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杜Sir花過億做夢

1 : GS(14)@2015-09-22 02:24:44

張艾嘉與杜琪峯繼20多年前與發哥合作過《阿郎的故事》後,三人再聚首一堂,杜Sir說:「成個組合其實係有咗張小姐嘅劇本,之後就出現咗周潤發,佢(發哥)一聲就話拍,咁呢件事喺我哋電影生涯已經好有意義嘅事,加上歌神(Eason)、湯唯、羅大佑、林夕同張叔平,咁冇乜邊個導演會唔想拍喇。」


■杜Sir與張艾嘉及發哥20多年前曾合作拍《阿郎的故事》。劇照


杜Sir續說:「咁多年後呢一個相聚好重要,對我哋呢個圈子嘅朋友嚟講,有幾多個廿幾年依然係咁老友?仲喺到吖?係老咗啲啲啦。」他又說:「因為從舞台搬到銀幕,我想將透視感再放大。喺張叔平大師嘅設計之下,梗係豪華之極啦,我自己都嚇一跳,呢部係我拍戲以嚟最貴嘅一部,用過億嘅投資。不過我覺得係值得嘅,電影係做夢嘅,我亦都拍得好開心。」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entertainment/art/20150919/19301085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2392

【加州大選】藥廠豪花過億阻藥品降價桑德斯批:用錢買選舉!

1 : GS(14)@2016-11-10 07:39:45

周二將會是美國歷史新一頁,兩位總統候選人鬥得如火如荼之際,加州亦有17項大大小小的提案同日表決;其中最「燒錢」一定是第61號提案《加州藥價緩和方案》(California Drug Price Relief Act)。提案支持者批評藥廠噴錢式宣傳拉壟到民意,讓民調不分高低極具爭議,周一獨立參議員桑德斯(Bernie sanders)亦盡最後努力拉票,望能送61提案過關,令高昂的醫療費用能得以負擔。駐洛杉磯記者:張紫茵打開美國的電視頻道,幾乎每一個廣告時段都有支持或反對61號提案的宣傳出現。但越靠近選舉,支持度亦慢慢有所逆轉。9月份的民調顯示,該案有50%支持,只有17%反對;但到10月底止的,正反各有47%支持率,不相伯仲,顯示藥廠的廣告戰有所成效。統計指,藥廠為阻擋該提案,砸下的宣傳開支高達1.3億美元(約10.14億港元),為加州眾多提案之冠。(編按:1.3億美元中有1.09億美元(約8.5億港元)為藥廠出資,其餘為該法案支持者獻金)獨立參議員桑德斯於大選前一日亦沒有為希拉莉站台拉票,反而集中火力宣傳61號提案,周一於洛杉磯潘興廣場(Pershing Square)造勢拉票,他指出至今藥廠豪花1.3億美元做宣傳去阻止61號提案通過,因為若在加州開了先例,可能延燒全國,讓各州效法,損害藥廠利益,所以這個提案在全國舉足輕重。他又表示:「藥廠竟然可以用1.3億去買下這個選舉,與此同時亦都反映美國競選財務系統可以有多貪腐。民主的意義是一人一票各表意願,不應該是藥廠用錢去買下選舉,所以投『YES』不單是讓影響民主的藥價得以下調,更是拒絕被財團舞弄政治競選。」但在場亦不是所有人都堅決支持61號提案。仍未決定投支持或反對票的Katie表示,今日到場是因為對於61號提案不夠了解,之前所得資訊是如果支持方案,雖將會降低藥價,但另一方面亦有機會令到退伍軍人的藥費藉此提高,因家中有人是退伍軍人,所以不想損害到家人利益。她表示如果今日的活動有理據說服到她,周二或者會投「Yes」。亦有到場支持61號提案的Christian表示,如今藥價愈來愈貴,而藥廠亦都擲錢去反對議案,顯而易見市民投「反對」絕對無着數。他覺得難以置信民調不相伯仲,反映不少人無認真研究,只是看到廣告指會損失退伍軍人的利益,就決定投「反對」。他更指,雖然希望61號提案可以順利通過,但對民眾沒有太大信心,他認為老一輩的人接收資訊較為單方面,容易受到廣告影響;而年青人可以上網獲得更多資料,所以會較為清晰。話你知:加州61號提案主要是賦予政府權力,與退伍軍人事務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Veterans Affairs)看齊,向藥廠支付與退伍軍人相同售價,亦即政府現時需付的更低價,買入同一款藥,令病人醫藥費有下調空間。現時退伍軍人事務部可享低於市價約兩成(20-24%)的買藥優惠。現時州政府是約500萬名有俗稱白卡的「加州醫療健保計劃」(Medi-Cal)受保人,主要是低收入病人和殘疾人士的藥物買手,但現時被指與藥廠議價時如「無牙老虎」,無法為小市民爭取到可負擔的藥價,61號提案一旦通過可以降低藥價。另一邊廂,反對人士表示只有12%的加州人會受惠,而如果藥價降至與退伍軍人事務部看齊,藥廠將會調高退伍軍人的處方藥藥價,變相令退伍軍人的醫療開支增加,亦會導致退休基金以及其他加州福利項目支付的藥價增加,並增加行政費用等問題。緊貼選情即睇【美國大選】專頁:
http://hk.apple.nextmedia.com/uselection2016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109/1982804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14713

糾纏7年料花過千萬 陳志雲終極勝訴 律政司須付訟費

1 : GS(14)@2017-05-21 00:55:45

【本報訊】無綫電視前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助手叢培崑涉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案,二人於今年3月終極上訴得直。案件前後歷時7年,二人均申請取回訟費,終審法院昨頒令律政司支付二人的訟費。陳志雲昨回應稱對判決感恩,「心理負擔好好多」,但仍未清楚能取回多少金額,交由律師處理,「未必全數攞番,可能係六、七成」。記者:勞東來



判詞指,本案總共經歷兩次區域法院審訊、兩次高等法院上訴庭聆訊,以及終審法院聆訊,律政司須就上述聆訊向陳和叢各支付兩名大律師的費用。據估計陳花了過千萬元訟費。陳昨晚出席活動時則表示不記得金額,始終歷時六、七年,不是一次過付款,要查看賬單才知。另一方面,陳申請律政司支付他被拘捕衍生的雜費則被法庭駁回,法官指訟費只包括在法庭抗辯的相關費用。陳昨回應時稱,他亦認同該些雜費不應由控方支付。


通常取回六至七成訟費


有律師解釋,法例沒有規定只可取回六、七成訟費,但從經驗來說,法庭通常只會批出六、七成金額。刑事和民事訴訟的勝訴方均可申請取回訟費,若控辯雙方爭議金額則交由聆案官評定。聆案官會基於案件複雜性,評估案中各樣工作需要甚麼年資的律師處理、所需時間和金錢等,通常評估得出的成本會是申請金額的六、七成。大律師譚俊傑比喻,勝訴方倘用「勞斯萊斯級數服務」,法庭沒必要讓他取回全額。有時法庭會判敗訴方支付懲罰性訟費,譚指即使如此,通常也不能百分百「回水」。案件涉及陳於2009年12月31日出席奧海城活動,被指未經無綫同意下從叢的公司收取11.2萬元報酬。原審法官潘兆童於2011年9月判陳和叢脫罪,律政司上訴,上訴庭將案發還重審。潘官再判兩人無罪,律政司再上訴,上訴庭前年10月第二度發還案件,並下令改判有罪。潘官輕判兩人罰款,堅持「根本不能以貪污兩字來形容本案」。兩人上訴至終院,今年3月上訴得直。案件編號:FACC11、18/16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回歸二十年】專頁: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520/2002723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3728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