實現健康中國目標的巨大阻力。
《“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下稱《規劃綱要》)提出,“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推進聯防聯控和流域共治,實行環境質量目標考核,實施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切實解決影響廣大人民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
“我們的環境壓力比世界上其他國家都大,汙染治理和環境質量改善的任務十分艱巨,難度前所未有。”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今年4月在“展望十三五”系列報告會上的報告中說。
十年前,“霧霾”二字在絕大多數國人的概念中還是空白。但十年後的今天,霧霾成了中國億萬民眾的心肺之痛。
經合組織(OECD)在國際交通論壇2014年度峰會上發布的一份報告稱,中國因空氣汙染每年損失1.4萬億美元。報告稱,在2005年至2010年期間,中國的室外空氣汙染死亡人數增加了約5%(2005年1215180人,2010年1278890人)。
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我國城市空氣開始呈現出煤煙和機動車尾氣複合汙染的特點。中關村空氣汙染防控聯盟理事會主席顏梓清告訴記者,機動車尾氣排放一般距離地面1至1.5米,其所產生的“呼吸帶”汙染物極易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特別容易對孩子造成危害。
飲用水安全是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環境保護部此前發布的公開消息稱,全國有2.8億居民使用不安全飲用水。近年來,從水源地水質保護、取水、輸水、水處理、配水到終端用水,中國的水質安全問題在每一個環節都開始集中爆發。
土壤是構成生態系統的基本要素,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不可缺少的戰略資源。土壤汙染與食品安全、人居健康息息相關,相比於大氣汙染和水汙染,土壤汙染更為隱蔽、更容易被忽視,也最難治理。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一份報告稱:“無論是直接的土壤汙染,還是由土壤汙染導致的大氣、地表水和地下水汙染,最終對動物和人造成危害。”陳吉寧在2016年全國環保工作會議上表示,“打好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三大戰役”,需要嚴格環境執法。
《規劃綱要》提出,需要深化區域大氣汙染聯防聯控,建立常態化區域協作機制。完善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氣的區域聯合預警機制。全面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促進全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推進飲用水水源地安全達標建設。強化地下水管理和保護,推進地下水超采區治理與汙染綜合防治。開展國家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建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估制度,開展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
日前,在第五屆中國環境修複發展戰略論壇上,農業部農業資源與生態保護總站副處長鄭順安稱,2012年以來,農業部主導的全國農產品產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采樣工作已經結束,正處於最後數據匯總、審核和報送階段。
關於耕地土壤重金屬汙染,環保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都分別有相應數據。
環保部數據顯示,2014年汙染超標率是19.4%,但由於這個數據是以八公里為一個網格,只能代表點的超標率,不能代表面積。國土資源部的地調數據顯示,近一二十年來,12.1%的耕地土壤存在潛在生態風險。此外,農業部從2001年以來進行了四次局部區域調查,數據顯示約10.2%的耕地土壤超標,不過,這一數據也只限於局部點和區域。
為獲得更加詳細的數據,2012年初,農業部、財政部印發了《農產品產地重金屬汙染防治實施方案》,財政部撥款8.27億,由農業部在未來5年的時間內對全國農產品產地的土壤汙染狀況進行調查。
鄭順安說,全國一共部署123個監測點位,2012年啟動至今,采樣工作已經結束,正處於最後數據匯總、審核和報送的階段。普查工作結束後,將是迄今為止全國範圍內耕地數據最為精確的一次調查。這將為整體耕地進行下一步風險管控和修複治理提供依據。
鄭順安表示,結合多部門判斷,我國重金屬汙染耕地面積大約1.8億畝,大概是全國耕地面積的10%~15%,主要集中在南方地區。汙染區域主要是工廠企業周邊農區,汙水灌區,大中城市郊區。除此以外,交通要道兩岸,包括一些設施農業基地周邊也存在汙染。
鄭順安說,當前,我國耕地土壤重金屬汙染的現狀總體不容樂觀,局部形勢比較嚴峻。不過,重度汙染區比例小,多數受汙染地區可采取措施加以治理。對於耕地來講,修複前景廣闊。
根據環保部數據,耕地土壤輕微汙染為13.7%,輕度為2.8%,中度為1.8%,重度為1.1%。對於輕微、輕度、中度汙染農田,從農業部門掌握的情況來看,可以通過以農業為主的調控措施,比如湖南“VIP技術”,即“低鎘品種(variety)+合理灌溉(irrigation)+調節酸度(PH)”,治理的數據也是令人滿意的。
鄭順安認為,我國農產品總體上是安全的,這是由於農產品質量與耕地土壤環境質量之間並非簡單對應關系。一方面,土壤當中能夠被植物直接吸收重金屬的比例不高,另一方面,重金屬主要分布在農作物根部,果實部位分布比較低,還有就是農業的特征,不同作物種類吸收重金屬的差異較大。
今年5月,國務院印發《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業內稱之為“土十條”,對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做出全面戰略部署。對農業部門來說,首先要篩選出真正實用有效的技術,
鄭順安稱,現在技術很多,讓人眼花繚亂,不過要滿足三個條件,第一不能妨礙農業生產,不能讓農業耕地閑置下來進行治理;第二要簡單可行,由於耕地汙染防治實施的主體是農民,不可能讓農民掌握很複雜的修複技術;第三要經濟實用,由於受汙染的耕地面積非常大。到2017年底之前,農業部要出臺汙染技術指南和總體實施方案。
此外,農業部門在耕地土壤重金屬治理方面開展的實踐,鄭順安介紹說,除了前述2012年啟動的全國汙染場地普查之外,還建立了治理示範區。另外鎘大米事件之後,2014年,湖南長沙、株洲、湘潭3市啟動170萬畝重金屬汙染耕地修複與種植結構調整試點;2015年,在170萬畝基礎上適當擴大範圍;2016年,加入了示範片區的概念,開展土壤修複新技術、新產品的示範。
為了改善土壤環境,上海提出要在2017年底前建立土壤汙染治理修複項目庫。同時推廣PPP模式,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汙染防治。
2017年1月6日,上海市政府官網發布《上海市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提出以農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設用地中的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明確監管的重點汙染物、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設定分階段目標指標,逐步實現土壤安全利用。
所謂的重點行業,是指化工石化、醫藥制造、橡膠塑料制品、紡織印染、金屬表面處理、金屬冶煉及壓延、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及使用、農藥生產、危險廢物收集利用及處置等行業企業以及儲油庫加油站、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處置、汙水處理汙泥處置等市政設施;
重點汙染物,則是指鎘、汞、砷、鉛、鉻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氯代烴、苯系物、石油烴等有機汙染物。
標準更高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上海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都要達到95%左右,高於2016年5月國務院發布的《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十條”)提出的90%的指標。
到2030年,上海要求上述兩個指標提高到98%左右,同樣高於“土十條”的95%的指標。
為了實現上述量化指標,《實施方案》提出,突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汙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汙染、逐步減少存量。
上海在全國較早開展了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土壤環境質量總體可控。但與大氣、水相比,土壤汙染防治基礎較為薄弱,土壤汙染防治綜合體系尚待完善,總體上處於起步階段。
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上海市土壤汙染類型以有機汙染為主,工業園區、重點行業企業周邊區域,以及部分使用年限較長的交通幹線兩側存在有機汙染物累積,但土壤狀況還有待進一步詳查。
要防治土壤汙染,就要先全面摸清土壤環境狀況。《實施方案》稱,要以農用地、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和潛在汙染場地為重點,深入開展全市土壤汙染狀況詳查。
2017年底前,完成潛在汙染場地排查,形成潛在汙染場地清單,建立潛在汙染場地優先管控名錄。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汙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汙染地塊的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
同時還要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5年開展1次。
化肥使用量要下降20%
為了保護耕地,《實施方案》稱,對於被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優先保護類耕地,要實現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到2020年,上海市耕地實現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面積14萬畝。
而在農業生產中,也要加強監管,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到2020年,全市化肥、農藥使用量在2015年基礎上削減20%左右。全市畜禽養殖規模控制在200萬頭標準豬以下,加強水產養殖汙染防治。
嚴格控制和預防土壤汙染,還要嚴控工業企業汙染排放,促進工業企業集聚發展,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汙染的企業。同時科學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畜禽養殖等設施和場所。
《實施意見》尤其提出,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汙染防控。以鉻、汞、鎘、鉛、砷等為重點,開展涉重企業重金屬汙染物產生和排放狀況調查,建立涉重企業全口徑環境信息清單。嚴格執行重金屬汙染物排放標準,落實總量控制指標,將重金屬汙染物指標納入許可證管理範圍。
針對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以及半揮發性有機汙染物等重點防控汙染物,嚴格審批相關建設項目,對排放鉛、汞、鎘、鉻、砷5種重金屬、氯代烴以及多環芳烴等汙染物的新增產能和淘汰產能實行“減半置換”。
同時加強電器電子、汽車等工業產品中有害物質控制。2020年,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8%。
土壤修複大市場
毫無疑問,土壤汙染修複是個大市場,也為不少企業帶來了商機。
永清環保(300187.SZ)就表示,逐步將土壤修複業務打造成為公司第一大業務板塊,持續拓展耕地修複,確保耕地修複成為重要的業績貢獻點之一。2016年也中標了多個土壤汙染治理修複工程。永清環保2015年報顯示,該公司營業總收入7.73億元,同比減少14.18%,但是土壤修複業務營收1.34億,同比劇增166.81%,毛利率達到30.30%,成為公司業績提升的關鍵。
《實施意見》要求,按照“誰汙染,誰擔責”的原則,造成土壤汙染的單位或個人要承擔治理修複的主體責任。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也要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多元化投入機制。
上海提出,汙染場地的治理修複,以擬開發利用為住宅、商業、學校、醫療、養老場所、遊樂場、公園、體育場、展覽館等環境敏感性用地的潛在汙染場地為重點。
到底有多少汙染治理修複項目?為了搞清楚這一點,上海提出制定土壤汙染治理修複規劃,明確重點任務,責任單位和分年度計劃,建立項目庫,2017年底前完成。
同時要動態更新這個項目管理數據庫,落實土壤汙染治理修複終身責任制,實施治理修複場地的長效跟蹤評估。
土壤汙染修複投資量大,《實施意見》提出,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汙染防治。
同時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受汙染耕地和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汙染地塊治理修複。有序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
上海還提出,加快完善覆蓋環境調查、測試分析、風險評估、治理修複工程設計與施工等環節的產業鏈,培育一批綜合實力雄厚的龍頭企業和專業優勢明顯的中小企業。
我國將對擬開發利用的土地用途變更為居住用地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汙染地塊用地,重點開展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和風險管控,以保障汙染地塊再開發利用的環境安全。
去年發生的常州外國語學校土壤汙染事件,讓人們再次將目光關註到腳下這塊土地。
23日,第一財經記者從環境保護部了解到,環境保護部近日發布《汙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部土壤環境管理司司長邱啟文對記者表示,隨著我國產業結構調整不斷深入、城鎮化建設不斷加快,大量工礦企業關閉搬遷,原有企業用地再次開發利用前,未經土壤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直接開發建設居民住宅或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用房,將對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構成安全隱患。
《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要求,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範人居環境風險,明確管理要求,落實監管責任,嚴格用地準入,在2016年底前發布汙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我國現行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缺少專門的汙染地塊相關規定,已有的相關規定尚不能滿足對疑似汙染地塊和汙染地塊相關活動及其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需要。
邱啟文說,由於汙染地塊類型複雜和底數不清,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任務重,基礎薄弱,必須突出重點,抓住當前環境風險高的汙染地塊進行優先管理,以便積累經驗。
2014年4月全國汙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全國土壤總超標率16.1%,汙染以無機型為主,占超標點位的82.8%,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9.4%,部分地區土壤汙染比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廢氣地突出一些,南方土壤汙染重於北方地區。有調查報告稱,中國目前清潔土壤為60%,次清潔土壤近30%,汙染土壤2.6%。中國土壤環境修複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此前公布的測算結果顯示,目前全國汙染場地數量在100萬至200萬塊。
在我國一些地區,由於長期工業汙染、大量粉塵堆積,耕地表層灰化沙化嚴重,造成糧食連年減產。攝影/章軻
邱啟文告訴記者,按照《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規定,《辦法》將擬收回、已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土地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用地作為重點監管對象。
按照《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具體要求,在土壤環境調查的基礎上,對擬開發利用的土地用途變更為居住用地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汙染地塊用地,重點開展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和風險管控;對暫不開發的汙染地塊,開展以防治汙染擴散為目的的環境風險評估和風險管控。
依據《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和《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有關要求,《辦法》明確了土地使用權人、土壤汙染責任人、專業機構及第三方機構的責任。
邱啟文說,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建立汙染地塊管理流程,規定了全過程各個環節的主要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包括疑似汙染地塊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報告、汙染地塊土壤環境詳細調查報告、風險評估結果、風險管控方案、治理與修複方案、效果評估結果等。
邱啟文介紹,汙染地塊再開發利用環境風險高,主要取決於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汙染地塊大多屬於在產業結構與布局調整中關閉搬遷的重汙染行業企業用地;另一方面,在城市化過程中,急需居住用地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用地。
對於汙染地塊如何定義的問題,邱啟文介紹,《辦法》從操作性角度進行了定義,將從事過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從事過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的用地,稱疑似汙染地塊。按照國家相關技術規範調查確認超過有關土壤環境標準的疑似汙染地塊,稱為汙染地塊。這個定義易於公眾理解和實際操作。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根據《辦法》,相關部門將對疑似汙染地塊開展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判別地塊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汙染;對汙染地塊開展土壤環境詳細調查,確定汙染物種類和汙染程度、範圍和深度。對經土壤環境初步調查確定的汙染地塊,開展汙染地塊風險等級劃分;在土壤環境詳細調查基礎上,結合土地具體用途,開展風險評估,確定風險水平,為風險管控、治理與修複提供科學依據。
根據土壤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結果,對需要采取風險管控措施的汙染地塊,制定風險管控方案,實行針對性的風險管控措施。如防止汙染地塊土壤或地下水中汙染物擴散,保護地塊周邊環境保護敏感目標,降低危害風險。
在此基礎上,對於需要采取治理與修複措施的汙染地塊,實施治理與修複。強化治理與修複工程監管,加強治理與修複過程中二次汙染防治。開展治理與修複效果評估。明確規定汙染地塊治理與修複工程完工後,土地使用權人應當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治理與修複效果進行評估。
對於汙染地塊相關責任的規定,邱啟文介紹,《辦法》明確了土地使用權人、土壤汙染責任人、專業機構及第三方機構的責任。土地使用權人應當負責開展疑似汙染地塊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和汙染地塊土壤環境詳細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或者治理與修複及其效果評估等活動,並對上述活動的結果負責。
按照“誰汙染,誰治理”原則,造成土壤汙染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治理與修複的主體責任。責任主體發生變更的,由變更後繼承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相關責任。責任主體滅失或者責任主體不明確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依法承擔相關責任。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的,由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或者雙方約定的責任人承擔相關責任。土地使用權終止的,由原土地使用權人對其使用該地塊期間所造成的土壤汙染承擔相關責任。實行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終身責任制。
受委托從事疑似汙染地塊和汙染地塊相關活動的專業機構,或者受委托從事治理與修複效果評估的第三方機構,應當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標準和技術規範,並對相關活動的調查報告、評估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受委托從事風險管控、治理與修複的專業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標準和技術規範,按照委托合同的約定,對風險管控、治理與修複的效果承擔相應責任。
受委托從事風險管控、治理與修複的專業機構,在風險管控、治理與修複等活動中弄虛作假,造成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接受處罰外,還應當依法與造成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其他責任者承擔連帶責任。
《辦法》規定,環境保護部對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疑似汙染地塊和汙染地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環境保護部制定疑似汙染地塊和汙染地塊相關活動方面的環境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建立全國汙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環境保護部的規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建設和應用汙染地塊信息系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汙染地塊信息系統,與同級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實現信息共享。
據新華社報道,記者從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了解到,該院技術生物與農業工程研究所專家研制成功一種新型納米複合材料,能夠高效抓取和轉化酸性土壤中的有害重金屬離子,且畝均成本不超過30元。
這項研究成果近期發表在美國化學會的綠色化學領域核心期刊《美國化學會可持續化學與工程》(ACS Sustainable Chemistry & Engineering)上。
世界上約30%的不凍土都是酸性土壤,不僅造成農業減產,還會激活重金屬離子,加劇重金屬對人體的危害和對環境的汙染,是我國乃至世界農業和環境領域亟待解決的關鍵問題。
據了解,目前土壤修複常規處理方法有植物修複和化學修複兩種,但存在成本高、周期長、效率低等缺陷,且治標不治本,這也是制約酸性土壤和重金屬汙染治理的關鍵技術瓶頸。
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技術生物所吳正巖研究員課題組研制出一種複合納米材料,將黏土、生物炭等天然材料複配,使其由聚集態變為松散態的網狀結構,既能將土壤ph值提升至接近中性,又能夠高效地富集和抓取土壤中的有害重金屬元素,同時還能將“六價鉻”等有害元素轉化為安全元素“三價鉻”。
據介紹,這種新型的土壤修複材料畝均成本只有10元至30元,修複過程直接融入耕種流程之中,不僅使用便捷,相比傳統修複方法效率也大幅提高,並且可以制作成粉劑、液體、顆粒等各種形式。專家表示,該材料應用前景廣闊,明年有望實現量產。
3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表示,將制定土壤汙染防治法,修改水汙染防治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當前,我國土壤汙染仍舊嚴重,“鎘大米”、“鉛汙染”等問題仍層出不窮,土壤鹽堿化、酸化等退化現象嚴重。數據顯示,我國受鹽漬化影響的耕地約占全國耕地總面積的8.5%,而酸性土壤的比例則高達25%。此外,水、土、氣是個循環系統,水體和空氣汙染物大約有80%最終進入土壤,因此如不註重土壤汙染防治及土壤資源的改良利用,食品安全、環境安全以及社會穩定都將受到影響。
此次《土壤汙染防治法》的制定有望推進我國環保產業建設。目前,全國人大已啟動相關立法工作,全國人大環資委正在就《土壤汙染防治法(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此前,我國財政部部長肖捷在兩會記者會上已經表示,要增加大氣、水和土壤汙染防治資金投入,有望給我國土壤汙染治理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
2016年5月《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即“土十條”)印發。這對構建和完善土壤汙染防治體系提供了指導,為管控與執法提供了法規依據,被視為我國土壤修複工程的里程碑。這也是此次土壤汙染防治立法的奠基石。數據顯示,受“土十條”等政策影響,土壤修複的產業規模正在逐年增加。2015年產業規模只有30億元,2016年增長至90億元,預計2017年產業規模有望達到240億元。
隨著《土壤汙染防治法》的起草,我國土壤治理修複產業市場規模有望進一步大幅增長。A股市場上,永清環保(300187.SZ)、維爾利(300190.SZ)、高能環境(603588.SH)、博世科(300422.SZ)等土壤治理相關環保個股有望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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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維持高投入、高產出的我國農業生產模式,讓耕地長期高強度、超負荷利用,造成耕地質量下降。隨之而來的就是農產品產量減少、品質降低,並且汙染物超標的土壤中出產的農產品還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
在2017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萬連步稱,凈土才有潔食,全面提升耕地質量,形成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農產品有效供給體系迫在眉睫。
日益凸顯的耕地質量問題
我國長期缺乏耕地質量保護的有效機制,耕地質量問題逐年累積並日益凸顯,已經成為制約農業發展和環境保護的瓶頸。
目前,我國耕地土壤退化嚴重,土壤肥力差。據統計,我國酸性土、鹽堿土面積占耕地總面積的60%以上,耕地質量退化嚴重,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降低。與第二次土壤普查時期相比,全國耕地土壤pH平均下降約0.8個單位,全國鹽漬化土壤面積約占總耕地面積的25%。根據2014年12月農業部發布的《全國耕地質量等級情況公報》數據顯示,中低產田占耕地總面積的70%以上,耕地土壤肥力差。
其次,農業生產者認知不足,導致耕地質量持續惡化。
盡管政府已經頒布實施了《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方案》、“土十條”等一系列防治措施,但從實施效果來看,我國農業面源汙染並沒有得到有效控制,如當前大部分地區肥料還存在施用過量(特別是蔬菜和果樹等過量超標)、施用方式不合理等問題,耕地質量持續惡化,如何把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作物種植結構優化、平衡施肥技術推廣落實到千家萬戶仍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更為重要的是耕地汙染問題凸顯,威脅到農產品質量和生態環境安全。
土壤是大部分汙染物的最終受體。目前,由於固體廢物、汙水灌溉等多種原因,造成耕地重金屬等汙染問題加重,耕地汙染導致土壤理化性狀變差,降低了耕地生態功能和生產能力,嚴重威脅了農產品質量和生態環境安全。
2014年4月,環境保護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的《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全國土壤總點位超標率是16.1%,其中具體到耕地,中國就有333萬公頃耕地因遭受汙染而不宜耕種。另外,農田“白色汙染”問題也不容忽視,據統計,每年約有50萬噸農膜殘留在耕地里,在15-20厘米的土層形成不透水、不透氣的難降解層,對耕地質量構成了巨大的威脅。
還有,企業紮堆進入土壤調理劑行業,產品技術良莠不齊。
在當前土壤汙染及土壤酸化、次生鹽漬化等退化問題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土壤調理劑行業發展迅速,從事土壤調理劑生產的企業數量迅猛增長,產品種類花樣繁多。產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伴隨著技術、管理、推廣和應用等多層面的問題,比如市場散亂,企業盲目跟著國家項目投入生產,產品紮堆、技術單一、效果不佳等。土壤調理劑產業是否能夠健康發展,是影響我國耕地質量提升、農產品質量與安全的重要因素。
其實,近年來我國政府相關部門針對提升土壤質量開展了大量具體的工作,如農業部從2005年開始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工程,已推廣測土配方面積10億畝以上,累計投入資金92億元;2006年開始啟動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項目,累計投入資金40多億元;財政部2016年下達了土壤汙染防治專項資金68.7億元,專門用於土壤汙染防治相關工作以及2015年已經啟動的重金屬汙染重點防控區綜合防治工作;2016年5月,國務院正式發布《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業內將其稱之為“土十條”,正式吹響了土壤修複治理的號角。2017年2月,農業部印發《開展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方案》,提出通過有機肥替代化肥的生產運營模式改善土壤貧瘠化、酸化、次生鹽漬化等問題。
推進土壤改良修複工程
在今年的兩會建議中,萬連步提到四項舉措。
一是統籌考慮配套建設,建立土壤修複系統工程。
土壤與水、大氣甚至整個生態系統都有著緊密的關系,因此,土壤修複和耕地質量提升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需統籌考慮大氣、水等各方影響因素,在頂層政策設計上要統籌考慮、全局設計、整體發力。
建議在開展黑土地保護利用試點等重大土壤保護、修複項目中,整體規劃設計,明確對灌溉水源、周邊企業布局排放的要求,對配套工程建設、農產品質量納入考核目標,推進耕地、大氣、水、農產品質量“四位一體”的保護與提升,建立一系列保護耕地質量的法律法規,達到頂層設計、全面規劃、科學管理和強化保護耕地資源的目的,從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汙修複等不同層面,全面提高我國耕地綜合生產能力。
二是強化科技在土壤汙染防治中的支撐作用。
從環境保護和循環經濟角度來看,大部分土壤調理劑產品的原料為廢棄物,對土壤調理劑產業的扶持,不僅有利於廢棄物消除,也有利於環境保護。
建議政府主管部門設立重大專項研發基金和成果轉化基金,優先支持一批重大研究課題,鼓勵重大創新成果產業化,通過優先試點,以點帶面,帶動土壤修複行業的發展。同時,建立政策性基金,在具備條件的重點企業建立試點,為農民買單、定點試生產試用,最大程度的改善土壤環境。
三是完善市場準入制度,鼓勵優勢企業積極參與土壤修複工程。
我國土壤修複行業的產值占環保產業總產值的比重僅為0.5%,而其中僅有7.1%的比重用於修複耕地,土壤修複工程任重道遠。
目前土壤修複參與模式單一,主要以政府招標采購企業土壤調理或土壤修複產品的形式進行。建議通過進一步完善標準技術體系,研究制定土壤汙染修複相關產品標準、檢驗方法標準、安全評價和應用技術規範等,建立明確的土壤修複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為耕地生態環境保護與土壤調理劑企業的規範發展提供依據。完善現有產品招標模式,避免低價低質競爭,鼓勵有實力的企業進入土壤修複工程。
四是通過稅收、運價優惠等方式,促進土壤修複產業發展。
2015年9月1日起執行的《關於對化肥恢複征收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對土壤調理劑產品實行與化肥一樣的征收增值稅政策;另外,鐵路作為土壤調理劑的主要運輸途徑,《鐵路貨物運輸品名分類與代碼表》中沒有“土壤調理劑”這一品名,只能按照“其它有機肥料等”這一品名發運。
這些因素對土壤調理劑企業造成很大負擔,而土壤調理劑產品大多為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類型,因此建議將土壤調理劑列入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產品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建議在鐵路貨物運輸品中增加“土壤調理劑”,並將其列為享受鐵路運價優惠的產品。
五是落實責任主體,建立土壤改良效果責任追溯制度。
土壤修複、改良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健全耕地質量保護投入機制與共同責任機制,落實土壤質量保護責任主體。在土地流轉中,將耕地質量的量化指標納入土地經營權證中,土地流轉的受讓方要履行土壤保護的責任,建立土地流轉中耕地質量維護獎懲機制,促進耕地質量的提高。土壤改良是一項長期過程,為了在土壤改良過程中避免出現短期行為,建議建立起土壤改良效果責任追溯制度,保證投入和產出達到科學、實效要求。
泛文化內容消費的引爆,是消費升級的一個重要的標誌。
文 | 韓澤 (左馭執行董事,野草新消費特約作者)
近來,消費環境、產品和需求都在發生變化,常聽到一個熱詞“新消費”。本文試圖從新消費的市場特征、產生、產品需求和未來趨勢等幾個層面對其進行淺析。在沒有特定指出的情況下,“消費”在本文中的定義泛指左馭所關註、研究的旅遊、體育、文娛、教育等服務性消費。
一、新消費的市場特征
1. 新生代引領新消費
在新生代消費市場研究中,年齡並不是所謂“新生代”消費者的一個標誌。研究需要聚焦在有消費能力,可能引領消費趨勢的人群。所謂新生代並不單純指年紀輕,更多是指具備新消費習慣和消費能力、能引領新消費趨勢的人群。新生代中引領消費的一定是白領、中產等有強大消費能力的群體。
人們的生活方式變得更加陽光、健康,追求身心愉悅,精神上的充盈與滿足成了當下新生代消費的重要特征。文、體、娛等消費領域也因此迎來了更多的關註和投資。
2.生活方式改變帶來新消費的機會與場景
人們在當下更加關註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層面的消費,旅行、文化、體育、教育方面的消費在持續增長。在旅遊產業,目的地旅遊的火熱有目共睹,2016年,古水北鎮遊客量突破了245萬,旅遊收入達到7.35億,同比增長分別為67%和59%。
在文化層面,近8年來音樂節的數量持續增長,現有數量已達150余個,觀眾規模已突破300萬;在體育運動方面,2016年在中國田徑協會註冊的馬拉松及相關運動賽事達到328場,較2015年134場增加了近1.5倍,是2011年22場賽事的近15倍。
在藝術培訓方面,目前市場規模也已達到千億,且還保持在30%的年增速,音樂、舞蹈、美術是藝術培訓市場的主力軍。種種數據表明,人們的生活方式變得更加陽光、健康,追求身心愉悅,精神上的充盈與滿足成了當下新生代消費的重要特征。文、體、娛等消費領域也因此迎來了更多的關註和投資。
二、新消費的產生:多樣化的產品供給催生消費需求的升級
1.增量供給的升級:文旅體娛全新產品,帶來全新體驗
從旅遊的角度看,目的地產品的不斷豐富和資源端的升級,對於消費需求的提升起到了推動作用。旅遊不僅僅是食、住、行、遊、購、娛,而是成為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在目的地,全新的產品層出不窮並“跨界”融合了娛樂、體育的元素。例如武漢的知音號項目,導演團隊在武漢市兩江四岸核心區打造了一艘具有上世紀風格的蒸汽輪船和一座大漢口碼頭為漂移的劇場,並采取國際頂尖的藝術表達方式和獨創的觀演模式,為遊客提供沈浸式的體驗,活現大武漢當年文化。
在體育行業,多樣化的路跑賽事給了專業選手和路跑愛好者更多的選擇。左馭去年投資的泥濘跑就是典型的新型賽事產品,參賽選手在8到10公里的賽道中要跨越20-30多座,包括需要匍匐、攀爬、跳躍以及跨越的關卡。泥濘跑不僅有著賽道設計方面以及賽事運營層面的優勢,同時組隊參與的模式也使產品具備了很強的社交屬性,迎合了參賽者的社交需求。
在文化領域,新品類的音樂節產品層出不窮,曾經的小眾音樂節的受眾從數量上看已經不再是小眾。對標美國西南偏南的MTA天漠音樂節剛剛在河北懷來落幕,融合了科技、藝術元素為觀眾們奉獻了民謠、嘻哈、電子音樂盛宴。 堅持純粹電音特質的Intro國際電子音樂節已經舉辦了8年,今年也吸引了上萬人次參加。
在娛樂方面,從2015、2016年的網大、網劇,到今年的直播綜藝的火爆,觀賞媒介的改變也催生了產品形態的不斷演進,且付費用戶穩步增長,到2016年年底愛奇藝的付費會員已經到了3000萬。
2.存量供給的升級:技術升級、內容升級,帶來全新體驗
在旅遊行業,露營帳篷制作工藝及相關技術的升級帶來了全新的露營體驗,智能帳篷不僅可以解決洗漱需求、電能供給,還可以連接移動端調節溫度、濕度,極大地提升了住宿體驗,讓使用者享受到星級酒店一般的舒適與便捷。
科技的提升也提升了觀展的體驗,號稱世界上最值得觀看的展覽Teamlab也來到了北京。TeamLab的作品擅長以光線、聲音、視頻、數字序列、虛擬現實等技術手段共同打造黑科技般的夢幻空間,給觀眾帶來沈浸式的體驗。
除了技術革新帶來的體驗升級,內容、玩法上的更新也在拉動消費升級。左馭投資的奇趴項目以很輕的聚會內容創意切入了線下活動市場,多樣化、極具創意的內容和玩法成為了連接用戶和線下場地的紐帶。
三、新消費下產品的大浪淘沙,需要營造極致體驗
1.產品從稀缺到充裕,再到優勝劣汰是一個非常短暫的過程
在消費升級的大潮下“過渡性”產品的生命周期會非常短。當下服務性消費產品的叠代速度非常快,究其原因也是因為在某些領域,比如體育等行業,一直處於供給嚴重不足的狀態。
拿運動場地來說,中國的人均場地面積僅僅1.57平方米,不足美國的十分之一,整個產業的發展基礎非常薄弱。 但從需求端來講增勢是非常迅猛的,田協註冊的路跑賽事,從2011年的22多場到2016年的300多場僅僅經歷了5年。頭部賽事北馬、上馬、廈門馬拉松一票難求,2015年起北馬甚至都取消了半馬的賽程,然而長尾賽事卻報名遇冷,面臨著跑者不足的尷尬,體驗不佳的賽事正在逐步邊緣化。2015年起來的一波健身O2O項目,紛紛在2016年遭遇困境,能夠更準確地反映這個現象,如果僅僅為了顛覆傳統模式而創新,而產品無法有效地解決用戶的需求,“過渡性”的解決方案在短暫的窗口期內不會獲得太多的機會。
網大的發展與爆發的周期也非常短,從2015年的爆發到2016年3000部的井噴,再到2017年數量上的回落。制作成本也在節節攀升,從幾十萬到了300萬,優勝劣汰,從量變到質變這個趨勢非常明顯。
優秀的服務性消費產品,恰恰是幫助用戶消耗時間,給予用戶優質、獨特的體驗,讓用戶獲得心靈上的放松、知識上的充盈、身體上的強健。
2.用戶聚焦時間將更短,忠誠度將更低
羅振宇在邏輯思維的跨年演講中提出了國民消費總時間的觀點,並提出好的互聯網產品是節省用戶時間而不是消耗用戶時間。我認為優秀的服務性消費產品,恰恰是幫助用戶消耗時間,給予用戶優質、獨特的體驗,讓用戶獲得心靈上的放松、知識上的充盈、身體上的強健。在爭奪用戶時間這個層面上,同品類在短兵相接,不同品類則在跨維打擊。
還是拿健身來舉例,未來比拼的不再是價格,而是同樣在1-2個小時里,在哪里訓練,和誰訓練更容易產生效果?甚至對於進階用戶來講,訓練的效果完全可以替代位置便利的屬性。
在產品不斷豐富的前提下,未來一定是體驗為王,效果為王的時代,“低價”、“便利”、“效率”一定會讓位於單位時間內的最優體驗。 如果一個產品給不到用戶單位時間內的最優體驗,用戶會馬上將其替換掉,很多用戶甚至出於獵奇和嘗鮮的心理狀態,幹脆更換品類,在當下,不要期待用戶成為某一個品牌或某一項運動的粉絲,而是要持續給到用戶單位時間內的最優體驗。
四、文化消費:孕育獨角獸的新土壤
1.在線內容付費崛起,為知識買單
2016年“123知識狂歡節”期間,喜馬拉雅平臺銷售額突破5000萬元。5000萬元,這一數字相當於2009年首屆天貓雙11狂歡節的銷售總額;在“得到”推出的音頻付費節目中,其每一期產品均獲得了不錯的市場反響,比如“李翔商業內參”上線僅3個月就獲得7萬訂閱用戶,營收1400萬元。無論用戶否是在為“知識焦慮”買單,且不論這種為為知識付費的勢頭能保持多久?2016年的確是知識付費的元年。
在線內容付費模式產生之前,很多人也會在網上買一堆商業方面的書,哪怕買回來了放在一旁不看,心里也會獲得有一種踏實的感覺,這種通過買書實現自我慰藉和精神安慰的行為,從在線內容付費之前就存在。而在線知識付費的切入點,是用戶汲取知識的場景、方式的變化,以及期待“速成”的心態。
2.泛文化在線內容消費將成為新熱點
相比於知識付費,泛文化內容的消費崛起速度並不慢,且有後來居上的趨勢。2016年年底詩詞內容尤其火熱。 《朗讀者》前七期之後,閱讀突破10萬+的微信公眾號文章已達到132篇,手機客戶端的收聽量達到1.79億次,相關視頻全網播放4.97億次; 《中國詩詞大會》成為2017年春節期間收視率最高的節目,收視率破1。
截止目前,在喜馬拉雅FM平臺上,共有50多個與中國歷史文化相關的付費音頻課程,而《中國詩詞大會》4位評委中的3位評委蒙曼、王立群、酈波也分別開設了自己售價199元的詩詞品讀課程。蒙曼的詩詞內容在喜馬拉雅的周榜2月份排到了26位,酈波的詩詞內容更是在3月份的周榜中排到20強。
各大平臺在線音樂付費體系的搭建從2015年就已經開始,2016年也迎來了爆發。QQ音樂的付費會員數量突破了1000萬,截至2016年年底李宇春《野蠻生長》系列4張數字專輯在QQ音樂獨家平臺上總銷售累計650萬張,總銷售額已達3200多萬元。
泛文化內容消費的引爆,是消費升級的一個重要的標誌,從傳統的電商崛起到當下人們願意為在線的優質文學、音樂、藝術內容買單反映了整個社會消費形態的變化,背後則是相關產業的不斷發展、成熟,技術革新與組織重構。
泛文化內容本身的特點也在“泛”這個字,從文學到音樂,從音樂到影視,之間的過渡非常自然,融合趨勢非常明顯。泛文化內容相互融合、邊界模糊的特點可以為創業者所用,從自身具備優勢的垂直領域切入,一方面培養高粘性的垂直用戶,另一方面打造品牌的文化調性,再為有強烈消費意願的垂直用戶提供調性相符的泛文化類產品,從縱深做到橫向品類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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