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國民經濟實現良好開局,財政收入也實現了13.6%的同比增速。
財政部國庫司負責人婁洪18日在財政部新聞發布會上回答第一財經記者提問時表示,今年一季度全國財政收入特別是稅收收入較快增長,主要是經濟運行穩中向好、企業效益和居民收入持續改善、工業品價格處於相對較高水平三方面的原因。
關於今年全年的財政收入走勢,婁洪表示,後期財政收入將繼續保持較快增長,但與一季度相比,增幅可能會有所放緩。預計全年減輕企業稅費負擔1萬億元以上,財政減收效應將主要在5月份以後逐步體現。
第一財經記者提問
數據顯示,1-3月累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0546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037億元,增長13.6%。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增長18.9%;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同比增長9.1%。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0997億元,同比增長10.9%。
今年一季度,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稅收收入44332億元,同比增長17.3%;非稅收入6214億元,同比下降7.5%。
婁洪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今年一季度全國財政收入特別是稅收收入較快增長,實現良好開局,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經濟運行延續穩中向好態勢,帶動國內增值稅、消費稅和進口環節稅等快速增長。從供給端看,工業生產運行進一步加快,服務業景氣持續提升。從需求端看,投資增速平穩增長,消費市場較為活躍,外貿進出口較快增長。
“在此基礎上,1-3月工業增值稅、商業增值稅、改征增值稅、國內消費稅、進口環節稅同比分別增長16.6%、21.1%、22.9%、28%、14.4%,合計拉高全國財政收入增幅約10個百分點。”婁洪說。
二是企業效益和居民收入持續改善,帶動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較快增長。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去杠桿、降成本成效持續顯現,企業效益明顯改善。受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應納稅所得高於個人所得稅免征額標準的納稅人數持續增加,以及年初集中發放職工年終獎金分紅等帶動,1-3月個人所得稅增長20.7%。兩項合計拉高全國財政收入增幅約4個百分點。
三是工業品價格處於相對較高水平,帶動以現價計算的相關稅收快速增長。在我國現行稅制結構下,財政稅收收入對工業品價格變化的彈性較高。1-3月,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PPI)同比上漲3.7%,仍處於相對較高水平,帶動以現價計算的相關稅收快速增長。
關於二季度及下半年的財政收入形勢,婁洪表示,從後期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將對深化改革、促進發展形成新的強大動力,經濟運行持續穩中向好,高質量發展條件不斷累積,都將繼續為財政收入較快增長提供有力支撐。
婁洪認為,影響後期收入增長的因素,一是在落實好已有減稅降費政策的基礎上,2018年減稅降費政策力度將進一步加大,預計全年減輕企業稅費負擔1萬億元以上,財政減收效應將主要在5月份以後逐步體現。二是今年PPI同比漲幅可能有所放緩,對財政增收的拉動作用會相應減弱。三是國際國內經濟運行中,仍有一些不確定不穩定因素,也可能會給後期財政增收帶來一定影響。
今年以來,財政部進一步推進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制度改革。一季度,湖北、新疆等10個省份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合計2195億元,一般債券、專項債券分別發行1426億、769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定價市場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平均發行利率為4.15%,同比上升60個基點,與債券市場整體收益率上行走勢保持一致;較同期限國債收益率平均高39個基點,同比提高8個基點,基本符合債券市場實際供求關系。
婁洪表示,財政部將繼續貫徹落實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有關要求,保障地方政府債券平穩發行,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管理機制。進一步強化地方財政部門市場化意識,完善信用評級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據介紹,財政部還將加強地方政府債券市場建設,統籌各發行渠道有序發展,挖掘不同類型投資者需求,促進地方政府債券投資主體多元化。完善項目收益專項債券發行管理。督促地方合理制定發債方案,科學確定項目預期收益和融資平衡方案、分年度融資計劃等事項,加強專項債券風險防控。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博鰲亞洲論壇年會開幕式演講時提出,中國將加快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定》進程。
對此,婁洪透露,國務院專門成立了《政府采購協定》談判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24個部門組成,加強對談判工作的領導和協調。中國從啟動談判以來,持續改進出價,不斷擴大承諾的開放範圍。
“加入《政府采購協定》是一場多邊談判,要遵循互惠對等原則,中國只有與所有參加方都達成共識,才能加入。所以,要完成談判,還需要各參加方務實對待談判工作。”婁洪說。
作為宏觀經濟運行狀況的重要指標之一,今天(18日)上午,財政部發布了我國一季度財政收支運行情況,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個月,我國經濟運行延續穩中向好態勢,財政收入和支出均突破5萬億元。
最新數據顯示,今年1-3月累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0546億元,同比增長13.6%,在去年同期高基數之上,保持了平穩較快增長。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稅收收入44332億元,同比增長17.3%,提高2.6個百分點。相應地,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達到87.7%,同比提高2.5個百分點,財政收入的質量進一步提高。
從支出來看,今年一季度,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突破5萬億元,達到50997億元,同比增長10.9%。其中,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與傳媒、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等民生相關支出同比增長11.4%,占全部支出比重達到73.8%,同比提高0.3個百分點。我國在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情況下,財政支出保持了較高強度。
4月23日,財政部發布公告,為減輕廣大患者特別是癌癥患者藥費負擔並有更多用藥選擇,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暫定稅率方式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堿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為零。
此次調整將取消28項藥品的進口關稅,調整後,除安宮牛黃丸等我國特產藥品、部分生物堿類藥品等少數品種外,絕大多數進口藥品,特別是有實際進口的抗癌藥均將實現零關稅。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降低藥品進口關稅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18〕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相關規定,為減輕廣大患者特別是癌癥患者藥費負擔並有更多用藥選擇,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暫定稅率方式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堿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為零,具體稅目及稅率調整情況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進口藥品最惠國暫定稅率調整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8年4月23日
從財政部獲悉,該部門最新發文加強會計誠信建設,明確將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列入“黑名單”。
財政部日前印發《關於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圍繞建立健全會計人員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作出部署。
意見指出,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對增強會計人員誠信意識,提高會計工作水平,營造良好信用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從三個方面提出了八項具體措施,包括增強會計人員誠信意識、加強會計人員信用檔案建設、健全會計人員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等。要求強化會計職業道德約束、加強會計誠信教育,大力弘揚會計誠信理念,提升會計人員誠信素養。
意見強調,將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列入“黑名單”。依法取消其已經取得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支持用人單位根據會計人員失信的具體情況,對其進行降職撤職或解聘。
同時,意見為守信會計人員提供更多機會和便利。將會計人員信用信息作為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會計職稱考試或評審、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資格資質審查的重要依據,鼓勵用人單位優先聘用、培養、晉升具有良好信用記錄的會計人員。
財政部表示,意見的出臺是適應會計人員管理工作轉型升級的需要。自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行政許可,就對加強會計人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迫切需要會計監管工作轉型升級,從以行業準入管理為主,向事中事後管理服務為主進行轉變。
4月27日,財政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範項目規範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直接將84個PPP項目剔除出國家級示範項目名單,並要求另外存在瑕疵的89個項目抓緊督促整改,這其中就包括了6條地鐵PPP項目涉及資金1688億元。
這6條地鐵分別是北京地鐵軌道交通16號線和14號線,投資額分別是495億元和445億元。雲南省昆明市軌道交通4號線和5號線工程項目,投資額分別是266億元和193億元。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項目,總投資162.78億元。蘇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工程項目,總投資126.1億元。
財政部稱,北京地鐵16號線、14號線、徐州地鐵1號線整改原因是主體不合規。昆明地鐵4號線整改原因是主體不合規,運作不規範。昆明地鐵5號線整改原因是主體不合規,運作不規範,未按規定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蘇州地鐵1號線是因為運作不規範,未按規定進行信息公開而被要求整改。
PPP專家、清華大學教授王守清告訴第一財經, PPP項目主體有兩個方面,一個是政府主體,另一個是社會資本。財政部在這方面一直管得很嚴,即代表政府方簽約的必須是政府或者政府的事業單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比如京投不能作為社會資本方來簽署PPP合同。這次《通知》其實也特意強調。
《通知》稱,堅持政企分開原則,加強PPP項目合同簽約主體合規性審查,國有企業或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不得代表政府方簽署PPP項目合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不得作為社會資本方。
“由於現在外界看不到(北京)這兩條地鐵的PPP項目合同中的投資協議、股東協議等,現在還無法判斷這兩條地鐵主體不合格的具體含義。但目前市場上的確有些項目存在政府回購變相舉債,現在財政部要求嚴格規範做PPP,不允許地方借PPP變相舉債。”王守清說。
除了主體不合規外,昆明地鐵4號線和5號線、蘇州地鐵1號線均涉及運作不規範。第一財經記者聯系到的一位昆明軌道交通人士表示,對於目前運作不規範並不知情。
目前並不知道這些項目存在哪些不規範。不過上述《通知》著重強調一些禁止情況,比如合同中不得約定由政府方或其指定主體回購社會資本投資本金,不得弱化或免除社會資本的投資建設運營責任,不得向社會資本承諾最低投資回報或提供收益差額補足,不得約定將項目運營責任返包給政府方出資代表承擔或另行指定社會資本方以外的第三方承擔。不得以債務性資金充當項目資本金,政府不得為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融資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財政部要求,對於上述存在瑕疵的PPP項目請有關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方面抓緊督促整改,於6月底前完成。逾期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調出示範項目名單或清退出項目庫。
4月27日,財政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範項目規範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直接將84個PPP項目剔除出國家級示範項目名單,並要求另外存在瑕疵的89個項目抓緊督促整改。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89個需要整改的項目中涉及5個城鎮綜合開發大項目,總投資約567.2億元,整改原因是運作不規範。
具體來看,這5個項目分別是投資319億元的河北省保定市易縣經濟開發區PPP項目,投資約148.3億元的陜西省西安市未央區徐家灣地區綜合改造項目,投資48.8億元的黑龍江省撫遠市黑瞎子島配套功能區東極小鎮PPP項目,約投資34.1億元的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海峽科技生態城A片區PPP項目,以及總投資17億元的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園區建設項目。
這些PPP項目究竟存在哪些不規範運作?
上述東極小鎮PPP項目聯系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東極小鎮項目做得比較早,2014年就開始做,被列為財政部第二批PPP示範項目,項目做的早有些不規範,就是政府在融資存在擔保內容,因此我們跟項目公司協商按照國家政策執行,5月底前爭取整改完畢。
上述《通知》明確,強化PPP項目履約監管,政府不得為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融資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弱化或免除社會資本的投資建設運營責任,不得向社會資本承諾最低投資回報或提供收益差額補足。
河南汝州市科教園區建設項目聯系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項目不規範主要問題是引進財務投資人,現在也正按照財政部要求與投資人協商整改。
《通知》明確,夯實社會資本融資義務,密切跟蹤項目公司設立和融資到位情況。不得以債務性資金充當項目資本金。
這5個被要求整改的項目中,投資額最大的易縣經濟開發區PPP項目。該城鎮綜合開發項目總投資319億元,采取BOT(建設-運營-移交)模式,合作期限50年,2015年10月易縣人民政府與東旭集團有限公司易縣經濟開發區PPP項目合作簽約。
根據財政部PPP中心數據,易縣經濟開發區PPP項目的項目公司是易縣旭華園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註冊資金10億元,其中政府方易縣京南易水工業園區開發有限公司股權比例為20%,東旭集團股權比例為70%,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
此次被要求整改的西安市未央區徐家灣地區綜合改造項目投資額也比較大,總投資達到148.3億元。最終中建方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聯合體)中標該項目,負責項目投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等工作,項目合作期為10年,也采取BOT模式。
上述《通知》要求,有關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方面抓緊督促整改項目,於6月底前完成。逾期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調出示範項目名單或清退出項目庫。
財政部稱,地方財政部門對於已進入采購程序或已落地實施的項目,應當針對核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做到合法合規;終止實施的,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通過友好協商或法律救濟途徑妥善解決,切實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強監管迎來首次處罰。
4月27日,財政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PPP示範項目規範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對173個國家級示範項目存在進展緩慢、執行走樣等問題進行分類處置。
其中,將不再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的包頭市立體交通綜合樞紐及綜合旅遊公路等30個項目,調出示範項目名單,並清退出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以下簡稱項目庫)。將尚未完成社會資本方采購或項目實施發生重大變化的北京市豐臺區河西第三水廠等54個項目,調出示範項目名單,但保留在項目庫,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這意味著84個PPP項目被剔除國家級PPP示範項目名單。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去年11月份財政部掀起的PPP項目庫清理風暴中,不合規的PPP項目將被直接清理出庫。經過幾個月的清理後,在財政部層面主導的三批次總計697個國家級PPP示範項目中 ,84個項目直接被剔除示範項目名單,剔除率達到約12%。
不只如此。根據《通知》,對於運作模式不規範、采購程序不嚴謹、簽約主體存在瑕疵的89個項目,請有關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方面抓緊督促整改,於6月底前完成。逾期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調出示範項目名單或清退出項目庫。這意味著剔除國家級PPP示範項目名單的項目數有可能進一步增加。
財政部要求地方對於尚未啟動采購程序的項目,調整完善後擬再次采用PPP模式實施的,應當充分做好前期論證,按規定辦理入庫手續;無法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的,應當終止實施或采取其他合規方式繼續推進。對於已進入采購程序或已落地實施的項目,應當針對核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做到合法合規;終止實施的,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通過友好協商或法律救濟途徑妥善解決,切實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通過這次大規模剔除PPP示範項目,《通知》要求地方引以為戒,加強項目規範管理,並提出個12個“不得”。
這分別是:不得突破10%紅線新上項目,不得出現“先上車、後補票”、專家意見缺失或造假、測算依據不統一、數據口徑不一致、僅測算單個項目支出責任等現象。不得設置明顯不合理的準入門檻或所有制歧視條款,不得未經采購程序直接指定第三方代持社會資本方股份。國有企業或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不得代表政府方簽署PPP項目合同。
另外,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不得作為社會資本方。合同中不得約定由政府方或其指定主體回購社會資本投資本金,不得弱化或免除社會資本的投資建設運營責任,不得向社會資本承諾最低投資回報或提供收益差額補足,不得約定將項目運營責任返包給政府方出資代表承擔或另行指定社會資本方以外的第三方承擔。不得以債務性資金充當項目資本金,政府不得為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融資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此外,《通知》還要求強化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並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落實示範項目管理責任,強化示範項目動態管理,開展示範項目定期評估。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抗癌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稱,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抗癌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進口抗癌藥品,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抗癌藥品清單中,涉及抗癌藥品制劑103種、抗癌藥品原料藥51種品類。
通知全文如下:
財稅〔2018〕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鼓勵抗癌制藥產業發展,降低患者用藥成本,現將抗癌藥品增值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抗癌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上述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二、自2018年5月1日起,對進口抗癌藥品,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三、納稅人應單獨核算抗癌藥品的銷售額。未單獨核算的,不得適用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簡易征收政策。
四、本通知所稱抗癌藥品,是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註冊的抗癌制劑及原料藥。抗癌藥品清單(第一批)見附件。抗癌藥品範圍實行動態調整,由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變化情況適時明確。
附件:抗癌藥品清單(第一批)
4月27日,財政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範項目規範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國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的幾位專家對《通知》進行了解讀。
中國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產業咨詢與投資事業部總經理楊寧認為,與以往政策不同的是,此次發布的新政以PPP示範項目為對象,反映出財政部對示範項目予以專門重視,通過強化示範項目規範管理,充分發揮示範項目的表率和引領帶動作用。《通知》的關鍵點可總結如下:
一、 問題項目的處理方式多樣化
《通知》將存在問題的示範項目進行了分類處置:對於不再繼續采用PPP模式的項目,直接清出PPP項目庫;對於尚未完成采購或項目實施出現重大變化的項目,在調出示範項目名單的同時保留在庫,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對於運作不規範、程序不嚴謹、簽約主體存在瑕疵的項目,由有關部門督促整改,並明確了整改期限,逾期不符合要求的將被清退出庫。此舉反映出財政部對問題項目予以了區別對待,並提出了審慎的指導意見。
二、 工作推進規範化
《通知》就項目推進工作而言,從項目前期工作、采購程序到簽約主體、違法違規和履約監管等項目各環節工作的規範開展和加強管理進行了重申和強調,反映出財政部對前期已布置的工作安排予以極高重視,體現出財政部堅守原則底線的信念和決心。
三、 項目信息公開化
《通知》再次對信息公開予以強調,就信息公開質量、運行狀況和咨詢服務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提出全面披露相關信息,建立投訴問責機制,反映出財政部對PPP專家和咨詢機構寄予較高期望、提出較高要求。PPP專家和咨詢機構應嚴格按照政策要求履行相關程序,避免由於專家考評不稱職或咨詢工作不到位而導致的項目失敗。
四、 管理機制長效化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從項目管理責任、項目動態管理、項目定期評估等三方面開展管理工作,反映出財政部對示範項目的高標準、嚴要求。通過對示範項目的進一步規範管理,為PPP行業樹立良好標桿,為國內PPP項目提供可以學習的對標標的,提升整體項目質量。
近期,多部委密集出臺了相關文件,《通知》的發布反映出國家對PPP發展寄予的厚望,同時也體現了財政部對PPP發展的堅定信念,“規範、高質、持續”必將成為PPP發展的主基調。
中國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辦事處負責人荊博認為,《通知》通過對173個示範項目進行退庫、退示範、限期整改等方式對PPP示範項目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要引以為戒,通過規範管理、社會監督等具體形式建立健全PPP示範項目長效管理機制。
規範發展宗旨貫徹到底
文件繼續貫徹執行PPP項目規範發展這一不變宗旨。示範項目本身就應具有其代表和引領意義。如果“示範”不涵蓋“規範”,本身就是有問題的。這一次的退出、整改等處理措施只是繼續貫徹這一宗旨。同時,文件對每類不規範項目後續如何處置也做了相應處理原則,做到切實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規範發展要求更具體
《通知》對今後PPP項目的規範性提供了方向。在PPP快速發展的幾年里,一些非規範做法卻相當普遍——“先上車、後補票”、直接指定第三方代持社會資本方股份、回購社會資本投資本金、債務性資金充當項目資本金等。文件從“引以為戒”的反面角度將這些違規行為予以明確,對PPP項目的規範性提出了更具體要求。
規範發展要具有動態性
本次對已公示的示範項目的處理就充分體現了這一動態屬性。PPP項目涉及主體多、期限長、不確定性大。這一特性便對PPP示範項目的管理提出了動態性這一根本需求。對於如何開展這一動態性,文件也提出可采取監督、定期評估、違規專家和咨詢機構退庫處理等具體形式。
中國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政府與公共咨詢事業部咨詢總監吳赟、咨詢經理李秋怡認為,《通知》有以下幾個亮點:
靴子落地,嚴格執行,讓項目庫“能進能出”落到實處。此次項目庫退庫工作過程嚴格審查、重重篩選,但又留有余地,分類披露。“對於運作模式不規範、采購程序不嚴謹、簽約主體存在瑕疵的89個項目,請有關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方面抓緊督促整改,於6月底前完成。”給予了3個月的再次整改期限,逾期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調出示範項目名單或清退出項目庫。
問題導向,針對問題點名負面行為。如前期工作不充分、不嚴謹等問題:“‘先上車、後補票’、專家意見缺失或造假、測算依據不統一、數據口徑不一致、僅測算單個項目支出責任等現象”。合同協議與實施方案不一致,存在漏洞的問題:“加強合同內容審查……不得約定將項目運營責任返包給政府方出資代表承擔或另行指定社會資本方以外的第三方承擔”。
示範項目落實管理責任,獎懲嚴明。明確了省財政部門作為示範項目第一責任人,實施跟蹤指導、信息公開、資金追回等事項,並與財政部PPP中心建立聯系溝通機制。明確獎懲機制,指出示範項目定期評估機制,對退庫項目提出懲罰措施,包括“已獲得中央財政PPP項目以獎代補資金的,由省級財政部門負責追回並及時上繳中央財政”。
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實現示範項目精細化管理。PPP模式並非“一陣雨過地皮濕”,而是要通過落實管理責任、強化動態管理、開展定期評估,確保示範項目全生命周期規範運作,長期具有可複制性、可推廣性,真正發揮示範帶頭作用。一方面為其他PPP項目提供學習範本,另一方面也為項目管理庫優化管理明確了指導原則。
中國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新疆辦事處咨詢經理程旭認為,不論是在2017年末曾被稱之“最嚴新規”的財辦金〔2017〕92號文還是今日的財金〔2018〕54號文,其實都是對早在2015年發布的《關於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運行的通知》財金[2015]166號文件的呼應,伴隨著PPP發展實踐的進步,《通知》的發布旨在通過引入動態管理機制,實施激勵相容的管理方式,在陽光的“防腐劑”下,打造更好的生態環境,讓PPP回歸本源,讓金融回歸服務實體本源。
《通知》是首次對示範項目進行“開刀”的文件,一方面充分說明了被評為“示範”並非可以一勞永逸,既然是“示範”就不能忘記初期設立示範項目時希望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實施範例,形成一套有效促進PPP規範健康發展的制度體系的初衷;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隨著PPP的發展,我們對PPP的認知更加成熟,更加深刻。《通知》對實踐指導有很深刻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一、細化了前期工作。以前發文采用“前期工作不到位”的表述對實踐進行約束,這次《通知》提出了更詳細的要求“不得出現‘先上車、後補票’、專家意見缺失或造假、測算依據不統一、數據口徑不一致、僅測算單個項目支出責任等現象”。
二、規範了采購程序。為保證采購程序的公平、公開、公正,《通知》對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了重點強調;此外,明確提出“不得未經采購程序直接指定第三方代持社會資本方股份。”的要求。
三、強調了運營責任。《通知》明確規定“不得約定將項目運營責任返包給政府方出資代表承擔或另行指定社會資本方以外的第三方承擔。”打擊了很多實踐中出於各種原因,最終引入的社會資本並沒有承擔項目運營職責,無法發揮其管理理念和經營方法的做法,回歸了PPP“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的初衷。
《通知》的發布,切實體現了“回溯本源、動態管理、獎懲相容”,是PPP“規範年”的產物,不論是對政府、社會資本還是咨詢機構都將發揮新的積極指導意義。
通知原文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範項目規範管理的通知
財金〔2018〕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PPP示範項目在引導規範運作、帶動區域發展、推動行業破冰、推廣經驗模式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從近期核查情況看,部分示範項目存在進展緩慢、執行走樣等問題。為進一步強化示範項目規範管理,更好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核查存在問題的173個示範項目分類進行處置
(一)將不再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的包頭市立體交通綜合樞紐及綜合旅遊公路等30個項目,調出示範項目名單,並清退出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以下簡稱項目庫)。
(二)將尚未完成社會資本方采購或項目實施發生重大變化的北京市豐臺區河西第三水廠等54個項目,調出示範項目名單,保留在項目庫,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
(三)對於運作模式不規範、采購程序不嚴謹、簽約主體存在瑕疵的89個項目,請有關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方面抓緊督促整改,於6月底前完成。逾期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調出示範項目名單或清退出項目庫。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妥善做好退庫項目後續處置工作:對於尚未啟動采購程序的項目,調整完善後擬再次采用PPP模式實施的,應當充分做好前期論證,按規定辦理入庫手續;無法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的,應當終止實施或采取其他合規方式繼續推進。對於已進入采購程序或已落地實施的項目,應當針對核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做到合法合規;終止實施的,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通過友好協商或法律救濟途徑妥善解決,切實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二、引以為戒,加強項目規範管理
(一)夯實項目前期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規劃立項、土地管理、國有資產審批等前期工作程序,規範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不得突破10%紅線新上項目,不得出現“先上車、後補票”、專家意見缺失或造假、測算依據不統一、數據口徑不一致、僅測算單個項目支出責任等現象。
(二)切實履行采購程序。加強對項目實施方案和采購文件的審查,對於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項目,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不得設置明顯不合理的準入門檻或所有制歧視條款,不得未經采購程序直接指定第三方代持社會資本方股份。
(三)嚴格審查簽約主體。堅持政企分開原則,加強PPP項目合同簽約主體合規性審查,國有企業或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不得代表政府方簽署PPP項目合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不得作為社會資本方。
(四)杜絕違法違規現象。堅守合同談判底線,加強合同內容審查,落實項目風險分配方案,合同中不得約定由政府方或其指定主體回購社會資本投資本金,不得弱化或免除社會資本的投資建設運營責任,不得向社會資本承諾最低投資回報或提供收益差額補足,不得約定將項目運營責任返包給政府方出資代表承擔或另行指定社會資本方以外的第三方承擔。
(五)強化項目履約監管。夯實社會資本融資義務,密切跟蹤項目公司設立和融資到位情況。不得以債務性資金充當項目資本金,政府不得為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融資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落實中長期財政規劃和年度預算安排,加強項目績效考核,落實按效付費機制,強化激勵約束效果,確保公共服務安全、穩定、高效供給。
三、切實強化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一)提升信息公開質量。通過PPP綜合信息平臺及時、準確、完整、充分披露示範項目關鍵信息,及時上傳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采購文件等重要附件及相關批複文件,保障項目信息前後連貫、口徑一致、賬實相符。
(二)加強運行情況監測。及時更新PPP項目開發目錄、財政支出責任、項目采購、項目公司設立、融資到位、建設進度、績效產出、預算執行等信息,實時監測項目運行情況、合同履行情況和項目公司財務狀況,強化風險預警與早期防控。
(三)強化咨詢服務監督。全面披露參與示範項目論證、采購、談判等全過程咨詢服務的專家和咨詢機構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健全咨詢服務績效考核和投訴問責機制,將未妥善履行咨詢服務職責或提供違法違規咨詢意見的專家或咨詢機構,及時清退出PPP專家庫或咨詢機構庫。
四、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一)落實示範項目管理責任。各省級財政部門為轄內示範項目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健全本地區示範項目的專人負責、對口聯系和跟蹤指導機制,監督指導轄內市縣做好示範項目規範實施、信息公開等工作,對示範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財政部報告。示範項目所屬本級財政部門應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項目前期論證、采購、執行、移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監督項目各參與方切實履行合同義務,確保項目規範運作、順利實施。財政部PPP中心負責全國PPP示範項目執行情況的統一指導和匯總統計。
(二)強化示範項目動態管理。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示範項目動態管理,確保項目執行不走樣。對於項目名稱、實施機構等非核心條件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向財政部PPP中心備案;對於項目合作內容、總投資、運作方式、合作期限等核心邊界條件與入選示範項目時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應及時向財政部PPP中心申請調出示範項目名單,並對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采購文件、項目合同等進行相應調整、變更。因項目規劃調整、資金落實不到位等原因,不再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的,應及時向財政部PPP中心申請調出示範項目名單並退出項目庫。
(三)開展示範項目定期評估。財政部PPP中心應定期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專家等,開展示範項目執行情況評估。評估過程中發現示範項目存在運作不規範、實施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信息披露不到位等問題的,應及時調出示範項目名單或清退出項目庫。其中已獲得中央財政PPP項目以獎代補資金的,由省級財政部門負責追回並及時上繳中央財政。經評估效果良好的示範項目,由財政部PPP中心聯合省級財政部門加強經驗總結與案例推廣。
4月27日,財政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範項目規範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直接將84個PPP項目剔除出國家級示範項目名單,並要求另外存在瑕疵的89個項目抓緊督促整改。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89個需要整改的項目中涉及5個城鎮綜合開發大項目,總投資約567.2億元,整改原因是運作不規範。
具體來看,這5個項目分別是投資319億元的河北省保定市易縣經濟開發區PPP項目,投資約148.3億元的陜西省西安市未央區徐家灣地區綜合改造項目,投資48.8億元的黑龍江省撫遠市黑瞎子島配套功能區東極小鎮PPP項目,約投資34.1億元的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海峽科技生態城A片區PPP項目,以及總投資17億元的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園區建設項目。
這些PPP項目究竟存在哪些不規範運作?
上述東極小鎮PPP項目聯系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東極小鎮項目做得比較早,2014年就開始做,被列為財政部第二批PPP示範項目,項目做的早有些不規範,就是政府在融資存在擔保內容,因此我們跟項目公司協商按照國家政策執行,5月底前爭取整改完畢。
上述《通知》明確,強化PPP項目履約監管,政府不得為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融資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弱化或免除社會資本的投資建設運營責任,不得向社會資本承諾最低投資回報或提供收益差額補足。
河南汝州市科教園區建設項目聯系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項目不規範主要問題是引進財務投資人,現在也正按照財政部要求與投資人協商整改。
《通知》明確,夯實社會資本融資義務,密切跟蹤項目公司設立和融資到位情況。不得以債務性資金充當項目資本金。
這5個被要求整改的項目中,投資額最大的易縣經濟開發區PPP項目。該城鎮綜合開發項目總投資319億元,采取BOT(建設-運營-移交)模式,合作期限50年,2015年10月易縣人民政府與東旭集團有限公司易縣經濟開發區PPP項目合作簽約。
根據財政部PPP中心數據,易縣經濟開發區PPP項目的項目公司是易縣旭華園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註冊資金10億元,其中政府方易縣京南易水工業園區開發有限公司股權比例為20%,東旭集團股權比例為70%,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
此次被要求整改的西安市未央區徐家灣地區綜合改造項目投資額也比較大,總投資達到148.3億元。最終中建方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聯合體)中標該項目,負責項目投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等工作,項目合作期為10年,也采取BOT模式。
上述《通知》要求,有關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方面抓緊督促整改項目,於6月底前完成。逾期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調出示範項目名單或清退出項目庫。
財政部稱,地方財政部門對於已進入采購程序或已落地實施的項目,應當針對核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做到合法合規;終止實施的,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通過友好協商或法律救濟途徑妥善解決,切實維護各方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