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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匯發水自肥隱瞞資產

2013-11-14  NM
 
 

 

領匯上市近八年股價翻三番,市場預期週三公布中期業績持續增長。然而,造就九百億市值的,其實是偷步擴建商場、逃避向政府補地價等四大招數。本刊透過曾在領匯工作的「深喉」取得有關上市前的評估資料,對照領匯今年三月底的財政評估報告,發現單是近年已完成及正進行資產提升的三十六個商場,共有一半、即十八個室內樓面增加,發水比率介乎百分之三點七至廿四點二,累計增加二十三萬平方呎額外室內樓面,以一萬元呎價計算,保守估值達二十三億元。

領匯以隱藏性發水樓面面積,搶奪更多租金收入,但政府漏招在先,縱容了領匯管理層吸血自肥大業;惟一旦政府收緊監管力度,領匯發水樓面恐打回原形,或須繳付龐大補地價。關注領匯的民間組織表明,領匯隱瞞大幅發水及跟政府拉鋸等股價敏感資料,損害小股民及公眾利益,計劃向證監會投訴。偷天換地

「中庭以前係俾街坊同啲細路玩、休息,而家長年累月租俾人賣嘢,NGO昔日可以借用嚟舉辦活動,領匯接手初期都可以借,而家傾都無得傾,連聖公會都無面俾!」一名在東涌富東廣場二樓社福機構工作的陳先生(化名),憶述過去十六年領匯的變臉過程。富東廣場自二○○九年完成資產提升工程後,店鋪增加六成至約五十間,由傳統屋邨小店變為主打街外客的飲食購物熱點。

富東:霸佔通道開鋪

最令陳先生不滿的,是昔日從港鐵東涌站行人天橋直入商場一樓後,行人通道一向有落地玻璃窗,讓逛商場者眺望綠色山巒景色,如今卻被多間電訊商鋪取代。「商場門口通道比以前細咗三分一,二樓平台原本有座椅提供,而家就鎖咗佢,因為領匯要擴建鋪位,將冷氣機通風設施擺晒喺上面,咁根本係霸佔公共空間。」記者現場所見,商場翻新後環境比以前舒適,但昔日的傳統小店已被多間大型連鎖店取代,屋邨鋪情懷蕩然無存。近年領匯商場被踢爆發水的例子俯拾皆是,富東廣場只是其一,最離譜的赤柱廣場被揭發後,有關店鋪至今仍繼續經營,位於黃大仙廟旁邊的龍翔廣場發水兩成,至今依然無事。而且,領匯正替其他商場進行發水工程,完全視政府如無物。被不少沙田居民視為童年回憶的沙角商場天井和花圃,如今布滿混凝土、工字鐵及鐵管,令沙田區議員楊倩紅大惑不解:「好奇怪,點解領匯可以無限發水?二樓上面露天空間話做酒樓,將原本二樓個間鋪搬上嚟,我好懷疑領匯有無申請,但佢哋話攞咗批文囉!」

富東廣場大發水

通往東涌站行人天橋

中庭

沙角:停車場變街市

沙角邨街市經翻新後,記者本週一到現場觀察,發現行人通道加建約十個鋪位,比前收窄一半;街市伸延至原有停車場範圍,部分車位改建成約十個士多房,向商戶以每月數千元出租。停車場部分車位被圍板覆蓋,未知完工後會否仍用作泊車;記者亦發現,數個車位頂部天花有來自上層商場新建築物,並佔用其大部分空間,不可能再泊車,估計是商場新增設扶手電梯的機房位置。曾在領匯工作的深喉透露,領匯取用非零售樓面作商鋪用途,一般應在其他地方騰出相若面積填補,否則須向地政總署申請。本刊十月十一日向地政總署查詢富東廣場商業樓面是否超出地契規定上限,但一個月後,截至本週二仍無回應。

弄虛作假

投放四億二千六百萬元翻新的樂富廣場,商鋪由約一百一十間增至約二百間。領匯年報卻顯示,室內樓面反比上市前減少。服務街坊逾三十年的樂富廣場商會主席馬麗媚(人稱七嫂)說,不少公共空間被挪用增加商鋪,「當然幾多用來發水就唔知,我無統計,但肯定公眾可用嘅空間係細咗囉!」令人懷疑領匯為了逃避繳付補地價,未在年報提供準確資料。

長發:提交失實資料

青衣長發廣場亦被政府揭發懷疑提供失實資料,此商場去年一月被揭發水,地政總署上月回應本刊查詢時稱,領匯已提交總樓面面積詳細計算資料,但當分區地政處經實地核對圖則後,發現「資料與現場情況有差異」,故要求領匯提交補充資料作覆檢及跟進,由此顯示領匯原先資料根本無反映實況。

據了解,長發廣場正門出口兩旁花槽、原為小販擺賣的巴士站連接通道改建為商鋪及美食城,都被當局視為違規佔用公共空間和非零售樓面部分,有可能被要求清拆還原。記者曾到現場採訪,恰巧碰到美食城老闆林永章視察業務,他表示不擔心店鋪被拆卸還原,「呢啲手續嘢我唔理佢喇,總之佢租俾我,我就照做喇!到時真係唔開得,咪唔使交租囉,租約未到期咪領匯賠償囉。」除了發水資料和現況不啓合外,領匯估值報告數據不少亦似是而非,如同樣正進行資產提升的屯門安定及友愛商場,前者室內樓面一向維持約十萬平方呎,最新報告卻大幅減至只有四萬七千六百多平方呎;毗連友愛商場不減反增,面積比上市前增加近三千五百平方呎。記者曾到兩商場觀察,發現翻新工程以同一項目形式進行,並分批翻新,正在裝修範圍圍板同時寫上「安定友愛」字樣。

樂富:面積明減實加

領匯深喉指,領匯向來聲稱零售物業內部樓面約一千一百萬平方呎,近年卻改為「一千一百萬平方呎以上」,不排除在評估報告中部分商場「忽然瘦身」,其實是不想「大肚腩」現形:「樂富中心做咗好多年提升工程,但佢嘅室內樓面只係少咗啲啲,而且工程完成咗兩年,點解一直唔見增加樓面後嘅最新數字?好似安定咁,忽然唔見一大截,又係乜嘢原因?」

赤柱:違規兩年未改

知情人士透露,領匯已委聘顧問公司和相關政府部門商討,經過接近兩年仍無進展。本刊過去一個月連番向地政總署查詢赤柱廣場事件最新情況,所得回應內容,跟去年二月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回應立法會的一模一樣,「分區地政處根據領匯已提交的文件作出跟進,包括徵詢法律意見。現階段不宜公開討論詳情,以免影響地政處日後可能採取的行動。」諮詢法律意見花了二十個月,任由領匯每日照用發水面積搵錢。

暗度陳倉

領匯三十六個商場納入資產提升項目,大灑累計幾十億元資金發水,令外界及投資者將焦點集中在它們身上。原來部分非一線或樓齡較舊的屋邨商場,領匯發水發得更狠。

葵盛:暗暗發水五成

以葵盛東商場為例,上市前只有約七萬二千平方呎,增至十一萬平方呎,增幅百分之五十四;樓齡達三十五年的順利商場,亦增加一萬七千七百平方呎,升至二十一萬四千七百平方呎,增幅約百分之九,名副其實禾稈冚珍珠;華明商場等偏遠地區商場,亦發水逾一萬三千平方呎。領匯對在招股書提及須承擔責任,最初嚴格遵守,變為「無跟進當無件事」。領匯深喉透露,招股書第117頁列出管理人承諾「所有翻新及裝修提升工程將須取得必要之建築及規劃批准」;以及附錄六第6段,「香港房委會毋須強制遵守,且獲豁免受《建築物條例》,相關法例和適用於私人建築物之作業守則所規限。這些豁免不能引伸至領匯……在完成分拆出售後,領匯將須遵守《建築物條例》和適用於私人建築物之其他法規。因此,如建議對該等物業進行任何改建和加建,須向屋宇署提交設計圖則,以在開展此類工程前取得批准和許可」,有關內容清楚展示領匯不享有房委會的豁免權。「蘇慶和主政年代,千叮萬囑伙記唔可以發水,一呎都唔得,凡係工程都要入則攞批准,上市初期我哋同好多部門開會傾,但係蘇生走咗之後,領匯再無跟規矩去做。」

吸血團隊愈掠愈勁

領匯連年勁賺,行政總裁王國龍率領的吸血團隊功不可沒,豐厚酬勞更成為推動的火車頭。本刊翻閱領匯年報發現,王自二○一○年五月出任行政總裁後,酬金持續增加,由二○一○至一一年度約一千六百三十萬元,躍升至上年度三千二百九十五萬元,佔員工成本三億二千六百萬的約一成。由於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酬金,都與公司表現掛鈎,而公司表現根據經營收入淨額衡量,故務須賺到盡。王國龍加入領匯後,透過長期獎勵計劃獲得逾一百四十二萬個獎勵基金單位,其中逾八十九萬二千多個已售出;而他過去三年,更在市場再增持九萬個基金單位。

眼淚團結員工

五十一歲的王國龍,先後在摩根大通證券投資銀行及星展銀行亞洲融資等機構任職,二○○九年一月出任領匯首席財務總監及執行董事。他任職摩根大通期間,更曾協助政府把盈富基金及港鐵上市。近年銳意改善公司形象的王國龍,上任初期致力爭取下屬支持,主要依賴眼淚攻勢。有已離職的領匯員工稱,王早期和中高層開會時,不時會淚眼盈眶,要求各人齊心搞好業務和形象,但領匯中人最難忘員工大會一幕。「當日喺九龍展貿中心開全體大會,佢聲淚俱下,話希望大家幫手,為公司表現盡力做,想我哋好好支持佢。」王出任CEO約一年半後,開始以鐵腕管治,未能配合者須「被辭職」。「公司流行朝十一晚四,即係如果被炒,一定過唔到上晝十一點或下晝四點,有時甚至有security戙喺度,睇你執嘢同送你出門口。」

拖延時間

拖字訣是領匯多年來常用伎倆。過去被揭發商場僭建、停車場改建或拖欠應繳公帑,領匯一直施以拖延處理,直至接到最後通牒始就範。赤柱廣場前年年底被揭發違規發水,及至去年初多個商場亦紛紛被踢爆後,領匯拖得就拖,赤柱廣場早已斷正,被政府確認無預先向地政總署申請,領匯竟以跟不同部門計算方法有異抗辯,反指領匯購入赤柱廣場前,房屋署未計算商業樓面面積;又指未知已改建的商場是否受影響,擺出一副受害者姿態,堅拒不進行還原工程或補地價。

領匯人事變動頻仍,董事及管理層可謂面目全非,其中工程部門人員,更是貨如輪轉,「好似赤柱廣場咁,負責項目嘅發展總監謝少祥突然離職,好多人估計係代罪羔羊,公司高層要搵人孭鑊。」領匯深喉道。

房署放生領匯

領匯瘋狂發水未被制止,房屋署獨立審查組應負一定責任。本刊為查證領匯商場翻新前後的發水情況,早在十月上旬已要求購買及查閱多個商場設計圖則,最終兩週後才可往獨立審查組位於龍翔廣場的辦事處購買。所謂最新圖則,是九至十年前的舊有圖則,其中富東廣場的為○四年三月,天耀廣場更是○三年十一月。令人難以信服的,是富東廣場○八年展開提升工程,○九年四月完成。獨立審查組回覆本刊查詢時,曾指富東「有部分工程是屬於豁免審批工程」,「不會顯示在批准圖則上」,但既然是「部分」,即亦有一些須審批,但經過四年半時間,房屋署仍交不出一份最新的圖則。

急於上市漏招

領匯深喉指,多個發水商場違規曝光近兩年,政府遲遲不採取執法行動,估計涉及法律觀點爭拗,當局甚至處於下風,「當年急於上市,有幾十個未做妥地契商場要攞去賣,好似樂富、赤柱、慈雲山呢啲商場先最值錢,當時政府為賣方提供擔保,保證未做好地契,都確保權益唔受損,但呢個做法可能被領匯利用,因為可以話未有地契,所以咪無標準去計,如果俾佢拗贏,發水樓面變合法,第日可能仲發大啲,最慘仲唔使俾番錢!」領匯發水無王管,房屋署獨立審查組不主動徹查,反而左閃右避。本刊向其提出查詢,直接問及富東廣場是否「涉嫌違反地契規定,透過資產提升工程擴建內部商業樓面面積(Internal Floor Area,簡稱IFA)」,但審查組回應稱:「加建或改建工程不涉增加樓宇的總樓面面積(Gross Floor Area,簡稱GFA)。」答咗等於無答(各部門問題見表)。

領匯答非所問

本刊週一曾向領匯查詢赤柱廣場、長發廣場等違規發水事宜進展,以及上市以來累計發水得來的樓面資料,領匯週二書面回覆時無正面回應,只謂「有關商場是在符合地契對總樓面面積上限及樓面用途的前提下,調整內部間隔」。至於違反地契規定發水,領匯解讀為與地政總署出現「技術層面意見或理解分歧」,指希望和該署尋求雙方滿意方案。證監會則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但根據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基金管理人須披露股價敏感資料;守則第十章列明,「重大爭議或與承辦商或任何人士出現爭議」屬須披露資料。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指出,領匯商場違規發水,肯定影響股價表現。「領匯年報每年會交代商場面積,證監會應該去查詢公布嘅資料是否準確,如果日後發水樓面要交番出嚟,市民買咗股票會跌,呢啲肯定涉及股價敏感資料。」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表示,不滿政府遲遲未對多個商場偷步擴建問題採取行動:「政府要開誠布公講,究竟係上市前度錯尺,比領匯成功過咗一戙,定係領匯去霸地?或者有無諗過霸咗啲地,會唔會影響衞生同消防安全?政府要出嚟講清楚,如果係走火通道窄咗,到時有事邊個負責先?」

領匯高層助選CY鬆章

領匯瘋狂吸血有恃無恐,特首梁振英和領匯千絲萬縷的關係,可能是關鍵所在。○五年底領匯上市後,旋即遭「兒童基金」(The Children's Investment Fund Management,簡稱TCI)大手吸納,成功搶佔大股東地位。據悉,當時領匯行政總裁蘇慶和曾向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的孫明揚求助,惜官方表明絕不介入,及後與蘇稔熟的梁振英卻伸出援手,嘗試為領匯尋求「白武士」,據稱是拉攏中資背景機構入股,惟最終未能成事。及至去年豬狼對決,當時梁振英指若政府無法回購領匯,應在附近另闢商場或購物點,提供廉價商品,去年六月他以候任特首身份出席地區論壇,改口聲稱願考慮回購領匯。不過,梁班子上任不久,立即轉口風表明決不回購領匯,至於說好了的增建購物點,亦如多項競選承諾般煙消雲散。為何梁振英對領匯的「熱情」轉淡?部分政圈中人估計和政治酬庸有關。前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梁振英宣布參選,當日領匯主席蘇兆明竟然和蘇慶和同時現身,令不少人感意外。有梁營中人估計,蘇兆明應是由前港英政府布政司鍾逸傑居中拉線挺梁,但領匯犯眾憎,故大會未安排他上台。 當日梁振英被視為陪跑分子,蘇兆明現身造勢大會,已算是較具分量的工商金融界代表,梁當選後對領匯的態度出現一百八十度轉變,不排除是最大的賞賜。事實上,官場內亦一直流傳,凡涉領匯「麻煩嘢」,一去到局長及司長層面,便會無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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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光電向大股東劃轉18億元隱瞞兩年 資金來源成迷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3/4587615.html

勤上光電向大股東劃轉18億元隱瞞兩年 資金來源成迷

一財網 楊佼 2015-03-18 22:06:00

2013年和2014年,公司與大股東之間發生高達18.27億元以上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然而,勤上光電賬上的貨幣資金,最多時也未超過17億元,18.27億元的資金規模,已經超過其擁有的現金總量

時隔信披違法違規被處罰僅10個月,勤上光電便因信批違規再吃罰單。

勤上光電日前公告稱,2013年和2014年,該公司與大股東之間發生高達18.27億元以上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卻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沒有披露。為此,廣東證監會對公司相關人員給予警告、罰款的處罰。

目前,投資者最大的疑問是,雙方往來的巨額資金,究竟從何而來。數據顯示,2013年~2014年,勤上光電賬上的貨幣資金,最多時也未超過17億元,18.27億元的資金規模,已經超過其擁有的現金總量。

大股東挪用資金隱瞞兩年

勤上光電此番受到監管處罰,起因是與大股東之間存在金額高達18.27億元的非經營資金往來,但卻未履行信批義務。

根據廣東證監局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稱《決定書》),2013年、2014年,勤上光電累計向其勤上集團劃轉資金18.27億元,勤上集團及其子公司則分別累計向上市公司劃轉10.29億元、7.98億元。

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勤上光電卻對此沒有進行公開披露。然而,早在2014年12月,證監會向勤上光電下發調查通知書,對其進行立案調查。今年3月17日,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對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事項已調查、審理終結,並對公司及部分人員進行處罰。勤上光電表示,接受上述處罰,不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訴訟。

為此,廣東證監局責令勤上光電改正,給予上市公司、李旭亮、毛曉斌、胡玄跟、溫琦警告處分,並分別向其處以50萬元、30萬元、15萬元、10萬元、3萬元罰款。

“如果定價公允,可能就只是信披問題,否則就構成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法律界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分析,從支付利息的情況來看,且又非經營性往來,應當是勤上集團動用了上市公司資金,如果已全部歸還,其性質已構成挪用上市公司資金。

在上述公告中,勤上光電並未披露資金往來的時間、構成、使用期限等詳細情況,亦未說明上述資金往來性質。僅稱勤上集團已為此支付利息2800.83萬元,截至去年底,雙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余額為零。

如果按照使用期1年計算,勤上集團使用上述資金的年化利率僅為1.6%左右,而這遠低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2014年11月央行降息前,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6%。即便按下浮20%的下限計算,1年期貸款年化利率亦為4.8%。

在此期間,勤上光電自身經營也每況愈下。業績快報顯示,該公司2014年實現營業收入9.26億元,同比下降18.73%,實現凈利潤3122萬元,比上年大幅下降75.19%。而在2013年,該公司實現凈利潤1.03億元,同比下降1.17%。

“勤上集團負的利息是什麽時候進賬的,上市公司又是什麽時候劃轉,為什麽當初不公告?”有投資者質疑,如果按照市場公允價格計算,勤上集團所付利息,根本就不足以支付上述資金成本。在公司經營顯著下滑的情況下,大股東還以如此之低的成本,挪用上市公司資金,已經損害了上市公司利益。

錢從何來

如此巨額資金往來,使得勤上光電淪為其大股東的提款機。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和2014年9月,勤上光電總資產為31.8億元、32.75億元,凈資產則為22.7億元、23億元。據此計算,上述資金已分別達到其同期凈資產的80%以上。

上述劃轉給勤上集團的巨額資金,勤上光電從何籌集而來,是此事的另外一大疑問。在上述公告中,該公司沒有進行任何說明。

從公開信息來看,勤上光電顯然不具備這樣的能力。公開信息顯示,截至2013年和2014年6月底,勤上光電貨幣資金分別為16.02億元、15.34億元。即便是在2012年底,其貨幣資金也不到17億元。

勤上光電自身現金流並不見佳。2013年和2014年前三個季度,其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為1332萬元、3945萬元。在2014年三季報中,該公司甚至連貨幣資金情況都沒有披露。

值得註意的是,在向勤上集團劃轉資金期間,勤上光電並沒有對外融資。《第一財經日報》查閱公告發現在,2-13年——2014年,該公司沒有任何對外融資紀錄。2014年7月,勤上光電披露定增預案,擬以以12.3元/股發行股份募集資金,但此事至今沒有實質進展。

按照上述數據計算,勤上光電即便拿出同期全部貨幣資金,也與向勤上集團劃轉的資金存在2億元的缺口。這些資金從何而來,成為巨大疑問。

“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一是上市公司披露的資產數據本身就是不真實的,也有可能分批劃過去的。從所付利息來看,分期劃轉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上述法律界人士說。但截至發稿,記者未能聯系上勤上光電置評。

而勤上光電信批違規已非首次。早在2014年5月,該公司就因信披違法違規受到廣東證監局局處罰。廣東監管局認定,勤上光電2008~2011年與廣州市芭頓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廣東品尚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關聯交易未依法披露;2009年與內銷第二大客戶的交易情況未依法披露。

編輯: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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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鐵為何一拖再拖 官方報告指港鐵蓄意隱瞞工程延誤

對於工期一再延誤的天價鐵路——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追責的腳步還未停下。

香港特區立法會調查高鐵延誤專責委員會(下稱“專責委員會”)經過一年多調查後,周三發布調查報告,承建高鐵工程的港鐵公司(0066.HK)前工程總監周大滄及前行政總裁韋達誠蓄意隱瞞高鐵工程的延誤,港鐵公司須為其高層管理人員蓄意隱瞞的行為負責。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全長26公里,由香港特區政府委托港鐵公司以服務經營權模式承建,2010年1月底正式開工,原定於2015年8月4日完工。但2014年4月,港鐵公司意外宣布, 高鐵工程的完工日期將延遲至2016年,高鐵香港段要到2017年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到了去年11月,通車時間則再度延後到2018年第三季度。

由於工程進度延誤,高鐵項目的造價也不斷飆升,由2010年時定下的650億港元,增加到2014年時的715億港元,去年這個數字再度增加至844億港元,令高鐵香港段成為名副其實的“最貴鐵路”。

香港立法會的調查報告雖指出港鐵應承擔蓄意隱瞞的責任,但並未指明相關個人或港鐵是否要面對任何懲罰或具體責任。對於負責監督高鐵項目的政府部門,調查報告認為,參與高鐵項目的香港特區運輸及房屋局、路政署或其任何人員都沒有蓄意隱瞞工程延誤的信息。

“政府已外聘法律團隊跟進港鐵公司的責任問題,包括港鐵公司作為’項目管理人’的表現。”香港特區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周三表示,對於港鐵公司作為項目管理人的表現,特區政府與港鐵公司之間還存在分歧,政府保留向港鐵公司追究責任的全部權利,不排除最後要經法律程序解決,如根據委托協議選擇仲裁。但為不影響施工,雙方將於2018年完工通車後再啟動相關的程序。

工程進度怎能僅靠一人把關?

高鐵工程曾被定為香港十大基建項目工程之一,建成後將是全球首個全地下高鐵項目,然而工程進度卻一再延誤,港鐵公司此前給出的原因包括隧道鉆挖機在暴雨中嚴重損壞、西九龍總站工地地質情況極端困難以及跨境段隧道穿越受保護濕地涉及複雜地質問題,但工地出現無法預見的情況是否足以解釋工期的延誤?

專責委員會在對港鐵公司、承建商、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後指出,工地出現無法預見的情況確實是造成工期延誤的一個主要原因,但從前期勘探安排來看,港鐵公司的安排存在不足,有大面積地塊在初期勘探時因尚未交付而延遲勘探,沒有在較早階段發現西九龍總站地底有大量基巖石,結果沒能及時采取適當措施。

而另一個出乎意料的調查結果是,整個工程進度幾乎由時任港鐵工程總監的周大滄一人把握。調查報告指出,早在2013年4月港鐵項目團隊與承建商的會議上,承建商就曾提出將完工日期修訂為2016年6月,但周大滄要求承建商想辦法確保工程按原定時間完工。

在幾天後的董事局會議上,周大滄並未提及承建商的意見,而是在報告中表示盡管計劃的工程略有滯後,但整體依然符合預定時間。 直到同年12月,周大滄仍表示項目可如期在預算內完工。已經迫於壓力辭任港鐵公司行政總裁一職的韋達誠,則聲稱他主要依賴周大滄提供的資料和意見作出判斷。

“在現實中,該工程項目的重要決定似乎實際上都是由一個人作出,至少在施工時間及成本方面。”專責委員會指出,港鐵公司在推進高鐵這類大規模項目時竟然只依賴行政總裁和執行委員會,而二者過去多年來似乎又僅僅依賴於周大滄一人提供的意見,實在難以置信。

根據港鐵提供的文件,直到2014年4月的董事會特別會議上,港鐵董事會才第一次知道高鐵工程的完工日期將推遲到2017年以及推遲的具體原因,盡管早在2013年5月就已經有媒體報道稱項目可能延誤並超支,也是在這次會議上,董事會第一次知道了局部通車方案。

委托模式有待調整

除了有關個人和港鐵公司應承擔蓄意隱瞞延誤信息的責任,專責委員會還認為,政府與港鐵公司之間現有的委托模式也有待改進。

與香港過去的鐵路項目不同,高鐵香港段采取了服務經營權模式,也就是政府負擔項目費用和承擔建造風險,建成之後,鐵路所有權收歸政府。雖然在設計上,現有的服務經營權模式已經在項目實施和進展的各個階段安排監督點,但專責委員會指出,政府可能對港鐵能夠如期完工的能力過於信賴,而港鐵公司方面可能只認為需要盡最大努力完成工程項目,並不要對工程延誤和超支風險承擔責任。

而港鐵公司自身,在項目管理方面卻存在不足。在香港建築業,對於大規模的複雜基建工程,一般須制定綜合工程總綱計劃,用來反映整個工程完工的關鍵節點。但對於高鐵香港段,專責委員會稱,無法找到證據顯示港鐵公司有這樣一份計劃,“由於欠缺綜合工程總綱計劃,導致港鐵公司遲遲未能確認和預測個別合約的延誤,以及有關的延誤對整體目標完工日期的影響。 ”

調查報告認為,路政署在監督工程進度期間,應當更加主動和積極,政府在日後采取服務經營權模式時,有必要做出調整,在專業和獨立意見的幫助下,更密切地監督整個項目的進展情況。專責委員會表示,一些可以考慮的改進措施包括為進行有效監察和核證設立相關架構安排、清晰界定相關各方的角色與責任、制訂衡量表現的客觀標準和替代辦法等,例如,應具備包含重要節點的綜合工程總綱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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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失當後隱瞞不報 陽江核電廠一名核電人員遭環保部處罰

環保部官網最近掛出的一則名為《核安全行政處罰決定書(魏海峰)》的消息稱,經調查,魏海峰核安全違法一案,現已審查終結。消息顯示,這是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在2016年7月26日印發的。

消息稱,魏海峰的“違法事實和證據”是,經調查核實,陽江核電廠1號機組大修期間,魏在2015年3月22日幹預設備冷卻水系統水箱水位報警的處理過程中,未按程序操作,指揮失當,導致余熱排出系統泵全停運6分鐘,違反了核電廠運行技術規格書要求,且事件發生後隱瞞不報。

“還好被發現!”某核電企業的一名員工對第一財經記者說,“核安全中人的因素很關鍵”。

消息稱,以上事實,有《關於呈報陽江核電廠1號機組執行Y1APG001RF充水排氣時導致RRI水箱低低水位運行事件報告的函》(廣陽江函〔2016〕44號)、《關於報送〈陽江核電廠1號機組執行Y1APG001RF充水排氣時導致余熱排出泵全停運6分鐘運行事件調查報告〉的函》(環華南核函〔2016〕50號)、2016年5月5日調查形成的詢問筆錄5份為證。

消息稱,魏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核動力廠運行安全規定》“5.1.2”部分中“對運行負有直接責任的運行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運行限值和條件,並保證遵守”的規定,以及《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4.1報告準則”的要求。

消息顯示,《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及《核電廠操縱人員執照頒發和管理程序》“5.2執照的失效、暫停和吊銷”規定,執照持有者違章操縱、違反技術規格書和操作規程的,國家核安全局可吊銷其執照。

根據上述規定,環保部決定吊銷魏的核動力廠操縱人員執照(陽江核電廠1、2號機組高級操縱員執照,執照號:GYJA004-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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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薊縣原人大副主任盧旺被雙開 曾隱瞞個人房產

據中紀委網站24日消息,日前,經中共天津市委批準,中共天津市紀委對薊縣原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許家臺鎮黨委書記盧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盧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考察名義組織公款旅遊,以“稅收獎勵”名義濫發錢款;違反組 織紀律,隱瞞不報其個人名下房產;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下屬幹部禮金、消費卡,借為女兒大辦婚宴之機斂財,違規為妻子、女兒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占用 財政資金;嚴重違反群眾紀律,將征地拆遷補償款挪作他用,騙取農業專項補貼;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違規集資,違規建設經營墓地;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 味,熱衷“帶彩”打麻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違規承攬工程、取得建設工程資質、收購集體企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 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審議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盧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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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紡澳大利亞公司隱瞞資產減值 巨虧4.6億元

2016年7月,中糧集團與中國中紡集團實施戰略重組,中國中紡集團整體並入中糧集團,成為其全資子公司。

這次重組還在進行中,而最新披露的一些經營情況顯示,中糧集團接手的可能是一個"燙手山芋"。

2015 年,中紡集團資產減值損失2.72億元,形成虧損,主要是中紡澳大利亞公司的集中計提減值所致。

有書面文件顯示,近年來,中紡澳大利亞公司未如實對中紡集團上報實際情況,中紡集團於2015年年末發現後,於當期進行集中計提減值。

中紡澳大利亞公司主營羊毛、棉花貿易,近年由於羊毛及棉花市場價格持續下行,中紡澳大利亞公司出現虧損。截至2014年底,中紡澳大利亞公司總資產56109萬元,凈資產1792萬元,2014年實現收入127457萬元,凈利潤995萬元;截至2015年底,中紡澳大利亞公司總資產74044萬元,凈資產-43462萬元,2015年實現收入437426萬元,虧損46448萬元。

2015年,中紡集團虧損0.42億元,是2013年以來首次出現虧損。

中國是羊毛消費的大國,國內產量遠遠滿足不了需求,只能大量從海外進口。

目前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羊毛加工國和消費國,年加工羊毛凈毛40 多萬噸,但國產羊毛凈毛每年只有約12萬噸。為此,全國每年需進口約30 萬噸凈毛。

根據海關總署的統計數據顯示,2013 年國內進口羊毛34.95萬噸,2014 年進口羊毛數量為33.24 萬噸,2015年進口羊毛數量為35.32萬噸。進口羊毛數量約占國內毛紡織原料用毛的80%,巨大的國產羊毛供應缺口使得中國毛紡工業已成為一個對國際市場依存度極高的產業。澳大利亞農業與資源經濟局預測,中國羊毛進口將繼續保持增長趨勢,2025 年將在2010 年的基礎上增長12.4萬噸,達42.7 萬噸。

目前國內進口羊毛實行配額管理,每年進口羊毛配額為28.7 萬噸,配額內關稅為2%,配額外關稅為38%。根據WTO 貿易規則,配額外關稅下降是必然趨勢,從未來發展趨勢來看,國際羊毛價格將更具優勢。因此,物美價廉的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洋毛”正在長驅直入,進而壟斷國內羊毛市場,國內羊毛進口依存度將進一步提高。

中紡集團的羊毛業務在2015年,銷售出現了大幅下跌。

羊毛進口業務方面,中紡集團旗下的原料公司主要從澳大利亞、烏拉圭、新西蘭等國進口羊毛,銷往江浙、河北等地區。2013年~2015年,中紡旗下的原料公司銷售進口羊毛分別為2.05 萬噸、1.90 萬噸、1.28萬噸,實現銷售額分別為18.69億元、19.43億元、4.40億元。2015年的羊毛銷售數量和金額大幅下滑。

2015年,除了虧損外,中紡集團的債務大幅上升,全部債務達到176億元,比上一年增加超過80億元。截至今年6月,中紡集團全部債務進一步攀高至約221億元。中紡集團的資產負債率已經從前兩年的60%以上增加至今年6月的約75%。

中紡集團2015年以來的經營性凈現金流已經為負,2015年經營性凈現金流為負的約44億元,截至今年6月,這一指標約為負4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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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戴海波被提起公訴 涉嫌受賄、隱瞞境外存款

31日從最高檢網站獲悉,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戴海波(正局級)涉嫌受賄、隱瞞境外存款犯罪一案,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偵查終結,日前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海波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戴海波,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戴海波利用擔任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開發公司、上海張江(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張江集成電路產業區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市浦東新區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上海市南匯區區委書記,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境外銀行開設銀行、股票、基金賬戶,存款數額較大,未按國家規定向主管部門如實申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戴海波簡歷:

戴海波,男,漢族,1962年07月生,江蘇靖江人,1984年0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08月參加工作,上海交通大學機械工程系機械工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學學士,副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1984.08—1993.03,上海交通大學團委副書記、第二教學部副主任、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副秘書長(1988.07上海市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共青團上海市委學校部部長、市學聯秘書長。

1993.03—1995.09,共青團上海市委副書記兼市少工委主任(1994.05)。

1995.09—1996.07,上海市浦東新區社會發展局局長、黨組書記。

1996.07—1999.08,上海市浦東新區工作黨委委員、組織部部長兼勞動人事局局長(1998.08—1999.08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東亞研究所做訪問學者)。

1999.08—2002.12,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開發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2000.01兼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1999.02—2000.01美國杜蘭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習,2002.09—2002.11參加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163屆高級管理課程學習)。

2002.12—2003.02,上海張江(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2003.02—2004.08,中共上海市南匯區委副書記、常務副區長。

2004.08—2004.10,中共上海市南匯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2004.10—2005.07,中共上海市南匯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5.07—2009.05,中共上海市南匯區委書記,上海臨港新城管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

2009.05—2009.06,“南匯區行政區劃入浦東新區”聯合工作黨委副書記、南匯區委書記,上海臨港新城管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

2009.06—2009.11,中共上海市浦東新區區委副書記、常務副區長、區政府黨組副書記,上海臨港新城管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

2009.11—2012.03,中共上海市浦東新區區委副書記、常務副區長、區政府黨組副書記,上海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12.03—2012.04,中共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2012.04—2013.02,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

2013.02—2013.09,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2013.09—2014.09,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上海自由貿易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黨組書記。

2014.09—2015.04,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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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集團隱瞞關聯方暗自減持 方正證券遭證監會頂格處罰

方正證券12月19日晚間發布公告稱,2016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方正集團及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隱瞞關聯關系,未配合方正證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方正集團未將簽署補充協議的相關情況告知方正證券,未配合方正證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最終方正集團和方正證券都被證監會給予頂格處罰。

據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方正集團及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隱瞞關聯關系,未配合方正證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2011年8月1日,方正證券在上交所上市。方正證券上市前,利德科技、西藏昭融(時名上海圓融擔保租賃有限公司)、西藏容大(時名上海容大貿易發展有限公司)分別持有方正證券約為3.98 億股、8344.2萬股、5461.38萬股,占比分別為8.65%、1.81%、1.91%,分別為方正證券第二、第八、第十三大股東。

2015年3月,方正集團臨時董事會形成決議,同意利德科技在2015年8月30日前減持其所持有的方正證券股票1.81億股。由財務部員工韓建平操作利德科技股票賬戶。2015年5月,方正集團將利德科技減持方正證券股票所獲得的資金轉入方正集團賬戶。轉款完成後,方正集團與利德科技未簽署任何借款合同。

2015年3月2日,方正集團2015年臨時董事會形成決議,同意西藏昭融減持其所持有的方正證券股票89,515,623股。並通過方正集團財務部員工韓建平操作西藏昭融股票賬戶,賣出西藏昭融所持有的全部方正證券股票。2015年3月至4月,西藏昭融通過利德科技將減持方正證券股票所獲得的資金轉入方正集團賬戶(8,700萬元)和北大資源賬戶(8.31億元)。

按照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所控制的其他企業的關聯方以及前十名股東之間存在關聯關系,應當予以披露。方正集團、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在方正證券上市時出具的專項聲明、承諾或說明,均包含“本公司與方正證券其他股東不具有關聯關系,不構成一致行動人”。上述四家公司刻意隱瞞關聯關系,未依法告知方正證券,最終還暗自減持套現。

除此之外,方正集團未將簽署補充協議的相關情況告知方正證券,未配合方正證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2005年2月15日,成都華鼎將所持方正集團18%股權轉讓給北京招潤,2月24日,北京招潤將所持方正集團18%股權轉讓給北大資產。經過上述股權變更後,方正集團股權結構為:北大資產持股70%、北京招潤持股30%。2005年8月1日,北京大學、北大資產分別與成都華鼎、深圳康隆簽署《<權益轉讓協議>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對方正集團的股權結構及控制關系產生重大影響,進而對方正證券實際控制人及控制權產生重大影響,屬於方正證券法定信息披露範圍,但是方正證券卻並沒有對此予以披露。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給予方正集團、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方正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魏新、李友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何其聰給予警告,處以30萬元罰款;對余麗、郝麗敏、雷傑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韋俊民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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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長塞申斯被曝隱瞞與俄大使見面

美國總統特朗普和俄羅斯的事兒還沒完。

繼美國前國家安全顧問弗林因和俄羅斯的關系而辭職後,特朗普政府另一官員再次被曝和俄羅斯官員存在聯系。這次是新上任的司法部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

據美國《華盛頓郵報》報道,去年塞申斯曾兩次在華盛頓和俄羅斯高級外交官見面。然而,在其司法部長提名確認聽證會上,他卻並沒有提到此事,只是稱不知道特朗普團隊人員和俄羅斯人有聯系。

新上任的司法部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

“沒有誤導”

塞申斯的發言人弗洛里斯(Sarah Isgur Flores)稱,塞申斯在國會的發言沒有任何誤導,因為他在聽證會上被問到的問題是“俄羅斯和特朗普競選團隊的溝通情況”,而非“他作為參議員和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成員參加過的會見”。

塞申斯會見的俄羅斯官員是俄駐美國華盛頓大使基斯利亞克。兩人見面兩次,一次是去年7月在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期間;另一次是去年9月塞申斯還是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成員時在其辦公室。

自2008年開始,基斯利亞克就擔任俄羅斯駐美國華盛頓大使,弗林的辭職也和他有關。今年2月中旬,弗林被曝和俄羅斯有關後辭職。事情的引爆點在於,去年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卸任前曾宣布報複俄羅斯黑客幹擾美國大選,而就在當天弗林和基斯利亞克通了電話。這通電話的時間點和當時俄羅斯暫時不對美國采取報複行動的決定,再次引發美國情報機構和媒體對特朗普和俄羅斯關系的質疑。

而塞申斯是特朗普較早且忠實的支持者,也是特朗普競選團隊和過渡團隊的關鍵人物。2月8日,參議院批準他出任美國司法部長。

弗洛里斯在一份聲明中稱:“去年,塞申斯參議員作為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資深成員和外國使節進行過約25次談話,包括英國、韓國、日本、波蘭、印度、中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德國和俄羅斯大使。”

“不遺余力”調查

同時,美國眾議院情報小組成員確認,該小組將詳細調查2016年大選時期特朗普競選團隊和莫斯科的關系。此前,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和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已經在進行同樣的調查。

有華盛頓觀察家認為,和俄羅斯的關系問題在短期內將一直籠罩在特朗普團隊上空。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則已經披露稱,俄羅斯政府在大選期間幫助特朗普擊敗民主黨候選人希拉里。但問題是,特朗普團隊對此知道多少?

白宮已否認特朗普團隊在大選期間有任何不當行為。俄羅斯此前也不止一次否認該指控。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此前也報道稱,美國情報機構知道在2016年夏天,當時特朗普競選團隊的高級顧問和俄羅斯官員及其他俄羅斯人之間聯系不斷。

眾議院情報小組已經對俄羅斯進行了多年調查,該小組稱將“不遺余力”對俄羅斯在大選期間的活動作進一步擴大調查。

該小組在一份聲明中稱,其共和黨主席怒尼斯(Devin Nunes)和民主黨負責人議員希夫(Adam Schiff)已經同意調查。

希夫稱,如果關於塞申斯和俄羅斯關系的報道是準確的,那麽塞申斯必須退出FBI關於俄羅斯可能幹涉美國大選的調查,因為FBI受司法部長監督。

近日,白宮曾要求FBI公開打破媒體關於美國總統特朗普競選團隊和俄羅斯關系的報道,遭到後者拒絕。

另據美聯社報道稱,白宮律師在當地時間2月28日通知特朗普的工作人員,保存可能和俄羅斯幹涉美國大選相關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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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再“亮劍” 整治保險銷售欺騙隱瞞行為

多年來,“銷售誤導”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問題一直是市場對保險業的一大“槽點”。為此,5月15日,保監會發布《關於2017年繼續開展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亮劍行動”的通知》(下稱《通知》),宣布將進行多項檢查,著力整治因營銷失信、數據失真等市場亂象造成的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

據了解, 從2015年開始,保監會已經持續兩年展開“亮劍行動”,而今年的“亮劍行動”除了針對部分保險機構外,進一步將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納入檢查範圍內,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保險銷售欺騙隱瞞行為、客戶信息真實性以及小額理賠服務落實情況三方面內容。

16家機構和7家銀行類代理機構將面臨檢查

“開展‘亮劍行動’是踐行‘保監會姓監’的重要舉措,各保監局要高度重視,切實把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工作當作一項核心監管任務來抓,牢記使命職責,堅持‘嚴’字當頭,敢於動真碰硬。”保監會表示。

根據《通知》,此次檢查將分為專項檢查、個案檢查、回頭看檢查三項。

在專項檢查中,將由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下稱“消保局”)統一部署,根據近幾年保監會及各保監局消費投訴考核排名及往年“亮劍行動”檢查情況,結合地區分布和市場實際,確定檢查16家保險法人機構的46家分支機構(其中人身保險公司分支機構26家,財產保險公司分支機構20家),以及7家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檢查過程中,消保局可根據工作需要,對檢查機構進行適當調整。

專項檢查範圍以保險機構2016年1月~2017年4月業務為主。

值得註意的是,此次“亮劍行動”進一步加強對創新業務和交叉領域的監管,在規範保險公司銷售行為的基礎上,將違規銷售行為的檢查對象延伸至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規範中介渠道的保險銷售業務。

“在保險銷售代理機構中,銀行由於客戶資源豐富,可謂是保險公司最重要的合作夥伴。銀保渠道一方面為保險公司貢獻了眾多保費,但另一方面由於個別保險公司和銀行管理的缺位,也會是‘銷售誤導’的‘溫床’之一,‘存單變保單’的事情時有發生。”一名保險中介公司高管對第一財經表示。

而在個案檢查方面,保監會要求消保局和各保監局根據消費投訴、輿情監測等日常監管情況,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個案,特別是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典型案件,要果斷出手、依法嚴查快處,在原則問題上絕不妥協讓步,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漠視縱容。

另外,保監會表示,消保局將抽調部分保監局人員組成檢查組,對部分保險總公司開展“回頭看”檢查。重點檢查保險公司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以及對往年專項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三大檢查重點

在上述三個類別的檢查中,專項檢查無疑是此次檢查在機構上覆蓋面最廣的“重頭戲”。

根據《通知》,保監會在此次專項檢查中將重點檢查保險銷售欺騙、隱瞞行為;客戶信息真實性;小額理賠服務落實情況三方面內容。

在檢查保險銷售欺騙、隱瞞行為時,保監會表示,檢查重點為保險公司和兼業代理機構在開展保險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欺騙、隱瞞等違法違規行為。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誇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對與保險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或政策作虛假宣傳,以其它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誘導唆使投保人為購買新的保險產品終止保險合同而損害其合法權益,以“叫停返還型健康險”“重大疾病保險費率調整”等為名的違規“炒停”行為,以“商業車險改革後保費增加”為由欺騙消費者提前續保商業車險的違規行為等。隱瞞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不告知責任免除、特別約定條款、提前解除合同可能產生的損失、萬能保險投連保險費用扣除情況等。

其中,利用一些保險產品的更新換代以及保險政策生效之際造成的產品叠代來進行“炒停”行為,是部分保險營銷人員的慣用“伎倆”。今年3月,保監會就發布了《關於炒停“返還型健康險”的消費提示》,對“返還型健康險即將停售,有病賠錢,沒病返本的時代已經終結……”的市場傳言進行辟謠,並要求保險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時機,虛假宣傳,采取產品“炒停”等營銷策略違規開展保險業務,違背保險最大誠實信用原則。

在此次專項檢查中,保監會還表示,將重點檢查人身保險公司的新型保險產品業務、財產保險公司的車險業務,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的電話銷售業務。除上述檢查內容外,對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的檢查內容還應包括是否配備專業、完備的電話銷售系統,是否有完善的電銷業務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禁撥管理制度並有效執行等。

而在客戶信息真實性方面,保監會的檢查重點為保險公司業務系統中記載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重要客戶信息是否存在缺失、虛假等情況,是否存在偽造、篡改客戶信息等行為;在小額理賠服務落實情況方面,則整治保險公司理賠手續繁多、告知不到位、時效不及時等理賠難問題以及小額理賠數據不真實問題。

保監會表示,對查實的各類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要依法從嚴從速處罰,並將持續向社會公布“亮劍行動”中發現的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加強消費風險提示,警示震懾保險公司違規行為,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多項消保工作將展開

事實上,消費者權益保護一直是保監會的重點工作之一。在這半個多月以來保監會關於保險業風險防範、加強監管的幾個通知中,消費者權益是一大高頻詞。

保監會4月28日發布的《關於強化保險監管 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整治市場亂象的通知》中,保監會就已經表示,監管部門要組織開展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亮劍行動”,在對保險機構電網銷業務專項檢查的基礎上,延伸至保險銷售交叉領域中投訴集中、業務量大、分支機構多的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重點檢查,規範新興渠道的保險銷售業務。組織各保監局針對銷售誤導和客戶信息真實性等問題開展檢查,依法從嚴從速處罰。

而此次的檢查《通知》,無疑就是對4月28日文件的落地。

從保監會此前的文件來看,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保監會也有多項工作將會一一展開。

5月7日保監會發布的《關於彌補監管短板構建嚴密有效保險監管體系的通知》中顯示,保監會將推動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體系建設。

具體來說,保監會將進行建立保險銷售可回溯制度,實現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詢、問題責任可確認;研究制定保險產品適當性銷售制度,加快推進保險服務標準化建設,健全完善保險公司服務評價和小額理賠監測機制及結果公開制度;大力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全面實施保險實名登記制度,建立保險行業失信懲戒機制等工作。

其中,在建立保險銷售可回溯制度方面,去年8月保監會就下發《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並至少已在業內進行了兩輪意見征集。一名業內人士表示,可回溯服務意味著保險銷售將有望開啟“有據可循”消費主權時代,防範和治理銷售誤導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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