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證監會倡放寬專業投資者門檻 業界:或旨在減少跟券商紛爭

1 : GS(14)@2017-03-03 00:43:30

【明報專訊】證監會昨日起就建議修訂《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展開公眾諮詢,主要在計算符合專業投資者資格的個人投資組合總值限額提出兩大修訂;另一方面證監會亦建議擴闊專業投資者的類型,諮詢期至4月3日。有業界人士預料,未來將會有更多合資格專業投資者,需要就其投資組合「負全責」,過往因投資失利與券商產生的不必要紛爭或大大減少。

明報記者 邱曉欣

根據諮詢文件,現時個人如有意成為專業投資者,其中一個門檻為其單獨帳戶或其與「有聯繫者」(即其配偶或子女),共同擁有的帳戶內,投資組合總值限額不得少於800萬港元,證監會在文件建議,申請者與「非有聯繫者」,如兄弟姊妹、父母、公司業務伙伴等所共同擁有的帳戶內的投資組合所佔部分,亦可計入其投資組合總額內;證監會亦建議,申請者全資或部分擁有、且主要業務是持有投資項目的公司中,其所持有的資產亦可計算在個人投資組合總額內,以上兩項修訂變相降低成為專業投資者的門檻,令個人更容易符合相關資格。

與兄弟姊妹共有帳戶 可計入組合總額

諮詢文件又引述部分中介人意見稱,符合「專業投資者」門檻的公司為投資目的,而成立另一家公司的情况普遍,建議即使專業機構投資者旗下全資擁有的子公司,有經營投資以外的業務,亦可允許成為專業機構投資者,證監會表示認同擴闊專業投資者的類型,並預期會有更多人士符合合資格專業投資者。

專業投資者風險自負 避「輸打贏要」

香港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認為,是次證監會就專業投資者申請要求作出修訂,旨在減少投行或券商與投資者之間不必要的紛爭,最終證監會可減少處理相關投訴個案。近年不少投資者,特別是內地投資者「輸打贏要」,投資失利便向金融機構投訴及索償的事件愈見普及,譚紹興稱:「如投資者控告券商,進行調解工作前,券商在『未被判有罪』前需交出3萬元作調解費用」,但如通過修訂建議,專業投資者的買賣則不再受證監會監管,因假設其已明白各項投資風險及細則,券商遭抽後算帳的機會可大大減低。

亨達:未對知識設要求 冀業界警覺

亨達集團董事總經理徐聯安亦認同稱,一般券商與投資者之間的糾紛都需要報告予證監會跟進,專業投資者數目增加,意味更多投資者需要自己負責投資風險,證監會變相可減少處理很多不必要的紛爭,不過,他亦提醒,是次諮詢文件只著重放寬個人達到投資組合總值限額的要求,未有對專業投資者的所需投資知識有太多著墨,他強調「有錢亦不等於專業」,希望業界自覺了解專業投資者的背景及承受投資風險的能力。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1615&issue=2017030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722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