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建發布聲明稱,在獲知墨西哥取消中標結果消息後,公司立即啟動了應急預案,並向墨方提出質詢。公司已組成法律專家團隊,對該事件進行法律層面的深入評估,必要時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11月10日,中國鐵建和中國南車發布公告稱,因時差原因,於北京時間11月8日才得到墨西哥通信和交通部對取消該項目中標結果的確認。
一位接近中國鐵建的消息人士周一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中國鐵建已在墨西哥物色當地律師團隊,以供進一步維權所用。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明認為,在墨西哥高鐵這起撤標事件中,盡管雙方未簽署正式合同,但要約與承諾已經具備,視同合同成立,此時墨方違約,中國鐵建的維權勝算較大,應當走法律途徑。
中國南車海外事業部總經理沈家駿周一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由於該項目為基建與裝備總承包,項目是個整體項目,因此南車在這一事件上將與中國鐵建統一步調,由中鐵建負責處理該事項。
華爾街見聞網站上周五介紹過,墨西哥政府7日決定撤銷授予中國企業的37億美元高鐵大單。消息公布後,滬深股市高鐵基建板塊大跌。中鐵建A股大跌5.5%,港股大跌5.2%,南北車因停牌而躲過一劫。
路透社11月7日報道,墨西哥政府稱,在取消招標後將根據法律補償中國鐵建。預計高鐵重新招標將在11月末開始。高鐵新的招標將持續更長時間,以便所有感興趣的公司都能夠參與進來。中國鐵路建設集團能夠參與該國新的高鐵招標。
新華社8日援引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稱,墨西哥政府決定取消此次招標結果是由於其國內因素,與中方企業無關。
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在回答媒體詢問時表示,對於墨西哥政府決定取消招標結果感到意外。中方企業在參與該項目招標過程中,始終遵守墨西哥政府公開招標程序和要求,投標內容也符合墨方標書規定。中國政府鼓勵企業本著互利共贏的原則參加墨西哥基礎設施合作,希望墨西哥政府為這些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部分分析將矛頭對準了墨西哥國內政治因素。
彭博社援引墨西哥政治咨詢公司Alfonso Zarate稱,如果國內人民懷疑中國公司拿到該合同是因為其與總統Pena Nieto夫婦走得近而獲得優待, 這將有損Nieto的政治形象。
Zarate還指出,Nieto的豪宅也傷了 民眾的感情。 彭博社援引Aristegui Noticias稱,Nieto的私宅價值630萬美元。
Zarate表示:
在一個存在著諸多貧困和收入不平等的國家,這類豪宅對於大眾來說是一種侮辱。
維權勝算幾何?
上述律師吳明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在墨西哥高鐵這起撤標事件中,即使雙方尚未簽訂正式合同,按照合同法理解,中國鐵建等中墨財團所提交的標書視同“要約”,而墨西哥政府經過正常的評審程序,宣布了中墨財團的方案中標,則視同“承諾”。“要約與承諾是合同最重要的兩個組成部分,具備兩個內容則視合同成立”,吳明認為,有鑒於此,也可以視同墨西哥方面違約,墨方應該按照標書約定的條款,量化中鐵建等中標方的損失後予以賠償。
按照吳明的看法,如果合同中有約定,中方在此次招投標過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均是可以提出賠償的,包括中方為此次標的所做的原材料準備等。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中國裝備制造商的海外銷售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通常投標費用占項目金額0.5%,墨西哥高鐵標的達270億元,則項目先期成本至少達數千萬元甚至上億元。
吳明認為,此事責任方在墨西哥,中鐵建等中墨聯合體的維權勝算較大,應當走法律途徑。不過,也不排除中墨兩國關系交好,且墨西哥總統也在北京參加APEC會議,雙方友好協商達成賠償事宜,從而避免付諸法庭。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 ||||||
大衆深陷“斷軸門”,進退維谷,陷入了一場前所未有的聲譽危機◎ 財新記者 朱世耘 文zhushiyun.blog.caixin.com 10月27日, 周一, 北方大部分地區籠罩在霧霾中,冷 空氣給有些地方帶去了降 雨。位於長春的一汽- 大衆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與一汽- 大衆汽車有限公司並稱一汽大衆)公關部剛剛收到全國各授權經銷商店(4S 店)提供的前一日全國速騰汽車車主維權的數據——全國超過110個城市發生了維權活動。 與此同時,位於江蘇省無錫市的華光(化名)分別在全國、無錫、北京等多個速騰維權群里發佈了10月26日無錫維權的照片以及當地媒體的採訪情況。 華光牽頭組織的維權活動,共有70多位車主參與,包括無錫、江陰、宜興等周邊多地的車主。“ 本來有100多輛車,為了可控,縮減到50輛,但最後還是來了70多輛。”今年年初,有車主通過媒體反映,新速騰在經過坑窪地段時,車輛的後懸架連接縱梁(即後軸縱臂)會發生突然斷裂的問題,輕則導致車輛無法行進,重則可能導致失控。新速騰“ 斷軸門”的故事自此開始演進。 7月中旬,一汽大衆官方微博措辭強硬地回應稱,新速騰後懸架斷裂的問題是“ 極個別”現象,“ 並非設計和製造過程中出現的批量問題”;同時對“將速騰的後懸架個案問題擴大化的個別不明真相的用戶和媒體,保留追求法律責任的權利”。 這一聲明將“ 斷軸門”風波推向擴大化,車主們非但沒有噤聲,還開始積極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下稱國家質檢總局)、相關第三方汽車質量評價媒體反映問題,甚而委托律師提起訴訟。 國家質檢總局于8月介入調查;10月17日,大衆汽車(中國)銷售有限公司(下稱大衆中國)與一汽大衆聯合發佈召回計劃,對特定時間段內生產的速騰和甲殼蟲產品進行召回。 這份未就“ 斷軸”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或設計缺陷進行解釋的召回令,被車主廣為質疑,尤其召回提出的加裝金屬襯板的措施更被車主奚落為“ 打補丁”。 在召回聲明發佈的第二天,各地速騰維 權QQ 群成員激增,並迅速形成了10月26日全國維權的決定。大衆中國方面此間的媒體溝通努力,也未能阻止這場全國性的維權活動 。 “ 我現在壓力大得都想跳樓。”一汽大衆一位相關負責人對財新記者說。華光則回應稱:“ 廠家壓力大?我為了維權 都‘苗條’了。”“ 斷軸門”仍膠著于角力之中。一向在中國市場順風順水的大衆進退維谷,陷入了一場前所未有的聲譽危機。 “斷軸門”伏筆 37歲的華光是無錫市一家設計公司的老闆,2012年他購買了一輛新速騰。不到一年,華光就感覺自己的“ 愛車”不對勁了,在高速變道超車時操控不穩,轉彎過坑時異響嚴重,高速剎車時車後方會發出類似追尾的巨響,1萬公里左右後輪胎磨損嚴重等等。直至2014年6月,他無意間在網上看到速騰斷軸的情況,“ 當時我更多想的是自己駕駛技術不行,至於斷軸,每個品牌和車型都可能有一定的故障率。” 華光說。 真正讓華光開始警覺的是7月連續 三次去4S 店檢查,發現了後懸掛焊縫處有油漆脫落的現象。“ 網上有一份從4S 店傳出的後懸掛檢查圖表,我按照圖表檢查,發現了包括魚尾紋(縱臂側面大面積類似魚尾狀裂紋)等其他的問題。”他將自己的發現總結成文,在無錫當地速騰車主群內進行交流,一些汽車業界車主從專業角度對這些情況進行了分析,但更多車主則選擇相信4S 店的“報平安”。 8月17日,華光和其他11位速騰車主前往無錫當地一汽大衆4S 店進行檢查,碰巧店內售後服務經理不在,“ 小工幫我們把車子吊起來,我們自己去看,發現所有的車輛都有爆漆的現象,而且兩輛車焊縫處有裂紋,兩輛有裂口”。 當天下午華光將檢查情況寫成了“ 科普帖”,並製作了速騰後懸掛檢查對照表,圖文併茂地指出對車輛後懸掛左右兩側縱臂,需要重點檢查的三個部分,即縱臂距離根部50-60毫米處是否有變形;焊縫油漆表面是否有裂紋;縱臂側面、上下邊是否有裂口或裂紋。這份帖子在汽車之家速騰論壇一經貼出,短短三天內點擊量達到2萬次,並被轉發至其他地方汽車論壇。 9月4日,兩名國家質檢總局專家抵達無錫,在包括華光在內的七名車主見證下,兩個小時內查看了兩輛向國家質檢總局投訴的新速騰車以及兩輛隨機提供的比對車。四輛檢測車輛都有爆漆現象,且有不同程度的魚尾紋,還有兩輛車輛縱臂處有小裂口。 對於這些裂口,國家質檢總局專家向華光表示,自己收到廠商提供的全新部件,也有這樣的裂口,的確可能是磨具使用折舊後造成的衝壓痕跡。但隨後檢查車輛中的一處裂口大到差點劃傷專 家的手。“ 他當時就沉默了,走之前建議我們每十天檢查一次車輛,小心駕駛。” 華光說。 實地檢查之後,國家質檢總局專家要求其中兩輛車更換新的後懸掛部件用以觀察,更換後的舊部件則寄送至國家質檢總局進行檢驗檢測。 財新記者採訪發現,許多維權車主都有與華光類似的經歷。“4S 店開始都是告訴我們沒問題,但後來我們會自己檢查了,他們就說會去跟廠商反映。”9月中旬,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汽車消費維權專業委員會委員汪英來,在中央電視台《中國汽車消費報 道》節目中分析稱,如果懸架沒有擦碰、只是油漆剝落的話,主要由兩種原因造成:一是汽車廠家懸架表現處理、防鏽工藝出現了問題;另一種是懸架有形變,出現了斷裂的前兆。他認為,新速騰懸架採用“ 減震筒在前,減震彈簧在後”的設計,由於減震彈簧不受減震筒的約束,車輛在行進時,減震彈簧伸縮幅度較大,而減震彈簧底部和懸架縱臂又是剛性連接,當減震彈簧伸縮幅度較大時,縱臂也受力扭轉,易產生金屬疲勞,發生斷裂。 首發于2006年的速騰車是一款擁有相當規模存量車主的“ 神車”,很早就進入了月銷2萬輛的“ 神車俱樂部”。 2012年3月換代的新速騰也延續了老速騰的輝煌。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統計,2014年1-8月,新速騰銷量為20.8萬輛,月均仍超2萬輛。 大衆汽車品牌在中國素以“ 皮實耐用、技術領先”等口碑被廣大消費者所認可。但從新速騰上市伊始,“ 斷軸門”就已埋下伏筆。新老速騰車款的更替,最具爭議的莫過於老款的獨立懸掛被換成了扭力梁非獨立後懸掛,市場一時有“減配”的質疑。2014年5月,2015款新速騰上市,大衆又將扭力梁非獨立後懸掛換回了獨立懸掛。 在新速騰的成長期背後,正是中國市場逐漸成為大衆汽車集團(下稱大衆)全球支柱的過程。 2012年,日系車在華銷量暴跌,而大衆卻增速加快,旗下兩家合資公司一汽大衆與上海大衆銷量合計260.9萬輛,同比增長18.5%,占大衆全球總銷量中27.9%。2013 年,盡管經歷了DSG 變速器安全隱患危機,大衆中國市場仍錄得16.2% 的增長,占到大衆全球份額的33.6%。 在大衆的一路“ 高歌猛進”中,車主們“不和諧”的聲音輕易的被淹沒了。 傲慢的回應 財新記者檢索發現, 早在2014年4月,便已有車主在網上對新速騰斷軸進行投訴;6月份,深圳一名車主在進入高速前發生斷軸,將相關視頻上傳到了網上。 這些零星的“ 聲音”並未引起一汽大衆的關注,直至7月6日深圳車展上發生新速騰車主維權事件,隨後合肥、長春新速騰車主也先後呼應,車隊、橫幅、標語等維權行為在各大汽車論壇和媒體報道中被放大。 但這一次一汽大衆的回應強硬且傲慢,一方面聲稱後懸架斷裂只是“ 極個別”現象,另一方面要對維權者和媒體追責。這份回應激起了市場更強烈的質疑,華光正是從此時開始關注自己不斷出問題的速騰車。 “ 我們當時應該在召回發佈的第一時間出來進行回應聲明,現在有點遲了。”10月27日,一位大衆中國負責公關的工作人員向財新記者表示。無論出于傲慢,還是作為巨頭反應效率遲緩,大衆都被互聯網以更快的速度回擊,並步步陷入被動。 10月17日, 一汽大衆公佈召回計劃,但並沒有解釋具體的召回原因。這份僅在後軸縱臂上安裝金屬襯板的召回措施,很快被車主們扣上了“ 打補丁”的帽子。10月26日的全國性維權活動的直接訴求,就是拒絕加裝金屬襯板,要求更換獨立懸掛。 沉默數月的大衆,直至10月24日才召開媒體溝通會,派出大衆集團執行副總裁蘇偉銘、一汽- 大衆銷售公司總經理胡漢傑、大衆(中國)負責質量保證的執行副總裁Joerg Heuer 等重量級人物出席以示誠意。 蘇偉銘強調發生斷裂的耦合杆後懸架(扭力梁非獨立後懸掛),本身都不存在安全問題。從大衆目前收集到的55 起斷軸案例來看,發生彎曲和斷裂的車輛,都在側後方或後方受到過撞擊。“若沒有曾經發生過撞擊,就完全不用擔心突然出現斷軸。”Joerg Heuer 則在現場 肯定了耦合杆後懸架本身的安全性,公佈加裝金屬襯板的方案和其可靠性。 針對車主們提出的更換獨立懸架的要求,大衆方面向媒體表示,“ 更換成獨立懸掛會牽涉很多局部結構,難度很大。”對此國家質檢總局的相關專家也佐證了這一觀點,稱“ 打補丁”確是無奈之舉。 這場發佈會被媒體和公衆認為過於“ 公關”,更多的質疑仍集中在大衆為何在2012年的新速騰中換用耦合杆後懸系統,又為何在2015款新速騰中換回多連杆後懸系統。 “ 降低成本是每一個生產企業持續追求的,不要說上千元,一元錢都會去考慮。”接近大衆的業內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據瞭解,此次召回的速騰汽車應用PQ35平台,在設計之初便可以應用耦合杆後懸與多連杆後懸兩類懸掛系統。大衆方面對全球市場考察後發現,中國和美國市場用戶並不十分追求操控性能,可以接受技術成熟,價格較低的耦合杆後懸系統,因此才在中國、美國及其他一些市場投放這類車型。因召回必須包括同一批次的全部產品,所以此次在中國市場發起的召回,也包括了美國和其他市場。 對於今年5月,2015款新速騰換回多連杆後懸系統的原因,上述業內人士表示,確如蘇偉銘所說,是出于市場戰 略的考慮。今年上半年,速騰的各類競爭對手都推出了配置更高的新款產品。 為增強新速騰的產品競爭力,而非因為消費者投訴,大衆於今年4月開始在全球範圍內,為新款速騰切換多連杆後懸系統。 “ 這些信息為何沒在新速騰上市時說明?甚至當時新車發佈會還以‘ 質 造新標準’為題。”一位車主如是質問,他說自己已不再相信大衆“ 耦合杆後懸是安全的”說法,“ 除非它能出具權威的證據”。 訴訟之路 10月17日,國家質檢總局網站公佈,自2015年2月2日起, 大衆中國與一汽大衆將在中國召回2011年5月-2014年5月生產的新速騰汽車和2012年4月24 日-2013年7月17日生產的甲殼蟲汽車,涉及車輛分別為56萬輛和1.7萬輛。這一召回令顯然未能讓車主們滿意。 “ 我已經說服我身邊的八個朋友放棄購買大衆車。”華光對財新記者說。 從2011年開始,大衆關於DSG 變速器抖動、頓挫等問題的投訴不斷增多,大衆先採取軟件升級,未能消除故障,隨後又以延長產品質保來應對。大衆大約花費了兩年時間才在DSG 變速器危機事件中過關,在華銷量不降反升。但現在,“ 斷軸門”帶來的市場局勢,似乎更加嚴峻。 大衆的壓力不僅僅來自更加激烈的公衆情緒。對於在中國的外資汽車品牌來說,今年下半年可謂多事之秋:零整比過高、價格壟斷,整車企業對下游銷售企業的縱向壟斷,汽車零部件生產企業之間的橫向壟斷等等,各類反壟斷調 查和巨額罰款,已經讓中國汽車市場這 塊“蛋糕”顯得不是那麼美味。 之前各類事件主要涉及日本、美國的整車和零部件製造企業,以及奔馳、寶馬、奧迪等德系豪華車品牌,大衆品牌不但未被波及,而且10月還在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的見證下,大衆與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簽署了延長合作25年的協議,並被許諾積極考慮大衆增持一汽大衆股份的需求。 中國當然是大衆輸不起的市場。 2014年二季度,大衆全球乘用車利潤為 10.12億歐元,同比大幅下滑32.2%。而中國大衆上半年獲得營業利潤26.22億歐元,同比增長10.6%,與全球市場表現形成反差。但德國《明鏡周刊》在11 月3日一篇題為“ 德國鬼子”的文章中表達了焦慮,“ 沃爾夫斯堡(大衆總部)的管理層對中國市場現在的情況非常擔憂。那些在中國工作了數年的經理們都認為,目前北京在向外國企業施加壓力”。 事實上,目前對速騰車最不依不饒的還是認為自己利益受損的車主們。華光告訴財新記者,從8月開始維權到現在,他的各類花費已經超過4000元。“都夠自己換一個獨懸了。但我想,如果我這個時候退縮了,就等於放棄了追求公正。沒有公正的社會,哪裡來的安全感 呢?” 實際發生斷軸的雲南昆明車主蔣立(化名)和吉林松原車主陳毅(化名)則有著更實際的擔憂。已經更換了新的耦合杆後懸的陳毅,每次出差前都會去4S 店對車輛進行檢查,“ 我的車才開了3000公里,現在每天在路上都提心吊膽。”蔣立則還在和4S 店僵持不下,拒絕接受已經更換新耦合杆後懸的車輛,拒絕歸還代步車。“ 那輛車我是絕對不敢碰的。”他說。 成都的李明則做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他已委托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進行維權。他對財新記者說,“ 我已經開始,就不會放棄,決不放棄!” 代理此案的律師張立軍向財新記者介紹,京師所考慮到此事件波及範圍廣、人數衆多,決定開始公益維權。 11月1日,京師律師所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訴訟狀,五位已委托車主作為原告,國家質檢總局被列為被告,請求法院判令質檢總局履行法定監督職責,對一汽- 大衆汽車有限公司和大衆汽車(中國)銷售有限公司的召回措施組織專家進行評估,並將評估報告進行公示。目前北京市一中院已經接收訴訟材料,但並未回複是否受理。“ 按照慣例,下發立案通知書需一周左右的時間。” 張立軍說。 張立軍認為,目前車主與大衆公司之間的核心矛盾在於,車主需要解決車輛後懸架發生爆漆、裂痕、裂紋、變形、斷裂的問題;而大衆目前的召回公告主要解決發生斷裂之後的保全問題。 對此,京師所一方面代表車主向消費者協會以及國家質檢總局就問題車輛進行投訴,另一方面要求國家質檢總局對於大衆召回公告給予一個官方的評價,對增加金屬襯板是否能夠徹底解決後懸架斷裂的問題,徹底消除安全隱患進行評估,並將結果向社會進行公示。 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下稱《條例》)第21條規定,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應當對召回實施情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與生產者無利害關係的專家對生產者消除缺陷的效果進行評估。 對於目前中國車主的維權路徑,張立軍表示,主要依靠《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按照法律法規,廠商需要承擔召回費用,同時如果因汽車產品缺陷而導致的人員財產損失,廠商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上述行政訴訟狀提出,根據《條例》第三條、第18條和第19條之規定,召回缺陷汽車產品的目的是消除缺陷,而大衆的召回方案並沒有消除新速騰後懸架斷裂缺陷,其召回公告明顯不符合《條例》的規定;被告國家質檢總局對一份違反《條例》規定的召回方案不但不加以阻止,反而予以備案,顯然對該召回公告未盡到審核的義務。 同日(11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公開了針對新速騰“斷軸門”的調查過程,稱“ 啓動缺陷調查以來,多次約談一汽大衆汽車公司,並開展了大量的用戶回訪、現場勘查、缺陷技術分析和專家評估等工作。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第一時間對3000余名投訴用戶進行了逐一核實確認,先後前往全國11個城市進行現場調 查和車輛勘查,得到廣大用戶的支持與配合。缺陷產品管理中心還組織專家對斷裂部件進行工程分析,委托權威的國家級檢測機構開展失效分析、探傷分析和材料強度分析等,相關工作正在緊張 進行中”。 與此同時,國家質檢總局官網還發佈消息稱,其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已要求一汽大衆進一步提交召回措施的技術論 證材料。
| ||||||
(何籽/圖)
維權人數之多,範圍之廣,超乎想象。
為避免“情緒失控”和“被不良分子惡意煽動”,各維權QQ群里必須遵守“理性維權”的規矩。違規且經提醒不改者,將被剔除出群。
最近的一次集體維權,發生在廣州國際車展的展廳內。2014年11月23日,多名身著有“速騰斷梁”“退車”等統一字樣衣服的新速騰車主正在分發退車傳單時,被現場的保安和警察帶走,至於何時出來尚無消息。這也是新速騰車主第三次公開“請願”。
2014年4月,新速騰後軸縱臂斷裂事件,又稱“斷軸門”被曝光。
11月初,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稱,相關分析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並已要求一汽大眾進一步提交召回措施的技術論證材料。但直到現在,也沒有一個權威的第三方機構就一汽大眾的召回措施是否得當給出一個令各方信服的鑒定結果。
巧合的是,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征求意見雖已截止,但征求結果同樣也未對外公布。從《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至今,“斷軸門”事件在同一時間軸上持續發酵,恰恰為中國汽車召回制度的完善上了一堂公開課。
2014年10月26日,成都市民黎溫一大早要趕去參加一個QQ群線下集體活動。出發前,他像過去的兩個月里那樣先趴在車後檢查後懸架有無異常。
這輛新速騰是黎溫的第一臺車。現在他不敢開得太快,只要看到路上有減速帶或坑窪,都會盡量繞行,實在繞不過去就充分減速,以保障後懸架的穩定。
兩個月前只需要半個小時的車程,黎溫當天開了近一個小時。他要去的地方是一汽大眾成都龍泉廠區,和他一起到達的還有上百名速騰車主。在廠區大門前,黎溫發現一汽大眾的品牌標識等被人為遮掩。大門前站著二三十名警察,一字排開,橫在維權車主和廠區之間。百余車主舉著橫幅,聲討大眾,但直到下午1點維權人群散去,大眾方面也沒有人出面。
這一天,不僅是成都,還有全國20多個省超過110個城市的速騰車主發動了一場事關58萬家庭的維權活動。這是2004年中國實施汽車召回制度以來規模最大的一起汽車集體維權。也是新速騰車主第一次集體維權。
2014年11月16日,全國各地再次爆發了幾乎同等規模的維權行動。
黑龍江省速騰車主李沐林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我們也是沒辦法了才這樣做。要不誰願意周末來這里維權。”
李沐林說,在線下維權前,他們向汽車網站、各大論壇、大眾中國、大眾總部、質檢總局、消協、工商局、3·15網站投訴、微博名人求助,但都無果。
一位一汽大眾長春總部內部人士稱,雖然早已在網絡上看見了召集車主維權的海報,但維權人數之多,範圍涉及之廣,還是超乎了他們的想象。汽車評論員張誌勇對此稱,此次速騰車主維權是我國私家車市場開放以來汽車廠商和消費者情緒對立最激烈的一次。
事後,南方周末記者聯系一汽大眾要求采訪,但遭婉拒。
“我最早關註維權是在今年8月份,也是從那時開始活在擔憂之下。”黎溫回憶道。
在此之前,新速騰車已成為車主們投訴的焦點。根據中國汽車質量網的統計,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0日,在投訴數量排行榜中,一汽大眾速騰以893條高居排行榜首位。這款自2012年上市以來穩居同級車銷量靠前位置的車型也成了投訴榜上的冠軍。
10月17日,一汽大眾發布公告,決定自2015年2月起在中國召回約56萬輛新速騰汽車和1.7萬輛甲殼蟲汽車。另據大眾方面公布的數據,受此影響的車型在全球大約還有72萬輛(不含中國)。
在中國實施的召回措施,是在新速騰後軸縱臂上安裝金屬襯板,以消除安全隱患。對此,大眾公司聲稱,如後軸縱臂發生斷裂,金屬襯板可以保證車輛的行駛穩定性,並會發出持續的警示性噪音。
然而,廣大新速騰車主對此並不買賬,譏稱這一措施為“打補丁”。還有車主為此調侃,這意思就是,給你裝了個鈴鐺,斷了的時候提示你,“叮鈴鈴,叮鈴鈴,斷軸啦,斷軸啦。”
李沐林說,“(大眾)現在的方案,好比‘病腿未斷,先打石膏’,而不是去花力氣真正醫治‘病腿’。萬一真是開著開著軸斷了,我又沒聽到警示音,豈不有生命危險?”
清華大學汽車工程開發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宋健曾在接受人民網訪問時指出斷軸問題的嚴重性,“汽車懸掛出現故障,相對來講比較惡性。因為懸掛直接連接車輪,斷裂了,車輪可能就會跑掉,就會飛出去。如果速度高一點,就會傾翻。假如真是發生在高速路上車流密度大一點的地方,它不僅會自己出問題,很可能由於它的翻滾造成其他車輛大面積碰撞,引起整個交通系統的問題。”
10月25日,大眾全球副總裁蘇偉銘在媒體交流會上表示,新速騰不存在質量問題,召回僅為預防性措施。但大眾一家之言難以服眾,據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報道,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專家曾質疑新速騰後軸設計,認為其對中國路況考慮不足。
在采訪中,南方周末記者發現許多速騰車主現在多是自己開車,基本不載家人。一位哈爾濱的車主說,“真出了什麽事,自己扛著。但他們也擔心,我媽幾乎每天都會打電話囑咐我慢點開。”
為降低潛在安全風險,黎溫在車里放了些抱枕,說萬一真發生事故還可以有軟的東西阻擋下。他還在車尾貼了張警示標誌,“不定時炸彈:有斷裂風險,請保持車距”。
你認同“補丁”式召回嗎? (李伯根/圖)
南方周末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這場規模龐大的維權活動並無統一組織者。全國速騰維權QQ群群主兵兵說,“大家主要通過QQ、論壇等網上平臺交流,沒有人負責組織,至少在全國層面上看是這樣的。”
為給維權車主提供信息溝通的平臺,從2014年6月份開始,兵兵先後建立4個速騰維權群,群成員近5000人。而這一數目僅為近百個速騰維權群的一小部分。維權群的活躍度很高。即使在淩晨一兩點,也經常有人討論維權相關話題。
討論過程中,擔憂、憤怒等情緒會在言語中發酵。為避免“情緒失控”和“被不良分子惡意煽動”,兵兵在所管的各個群里,立下了“理性維權”等規矩。違規且經提醒不改者,將被剔除出群。
理性維權的聲音從未間斷。甚至有車主專門做出“維權攻略”。除列舉現場維權的註意事項外,該攻略還格外提醒車主“自覺遵法守法,以愛國、守法、文明為原則進行理性維權”。這一“攻略”在各個維權群中廣泛流傳。
而在現實維權中,車主也力求秩序。“雖然我們對召回方案不滿意,也很憤怒,但大家多是公務員、個體戶、教師等,具有一定知識水平,有基本的法律意識,所以,大家約定好了不能堵路封路,不會打砸搶,維權時都很理性。”黎溫說。
深圳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線下維權者講,線下維權前會在線上號召,報名需要車牌、地名、電話。大家在特定群里約好時間、地點以及認領任務,比如印傳單、買喊話器、車貼、維權過程中所需的食物和水。所有物品都是個人贊助。大家到現場簽到,聽從領隊安排。
因不滿主管部門在該召回事件中的表現,部分車主以“行政不作為”為由,將訴訟材料遞交給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代理此案的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立軍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國家質檢總局應組織與生產者無利害關系的專家對召回方案消除缺陷的效果進行評估,以確定是否能夠消除後懸架斷裂的風險,並將評估報告向社會公布。但質檢總局“怠於履行職責”,尚未發布評估公告。對此,南方周末記者聯系了國家質檢總局,但截至發稿前,尚未收到回應。11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回複“本案影響大、波及面廣,還未決定立案”。
從10月26日的第一次百城維權到現在,速騰車主們的維權活動已經進入常態化。
但現在新速騰車主們最關心的,除了一汽大眾最終能否給出一個令人滿意的說法外,還有那些被扣留在派出所的車友們。
(應采訪者要求,黎溫、李沐林為化名)
去年10月,黃楊在搜索自己的原創文章時吃了一驚:這篇題為《狗血的2014中國城市分級名單(正版)》的作品被幾百個微信公眾賬號和網站轉載,絕大多數沒有完整地註明作者和來源,其中甚至包括官方媒體賬號。
“我的版權意識就是從那時開始覺醒的。”黃楊是人文類自媒體賬號“異見”的擁有者,從2013年7月起開始運營,發布的文章均為個人原創或約稿。這件事之後,異見的每篇文章末尾都註明了“轉載請註明作者和來源”的聲明,黃楊也開始對非法轉載進行舉報,但依然阻止不了前赴後繼的抄襲者們。
近日,黃楊和“花邊閱讀”的運營者侯俊謀將兩家侵權微信公眾賬號告上法庭,各自索賠上萬元。值得註意的是,本次維權中兩位原告均通過了一道網來對接專業版權律師,不僅如此,一道網提供的公益協助還包括承擔維權中的所有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
一道網公益維權項目的發起者、資深媒體人連清川表示:“版權權力在任何平臺都應受到尊重。”
根據問卷網的調研,65.82%的自媒體人表示自己的原創內容曾被抄襲。對於抄襲,58.97%的人表示毫無沒辦法,另外四成會尋求各種渠道維權。然而,即使在有公益組織幫助維權的情況下,依然有39.27%的人表示“怕麻煩,算了”。
一邊是依靠抄襲高質量原創迅速吸粉、賺取高額廣告費的賬號,另一邊卻是疲於維權的原創自媒體人。造成這種狀況的真正原因是較低的侵權代價和較高的維權成本。
根據《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範》的相關規定,微信公眾平臺的處罰措施是,第一次侵權將刪除文章並警告,第二次則封號7天,第三次封號14天,第四次封號30天,第五次將永久封號。那麽,僅靠上述規範能遏制侵權嗎?
此次訴訟的代理律師朱斌告訴記者,據其了解,很多公眾號背後都有職業的營銷公司掌控,一家公司掌控了若幹個粉絲數量很大的公眾號,全職運作,相互推薦轉發。“今天封了這個號,明天我再新開一個號,然後通過關聯號猛推,很快就能達到被封掉的那個號的粉絲數量級。對於這些職業運營系列公眾號獲利的人來說,如果侵權的後果最嚴重只是被封號,那麽侵權幾乎不存在任何成本。”
“花邊閱讀”的運營者侯俊謀也透露,被告公司運營的多個微信公眾號均抄襲過“花邊閱讀”的文章,防不勝防。
而諷刺的是,由於版權維權成本高企,而預期得到的賠償卻很少,大部分著作權受到侵害的原創者對司法維權並不積極。據朱斌介紹,訴訟需要投入時間精力,而按照現在法律規定,這部分成本無法得到賠償。況且大部分微信侵權案件還涉及到管轄地的限制,原先還需要到常住城市以外的地方起訴,差旅費也無法主張由被告支付。
此外,網絡版權案件中,法院能支持的律師費並不多,導致律師代理此類案件的積極性不高。“按照2009年上海制定的標準,律師費是3000元,已經很低了,但有些地方連這個標準都不支持。”
朱斌認為,目前法律法規對包括微信等自媒體原創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有不足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第一,法院酌定的賠償金額過低,現在施行中的著作權法規定,如果權利人的損失和侵權人的獲利都無法確認的話,賠償金額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情節酌定,最高不超過50萬元。第二,對於著作權侵權賠償金額的確定,目前我國司法實踐中普遍遵循的原則還是填平損失,而不像西方發達國家那樣除補償性賠償外再加上以一定的懲罰性賠償。
而被告方通過廣告、軟文等獲取的金額無法確認,因此原告的損失也不能確認,只能由法院酌定。依據過去的經驗,此類案件的賠償並不高。如果賠償還不足以支付先期投入的各種成本,自媒體人的維權意願自然會被澆滅。
一般來說,大多數人理解的抄襲是指不註明原作者的名字,而事實上,未經許可轉載也是一種侵權。“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個人的原創作品未經許可轉載其實構成了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朱斌告訴《創業家》,他受理這起訴訟也是希望借此做一次普法,喚醒大眾的維權意識。
微信是商業自媒體發展最蓬勃的平臺,大量自媒體人因為微信公眾號的繁榮而獲利。有些微信公眾賬號,擁有數十萬甚至上百萬的關註者,其平臺的流量已經超過某些地方性媒體或垂直類雜誌。如今,越來越多的自媒體開始獲得了諸如捷豹路虎、華為或香奈爾等知名公司的廣告投放。不但如此,大量的P2P金融公司、電影推廣及醫療產品等亦有強大的營銷需求。
正是由於微信的營銷價值凸顯,以至於幾乎所有的公眾號都需要高質量的內容來支撐自己的影響力,好內容稀缺,因此很多人選擇了抄襲這條“捷徑”。這類賬號多屬文摘性質,通過持續抄襲高傳播力的文章,運營並轉化出的粉絲和流量,其粉絲增長速率遠高於原創者的平臺。通過掠奪原創者的智力成果,非法轉載的賬號獲得的流量轉化成了源源不斷的廣告收入,相形之下大部分筆耕不輟的原創者則更顯貧寒。據問卷網關於自媒體人平臺營收的調研顯示,有58.47%的公眾賬號沒有任何收益。
基於自媒體人的維權困境,一道網開始摸索一條可持續的公益維權道路。一道網CEO,資深媒體人連清川告訴《創業家》:“此次訴訟中,一道網負責對接專業的版權維權律師,為自媒體人提供免費的版權維權咨詢服務,破除自媒體人對法律維權的抵觸。”
連清川表示,“一道網在訴訟中起到協助作用,來解決維權中所遇到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維權獲得的賠償,除了扣除掉一道網所墊付的成本之外,賠償金全部返還給自媒體人。”他說,一道網協助發起此次維權活動,一來是喚醒那些深受抄襲危害的自媒體人,采取行動真正改變現狀,二來也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保護自媒體人權益,促使正常版權交易市場的誕生。
本次訴訟的代理律師朱斌表示,自媒體人應該聯合起來,委托專人來協助著作權人進行維權,可以大大降低著作權人的維權成本。“當越來越多的作者加入到維權的隊伍中,侵權所要付出的代價遠遠高於取得合法授權所需要支出的成本,選擇侵權的人自然就少了。”
曾經光環滿滿的外企,面臨不斷的裁員、並購、重組,員工們人心惶惶。從諾基亞到Adobe,到雅虎,再到惠普,專註互聯網就職機會的周伯通招聘、拉勾網等一次次成為接盤俠。那麽,中國的外企時代已經結束了嗎?
中國互聯網公司的“搶人”戰
午休時間,惠普大廈的員工,一小股一小股地湧向惠普大廈附近的一間小咖啡廳。
阿里健康、滴滴、特斯拉、京東、小米、聚美優品、優酷土豆、知乎等20家互聯網企業的HR們,一人坐鎮一張桌子,等待來自惠普的面試者,咖啡廳的人漸漸多起來。
周伯通招聘策劃了這起搶人大戰。他們最先是從惠普員工內部得知的“內線”消息,今年5月份,清華紫光與中國惠普達成協議,收購惠普旗下EG企業集團和惠普華三業務,而這次涉及到的2700名EG員工,對於新公司的工作邀約,極為不滿。
“我們希望在他們在簽約前,能多一個選擇的機會。”周伯通招聘的口號是:“惠普的朋友,簽約前,先來喝杯咖啡吧!”
惠普員工的維權戰
員工維權團的成員林風(化名)透露了這次事件惠普內部的細節。
7月30日,2700名EG員工被召集,收到了新公司的工作邀約。此前,他們並未獲知任何被收購後的安排細節。
當員工們拿到這份邀約時,“被完全震驚”。雖然在薪酬上沒有變動,但分配給每個人的股票數額差距極大,受到重視的部門可達1萬股,邊緣化人員只有象征性的10股左右。
另外,邀約上附了一些不合理條款,包括董事長有權修改任何條款、承諾未來無條件轉移到子公司等。
在工齡問題上,惠普員工尤其不滿。到了新公司後,工齡繼續延續,而不做結算。林風稱:“感覺員工是被出賣了,而不是受到邀請。”
邀約中明確:員工必須在8月14日下午3點前簽署,否則將視為放棄邀約,惠普內部也不再保證有工作崗位。
其中有1600名員工聯名申請買斷工齡再去新公司,未得到回應。其中800人,組成了維權團,每人籌集了200元,作為經費和資方博弈、談判。
維權團正式給公司高層發起對話,希望在8月6日前能獲得回應,但並未得到高層反饋。
惠普為啥下嫁?“棱鏡門”後遺癥
“惠普是全球500強的外企,如今被賣給一家國企,我們真的有心理落差。”林風說,這次惠普的“下嫁”,是一次戰略性布局。
自“棱鏡門”以來,中國開始重視網絡信息安全保護,“沒有網絡安全,就就沒有國家安全”,惠普、思科等美國科技公司,因為信任危機,在中國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市場大面積萎縮。
而這次惠普選擇國企紫光來出售華三和EG企業集團,是試圖通過國企身份“包裝”後,緩和中國政府的信任危機,重新拓展在中國市場的渠道和發展。
值得註意的一點是,在此出售的EG企業集團中,惠普只將銷售和渠道部門出售,依然保留了開發團隊。
因此可見,“這只是為了解決渠道問題的戰略部署。”對這一戰略調整的前景,林風表示還需觀望。
作為互聯網的招聘平臺周伯通和拉勾網都紛紛出來表態,覺得外企的光環已經被卸下,中國的外企時代已經終結。對諾基亞、Adobe、雅虎,和這次惠普的員工,國內公司都曾聯手上演過搶人大戲。大戲落幕之後,留給看客的,是對當年畢業生們擠破頭顱湧進外企,如今紛紛花落國內互聯網公司的唏噓和反差。
版權聲明:本文作者王奕,i黑馬版權所有。如需轉載請聯系微信號zzyyanan獲取授權。
曾經光環滿滿的外企,面臨不斷的裁員、並購、重組,員工們人心惶惶。從諾基亞到Adobe,到雅虎,再到惠普,專註互聯網就職機會的周伯通招聘、拉勾網等一次次成為接盤俠。那麽,中國的外企時代已經結束了嗎?
中國互聯網公司的“搶人”戰
午休時間,惠普大廈的員工,一小股一小股地湧向惠普大廈附近的一間小咖啡廳。
阿里健康、滴滴、特斯拉、京東、小米、聚美優品、優酷土豆、知乎等20家互聯網企業的HR們,一人坐鎮一張桌子,等待來自惠普的面試者,咖啡廳的人漸漸多起來。
周伯通招聘策劃了這起搶人大戰。他們最先是從惠普員工內部得知的“內線”消息,今年5月份,清華紫光與中國惠普達成協議,收購惠普旗下EG企業集團和惠普華三業務,而這次涉及到的2700名EG員工,對於新公司的工作邀約,極為不滿。
“我們希望在他們在簽約前,能多一個選擇的機會。”周伯通招聘的口號是:“惠普的朋友,簽約前,先來喝杯咖啡吧!”
惠普員工的維權戰
員工維權團的成員林風(化名)透露了這次事件惠普內部的細節。
7月30日,2700名EG員工被召集,收到了新公司的工作邀約。此前,他們並未獲知任何被收購後的安排細節。
當員工們拿到這份邀約時,“被完全震驚”。雖然在薪酬上沒有變動,但分配給每個人的股票數額差距極大,受到重視的部門可達1萬股,邊緣化人員只有象征性的10股左右。
另外,邀約上附了一些不合理條款,包括董事長有權修改任何條款、承諾未來無條件轉移到子公司等。
在工齡問題上,惠普員工尤其不滿。到了新公司後,工齡繼續延續,而不做結算。林風稱:“感覺員工是被出賣了,而不是受到邀請。”
邀約中明確:員工必須在8月14日下午3點前簽署,否則將視為放棄邀約,惠普內部也不再保證有工作崗位。
其中有1600名員工聯名申請買斷工齡再去新公司,未得到回應。其中800人,組成了維權團,每人籌集了200元,作為經費和資方博弈、談判。
維權團正式給公司高層發起對話,希望在8月6日前能獲得回應,但並未得到高層反饋。
惠普為啥下嫁?“棱鏡門”後遺癥
“惠普是全球500強的外企,如今被賣給一家國企,我們真的有心理落差。”林風說,這次惠普的“下嫁”,是一次戰略性布局。
自“棱鏡門”以來,中國開始重視網絡信息安全保護,“沒有網絡安全,就就沒有國家安全”,惠普、思科等美國科技公司,因為信任危機,在中國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市場大面積萎縮。
而這次惠普選擇國企紫光來出售華三和EG企業集團,是試圖通過國企身份“包裝”後,緩和中國政府的信任危機,重新拓展在中國市場的渠道和發展。
值得註意的一點是,在此出售的EG企業集團中,惠普只將銷售和渠道部門出售,依然保留了開發團隊。
因此可見,“這只是為了解決渠道問題的戰略部署。”對這一戰略調整的前景,林風表示還需觀望。
作為互聯網的招聘平臺周伯通和拉勾網都紛紛出來表態,覺得外企的光環已經被卸下,中國的外企時代已經終結。對諾基亞、Adobe、雅虎,和這次惠普的員工,國內公司都曾聯手上演過搶人大戲。大戲落幕之後,留給看客的,是對當年畢業生們擠破頭顱湧進外企,如今紛紛花落國內互聯網公司的唏噓和反差。
版權聲明:本文作者王奕,i黑馬版權所有。如需轉載請聯系微信號zzyyanan獲取授權。
中國可再生能源行業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正在發起可再生能源行業首例集體法律維權。
風能專委會秘書長秦海巖在“棄風限電問題專題研討會”上稱,去年以來一些地方部門出臺的可再生能源規定,借助電改和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的旗號,使原本嚴重的棄風限電問題惡化。
他介紹說,這些新出臺的政策包括要求風電企業拿出收益補償火電、新能源發電企業低電價參與直接交易等,在電量和電價兩方面均損害新能源企業收益。這種新的地方政策,一改之前對新能源企業限電的措施,升級到新的版本。
金諾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紅楠稱,已經於3月25日向雲南、新疆和甘肅等有關部門提起申請信息公開,並視事態發展情況決定是否采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地方棄風限電2.0
我國的棄風限電是個老大難問題。國家能源局公布的統計顯示,2015年棄風率15%,棄風電量達到339億千瓦時,風能專委會測算2015年棄風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80億元。
風能專委會測算,從棄風問題擡頭的2010年算起,截至2015年累計棄風電量接近1000億千瓦時,這一數據與2015年三峽大壩與葛洲壩發電量持平。
2015年棄風率創新高,一些地方為了保證當地經濟發展出臺了一些新政策,一改此前直接限電,開始觸及新能源發電企業的利益,可謂棄風限電2.0版。新的政策造成棄風情況更趨惡化,去年下半年以來,甘肅、寧夏、黑龍江等省區棄風率甚至高達60%。
秦海巖分析說,地方出臺的政策改變了之前不讓發電,政府並不直接獲益的情況,改而通過壓低電價,侵蝕到原本已經利用小時數不高的風電固有利益。
三個地方的可再生能源政策案例被作為目標。2015年11月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關於下發2015年11月和12月風電火電清潔能源置換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當雲南省的火電廠發電量小於分配給他們的計劃電量時,水電企業和風電企業要按一定置換比例,將水電企業和風電企業的電費收入,按國家批複火電電價的60%支付給火電企業。
國網新疆電力調度控制中心去年12月下發《關於控制新能源場站出力的業務通知》提出,用電負荷已無法滿足新能源消納需求,新能源已無消納空間,要求區內部分新能源電站停止發電。仍繼續發電的新能源電站,具備了外送指標還要參與自備電廠替代交易,上網的電要補貼給自備電廠0.2~0.25元/千瓦時。
甘肅發改委、工信委、能源監管辦等在2015年11月份先後發布《關於甘肅省2016年電力用戶和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實施細則》和《組織實施2016年直購電工作的通知》提出,讓新能源企業參與直供電交易。當地風電企業很多以零電價參與交易。
一位央企新能源公司人士稱,除了甘肅、雲南、新疆,蒙東和寧夏也有類似政策,新的政策與傳統限電措施相比,風電企業的發電量沒有改變,反而要拿出一塊以低電價甚至零電價參與交易或置換,直接降低了企業收益,他擔心這種情況蔓延並成為常態。
風電企業願意參與規範交易
李紅楠說,根據電改的精神,可再生能源應該優先發展,怎麽能反過來去補償火電企業?她認為,這些地方政策違反了《可再生能源法》的全額保障收購法律制度和相關電改文件的規定,新疆的文件電網公司還違反了《合同法》,在購電合同尚未完成時企業被迫停止發電。
近來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陸續出臺,先是《關於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制度,此後《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將全額保障收購的責任分解到地方和企業。
上述央企新能源公司人士解釋說,目前地方推動的交易以及風火置換,在操作中將標桿電價壓縮,從風電企業已有的發電小時數中擠出電量,造成風場收益直接下降。他舉例說,在甘肅的風場損失折合一年超過1億,如果不參與交易,風場限電會從20%直接升至50%以上。
秦海巖提出,按照全額保障收購管理辦法,各地要根據8%的內部收益率確定保障收購的年發電小時數,在保障收購之外,如果風電場還有富余電量可以參與市場交易,多出的電量以低電價參與,發電企業可以從國家補貼中獲得收益,目前各地的電力交易顯然不是這個思路。
“電改逐漸取消火電發電計劃,同時保障新能源發電企業發電,然後在全額保障性收購的基礎上推動市場交易,新能源發展將更加順暢。”秦海巖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
甘肅省2015年度新能源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直接交易結果顯示,風電成交電價約為每千瓦時0.12~0.316元不等,遠低於甘肅風電的兩類資源區的標桿電價每千瓦時0.52元和0.56元,新能源企業的電價被變相打折。
“我們也提醒地方政府和電網公司依法行政,杜絕亂作為的行為,敦促相關政府部門回歸到依法行政的道路上,最終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到當前發展包括風電在內的可再生能源的重大戰略意義。”秦海巖表示,鼓勵企業努力通過法律途徑減少和避免因其它機構違法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
李紅楠介紹,如果對方予以回複的話,將在完善證據的基礎上提起行政複議;如果對方不予回複的話,將提起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2015年4月底,私募投資者陳方(化名)購買了上海元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元普投資”)旗下的一款混合型私募基金“金牛4號”。一年封閉期內,陳方在公司官網查詢到的產品單位凈值都在0.9元以上,但2016年4月再到托管券商平臺上一查卻變成了0.27元。
“凈值究竟看哪里?產品宣傳資料里明明寫著0.88元止損,為什麽會虧到2毛多?”先打款後簽訂基金合同的陳方心里滿是疑惑,向元普投資討要說法和解決方案。
8 月30日,包括陳方在內的一行4位投資者來到元普投資位於上海楊浦區濱江國際廣場的辦公室,試圖與公司方面商討解決方案。另一位投資者王明 (化名)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上午11點30分左右,公司大廳的門突然被鎖住,同時自己聞道了一股 “不明氣體”。“一位68歲的老人當時就昏厥過去了,皮膚發紅,眼睛充血流淚。後來下去之後我就報警了,110、120都來了。”王明向記者描述當時場景時展示了當天的照片。
“當時投資者和我們公司的員工都感到不適,是有一些氣體。”元普投資9月1日回應本報記者稱,“公司今天跟警方對接了,警方把氣體就定性為‘不明氣體’。”
投資糾紛再生枝節,究竟發生了什麽?
產品凈值離奇“變臉”
本來還為自己購買的私募產品躲過了股災而慶幸,卻沒想到封閉期即將打開時會遭此“晴天霹靂”。據陳方向記者回憶,自己在2015年4月21日打款100萬元認購了元普投資旗下的產品“金牛4號”,該產品正式成立於5月11日,正值牛市最高點。
隨著股市調整洶湧而至,陳方和眾多投資者一樣,對自己持有產品的情況十分關心,幾乎天天查產品凈值,看公司公告。
“股災的時候,我好幾次打電話問客服產品的情況。他們就說看官網凈值就行了,一直維持在0.9元以上,誇自己股災也躲過去了。”陳方回憶當初的查詢情況,“金牛4號”雖然也在暴跌中受過一些損傷,但從官網上通過用戶名和密碼查到的凈值始終維持在0.85元以上。
陳方給記者的截屏記錄顯示,“金牛4號”3月25日的凈值為0.94元。“2016年4月28號,公司發來短信,托管人招商證券為服務平臺做了優化升級,讓我們登陸招商證券投資人服務平臺進行激活驗證及用戶名變更操作。登陸一看卻發現,4月22日的凈值顯示是0.2733元!”面對“9毛秒變2毛”, 陳方當即慌了神。
經過與元普投資的多次交涉,陳方終於才明白,自己認購的“金牛4號”實際上是“富安達-元普金牛4號資產管理計劃”的進取級(劣後)份額,帶有2倍杠桿。而元普投資官網上顯示的“金牛4號”凈值,是前述資管計劃(母基金)的凈值,並非其持有的子基金凈值。
“本該查到的是子基金凈值,為什麽顯示的會是母基金凈值?”陳方有些憤怒。
面對投資者的問詢,元普投資於2016年5月末向投資者發送了落款為5月6日的《關於金牛4號基金運作情況的說明》,公司在文中承認了凈值公布上的問題,向投資者致歉,同時表示將以自有資金把“金牛4號”的單位凈值補至0.42元,並放棄母基金和子基金中公司可能提取的包括管理費在內的一切費用,作為收入計入產品凈值。
而正當投資者仍在焦灼等待公司“擡高“凈值之時,8月9日,包括陳方在內的投資者卻在事先沒有被告知的情況下收到了回款,這也就意味著產品被清算了。
“清算報告落款是8月2日。我是8月9日早上10點32分,收到245,861.88元的回款。初始投入了100萬元,最終按照0.2458的凈值清算。凈值不僅沒有提高到0.42元,還收了管理費等相關費用。”陳方向記者表示。
心急如焚的陳方和其他投資者從8月10日起便多次趕往公司,“派來和我們談的人都說自己沒有權限,”8月30日,陳方又和幾位來自非上海地區的投資者前往公司,結果便發生了文章開頭所提到的“不明氣體”事件。
元普投資相關人士告訴記者,8月31日,一位投資者代表和公司一位蔣姓副總進行了溝通,元普投資方面承諾在10天之內拿出解決方案。
先打款後簽基金合同
除卻母基金和子基金凈值顯示的混亂,包括陳方在內的多位投資者還告訴記者,之前對於母子基金的問題並不知情。“如果知道是子基金,存在這麽大的風險,我是不會投的。”王明向記者表示。而前述元普投資人士則認為,“我們肯定是講清楚了優先級和劣後級的差別,母基金和子基金的關系。”
投資者和元普投資雙方各執一詞,那麽具有法律效力的基金合同里是怎麽約定的?
記者查閱投資者提供的“金牛4號”基金合同,里面關於投資策略的說明是:本基金可投資於【優先級份額和進取級份額】不超過 2:1 的資產管理計劃的進取級份額,並以其持有的進取級份額凈資產為限承擔投資風險。
“合同里雖然寫’可以投進取級份額’,但這份合同還是看不出金牛4號和母基金之間的關系。”私募律師殷思亮看過投資者提供的產品合同後向記者分析,如果是做子基金,那應當有以該“金牛4號”子基金名義,和母基金之間簽署的基金合同。投資若者單憑“金牛4號”的合同,是看不出的母子基金關系的。
而格上理財研究員徐麗也表示,從投資者提供的這份合同來看,“金牛4號”除了可投資其他資管計劃進取級外,還可投資於權益類、衍生品、固定收益和現金類資產。“這種投資範圍的約定還是比較寬泛,基本所有投資品種都包含在內,並未明確指出定向投資於結構化產品的劣後級。”徐麗說。
另外,令多位投資者困惑的一件事是,公司在宣傳資料里表示,“金牛4號”設有警戒線和平倉線,0.92元預警、0.88元平倉,但為什麽產品凈值都降到0.2733元了還沒有止損?
記者查閱“金牛4號”基金合同,沒有發現關於警戒線和平倉線的設置條款。而據多位投資者向記者反映,他們都是先打了款,而後才看到並簽署合同。
“我4月21日打款,5月9日給我寄的合同。我打電話去,說詳細合同我看不懂,對方說不懂沒關系,貼了標簽的地方簽字就行。日期簽4月21日。”陳方如是告訴記者。
“宣傳冊上寫了止損線和預警線,難道是不算數的嗎?”另一位投資者向記者發問,才意識到宣傳資料上的信息並不具備法律效力。
投資者知情權往哪擱?
元普投資5月末向投資者發送的《關於金牛4號基金運作情況的說明》顯示,公司曾於2015年8月26日,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7日,2016 年1月11日拿出累計1300萬增強基金投入“富安達-元普金牛 4 號資產管理計劃”,2016年1月15日,公司以4500萬自有資金跟投“金牛4號”。1月28日進行了一次資金回撥。
“如產品提前終止,進取級份額仍需承擔優先級份額的利息,我司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多次以自有資金作為增強資金,將資產管理計劃凈值維持在止損線以上,並繼續運作產品從而減少投資者損失。 ”元普投資如是解釋過去一年的補救措施。
但多位投資者並不買賬,“這幾次補倉沒有通知任何人,都是5月6日集中告訴我們。把我們的知情權往哪擱?”王明表示。
另一位投資者張女士持有的產品是“金牛傳奇百年1號A”,成立於2015年7月10日。不同於“金牛4號”沒有止損線,該產品合同明文規定預警線0.85元,止損線0.7元。
“這只產品達到預警線時元普投資沒有告訴投資人,2015年9月2日,“金牛傳奇百年1號A”凈值跌至0.6793元,也沒按合同約定強制平倉。”張女士稱。
據記者了解,按照一般規定,當基金產品達到預警線時,基金管理人需要減倉,將賬戶內的現金提高至一定比例,同時告知投資者。而達到止損線時,基金必須進入強制清算。而在現實中,不少私募管理人會在征得投資者同意的前提下,調低止損線以挽救產品。
“強制清盤對私募名聲影響很大,他們一直不願意清盤。去年9月要求我們簽訂補充協議,補倉到0.85,把止損線降到0.6,這和我的風險承受能力已經不匹配 了,但我抱著對他們的希望還是同意了。”張女士表示,到了2016年1月25日,產品再度跌破止損線0.6元,公司再度提出補倉並取消止損線。
由於自身不具備這樣的風險承受能力,張女士沒有同意公司的提議。“2月14日我致函元普投資,無回應。7月27日我再次致函,要求在開放日贖回,由元普補償我在開放日贖回凈值與止損線0.7至少0.6之間的差額損失。元普投資在招商證券的督促下才於8月23日郵件回複並拒絕我的要求。”張女士表示。
“銷售那邊反映,第一次調止損線(2015年9月)是所有投資者同意了。第二次(2016年1月)有一個客戶一直不給我們回複,我們在合同里有明文規定,如果不給回複,5天後就視為同意處理。”元普投資相關人士向記者回應稱。
雙方再次各執一詞,徐麗表示,如果基金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止損線,在清盤線之上或瀕臨清盤線時進行補倉,不需要通知投資者。但如果是跌破清盤線後要進行補倉,需要告知投資者並經投資者同意。另外,止損線是合同規定事項,要進行合同條款修改需經全體投資者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才行。
後續將如何處理
“我們希望公司能夠把凈值補到0.68元,公司8月31日表示會在10天之內給解決方案,但這種‘套路’已經有4次了。”經過前後幾個月的波折,王明表示還是希望能夠盡可能追回損失。而持有“金牛傳奇百年1號A”的張女士目前已經準備向上海證監局投訴元普投資,希望監管層徹查公司的違規行為。
殷思亮則建議稱,基金合同是維權依據,投資者可以看投資策略,信息披露等是否違背基金合同約定及政策法規規定等。“如果這個過程是有重大瑕疵,是可以追究管理人責任的。投資者還可以向管理人索要投資交易記錄,募集資金投向等材料,尋找基金管理人對該產品投資管理全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以及和損失之間的關系。 根據過錯程度,要求賠償。”殷思亮稱。
“基金業協會最新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中,要求宣傳材料必須與基金合同內容一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在這樁糾紛里,銷售機構同樣負有責任。”面對投資者先打款後簽合同,錯把宣傳資料當有效文件的情況,徐麗建議,投資者本身也應該仔細閱讀合同,知悉合同相關條款,確認無誤後再進行合 同簽署和打款,不應聽信一面之詞,盲目投資。
關於元普投資和投資者糾紛後續的解決方案,《第一財經日報》將繼續保持關註。
消費者維權一直存在著法制不完善、維權成本高等事實。這一現狀也給不法經營者制假售劣減輕了壓力,甚至打開了方便之門。
北京零點調查公司針對維權消費者所做的調查結果顯示:獲得滿意結果的消費者僅占14.1%;費了很大周折,總算得到解決的消費者占23.0%;未獲得積極的處理結果的消費者占62.9%。
“隨著老百姓維權意識的增強,食品藥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置工作已是我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重要工作,我們通過投訴舉報處置工作讓轄區老百姓認識了食藥人,知道12331投訴舉報電話,形成了全民共治食藥安全。”蘭州市西固區食品藥品稽查局局長吳佩君在接受國家食藥監總局走基層媒體采訪團采訪時表示。
2014年,蘭州石化王女士家的78歲老人聽信了銷售人員的話,花了一萬元購買了一種可以降血壓的保健品,並停用了醫生給開的降壓藥。但是,保健品並沒有捍衛他的健康,反而使之每況日下。王女士發現後,趕忙帶著老人去看了醫生。與此同時,王女士也開始了自己的維權之路。
關於維權,國際慣例是遵循“疑似從有”的原則,但在中國卻是“疑似從無”的原則。如果消費者認定有問題,需要自己去找證據,即便如此,還得找對維權部門,以及經歷漫長的等待。
“先去找這個保健品的銷售公司,問能否退貨,可是這個公司堅決不給退貨,我只好去找相關部門,但是都說不是他們負責,去派出所報案,也說不歸他們管,最後到了消協,消協說食藥監管。於是我就來到了這里,接待我的就是吳局長。我上午報案,他們下午就去了。”王女士介紹稱。
吳佩君接到信息後,帶領人馬立即出動。她說:“我們帶著執法人員立即趕往保健食品店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已取得保健食品經營證明,該保健食品也是合格產品,負責人不願意退還老年人的貨款,我們給經營戶解釋法律法規,告知其在產品銷售方式上誇大宣傳,最終經營戶認識到了錯誤並退還了老人的貨款。”
正是因為消費者面臨的維權難,為了保障食品藥品的維權通道,達到全民共治的目標,國家食藥監總局在2011年12月印發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各地開通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2016年3月1日正式實施《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下稱《辦法》)。
《辦法》規定,12331是全國開通統一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除電話外,單位、個人可通過信件、互聯網、傳真、走訪、手機短信等方式,向監管部門反映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以及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專門機構,負責受理舉報。接到投訴舉報後,該機構要統一編碼管理,專人負責,並於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投訴舉報對象及違法行為明確,並屬於本行政區管轄的,應予受理。全部辦結的期限一般為60個工作日,情況複雜的,延長期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為了不漏過一個舉報,我們稽查局安排兩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系統運用,這兩名工作人員通過自學,對系統反複操作,熟悉掌握了系統的錄入、保存、辦結、打印、歸檔,負責24小時接聽電話。”吳佩君表示。
據其介紹,接線人通過內網平臺及時接受省、市局12331投訴舉報電話記錄單,對記錄單反饋的投訴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將記錄單立即登記並匯報分管領導,屬於本局職權範圍內的,分管領導第一時間安排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開展認真細致的調查工作,現場調查中充分發揮檢驗檢測中心的技術支撐作用,另外,如需內部配合的,和相關科室、食藥所、檢驗檢測中心積極合作。如需外部聯合的,積極和公安、執法、工商、衛生等部門整體聯動。現場調查結束後及時將處理結果錄入系統並回複舉報人。不屬於本局職權範圍的,系統運用人員立即通過內網12331系統給省、市局匯報並移交相關部門。
“目前每個月能收到舉報量70-80條,每個電話都能錄音,如果通話過程不能詳細記錄,可以通過錄音進行核實。”吳佩君表示。
目前,通過12331這條舉報電話線,共銷毀假劣食品藥品近2000公斤,貨值20余萬元,對食藥領域違法犯罪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此外,西固區食藥監局在蘭州市率先出臺了《西固區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有獎舉報獎勵辦法》,已對舉報學校小賣部出售黴變面包、舉報加工黑窩點、舉報超市售賣過期食品等舉報人給予了獎勵。通過有獎舉報的方式調動了老百姓參與食品藥品監管的積極性並能挖掘更隱蔽、更深層次的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線索,實現食品安全的全民共治。
歡天喜地住進新房,一旦房子出現漏水、不均勻沈降等質量問題,業主無疑十分“糟心”,而維權和維修的過程不但繁瑣,有時還會遇到各責任方相互“扯皮”的現象。現在有了保險公司的介入,這一問題的解決就有了暢通的渠道。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到,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近日已在上海啟動推進,並率先在全市保障性住宅工程和浦東新區範圍內的商品住宅工程中實施。
潛在市場需求巨大
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nherent Defect Insurance,下稱“IDI”),是指開發商投保的、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約定,對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的、由於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所導致的投保建築物損壞,履行賠償義務的一種特殊保險制度安排。
保險公司通過引入第三方風險管理機構,為住宅建設工程提供全流程質量風險管控服務。同時,保險公司提供理賠服務,一旦發生屬於保險責任的房屋質量缺陷問題,廣大中小業主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報案,由保險公司提供資金和後續維修服務。因此,該保險對提升建設工程質量,有效形成質量管理鏈條,保障業主利益可以發揮積極作用。
據了解,IDI起源於法國。目前英國、美國、日本、新加坡等40多個國家已開展此保險。而在中國,這項制度剛剛起步。
上海啟動推進的IDI,保險公司承擔的責任和期限分別是:主體結構問題(如倒塌、不均勻沈降等)十年;保溫及防水五年;裝修、管道、設備等兩年。均從竣工滿兩年後起期。
“上海的住宅建築市場每年竣工規模超過1500萬平方米,2015年投資規模更是接近2000億元。每年大量的保障房和商品住宅投放市場,建築質量的安全直接關系到千家萬戶的民生福祉。如何低成本、高保障、低摩擦、高效率地管理好住宅建設質量以及後期物業維修,對政府、開發商、廣大業主都至關重要,從而衍生出了巨大的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市場需求。”上海保監局局長裴光表示。
2012年,上海探索將保險機制引入建設工程質量風險管理體系,試點推行了住宅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期間,該試點險種為全市4個住宅項目4000余戶居民、55.4萬平方米住宅提供了13.9億元的風險保障。
在前期試點經驗基礎上,2016年6月16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住建委、市金融辦、上海保監局《關於本市推進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實施意見》,正式在全市啟動推行住宅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在保障性住宅工程和浦東新區範圍內的商品住宅工程中實施,同時鼓勵其他區縣的商品住宅工程逐步推進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不會擡高房價
從IDI制度的具體內容看,引入保險機制以後,將會形成開發商、業主共贏的局面。
據了解,在引入IDI保險前,上海采取的是物業保修金制度,開發商需繳納約住宅造價3%的物業保修金給政府相關部門,當有房屋質量問題時將會動用這部分保修金。
但對於業主來說,過去雖有保修金,在實際操作中,真正遇到問題時,各責任方卻往往存在推卸責任、責任人消失和責任人無力賠償等問題。即便最終啟用保修金,其使用還有一套較為繁瑣的程序,需要5個主體6個環節,在實際操作方面對於小業主來講,既耗時又耗力。
現在,小業主和建設單位一樣都是“被保險人”,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就可以直接找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屬於保險責任的部分,保險公司全程介入,以修為主,以賠為輔,解決業主後顧之憂。保險公司會在投保小區每一個小業主入住前,分發印有IDI保險保障範圍、期限及如何理賠等內容的“告知書”。
也許有業主會擔心,開發商投保了IDI之後,是否會以擡高房價的形式轉嫁給購房者?
事實上,IDI並不會增加開發商負擔。與會的一名保險公司管理人員對本報表示,對住宅工程建設單位(開發商)來說,IDI引入之前,住宅造價3%的物業保修金要“鎖定”多年,而現在商業保險全面替代物業保修金制度以後,開發商在購買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後,即可豁免其繳納物業保修金義務,且保障金額會遠大於原先的物業保修金。
據了解,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具體承保費率,是根據建設工程風險程度和參建主體資質、誠信情況、風險管理要求,結合再保險市場狀況,在保險合同中具體約定。對資質等級高和誠信記錄優良的,保險公司將給予費率優惠。目前上海實行的基準費率一般為工程總造價的1.5%,今後根據每個項目的情況逐步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
更重要的是,保險公司出於自身業務風險控制的迫切需要,將會引入第三方專業的風險管理機構開展建設項目的安全、質量風險管控,與目前的監理制度一起形成了“質量雙保險”,且賦予它一定的權威。對風險管理機構指出存在嚴重質量缺陷,且在竣工時沒有得到實質性整改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通過竣工驗收。這種機制的建立從源頭上就對提高住房質量有積極意義。
據了解,現階段IDI一般由開發商就其開發的住宅向保險公司投保。在上海目前已有中國太平洋保險、中國平安和中國人保三家保險公司具有主承保資格,可以出具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