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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如何解決人才住房難題?專家們這樣建議

對高端人才放寬購房限制、推廣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模式、采取PPP模式建造限價商品房和人才公寓、鼓勵大型企事業單位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單位租賃房)……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中國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工商專業同學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日前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報告2018》提出了一系列解決創新創業人才住房,搶抓機遇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人才高地的措施。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遊靄瓊、周仲高表示,從世界四大灣區比較來看,粵港澳大灣區面積最大、人口最多,人才成長潛力處於領先狀態。粵港澳大灣區聚集了5所世界100強大學,多於其他灣區。但粵港澳大灣區人才比重偏低,人才集聚要求迫切。以高等教育人口比重為例,當前美國和日本的高等教育人口比重均超過40%,其他三大灣區的人口質量整體顯著高於粵港澳大灣區。

遊靄瓊說,從工業企業R&D活動人員看,2016年粵港澳大灣區工業企業R&D活動人員達到57萬余人,但大灣區工業企業研發人才主要集中於廣州、深圳、珠海、中山,占總量的74.08%。其中,深圳占比最大,高達35.53%。從人才總量占常住人口的比例(人才占比)看,人才占比最高的城市是香港,其次是深圳和珠海。

 

 

 

 

 

 

 

 

 

 

 

 

                                                                                                  

參與編制《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報告(2018)》的專家在走訪中發現,與雄安新區規劃比較,粵港澳大灣區的土地規劃還未完全精準到位,不少房地產開發商打著科技走廊的名目,大量土地成為商品房升值的一個新的賣點,而將來真正在科技創新走廊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卻因買不起房而留不下來,這應值得決策者特別是規劃部門的註意。專家認為,應當“把解決創新創業人才住房、場地困難作為降低創新創業成本的關鍵”。

專家建議,鼓勵在緩解高端人才、柔性人才住房問題上的探索,放寬購房限制。推廣珠海唐家灣高新區產業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模式,並使之與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安置等住房政策共同構成灣區多層次產業人才住房體系,吸引和留住高科技人才。

同時,采取PPP模式,政府以土地入股、吸引社會資金,與城市發展規劃配套,在交通便捷、城市功能完善、產業相對聚集區域,建造限價商品房、人才公寓,向人才定向租售,對初創人才減免和降低房租,或給予符合條件的人才以租金補貼;制定相關土地配套政策,引導房地產開發項目中配建不低於5%的保障房,主要作為面向社會的公共租賃住房使用,鼓勵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業單位和產業園區利用自用存量用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單位租賃房),采用劃撥方式進行供地保障。

在健全監管機制的基礎上,專家建議,借鑒北京經驗,允許有條件的企業利用閑置工業用地,或通過集約節約利用土地,包括增加容積率等方式節省出土地用於企業員工的住房用地建設,住房僅向無房人才出租,不出售。針對高層次人才引進,建立“人才驛站”,為有意到珠三角就業創業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層次人才提供檔案、社保等人事代理服務和公益性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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